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十講 · 第三講 墨家的尚同說及其實踐精神

今天講墨家哲學。墨家哲學頗不易講明:第一,不易確定它的社會背景;第二,不易把握住它的根本思想;第三,不易斷定它對中國社會所發生的影響之大小;第四,不易斷定它在戰國以後是否消滅。我覺得這些要點,都非講個明白不可。近來研究墨子的頗多,比過去的研究確實進步,不過能把握住墨家的根本精神的還是不多見。所以我們今天作這種講演,也非有一種較大的努力不可。 一、墨家思想的社會背景及「墨」字的含義 墨家惟一領導者的墨子,大約生在孔子後十餘年之間。關於墨子的年代問題,現在無暇講述,這須有專題說明。孔子既生在封建社會外形上日趨動搖之日,到了墨子的時候,封建形態的惡化,便更加強了。墨子想維持封建社會的苦心,並不減於孔子,不過維持的方法卻不同了。在某種意義說,墨子維持封建的熱情,比孔子更有過之,雖然他表面上處處反對孔子。我們從他的學說和他們的實踐精神,更可以證實這點。 春秋以前封建制度,在被剝削者方面說,大概可以分作三種,便是農奴、商人及手工業者和自由農民。自鐵器的使用和灌溉的發明,而農業生產量遂日益加多,手工業亦因之而發達。與此相應的,如農業品交換及手工業品交換,亦日漸繁盛起來。商品經濟在這時遂有一種空前的發展。現在講到墨家,我們知道墨家是十足地代表商人和手工業者的思想。墨子在《節用中》上面說:「凡天下群百工,輪、車、、匏、陶、冶、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已足見當時「群百工」的發達了。《墨子》書中充滿著「農夫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升粟」,「婦人夙興夜寐,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細布」,「百工修舟車,為器皿」這麼一類的詞句,足見墨子對於婦人百工的利益是極其關心的。站在商人和手工業者的立場,標榜功利說,開口講利,閉口講用,這是絲毫不足怪異的。我們正不必責他「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那種惟利是視的態度。不過他雖是站在商人和手工業者的地位,而於當時封建社會的維護,卻是有很大的幫助的。 關於墨家,究竟所謂墨是何種意義,如果不先加以考察,則對墨家的社會背景,是不容易說明的。《莊子·天下》篇有云: 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 照這段話看,所謂「墨」,絕不是姓。墨之所以為墨,似乎應有特殊的含義。江瑔作《讀子卮言》,《論墨子非姓墨》,以為古之所謂墨者,「非姓氏之稱,乃道術之稱」。他並說明墨字之義,以為「墨字從黑,為會意兼形聲字,故古人訓墨為黑,又訓為晦。引為之為瘠墨,為繩墨。是則所謂墨者,蓋垢面囚首,面目黧黑之義也」。江瑔能見到墨子非姓墨,是他的特見,但由墨字一義之演引以解釋墨家,似失之附會。近人有認墨為黥罪,因疑墨為刑徒,為奴役,遂謂墨家生活為一種勞役的生活,為一種黥墨罪人的生活,這種看法,似乎更失之附會的附會。我以為墨家的墨,即是繩墨的墨。大匠的惟一法寶,即是繩墨。孟子說:「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繩墨是大匠建立規矩的準據。「大匠誨人,必以規矩」,當然繩墨是極其重要的。墨子在當時是一個著名的大匠,他的技術,強過公輸子。我疑心所謂墨,是因為他的繩墨精巧過人,遂有墨者之稱,人遂以墨子呼之。何以知道墨子的技術強過公輸子呢?請看下面一段最有名的故事: 公輸般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裳裹足,至於郢,見公輸般。公輸般曰:「夫子何命焉為?」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借子殺之。」公輸般不悅。墨子曰:「請獻千金。」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公輸般服。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輸般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般曰:「諾。」墨子見王,曰:「聞大王舉兵將攻宋,計必得宋乃攻之乎?亡其不得宋,且不義,猶攻之乎?」王曰:「必不得宋,且有不義,則曷為攻之?」墨子曰:「甚善,臣以為宋必不可得。」王曰:「公輸般天下之巧工也,已為攻宋之械矣。」墨子曰:「令公輸般設攻,臣請守之。」於是公輸般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般九設攻城之機變,墨子九距之。公輸般之攻械盡,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般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矣,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墨子·公輸》)(《呂氏春秋·愛類篇》)(《淮南子·修務訓》)(《戰國策·宋策》) 太史公只有六個字敘到墨子的操行,便是「善守御,為節用」。我們從上面的一段文句,可以知道墨子確實是「善守御」的。但墨子所以「善守御」,是由於墨子的技術之精,即由於墨子的繩墨精巧過人。公輸子和墨子比巧,還有一段故事。 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子墨子曰:「我舟戰以鉤強,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子墨子曰:「我義之鉤強,賢於子舟戰之鉤強。我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留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巧: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魯問》) 公輸子和墨子比巧,這一次又敗於墨子。可證墨子的技術總在公輸子之上。孟子說:「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墨子所以勝過公輸子,固由於繩墨的精巧,所以能成其勝過公輸子的「車轄」。但還有一點,公輸子所不曾留意的,便是:「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墨子所以能成為墨者,這是一個絕大的關鍵。否則公輸子也變成墨者了。這樣看來,公輸子單留意在規矩,墨子卻進一步留意在巧了。孟子說「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墨子除「與人規矩」以外,更進一步「能使人巧」,這便是他成為墨者的根據,也便是他成為「巨子」的根據。(關於這點,隨後說明)我們若不從這點研究墨之所以為墨,徒然掇拾一二字義,作朦朧仿佛的說明,是沒有意思的。 墨家主要的是代表手工業者。墨子以大匠的資格,因其繩墨精巧過人,遂得墨者的稱號,而墨子以「利於人」為號召,遂蔚成墨家的風尚,因而墨者遂成為道術之稱。事跡昭然,無可辯飾;至於瘠墨、奴役均屬後起之義。墨家既是代表手工業者,當然和那些從事農耕畜牧者,無論從氣質上觀察或從風俗習慣上觀察,皆絕不相同。從事農耕畜牧者,他們是利用自然,愛好自然的;若從事手工業者,他們使用他們的奇技淫巧,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所以墨家特重人為,特重功利,而有「非命」之說。而墨子又以「利於人」相號召,以「義」相號召,於是流風所播,莫不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義,遂積成一種遊俠之風。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出發,以達到「利」與「義」的鵠的(墨家說:義,利也。因其為利,所以為義),是墨家思想發展的路徑。 墨子既以大匠的資格來談思想,當然三語不離本行,總是注全力發揮繩墨的功用的。本來工程師看世間一切萬事萬物,和一般人的眼光,是絕不相同的。一般人的眼光或習慣,對於一件東西的長廣高,都是隨意估計,若工程師便不然,他馬上便要拿出他的繩墨去精密測量,某處是幾丈幾尺,某處是幾寸幾分,絲毫不容錯過。墨子便是這樣的一個人。所以他的全般思想,都站在尚同說的觀點上面,站在齊一主義的立場上面。尚同和尚異,在哲學史上是兩個主要類型。譬如就希臘哲學史看,愛利亞學派是屬於尚同的一派,赫拉克利特是屬於尚異的一派。從尚同出發,走上封建道德統治,走上有神論,走上形式論理,是極其自然的。墨家的《墨經》,我們可以斷定是墨子的思想,因為《墨經》是完全發揮形式論理一方面的內容的。還有《墨經》中幾何學、物理學以及其他科學的原理,除掉一個大工程師或一個大科學家之外,都非一個尋常人所能發表出來的。所以決定墨家的「墨」,也是決定墨家全般思想的一個要因。 墨家有巨子制度,關於「巨子」各家有各家的解釋。但我都覺得不甚妥帖。我疑心「巨子」是手工業者中一種最高的權位,須是技藝最高、而又能「自苦為義」的人才有充當的資格。墨子當然是第一任的「巨子」。墨者為一種有組織的團體,我們在上面所記墨子往見公輸般一段故事中,已可知之,因為墨子弟子三百人在宋城上持守圉之器以待楚寇,顯然是一種有組織的行動。《莊子·天下》篇謂墨者: 以巨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 在這段話裡面,我們又可以想見巨子制度的嚴格,與夫巨子的權威。不過關於巨子制度,究竟何時發生,如何演變,是無法探求的。《呂氏春秋》有兩段關於巨子的記載,可以知道充當過巨子的幾個人,然其人究俾有何種資格,亦無從得知。《上德》篇說: 墨者巨子孟勝,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荊王薨,群臣攻吳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孟勝曰:「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諫孟勝曰:「死而有益陽城君,死之可矣;無益也,而絕墨者於世,不可。」孟勝曰:「不然,吾於陽城君也,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於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我將屬巨子於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賢者也,何患墨者之絕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請先死以除路。」還,歿頭前於孟勝。因使二人傳巨子于田襄子。孟勝死,弟子死之者八十三人,已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勝於荊。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傳巨子於我矣。」不聽,遂反死之,墨者以為不聽巨子。 還有一段記載,乃是另記一人,見諸《去私》篇。 墨者有巨子腹,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令吏弗誅,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從上面兩段記載,知道巨子制度很嚴厲,巨子之生殺人,總與義與不義有關係。孟子曰:「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墨家的巨子,和一般的墨者確實有捨生取義的精神。不過從上面兩段記載里,並不能確定田襄子和腹的關係,也不知道他們的技藝的造就如何。他們似乎是一個將死,再傳給別個,很像許多手工業者有一種絕技,非到臨死時,不肯傳給他的弟子似的。墨子雖然繩墨過人,技藝過人,確是因為他特別看重「義」,也許傳到後代,只有守義一點遺傳下來,其餘的就忽略過去了。不過這些話,都是出於揣測,因為沒有材料可考,這是很難決定的一個問題。 由上面的說明,我們可以知道墨之所以為墨了。更可以知道墨家所代表的思想,是商人手工業者的思想了。封建社會下商人和手工業者的思想並不害於封建社會的維護。尤其是墨子,他是主張「上同而不下比」的,他是承認「天」、「鬼」是實有的,天鬼實有的主張只有在封建統治尖銳化時才十分發達。關於這點,當在以下各節詳為說明。 二、墨家思想產生的旁因 上面約略地說明了墨家思想的社會背景,我們要想進一步地了解墨家,便須推求墨家所以產生的旁因。大致可以這樣說,墨家的產生是與當時的儒家思想有密切的關係的,也可以說為反抗當時的儒家,才有墨家思想的出現,現在說明如次: 《淮南子·要略》篇說:「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子》這段話不必可信,然而我們不能不承認墨子是受孔子的影響的。墨子雖受孔子的影響,卻是處處與孔子相反。正如夏曾佑所說的:「孔子親親,墨子尚賢;孔子差等,墨子兼愛;孔子繁禮,墨子節用;孔子重喪,墨子節葬;孔子統天,墨子天志;孔子遠鬼,墨子明鬼;孔子正樂,墨子非樂;孔子知命,墨子非命;孔子尊仁,墨子貴義。殆無一不與孔子相反。」(見《中國歷史教科書》)然則墨子思想之所以產生,完全是為孔子作反宣傳,墨子本身沒有什麼中心思想可說,但實際上並不如此。《墨子·公孟》篇曾舉出四種認為儒家思想應反對的理由說道: 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後起,杖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又弦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 《墨子》所舉四種反對的理由之中,第一種是「天鬼不說」。就這一點,便可以看到墨學的綱領。唯心論者大概對於這三點都是看得極其貴重的:便是神的存在、靈魂不滅和意志自由。肯定神的存在,即是尊天的思想,肯定靈魂不滅,即是明鬼的思想。前者說明宇宙之形上學的存在,後者說明個人之形上學的存在。但是單提出尊天明鬼,還是不夠,因為對個人本身沒有說明,因此墨子又提出一個非命說。非命即是反對宿命論(Fatalism,一譯作命定論)。宿命論為決定論(Determinism)之一,也有把宿命論和決定論作同義的解釋的。它們都和自由意志論相對待。質言之,非命說即是一種自由意志論。乃是認貧富、壽夭、治亂、安危並不是「有極」的,而是可以由個人的自由意志加以「損益」的。由此可知墨子的尊天明鬼和非命,即是承認神的存在、靈魂不滅和意志自由。墨子的立場,我們可以從這幾點看得很明白。 嚴格地說,墨子反對儒家,並不在這幾點上面。因為儒家也有尊天明鬼和非命的思想,並不是墨家獨有的。也許墨家看到儒家對於這幾點態度不鮮明,便特別抓住這幾點盡力發揮。我們先從尊天一點看。孔子何嘗不尊天?何嘗不承認天有意志?譬如他說:「天生德於予。」又說:「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又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這些都是尊天的思想。不過孔子總是站在調和妥協的立場的,所以又把天解作沒有意志。譬如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亦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這麼一來,儒家的天,就成為墨家攻擊的目標了。再從明鬼一點看。孔子何嘗不言鬼神,譬如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又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孔子所祭的鬼神,是有某種作用的鬼神,又何嘗不是明鬼的思想?不過孔子又怕一談到鬼神,人們便相率流為怪誕,而忘記了正當的操業,所以「不語怪力亂神」,所以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所以說「敬鬼神而遠之」。足見孔子是個十足的騎牆派。於是儒家對鬼神的態度,又成為墨家攻擊的目標。最後從非命一點看。儒家誠然相信有命,如孔子說:「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子夏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孟子說:「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又說:「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又說:「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這些都是宿命論的看法。可是儒家亦含有非命的思想。孔子昌言知命,所謂「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已含有「人定勝天」的思想。所以到後來的孟子,便從此點大發揮其「正命」之說。所謂「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如果一切聽命數之自然,則岩牆不必避,而桎梏亦不足畏。可見正命之說,即隱含墨子非命的精神。又後來到了荀子的時候,更大倡其「制天命而用之」之說,便完全與墨家非命之說同。不過儒家終易走入術數觀念,偏於命定的思想,所以又成為墨家攻擊的目標。由是以論,儒家本身固明明含有尊天明鬼和非命的意思,不過為它的調和妥協的氣質所掩,常有顧彼失此之處,所以引起墨子的非難。實則在這幾點,不是真正非難的重心。 墨子對儒家真正非難的重心,乃是儒家的宗法觀念。我們可以從幾點分析出來。第一,墨子的根本思想為其尚同說(關於這點容在以後講明)。既以尚同為立場,對於單著重家族、單著重等差的儒家思想,自然不免感覺到太狹隘,又太虛偽,譬如儒家的厚葬久喪,就是一種狹隘和虛偽的成見的暴露。厚葬久喪既有尊卑親疏之狹隘的等差,又有扶起杖行之虛偽的哀戚,而於「富貧、眾寡、定危、治亂」諸端,又根本不能有所補助。譬如他說: 若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仁者將求興之天下,設置而使民譽之,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相廢而使人非之,終身弗為也。(《節葬下》) 墨子認為厚葬久喪,並不足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質言之,厚葬久喪,只是個人之事,於國家,於社會,於人類大同,並沒有什麼影響。而儒家必以此為人倫之始,故墨子非之,在這點,可以看到儒家所重,是家族倫理,而墨家所重,卻是世界倫理。第二,墨家特重實踐,當然對於時間,對於事功,是看得極重的。而儒家乃提出三年之喪之說,又為各種處喪之法,則不特廢事失時,抑且陷人類於饑寒疾病。《墨子·節葬》篇說: 處喪之法將奈何哉?曰:哭泣不秩,聲嗌,縗絰,垂涕,處倚廬,寢苫枕塊。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使面目陷陬,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後起,杖而後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則必不能蚤朝晏退,聽獄治政。使士大夫行此,則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實倉廩。使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紝。 照這樣說來,厚葬久喪的結果,必至使人類變成游惰失業之人,甚或變成廢物。本來儒家對於實踐一層,也是看得極重的,不過儒家斤斤於厚葬久喪的末節,以致認廢事失時為實踐,「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為實踐,結果有實踐之名,而無實踐之實,有實踐之事,而無實踐之功。若墨家便不如是。墨家的實踐是在使婦人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紝」,使百工能「修舟車,為器皿」,使農夫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甚至使王公、士大夫能「聽獄治政」,「辟草木,實倉廩」。而於「哭泣不秩,聲嗌,縗絰,垂涕,處倚廬,寢苫枕塊」諸末節,則並不重視。可見墨家的實踐和儒家的實踐是完全不同的。這個不同也反映儒家思想和墨家思想之根本的不同。第三,墨子尚儉尚質,而非難儒家的禮樂。孔子說:「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孔子的意思,以為禮樂是維持宗法社會的重要精神工具,決不只是玉帛鐘鼓之類可以代表的。孔子談禮,總是拿禮與喪並舉。譬如他說:「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又說:「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可見孔子認禮與喪有一種相互的關係。宰我和孔子談到三年之喪,也談到禮樂的問題。《論語·陽貨》篇說: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宰我以為行三年之喪至於壞禮樂,而不知孔子提倡三年之喪,正所以維持禮樂,也正是維持宗法社會最重要的一個條件。墨子反對儒家的厚葬久喪,遂連帶地反對儒家的禮樂。雖然儒家的禮和樂,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但在墨子的立場看來,是非一律加以反對不可的。儒家的禮和樂,無論說得如何高明,總不免「煩擾不悅」,「靡財貧民」的毛病,所以在尚儉尚質的墨子,是無論如何不能不加以擯棄的。關於這方面的話,下面再詳。 儒家的思想從孝出發,孝為仁的初步功夫,孔子責宰我以「予之不仁」,是當然的結論。禮和樂是達到仁的兩種手段,自非先貫徹初步的孝不可。宰我不能辨別孝與禮樂的重輕,所以發為三年之喪之問。孔子說明孝重於禮樂,自是他的宗法理論之一貫的主張。墨子反禮非樂,雖然他討論的範圍很廣闊,實際上都是從反對儒家的宗法觀念而發生的。這便是墨家思想產生的旁因。 三、墨子的根本思想——尚同說 關於墨子的根本思想,說者不一,有主兼愛的,有主明鬼的,有主功利的,有主實用的,實則都似未能把握墨子思想的全部。我以為荀子有一句批評墨子的話,實可謂一語破的,便是說: 墨子有見於齊,無見於畸。 齊一的思想成為墨子思想的中心。上面已經說過,尚同和尚異在哲學史上是兩個主要類型。尚同的類型,在中國哲學史上,墨子是惟一的代表者。他把一切看成平等的,劃一的。他以大匠的資格,用平等劃一的眼光去看宇宙一切萬事萬物,是絲毫不足奇怪的,講到政治方面,國家方面,更非力求平等劃一不可。所以《墨子·尚同》篇說: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若苟百姓為人,是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逮至人之眾不可勝計也,則其所謂義者,亦不可勝計。此皆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爭。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 故當尚同之為說也,上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而不窕;小用之,治一國一家而不橫者,若道之謂也。故曰: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 無論在奴隸社會,或封建社會裡面,尚同的思想總是發達的,因為這是支配奴隸或農奴一種最好的精神武器。這時候最怕的是「百姓為人」,即百姓人自為政,不相統屬,便是所謂「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照這樣,所謂奴隸社會或封建社會,根本沒有形成之一日了。墨子所處的時代是封建社會,為徹底地維持封建起見,只有提出尚同之道。尚同即所謂「同一天下之義」。這是最妥當不過的辦法。孔子的「正名」,孟子的「定於一」,荀子的「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實際上都是一種尚同的思想,不過他們的尚同,和墨子的尚同有別。他們的尚同,或尚同於名,或尚同於禮,這樣還有推移變化的可能,未若墨子之「尚同於天」。尚同於名或尚同於禮,是名或禮,欲同一天下之義。而名或禮根本是認定的,人為的;若尚同於天,乃「天之欲同一天下之義」,天便成為永遠不可移易的了。所以墨子說:「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即此,可見墨子維持封建的苦心,比儒家更來得深刻。 實際上,儒家的尚同,在形式上看來,大部分是和墨家相同的。孟子說:「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大學》裡面更剴切地說道:「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又申明《大學》之意說道:「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這幾段議論都可以代表儒家的尚同思想,而與墨子的「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的思想,是互相發明的。我們並不能在這些議論裡面,抉出儒墨的不同。還有,儒家提出一個「修身」的道理,所謂「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所謂「家之本在身」,所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乃至所謂正心誠意,格物致知諸端,這些便是墨子的尚賢之道。墨子的尚賢雖不單指天子,然而天子卻是天下的最賢者。他在《尚同下》篇說道: 是故天之欲同一天下之義也,是故選擇賢者,立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天下,是以選擇其次立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國建諸侯。諸侯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其四境之內也,是以選擇其次,立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其君也,是以選擇其次,立而為鄉長、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諸侯、卿之宰、鄉長、家君,非特富貴游佚而措之也,將使助治亂刑政也。故古者建國設都,乃立後、王、君、公,奉以卿、士、師、長,此非欲用說也,唯辯而使助治天明也。 從這段話看來,可知天子是天下的最賢者。墨子尚賢,不正是儒家的「家之本在身」的見解嗎?由此可知,墨家尚同,儒家也未嘗不尚同;墨家尚賢,儒家也未嘗不尚賢。然則儒墨之間,不是根本沒有區別可言麼?卻又不然。儒家尚同尚賢,是以人倫為標準;墨家尚同尚賢,是以天道為歸趨。所以墨子的結論說:「此非欲用說也,唯辯而使助治天明也。」「助治天明」是墨子尚同的本意,也是墨子尚賢的本意。 墨子是稱天而治的,他拿「天志」做萬事萬物的標準。所以這樣說道: 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天志上》) 一切是非善惡,都以合乎天志與不合乎天志為準繩,這是多麼直截的主張。他還有一段推崇天志的議論,值得我們注意。他說: 庶人不得恣己而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恣己而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恣己而為正,有諸侯正之;諸侯不得恣己而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恣己而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恣己而為正,有天正之。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於天之正天子也。是故古者聖人明以此說人曰: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天子賞罰不當,聽獄不中,天下疾病禍祟,霜露不時;天子必且犓豢其牛羊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禱祠祈福於天,我未嘗聞天之禱祈福於天子也。吾以此知天之重且貴於天子也。(《天志下》) 我們從上面幾段話裡面,可以檢討儒墨對天與天子的關係及儒墨對天的態度之不同。墨家認天能選擇賢者立為天子,天子能選擇其次立為三公,三公又選擇其次立為諸侯,這種看法與儒家是相同的。譬如孟子說:「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這種寶塔式的封建統治體系,在儒墨之間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都認天子之上有一個天。而天是有立天子、與天下的威權的。還有,墨家認天子以下皆「助治天明」,儒家也是這種看法。譬如孟子所引《周書》一段,所謂「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這不是「助治天明」的思想嗎?這樣說來,儒墨又走入相同的路向了。然而其中畢竟有分別。便是儒家所標榜的天,為假有的天,墨家所崇奉的天,卻是實有的天。儒家認天意即民意,天與即人與,便是托天以授人的思想。所以孟子說明「天與」,非「諄諄然命之」之意,乃「以行與事示之」之意。何謂「以行與事示之」?即「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結果就達到「天與之,人與之」的結論。孟子最後引到《泰誓》一言,以申明人與之實,便是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可見儒家所標榜的天是假有的。若墨家便不如是。墨子認「天子賞罰不當,聽獄不中」,便有「天下疾病禍祟,霜露不時」的昭示,這不是實有的天所昭示的嗎?墨子既承認天是實有的,當然他的立場便與儒家完全不同了。 墨子是古代的天治主義的復活者,天治主義到了孔子手裡,便變為人治主義了,不過演變到墨子時,卻又將古代天治主義復活起來。可是這種復活的意義,和古代有不同,這是為封建統治的整個體系而復活的。在封建統治的整個體系中,如果不把天的權威立得穩定,如果不把天的意志弄得確實,那封建統治的根據就不免動移。如果照儒家那樣,只標榜一個假有的天,至於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那就不免要破壞封建本身的體系了。封建社會的特質是宗教的確立,如果不尊重天志,試問宗教如何有確立的可能呢?關於這點,我在第一講中已有說明。 上面已經把尚同、尚賢、天志這幾點都講明白了。我們可以知道墨子的主張是一貫的,便是都從尚同一點出發。因尚同故不得不尚賢,因尚同故不得不尊天。墨子學說中還有兩個重要點,如兼愛、非攻,我們也不能不在這裡徹底闡明。先講墨子的兼愛。 兼愛也是尚同之必然的歸結。墨子主兼不主別。他在《兼愛》篇所發表的重要主張,是「兼以易別」,「別非而兼是」。而對於兼與別之理,闡述至為詳盡。看下面所引述的幾段自明: 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愛人利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惡人、賊人生。」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別也。」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無以易之,譬之猶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也。其說將必無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別。」 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惡人賊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愛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愛人而利人者,別與兼與?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且鄉吾本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是故子墨子曰「別非而兼是」者,出乎若方也。 故兼者,聖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萬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審兼而務行之,為人君必惠,為人臣必忠,為人父必慈,為人子必孝,為人兄必友,為人弟必弟。故君子莫若欲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弟弟,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以上均見《兼愛下》) 墨子除發揮「兼以易別」「別非而兼是」的議論以外,還舉出「別士」「兼士」和「別君」「兼君」的言行,以證明「別非兼是」之理。所以他的兼愛說,仍是根據他的尚同的主旨而發揮出來的。尚兼不尚別,即是尚同不尚異的思想,是顯而易見的。 可是在這點就引起儒家的重大的攻擊。孟子說: 墨子兼愛,是無父也。 兼愛便是「無父」,不知孟子根據何種論理?不過站在孟子的立場,罵墨子為無父,也自有一番道理。孟子秉承孔子由親及疏,由近及遠的宗法理論,以為愛應該是有差等的。而墨子卻有「必為其友之親若為其親」的議論,這不是和孟子的思想根本相衝突嗎?孟子還有一次批評墨家,也是關於兼愛的問題,也含著「無父」的諷刺,不過沒有破口罵出「無父」而已。 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見孟子,孟子曰:「吾固願見,今吾尚病,病癒我且往見,夷子不來。」他日,又求見孟子,孟子曰:「吾今則可以見矣。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也,以薄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然而夷子葬其親厚,則是以所賤事親也。」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謂也?之則以為愛無差等,施由親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為人之親其兄之子,為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彼有取爾也,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滕文公上》) 孟子聽了墨者夷子「愛無差等,施由親始」的話,發了一大套的議論,並且斥夷子「以所賤事親」,斥夷子之道為「二本」而非「一本」,不是仍舊含著「無父」的諷刺嗎?我們要知道:孟子講愛,是極重等差的。他把親、仁、愛三者分得很嚴格。他說:「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於民也,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照這樣說,對父母應親,對民應仁,對物應愛,如果愛施及父母,豈不是把父母當作萬物看待嗎?這就無怪孟子要罵墨子為「無父」,並且進一步罵墨子為「禽獸」。實際上,儒家和墨家,各有各的立場。儒家正名,故主愛有等差;墨家尚同,故主愛無等差。若就封建意識說,儒家和墨家是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區別的。 現在再講非攻。 非攻也是尚同之必然的結論。非攻即是反對鬥爭。站在尚同的立場的人,反對鬥爭,主張和平,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康德所以主張永久和平,就因為他是站在尚同的立場上。墨子以為一般人都是近視眼,只看到小處的鬥爭是鬥爭,大處的鬥爭便認為不是鬥爭了。對小處的鬥爭加以非難,對大處的鬥爭,例如國與國的鬥爭,便不加以非難,這不是知二五而不知一十嗎?墨子既以尚同為教,當然對這種國與國的鬥爭非加以攻擊不可。我們看墨子《非攻上》篇說道: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照這段話看來,墨子是認國與國的鬥爭為「不義」的,充其意非大家體認尚同之旨,達到永久平和不可。我們可以看到墨子的非攻,仍是從他的一貫的思想而來。墨子這種思想,也許是從儒家的不爭之教演繹而出的,不過把這種思想擴大到國與國之間,至認攻國為非,這不能說不是墨子的獨到之處。 以上關於墨子的尚同思想,已說明了一個大概。墨子惟其只看重一個同,所以注重非攻,注重兼愛。非攻還是消極的尚同,若兼愛乃是積極的尚同了。所以兼愛之說,很為尚等差的儒家所不滿。墨子既以尚同為教,因而發展為以同一律為基本原理的形式論理。這並不是偶然的事。 四、墨子的形式論理 上面已經說明了墨子是中國的一個大匠,由其繩墨精巧過人,遂得墨者之稱。我們更須知道,大匠的繩墨就伏著幾何學上的點線面體,而形式論理便是由幾何學推演而成的。然則墨家之有形式論理,自是必然的歸結。 墨子在中國可稱為形式論理學之祖。形式論理有三條基本規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嚴格地說來,矛盾律和排中律都可歸納到同一律裡面。墨子的根本思想既是尚同,因此創出一種論證同一的研究方法。他在《非命下》篇說道: 凡出言談,則不可而不先立儀而言。若不先立儀而言,譬之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為雖有朝夕之辯,必將終未可得而從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謂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惡乎考之?考先聖大王之事。惡乎原之?察眾之耳目之請。惡乎用之?發而為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此謂三法也。 墨子所謂「立儀」,便是建立基本規律。他以為如果沒有基本規律,便什麼法則都談不上。如果有了基本規律,就可以產生三個法則,便是「考之」「原之」「用之」的三個法則。「考之」「原之」的法則,是屬於演繹法;「用之」的法則,是屬於歸納法。但無論是演繹法或歸納法,都是從基本規律而來;用墨子的話表明,便是無論是「考之」「原之」「用之」的方法,都是從「儀」而來。這所謂「儀」,即是同一律,便是「考之」「原之」「用之」三者最基本的準據。 在這裡我要講到《墨經》的問題。我以為《墨經》(包括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六篇)雖不一定是墨子自己做的,但我們可以斷定是墨子的思想,而且是墨子費過一番考慮的東西。因為《墨經》全體是站在形式論理的立場之上,和墨子尚同的主旨正相合,絕少含有辯證法的見地。這隻要拿它和名家惠施、公孫龍之流的思想比較一下,便很容易明白。因為惠施、公孫龍的思想都含有很豐富的辯證法的要素,而墨子的思想是十足地以形式論理為其旨歸的。我們若不從這點去看《墨經》,徒然執著幾個名詞去斷定《墨經》是墨子所作,或斷定是「別墨」所作,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關於這點,俟將來講到「墨家的觀念論的辯證法」時更易明白。 《墨經》上論知識的來源,認知識有「聞」「說」「親」三種,以為從傳授得來的是聞知,從推論得來的是說知,從經驗得來的是親知。這不是很顯明的將《非命》篇所說的「考之」「原之」「用之」作一種系統的闡明嗎?前二屬於演繹法,後一屬於歸納法。但三者之中,尤以說知為重要,因為聞知不盡可信,而親知又不免要受著某種制限。所以說知一項,《墨經》上闡明得比較多,這也可以體察到墨家的尚同之旨。 形式論理在印度、西洋都很發達,若中國則充分地表現在《墨子》一書中。形式論理大都分為三段推演。在印度為宗、因、喻,在西洋則為大前提、小前提、結論。梁任公在《墨子學案》中曾引出幾條,他說: 印度的因明,是用宗、因、喻三支組織而成。式如下: 宗——聲,無常。 因——何以故?所作故。 喻——凡所作皆無常。例如瓶。 《墨經》引《說》就《經》,便得三支。其式如下: 宗——「知、材也。」 因——何以故?「所以知」故。 喻——凡材皆可以知。「若目」。 這條是宗在《經》,因喻在《說》。《經上》、《經說上》,多半是用形式。《經下》、《經說下》,則往往宗因在《經》,喻在《說》。如: 宗——「損而不害」。 因——說在余。 喻——「若飽者去余,若瘧病人之於瘧也。」 …… 西洋邏輯亦是三支;合大前提、小前提、斷案三者而成。其式如下: 大前提——凡人必有死。 小前提——墨子,人也。 斷案——故墨子必死。 《墨經》中亦有用這形式的,例如:《下篇》中有一條: 大前提——「假必非也而後假。」 小前提——「狗,假虎也。」 斷案——「狗非虎也。」 《墨子》全書,大半都是用這些論式構成。試在《天志》篇舉幾段為例。 上面的例子,都足以證明墨家的哲學大半是運用形式論理構成的。墨子既站在尚同的立場,用形式論理運用其思維,是當然的路徑。我們若不從思維體系上去理解墨子,去研究《墨經》,是不能得到墨家的真精神的。 論理這個名詞,在墨家叫做「辯」。《墨經》說明「辯」的地方很多:或說明「辯」的性質,或說明「辯」的作用,或說明「辯」的方法。在《小取》篇我們可以抓出很重要的一段。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 開首六項是說明「辯」的作用和目的的。中間「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是說明「辯」的方法的。最後五句,是總論「辯」的性質的。最後五句,是形式論理的核心。觀念論者每從思維看實在,以為思維可以決定實在,因此,完全趨重於概念的研究。他們不是因實授名,卻是「以名舉實」,即以概念決定實在。質言之,思維即實在,這是形式論理學者的根本立場。形式論理學者重「名」,重「辭」,重「說」,完全偏重概念的作用是必然的結果。 最末「以類取,以類予」六字,是全文的骨幹。「類」即是「相似」,這個字對於形式論理的運用是很重要的。形式論理的基本規律,便是同一律,上面已有說明。他們所以推論萬事萬物,完全是以同一律作基礎。同一律(Law of Identity)可以用「A是A」的形式表示出來,但形式論理學者有時看到宇宙萬象是有變化的,並不完全同一,因此他們每每不說「A是A」,而說是「A是B」。「A是A」是完全立於同一的立場上,「A是B」便是立於一致的立場上了。同一是指的一個東西,一致就指兩個東西了。即是說A與B二者雖不完全同一,但我們可以假定其有多少的相似點,因此結合以求其一致,而保持認識的統一。於是同一律就變為一致律(Law of Agreement)。同一律是「同」,一致律即是「類」。所謂「以類取,以類予」,即是說一致律為一切肯定判斷的基礎。 上面已經把墨家的形式論理說明了一個大概。可惜在本講裡面未便細說,但有了上面的說明,已經可以看到墨家的形式論理正是從它的尚同的主旨而來。現在說明墨家一個特色,便是它的實踐精神。 五、墨家的實踐精神 墨家的實踐精神,可以分作兩方面觀察:一、對個人享受的節制;二、對社會福利的營求。而這兩方面是互為因果的。墨家所以博得世間的好評,這兩方面的實踐精神實為其主要原因。我們看《莊子·天下》篇所記載關於墨家的一段重要文字,便可以知道: 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墨翟、禽滑釐聞其風而悅之,為之大過,己之大循,作為非樂,命之曰節用。生不歌,死無服……今墨子獨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無槨,以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愛人,以此自行,恐不愛己……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為也。恐其不可以為聖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雖獨能任,奈天下何?離於天下,其去王也遠矣。墨子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也如此!」使後世之墨者,多以裘褐為衣,以跂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墨翟、禽滑釐之意則是,其行則非也,將使後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無胈、脛無毛相進而已矣。亂之上也,治之下也。雖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將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 在這段文句裡面,有兩句最吃緊,便是「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繩墨自矯」是對個人享受的節制,「備世之急」,是對社會福利的營求。真正有對己對人的精神,是墨家的實踐精神的大過人處。孟子也認識墨子這種特色,所以他說: 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 「摩頂放踵」,是對個人享受的節制;「利天下」,是對社會福利的營求。孟子表面上是罵墨子,實際上卻是恭維墨子。毋怪墨子的思想成為當時的「天下之言」,而為一般人所歸向的了。 單就個人享受的節制一點而論,墨家的最大特色,是「生不歌,死無服」。他們總是要人們先把生死一關勘破,生死的問題既看得輕,便對世間一切事都敢於放膽做去了。人們何以貪生?貪生的享受;又何以畏死?畏死的寂苦。惟其貪生的享受,所以耽於耳目之樂,用絲竹管弦之聲,以悅其生;如果擯棄這種生的享受,則生的意趣便不能不轉移到別的方向去,而營求社會福利之心,便油然而生。所以墨子倡「生不歌」。惟其畏死的寂苦,所以求死後的哀榮,用厚葬久喪以慰其死;如果輕視死後的生活,便不得不集中於生前,而勇猛精進的精神便不期而自至。所以墨子倡「死無服」。「生不歌,死無服」,一經把人生的路向決定,一經把生死的問題解決,當然對人事的努力,便能達到焦點,無所掛礙於懷了。 《莊子·天下》篇稱「墨翟、禽滑釐……將使後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無胈、脛無毛相進」,這是何等的精神!他們以大禹為法,以大禹之「腓無胈、脛無毛」為法,以大禹之「形勞天下」為法,所以說「不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可見墨家之所以為墨家,是要具備這麼一種特殊的精神的。但這種精神之惟一的妨害物,便是「樂」。譬如久處溫柔之鄉,便乏遠大之志,既擁裘馬之富,豈甘藜蕨之施。墨子因此以為要鍛煉這麼一種特殊的精神,非提出一個「非樂」的口號不可。墨子所謂「樂」,不僅指絲竹管弦之樂,乃就一切人間的享受而言;又不僅關於日用飲食之細,並且關於國計民生之大。所以《非樂》篇說: 仁者之事,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味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度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從這段話,可見墨子所說的「樂」,是範圍極大的,和孔子、荀子的「樂」都不同。墨子的「樂」,是把一切「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都包括在裡面。是就一切個人的享受說。墨子並進一步推論到王公士大夫力言為樂之不可。他說: 王公大人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士君子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是故倉廩府庫不實……農夫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婦人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細布縿,是故布縿不興。曰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曰樂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非樂》) 墨子更擴大論點,從歷史上證明「非樂」的重要性。你看他和程繁一段談話。 程繁問於子墨子曰:「夫子曰:『聖王不為樂。』昔諸侯倦於聽治,息於鐘鼓之樂;士大夫倦於聽治,息於竽瑟之樂;農夫春耕夏耘,秋斂冬藏,息於瓴缶之樂。今夫子曰『聖王不為樂』,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不能至耶?」子墨子曰:「昔者堯舜有茅茨者,且以為禮,且以為樂。湯放桀於大水,環天下自立以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自作樂,命曰九招……。周成王因先王之樂,命曰騶虞。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天下也,不若堯舜。故其道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觀之,樂非所以治天下也。」(《三辯》) 墨子的最大不可及處,便是擺脫一切享樂思想,親自去做「中聖王之事」「中萬民之利」的工作,而且從「腓無胈,脛無毛」做起,這是何等實踐的精神!如果不認識墨子這種精神,那就講「兼愛」,講「非攻」,都只是糟蹋墨子。因為兼愛非攻,都不過是一種理想,墨子卻要「摩頂放踵」地去達到這個理想,這豈是發發空議論的人所能做到的?程繁用「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的話微諷墨子,殊不知墨子之所以不可及,正是這一種「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的精神,毋怪《莊子·天下》篇稱道墨子:「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為也。」誠者!其道大觳,其行難為。但是這種大觳之道,難為之行,非有墨子那種精神,又哪個配干呢?墨子為貫徹個人的主張起見,不能不對個人的享受加以節制,即不能不非樂。然則墨子的非樂,在墨子的實踐精神上,實有最重大的意義。 墨子的非樂,即含有一種反對藝術的思想,在這點,墨家哲學常為一般人所非難。實則墨子的反對藝術,是與他的崇尚功利相為消長的。墨子以為功利和藝術是絕對不相容的兩種類型。要崇尚功利,便不得不反對藝術,要崇尚藝術,便不得不反對功利。這種看法,在過去的許多思想家,都認為是對的,而且這種思想也支配了很長時期的歷史。荀子批評墨子「蔽於用而不知文」,殊不知墨子乃崇尚「用」而反對「文」。墨子以為「文」必流於弱,必流於靡,必至於「廢大人之聽治,賤人之從事」。這便是他所以提出「非樂」之意。他的「非樂」是與他的「節用」相為終始的。「節用」即崇尚「用」,「非樂」即反對「文」。《莊子·天下》篇說:「作為『非樂』,命之曰『節用』。」這兩句話,說明了二者的關聯。所以墨子非蔽於用而不知文,乃崇尚用而反對文。換句話說,即崇尚功利,反對藝術。前者著重在社會福利的營求,後者著重在個人享受的節制,在墨子書中,常表現這兩種主張。 現在論到對社會福利的營求,在這裡我們不可忽視了一個「用」字和一個「利」字。墨子的「用」和「利」,是範圍很廣的,絕不是財用的「用」,貨利的「利」。如果需要補充的說明,我們可以說是功用的「用」,功利的「利」。功用或功利是含有嚴重的社會性的。西洋功利派倫理的標語,是「謀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即此可以想見功利的內涵意義。墨子以為凡是善的都是有用的,如果沒有用,就算不得善。他在《兼愛下》篇這樣說道: 用而不可者,亦將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 善和用交互發展其內容,在中國倫理學史上是一個特色。這是儒家所不及的。再講到利,墨家和儒家也表現一種不同的輪廓。儒家把義和利分開看,墨家以為義即是利,所以說「義,利也」。意思是說有利的即是合於義的。墨家常將愛利並舉,所謂「愛利萬民」,所謂「兼相愛,交相利」,所謂「兼而愛之,從而利之」。墨家的利,範圍是很廣的,所以講到孝,也牽涉到利,所以說「孝,利親也」。這都是和儒家不同的地方。不過儒家所謂利,單指貨利說,所以孔子以「小人喻利」為非,孟子亦以「上下征利」相戒。如果單就貨利說,那就墨子也是加以反對的。我們看墨子《節用中》篇所論述的一段,便可以明白: 古者聖王制為節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輪車匏陶冶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民利者,聖王弗為。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足以充虛,繼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怪異物……制為衣服之法曰:冬服紺緅之衣輕且暖,夏服絺綌之衣輕且清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 墨子以為「諸加費不加民利則止」。可見墨子所謂「加利」,是在「加費」以外的東西。加費而又加利,即是義;加費而不加利,即是儒家所謂利。這樣說來,儒墨雖不同又未嘗不可求其一致點。現在講到墨家的實踐,墨家以為凡是為他人的福利的即是利,也即是義。有義即有利,有利則有義。這便是墨家的實踐精神所在。我們且看《貴義》篇關於墨子的言論一段記載: 子墨子自魯即齊,過故人,謂子墨子曰:「今天下莫為義,子獨自苦而為義,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處,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則食者眾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 墨子以為行義即是「利天下」之道,故以「自苦為義」相高。可見墨家「以自苦為極」的精神,即是貫徹它「自苦為義」的精神,亦即是貫徹它「利天下」的精神,這便是墨家的實踐精神的正解。 在本講第一段中,我曾記述墨子冒險訪楚王,勸毋攻宋的一段故事,這是何等的實踐的精神!無論這段故事是否可信,但在《墨子》書中所表現的這類的瑰意琦行,卻是很多的。墨子本置生死於度外,故能「裂裳裹足,行十日十夜」,故敢大膽宣言:「雖殺臣,不能絕也。」而在對談之頃,猶斤斤以「必傷義而不得」為戒,可見墨子的實踐精神,總是一貫的。這段故事,正是墨子「自苦為義」的人格之充分地暴露。 不僅墨子如此,我們更可以從墨子的弟子觀察他們的實踐精神。《呂氏春秋》說:「墨子弟子,充滿天下。」《淮南子》說:「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足見墨子弟子之多。但何以史書不傳其名呢?這必是墨家專以實踐為依歸,於生死且不計,又何暇計及身後之名。孫詒讓在《墨學傳授考》緒言上說:「彼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滅與草木同盡者,殆不知凡幾。」這是實在的情形。因為這樣,我們現在要考察墨子弟子的生活情況,頗不易易。就中禽滑釐一人,是比較容易知道的,《備梯》篇說: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 禽子事墨子三年後的成績,是「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我們就不難想見墨家的實踐精神了。「手足胼胝,面目黧黑」,一定是墨子弟子的普遍情形。又《魯問》篇說: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祭祀鬼神……」 由曹公子的談話裡面,也可以看到墨子之門,皆「短褐之農,藜藿之羹」,與「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正是一樣的實踐精神。這樣看來,墨子所以為墨,和儒之所以為儒,確實是兩樣的。儒家雖重實踐,但和墨家比較起來,便完全不同了。墨家既有這麼一種特色,宜乎在當時蔚成一種特殊的風尚。 六、墨家思想在中國社會的潛勢力 一個社會的形成,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各種的社會環境,也有各式各樣的思想。社會環境可以影響思想,思想也可以影響社會環境。其間的複雜關係,實非短時間可以說得明白。現在單講墨家思想對中國的社會環境所發生的影響。中國本是一個特重神權的國家。天道觀念在中國古代發達最早。「稱天下治」,又是初民社會最便宜的一種政策,不過社會演進到孔子的時候,政策卻變了,由天治主義轉變為人治主義。孔子將古代的宗教思想蓋上一層倫理的外衣,遂有「正名」思想的發生。「正名」的思想,在宗法社會中是需要的,可是在封建社會中,究不如天治主義來得有系統,又有力量。因為封建社會是以宗教為其主要的精神支配工具的。在這時,墨子遂提出他的尚同說,使古代的天治主義復活起來。墨子建立天鬼的思想,換句話說,建立神的存在和靈魂不滅的思想,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實種了一個不拔的根基,這種思想隨著社會的演變而演變,卻並沒有消滅,誰說墨家思想在戰國以後便已消滅了呢?在這裡我們不妨作一種簡單的考察。 先就思想方面觀察。戰國以後,有漢之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說。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就不能說和墨子的天志說沒有關係。墨子說:「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意思是說人之有規矩,即以天之規矩為規矩。但董子說: 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為人者天篇》) 這不是以天之規矩為規矩嗎?不過墨子的思想,雖推重天志,卻並不忽視人力,他所以提出非命,便是推重人力的表示。嚴格地說:墨子的思想已立了一個天人合一的基礎。墨子之說,認天有威權,禍福只由人自召,順天之志,便可得福,逆天之志,便不免得禍。董子之說,較墨子稍有不同,天固有威權,人亦有威權,人與天地可以相偶。譬如他說: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貴於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為仁義,唯人獨能為仁義;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獨能偶天地……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從旁折天地而行,人獨題直立端尚,正正當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當之,此見人之絕於物而參天地。(《人副天數篇》) 不過董子認人是「所取天地多者」,似乎天的位置仍高於人。後來到唐代劉禹錫的時候,才真的把天人合一的思想發揮了一番,劉禹錫和柳宗元論天,也成為中國學術史上一段佳話。柳宗元論天,偏於自然,似是道家的系統,若劉禹錫論天,則於自然與陰騭之說,兩有所去取,似折中於墨家與道家之說而成者。他說: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於昭昭者,則曰:「天與人實影響。禍必以罪降,福必以善來。窮厄而呼,必可聞;隱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陰騭之說勝焉。泥於冥冥者,則曰:「天與人實刺異,霆震於畜木,未嘗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嘗擇善。跖蹻焉而遂,孔顏焉而厄。」是茫乎無有宰者,故自然之說勝焉。……余曰:「天與人交相勝耳。其說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常執其所能,以臨乎下,非有預乎治亂云爾;人常執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預乎寒暑云爾。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與怨,不歸乎天;生乎亂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舉歸乎天,非天預乎人云爾。」(《天論》) 或曰:「子之言天與人交相勝,其理微,庸使戶曉,盍取諸譬焉?」劉子曰:「若知旅乎?夫旅者群適乎莽蒼,求休乎茂木,飲乎水泉,必強有力者先焉,否則雖聖且賢,莫能競也,斯非天勝乎?群次乎邑郛,求蔭乎樺榱,飽乎餼牢,必聖且賢者先焉,否則強有力者莫能競也,斯非人勝乎?苟道乎虞芮,雖莽蒼猶郛邑然,苟由乎匡宋,雖郛邑猶莽蒼然,是一日之途,天與人交相勝矣。吾故曰:是非存焉,雖在野,人理勝也;是非亡焉,雖在邦,天理勝也。然則天非務勝乎人者也,何哉?人不宰則歸乎天也。人誠務勝乎天者也,何哉?天無私,故人可務乎勝也。吾於一日之途而明乎天人,取諸近者已。」(《天論》) 劉禹錫之說,確實比董仲舒之說又進一步,因為他能說明天人交勝之理。不過認「天常執其所能,以臨乎下」,「人之宰則歸乎天」,似乎仍逃不出墨家的觀點,所以天治之說,在中國思想家總保留相當的勢力。 天與鬼是相因而至的,漢代神鬼之說大張,而方士迷信尤復肆其烈焰,於是中國乃有正式的宗教,始則為從印度輸入的佛教,繼則為自創的道教。而佛教與道教遂在中國社會擁有很長久的歷史與勢力。它們的興起,不必和墨家的天鬼說有如何的關係,然而當時的社會相信鬼神,所受墨家的影響極大,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相信鬼神至於相信一切陰陽怪誕之說,更進而至於皈依佛教,虔奉道教,都是意料中事。道教中的張魯,以鬼道教民,與古代社會的神道設教,規模又不同了。王充生當鬼神說大熾之頃,對當時靈異怪誕之說,極盡辭辟之能事,尤其是對墨子的明鬼說,更排擊之不遺餘力。墨子《明鬼》篇,具引杜伯殺周宣王,莊子儀殺燕簡公之事,以為鬼神不可疑,王充便認為是「似是而非,虛偽類真」之論。我們從王充對墨子明鬼說排擊之力,也可見墨子明鬼的思想,在當時還有很大的力量。不過雖經王充之排擊,而社會上對鬼神的迷信並不曾減殺幾許,可見潛勢力之大。 降至齊梁之際,因信佛者加眾,而對鬼神的迷信,遂亦有加無已。范縝作《神滅論》以明無佛,實即謂離形無神,完全是無鬼論的論調。由范縝一篇文字,遂引起了許多非難詰責之辭。從曹思文、蕭珍、沈約以至梁武帝,幾乎當時的思想界全部出馬,以駁倒范縝《神滅論》為鵠的,當時思想界的混沌,已可想見,下及宋代,因昌言陰陽二氣,更暢談其鬼神,在思想上又布滿著許多迷霧。 再就社會方面觀察。天鬼的觀念在中國一般社會實據有龐大的勢力。家家崇奉天神,認天是一個有意志的主宰,能降臨禍福,這已成為一種普遍的迷信。此外還有許多神殿,專以拜天為教,認天可以療治疾病。這種尊天的思想,未嘗不是從古代天治主義而來。至於神鬼之說,也盛行於中國各地。一談到神鬼,幾乎人人都可以訴說一大篇,並且可以提出許多證據。這可用三種原因說明:一、人死為鬼之說,幾乎成為極普遍的迷信,而墨子的明鬼說要亦宜負重大之責任。二、儒家的喪禮祭禮,以鬼神來格來享為旨歸,亦招致神鬼迷信之由。三、科學不發達,對各種怪異現象不能作有體系的說明。由以上三種原因,遂引起各種迷信之發達,並誘致各種宗教之發生。其後互相影響,互為因果,而宗教迷信遂一發而不可遏。上面已經說過,封建社會是以宗教為其主要精神動力的,中國的封建社會所占的時期很長,因此宗教迷信遂得大肆其威力。墨家的思想既以天鬼不說為足以喪天下,而極盡其鼓吹的能事,則在以後封建社會尖銳化之時,更安有不變本加厲之理。我所以認墨家天鬼的思想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實種了不拔的根基,便是這個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