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史 · 第三十九章 清代教育家及其學說(二)
第一節 概論
梨洲,即黃宗羲(1610-1695),明清之際思想家、學術史家。字太沖,號南雷,學者稱梨洲先生。一生著作20餘種,最能反映其思想的是《明夷待訪錄》。
本章的教育家也不少,我們為避免重複計,只選取黃梨洲、顧亭林及顏習齋、李恕谷四人作代表。黃、顧二人不是理學家,是有志用世的經世學者,我們可以稱他們為經世學派。他們是富有豪傑氣的學者,最稱熱血的志士,種族觀念非常強烈,中年皆參與過民族復興運動,事雖不成,但終身是不肯與滿清政府合作的。他們對於學風的趨向,皆由反明以達於宋,但梨洲因其門戶關係,尚未直接攻擊王學,而亭林對於王學則攻擊詆毀,不遺餘力。他們對於學術的興趣,皆趨重在經學方面的研究,但梨洲作《明儒學案》尚喜談心性,而亭林則絕不願講求這一套腐話,並提出「經學即理學」的口號,謂「舍經學而言理學者,乃墮於禪學而不自知」(《先正事略》本傳)。總之注重博學多識以反明學之空疏,注重經世致用之學以反宋、明理學家之腐敗,則兩人是走在一條路線上的。關於教育方面,在學理上兩人毫無特殊的研究,不過對於教育制度皆提出了改良的意見——經世學者往往只能如此。梨洲的特點,在以學校為監督政府的機關,為社會輿論的中心,而立於一種特殊地位。亭林的特點,在採用科學的方法,研究學問,重客觀而不取主觀,重創造而反對因襲,一掃明末八股的陋習,而開清代考證學的先鋒。
顏、李二人則較黃、顧更進一步。他們不僅反對王學,連朱學也反對;不僅反對朱學,且反對一切後儒之法,直接模仿孔、孟的教法。他們以詩書、六藝為教材,以習禮、習樂為教法,不空談性命,完全重在實習實行,故我們稱這一派為實用主義者。他們自身皆能吃苦耐勞,以身作則,所演習的禮節雖不脫古代的儀式,而以動作易口說,面目為之一新,也是本期教育史上的一點特色。
第二節 黃梨洲(1610—1695)
一 生活小史
黃氏名宗羲,字太沖,號梨洲,是浙江餘姚人。他是忠臣黃尊素的長子,生長在明末很有身份的一個家庭。尊素與楊、左諸人為同志友,同死於魏閹之亂,且亦理學名家,曾與劉蕺山相往還,可知梨洲在幼小時所受家庭教育已與一般人不同。「初錮之為黨人,繼指之為遊俠,終廁之於儒林,其為人也蓋三變而至今」(《年譜》)——這是梨洲自題的幾句話,自是得當。他的父親尊素之遇害,梨洲年僅十七歲。當十九歲時,袖長椎入京,手刃父仇,忠義慷慨之氣在此時已大露頭角。當二十歲時,正式遊學於蕺山之門,邀約吳、越知名之士六十餘人,相與切劘,對於其師之學敵石樑陶氏之說施以猛烈的攻擊。當三十五歲時,北京陷入於闖賊了,即在吳中糾合同志,召募義勇,且率家人子弟共赴國難,自此從事於勤王的生活,奔走播遷了五六年。當此之時,先生一心以勤王保族為職志,終不得逞,而魏閹餘黨且時施搆害,屢遭危險,然先生忠義之氣不為少挫,且於得閒時一面著述,一面講學。先生講學生活,雖始於三十歲以後,而在四十歲以前完全為黨人遊俠一流。自四五十歲以後,看破清廷統治力太強,明室恢復之無望,才折節斂氣,復舉證人書院開講會,專門於教育生活,發揮其先師蕺山之緒餘,而變做一位名理派的儒者了。雖然為一儒者,而昔日豪氣依然存在,講學於江、浙間,好以師門為標榜,大江以南門弟子遍天下,差不多在當時為東南思想界之中心。
黃宗羲像
先生生於明萬曆三十八年,死於清康熙三十四年,享年八十又六歲,綜計講學生活不下五十年。先生學問賅博,於各家書籍無不窺閱,在劉氏之門最稱高足弟子。雖為劉氏高足弟子,終以經學、史學擅長,而對於史學尤有特識,開清代研究史學者之先鋒。平生著作宏富,合計三十餘種,八百多卷,而以《明儒學案》及《宋元學案》為有系統之學術史,影響於教育思想者不少。至於《明夷待訪錄》一書,內中除開於教育主張外,儘量發揮其民本主義的政治哲學,對於二百餘年後之排滿革命思想之啟示,影響尤大。
二 言心與性
蕺山之學在明末雖自成一派,究不出陽明心學的範圍。梨洲為蕺山的忠實信徒,平日對於政治與教育的主張雖標榜「通經致用」,而對於心與性的解釋依然偏於陽明一派。他以心為一切主宰,充塞乎宇宙,心之活動變化不測,此宇宙形色所以萬殊。吾人修養只在心之本體上用工夫,所謂「窮理」即窮此心之萬殊,非窮萬物之萬殊;迨此心本體通達靈明,萬物莫不畢照,蓋心如規矩,有了規矩自然能範圍一切方圓。[1]
天地萬物莫非一氣之流行,吾人耳、目、口、鼻之運動,惻隱、羞惡之表現,亦此大氣流行之一。大氣在天地,有春、夏、秋、冬之運轉,而秩然有條不紊者,名之曰理。大氣之在吾人,有耳、目、口、鼻之運動,惻隱、羞惡之表現亦秩然有條理者,名之曰性。故曰「理是有形之性,性是無形之理」(《與友論學書》)。換一句話,在宇宙者謂之理,在人類者謂之性,其實莫非此一氣之流行。性既為氣之秩然有條理者,所以吾人以善名之;此性之善無人不有,無時不存。所以他說:「夫性之為善,合下如是。到的如是,擴充盡才而非有所增也,即不擴充盡才而非有所減也,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致陳乾初論學書》)
三 教育主張
先生論心學雖采陽明、蕺山之說,但論教育則力辟明代學者的空疏無用。他的主張是要博通經史,明之於心,致之於實用。「讀書不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多而不求諸心則為俗學」(《先正事略·名儒》本傳)。即由博而約的工夫,其目的則在致之於實用。先生志在用世,所以平日教學者亦以經世相期許,而對於當時空疏無用的學風,曾有一次很痛切的攻擊:
儒者之學,經緯天地,而後世乃以語錄為究竟,僅附答問一二條於伊洛門下,便廁儒者之列,假其名以欺世。治財賦者則目為聚斂,開閫捍邊者則目為粗才,讀書作文者則目為玩物喪志,留心政治者則目為俗吏;徒以生民立極,天地立心,萬世開太平之闊論鈐束天下。一旦有大夫之憂,當報國之日,則蒙然張口如坐雲霧。世道以是潦倒泥腐,遂使尚論者以為立功建業,別是法門,而非儒者之所與也。(《贈編修弁玉吳君墓志銘》)
《明夷待訪錄》書影
這一段話固然是對於當時王學末流之空疏無用痛下針砭,也就是他的教育主張,講學宗旨。梨洲不僅不滿意於當時的學風,且對於當時的教育制度亦表示不滿,並在積極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見。他的教育意見分學校與取士兩類,於學校則主張廣大其意義,於取士則主張廣開其門徑。吾人試按照《明夷待訪錄》上所載分類敘述於下。
(一)學校。據梨洲先生的主張,學校不僅為養士之機關,且為政府與社會衡論一切是非的場所,學校是超政治的一種組織,同時又是監督政府的最高機關。負學校行政責任的首領,在太學稱「祭酒」,在郡縣學稱「學官」,他們的地位應尊於一切政府官吏。太學祭酒推擇當世大儒充當,或就退休的宰相充當,其重要與宰相相等。除平日處理學校政務及製造輿論外,再逢朔日,公開講演一次,此時祭酒南面講學,天子率領百官咸就弟子之列,北面聽講。講學以外,凡關一國政治的得失,祭酒可直言陳述,令負有責任者採納改良。郡縣學官不由政府選除,由地方公議推請名儒主持,其資格不限階級,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謝事者,只要學行相稱,皆可充當。學官的權限非常擴大,在學校以內,如教師的聘請,學生的考試及升降,校舍及校產的管理;在學校以外,如書籍的檢定,出版的審查,名勝古蹟的保管,先賢陵墓祠宇的修飭與表彰,民間吉凶儀式的規定,及風俗的改良,一切地方的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皆在學官職責範圍以內。除此以外,每逢朔望等日,舉行公開講演一次,凡一邑的縉紳士子皆須到會,郡縣官吏亦就弟子之列,北面聽講。在這個時候,凡關於地方政治的得失,亦得直言糾繩,貢獻主張於地方政府。
在學官之下,郡縣設有五經師及兵法、歷、算、醫、射等科教師,皆由學官擇聘。郡縣學多設在郡縣城內,凡城外人口稠密之大市鎮,亦得設學置經師。凡經師所教,皆屬於高等學校性質。其外還設立小學,為民間兒童受教的地方,充當小學教師的謂之蒙師。除原有學宮外,凡地方寺觀庵堂,勿論在城在鄉,一律取消,大的改為書院,小的改為小學,所有產業即撥充學校經費。
由以上看來,先生對於學校的性質,是擴充到極大,對於學官的地位與職權又提升到極高。但同時對於學生的權利亦非常注重,學官有品行不良及不稱職的,學生可由公決而更換之;郡縣長官年少無實學,且亂施壓力於學官及各儒者,學生可群起而驅逐之。學校是社會的中心,學生可以在規律之內發揮民權,這種教育思想含著極重大的革命意義。
(二)取士。明代政府取士,只科選一途,而既取之後任用太驟。梨洲先生深致不滿,乃立一改良的標準,「寬於取士,而嚴於用人」。所謂「寬於取士」,即為士子多辟幾條出路,而國家得以儘量收羅人才。先生所擬出路共有八條:一為科舉,二為薦舉,三為太學,四為仕子,五為郡邑佐,六為辟召,七為絕學,八為上書。出路既多,士子進升的機會多,凡有一技一能者,庶不致湮沒無聞,國家得以治理,社會得以安定——先生以為。但一方雖廣開門徑,一方還要防止浮濫,所以又有「嚴於用人」的限制。在嚴於用人的原則之下,八條門徑皆有規定,而以改良科舉之法為較詳。改良科舉的辦法,系採取朱子的《貢舉私議》,以分年、分科考試為原則。每次分四場:第一場試經,第二場試子,第三場試史,皆分年各考試數種;第四場試時務策三道,不分年。試經仿唐代墨義的辦法,而稍為變通,即凡答經文者須先條舉註疏大全,及漢、宋諸儒之說,然後以己意申加按語,作結論——或折中諸家之說,或自由發表創見,不要拘守一家的說法。梨洲謂照這樣辦法,既可以免掉空疏的毛病,又可以養其自由研究的精神。
黃宗羲手跡
第三節 顧亭林(1613—1682)
一 生活小史
崑山亭林先生,名炎武,字寧人,生於明萬曆四十一年,死於清康熙二十一年,享年七十歲,與黃梨洲完全同時。兩人皆為明末遺老,不肯臣事清朝者,但梨洲豪邁,而先生耿介絕俗。先生狀貌奇特,雙瞳子中白而四邊黑,三歲因病又眇一隻右眼,其貌似不足稱,但其博學多識,志大氣剛,差不多推為清初第一人。他的家世雖不及梨洲高貴,但也算是縉紳之家的子弟,七歲入蒙學,十一歲讀《資治通鑑》。嗣母王氏頗有學識,當十七歲時,以其嗣父的未婚妻資格自請歸來守節,作寡婦生活,性情亦算特別。平日以古今忠臣烈士的傳記訓誨先生,當南京陷落絕食死難時,她又遺囑以勿事二君為勖勉,則先生的性情為嗣母王氏所陶鑄者為不少了。先生是一位明體達用的通儒,富於民族思想的志士,一生遍游關山險要,以寄其懷抱。四十五歲以前,多在江南一帶,四十五歲以後,足跡遍北方各省,凡邊塞地方尤所注意。到晚年,乃卜居於陝西的華陰,即以此終老。
顧炎武像
先生精力絕倫,最精於經學與音韻學,為清代考證學的開山老祖。一生極不滿意陸、王空疏虛誕的學法,對於陽明學派攻擊尤烈。他說:
今之君子,聚賓客門人數十百人,而一皆與之言心言性,舍多學而識以求一貫之方,置四海困窮不言而終日講危微精一之說,我弗敢知也。(《答友人論學書》)
試過細玩索這一段話,該是何等痛切!所以他平日不言理學,不談性命,只講求實用,講求通經致用的學問。亦不肯多開講會,號召門徒,他以為這是學者純盜虛聲的手段,徒足以鼓動人心,敗壞風俗——這是與梨洲相左的地方。[2]平生著作宏富,以《日知錄》一書尤為畢生精力薈萃之作。關於教育論文,除《日知錄》外,散見於《亭林文集》中,留待下面另述。
二 教育思想
亭林先生看出明末社會有兩大毛病:一為學者徒尚空談而無實用,二為流入狂禪而不講氣節。後者為王學末流所演出的現象,前者除了王學的影響外,還有教育制度的關係。當今社會以士族階級為中堅,倘這一班人既空疏無用,而又寡廉鮮恥,失了中堅的資格,結果必致於亡國以亡天下。亡國不過「易姓改號」,其禍尚小;亡天下則「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其禍最烈。他是具有極大抱負的一位賢士大夫,既看出當時兩大毛病,而這毛病已演出極不良的結果,所以不惜大聲疾呼以圖挽救。挽救的方法,對於前者則提倡能夠致用的實學,對於後者則提倡尊廉尚恥的美風。觀其與友人論學書,處處以有用之學及移風易俗為言;觀其《日知錄·世風篇》內,屢屢以名教廉恥為倡,可以知其宗旨之所在了。我們歸納起來,他的言論,不外「博學於文,行己有恥」八個字,這八個字就是他的教育原則。他說:
愚所謂聖人之道者如之何?曰博學於文,曰行己有恥。自一身以至於天下國家,皆學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來、辭受、取與之間,皆有恥之事也。嗚呼!士而不先言恥,則為無本之人;非好古而多聞,則為空虛之學。吾見其日從事於聖人而去之彌遠也。(《與友人論學書》)
《日知錄》書影
以「博學於文,行己有恥」為原則,其目的在養成「成德達材,明先王之道,通當時之務,出為公卿大夫,與天子分猷共治」(《亭林文集·生員論》上)的治術人才。這種人才,有學有行,有為有守,在朝可以治國安民,在野可以移風易俗,不必高談心性而心性之理自在辭受取與之間。
三 對於教育制度的建議
亭林先生對於當時的科舉制度,深表不滿。他所視為毛病的有四點:(1)考試的程序太多,非常特異之才無由拔出。(2)考試的範圍太狹,則淺學無識之徒稍一預備,皆可僥倖中式,難以培養實學。(3)程文的格式太板,一則違反作文的原則,二則徒以養成抄襲剿說,及浮誕無根的習慣。(4)取士太濫,而任用又太驟,結果生員遍天下,皆為害民亂政的蟊賊。四點毛病中,尤以第三、第四兩點為最。[3]
改良的方法亦有四:(1)取消歲貢與舉人二法,以辟舉及生儒兩制為取士的途徑。辟舉之制,不問生員與否,只要學行優良,皆得由地方政府薦之於中央。生儒之制,平日養之於學校,迨學業有相當的成就,即可由地方政府遴選送入中央,直接應禮部試驗,不必經鄉試一道手續。(2)生員養於郡縣學校,待遇從優,而名額從減,每人挑選亦極嚴格,在禮部取中以後,雖成進士,所授不過簿尉親民之職,則士子幸進速成之心自然可以消弭。(3)試題範圍須擴大,「凡四書、五經之文皆問疑義,使之以一經而通之於五經;又一經之中亦各有疑義。四書、五經皆依此發問,其對者如朱子所云通貫經文,條舉眾說,而斷以己意。其所出之題,不限盛衰治亂,使人不得意擬,而其文必出於場中所作,則士之通經與否可得而知,其能文與否亦可得而驗矣」(《日知錄·科舉》)。(4)取消八股程文,令士子自由創作,而俊異之才自然可出。總之,政府以實學為教,士子則以實學為學。政府取士力求嚴格,而士子亦必束身自愛,奮勉有加。行之數年,則真才實學自然養成。按亭林先生這種改良意見,與梨洲所見大同小異,不過梨洲偏重在學校方面,而先生偏重在科舉方面。
四 研究方法
亭林所以推為清代考證學的祖師,他的學術思想所以影響於後代的,一方由於其實學之提倡,他方更在於其科學的研究方法。他平日頗推崇朱子,不僅所謂「博學於文」,秉著朱子的「下學上達」之教,即研究學問的精神亦與朱子近似。我們把他的科學研究法列舉數條於下。
(一)貴有創造。先生謂著書之所以難,在能「自成一家言」,即是從研究中有心得,有創見,以自己所有的心得與創見自由發表而為文章,才能「自成一家言」。例如「司馬溫公的《資治通鑑》、馬貴與的《文獻通考》,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為萬世不可無之書」(《日知錄·藝文》)。創造的反面即因襲或剽竊,這是亭林所最痛惡的。他說:「有明一代之人,其所著書無非竊盜而已。……今代之人但有薄行而無俊才,不能通作者之意,其盜竊所成之書必不如原本,名為鈍賊何辭?」(《日知錄·藝文》)所以在他的改良科舉意見裡面,有這樣說法:「蓋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節抄剽盜之人」,「今日欲革科舉之弊,必先示以讀書學問之法」。(《日知錄·科舉》)所以他自己一生著作,完全按照這種精神,絕無一語蹈襲古人,尤以《日知錄》一書為最好的例子。「愚自少讀書,有所得輒記之,其有不合時,復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則遂削之」,由他自序其《日知錄》的一段話,即可以看出他力避蹈襲的精神了。
顧炎武故居
(二)多方實證。每著一篇書,或研究一個問題,必從多方搜取證據。證據分本證與旁證兩類:「列本證、旁證二條,本證者詩自相證也,旁證者采之他書也。二者俱無,則宛轉以審其音,參伍以諧其韻。」(《音論》)這是他自述治音韻學所用的法則,關於其他著述也是一樣。亭林不僅從書籍裡面尋找證據,並從地理或社會方面實地考察。全祖望說:「凡先生之游,載書自隨,所至厄塞,即呼老兵退卒,詢其曲折,或與平日所聞相合,即發書而對勘之。」(《鮚埼亭集·亭林先生神道表》)《天下郡國利病書》及《肇域志》等書,莫不本此精神作成,這種客觀的實證法,值得讚美。
《天下郡國利病書》書影
第四節 顏習齋(1635—1704)
一 生活小史
實用主義的教育之提倡者,當推博野的顏習齋先生。先生對於宋明理學諸家一律反對,除了胡安定一人外;他的主張是要直接仿照孔子的教法,以詩書六藝為教的。既是以實用主義相號召,所以他都是以身作則,能夠吃苦耐勞,能夠節制嗜欲,做一個實行者,凡宋、明學者的雍容自得的態度,靜坐讀書的習慣,完全破除了。他的這種思想,雖因看不慣明末性理之學的空疏所起的反動,但他的性質卻於他所處的環境及幼年所受的教育很有關係。
習齋名元,字渾然,生於明崇禎八年。他的父親名詠,原籍博野,以貧無聊賴,投入蠡縣某胥吏朱家為養子,遂為蠡縣人。在習齋年將四歲時,顏父因與朱翁感情不相融洽,乘清兵入關的當兒,亡命遼東,以後不知下落。過了數年,朱翁續配,生了一個兒子,待遇顏氏母子更薄,顏母又難安於其家,因此改了嫁。當此之時,先生才十二歲,所以少年時代是很孤苦的。先生年將弱冠時,朱翁經過一次訟案,家產盪盡,凡一家生活費用全由他擔負。先生一面讀書,一面耕田種菜,勞苦淬礪以奉養他的恩祖父母。在這困苦憂患中,自然經過很大的磨鍊,逼得他對於人生社會上另有一種認識。加以幼年時所從的塾師為一異人——善於騎射劍戟及百戰神機之術,而又以治醫為生之人。所以在他三十歲以前,性質特殊,興趣屢變,忽而學仙,忽而學醫,忽而學兵,後來又研究理學,到最後才歸於實用。
顏元像
習齋先生自二十三歲至三十四歲的十年間,專心研究宋、明性理之學——初喜陸、王,後信程、朱。將他的書屋取名思古齋,自稱思古人,對於程、朱的信仰是極高的。當三十四歲時,遭恩祖母的喪事,從喪禮中感覺朱子家禮之不合人情,由此大悟宋、明性理之學及講學之法皆錯了,皆不是孔、孟的舊說。於是幡然改悔,捨棄宋、明學者的一切成法,直接以孔、孟之學為學,直接以孔、孟教人之法為法,把思古齋改為習齋,特別注重一個「習」字,所以世稱習齋先生。先生教書生活始於二十四歲,當初自然謹守程、朱成法,至十年之後,特標異幟以來,很能引起社會上的注意,所以從游的人也很多。康熙三十四年,先生已五十七歲,南遊洛陽,與理學諸家開了一次辯論。三十三年,肥鄉郝公聘請主教漳南書院,再三推辭不了,才應命前往,在這裡即實行他的教法,習樂習禮起來,計劃也很大,但不到半年,因水災之故遂辭職歸里。再過十年,先生乃終老,享壽恰近七十。先生以養子的地位,十七歲取得縣學生員的資格,終身未曾做官,以耕田而兼教書的生活,堅苦奮鬥一生,其教育主張雖在當世特放一異彩,但不再傳而即淹沒,可知習俗之力的偉大。
二 論性質
習齋先生反對宋儒之說有二:一為性的解釋,二為講學的方法。我們暫把第二點放在以後討論。先生認性與氣質是一件東西,性固然是善,氣質也是善的。氣質為二氣四德所結聚而成。二氣即程、朱所謂「氣」,四德即程、朱所謂「理」即「性」,是氣即性之質,性即氣之理,既說性善,又說氣惡,此乃不通之論。那末,惡是怎樣來的?他以惡是從外面所生的,即由外面環境的引誘,吾人的感官被它蒙蔽了,失了正常的作用,於是有惡之名。不過環境之所以引誘,由於氣質之本然力量未曾養得純熟的緣故,否則惡亦引誘不來。先生並以視覺器官及視覺來說明氣與性之關係,有一段話解釋得極好:
譬之目矣,眶皰睛氣質也,其中光明能見物者性也,將謂光明之理專視正色,眶皰睛乃視邪色乎?余謂光明之理固是天命,眶皰睛皆是天命,更不必分何者是天命之性,何者是氣質之性。只宜言天命人以目之性光明能視,即目之性善;其視之也,則情之善;其視之詳略遠近,則才之強弱:皆不可以惡言,蓋詳且遠者固善,即略且近者亦第善不精耳,惡於何加?惟因有邪色引動,障蔽其明,然後有淫視,而惡始名焉。然其為之引動者性之咎乎,氣質之咎乎?若歸咎於氣質,是必無此目而後可全目之性矣,非釋氏六賊之說而何?(《存養編》)
《四存編》書影
先生後來並以衣水及牆壁等實物來比喻性與氣質之關係,總不外認氣為性之體,性為氣之用,二者實是一物,原來皆善,惡是後來習染一類的話,我們勿庸多引。至於宋儒「學以變化氣質之說」,他也認為有毛病。氣質既然是善的,何用變化?所謂「變化」二字,只可當著培養解釋,將嫩濯的氣質培養到壯盛,將枯槁的氣質培養到豐潤,如「德潤身晬面盎背施於四體」一樣。若謂「變化氣質之惡以復性」,乃是不通之論。譬如衣服謂之氣質,蔽體禦寒等作用謂之性。衣服原無污穢,後來所著污穢,當然是由外面染上的,教育不過洗濯後來所染的污穢,於衣之本質毫無變化,當不難明了。
三 習行主義的教育論
宋、明諸儒既以氣質為惡,所以全部的教育都在變化氣質上面做工夫,這種工夫又偏於講論,所講論的不外性命之理。性命之理勿論講得如何通透,終是鏡花水月,難以捉摸,即有所捉摸,不過高談元妙而已,於實際生活無關,結果盡教成一班無用之腐儒。習齋先生的教育宗旨是要造成全體大用的通儒,這種人才,五官健全,氣象活潑,能耐勞苦,有實在學力而能實用的。吾人要培養這一等人才,須一洗宋、明理學家的陋習,直接模仿周公、孔、孟的教法。所謂周公、孔、孟之教:重實習,不重講論;重力行,不重涵養;重活動,不重靜坐。即或有聽講論,也只可以講明性命之作用,不能講論性命之理由。所謂性命之作用,即詩書六藝之類。詳細些說,性命之作用即堯、舜之六府三事,周公之三物,孔子之四教,及兵、農、錢、谷、水、火、工、虞一類的知識。總之應以社會國家實用的知識為教材,教學生如何習行,在習行的進程中遇著不懂時才加以講說,所講亦不過占習行的時間十分之一二。以這樣為教,注重一個「習」字,體格也鍛煉了,氣象也活潑了,知識又切實,自然能夠教成一班有用的通儒。先生關於教育很有價值的一段話,我們寫在下面:
仆妄謂性命之理不可講也,雖講人亦不能聽也,雖聽人亦不能醒也,雖醒人亦不能行也。所可得而共講之、共醒之、共行之者,性命之作用——如詩書六藝之類而已。即詩書六藝亦非徒列坐聽講,要惟一講即教習,習至難處來問,方再與講。講之功有限,習之功無已。……惟願主盟儒壇者,遠溯孔、孟之功如彼,近察諸儒之效如此,而垂意於習之一字,使其為學為教,用力於講讀者一二,加功於習行者八九,則生民幸甚,吾道幸甚。(《存學篇》)
先生一方面提出自己的主張,一方面攻擊宋、明諸儒的教法。他說:「宋、元來儒者卻習成婦女態,甚為可羞。無事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即為上品矣。」(《存學篇》)這都是看不慣明末王學末流的空疏,而發此過激之論的。先生謂即或講性命之理也當放在作用之後,若先講理而後講作用,未免難易倒置,於教育原理不合。即先把性命之理講懂了,後來亦無法教以六藝之術,一因為自以為高明不肯作此瑣繁事,二因強不知以為知,三因筋骨已嬌脆,亦不能日日習禮習射了。最後他以學琴一事為譬,更見明快:
《顏習齋先生年譜》書影
譬之學琴然,詩書猶琴譜也,爛熟琴譜,講解分明,可謂學琴乎?故曰以講讀為求道之功,相隔千里也。更有一妄人指琴譜曰:「是即琴也,辨音律,協聲韻,理性情,通神明,此物此事。」譜果琴乎?故曰以書為道,相隔萬里也。(《存學篇》)
所以先生於宋儒中只取胡安定,以安定分科設教,重實學不重空言。至於教育目的,仍是學為聖人,所謂「全體大用之儒」,就是「聖人的本領」,沒有新意。
四 教法
先生既以習為學,所以平日教諸生也特重一個習字。所習的什麼?年齡幼小的,教他們學習灑掃、應對、進退等儀節;年齡較大的,教他們分日習禮、習樂、習射、習御、習書、習數,此外所要研究的,不外兵、農、水、火、錢、谷等類有用的知識。假如我們走進習齋去參觀,架上所布置的不是《性理大全》,是詩書六藝之書;室內所陳列的,不是太極八卦圖,是琴瑟管弦及弓箭之類;師弟所演習的,不是瞑目靜坐,是進退揖讓,或歌謳舞蹈一類的動作,雖然不脫一套古禮,但總呈一堂活潑氣象,有威有儀,比較宋、明理學家之靜的教育有價值多了。在他四十一歲時,因門人來學的逐日增加,訂了一個教規,共計二十一條,可以分著五類。第一類關於道德方面的有四:(1)孝父母,(2)敬尊長,(3)主忠信,(4)申別義。第二類關於品格方面的有三:(1)禁邪僻,(2)懼威儀,(3)肅衣冠。第三類關於課業方面的有九:(1)勤赴學,(2)重詩書,(3)習六藝,(4)敬字紙,(5)習書,(6)講學,(7)作文,(8)六日課數,(9)戒曠學。第四類關於社交方面的有五:(1)行學儀,(2)序出入,(3)輪班當值,(4)尚和睦,(5)貴責善。內中所要注意的有二點:關於課業方面分講與習兩類,每日講說兩次,習字一次,六藝則分日學習。「輪班當值」一條,即服務之意,如灑掃、汲水、燃火一類的事務,多半由十五歲以下及程度較劣的學生充當。但勿論何人,如犯了過失,則罰令做這些小事,又寓有懲罰之意。先生又以當世社會所通行的兒童教科書——《三字經》開章便說「人之初,性本善」,是宋儒所編,不合兒童之用。他自己寫了一部《三字書》,囑他的門人李恕谷押的韻,——共有一百二十七韻,三百五十一字。他的全部教育主張,皆包含在這裡面,雖然比較淺近切實,但完全返乎周、孔之古,沒有新的發明。
第五節 李恕谷(1659—1733)
一 生活小史
習齋有高第弟子二人:一為李恕谷,一為王昆繩。昆繩名源,工於文章,性情恢奇,歸於遊俠一流,於教育方面毫無表現。恕谷名,字剛主,生於河北蠡縣,是最能遵守習齋家法的一個人。他的父親明性,是明朝的諸生,極講孝道,世所稱「孝愨先生」。習齋也是一個純孝子,孝愨晚年認識了他,所以把自己的兒子拜他為老師。恕谷生於順治十六年,兒童時已受了很好的家庭教育,拜習齋之門已是二十一歲了。二十三歲即在家中開設私館,教授生徒,二十七歲時始往京師講學,三十二歲中了順天府的鄉試,以後仍舊繼續他的教授生活。他的性情也是特殊,忍苦耐勞,差不多與他的老師一樣。家中雖極貧困,但不肯做官,於講學之外往往兼務農、行醫以維持生活。他也很善於耕稼,領了他的妻妾子婦,在田中一齊耕作,有時收穫雖豐,他們的用度還是極其儉約。到六十歲才做了通州學正一點小官,做了兩個月就辭職歸家了。在中年時,李氏遷居到博野,一方為習齋建祠堂,一方在那裡收召後學,所以他在博野的時間很長。但他的學問很博雅,所從教師很多,不止習齋一人,不過以習齋之學為主要,他的教授方法及對於教育主張,完全採取習齋的。他活了七十五歲,卒於世宗雍正十一年。平生著作很富,關於教育方面的,有《大學辨業》四卷,《聖經學規》二卷,《小學稽業》五卷,及論學雜著數篇。
李像
二 講學大要
李氏講學完全遵守習齋的家法,重實用,重習行,對於朱、王兩家一律反對,尤其反對王學。他反對朱、王之說有兩點:一謂他們的太極、良知等說過於虛想,不切實際,且沒有事實證明,不足為憑;二謂專主靜坐讀書,既與社會隔絕,又失了活潑氣象,結果養成一個無用的白面書生而已。關於第一點,他以畫鬼與畫馬來比喻:
管廷耀問學。予曰:畫家言畫鬼容易,畫馬難,以鬼無質對,馬有證佐也。今講河洛、太極者,各出心手,圖狀紛然;而致良知者又猖獗自喜,默默有物,皆畫鬼也。子志於學子臣、弟友、禮樂、兵農,亦畫馬而已矣。(《李氏遺書論學》)
關於第二點更有很沉痛的話:
耽志讀書,則不嫖不賭耳,非聖賢專以讀詩書成也。讀閱久則喜靜惡煩,而心板滯迂腐矣。……可知學文不專書冊,而謂解書冊不足學矣。故起誚者之口曰白面書生,曰書生無用,曰林間咳嗽病獼猴,而謂誦讀以養心誤矣。(《恕谷後集·與人論讀書》)
由這二點看來,李氏是不以專門讀書為學問的,反對靜坐,反對性命、良知等說的,他是要以習行為學問,講學有證據,讀有用的書,做有用的人。古人教人為學,只是教人如何做人,如何做事,以期為世大用;乃朱、王一班講學者,注重誦說,提倡靜坐,結果造成一班無用的病夫。吾人負有教育後生的責任,所以應當力辟朱、王以挽此頹風。按李氏所說較習齋更為激烈,可惜仍舊是「法古」,沒有新辟的精神。
《李恕谷先生年譜》書影
關於他自己學習的訂有課表三種:一種訂於二十三歲,名「一歲常儀功」,即周歲學業自課表。內容在分日習六藝:一日習禮,三日習樂,五日習律,七日習數,九日習射。一種訂於二十四歲,名「日課」,即身心自修表,共列十三條,大要關於言笑坐立及性情方面的修養。一種訂於二十九歲,才是真正日課,即「每日三分商治道,三分究經史,三分理制藝,一分習醫,而以省身心為之主」(均見《年譜》)。
關於教學生學習的,亦訂有三種:一種訂於康熙二十年,名「修學規」,共計十八條,與習齋所訂教規大同小異。一種訂於雍正元年,名「為學操程」,只有五條,是應一位學生的請求而訂的。一種名「恕谷學教」,是最普通的一種教規,他自己說此教規是斟酌習齋的修改而成,所以共計十七條,也是大同小異。
關於教材,李氏自編了兩種:一種是為小學生用的,名《小、學稽業》;一種是為大學生用的,名《聖經學規》。這兩種書頗有價值,井井有條,逐步漸近,比較習齋進步多了。《小學稽業》共分五卷:第一卷為小學四字韻語,仿佛概論。第二卷共分八段,即:食食、能言;六年數數、方名;七年別男女;八年入小學、教讓;九年教以數日;十年學幼儀、一切日常生活的知識。第三卷為「學書」,第四卷為「學計」,第五卷又分三段,即:學樂、誦詩、舞勺——關於十三歲兒童的學程。《聖經學規》分著二卷:第一卷有《論語學規》三十九條,《中庸》三條,《孟子》十一條,第二卷有《尚書》三條,《易經》一條,《詩經》一條,《周禮》八條,《禮記》九條。每條錄取關於論學的經文,下附以自己的解釋,意在以三代以上的聖人求學教人法則作為榜樣,以開示學者。
本章參考書舉要
(1)《南雷文案》
(2)《明夷待訪錄》
(3)《亭林遺書》
(4)《日知錄》
(5)《顏李遺書》
(6)《李恕谷集》
(7)《清儒學案》的各家本案
(8)《先正事略》的各家本傳
(9)《清代學術概論》(梁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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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儒學案序》:「盈天地皆心也,變化不測,不能不萬殊。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故窮理者窮此心之萬殊,非窮萬物之萬殊也。」
[2] 《亭林文集·與友人論門人書》:「伏承來教,閔其年之衰暮,而悼其學之無傳,其為意甚盛,然欲使之效曩者二三先生,招門徒、立名醫,以光顯於世,則私心有所不顧也。」
[3] 《日知錄·科舉》:「愚以為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亭林文集·生員論》中:「廢天下之生員,而門戶之習除;廢天下之生員,而用世之才出。」
《日知錄·科舉》:「今則遐陬下邑,亦有生員百人,即未至擾官害民,而已為遊子之徒,足稱五矗之一矣。」又:「其中之劣惡者,一為生員,即思把持上官,侵噬百姓,聚黨成群,投牒呼噪。至崇禎之末,開門迎賊者生員,縛官投偽者生員,幾於魏博之牙軍,成都之突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