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三章 儒家
第一節 孔子
(甲)孔子略傳
孔子,名丘,字仲尼,魯人也。生於周靈王二十一年十一月,即魯襄公二十二年(西曆紀元前五五一),卒於周敬王四十一年四月,即魯哀公十六年(西曆紀元前四七九),年七十三。說者謂希臘蘇革拉第,生於西曆紀元前四百七十三年,釋迦牟尼生於西曆紀元前五百五十七年。世界三大哲之生,其時並相去不遠雲。孔子之長,嘗為委吏而料量平,為司職吏而畜蕃息。適周,問禮老子。既反,弟子益進。昭公二十五年,孔子年三十五,適齊,景公不能用,遂行,反魯。定公元年,孔子年四十三,季氏方僭於魯,陪臣陽虎作亂專政,孔子退居不仕。未幾,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一年而四方則之。遂為司空,又為大司寇。十年,相定公,會齊侯於夾谷,齊人歸魯侵地。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攝行相事,誅少正卯,與聞國政,三月,魯國大治。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孔子行,乃適衛、如陳、過匡。匡人以為陽虎,拘之。既解,復還衛,去之陳。三歲,反於衛,靈公不能用。復如陳,游於葉、蔡、楚、衛之郊。至哀公十一年,始歸魯,於是孔子年六十八矣。然魯終不能用孔子,孔子亦不求仕。乃敘《書傳》《禮記》,刪《詩》正《樂》。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弟子三千人,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十四年庚申,魯西狩獲麟,孔子作《春秋》。越二年卒,葬魯城北泗上。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喪畢,相訣而去。亦有從冢而家者,百有餘室,因命曰「孔里」。魯世世相傳以歲時奉祠孔子冢,而諸儒亦講禮鄉飲大射於孔子冢。《史記·孔子世家》謂:「孔子冢大一頃。故所居堂弟子內[1],後世因廟,藏孔子衣冠琴車書,至於漢二百餘年不絕。」[2]太史公曰:「《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鄉往之。余讀孔氏書,想見其為人。適魯,觀仲尼廟堂車服禮器,諸生以時習禮其家,余祗回留之不能去雲。天下君王至於賢人眾矣,當時則榮,沒則已焉。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衷於夫子,可謂至聖矣!」[3]雖然,豈獨十餘世而已哉!孔子至今七十餘世,而國人敬其苗裔,尊誦其書者,固未嘗少衰也。
孔子始終以斯道自任,以為天之所以命己,故栖栖皇皇,席不暇暖,哀道之不行,天下之不治,不敢自寧,所謂自西自東,自南自北,匍匐以救之者也。雖干七十二君無所遇,而自信益篤。《史記·孔子世家》記孔子五十六歲,辭衛靈公,「將適陳,過匡,顏刻為仆,以其策指之曰:『昔吾入此,由彼缺也。』匡人聞之,以為魯之陽虎。陽虎嘗暴匡人,匡人於是遂止孔子。孔子狀類陽虎,拘焉五日。顏淵後,子曰:『吾以汝為死矣。』顏淵曰:『子在,回何敢死!』匡人拘孔子益急,弟子懼。孔子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4]其自信如此。他書記孔子畏於匡之時,子路奮戟欲與匡人戰,孔子止之,以為非修仁義者所為。於是子路彈劍而歌,孔子和之,曲三終,匡人解圍而去。逼處險難而泰然自若,其稱天與斯文者,以為己之一身所在,即斯文所在,斯文所在,即天意所在。匡人雖暴,固不能違天以害己也。蓋以儒教之興喪,決己身之存亡,而不以外物之相迫者,一少動其心焉。
又「孔子去曹適宋,與弟子習禮大樹下。宋司馬桓魋欲殺孔子,拔其樹。孔子去。弟子曰:『可以速矣。』孔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5]包氏曰:「天生德者,謂授我[6]以聖性,德合天地,吉無不利,故曰『其如予何』。」[7]此皆明一己之自信心,告弟子使勿恐。孔子平日謙遜,不以聖自居,一旦臨大患難,即毅然自任,以為天付我以斯文之重如此,天與我之德如此,必不足憂。其信心堅固,蓋積之於平日,故事至不惑不撼也。孔子既受天之命,當此弘道救世之大任,自信其力必足以濟之,故不以世之毀譽憂患動其心。雖見所志不可施於今,而決然以為可以垂教萬世,所謂信道篤而自知明者,蓋古今一人而已。自孔子以來二千餘年,國姓改易殊體,而孔子之教,獨相承不墜,固由其教義廣大,無所不盡,抑亦其自信力之所持,有以度越前聖矣。孔子當自表其信念之際,則呼天以自明,然孔子之所謂天,其義果何如者,是學者之所宜亟知也。凡宗教家及哲學家,殆無不言天者,孔子之言天,則有四種義:(一)就其主宰者而言之;(二)就運命言之;(三)就形體言之;(四)就理言之。
(一)天之主宰者,宗教家恆言之。蓋以天之威權,位於世間之上,為一切人物之宰制者也,《詩》、《書》中多言此主宰之天。孔子既以天命斯文在己,故亦有稱天之主宰,以表其自信心者。如「子見南子,子路不悅。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8]此所謂天,即主宰之天也。又嘆弟子及世人,每不諒其所抱之真意。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9]此信天為人間之主宰,無所不知,故獨能知我也。又顏淵死,子哭之慟,曰:「噫!天喪予!天喪予!」[10]顏子之喪,孔子一再呼天者,蓋信斯道之絕續,天實為之。孔子本以一身任道統之重,而見可以傳道者,惟顏子一人。故顏子之喪,即無異予喪,無異道喪也。其言天之主宰如此。
(二)運命之天者,亦與主宰之天略同,由天之主宰而賦於人者言之。故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11]又「子夏曰:『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12]然又稱孔子罕言命,何哉?蓋以窮達死生,當一聽天命,而人之所以為人,則惟當各自勉盡其分義,不必復念其餘也。即在天者委之於天,在人者必竭盡其力,而後俟諸天命耳。
(三)天之形體者。如孔子曰:「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13]此言天之形體之廣大,以喻堯德也。子貢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14]此喻天之形體之高高在上也。
(四)天之理者。如子貢曰:「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15]此言天道,即是天之理。宋明學者每謂天即理,蓋屬此種。
《論語》言天,有上四種之義,為後之言天者所不能外,而哲學家所論,多屬後之一種。蓋天者實不過吾人心理之表象,所謂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者,誠見其理之渾然一體者耳。宗教之尊者,與曠代之元哲,其心力自信,率勝恆人,則每見主宰之天焉,要即自心之所發者也。釋迦曰:「天上天下,唯我獨尊。」耶穌自謂「神子」。孟子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16]此豈矢口而徒言哉!人物同具此心,同具此理,既見其普遍流行而不可易者,斯確然信其有以安身立命而不違矣。今於孔子之行事,僅述其略,而特致意於孔子之毅然以斯道自任,即其所以與天地合德者,庶知所嚮往焉。
(乙)孔子之述作
孔子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17],子思《中庸》,則謂「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18]。蓋孔子實集堯以來道術之大成,據舊有六藝,而刪定論述之,以立古今儒教之宗者也。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19]蓋孔子博學於文,好古敏以求之,嘗問官於郯子,學琴於師襄。《史記》稱「孔子之所嚴事:於周則老子;於衛,蘧伯玉;於齊,晏平仲;於楚,老萊子;於鄭,子產;於魯,孟公綽。數稱臧文仲、柳下惠、銅鍉伯華、介山子然,孔子皆後之,不並世。」[20]既多識前言往行,先王群聖人之道,正諸當世之賢哲,乃有述作之志。猶聘七十二國之君,「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21]。於是敘《詩》《書》,贊《易》,作《春秋》。曰:「吾欲垂之空文,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22]已不得行其道,托之空言而不敢辭,此孔子述作之微旨也,今析而論之。
一、《易》
《易》之起源,既述於前章。《論語》曰:「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23]《史記》曰:「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24]《論語讖》:「孔子讀《易》,韋編三絕,鐵撾三折。」[25]蓋太卜所掌,本有《三易》,自孔子獨贊《周易》,而《連山》《歸藏》之學遂黜焉,故《周易》之傳,自孔氏也。孔子既作《十翼》,畢述古來《易》教之義,其遺說則散在《易緯》,後世言《易》之為經,厥名實函三義,此疑本諸孔子。《乾鑿度》曰:「《易》一名而函三義,所謂易也,變易也,不易也。」[26]鄭玄依此作《易贊》及《易論》云:「《易》一名而含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27]此皆出於《繫辭》。《繫辭》曰:「乾坤,其《易》之蘊耶?」[28]又云:「《易》之門戶耶?」[29]又云:「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30]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則「簡易」之謂也。又云:「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31]此則「變易」之謂也。又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32]此言其張設布列,即「不易」之謂也。此就「易」之一字,論其總義者矣。至於《易》之分為上下二篇,或以文王所定,然亦孔子始說其義。《乾鑿度》云:「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十四,分為上下,而象陰陽也。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也;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乾坤者,陰陽之本始,萬物之祖宗,故為上篇之始而尊之也。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道,陰陽之經,所以始終萬物,故以《坎》《離》為上篇之終也。《咸》《恆》者,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也。人道之興,必由夫婦,所以奉承祖宗,為天地之主,故為下篇之始而貴之也。《既濟》《未濟》為最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33]孔子既通古者《易》教之義,於是論其總名,及其分篇之義,以教學者,而復自為《十翼》附之。《十翼》之辭,孔子所作,「先儒更無異論,但數《十翼》,亦有多家。既文王《易經》,本分為上下二篇,則區域各別,《彖》《象》釋卦,亦當隨經而分」。[34]故鄭學之徒,其數《十翼》,以為「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35]是也。今人有謂卦詞爻詞,並孔子作,古無其證,未敢漫同,故仍依舊說,以孔子但作《十翼》也。
孔子既作《十翼》,《易》道大明,商瞿已下,傳授不絕。《漢·儒林傳》云:「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裝。」[36]漢興,《易》諸師皆出田何,田何之門有王同、周王孫、服生。王同之門有楊何、即墨成、孟但、周霸、主父偃等。丁寬之門有田王孫。田王孫之門,有施讎、孟喜、梁丘賀。孟喜之門,有焦延壽、京房。於是漢時施、孟、梁丘、京氏之《易》,皆列於學官。然漢《易》已多與古《易》異趣,又當時民間有費直、高相二家之《易》,至魏,王弼、何晏釋《易》,頗雜以道家之說,而隋唐間獨弼注盛行。至宋程伊川《易傳》,則略於象數而詳於理。清世又復稍有治漢《易》者。此自來《易》學變遷之略也。
二、《尚書》
《尚書緯》曰:「孔子求書[37],得黃帝玄孫帝魁之書,迄於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可以為世法者,[38]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39]《論衡·須頌篇》曰:「古之帝王,建鴻德者,須鴻筆之臣,褒頌紀載,鴻德乃彰,萬世乃聞。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也?』曰:『篇家也。』『篇家誰也?』『孔子也。』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也。』鴻筆之奮,蓋斯時也。或問《尚書》曰:『尚者,上也,上所為,下所書也。』『下者誰也?』曰:『臣子也。』然則臣子書上所為矣。」[40]然則孔子敘《書》,雖據舊史之文,不惟有所去取,據王充之說,則即所取之篇,亦多所刊定,故以為出孔子之鴻筆也。經秦焚書,百篇者已不存。漢文時聞濟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年九十餘。使晁錯從而受之,得二十八篇,即今文《尚書》是也。其中,《盤庚》分三篇,又割《顧命》為《康王之誥》篇。武帝時,得《泰誓》三篇,合三十四篇。伏生之學,傳張生、歐陽生。張生傳為大夏侯、小夏侯之學,與歐陽氏學,共傳今文《尚書》。
古文《尚書》者,魯共王治宮室,壞孔子舊宅,於複壁中得《尚書》五十八篇,皆科斗文。科斗者,春秋時所用古文之一種,其形類科斗,故名。博士孔安國,以今文讀之,上之於朝,會遭巫蠱事,不得立於學官,藏在秘府。其後,值晉永嘉之亂,遂致淪散。及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者,稱得古文《尚書》以獻,至是,古文今文並行。唐興,陸德明據古文作《釋文》,孔穎達奉勅為古文《尚書孔傳》作疏,而古文益為世所信矣。宋吳棫始疑之,朱子亦以今古文不類。元吳澄作《書纂言》,獨為今文作釋。明梅鷟始參考諸書,以證古文之偽,然猶多所未融。清閻若璩,博學多識,為《古文尚書疏證》八卷,條分件系而辨正之,於是古文《尚書》之偽,炳然不可掩矣。
三、《詩》
《史記》曰:「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於衽席,故曰『《關雎》之亂,以為《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清廟》為《頌》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41]鄭玄《商頌譜》序曰:「當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為首,歸以祀[42]其先王。孔子錄《詩》之時,則得五篇而已。」[43]按:孔子刪《詩》,所據者三千餘篇,又承其祖正考父之學,故敘《商頌》五篇,《周詩》三百六篇,其《小雅》笙詩六篇,本有聲無辭,共得三百五篇。後人以其六篇之辭亡而補之者,非也。
古者本以溫柔敦厚為《詩》之教,及孔子定《詩》三百篇,而又總其義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44]蓋嘗教人學詩,曰:「不學詩,無以言。」[45]又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46]「六義」雖自古有之,然錄四詩為「四始」,其義自孔子,故史公特著之。子夏《大序》曰:「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是謂『四始』,詩之至也。」[47]鄭玄《答張逸》云:「四始」者,「風也,小雅也,大雅也,頌也。」此四者,「人君行之則為興,廢之則為衰。」又箋云:「始者,王道興衰之所由。」故《正義》以此四者是「人君興廢之始,故謂之四始也」。然「四始」所說,亦有不同。《詩緯·泛歷樞》云:「《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魚》在巳,火始也。《鴻雁》在申,金始也。」[48]按:《齊詩》用此說。詩之義又有「五際六情」。正義曰:「鄭作《六藝論》,引《春秋緯·演孔圖》云:『《詩》含五際六情』者,鄭以《泛歷樞》雲午亥之際為革命,卯酉之際為改正。辰在天門,出入侯聽。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然則亥為革命,一際也;亥又為天門出入候聽,二際也;卯為陰陽交際,三際也;午為陽謝陰興,四際也;酉為陰盛陽微,五際也。其六情者,則《春秋》雲『喜怒哀樂好惡』是也。」[49]「四始」為詩義之最著者,「五際六情」亦當是孔氏之遺說與?
孔子以《詩》傳子夏,至漢興,而有三家詩:曰齊詩,曰韓詩,曰魯詩是也。韓詩者,燕人韓嬰所傳,有《韓詩》內外《傳》,今惟存《外傳》;魯詩,魯申培所傳;齊詩,齊人轅固生所傳,三家詩並立博士。又大毛公為河間獻王博士,大毛公毛亨,小毛公毛萇,並齊韓魯,共有四家。今惟《毛詩章句》具存,三家詩亡。後雖有掇拾之者,其義不能什一。
四、《春秋》
孟子嘗曰:「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50]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51]《史記》曰:「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沒世而名不稱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乃因史記作《春秋》,上自隱公,下訖哀公十四年,十二公[52]。據魯,親周,故殷,運之三代。約其文辭[53]而指博。故吳楚之君自稱王,而《春秋》貶之曰『子』;踐土之會,實召周天子,而《春秋》諱之曰『天王狩於河陽』:推此類以繩當世。貶損之義,後有王者,舉而開之。《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54]。」[55]又曰:「《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56]《漢書·藝文志》曰:「周室既微,載籍殘缺,仲尼思存前聖之業,乃稱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歷數,藉朝聘以正禮樂。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及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於學官,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57]按:《春秋》雖據舊史,然起自隱公,終於獲麟,二百四十年,其褒貶義法,皆出自孔子,所謂「文成數萬,其指數千」[58],蓋人道之標準,而倫理之極則也。今傳《春秋》,有《左氏》《穀梁》《公羊》三傳。《左氏傳》,左丘明作。《穀梁傳》,穀梁俶撰。俶,字元始,一名赤,受《春秋》於子夏。《公羊傳》,公羊壽撰,齊人胡母子都,助成其業。壽,漢景帝時人,初,子夏傳《春秋》於公羊高,高傳其子平,平之子地,地之子壽,皆父子相傳,壽始筆之於書。《三傳》義互有異同,而《國語》亦稱《春秋外傳》,《漢志》錄《國語》二十一篇於《春秋》後,注云左丘明著。說者謂丘明既為《春秋》作傳,復集其高言善論,別為《國語》也。
五、《禮》
《史記》言「《書傳》《禮記》自孔氏」。[59]今傳《禮經》十七篇,即《儀禮》也,雖周公之遺,然當時或不止此數,而孔子刪定,或孔子有所增補。《雜記》曰:「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60]宜即在今《禮經》中者矣。則孔子不僅次定舊文,而並有所自書之禮存焉。《周禮》亦周公致太平之書,然最晚出,漢時謂之《周官經》。或雲河間獻王時,李氏上《周官》五篇,缺《冬官》一篇,以《考工記》補之。王莽時始立學官。後世以《儀禮》《周禮》《禮記》,並號「三禮」。《禮記》者,戴德刪《古禮記》二百四十篇為八十五篇,名《大戴禮》;戴聖復刪為四十六篇,為《小戴禮》,馬融復增益三篇,合為四十九篇。今所行《禮記》,即《小戴記》也。其中固多七十子之徒之遺說,如《樂記》取《公孫尼子》,《中庸》取《子思子》,《月令》取《呂覽》等是也。《漢書·藝文志》曰:「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即《儀禮》[61])。訖孝宣世,後倉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學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62]今《禮古經》不可見,獨有《儀禮》十七篇,《大戴記》中有《曾子》十篇,而《三朝記》七篇,劉向以為是孔子對哀公所作。《小戴記》之《大學》、《中庸》,宋儒別出與《論》《孟》並行,以為《大學》是「孔氏之遺書也」。(《漢志》:《記》百三十篇[63]。然每篇仍有別行者,如所錄《中庸說》二卷,及蔡邕有《月令章句》,並不必合於《禮記》也。)
孔子曰:「不學禮,無以立。」[64]孔門之教,以《詩》《禮》並稱,《禮》尤為倫理之專書,而《記》所載,則有兼明天地陰陽禮之本原者,欲詳儒教之義,必求之於《禮》也。
六、《論語》
《漢志》曰:「《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纂,故謂之《論語》。」[65]《論語》有《魯論》《齊論》《古論》三種。《魯論》二十篇。《齊論》視《魯論》多《問王》《知道》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古論》者,出孔子壁中,分《子張》為二篇,其一篇名《從政》,故有二十一篇,次第與《齊》《魯》同。漢興,傳《齊論》者,王吉、宋畸、貢禹、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吉名家;傳《魯論語》者,龔奮、夏侯勝、韋賢、魯扶卿、蕭望之、張禹,皆名家。
《論語》記孔子之言行,略已備矣,實儒家之秘要,道義之準的也。太史公作《孔子世家》,全取《論語》。蘇子瞻《荀卿論》有曰:「嘗讀《孔子世家》,觀其言語文章,循循[66]莫不有規矩,不敢放言高論,言必稱先王,然後知聖人憂天下之深也。茫乎不知其畔岸,而非遠也;浩乎不知其津涯,而非深也。其所言者,匹夫匹婦之所共知;而所行者,聖人有所不能盡也。嗚呼!是亦足矣。」[67]此雖言《孔子世家》,實無異贊《論語》也。
七、《孝經》
《孝經》,古者皆以為出於孔子,其後乃多異說。《孝經緯·鉤命決》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68](太史公亦嘗引此二語)「孔子在庶,德無所施,功無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經》。」[69]以「《春秋》屬商,《孝經》屬參」。[70]又《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曾參,南武城人」,「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71]作《孝經》。」[72]《漢書·藝文志》曰:「《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73]《白虎通》曰孔子已作《春秋》,後作《孝經》。此皆以《孝經》為孔子所作者也。偽孔安國《孝經序》,以《孝經》為曾子作。宋司馬光以為孔子與曾子論孝,而門人筆之,謂曰《孝經》。胡寅則以為曾子之門人所作,晁公武、明丘濬等從之。要此皆後人臆說,無其明證,仍當是孔氏之遺書耳。《隋書·經籍志》謂《孝經》秦火時,為河間顏芝所藏,漢初,芝子貞出之。其書漢代通行,寫以隸字,故謂之今文。今文《孝經》一篇,十八章,有鄭玄注。古文《孝經》,魯共王壁中所得,其字為蝌蚪古文,故謂之古文《孝經》,命孔安國讀之。《漢志》:「《孝經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74]班固自注。劉向曰:「古文字也。《庶人章》分為二,《曾子敢問章》為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75]其多一章者,《閨門章》也。桓譚謂古今文異者四百餘字。孔《傳》異說甚多,唐玄宗用今文自作註解,頒行天下,所謂《御注》是也,《御注》行而孔鄭二家傳習者希。漢時長孫氏、江翁、台倉、翼奉、張禹,並傳《孝經》。吾國向重孝道,堯舜之道,孝弟而已,《孝經》則言孝之專書也。
(丙)孔子之學說
一、仁說
孔子之教,以仁為本。所謂「吾道一以貫之」[76]者,殆謂仁也。《易》教雖以仁義配陰陽,而古書始用「仁」字者,莫先於《尚書》。《金縢》曰「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77],是周公之詞也。(偽古文《仲虺之誥》有「克寬克仁」[78]之語。)「仁」於六書中為會意字,從人二,其總義以對於人而能盡其愛為始,故愛是仁之本義,其餘諸義,皆自愛孶生者也。春秋之末,世方務戰而好殘,近於不仁之甚,孔子以撥亂濟人之志,乃揭出「仁」字以正之。蓋凡釋氏之慈悲,耶穌之博愛,墨翟之兼愛,雖其為愛不同,而未有不出於仁之一念焉,則仁之為義大矣。今略舉昔賢言仁之最著者,如《莊子·天地篇》曰:「愛人利物之謂仁」[79],鄭玄曰:「仁者愛人以及物」[80],《說文》曰:「仁者,親也」[81],韓愈曰:「博愛之謂仁」[82],周濂溪曰:「德:愛曰仁」[83],程明道曰:「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84],李延平曰:仁者,「當理而無私心」[85],朱子曰:「仁者,心之德,愛之理」[86],又曰:「仁者無私心而合天理之謂。」[87]自以上諸語觀之,仁之主於愛可知矣。孔子不敢以仁自居,弟子三千,度無不求仁者。仲弓、子路、冉求、公西華,皆孔門高第,而不輕許以仁。顏回庶幾之材,亦僅稱其「三月不違仁」[88]而已,蓋仁之難也如是。故凡有問仁者,孔子多答以仁之一體,至於仁之全德,誠有不易形容者。孔子終身以仁為志,見仁德之廣大,惟天足以擬之,而非世間語言文字之所能盡,故曰:「予欲無言」[89],又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90]此真孔子有契於仁之本體之時,而喟然有動於詞者也。既以仁德蓄於己躬,有道大莫容之慨,乃曰:「莫我知也夫[91]!」[92]又曰:「知我者其天乎!」[93]喻我身已達於天人合一之聖境,則知我者亦惟天而已。於是悟宇宙之真理,得人生之真義,廓然大公,物來順應,造次舉措,不違[94]於仁,故曰:「從心所欲不逾矩。」[95]斯仁之極至,而聖功之大成也。孔子之所謂仁者,如此。
夫人之為人本於天,惟能仁者,乃全其所以為天,全其所以為人。故仁者乃最高之理性,能仁者乃最高之人格也。然如何而後可以達於仁?孔門所求,惟此一事。征諸孔子平日所以教人者,多務實踐而不務空言。公明宣[96]讀書三年,曾子教之學言動是也。[97]以近世心理學言之,心之作用,有知情意三種,而仁者之存心,必不偏於知,不偏於情,不偏於意。孔子嘗論知仁勇為「三達德」,正可當心理上之知情意(情主仁,意主勇)。然知勇之二德,又無非自仁之一德之全體而分之者也。孔子備此三德,而後能仁,弟子之中,於三德往往有所偏,不能無憾,此孔子所以不以仁輕許之也。稱子貢之智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98]稱顏淵之仁曰:「三月不違仁。」[99]稱子路之勇曰:「由也好勇過我。」[100]三子者,雖各有其德,顏淵尤為近之,要未能會三德而為一,亦其材有所限矣。孔子獨能兼三德,合智勇以為仁,是以賢如顏淵,猶不得不發鑽堅仰高之嘆,而宰我、子貢、有若之倫,以為生民以來未有也。
孔子教諸弟子,恆欲使之進於仁道。今雜舉《論語》中孔子言仁者如下:
聖為學者至極之名,而孔子嘗以聖與仁並稱。「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101]邢昺解「何事於仁」,謂「不啻於仁」也。蓋博施濟眾為仁,固無待言,惟其事則聖如堯舜,尚或病之耳。又自謙不敢仁聖之號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102]
孔子告顏淵,獨示仁之最大之義:「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103]又論禮樂以仁為本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104]又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105]蓋仁與道與德與藝,並吾人所以安身立命之具也。
孔子於古之人,而稱其仁者,不過伯夷、叔齊、微子、箕子、比干、管仲數人。《論語》:「冉有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106]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107]又曰:「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108]又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109]此數子者,其所以為仁雖不同,而孔子以其行皆有契於仁者也。
蓋仁者用之於身,則有善而無惡;用之於國,則澤厚而利溥。故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110]又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111]惟仁人始無惡,又好惡得其平耳。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112]王者行仁政三十年,則民無不被其實惠者也。於是乃言人當以仁為己任,曰:「當仁不讓於師。」[113]又曰:「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114]又恐人以仁為難能,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115]又曰:「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116]又以水火喻仁,見仁為安平可由之道,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117]
又論仁智勇三德之關係,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118]又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曰:『夫子自道也。』」[119]又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120]又曰:「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121]又曰:「仁者安仁,知者利仁。」[122]「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問仁。曰[123]:『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124]「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125]又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126]蓋仁與智勇,雖並立為三德,然仁可以兼智勇,智勇不能兼仁,故仁為全德之名也。
又論仁兼恭敬忠恕之義。「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127]「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128]此並言仁之一體,然亦有近似於仁而未至者,不可不辨。子曰:「剛毅木訥,近仁。」[129]近仁者,非即仁也。憲問曰:「『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130]
《論語》又載孔子論仁與恭寬信敏惠之關係,曰:「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131]又論仁與訒之關係曰:「司馬牛問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訒。』曰[132]:『其言也訒,斯謂之仁已[133]乎?』子曰:『為之難,言之得無訒乎?』」[134]又論殺身成仁,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135]然人之所以能成其仁,尤不可不好學。故曰:「好仁不好[136]學,其蔽也愚。」[137]孔子言仁最多,茲僅就《論語》,掇其最要者而已。
綜而論之,則仁也者,實為天理之至純,而可以總括人心之全德者也。程明道謂「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朱子謂「仁者無私心而合天理之謂」,此最善言仁之本體,深有得於孔子之旨。通觀孔子平日所言,及所定《五經》中所有諸德,殆無不在仁之中。曰誠,曰敬,曰恕,曰忠,曰孝,曰愛,曰知,曰勇,曰恭,曰寬,曰信,曰敏,曰惠,曰慈,曰親,曰善,曰溫,曰良,曰儉,曰讓,曰中,曰庸,曰恆,曰和,曰友,曰順,曰禮,曰齊,曰莊,曰肅,曰悌,曰剛,曰毅,曰貞,曰諒,質,曰直,曰廉,曰潔,曰決,曰明,曰聰,曰清,曰謙,曰柔,曰願,曰正,曰睿,曰義,皆仁體中所包之德也。故仁者,眾德之統,萬善之源。凡修齊治平之道,莫非仁之用,而仁義禮智信五常,尤儒家為教之要綱,其實五者總是一仁。程明道《識仁篇》,謂「義禮智信亦仁」[138]是已。自孔子以來,仁之為德,其意義最為廣大也。
二、性說
性善惡論,為中國倫理上之一大事,自孟子以來,其辨說者眾矣。《論語》稱孔子罕言性與天道,蓋性之本固難言也,然孔子言性,固有可征者,誠後世性說之淵源也。今先述六藝中《詩》《書》等言性之意,乃及孔子之性說焉。
《詩》曰:「天生烝[139]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140]此言天之生人,有是物必有是則。自四體之微,以至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之序,無非物也,即無不有法焉以處之。視之明,聽之聰,貌之恭,言之順。父子之親,夫婦之別,長幼之相敬,朋友之相信,皆是斯民所執之常性,而其心所好之美德也。故孔子讀《詩》至此,而贊之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141]孟子又引孔子之說此詩,以為性善之證,然則《烝[142]民》之詩,是性善說之源也。
《虞書·皋陶謨》曰:「天敘有典,敇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143]此言典禮諸作善之具,皆天因我之常性而敘之秩之耳,是亦近於性善說者也。
此外言性善者,如《左傳》劉康公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144]此言人稟天地中和之氣以生,中和之氣即至善之氣,故知謂性善也。《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145]《詩》《書》言性善,皆推其詞意而知之,此始揭出「善」字,其意以一陰一陽,為天地萬物生成之道,其流行造化,無非善也。更進而言之,則天地以生生為道,繼此生生之理者即是善。善莫大於施生萬物,天以此善心生之,人又萬物中之至靈者,繼此生生之善心而凝成以為性,夫安有不善者哉?又《樂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146]此亦有性善意。蓋人性方未接於事物,至靜純善,動而後有不善,此略近道家虛靜之說,要皆性善論所本也。《繫辭》《樂記》,雖出孔氏,疑此數語,是古有其說。
偽古文《尚書》中,其言多有涉及性者,疑亦本古說,在昔學者,頗多引用之,今亦略著一二於此。《湯誥》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克綏厥猷惟後。」[147]「降衷」二字,雖未明言性善,然言民有恆性,則其初所降之衷(衷即中也),本無偏倚,而具有仁義禮智信之理。既生以後,或不無清濁純雜之異,故君人者仍順其恆性而綏之也。《太甲》篇:「伊尹曰:『茲乃不義,習與性成。』」[148]此言常習為不義,則漸變其本性而為惡人。上一則言性善,此則言善性可變為惡性也。惟《仲虺之誥》曰:「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149]此言民生而有利慾,須有聰明之君,治以禮義,獨偏近性惡說。偽古文之出尚早,其時多有古書,不知所據者是否上古成說,要已上並古代論性之略可考者也。
歐陽修作《性辨》,以《六經》未嘗言性,皆論其切於人事者,即偶有一二言性,然非主性以為言也。[150]今複列孔子以前論性之說者,以人性之於倫理,為後世辨說之林,故不得不索其源。《詩》《書》《易》《禮》之遺說,雖經孔子刪定,然當時六藝本自為教,則在於六藝者,固難直據為孔子之言。故雖《繫辭》《樂記》之說,以附在六藝,並先述於此焉。
《詩》《書》《易》之為教,既皆略有性善之義,惟其說不詳。孔子固未質言性善,今就《論語》考之,亦有數條可證孔子對於人性之意見。今述之如下:
(一)孔子曰:「有教無類。」[151]其意蓋人無不可教者,則即此可證人性之同。雖未明言善惡為何等,然無論何人,皆可依教育變化,固不可謂非其始之本善也。
(二)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152]此與《書》之「天敘天秩」,《詩》之「秉彝」,《易》之「繼善」諸語略同。蓋人稟天地粹然之氣而生,故全乎至善,無一毫之邪。程子曰:「生理本直。罔,不直也,而亦生者,幸而免爾。」[153]
(三)「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154]上二則似論性善,此則略異,近於性三品之說。荀悅分人之材性為九等,惟中人可移,蓋本諸此也。
(四)「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155]又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156]此與上一條之意略同,並為三品說所祖。然推其始之相近者謂之性,則天所賦人所受,初未有善惡之分也,及化於習而後有善惡,此彌為探本窮源之論矣。
(五)「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157]此語亦有引為性善之證者,如雲仁即人心,常存此心,即惺然炯然,常明常覺,惡根斷絕。蓋仁為至善之德,而固有於人人之心中。自非自暴自棄者,但一志乎此,便無復有惡,此亦可推性之本善也。
綜以上數端,孔子論性之意可見。或疑於有教無類之說,與智愚不移之義,難以並立。蓋無類者,喻教化之常理;不移者,實氣秉之變格。觀其始之相近,而卒以相遠者,可以明矣。後人皆因孔子所言,若有未詳,各益以己所見立性說,莫不原於孔子之意雲。
三、德治論
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158],非僅欲垂之空文,實欲以其道施之天下。中國之論政治,古有德治、法治二種,孔子則純然以德治為本者也,今就《論語》征之。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159]此釋「政」字之意義,與「正」相同,故以正帥人,為為政之根本。天下人人皆出於正,斯德治之極軌矣,故尤注重於行政者之一身。嘗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160]」[161]又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162]然則孔子之政治主義,一切不任權謀術數可知也。雖啟自來儒者迂闊之談,而揆以《春秋》之義,則從政者皆能正身,亂臣賊子,自絕跡於世。當時王道不行,在上者皆橫暴殘賊,故孔子作為是說與?
於是揭出「德」字為政治之標準,亦正身之標準。其言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163]一行德治,如北辰為眾星所拱,即「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之義也。又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164]蓋與德治相反者為刑名法術之治,故於此章非之,以見孔子之所以為治,異乎商鞅、韓非之所以為治也。
四、忠恕
孔子平生所常言者,莫大於仁,而其告曾子曰:「吾道一以貫之」,曾子以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165],是忠恕又孔子一貫之道也。宋儒謂「中心為忠,如心為恕」[166],此就其本字分析以解其義,要之二字皆所以明盡己心之誠者也。稱忠已足,廣之則為忠恕、忠信、忠愛等語,蓋畢盡其誠而無餘者,即是忠也,隨所施而立名耳。忠恕義較大,故曾子謂為夫子一貫之道。今先言忠之為立身根本者,次述忠恕、忠信等義。孔子曰:「言思忠」[167],蓋與人交際之始,莫先於出言,言而能誠,乃可推之他事。「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168]此可見忠為交際之要道,恭敬以處己,而忠以待人,雖仁不啻矣,然又有全忠之道焉。「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無自辱焉。』」[169]則與人雖忠,有適可而止之義。又恐人之交友,徒暱於其友,而不知道之以正也,是不得為忠。故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170]曾子親傳孔子忠恕之道,每日嘗以忠自省。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171]故忠為社會倫理之達道,即對人以誠心是也。而對於國家,亦當效忠。孔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172],又曰:「見危授命」[173],此皆喻效忠於國。後世忠勇、忠義、忠烈之稱,蓋出乎此。當時國家與政府之區別未明,故或效忠於政府之一人,亦謂之忠,孔子嘗亟辨之。「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174]尹氏曰:「君臣[175]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176]蓋使臣以禮,包括家國之事,為國家之事,乃可責臣以盡忠也。當時在上位者,亦患民之不忠,「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177]朱子注謂「孝於親,慈於眾,則民忠於己」[178]。蓋行政者能自盡其孝慈於己,然後可以忠望於民矣。
忠恕雖為孔子一貫之道,而自曾子之言外,《論語》罕並舉之。《中庸》引孔子曰:「忠恕違道不遠,施諸[179]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180]蓋忠以盡己,恕以待人,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則人己交盡,處世之達道也。《論語》又多以忠信並舉者,匯錄如下:
子曰:「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181]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182]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183]
子張問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義,崇德也。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184]
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夫然後行。」子張書諸紳。[185]
忠與信雖各為德之名,而並舉之則有相關之義。孔子言「主忠信」者凡再,蓋對社會之倫理,莫大於忠,忠信兼盡,方為吾人待人之道也。
五、孝弟
儒教倫理,始於孝弟。蓋德之化人,必由近而及遠,故當自身心,以推而達之家國天下也。於是孔子以家庭道德為治國平天下之根本,而孝弟又家庭道德之根本也。《論語》:「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186]又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187]今析孝之內容,孔子所論者有三種:一曰服從,二曰養志,三曰幾諫。
(一)服從 《論語》:「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188]「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189]漢魏學者於「無違」二字,不加訓釋,以其義自暸也。蓋無違父之志,即服從之義云爾,且孔子又申之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此皆無違之事矣。而三年無改父道,亦當含在無違之中。故曾子曰:「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190]蓋無違之義,通於死生,生當服從其命,沒猶當服從其志,乃謂之孝。觀曾子所述,則孔子所謂三年無改者,本義如此。惟在封建時代,即無故不改臣改政,或不害事,秦漢以降,則勢有所不行。於是皇侃《論語義疏》為之辭曰:「或問曰:『若父政善,則不改為可;若父政惡,惡教傷民,寧可不改乎?』答曰:『本不論父政之善惡,自論[191]孝子之心耳。若人君風政[192]之惡,則冢宰自行政。若卿大夫之心惡,則其家相邑宰自行事。無關於孝子也』。」[193]皇侃之說,要是新解。朱子《集注》,亦謂無違是無背於理,至於孔子本義,似是推盡孝當服從之意而言耳。
(二)養志 《論語》:「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194]「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195]「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196]已上言能孝者,不僅養父母之身,又當養父母之志也。「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197]此章一以示服從之義,一以明養志之道。朱子曰:「遠遊,則去親遠而為日久,定省曠而音問疏,不惟己之思親不置,亦恐親之念我不忘也。遊必有方,如已告雲之東,則[198]不敢更適西,欲親必知己之所在而無憂,召己則必至而無失也。」[199]
(三)幾諫 服從與養志,雖為孝之本,然此可以道其常而不可道其變也。若夫人子當父母有過之際,則若何而後可乎?於是孔子乃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200]此亦不外於服從與養志之際,而益起其敬孝,使父母徐悟而自致於善耳。
孔子重孝,故主三年之喪。三年喪固當是周制,然《堯典》已有「如喪考妣三載」[201]之語。惟墨子《非儒》,則謂儒家所制,莫能明也。要在孔子時,三年喪之禮,已漸不行,孔子力主復之,高弟如宰我,猶以為疑。《論語》曰:「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202]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203]《孟子》載滕世子欲行三年喪,父母百官皆不欲,以為「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204],則知三年喪廢已久。自孔子以來,儒者始主行之,故墨子以為儒者之法,而矯為薄葬之說也。
孔門之中,曾子尤為至孝,故孔子作《孝經》以授之。《大戴禮》中,有《曾子本孝》《立孝》《大孝》《事父母》四篇,其言孝尤極丁寧反覆之意。《論語》曰:「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205]蓋曾子自以承父母遺體之重,兢兢業業,修身以之,情見乎辭,可謂孝矣。孟子稱曾子可謂養志,諸書所記芸瓜嚼指之事,皆足征曾子之孝。《孝經》記孔子與曾子問答之辭,即非孔子所撰,而其遺說大義,固出自孔子者也。今考《孝經》所以論孝者如下:
(一)《孝經》分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為五等,其辭曰:
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206]
(二)《孝經》以孝為一切諸德之根本。其詞如下: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207]
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208]
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209]
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210]
(三)《孝經》以孝為形上學之旨趣。其詞曰:
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211]
教忠教孝,為儒家倫理之根本,故特以忠恕孝弟,析而論之如此。
六、五倫及五常
人之生也,不能離群而獨居,故於己身之外,必與人有相交接之道,此人倫所由生也。堯舜之時,已定凡人之生,其互相關係者有五,儒家承以為五倫之說,即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是也。乃明其道以為教,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所謂五品、五典皆是物也。然五品之目,不見《尚書》,《孟子》始稱之,且與《左傳》所載五教異,是以學者不能無疑也。要自孔子以後,五倫之說始大著,今姑考其異同如下:
《左傳·文公十八年》曰:「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212]」[213]由《左傳》之說,則契敷五教,為對於父母兄弟子之教,與孟子異。然《左傳》之說,固不如孟子之備。或謂自社會進化之例以推,則古聖所以施教,當先如《左傳》說,次乃進於孟子之五倫。蓋孟子所舉五倫之目,孔子以前,固罕征也。《大戴》記孔子告哀公之言曰:「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此昔先王之所[214]先施於民也。」[215]孔子論古者教民之事,與《左傳》五教相較,僅合父義[216]、母慈為一,則《左傳》之說,宜真古之五教與?然父義[217]、母慈、兄友、弟恭、子孝雲者,僅為家庭道德之恆規,其間猶無夫婦之倫,其不備如此。《易·家人·彖》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218]《彖傳》雖孔子之詞,然本諸《易》教,至是家道之倫已具。孔子時,始注重國家倫理。「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19]此視《左傳》所列五教之目,又增入君臣之義務矣,君臣父子之道德,在封建時,最適於治,故齊景公以為問,而孔子答之如此。《大戴禮·哀公問篇》曰:「公曰:『敢問為政如之何?』孔子對曰:『夫婦別,父子親,君臣義[220],三者正則庶民從之矣。』」[221]此並稱夫婦父子君臣之倫,為三綱說之所本。惟子思所論,適與孟子所云相符。《中庸》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222]五倫之目,至是確定。增入朋友之交,則通於社會之義務矣。
綜而言之,儒教本出司徒之官,故五倫之說,自系根據契之五教,雖其詳略,傳者不同,要遠承堯舜以來之古教,而備於孔子可知也。班固《白虎通》,又廣五倫為三綱六紀。三綱,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六紀,謂諸父、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也。三綱法天地人,六紀法六合。六紀之中,頗兼及社會之義務,莫非自孔子遺說而推闡之者也。
已上已說五倫,當論五常,二者皆儒教之根本主義也。然以仁義禮智信為五常者,孔孟之時,尚未之見。蓋仁義禮智信之教,雖備於《論語》,孔子有時僅兼舉仁智或禮義,子思亦然。孟子始合仁義禮智四端言之,又曰:「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223]至董仲舒《對賢良策》曰:「夫仁誼[224]禮智信,五常之道也。」[225]五常之名,首見乎此。要亦綜孔氏之教義,貫為五名耳。仁義禮智信五者,實可以括人間道德之全體。《白虎通·性情篇》曰:「五常[226]者何?謂仁義禮智信也。仁者,不忍也,施生愛人[227]也;義者,宜也,斷決得中也;禮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獨見前聞,不惑於事,見微者也[228];信者,誠也,專一不移也。」[229]此最得五常之要雲。
然五倫與五常,實有相關之道。五常之為德,無論君臣、上下、貴賤、男女、長幼,莫不可有之於躬,而五倫則隨一己之關係而有所不同。即君臣之間主義,父子之間主親,夫婦之間主別,長幼之間主序,朋友之間主信。人生而自然一身兼有五種之關係焉,必能備五常之德者,而後能全此五倫之道也。故五倫與五常之教,在當時自極簡易精密。今列圖如下:
社會之進步,日趨於繁複,倫理之關係,誠有非五倫五常所可盡者。然道德之根柢既立,自可推類而為之折衷也,在因時以制宜而已。此外,與五倫相發明者,如《左傳》所稱「六順」,即「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230];《禮運》所稱「十義」,即「父慈、子孝、兄良、弟弟[231]、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232]等,並可相參考也。
七、孔子教義之標準及範圍總論
綜觀孔子之教義,其所論尤以切近人事為主。而人道最大之德,莫過於仁,前已論之矣。然孔子之言仁者,究與佛教耶教有別。蓋佛教耶教之所謂仁者,平等之仁;孔子之所謂仁者,差別之仁也。今特附辨之於此。佛教大慈為主,兼愛眾生,無有分別;耶教愛仇如友,視人如己,固亦似於能仁矣。《論語》載孔子「泛愛眾」之訓,與子夏「四海之內皆兄弟」之言,或以與佛耶旨相同,而不知孔子實主愛有差等者也。故謂仁者,猶有好惡。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233]又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234]然則仁人非必夷視一切,惟好惡所施皆中節耳。又謂恩怨報復之道曰:「以直報怨,以德報德。」[235]此又視老氏之報怨以德,及耶教之愛仇如友者,異矣。《孝經》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236]此深斥言平等慈愛者也。及子思作《中庸》,曰:「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237]然則佛教耶教,雖並言仁,而孔子言仁,尤合於中道,是即孔教與耶佛之分也。
儒者莫不重修養其人格,以躬行道德之事。蓋道德之事,非人格高尚者,莫能行也。而人格之等,不外如荀子云:「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238]」[239]聖與仁,為孔子所不敢居,故通常人格之標準,當以士君子為主。孔子每稱君子以教人,以君子固中材所可修養而至者也,然如何斯可謂之君子矣,就《論語》征之,則君子之特質有數種:
(一)君子貴實行,不貴空言。孔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240]又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241]又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242]此並以尚實行者為君子也。
(二)君子責己不責人。孔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何晏註:「君子責己,小人責人」。[243]皇侃《疏》以為「求,責也,君子自責己德行之不足,不責人也。」[244]
(三)君子尚義。「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245]又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246]又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247]此以義利辨君子小人之分也。
(四)君子謙遜。孔子曰:「矜而不爭,群而不黨。」[248]又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249]射,所以行禮,所爭在行禮,猶雍容揖讓如此,此外更無所爭也。
(五)君子動作依於良心,內省不疚。孔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250]又曰:「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251]又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252]惟君子內省不疚,故常得其樂,小人反是。
蓋君子為成德之名,非僅限於一材一藝者也,故曰:「君子不器。」[253]又論君子全體之德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254]。君子哉!」[255]有志於學者,必先勉至於君子,而後可漸進於仁與聖,以當弘道濟世之任矣。
孔子既承堯舜以來之德治主義,以儒者之效,在能自修其身,蓄其德,以施行仁政於天下,故孔子教義之範圍,實以身心家國天下為一體。宋儒以《大學》為「孔氏之遺書」[256],蓋《大學》最能總括儒教之綱領,而尤秩然有序者也。其言曰: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257]
蓋以一身之明明德為本,而推之家國天下,亦猶《堯典》之自「克明俊德」,以至「協和萬邦」也。孔子修身所欲行之道,不外乎此矣。故明明德、親民、止至善,為「三綱領」;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八條目」。今列其關係如下:
三綱領八條目之關係圖
明德親民,始終相待,自利利他,兼具於此,而莫不本於仁。蓋明明德者,屬於自利之事,所以臻益學智,匠成人格,而使仁德完具者也;親民者,屬於利他之事,所以開物成務,博施濟眾,而使仁德發現者也。如是始能達於至善之地,而止於所止之正鵠。儒教之本領,必如是焉而後可以為無負,孔子教義之博大而切近人事也,如此。
第二節 子思
孔子生伯魚,名鯉,年五十,先孔子卒。伯魚生子思,名伋,嘗為魯穆公師,作《中庸》,年六十二卒。子思之學,蓋出於曾子,兼承祖父之遺業,其事跡雜見《孟子》《禮記》《說苑》《孔叢子》等書。方子思之時,去孔子漸遠,孔子弟子,或存或沒。當時惟子夏兼通六藝,講學西河之上,魏文侯師事之。此外則有顏氏傳《詩》,為諷諫之儒;孟氏傳《書》,為疏通致遠之儒;漆雕氏傳《禮》,為恭儉莊敬之儒;仲良氏傳《樂》,為移風易俗之儒;樂正氏傳《春秋》,為屬辭比事之儒;公孫氏傳《易》,為潔靜精微之儒。[258](據陶潛《聖賢群輔錄》)而韓非子《顯學》篇,復以子思與諸家並稱「八儒」,曰:孔子之後,儒分為八,有子張氏、子思氏、顏氏、孟氏、漆雕氏、仲良氏、公孫氏、樂正氏之儒。諸儒或在子思前,或在子思後,今不盡可詳。然自七十子以來,要推子思為能繼孔子之傳也。《漢志·儒家》有《子思子》二十三篇,六藝又有《中庸說》二篇,蓋子思為《中庸》,本自別行,後人或為之說也。《中庸》推本堯舜禹湯文武周孔相傳之意,而取於古來執中之訓,以名其書。時黃老楊墨盛行,子思獨申儒家,再傳而至孟子,儒學大明。《中庸》頗論天人精微之故,漢儒以入《禮記》中。及宋,而程朱大為表章,復加訓釋,以與《論》《孟》並重,為《四書》之一,以其能約儒教之要義也。
今將述子思之學說,特先綜論其全體大意於此。自來儒教倫理,專以實踐為重,故性與天道,為孔子之所罕言。至於子思,則又就倫理之原則,以上究宇宙問題,反覆詳言天人一貫之義,以見道德根於人心之自然,非由外鑠我也。此與道德出於人為之說,大相徑庭,而孟子之道性善,實近承子思矣。《中庸》開首即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259]蓋明性道教之出於天,而人修之耳。有天命即有性,有性即有道,有道即有教。人之受命於天,同也;有此性,同也;性中自具有五常之道,同也。性與道非是二物,道不過性之所發見者而已,能率性而行,即與道合。然人人不能盡率其性者,以氣稟有清濁厚薄之差也。聖人之氣稟最清最厚,則當以所行為眾人之標準,而示之以教。禮樂刑政,皆教也,其所以作禮樂刑政者,又無非基於人人同有之性,而因時以制其科條者也,故曰「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人性既同矣,善性蓋本其固有,子思乃以其未發之際之善為中。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260]中和為人道之極致,性無不中,發而未及於和者,修道未至也。於是舉中庸為入道之門,得乎中庸,而後可幾於和。中庸之所以鮮能者,以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於是又以智仁勇三德,為達於中庸之道。智仁勇三德,闕一不可。兼有此三德,則能行中庸;能行中庸,則能致中和;能致中和,則天下之大本達道已具。始,盡性而與天合一;其卒也,「天地位焉,萬物育焉」[261]。此子思通貫天人,以示儒教之綱領者也。
子思既以率性為道,於是以道為不可須臾離,而以誠為百行之本。嘗謂治天下國家有九經,其卒亦歸諸誠。「九經」者,修身、尊賢、親親、敬大臣、體群臣、子庶民、來百工、柔遠人、懷諸侯也。[262]天道尤為至誠,人受生於天,自當存其誠而不失,誠者,宇宙萬物之原理,而道德律之根柢也。人氣稟有差別,故成誠甚難,子思遂分人之等,為生知安行、學知利行、困知勉行三種。曰:「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263]生知安行,非聖不能;學知利行,賢人以下;困知勉行,庸人之流。庸人之勉行也,人十己百,人百己千,至其用力之久,亦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故曰:「及其成功,一也。」吾人既須臾不可離道,宜於不睹不聞之地,加以戒慎恐懼,為慎獨之工夫,以存養省察固有之道體。大抵修學之法有五:(一)博學,(二)審問,(三)慎思,(四)明辨,(五)篤行。於是溫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雖其根器有殊,皆可「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264],以合於人性固有之道,夫如是,乃達於至誠之境。子思蓋以至誠為聖人之極功,宇宙之原則,能誠,則性道雙凝,天人合符。故以天道之生生不息譬誠,而以仲尼之至聖為能誠之人。能誠之人,具有聰明睿智、寬裕溫柔、發強剛毅、齊莊中正、文理密察之五德。「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說」[265],乃至「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隊[266],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267]」[268],而後可以「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269],其德化之神,有極於無聲無臭而不可知者,故曰「配天」。此深明儒教倫理一貫天人之妙,而子思之《中庸》所為作也。茲更析其要義論之:
一、中和 子思以中庸名其書,則甚重中庸之道可知。然未說中庸以前,先說中和。中和與中庸,蓋有不可離之關係也。《中庸》曰: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270]
宋儒多論此節,每教學者求此「未發之中」,與「既發之和」,當於後詳之。今但明此節大意,則吾人若能推極天下之大本達道,此心常保有寂然不動廓然大公之氣象,而不偏不倚,斯情之發動,應事接物,亦自然不失其和。以一心之中,為萬事之和;以一事之和,為家國天下之和。隨所施為,無不得宜,極之於「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皆是物也,故中和之義大矣。
二、中庸 「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271]中庸者,無過不及之常道也。世人往往騖於高遠,索隱行怪,其材智劣者,又自囿於卑下,故中庸之道不行。子思引孔子以論之曰: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272]又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反[273]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274]
中庸之道,東西哲人並尊之。蓋世間萬事,不太過則不及,其輕重緩急,適得其分者,寡矣。而中庸者,非一德之專名,實普通諸德之標準也。所謂「君子時中」,即自揆所處之時與位,行之而宜,故中不可以豫計者也。朱子[275]曰:「中無定體,隨時而在」[276],此中所以難能也。至於未發之中,則又心性之源,天下之大本,而時中之所從出者矣。吾人內正性情,使勿失中,百事自協於中和。希臘亞里士多德《倫理學》,亦以過不及之中為德。其言雖未若子思之精,而亦有可參考者,其例如下:
(不及) (中庸) (太過)
吝嗇 節儉 奢侈
怯懦 勇壯 強暴
卑污 溫良 傲慢
魯鈍 敏達 輕脫
諧謔 機智 嚴厲
蓋吝嗇及奢侈之中為節儉;怯懦與強暴之中為勇壯;卑污與傲慢之中為溫良;魯鈍與輕脫之中為敏達;諧謔與嚴厲之中為機智也。[277]此亦子思論時中之義矣。
三、誠 子思言誠,或以解釋倫理問題,或以解釋宇宙問題,或兼而言之。要之,子思之意,實在因以推究倫理之原則,而非為專明宇宙造化之本起者也,特倫理之極致,則天人自有融合之妙耳。子思乃即誠以示天道人道之關係曰: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278]
又以誠示性教之關係曰:
自誠明,謂之性[279];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280]
《中庸》首章,即揭天命性道教之源,此則以誠明貫性教,本末相應。又言至誠能前知曰: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281]
妖孽禎祥之說,因時而異。大抵人心之所感,而物氣自應之,此亦理之所有也。妖孽禎祥之氣,見於天地之間者,究其徵驗,要不出因果相循之跡。吾心既與宇宙同量,誠之所至,凡至纖至悉之故,無不可以照知,而此妖孽禎祥之因果相循者,自不難於豫計矣。當時以妖孽禎祥為宇宙變端之最大者,故子思舉以例前知,其實誠亦何所不統,誠不啻宇宙之主動力也。故曰:「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282]鄭注以為「物,萬物也,亦事也。大人無誠,萬物不生,小人無誠,則事不成」[283]。蓋天下之物,皆誠之所為,故必得是理然後有是物,盡得是理,亦即盡有是物,無不在於吾心之誠而已,故「君子誠之為貴」[284]。子思又進而言誠之無間斷,是為天地萬物生生之德。故曰:「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285]天地之間,川流岳峙,鳶飛魚躍,四時變化,新陳代謝,與孔子所謂「四時行焉,百物生焉」[286]者,皆誠之原則。天地以誠為本,萬物以誠而成,人類處天地萬物之中,又安能獨離於誠耶?
四、鬼神 鬼神之種類,古來論其大別有三:天鬼、地祗、人鬼是也。人鬼為祖先之靈,祭之以致其追慕尊敬之念。天鬼地祗之祀,在吾國古義,亦以人為天地所生,祭之所以報本,其後於日月、氣象、山河、物類,莫不有祀。或偶有肸蠁感通,則以為真有鬼神歆饗之矣。然鬼神亦宜宇宙間自有此物,《中庸》贊鬼神之德曰: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齋[287]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288]
程伊川曰:「鬼神者,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跡也。」[289]張橫渠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290]蓋鬼神無非物之終始,陰陽之聚散所為,雖無形無聲,然固物之所不可遺者也。造化之妙,非人力所能知,故見鬼神之不可測,而競齋明盛服以祭祀之。子思所謂鬼神,當是統天鬼、地祗、人鬼而言,言簡而能顯示世所以待鬼神之道也。
第三節 孟子
孟子,名軻,字子輿(一雲子車),鄒人也。幼受賢母之教。及長,受業子思之門人,學成,歷游梁齊宋魯滕諸國。道不行,退而與弟子萬章之徒,記其游諸侯及與時人問答之語,為《孟子》七篇,又有《外書》四篇,蓋依託也。孟子以周赧王三十三年卒。孟子之時,楊墨之道與縱橫長短之說並行,而莊周之徒又以虛無恬淡遺棄世務為貴。孟子獨祖述仲尼,樂道堯舜之道,以楊墨之學異於孔子,則辭而辟之,曰:「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291]景春以公孫衍、張儀為大丈夫,孟子則謂大丈夫者,「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公孫衍、張儀,是「妾婦之道也」[292]。見老莊無為,不切人事,則毅然以天下自任,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293]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294]故自孔子以來,戰國之際,純乎儒術者,孟子而已。其學說雖秉古先之訓,亦多所創見:繼子思而確言性善,一也;並舉仁義,以為實行斯道之作用,二也;明養氣之要,三也。先天良心之說,孟子實力主之。於政治則貴仁義而賤功利,真能紹孔子之傳而卓然不惑者也。
孟子之學說,今分數端論之:
(一)性善論
甲、性善之論證
孟子之主性善,見於《滕文公篇》「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295]一語,及與告子論性之詞。自來言性善,未有如孟子之切至者,故曰:「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296]蓋不僅謂性善,且謂情善,才亦善,故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297]性之根本既善,情與才安得不善?情者,性之動,才者,性之能也。孟子雖承子思率性之義,而所言益詳密,故其性善之論證有數種:
一、仁義禮智人性固有 孟子舉仁義禮智四德,為人性所固有,以證性善。故曰:「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298]此謂四德固有於性中,推而致之,則為善人,舍而不存,則消亡而為惡人。又引孔子贊《詩》,以證性善曰:「《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299]此一節可見孟子性善說,實淵源於《詩》與孔子也。惡人所以失其固有之德性者,為不能盡其才耳。
二、四端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仁愛之心也。見孺子將入井,則莫不有怵惕惻隱之心焉,推而達之,則仁愛之意,孚於人人矣。孟子示之以四端之說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300]四端者,謂四者為德性之根本,惟在存養擴充之耳,與仁義固有說互相發明。
三、良知良能 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301],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302]兒童不學不慮之知能,已可以證仁義之固有,何其適切!王陽明遂倡致良知說,本諸孟子也。
四、人心同然 人類既同具一性,仁義禮智之四德,皆固有之,故好善惡惡,好正惡邪,出於自然。孟子乃以歸納法示之,以聖人與愚人同類,其好惡亦同;唯愚人蔽於邪欲,遂不知理義耳。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耆[303]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304]美味美聲美色,人誰不好?理義本於固有之德性,亦誰不好?好之有深淺,即聖愚所以分也。
已上述孟子以仁義禮智四德為固有,且言由四端擴充之,可以達之天下。卒乃謂仁義為良知良能,好理義為人心之所同然,皆以確證人性之善也。
乙、惡之起源
孟子言性善之論證,既如此矣。然性善情善才善,則世間何為復有惡事?惡果何自而生乎?茲復就孟子言惡之起原者一考之。
一、因勢為惡 孟子與告子辨曰:「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305]人性本不為惡,而勢使之為惡,推此勢之所起,即惡之所起也。
二、物慾陷溺 人性本善,誘迫於外物而後為惡。故又為陷溺之說曰:「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306]天賦之才,擴充之則為善,陷溺之則為惡。擴充與陷溺之差,即善與惡之分所由起也。
三、夜氣存亡 孟子又以良心作用之消長,為善惡之分途。故比良心於牛山之木,而誘惑梏亡者,譬之斧斤;氣化之流行,雨露之潤澤,則比於夜氣之生息,必良心消亡,乃後為惡。故曰:「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307]夜氣者,清明之氣,邪妄未起,心之本體,湛然虛瑩,與所謂浩然之氣相待,故孟子養氣與求放心皆重也。
四、放心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308]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309]為惡是放心所致,故孟子主性善,而以求放心為養性之首功。
已上論惡之原。善惡本相待之詞,明乎惡之所由起者,則性之本體之善,益可知矣。
丙、孟子同時諸家論性
自孔子以來,七十子之徒,多論性情,而遺說罕傳。惟子思開性善之宗,世碩言人性有善有惡,略本漆雕開、宓子賤,子思之論已見前,世碩論性,《論衡》嘗述之曰:
周人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有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惡性,養而致之則惡長」。如此,則性[310]各有陰陽,善惡在所養焉[311]。故世子作《養書》一篇。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312],與世子相出入。[313](《本性篇》)
宓子賤、漆雕開嘗及孔子之門,公孫尼子、世碩,則七十子之弟子也,皆在孟子前。至世碩所論,則在調和孔子有教無類與智愚不移之說,就實事以征之。故孟子當時言性者,自子思一派以外,尚有世碩一派,告子一派,及性三品說一派,孟子獨宗子思,而其餘三派亦見辨議。今請證之:
一、世碩之性有善有惡派 《孟子》載:「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314]此言人性隨教養變化:文武教之以善,則民好善;幽厲教之以暴,則民好暴。是世碩一派也。
二、告子之性無善無不善派 告子與孟子論性甚詳,後別論之。《孟子》書類舉時人論性,又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315]蓋性無善無不善,是告子論性之總義也。
三、性三品派 性三品派,蓋出於孔子智愚不移與中人可以語上之說,當時亦有持此論性者。《孟子》書記之曰:「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316]有微子啟、王子比干。』」[317]此言人生而善惡固定不移,朱子《集注》以為是三品說之原也。
孟子既觀當時論性之說,以為有所未盡,因承子思而開性善之宗。蓋周末論性,共有五派:已上三派與孟子為四派,合以荀子言性惡,共五派也。後世言性不出此五派矣。
(二)仁義說
孔子專言仁,孟子則率以仁義並稱。蓋仁之本意,以愛為主,其弊易流於無差等;義則稍示節制,此孟子承言仁之弊,而以仁義雙舉為教者也。又戰國之時,國家尚戰,人民競利死權,強凌弱,眾暴寡,孟子尤思以義裁之而反諸正,故仁義並說。然孟子言仁義,與楊墨異。墨子兼愛,視人如己,其道似於仁而非仁;楊子為我,一毛不取與於人,其道似於義而非義。孟子皆斥之,乃深論仁義之真意,欲以易天下,蓋排距楊墨,擴充仁義,是孟子一生之大業也。聖賢立教,皆以救時之弊,「仁義」之語,雖出孟子以前,而揭出此二字為立教根本者,不得不謂孟子實始主之。故《孟子》第一章,即先明義與利之辨。梁惠王問孟子曰:何以利吾國?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318]蓋為政者先利而後義,則上下交征利,不奪不饜;先義而後利,則利亦自在其中矣。倫理之動機,全視義利之辨審與不審,其志將以為利,與其志將以為義,其成功大有不同。於是孟子明仁義之意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319]此見仁義之內容,皆自其動機之善而擴充之者也。
孟子見當時之人,妄殺無罪,而侵人之所有,為不仁不義之極,於是言仁義二者,可以盡人道之大德: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謂尚志?」曰:「仁義而已矣。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居惡在?仁是也。路惡在?義是也。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320]
此外孟子解釋仁義之意者甚多。如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321]又曰:「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322]又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323]於《良知良能章》,論不學不慮之知能,曰:「親親,仁也;敬長,義也。」[324]宋牼主利而非攻,孟子以為非攻是也,主利非也,非攻必由仁義之說。卒乃謂仁義忠信,樂善不倦者為天爵。其餘或言仁義禮智,或以仁義與他德並舉,蓋將樹仁義為修齊治平之正鵠,使百世之下,聞者猶興於仁義也。
孟子主性善,則以仁義固在性中,為良知良能,人人可以擴充而光大之,以厲人使趣仁義。故仁義說與性善論有相互之關係也。
(三)養氣說
孟子有二種養氣說:曰存夜氣,與養浩然之氣是也。浩然之氣之說,緣於不動心之問答,故今與不動心連類論之。
公孫丑問何謂浩然之氣?孟子曰:「難言也。」而卒告之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325]此浩然盛大之氣,蓋孟子道義修養之結果,存於自得心悟,難於言語形容,故始曰「難言也」。大抵心之作用,分知情意三種,浩然之氣,必道德意志之充周發達至於其極,而後可以見之;亦猶孟子所謂知言,即智力之充周發達也;知言養氣,二者相待,以成不動心之功。知言,知也;養氣,意也;不動心,情也。知情意三者相合而得其養,道德之歸也孰御焉!然鍛煉意志,尤為徹始徹終之要事。蓋無強固之意志,不能克治邪欲,則往往有敗操累行,故學者首貴養此浩然之氣也。能養浩然之氣,斯能直道而行,俯仰天地,無所愧怍,故至大至剛,無論處於何時,對於何人,無一息之餒。其正大之氣,包舉一切,私慾妄念,廓然銷盡,夫而後天人合德;人與天合,故其氣能充塞天地之間,不足為異也。養氣之方法,不外集義。集義者,或證之於學,或練之於事,至於養之之久,而後有不動心之一境。孟子四十始不動心,蓋非積漸以致之,則其氣易餒,由充周於一身,以至塞乎宇宙,固非一朝一夕之故也。養氣之性質,雖屬心理學之所攝,而可用生理學說明之。孟子所謂「氣,體之充」[326]者,即言此氣為充於神經纖維中之力,而其動也,咸能聽命於意志,以意志之強弱,為氣之張弛。意屬於心,氣屬於物,心物交融如一,非如晚近唯心唯物之論,截然為二,不可相容也。故又曰「志,氣之帥也」[327],直合通常所謂志氣與意氣者而一之,就心物交融之力之所發,而名之曰「浩然之氣」。此氣殆宇宙之元氣,而異於宋儒所謂理氣之氣者也。然徒養其氣,不增益其智力,則事理有所未明,終未足以盡集義之功,故當輔之以知言,曰:「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328],然後庶幾於不動心矣。雖然,其實不過養氣一事而已。知言者,養氣之助,不動心者,養氣之純也,純而後養氣之能事畢。養夜氣者,氣之靜者也,為消極之養;養浩然之氣者,氣之動者也,為積極之養。明葉子奇《草木子》曰:「孟子夜氣之說,是水靜而清時;浩然之氣,是水盛而大時。」[329]其喻亦了。
(四)先天良心說
近世直覺派哲學者,每唱良心故有之說,孟子亦以仁義出於良知良能,所謂良心[330],實與良知異語同義者也,故孟子之意,以道德存於先天,大抵其性善論仁義說皆本此旨,今更略述之。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331]蓋赤子心中,已具仁義之端,能保其赤子之心而充之,是仁義而已矣。故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332],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333]此即所謂不學不慮之良知良能是矣。孟子云赤子之心者,以見本然之善,具於赤子之時,要在充之,乃足為貴。老子亦云「含德之厚,比於赤子」[334],又曰「復歸於嬰兒」[335]。此則但返於赤子之本,而不言擴充,大異於孟子儒家之旨,學者不可不辨也。善性雖生初已有,仍賴教育修養之功,以發揮光大之。若但守其赤子之心,即不至於消沉梏亡,又安能有天人合德萬物皆備之景象?故當盡心以養性。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336]然如何斯可以存心養性?蓋莫善於誠。子思曰:「唯[337]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338]孟子說性善宗子思,於是又取其言誠,以為天人之達道。曰:「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339]至如何能誠,則不外去私慾而使良心之善發見。故曰:「養心莫善於寡慾。其為人也寡慾,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340]又曰「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341]私慾蔽善,譬如茅塞其心,能寡慾,則良心之本善可睹。良心之本善既睹,乃可因而充之,以至於至誠,誠為倫理上最高之善,最大之樂。故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342]要皆吾身之所固有者也,此孟子始終一貫之先天良心說。
已上特孟子學說之大略。孟子生戰國之世,百家爭鳴之時,獨以儒道自任。辟楊墨,絀法治,惡戰陳,抑縱橫,設立種種之新名,以宣說孔子、子思之教。如性善、仁義、四端、仁義禮智四德、放心、不動心、浩然之氣、夜氣等,皆無異孟子所作之倫理上新術語也,其精粹廣大,實越諸子,故後人以孔孟並稱。惟其與人議論,詞辨鋒利,比於武事,當時以為好勝,後來如王充之《刺孟》,司馬光之《疑孟》,多於孟子有微辭,要無損於孟子之大醇也。
第四節 荀卿
荀卿名況,又稱孫卿,趙人。齊自威王以來,至於宣王,四方學者,集於稷下,鄒忌、孟軻、鄒衍、淳于髠、慎到、環淵、接子、田駢、鄒奭等,先後來游。荀卿年五十,始遊學於齊,田駢、鄒奭等皆已死。齊襄王時,荀卿最為老師。齊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齊人或讒荀卿,荀卿乃適楚,楚相春申君以為蘭陵令。春申君死,荀卿亦廢,因家蘭陵,著書數萬言而卒,葬蘭陵。荀卿生卒年月,說者不同,大抵在孟子後。其門人韓非、李斯,長於法術,李斯遂相秦始皇。《漢志·儒家》《孫卿子》三十三篇。汪中《荀子通論》以毛詩、魯詩、韓詩,並出荀卿。又傳《禮》與《左氏春秋》,其書兼有《公羊》《穀梁》義。劉向稱荀卿善《易》。而《荀子》書,首《勸學》,終《堯問》,蓋仿《論語》。其學之源,當受自子夏、仲弓。戰國之世明儒術者,孟子以外惟荀卿。孟子、荀卿,並通《五經》,荀卿之學,自秦漢以來,授受之跡,尤有可考。《史記》謂:「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於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莊周等,又滑稽亂俗,於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興壞,序列著數萬言。」[343]荀卿於當世學者,俱有所非,見於《非十二子篇》,其詞曰:
假今之世,飾邪說,文奸言,以梟亂天下,欺惑愚眾,矞宇嵬瑣,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亂之所存者,有人矣。縱情性,安恣睢,禽獸之行,不足以合文通治。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它囂、魏牟也。忍情性,綦谿利跂,苟以分異人為高,不足以合大眾,明大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陳仲、史鰌也。不知壹天下建國家之權稱,上功用大儉約,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異縣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墨翟、宋鈃也。尚法而無法,下修而好作,上則取聽於上,下則取從於俗,終日言成文典,及紃察之,則倜然無所歸宿,不可以經國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慎到、田駢也。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琦辨[344],甚察而不惠,辯[345]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猶然而材劇志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案飾其辭[346]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軻和之,世俗之溝猶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傳之,以為仲尼、子游,為茲厚於後世,是則子思、孟軻之罪也。(下略)[347]
又荀子《解蔽篇》曰:「墨子蔽於用而不知文,宋子蔽於欲而不知得,慎子蔽於法而不知賢,申子蔽於勢而不知知,惠子蔽於辭而不知實,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348]又《天論篇》曰:「慎子有見於後,無見於先;老子有見於詘,無見於信;墨子有見於齊,無見於畸;宋子有見於少,無見於多。」[349]蓋荀卿既會眾學之歸,乃歷指諸家之失,而自樹其說。今略述其學說如下:
(一)性惡論
自來論性者,孟子始言絕對之性善,荀子始言絕對之性惡,二家適相反。荀子曰:「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故枸木必將待櫽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今人無師法,則偏險而不正,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古者聖王,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是以為之起禮義,製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使皆出於治,合於道者也。今之人,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縱性情,安恣睢,而違禮義者為小人。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350]荀子所謂偽者,即人為之義;人為者,非自然者也。以政治教育,所以使人為善之具,皆出於人為,而非自然之法矣,至所謂善惡之定義,則以正與治為善,以偏險悖亂為惡。人生同具此惡性,即好利心與嫉忌心是也。人人既有此好利心與嫉忌心,各將自足其欲,於是乎率性而行,則爭奪暴亂不已。故聖人將矯揉其性,而化之以禮義辭讓之偽。蓋反性作偽以立教,異夫子思所云率性修道以為教也。此以國家之治聖人之道,皆在裁抑人人之利已心,以為倫理之基礎也。於是非孟子之性善說曰:「孟子曰:『人之學者,其性善。(言人之有學,適以成其天性之善。[351])』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偽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禮義者,聖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學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是性偽之分也。今人之性,目可以見,耳可以聽。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目明而耳聰,不可學明矣。孟子曰:『今人之性善,將皆失喪其性故也。』曰:若是,則過矣。今人之性,生而離其朴,離其資,必失而喪之。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所謂性善者,不離其朴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也。使夫資朴之於美,心意之於善,若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故曰目明而耳聰也。今人之性,飢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飢,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於性而悖於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禮義之文理也。故順情性則不辭讓矣,辭讓則悖於情性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352]荀子之非孟者有三:(一)孟子謂學以成其性之善;荀子謂學者乃學聖人所偽作之禮義,非學其性也。(二)孟子以人之性善,失其性而後為惡;荀子則以必離其朴資失其性而後善。(三)孟子以道德辭讓,為良知良能之自然法;荀子以道德辭讓,為悖於性情之人為法。此二家相異之大者也。
孟子由道德之直覺觀,故以善出自先天;荀子由事實之經驗觀,故以善出於人為。蓋天下之初生,人人度無不各任其自利心以相爭奪侵殺,不勝其亂,積日既久,則見彼此之相爭奪侵殺而無窮者,非善道也。於是乃人人求所以自裁抑其利己心,使彼己各保其利害,而謂昔之爭奪侵殺者為惡,謂今之所行者為善,此善惡之名所由起也。然其所以能自裁抑其利己心者,雖迫於事實之不得不然,其始必有人焉先明此理,而為之禮義之偽以變化之,此其人謂之聖人。聖人之異於常人,即在能作此禮義之偽而已。自是以來,能從聖人所作之禮義之偽者,謂之君子;不能從聖人所作之偽而率其故性者,謂之小人。從聖人之偽,則正理平治;不從聖人之偽,則偏險悖亂。聖人之所以貴者,正在其能反人性而立社會道德之大法耳。君子小人,本同一惡性,小人封其故性而不變化,則有刑罰之禁以威之;小人能變其故性,則又皆可以為君子為聖人也。此荀卿由其經驗觀以推性偽之本者也。故其言曰:「問者曰:『人之性惡,則禮義惡生?』應之曰:凡禮義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故陶人埏埴而為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故工人斲木而成[353]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354]又曰:「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355]亦陶埏而生之也,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本性也哉?凡人之性者,堯舜之與桀跖也,其性一也;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今將以禮義積偽為人之性邪[356]?然則曷貴有堯禹,曷貴君子矣哉?凡所貴堯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然則聖人之於禮義積偽也,亦陶埏而生之也。」[357]此言禮義所起,譬如陶埏作器。陶埏作器,蓋以利用,禮義之起,亦由利用。爭亂之極,聖人因其事實而為之變化。故曰:「聖人之所以同於眾,其不異於眾者,性也;所以異而過眾者,偽也。」[358]又曰:「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勢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是聖王[359]之治,而禮義之化也。今當試去君上之勢,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而觀天下民人[360]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強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嘩之,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361]又以塗之人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故「塗之人可以為禹」[362]。曰:「今使塗之人伏術為學,專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縣久,積善而不息,則通於神明,參於天地矣。故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也。曰:『聖可積而致,然而皆不可積,何也?』曰:可以而不可使也。故小人[363]可以為君子,而不肯為君子,君子可以為小人,而不肯為小人。小人君子者,未嘗不可以相為也,然而不相為者,可以而不可使也。故塗之人可以為禹則然,塗之人能為禹,未必然也。」[364]此言禹與塗之人,同一惡性,故塗之人可以為禹;而塗之人卒不能為禹者,禹能起偽積善,塗之人不能也。
孟荀皆言儒教,孟子主道德先天說,荀子主道德人為說;一言性善,一言性惡。適成一反比例。蓋孟子重直覺,荀子重經驗,故《性惡篇》又曰:「善言古者必有節於今,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設,張而可施行。今孟子曰『人之性善』,無辨合符驗,坐而言之,起而不可設,張而不可施行,豈不過甚矣哉!」[365]此以孟子之說,非出於經驗也。荀子性惡之說,後來罕繼之者,惟清世戴震之徒,所論以性為欲,頗近荀卿,而德清俞樾為性說,亦宗荀子,以性無不惡,才乃偶有善耳。
(二)禮論
荀子以人性為惡,故以禮為聖人所作為,與孟子言仁義禮智為固有者不同。孟子承《尚書》天秩天敘之說,凡辭讓恭敬,皆以為良心自然之秩敘,稟於受性之初。荀子則謂人心中初無禮義之萌,惟以爭奪暴之性,聖人惡其亂而後興禮樂耳。《禮論篇》論禮之起原曰:「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366]荀子以欲為惡之原,欲即利己心之所發也,人人徇欲不已,則終害於社會之正理平治。故聖人制為禮義,使欲有所節,則偏險悖亂之患寡,而正理平治之效成矣,此聖人之極功也。荀子以禮為立教之本,故曰:「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367]蓋自古以天地為萬物父母,於是禮有天神地祗之祀。荀子惟主社會之正理平治,故於舊習冠昏喪祭之禮,無不取焉。雖以「三本」並列,而歸重於君師,以其能合性偽也。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後聖人之名一,天下之功於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性偽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宇中萬物生人之屬,待聖人然後分也。詩曰:『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此之謂也。」[368]此言聖人能並治天地。禮本以人道為主也,人道莫大於生死。冠昏為生之禮,喪祭為死之禮,四者禮之大事,盡生死之道,鹹得其宜,是為倫理之正鵠,而禮之能事畢矣。故曰:「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369],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370]然則儒教之禮,所以重喪祭,非必以死者有知,蓋孔子慎終追遠,則民德歸重之意;而終始如一,尤見君子所以盡己處人之道也。
(三)樂論
儒者並以禮樂為治世之要具。自唐虞時,已明樂教,孔子亦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371],蓋樂者所以通人心而和民性者也,故禮之所不能化,則以樂道之。荀子有《樂論》,言此理尤詳,《樂記》中頗取荀子說。而荀子《樂論》,則因墨翟《非樂》而作也。嘗曰:「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儘是矣。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372]又曰:「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是先王立樂之術也。」[373]又曰:「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莫善於樂[374]。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者,所以導樂也[375],樂行而民鄉方矣。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376]荀子以樂之本義,為愉樂之意,愉樂過度則流,故古之為樂教雅頌之則,所以道之於正,以感動人之善心。禮以外治人之舉動,樂以內治人之心志,二者兼資,德化乃成。然荀子論樂,亦兼舞而言,蓋觀其俯仰屈伸之容,亦足以見志。要之聲音之化為深矣,故樂得正聲,無論何人聽之皆有益也。
右所述不過略舉荀卿學說之大者。大抵荀卿之學,皆與其性惡論相表里,並以此為教育政治之方針。謂禮義起於聖人之作為,當於性外求之,而與之同化,斯為善矣。故有《勸學》《修身》《禮》《樂》之論,皆自此推之者也。其貴王道,賤霸術,以修齊治平為修身之目的,固猶是儒教之遺訓,然亦言誠為養心之要,與子思、孟子若合符節。其《不苟篇》曰:「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他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377]又著《非相篇》以論時人每因骨判吉凶貴賤之謬,其《非十二子》《解蔽》《正名》《不苟》等篇,則非世人好奇異而違中道,凡所議論,莫不秩然有貫,一以儒術為主。因弟子中有韓非、李斯,說者遂謂卿之學流為法家。要之,卿尤重禮教,禮之失則任法,其勢有然。至於卿所論禮樂之本,韓非之徒,固未嘗得其統也。今更以孟荀二子比較論之:孟荀皆生戰國之際,荀子後孟子約五六十年,皆明儒術;而其主觀見解之大異者,在一言性善,一言性惡,其中皆有不可易之精理焉。故知二子之說,並有所緣也,特列舉其異同之故,以便觀覽:
一、孟子說人性皆善,為性善一元的倫理說;荀子說人性皆惡,為性惡一元的倫理說。二家並為性一元論,而絕對相反。
二、孟子以道德者,人性所固有;荀子以道德者,聖人因乎時勢之不得已而作之。孟子為道德固有論之宗;荀子為道德人為論之宗。易詞言之,則一為先天論,一為後天論也。
三、孟子以愛他為唯一心性之源;荀子以愛己為唯一心性之源。二說皆有所未備,而並含有不可易之精理。
四、孟子言性善,以惡由於物慾陷溺,即外界之誘惑而生;荀子言性惡,以善由於聖人之教化而生。孟子辨惡之所本,與荀子辨善之所本,皆明了直截。
五、荀子之學,主於外之禮義法正,一變而生刑名法術之學;孟子之學,主於內之存養省察,一變而為理氣心性之說。
六、孟子教育之方法,為消極的,在去物慾之陷溺,而充其本來之美性;荀子教育之方法,為積極的,在化固有之惡性,而服於聖人之禮義。一則擴充本性,一則變化本性,由於二子方法之有異也。
七、孟子在發其內部之善,而為仁義之心,即固有之良心(良知良能),以為行為之標準;荀子在建其外部之禮義法正,以矯治內惡,而統之曰禮曰道,以為行為之標準。
八、孟子言命,荀子不言命;孟子屢稱天以自明,而荀子信天不如孟子之厚。
九、孟子之學,承曾子、子思道學之系,故重於道德;荀子之學,承子夏文學之系,故豐於文辭。故荀子書有《賦篇》、《成相篇》[378]等,而孟子無之也。
十、孟子議論之法,以概括簡要為主;荀子議論之法,以分析綿密為主。
十一、孟荀並一世大儒。孟子弘道,近於以尊德性為貴;荀子傳經,近於以道問學為貴。孟子之文,有剛直浩然之氣;荀子之文,有研精湛思之風。
十二、孟荀所同,為尊王道,賤霸術;以修齊治平,為倫理一貫之目的;並重實行而不重空言。是則所同也。
《中國哲學史》一終。
* * *
[1] 「弟子內」,諸本皆無,脫。據《史記》六第2343頁,《四庫全書》第245冊第522頁補。
[2]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43頁。
[3]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44頁。
[4]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13—2314頁。
[5]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16頁。
[6] 「我」,諸本皆無,脫。據《論語註疏》第93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393頁補。
[7] 《述而》:《論語註疏》第93頁。
[8] 《雍也》:《論語註疏》第82頁。
[9] 《憲問》:《論語註疏》第199頁。
[10] 《先進》:《論語註疏》第145頁。
[11] 《憲問》:《論語註疏》第199頁。
[12] 《顏淵》:《論語註疏》第159頁。
[13] 《泰伯》:《論語註疏》第106頁。
[14] 《子張》:《論語註疏》第263頁。
[15] 《公冶長》:《論語註疏》第61頁。
[16] 《公孫丑下》:《孟子註疏》第125頁。
[17] 《述而》:《論語註疏》第84頁。
[18]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59頁。
[19] 《公冶長》:《論語註疏》第61頁。
[20] 《仲尼弟子列傳》:《史記》七第2644頁。
[21]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32頁。
[22] 按:《太史公自序》(《史記》一○第3975頁)作「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23] 《述而》:《論語註疏》第91頁。
[24]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34頁。
[25] 《論語讖》:《七緯》下第768頁。
[26] 《周易正義卷首》:《周易正義》第4頁。
[27] 《周易正義卷首》:《周易正義》第5頁。
[28] 《繫辭上》:《周易正義》第291頁。
[29] 《繫辭下》:《周易正義》第311頁。
[30] 《繫辭下》:《周易正義》第296頁。
[31] 《繫辭下》:《周易正義》第315頁。
[32] 《繫辭上》:《周易正義》第257頁。
[33] 《周易正義卷首》:《周易正義》第10頁。
[34] 同上注。
[35] 同上注。
[36] 《儒林傳》:《漢書》一一第3597頁。
[37] 「書」,諸本皆無,脫。據《十三經註疏》一第239頁,《尚書正義》第11頁補。
[38] 「斷遠取近,定可以為世法者」,諸本皆誤作「斷遠而定近,可以為世法者」。據《十三經註疏》一第239頁,《尚書正義》第11頁改。
[39] 《尚書序》:《尚書正義》第11頁。
[40] 《須頌篇》:《論衡校釋》三第847頁。
[41]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33頁。
[42] 「祀」,諸本皆誤作「紀」。據《十三經註疏》一第1338頁,《毛詩正義》下第1430頁改。
[43] 《商頌譜》:《毛詩正義》下第1430頁。
[44] 《為政》:《論語註疏》第14頁。
[45] 《季氏》:《論語註疏》第230頁。
[46] 《陽貨》:《論語註疏》第237頁。
[47] 《周南·關雎》:《毛詩正義》上第16—19頁。
[48] 《周南·關雎》:《毛詩正義》上第19頁。
[49] 《周南·關雎》:《毛詩正義》上第19頁。
[50] 「有」,諸本皆誤作「又」。據《十三經註疏》五第5903頁,《孟子註疏》第178頁改。
[51] 《滕文公下》:《孟子註疏》第178頁。
[52] 「十二公」,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245冊第522頁,《史記》六第2340頁補。
[53] 「辭」,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245冊第522頁,《史記》六第2340頁補。
[54] 「辭」,諸本皆誤作「詞」。據《四庫全書》第245冊第522頁,《史記》六第2341頁改。
[55]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40—2341頁。
[56] 《太史公自序》:《史記》一○第3975頁。
[57] 《藝文志》:《漢書》六第1715頁。
[58] 《太史公自序》:《史記》一○第3975頁。
[59] 《孔子世家》:《史記》六第2332頁。
[60] 《雜記》:《禮記正義》下第1222頁。
[61] 謝無量注。
[62] 《藝文志》:《漢書》六第1710頁。
[63] 「《記》百三十篇」,《漢書》六第1709頁作「《記》百三十一篇」。
[64] 《季氏》:《論語註疏》第230頁。
[65] 《藝文志》:《漢書》六第1717頁。
[66] 諸本此處皆有「然」,衍。據《四庫全書》第1107冊第594頁,《蘇軾文集》第一冊第100頁刪。
[67] 《荀卿論》:《蘇軾文集》第一冊第100頁。
[68] 《孝經正義》:《孝經註疏》第6頁。
[69] 《公羊傳註疏序》:《春秋公羊傳註疏》第3頁。
[70] 《孝經正義》:《孝經註疏》第6頁。
[71] 諸本此處皆有「而」,衍。據《四庫全書》第246冊第26頁,《史記》七第2665頁刪。
[72] 《仲尼弟子列傳》:《史記》七第2665頁。
[73] 《藝文志》:《漢書》六第1719頁。
[74] 《藝文志》:《漢書》六第1718頁。
[75] 《藝文志》:《漢書》六第1719頁。
[76] 《里仁》:《論語註疏》第51頁。
[77] 《金縢》:《尚書正義》第334頁。
[78] 《仲虺之誥》:《尚書正義》第197頁。
[79] 《天地》:《莊子集釋》第二冊第406頁。
[80] 《子罕》:《論語註疏》第111頁。
[81] 《說文解字句讀》第292頁。
[82] 《原道》:《韓昌黎全集》第172頁。
[83] 《通書》:《周敦頤集》第16頁。
[84]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5頁。
[85] 《論語集注·公冶長》:《四書章句集注》第80頁。
[86] 《孟子集注·梁惠王章句上》:《四書章句集注》第201頁。
[87] 《孟子集注·告子章句下》:《四書章句集注》第342頁。
[88] 《雍也》:《論語註疏》第73頁。
[89] 《陽貨》:《論語註疏》第241頁。
[90] 同上注。
[91] 「夫」,諸本皆誤作「乎」。據《論語註疏》第199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59頁改。
[92] 《憲問》:《論語註疏》第199頁。
[93] 同上注。
[94] 「違」,諸本皆誤作「達」。按:《論語·里仁》:「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論語註疏》第48頁),據改。
[95] 《為政》:《論語註疏》第15頁。
[96] 「宣」,諸本皆誤作「高」。據《四庫全書》第696冊第186頁,《說苑校證》第529—530頁改。
[97] 按:《說苑·反質》(《說苑校證》第529—530頁)記載公明宣「三年不讀書」,專學曾子言行。謝無量原文曰:「公明高讀書三年,曾子教之學言動」云云,訛。
[98] 《先進》:《論語註疏》第149頁。
[99] 《雍也》:《論語註疏》第73頁。
[100] 《公冶長》:《論語註疏》第57頁。
[101] 《雍也》:《論語註疏》第83頁。
[102] 《述而》:《論語註疏》第97頁。
[103] 《顏淵》:《論語註疏》第157頁。
[104] 《八佾》:《論語註疏》第30頁。
[105] 《述而》:《論語註疏》第85頁。
[106] 「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諸本皆誤作「孔子曰:『古之賢人也。』『怨乎?』」。據《論語註疏》第90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392頁改。
[107] 《述而》:《論語註疏》第90頁。
[108] 《微子》:《論語註疏》第246頁。
[109] 《憲問》:《論語註疏》第192頁。
[110] 《里仁》:《論語註疏》第48頁。
[111] 同上注。
[112] 《子路》:《論語註疏》第175頁。
[113]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7頁。
[114] 《里仁》:《論語註疏》第48頁。
[115] 《述而》:《論語註疏》第95頁。
[116] 《里仁》:《論語註疏》第49頁。
[117]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7頁。
[118] 《子罕》:《論語註疏》第122頁。
[119] 《憲問》:《論語註疏》第197頁。
[120] 《雍也》:《論語註疏》第79頁。
[121] 《憲問》:《論語註疏》第183頁。
[122] 《里仁》:《論語註疏》第47頁。
[123] 諸本此處皆作「子曰」,「子」衍。據《論語註疏》第79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384頁刪。
[124] 《雍也》:《論語註疏》第79頁。
[125] 《顏淵》:《論語註疏》第168頁。
[126]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6頁。
[127] 《子路》:《論語註疏》第178頁。
[128] 《顏淵》:《論語註疏》第158頁。
[129] 《子路》:《論語註疏》第180頁。
[130] 《憲問》:《論語註疏》第182頁。
[131] 《陽貨》:《論語註疏》第235頁。
[132] 諸本皆脫「曰」。據《論語註疏》第158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36頁補。
[133] 「已」,諸本皆誤作「矣」。據《論語註疏》第158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36頁改。
[134] 《顏淵》:《論語註疏》第158頁。
[135]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0頁。
[136] 「好」,諸本皆誤作「為」。據《論語註疏》第236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85頁改。
[137] 《陽貨》:《論語註疏》第236頁。
[138] 「義禮智信亦仁」,諸本皆同。《二程集》上第16頁作「義禮知信皆仁也」。
[139] 「烝」,諸本皆誤作「蒸」。據《毛詩正義》下第1218頁,《十三經註疏》一第1224頁改。
[140] 《大雅·蒸民》:《毛詩正義》下第1218頁。
[141]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1頁。
[142] 「烝」,諸本皆誤作「蒸」。據《毛詩正義》下第1218頁,《十三經註疏》一第1224頁改。
[143] 《皋陶謨》:《尚書正義》第107—108頁。
[144] 《成公十三年》:《春秋左傳正義》中第755頁。
[145] 《繫辭上》:《周易正義》第268—269頁。
[146] 《樂記》:《禮記正義》中第1083頁。
[147] 《湯誥》:《尚書正義》第199頁。
[148] 《太甲上》:《尚書正義》第210頁。
[149] 《仲虺之誥》:《尚書正義》第196頁。
[150] 按:歐陽修未作《性辨》。此處所述其論性之語,見於歐陽修《答李詡第二書》:《文忠集》卷四十七(亦見於《歐陽文粹》卷七),原文作:「今世之言性者多矣,有所不及也,故思與吾子卒其說。修患世之學者多言性,故常為說曰:夫性非學者之所急,而聖人之所罕言也。《易》六十四卦不言性,其言者,動靜得失吉凶之常理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不言性,其言者,善惡是非之實錄也;《詩》三百五篇不言性,其言者,政教興衰之美刺也;《書》五十九篇不言性,其言者,堯舜三代之治亂也。禮樂之書雖不完,而雜出於諸儒之記,然其大要,治國修身之法也。《六經》之所載,皆人事之切於世者,是以言之甚詳。至於性也,百不一二言之。或因言而及焉,非為性而言也,故雖言而不究。予之所謂不言者,非謂絕而無言。蓋其言者鮮,而又不主於性而言也。」(《四庫全書》第1102冊第359頁,第1103冊第702頁)司馬光作有《性辨》,本書亦有引及,見後。
[151]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8頁。
[152] 《雍也》:《論語註疏》第78頁。
[153] 《論語集注·雍也》:《四書章句集注》第89頁。
[154] 《雍也》:《論語註疏》第78頁。
[155] 《陽貨》:《論語註疏》第233頁。
[156] 同上注。
[157] 《里仁》:《論語註疏》第48頁。
[158]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59頁。
[159] 《顏淵》:《論語註疏》第166頁。
[160]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諸本皆誤作「其身正,不令而從。其身不正,雖令不行」。據《論語註疏》第173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46頁改。
[161] 《子路》:《論語註疏》第173頁。
[162] 《子路》:《論語註疏》第175頁。
[163] 《為政》:《論語註疏》第14頁。
[164] 《為政》:《論語註疏》第15頁。
[165] 《里仁》:《論語註疏》第51頁。
[166] 《論語集注·里仁》:《四書章句集注》第72頁。
[167] 《季氏》:《論語註疏》第229頁。
[168] 《子路》:《論語註疏》第178頁。
[169] 《顏淵》:《論語註疏》第169頁。
[170] 《憲問》:《論語註疏》第185頁。
[171] 《學而》:《論語註疏》第4頁。
[172]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0頁。
[173] 《憲問》:《論語註疏》第188頁。
[174] 《八佾》:《論語註疏》第41頁。
[175] 諸本此處皆有「者」,衍。據《四庫全書》第205冊第170頁,《四書章句集注》第66頁刪。
[176] 《論語集注·八佾》:《四書章句集注》第66頁。
[177] 《為政》:《論語註疏》第21—22頁。
[178] 《論語集注·為政》:《四書章句集注》第58頁。
[179] 「諸」,諸本皆誤作「之」。據《十三經註疏》三第3531頁,《禮記正義》下第1431頁改。
[180]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31頁。
[181] 《學而》:《論語註疏》第8頁。
[182] 《述而》:《論語註疏》第93頁。
[183] 《公冶長》:《論語註疏》第69頁。
[184] 《顏淵》:《論語註疏》第162—163頁。
[185]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08頁。
[186] 《為政》:《論語註疏》第22頁。
[187] 《學而》:《論語註疏》第7頁。
[188] 《學而》:《論語註疏》第10頁。
[189] 《為政》:《論語註疏》第16頁。
[190] 《子張》:《論語註疏》第259頁。
[191] 「論」,諸本皆誤作「謂」。據《論語義疏》卷一,《四庫全書》第195冊第345頁改。
[192] 「政」,諸本皆誤作「聲」。據《論語義疏》卷一,《四庫全書》第195冊第345頁改。
[193] 《學而》:《四庫全書》第195冊第345頁。
[194] 《為政》:《論語註疏》第16頁。
[195] 《為政》:《論語註疏》第17頁。
[196] 《為政》:《論語註疏》第17—18頁。
[197] 《里仁》:《論語註疏》第52頁。
[198] 「則」,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205冊第193頁。《四書章句集注》第73頁,《朱子全書》第六冊第97頁作「即」。
[199] 《論語集注·里仁》:《四書章句集注》第73頁。
[200] 《里仁》:《論語註疏》第52頁。
[201] 《舜典》:《尚書正義》第71頁。
[202] 「夫」,諸本皆誤作「乎」。據《論語註疏》第241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87頁改。
[203] 《陽貨》:《論語註疏》第241—242頁。
[204] 《滕文公上》:《孟子註疏》第130頁。
[205] 《泰伯》:《論語註疏》第101頁。
[206] 《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章》:《孝經註疏》第5—17頁。
[207] 《開宗明義章》:《孝經註疏》第3頁。
[208] 《天子章》:《孝經註疏》第5頁。
[209] 《聖治章》:《孝經註疏》第28頁。
[210] 《聖治章》:《孝經註疏》第29頁。
[211] 《三才章》:《孝經註疏》第19頁。
[212] 「舉八元」至「內平外成」,諸本皆誤作「舉八元,使布教於四方。父誼、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內外平成」。據《十三經註疏》四第4042頁,《春秋左傳正義》中第579—580頁改。
[213] 《文公十八年》:《春秋左傳正義》中第579—580頁。
[214] 諸本此處皆有「以」,衍。據《大戴禮記解詁》第167頁,《大戴禮記匯校集解》下第925頁刪。
[215] 《四代》:《大戴禮記解詁》第167頁。
[216] 「義」,諸本皆誤作「誼」。據《十三經註疏》四第4043頁,《春秋左傳正義》中第580頁改。
[217] 同上注。
[218] 《家人·彖》:《周易正義》第158頁。
[219] 《顏淵》:《論語註疏》第163頁。
[220] 「義」,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128冊第407頁。《大戴禮記解詁》第13頁作「嚴」。按:《四庫全書·大戴禮記》按曰:「『義』,他本作『嚴』,今從《永樂大典》本。」(《四庫全書》第128冊第407頁)
[221] 《哀公問孔子》:《大戴禮記解詁》第13頁。
[222]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1頁。
[223]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0頁。
[224] 「誼」,諸本皆誤作「義」。據《四庫全書》第250冊第343頁,《漢書》八第2505頁改。
[225] 《董仲舒傳》:《漢書》八第2505頁。
[226] 「常」,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850冊第51頁。《白虎通疏證》上第381頁作「性」。
[227] 「人」,諸本皆誤作「之」。據《四庫全書》第850冊第52頁,《白虎通疏證》上第382頁改。
[228] 「見微者也」,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850冊第52頁。《白虎通疏證》上第382頁作「見微知著也」。
[229] 《性情》:《白虎通疏證》上第381—382頁。
[230] 《隱公三年》:《春秋左傳正義》上第81頁。
[231] 「弟弟」,諸本皆誤作「弟悌」。據《十三經註疏》三第3080頁,《禮記正義》中第689頁改。
[232] 《禮運》:《禮記正義》中第689頁。
[233] 《里仁》:《論語註疏》第48頁。
[234] 《里仁》:《論語註疏》第49頁。
[235] 《憲問》:《論語註疏》第198頁。
[236] 《聖治章》:《孝經註疏》第34頁。
[237]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0頁。
[238] 「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諸本皆誤作「始於為士,終於為聖人」。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上第27頁,《荀子集解》上第11頁改。
[239] 《勸學》:《荀子集解》上第11頁。
[240] 《里仁》:《論語註疏》第53頁。
[241] 《憲問》:《論語註疏》第196頁。
[242] 《學而》:《論語註疏》第11頁。
[243]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4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70頁。
[244] 《衛靈公》:《四庫全書》第195冊第484頁。
[245] 《陽貨》:《論語註疏》第244頁。
[246] 《里仁》:《論語註疏》第51頁。
[247] 《里仁》:《論語註疏》第50頁。
[248]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4頁。
[249] 《八佾》:《論語註疏》第31頁。
[250] 《子路》:《論語註疏》第180頁。
[251] 《學而》:《論語註疏》第2頁。
[252] 《述而》:《論語註疏》第99頁。
[253] 《為政》:《論語註疏》第19頁。
[254] 諸本皆脫「信以成之」。據《論語註疏》第213頁,《十三經註疏》五第5469頁補。
[255] 《衛靈公》:《論語註疏》第213頁。
[256] 《大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第3頁。
[257] 《大學》:《禮記正義》下第1592頁。
[258] 按:《集聖賢群輔錄·八儒》:「顏氏傳《詩》為道,為諷諫之儒。孟氏傳《書》為道,為疏通致遠之儒。漆雕氏傳《禮》為道,為恭儉莊敬之儒。仲良氏傳《樂》為道,以和陰陽,為移風易俗之儒。樂正氏傳《春秋》為道,為屬辭比事之儒。公孫氏傳《易》為道,為潔淨精微之儒。」(《陶淵明集箋注》第596頁)
[259]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22頁。
[260]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22頁。
[261] 同上注。
[262] 同上注。
[263]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1頁。
[264]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55頁。
[265]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60頁。
[266] 「隊」,諸本皆誤作「墜」。據《十三經註疏》三第3548頁,《禮記正義》下第1460頁改。
[267] 「莫不尊親」,諸本皆誤作「莫不尊而親之」。據《十三經註疏》三第3548頁,《禮記正義》下第1460頁改。
[268]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60頁。
[269] 同上注。
[270]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22頁。
[271] 《中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第17頁。
[272]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24頁。
[273] 「反」,諸本皆同。按:鄭玄註:「王肅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禮記正義》下第1424頁)朱熹註:「王肅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亦以為然。今從之。」(《四書章句集注》第19頁)《十三經註疏》三第3528頁,《禮記正義》下第1424頁,《四書章句集注》第19頁正文則皆無「反」。
[274]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24頁。
[275] 「朱子」,諸本皆誤作「程子」。按:程子原話作「子曰:中無定體,惟達權然後能執之」。(《二程集》下第1182頁)《四書章句集注》第19頁朱熹注作「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據改。
[276] 《中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第19頁。
[277] 按:如上所述亞里士多德之論,參見:《尼各馬可倫理學》第二卷第6—9章,第三卷第6章至第四卷第9章。
[278]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6頁。
[279] 「自誠明,謂之性」,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自誠明,謂誠之性」。據《十三經註疏》三第3542頁,《禮記正義》下第1447頁改。
[280]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7頁。
[281]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9頁。
[282]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50頁。
[283] 同上注。
[284]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50頁。
[285]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51頁。
[286] 《陽貨》:《論語註疏》第241頁。
[287] 「齋」,諸本皆同。《十三經註疏》三第3532頁,《禮記正義》下第1434頁,《四書章句集注》第25頁皆作「齊」。按:鄭玄注云:「齊,側皆反,本亦作齋。」
[288]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34頁。
[289] 「鬼神者,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跡也」,諸本皆同。《四書章句集注》第25頁作「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也」;《二程集》下作「鬼神者,造化之跡也」(第705頁)及「鬼神者,造化之功也」(第1270頁)。
[290]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9頁。
[291] 《滕文公下》:《孟子註疏》第179頁。
[292] 《滕文公下》:《孟子註疏》第162頁。
[293] 「如」,諸本皆誤作「若」。據《十三經註疏》五第5871頁,《孟子註疏》第125頁改。
[294] 《公孫丑下》:《孟子註疏》第125頁。
[295] 《滕文公上》:《孟子註疏》第127—128頁。
[296]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295頁。
[297]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0頁。
[298] 同上注。
[299]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1頁。
[300] 《公孫丑上》:《孟子註疏》第94頁。
[301] 「者」,諸本皆誤作「也」。據《十三經註疏》五第6018頁,《孟子註疏》第359頁改。
[302] 《盡心上》:《孟子註疏》第359頁。
[303] 「耆」,諸本皆誤作「嗜」。據《十三經註疏》五第5982頁,《孟子註疏》第303頁改。
[304]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3頁。
[305]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295頁。
[306]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2頁。
[307]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5頁。
[308] 「其」,諸本皆誤作「正」。據《十三經註疏》五第5988頁,《孟子註疏》第310頁改。
[309]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10—311頁。
[310] 諸本此處皆有「情」,衍。據《諸子集成七·論衡》第28頁,《論衡校釋》一第133頁刪。
[311] 「焉」,諸本皆無,脫。據《諸子集成七·論衡》第28頁,《論衡校釋》一第133頁補。
[312] 「情性」,諸本皆誤作「性情」,倒。據《諸子集成七·論衡》第28頁,《論衡校釋》一第133頁乙。
[313] 《本性篇》:《論衡校釋》一第132—133頁。
[314]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0頁。
[315]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299頁。
[316] 「而」,諸本皆無,脫。據《十三經註疏》五第5981頁,《孟子註疏》第300頁補。
[317]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0頁。
[318] 《梁惠王上》:《孟子註疏》第2頁。
[319] 《盡心下》:《孟子註疏》第399頁。
[320] 《盡心上》:《孟子註疏》第369頁。
[321]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10頁。
[322] 《告子上》:《孟子註疏》第300頁。
[323] 《公孫丑上》:《孟子註疏》第94頁。
[324] 《盡心上》:《孟子註疏》第359頁。
[325] 《公孫丑上》:《孟子註疏》第75頁。
[326] 《公孫丑上》:《孟子註疏》第74頁。
[327] 同上注。
[328] 《公孫丑上》:《孟子註疏》第75頁。
[329] 《原道篇》:《四庫全書》第866冊第752頁。
[330] 按:「良心」,諸本皆誤作「良知」。據上下文酌改。
[331] 《離婁下》:《孟子註疏》第220頁。
[332] 「者」,諸本皆誤作「也」。據《十三經註疏》五第6018頁,《孟子註疏》第359頁改。
[333] 《盡心上》:《孟子註疏》第359頁。
[334] 《五十五章》:《老子道德經注校釋》第145頁。
[335] 《二十八章》:《老子道德經注校釋》第73頁。
[336] 《盡心上》:《孟子註疏》第350—351頁。
[337] 「唯」,諸本皆誤作「惟」。據《十三經註疏》三第3543頁,《禮記正義》下第1448頁改。
[338] 《中庸》:《禮記正義》下第1448頁。
[339] 《離婁上》:《孟子註疏》第200頁。
[340] 《盡心下》:《孟子註疏》第403頁。
[341] 《盡心下》:《孟子註疏》第391頁。
[342] 《盡心上》:《孟子註疏》第353頁。
[343] 《孟子荀卿列傳》:《史記》七第2838—2839頁。
[344] 「辨」,諸本皆同。《世德堂刊本·荀子》上第133頁作「辯」,《荀子集解》上第93頁、《荀子校釋》上冊第206頁作「辭」。
[345] 「辯」,諸本皆誤作「辨」。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上第133頁,《荀子集解》上第93頁改。
[346] 「辭」,諸本皆誤作「說」。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上第134頁,《荀子集解》上第94頁改。
[347] 《非十二子篇》:《荀子集解》上第89—95頁。
[348] 《解蔽篇》:《荀子集解》下第392—393頁。
[349] 《天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19頁。
[350]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34—435頁。
[351] 謝無量注。
[352]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35—437頁。
[353] 「成」,諸本皆誤作「為」。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726頁,《荀子集解》下第437頁改。
[354]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37頁。
[355] 「辟」,諸本皆誤作「譬」。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735頁,《荀子集解》下第441頁改。
[356] 「邪」,諸本皆誤作「耶」。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735頁,《荀子集解》下第441頁改。
[357]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41—442頁。
[358]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38頁。
[359] 「王」,諸本皆誤作「人」。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731頁,《荀子集解》下第440頁改。
[360] 「民人」,諸本皆誤作「人民」,倒。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732頁,《荀子集解》下第440頁乙。
[361]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40頁。
[362]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42頁。
[363] 「人」,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無,脫。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740頁,《荀子集解》下第443頁補。
[364]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43—444頁。
[365] 《性惡篇》:《荀子集解》下第440—441頁。
[366] 《禮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46頁。
[367] 《禮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49頁。
[368] 《禮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66頁。
[369] 「谷」,諸本皆誤作「獲」。據《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586頁,《荀子集解》下第359頁改。
[370] 《禮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58—359頁。
[371] 《廣要道章》:《孝經註疏》第42頁。
[372] 《樂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79頁。
[373] 《樂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79—380頁。
[374] 「莫善於樂」,諸本皆同《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632頁。《荀子集解》下第382頁作「美善相樂」。
[375] 「金石絲竹者,所以導樂也」,諸本皆同《世德堂刊本·荀子》下第632頁。《荀子集解》下第382頁作「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
[376] 《樂論篇》:《荀子集解》下第382頁。
[377] 《不苟篇》:《荀子集解》上第46頁。
[378] 「《成相篇》」,諸本皆誤作「《成相雜辭》」。按:《荀子》有《成相篇》、《賦篇》,為「賦體之流」。《荀子》一書無《成相雜辭》。《漢書·藝文志》所載《成相雜辭》,列漢人雜賦之末,非《荀子》之《成相篇》。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