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文學史 · 第八章 秦文學
秦並天下,雖召文學,置博士,然焚燒詩書,蔑棄古典。丞相李斯與韓非同事荀卿,不師儒者之道,而以法術為治。六國之時,文字異形,至是乃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同文書,學法令,以吏為師,民間所存,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而已。李斯頗有文采,所為碑奏,至今傳諷;又變大篆為小篆,作《倉頡》七章。車府令趙高作《爰歷》六章。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七章。《漢書·藝文志》曰:「《倉頡》《爰歷》《博學》,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是時始造隸書矣,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省易,施之於徒隸也。漢興,閭里師合《倉頡》《爰歷》《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並為《倉頡篇》。」此秦時考正文字之大略也。
秦得祚至淺,文章罕得而言,惟始以詔命為制。古者君臣同書,至是臣下對上稱「奏」。《文心雕龍》曰:「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觀王綰之奏勛德,辭質而義近;李斯之奏《驪山》,事略而意徑。政無膏潤,形於篇章。」至於金石刻文,流傳者頗有。《雕龍》又曰:「秦皇銘岱,文自李斯,法家辭氣,體乏弘潤,然疏而能壯,亦彼時之絕采也。」
泰山刻石文
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飭,二十有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親巡遠方黎民,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跡,本原事業,祗誦功德。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休明,垂於後世,順承勿革。皇帝躬聖,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禮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淨,施於後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上文以三句取韻,之罘、碣石、會稽諸刻石皆然,惟《琅琊台刻石》是二句取韻耳。大抵李斯撰文,而自書之。斯他文不可見,今所傳書奏皆壯瑋。秦之文章,則斯一人而已。
《史記》:秦三十六年,「始皇不樂,使博士為《仙真人詩》,及行所游天下,傳令樂人歌弦之」。今其文雖不存,然是遊仙詩之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