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概論 · 第五章 悲觀主義樂觀主義
第一節 悲觀樂觀之情調與思想
我們在上章,論價值之分類與次序,乃是就世間已實現表現之價值,論其分類與次序。但對此世間中已實現表現之價值,與未實現之價值,及已實現表現之負價值,畢竟孰多孰少之問題,我們並未加以單獨討論。只於價值之存在地位一章,論及人對於正價值之未表現,及負價值之表現,可有悲劇意識及悲憫之情,及此悲劇意識悲憫之情本身為有價值者。然人於此恆可問,此有價值之悲劇意識或悲憫之情,以及吾人在該章之末,所論儒家之自強不息之精神,是否即必能轉化一切負價值為正價值,並保證正價值之繼續顯現?此仍使人不能無疑。由此而有所謂悲觀主義之產生。與此悲觀主義相反,並一直相信此世間之正價值之量,必大於負價值者,即為樂觀主義。此悲觀主義與樂觀主義二種價值觀之爭,及人之有無繼續實現價值之意志自由,以使人真有一自強不息之精神,即吾人本章及下章中之問題。
樂觀與悲觀,本屬於人之生活情調上的事。人對於其自己之事,及世間之事,盡可一時取悲觀的看法,而另一時取樂觀的看法。此二種看法,遂常輪替而產生。在一人群,亦常以共同環境之好壞,而定其情調之偏於悲觀或樂觀。故衰亂之世之人民,多所憂懼,而偏於悲觀;太平盛世之人,以恆能從心所欲,而偏於樂觀。此外,各個人亦可以氣質之不同,或生而帶憂鬱之氣質,思深慮遠而易悲觀;或生而帶活潑之氣質,善欣於所遇,而偏於樂觀。然而在哲學上,論悲觀樂觀之問題,則不從此等等產生悲觀樂觀情調之主觀心理因素上著眼。而是從人之主張悲觀主義或樂觀主義之客觀理由上著眼。此種種原因之如何影響人之主張,亦非吾人今所討論之問題。
在西方近代哲學中,人常以叔本華為悲觀主義之代表,來布尼茲為樂觀主義之代表。人又常說西方近代人之思想與希臘人之思想,是樂生而樂觀的。西方中古時代人之思想,則是視世界為罪惡之淵藪,而偏於悲觀的。又或以整個印度之思想,皆帶厭世之色彩,而偏於悲觀。在印度思想中,人又或以耆那教、佛教之厭世色彩最重,婆羅門教及吠檀多之哲學,則是更能肯定世間,並以世間乃由梵天之歡喜而流出,乃較不厭世的;而彌曼差之哲學,尤為積極的入世的哲學。至在中國的儒墨道思想中,則一般恆以墨家是積極救世,而全無悲觀色彩的,道家中如莊子,則恆有悲涼之感,而欲游於人間塵垢之外的。但是我們若欲以悲觀厭世或樂觀樂生之名,概盡任一派或任一個思想家之思想,恐怕他們皆不能接受。而一思想家,從一觀點看來,似近於悲觀的,從另一方面看來,則可全無悲觀之色彩。即如佛學,從一方看來,似極悲觀的,而從另一面看來,則其大雄無畏之精神中,即無所謂悲觀。又人恆以希臘人為樂生者,但在尼采及狄肯生看來,則希臘人原始思想中,亦帶極悲觀之色彩 [17] 。即希臘之哲學家,如柏拉圖,其哲學畢竟為厭世悲觀者,或為欲賦與世間以價值與意義,而為樂觀者,便不易說。故我們今討論悲觀樂觀之問題,不擬以某一派之哲學思想之整個,作為例證,而只是分別陳述人之主張悲觀或樂觀者,可能提出的諸理由。而所謂樂觀悲觀之意義,亦限於對吾人所在之現實世界之存在,與人所求之價值之關係而說。
第二節 樂觀主義之理由
(一)第一種樂觀主義之理由,是直接由人與生物之有機體,如何巧妙的構造成,而適於生存,以使其生命能實現其目的與價值於自然世界說。此種思想,在西方之根原,一是其宗教上之上帝創造萬物之觀念。在《舊約》中,述上帝每創造一物之後,都說上帝看來,如此是好的,人最初亦即生活於樂園之中。直到現在,傳教士仍時以人之有機體構造之靈巧,及種種萬物之足以養人,來證明上帝之存在,及其對人之恩典,與此世界之原始之善。譬如說,人與生物皆生於地球,今假定地球,如再接近太陽一百里,則人與生物皆將熱死,再遠一百里,則人與生物皆將冷死。故太陽系中,除地球外,更近太陽與更遠太陽之行星,皆不適人類生存。又人與生物之有機體之構造,如此靈巧,其中如喪失一部,人亦即不能存在。然而上帝卻並未嘗吝嗇此任一部,而皆賜之於人與生物,並使之適宜於在此不太寒太熱之地球上存在,此豈不證明上帝造世界之原始之善?
此上所論上帝之一名,如改換為自然,結論仍然可以一樣。即自然中所生出之人與生物,能與其所在之地球之氣候環境等相和諧,其機體內部構成之如此巧妙的配合——如依我們前所說,和諧配合為一價值之說,則自然亦即根本上是表現價值的,善的。我們從此上所說著眼以看世界,我們豈不處處發現價值與善,而當取一樂觀主義的世界觀?
(二)樂觀主義之第二種理由,是從人生性之良善上說。依此中國人之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亦即一樂觀主義之思想。人之性善,可以有許多論據,今不說。就常識而言,人皆承認人有良心。人無論如何犯罪過,人皆能知其罪過之為罪過。故即犯罪過之人,在他人之前,亦將掩飾其罪過,不使人見之;如人見之,人皆知羞恥。此羞恥心之為一切人所具有,即證明人無不知善惡之辨,人之無不有良心。宗教家盡可視一切人為罪人,但宗教家亦無不承認,人能改悔,即仍須承認人有良心,及其生性之良善。至於不從宗教家之觀點說,而從一般之道德法律之觀點說,則我們皆知,社會上的人,犯種種之竊盜、姦淫、欺騙之罪者,仍為少數。法律與社會道德標準之所以能立,由人之良心使之立。法官之所以能有權力,由大多數人之良心,加以支持。社會輿論之所以發生,亦大多數人之良心之判斷之表現;其所以有效,使人忌憚,亦兼由人之良心之原能自知其罪過之為罪過,並知尊重他人之意見之故。如果人之生性,根本為樂於犯罪者,則此一切社會之道德標準與法律,即皆不能成立;而法院法官,將成眾矢之的;社會輿論,將專門崇敬窮凶極惡之人;而人亦盡可視社會輿論與他人之毀譽,為全無足重輕。今既不然,故知人之生性在根本上為善的。而此即可為樂觀主義者,在道德上對人間世抱樂觀主義之理由。
(三)樂觀主義之第三種理由,是從自然進化及人類社會歷史之進化方面說。從自然進化方面說,單細胞之阿米巴,進化到復細胞生物,到軟體動物,脊椎動物,哺乳類動物,靈長類動物,到人類,此中明有一所實現價值之增高。最低限度,此中有我們前所謂:有機體之內部組織及外部活動之逐漸進至:更能處處表現配合和諧之現象。此亦即逐漸有配合和諧之價值之更大的實現。至人類社會,由原始社會中,人之生活之簡單樸素,並彼此分散隔離,進到現在之文明社會中,人生活內容之複雜豐富,而又彼此息息相關,漸達一天下一家之境界;此中更明有人所享受之各種有價值的物質事物、精神事物之增加,及人與人之活動配合和諧之價值之更高的實現。吾人由過去以瞻望未來,則吾人盡有理由以相信:人類社會文化,將日益繼續進步,以達於無盡的美善之境,而天國與極樂世界,將實現於人間 [18] 。在此進化之途程中,人固亦恆須經歷種種災難與戰爭;但我們盡可說,此一切災難戰爭,皆為達到未來世界之美善之手段,而哲學家亦盡可視之為必然,不可免,因而其自身,亦未嘗不美不善者。如黑格爾之以矛盾衝突,亦為具絕對價值之理念之一種必然的表現,即其一例。
第三節 悲觀主義之理由
至於悲觀主義之理由,亦可分為三種,與上列三者相對而論。
(一)第一種悲觀主義之理由,是從另一方面看自然生命之世界,我們亦可看出,種種表現與生命之目標相違之負價值的現象。依生物學家所告訴我們之事實,我們可以了解一切自然界中,生物求生存之不易,及其相互間生存競爭之劇烈。在此點上,叔本華在《意志與觀念之世界》中(卷三)尤有生動的描述。譬如其書中述在爪哇的平原上,全是骸骨,遊客幾誤為古時戰場,然實皆海龜之骸骨。這些海龜至海灘產卵,即為野犬所殺,至虎豹又來殺此野犬……此種生存之艱難,不僅表現於自然,亦表現於人類。依馬爾薩斯之人口論,人口恆以幾何級數增加,平均二十五年即增加一倍,而食物則只能以算數級數增加。今日人類之尚能存在,全賴人類之不斷有饑荒,疾病與戰爭,以減少人類之數量。故科學發達至今日,人類之人口問題,依然存在。依羅素前數年在《變動世界之新希望》所說,仍謂今日人口之問題之嚴重性,過於一切問題。無論如何,地球之面積有限,物質有限,而人類之生殖力無窮,則地球終必一日有人滿之患。至於移至太陽系其他星球殖民,則依上述之樂觀主義之論證中所說,太陽系中其他星球之過冷、過熱,皆不適人類生存,即皆化為悲觀主義之論證。縱然人到其他星球後,人類能想出方法適應,仍有種種險阻艱難。即此險阻艱難,皆全然克服,而依物理學上所謂熱力第二律,一切物體不斷放熱之後,即不能再收回,故太陽系之熱終將散盡,一切星球之熱,亦復如是;則一切生物與人類之最後命運,仍不能免於同歸於盡。
(二)悲觀主義之第二理由,是對於人之道德性的悲觀。人之有良心,固極少悲觀主義者,能加以否認。然從科學上說,人由動物進化而來,人之有其獸性與蠻性的遺留,亦是一不容否認的事實。從宗教上說,則人有原始罪惡及與生俱生之無明,亦為一切宗教家之所共認。至於法律與社會輿論之制裁力,固一方證明人之良心之裁判力,但在另一方,亦證明許多人無法律輿論之制裁,即將安心放肆為惡。此即荀子之所以由禮法之存在,以證明性惡之論所由生。即人有羞恥心與對人掩飾其惡行之事,一方固證明人有良心,一方亦證明人並不能全依其良心行事;因人若真能全依其良心行事,應根本不作羞恥事,亦應無必須加以掩飾之惡行。此掩飾為良心之表現,亦人之作偽,而盜名欺世之始。其中,正有一大罪惡存焉。我們誠放眼看人類,窮凶極惡者固少,然古往今來之聖賢尤少。如以聖賢為善人及完人之標準,則見世間之人之人格,大皆殘缺不完,人之為善之難,實不如其墮落之易。昔程伊川著其乃兄程明道行狀墓表謂「孟軻死,……千載無真儒,……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一人而已」,而朱子論漢唐以來千餘年之政,亦稱之為「牽補過日」,孟子亦有五百年而後有王者興之說。孟子書由堯舜至於湯一段話,皆說明五百年然後有數聖賢出,則當聖賢未出之時,人間世無異長夜漫漫。後人又謂「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則所謂人之德性之光輝,實自古及今,大皆在暗蔽之中;故孔子嘆「知德者鮮矣」,莊子嘆解人難過,謂「萬世之後而遇一大聖,知其解者,猶旦暮遇之也」。除聖賢以外之一般眾人之理想,實甚卑陋。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中曰:「神農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詩》書所述,虞夏以來,耳目欲極聲色之好,口欲窮芻豢之味,身安逸樂,心夸矜勢能之榮,……雖戶說以眇論,「終不能化。」王船山於《俟解》一書亦嘗曰:「學者但取十姓百家言行而勘之,其異於禽獸者,百不得一也。營營終日,生與死俱者何事?……求食、求配偶、求安居,不則相鬥已耳,不則畏死而震懾已耳。眾人者,流俗也,流俗者,禽獸也。」而依叔本華之眼光,以看人間世,則彼除論人之貪慾無窮,才得隴,又望蜀,否則感空虛無聊外;彼又嘗謂人如真信他人之道德者,當先自問,何以其出門時必加鎖於門。此豈非一視外人如賊之心?西方人行止坐臥,更常以手槍自隨,以便自衛。是見人之道德,實不可信,而人亦未嘗相信人之道德。人有良心存在,而不能阻罪惡之不生,即證此良心乃無力,亦證現實之人間世之過惡,實多於其中所偶現之聖善,而實不可一日居者也。故佛家唯識宗分析人之心所有法,善法只有十一種,而不善之煩惱法則有二十六種之多。是見由人良心之存在,以對人之道德生活持樂觀之見者,實無當於現實之真者也。
(三)至於對自然進化與社會歷史進化之問題,悲觀主義者,亦不難將樂觀主義之理由,皆一一加以駁斥。因吾人即承認自然之進化為一事實,高級生物及人之出現,表示一更高之價值之出現;吾人仍須問此事所費之代價如何?若自然淘汰生存競爭之說為真,則此自然之進化中,所費之代價之高,實非吾人所能全加以想像。試想在萬千魚子中,只一生存,千百種子只一開花,此豈非無異人間之「一將功成萬骨枯」?吾人在古生物學上,又知在遠古地球,曾經多次之冰河時期及地殼之變化,與洪水之災難,無數之生物,今皆已滅種。今日之倖存在者,正如自然災害下之虎口餘生。則吾人今所發現之自然之進化歷程中,逐漸有更高之價值之實現,亦如歷千百次戰爭萬骨皆枯後,虎口餘生之人,皆成名將英雄,而代代相尊,以馨香百世。然此固不必能證明自然之原趨向於高級價值之實現也。
至於對人類社會文化之進化所表現之價值之問題,則一方亦可使人發生人所付之代價孰多孰少之問題,一方尚可使人懷疑此進步,是否真為一進步,或只是一變化,或在另一方面為退步。即此過去之進步為真,吾人又如何知此進步之不達於一極限,而有一退步之歷程繼之而起?如吾人謂文明人之有種種醫藥衛生之術,為一進步,然文明人之更易罹疾,亦更不能抵抗自然之災害,此豈非一退步?吾人如謂文明人有複雜之社會組織,能建設文明之都市為一進步,則文明人之日益與自然離散,而失其自然之天趣,豈非一退步?吾人皆知文明人之虛偽,不如原始人之率真,文明人之怕死,不如原始人之勇敢,文明人對人之多疑,不如原始人對人之信賴;則盧梭所謂文明之進步與道德之退步,成正比例之說,亦信而有徵 [19] 。即文明人之道德有進於原始人者,其罪惡豈非亦同有進於原始人者?則章太炎所謂善進惡亦進之《俱分進化》論之說,即可成立 [20] 。如樂觀主義者於此,必以樂觀主義為健康,悲觀主義為病態;則悲觀主義者將曰:此悲觀主義者之本身,正是文明人之思想,在原始人,正大多為樂觀者;此文明人之有種種悲觀主義之思想,亦復反證明,文明人之不若原始人之健康。由此推之,我們亦未嘗不可說文明人之有哲學,以思維種種善惡之問題,悲觀樂觀之問題,而動輒有種種懷疑,即一病態之表現。以尼采故希臘由蘇格拉底之哲學起,希臘人之精神即開始下降;而《舊約》之神話,亦以食善惡樹之果,而能辨善惡,即人墮落之始。由此人之有哲學,與吾人之能討論種種哲學問題,亦並不證明吾人之高過原始人,而反足以證明吾人較原始人更多對宇宙人生之惶惑,其生命與生活,更缺乏穩定性而易動搖。此亦如老大之人,思慮繁多,反不如青年與兒童之生命與生活,更為穩定健康而富有朝氣。如人類之文化之進化,亦如個人之由幼年、而壯年、而老年,如黑格爾之《歷史哲學》所用之譬喻,則老年人正多有不及青年與兒童者在。故在中國思想中,道家以復歸嬰兒為教,儒家以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為教。是見文明人之當學於原始人者,亦正多;然則吾人又如何能說文明之進步,處處皆表現其所實現之價值之增多?
複次,吾人縱然假定由原始人至文明人之歷史,整個看來是一進步。吾人仍不能決定吾人今所在之文明社會,不歸於消滅。自歷史上觀之,過去明有種種文明社會,皆停滯不進或歸於消滅,依斯賓格勒之說,謂人類過往之文化系統有九,而今君臨世界者,只有近代之歐洲文化。依湯比(A.G.Toynbee)之說,人類過去之文明社會有二十一,今存者不過五六,是見人類文化今日尚存者,皆遠少於其已消滅者。而此二人皆以今日主宰世界之歐洲文化,已是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其前途,岌岌可危。而印度文化與中國文化,是否即長存不滅,吾人若追昔以撫今,亦並無必然之保障。今日之印度,已無釋迦,甘地亦死。中國今日亦無過去之聖哲,漢唐之盛世,亦成歷史陳跡。今日中國之大陸,在思想文化上以馬列為宗,更不能自作主宰,而海外之中國人,則多寄人籬下以求苟全;則中國文化之消滅,亦非不可能之事。而原子戰爭,一觸即發,則人類與文化,皆可隨時同歸於盡。然人類與文化,同歸於盡後,日月仍可照常貞明,鳥仍在天,魚仍在淵,固與自然無損;此時再起樂觀主義之哲學家,於九泉之下而問之,必將承認悲觀主義之為真理矣。
第四節 悲觀主義樂觀主義之爭論,不能有確定答案之理由
吾人以上已略述樂觀主義與悲觀主義二面之理由。依吾人之意,此二面之理由,尚可無定限的增多。然如我們只是從種種事實上去求理由,乃永不能有確定的答案者。此非謂此問題不成問題,因人確有此一問題。亦非謂此問題之任何答案,皆無意義。因上述之悲觀主義與樂觀主義者之言,讀者聞之,皆可覺其並非無意義。其所以不能有確定之答案之理由,正在其無論從正答,從反答,皆有一意義。而吾人之只提此一問題,懸之不答,說其無確定的答案,使人只存此問題於心,仍是對人有意義之事。然則吾人之謂從種種事實上去求理由,永不能有確定的答案,果為何義?此可說明如下:
(一)我們之所以從事實上去看,對此問題不能有確定的答案之第一理由,是我們不能將一切自然界與人生社會界之事實,所已表現之正價值與負價值,作一整個之統計,因而無充足的資料,足以為比較世界所實現之正價值與負價值多少之根據。
(二)我們即有一部分的統計,以知自然界與人生社會界之若干事實,所已表現之正價值與負價值,但是我們仍不必能確知一正價值之量與一負價值之量之多少,如何比較。此尤在異類價值間之比較,常有困難發生。譬如我們假定一將功成萬骨枯之一將為岳飛,我們即不能定然的說,岳飛之成功,所產生對中華民族之全部價值,必低於萬骨之枯。而我們亦不能由在高級生物與人類未出現前之自然之進化歷程中,曾經無數其他種之生物之滅亡淘汰,然後乃有高級生物與人類之出現,遂謂自然之進化出高級生物與人類,所付之代價,必然多於高級生物及人類所實現之價值。又如一社會中有百個壞人,而其中只有一聖賢,是否即證明此社會中壞之量較善之量,即多九十九個?此乃無人能說者。若另一社會中無一壞人,而皆是平庸之輩,此社會之價值,是否即高於一有聖賢之社會?亦無人能說者。此亦猶如甲班之學生中出一天才詩人如李白,而其餘學生皆寫壞文章;而乙班學生,則人人皆寫通順之文章。此二班之學生之價值孰高?亦無人能說者。
(三)縱假定上列二問題皆解決,吾人能盡知世間已實現之正價值與負價值之量,而加以精確計算後,以獲得一結論,此亦仍只為關於價值之實現於過去之世界之情形者。吾人如不能知畢竟在未來之世界所實現之正價值較多,或負價值較多,則吾人仍不能決定吾人當悲觀或樂觀。此猶吾人不能以吾人一生之過去所遇之蹭蹬較多,遂對吾人之未來抱悲觀。而一切悲觀主義者與樂觀主義者,根據過去之自然及人類歷史,以定人類宇宙之未來者,亦同無決定之結論可得。即吾人之本科學之知識,以言宇宙熱力之不斷散失,並由人力之限極,以歸於悲觀之論者,亦同是本人對已成宇宙之已有觀察而作之推理;其是否皆必對未來之世界為有效,或在世界之未知處,是否必無另補充熱力之源泉,或增加人力之源泉,亦吾人所不能必然確定者 [21] 。
(四)至於純屬於人生社會本身及與人相關之事,以人之努力本可以加改變,因而其所實現之價值,乃原則上人所能增加者。而人之對其已往實現價值之情形之反省本身,亦即可促進其努力者。人自覺有病,即促進其求健康;人之自認已過,即促進其改過之努力。此種對負價值之認識,即是一正價值增加之一開始。故人亦可愈知其過,愈知其病,而愈求改過,愈求健康,則人對負價值愈認識,即表示有愈多之正價值之開始實現。此開始雖不必完成,然可完成。既可完成,則一切負價值,均可為正價值平衡。由是而對能自知努力之人生之價值,遂為永不能站在此人生之外,加以限定估量者。
(五)人生自身價值之不可全幅加以估量,尚有一理由,即如人由此估量,而定一悲觀或樂觀之態度後,此態度之本身,仍又可影響人生之價值。如人由對其一生之事之價值估量後,而定一悲觀之態度後,此悲觀如使其消極頹廢,即使其人生之價值,更為降低;反之,如此悲觀使其心靈沉抑,而更少嗜欲,此悲觀即又使其人生之價值增高。又一樂觀之態度,如使人覺一切皆聽天安排,自己更無責任,則由此樂觀,所引生之人生之價值,為一負價值。反之,一樂觀之態度,如只使人心曠神怡,更能於工作有興趣,則此樂觀之態度所引生者,又為一正價值。而同一態度所生之價值之為正為負,則視與態度相連之其他心境與德性,以為決定。然此中之態度本身,必關聯於人生之價值之增減,則為定然無疑者。而由樂觀悲觀之態度之本身,關聯於人生價值之增減,則吾人慾計算人生之價值,以定樂觀悲觀之態度後;第二步之事,則為再計算此態度加入後,所生之人生價值,再定第二步之悲觀與樂觀。然此後則應再有第三步之計算,以定第三步之悲觀與樂觀。此即成一無窮之歷程,而使吾人之定吾人自己之人生之價值之事,成原則上絕不可能者。
(六)誠然,最後吾人似尚可說,若吾人真能如上帝之全知,而知此深藏一切世間事物之後,以決定其運行變化之全幅原因,或全幅動力,其聚合後所生之全部結果,及結果中所實現之價值之情形;則吾人將可決定,此世間自身之畢竟為具正價值或具負價值,為善或為惡,亦可決定吾人畢竟當抱悲觀或樂觀。然吾人今可說,如此事真為可能,則人生之任何努力之價值,即將全部消滅。因設吾人知此世間自身為註定的具正價值者,則吾人即同時知吾人之一切努力,皆為多餘而無價值者。反之,如世間自身為註定的具負價值者,則吾人即同時知吾人之努力,皆為無效而無價值者。由此而吾人即當廢棄吾人之一切努力。而此時人縱有任何努力,皆只能為自覺是多餘或無效者。由此而吾人如欲使人生之努力為有價值,則吾人即不能確知世間本身註定的是正價值多,或負價值多,亦即人不能有一當悲觀或當樂觀之事實上的理由。人此處之不能有此全知,正是人生之努力有價值之必需條件。
第五節 悲觀態度與樂觀態度之價值之衡定
然人從事實上去看,世間之正價值負價值之多少,雖永不能有確定之結論,以為其當抱悲觀或樂觀之理由,然人自身則可自己決定其如何看世間之價值之態度,及其人生觀之為悲觀或樂觀;亦可反省其悲觀與樂觀之態度之當與不當,而決定一超乎悲觀樂觀之態度,或兼采悲觀與樂觀之態度,以生活於世間。故此問題,雖不能由若客觀外在化的事實之考察來決定,而未嘗不可由人之主觀內在的反省來決定。
畢竟由我們之內在的反省來看,人應悲觀或樂觀?我們第一步可說:人之悲觀與人之樂觀,實同出於一根原。此根源即人之欲實現其所愛好的價值。一般人之悲觀,是因覺其愛好的價值,恐不能實現;人之樂觀,是因信其所愛好的價值,必能實現。如人根本無其所愛好的價值,則樂觀與悲觀,同不會有。又人之悲觀樂觀,如只是對個人之前途之悲觀樂觀,則其所愛好之價值,是只限於其個人的;如其是對人類與世間之悲觀樂觀,則其所愛好之價值,是超個人的。上文所述之樂觀主義者與悲觀主義者,所提出之理由,都是根據超個人的事實,提出之理由。而人之會想出這些理由,在根本上,即由於人之愛好種種超個人的價值。如人不愛自然的生命,不關心世道人心,不關心人類社會之進步,則此二面之理由,同不會出現於人心。故人之能關心這些問題之心情本身,即人之一善性善德之表現。此心情,即悲觀主義與樂觀主義思想之所自生之共同的心情,因而即皆是具備一價值的,而都是人所當有的思想。從此處看,則人盡可以對一切世間之事物,發生悲觀;然而人不當對其「能發生悲觀」之善良的心情之本身之存在,感到悲觀。人至少對此善良的心情之會存在於自己,感到樂觀;則人當進而主張樂觀主義,而反對一切悲觀主義的思想。然而人卻不能反對悲觀主義所自生之心境,人亦當兼以此心情之存在,而增加其對人性之樂觀。此中理由,即在悲觀主義與樂觀主義在此同原於一善良的心情。
如果悲觀主義樂觀主義之思想,皆原於人之愛好價值之心情,則一真正的悲觀主義者與樂觀主義者,同當求直順此心情,以努力實現其所愛好之價值。由此而悲觀主義者與樂觀主義者,同須超越其單純的悲觀態度與樂觀態度之自身。單純的悲觀態度與樂觀態度,在真正努力實現其所愛好之價值的人看來,同是不當有的。
單純的悲觀態度與樂觀態度之所以不當有,是因此二態度,初都只是原於我之想去發現事實之已表現的價值,是否合乎我之所愛好。此時,我恆只是靜觀或靜待事實之滿足我的希望,然而我自己卻不去努力實現我所愛好之價值。此見我之愛好價值之心情並不算真切。此心情之不真切,卻是不當有的,亦無價值的。
反之,如果我們有一真切的愛好價值之心情,則我固然當望外在的存在事實,能實現價值;但我亦同時當使我之存在自身,亦能實現價值。則我不能只是靜觀或靜待事實之滿足我的希望,而當以我之內在的努力,改變所謂外在的存在事實,而創造新的外在的存在的事實。由此創造,則一切可悲觀者,即不必再可悲。可悲者,唯在我之不求有所創造。同時,一切可樂觀者,若不加上我之努力,不必能實現,即能實現,亦不能如加上我之努力時,那樣更提前的實現,更完滿的實現;則此可樂觀者,亦即不必真可樂。真可樂者,乃在有我之努力之存在。由此而人即可由單純之悲觀與樂觀態度,進至一超乎悲觀樂觀之上之一儒者所言之自強之不息之人生態度。
此儒者所言自強不息之人生態度之超乎悲觀與樂觀,與西哲詹姆士所謂淑世主義Meliorism態度之超乎悲觀樂觀者,亦大體相近。但是依中國儒者所言之自強不息之人生態度,雖超乎一般之悲觀與樂觀,然而卻並井超平悲與樂之外,超乎一切之悲觀樂觀之外。如實言之,最高之人生態度,亦非只是改造環境以淑世求進步,而是將悲觀樂之情與自強不息之態度交融,以成一「樂以終身,憂以終身」或「哀樂相生」之人生情調下之自強不息。
人之不能、亦不當無哀樂之理由,在人生不能、亦不當處處是自動,而無受動;人亦不能只是與環境奮鬥,以求實現自己所愛好之價值於外界。人生之最高之態度,應當是能自動,亦能自動的願受動。人當與環境奮鬥,亦當承擔環境的限制與規定。人所愛好的價值,人自己可努力,加以實現,然人以外之世界,亦可加以實現。此處人即當樂而觀之。至於世間不能實現吾人所愛好之價值時,吾人亦恆有無可奈何之感。在此時,人即當以悲心承受一切所遇。此例不待遠求,如大地回春,人見池塘生春草,人即不能不樂觀彼天地之生幾洋溢;而當西風起兮,草木黃落,人即不能不悲秋氣之肅殺。今將此意,擴而大之,則世治,人不當不樂,世亂人不當不悲。一切正價值之將現人皆當因之而喜而樂,一切負價值之將現,人皆當因之而憂而悲。由此而樂無窮,悲亦無窮,而此亦即聖賢之心也。
此種聖賢之喜樂憂悲與常情之喜樂憂悲,其不同處,一在其所喜樂憂悲者,非其一人之私,而是家、國、天下、群生萬物之公。一在其喜樂,也未嘗無惕懼,其憂悲也,未嘗絕祈望。而其所以能如此,則其一面之理由,是其深知一切由客觀事實,所表現之正價值負價值,同無絕對之必然。故吉者可凶,凶者可吉,盛者可衰,而否極又泰來;即一切人間之美善,皆無客觀之外力,以使之長存不毀,而人間之醜惡亦然。此正反二面,恆相轉化,故得之不能無惕懼,而失之亦不淪於絕望 [22] 。現一面之理由,則是因無論客觀之世界,如何黑暗,人若能自明其明德,以成己成物,則世運終可隨人而轉,而人即無絕望之理。反之,縱然世界是一片光明,而吾心一念暗昧,此世界之光明,亦與我不相干,我仍不可不朝乾夕惕。由此而無論人世間所實現之價值之情狀如何,吾人在喜樂中,皆不能無惕懼,而在憂悲中,皆不致淪於絕望,此之謂「樂以終身,憂以終身」。人能樂以終身,憂以終身,則匪特於一般感物而動情之事,能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即於整個之世間之一切正負之價值之實現之事,亦皆能樂之而不淫,哀之而不傷。人能如《禮記孔子閒居》篇所謂使「哀樂相生」,則悲觀樂觀,亦交融和協而無間矣。
悲觀主義樂觀主義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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