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概論 · 第五章 生生之天道論與陰陽五行之說

唐君毅 《哲學概論》
第一節 儒家之形上學觀點 關於中國儒家之形上學,亦是東方之形上學之大宗。儒家之形上學,主要在其天人合德之理論。其言人,則主要在其言人心、人性、人道、人德,而人道皆可通於天道,人德亦通天德者。其言天道人道,天德人德之勝義,則在其言生、言善或價值。並言善或價值之本之仁,言善或價值之表現於中和或大和,或至誠無息。此皆為可兼貫通天與人而說者。此諸義,當於本部之最後章,及下部之價值論中,分別略論之。至於本章之主旨,則唯在將儒家之天道論中,純將天道視為一客觀所對時之一主要論點——即由萬物之所以生之性,以觀天道或天之變易之歷程之論點,——加以說明。而陰陽五行之論,雖初不出自孔孟荀之正統儒家,然為《易傳》及漢宋儒者所採用,以說明萬物之所以生之性,及天之變易歷程者,故亦於此並論之。 儒家天道論,與老莊天道論之明顯不同,在老莊善游心於「物之初」「未始有物之先」,此根本態度為超物的,亦重「無」的。而儒家之天道論,則初為直對當前之天地萬物,而言其生生與變易。此根本態度為即物的,亦重有的。但儒家之說,又不同於希臘哲學之依里亞派,肯定一在現象之上的,恆常純一之「大實有」或「太一」之說,亦不同於現象主義之以世界萬物,只為一相繼之現象之說。此乃由於儒家所視為有者,並非不變者,亦非只是已呈現之現象。儒家亦肯定一未呈現之「有」,而此「有」,又與當前之現象不離,而為生此現象,成就此現象者。此即天地萬物之生生之性,生生之德。就此性此德之不全呈現於現象而言,則說其為無形,為形而上者亦可說。由此又可通於道家之義。唯儒家欲彰其有,則不名之為無或無,而《易經》只名之為元。 儒家之重生、重變易,乃自孔子已然。《論語》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又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就天不言而四時行百物生說,則此四時之行與百物之生,亦以一至寂至默之境界為背景,故孔子有默識之教。此處與莊子之「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老子之「行不言之教」,而重觀宇宙之至靜至寂之一面,未始無相通處。然「四時之行」,「百物之生」,與「逝者之如斯」,又即為一現象相繼之歷程。唯依純現象主義之觀點,則現象只有呈現與消逝,而無「逝者」,有四時之象之更迭,而無所生或能生之百物。因「逝者」與「物」,同可為一實體之概念,乃不全呈現於現象者。然儒家之孔子則承認有逝者,有所生能生之百物,此則轉近乎常識。而儒家之進於常識者,則在其以物之所以為物,唯在其性其德,離此性此德,則亦無物。故物亦非現象之後之實體,如常識之所執。此是儒家之天道論,與他家之說之界限之所在,乃學者所宜先知。 第二節 由他家之萬物觀至儒家之萬物觀 關於儒家之重物之所以生之性之理論,與上述他家觀物之理論之不同,可再就上章所舉雞卵化為雞雛之例以為論。 如依常識之觀點,則雞卵是一實物,雞雛是一實物。常識亦承認雞雛乃由雞卵所生,或逕以雞卵為因,雞雛為果,而謂其間有因果關係,並以此為吾人之一知識。依此,而吾人即可由見一雞卵,以推知其可成為雞雛,見一雞雛,以推知其由雞卵而來。此知識,亦可成為科學知識之一部。而純從常識或科學之求知立場看,則除此知識之外,人亦可更不對雞雛與雞卵之關係,求有所知,不再有其他思想上之問題之產生。 但如依哲學之立場,則對此雞卵之成為雞雛之事,則明可加以種種不同之解釋。如取現象主義之觀點,則吾人觀雞卵時,此中之實在者,唯是雞卵之圓而白之現象,及其他種種現象之存在。吾人觀雞雛時,則又有關於雞雛之種種形狀之現象之存在。就此不同現象之如其所如而觀,則雞卵之現象只是雞卵之現象,雞雛之現象只是雞雛之現象。此現象中無彼現象,彼現象中亦無此現象。我們只能說此二現象之相繼相承,所謂因果,即現象之相繼相承之謂。而除此現象之相繼相承外,亦另無雞卵與雞雛之實體。於是吾人對雞卵雞雛之內內外外,所可能見之全部現象之和,即是雞卵與雞雛二名之所指。 但照依里亞派之說,則於雞卵之變成為雞雛,如說此中真有變動,則此乃為一不可理解者。因雞卵之現象中,只有此雞卵之現象;而雞雛之現象中,亦只有雞雛之現象。無者不能生育,唯有乃能生有。則所謂雞卵生雞雛,如非謂雞卵中原有雞雛,即由吾人於此乃專自雞卵之實有性存在性,雞雛之實有性存在性之本身而思之,不復注視雞卵雞雛之差別,而逕視此差別為假相時,然後可說。於此時,則由雞卵至雞雛,即同於由實有至實有,由存在至存在,而無變無動,唯顯示一恆常純一之大實有,並無所謂雞卵變成雞雛之事可說為真實。 但如自道家之老莊郭象之觀點,則於此可有二種說法。其一為自雞卵中無雞雛處言,以前之世界,亦從未有此當前之雞雛,此雞雛之有,為空前絕後之一現象上說。依此,吾人當如上章所說,謂此雞雛之有,為一依於無盡之太虛或空無而有——有如莊周之夢中之蝴蝶,其一時之栩栩然,乃在前無所根,而後無所據之虛無面上翱翔——則謂之為雞卵所生,亦為廢辭。其二為自上章所謂雞雛之形象,實由無形而為一團混沌之雞卵所生,以此證有形生於無形,無形之無或元,為有之所根之說。依此說以言雞雛為雞卵所生,亦非是自雞卵之白而圓之形象,能生雞雛之形象上說。自此二形象之相異上看,其不能相生,此說亦可承認。然依此說,以論雞卵之生雞雛,卻可兼自雞卵之能自己超化其形象,以成其他形象處說。此種一物之能自己超化其形象,以成其他形象之能,即可名之為氣。此氣可連之於初具某形象之物,而稱之為某物之氣。然某物在不斷變化其形象之歷程中,其形象既無不可變化,則所謂具某一形象之物之本身,即可說只是一氣之化,或氣化之歷程。而物亦即可說為由氣化以成形者。此義則為吾人上章之所未及,而亦為老莊之所有。故老子言物皆「沖氣以為和」,莊子亦曰「通天下一氣耳」。老莊之此義,亦為儒家之天道觀中之所有,其是否原於老莊,則不必深究。 然吾人如承認一物之有超化其形象,以成他形象之可能,或一物為由氣化而成形者,則吾人即須同時承認物之有其性。此性即指其能超化一形象,以成他形象,或生他形象之性。此「性」,乃自其由化形象而生形象處說。故性不在其所已化去之形象上,亦不在其所生出之形象上;而在其能由化而生,以更易其形象之「幾」上。物有性,而依性以相續化生其形象,物亦即顯為一氣化之歷程。故在宋儒又以此物之性,即氣化中之「理」。物有性,能化生形象,以自成為新物,兼使其他新物化生。故此性即物之德,而可稱之為物德。 第三節 性與陰陽之相繼義 儒家之天道論之言物之性之德,乃自其由化而生處說。故其所謂性,不同於吾人於一物所直接認識之性相或性質,如所謂物之色聲香味,方圓長短之類。凡此等等,可稱為呈現於吾人之前之現象或形相。依儒家義,蓋皆不當稱之為性。儒家所謂性,乃當說為不在此形之中,亦不在此形之外,而如位於此形與形之相繼之間,以化此成彼者。故物之性,雖為物今之所具有,而其所表現或成就者,則恆在未來,不可由直接認識物當前所呈現之形相而得。故雞卵之性,不在其圓而白之形上,而在其能化生雞雛。嬰兒之性,不知其短小無知,而在其能長大,以成童子,成大人。火之性,不在其色赤,而在其能熱他物,使他物由生而熟,或燒壞他物,以使他物易其形。水之性,不在其上正顯之波紋,而在其能潤澤他物,以使他物生長,而亦易其形。故所謂物之性,實只由物之呈其所能或作用而見。而凡物之呈其所能與作用處,無不有化於物之舊形,而有成於物之新形。其有化於舊形之處,即舊形由之而入,而隱,此即名之為陰。其所有成於新形之處,即新形由之而出,而顯,此即名之為陽。然此有化於新形,與有成於新形之二事,恆相續無間,而更迭以起。故陽之後,繼之以陰,陰之後,亦繼之以陽。由此而道家之言萬物萬形由無而有,復歸於無,仍是一半道理。因有既歸無,無亦還當再有。則萬物之生,並非只由生而返其所自生之本而止;而是由返本以再生。則萬物即在一生而化、化而生之大化流行或生生不息歷程中。在此生生不息之歷程中,由陰之必繼以陽,則見陽之不屈於陰,而恆能自陰再出,以成相續不斷之陽。此之謂陽性至健之乾德。而陰之恆承陽而起,固為使顯者隱,使生出之物返於所自生之本而歸藏;然此亦即為物之生而又生之所本,所以順成繼起之生者。此之謂陰性至順之坤德。而就此陰陽相繼,以使萬物生生不息言,則見善之相繼流行。至就陰陽乾坤之德,似相反而實相成,以生萬物,並使萬物各有其生之性,而為萬物所以生之根原或「元」言;則此「元」,當稱之為「乾元」「坤元」。此二者之相反相成,似二實而不二,即名之為太極。於是元為善之長,即善之相繼之本也。故《易傳》曰: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又曰: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又曰: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即陰陽乾坤)。」 第四節 陰陽之相感義 宋儒朱子論陰陽曰:「陰陽有個是流行的,有個是定位的。一動一靜,互為其根,是流行底,寒來暑往是也。分陰分陽,兩儀立焉,是定位底。天地四方是也。《易》有兩義。一曰變易,便是流行底;一曰交易,便是對待底」。又謂「陰陽流行的是一個,對待的是兩個。」 [8] 朱子所謂流行的,即是上段之所說。此可謂為縱的陰陽。朱子所謂定位對待的陰陽,可稱為橫的陰陽。此為吾人本段所將說。 所謂橫的陰陽,即並在之兩物,相對相感時之陰陽關係。如天降雨露是陽,地承雨露是陰。銅山西崩是陽,洛鐘東應是陰。凡感者皆陽,應者皆陰。施者皆陽,受者皆陰。主動自動者皆陽,靜而被動隨動者皆陰。此是橫的陰陽,即朱子所謂定位的,對待的陰陽之義。此中之兩物,其一居陽位,一居陰位,一主動,一被動,似相對或二;然其由感而通,而應,自此感通或感應之際上說,亦仍是一個。於此亦可見太極。 此二義之陰陽,如只自縱的陰陽之相繼上說,此仍較鄰近現象主義之觀點。然此二義之陰陽中,如以橫的陰陽之相感義為本,則與現象主義之觀點大不同。何以吾人可以橫的陰陽為縱的陰陽之本?因陰陽之相繼,皆可說為由陰陽之相感而來。 譬如我們以上所舉之雞卵發育之雞雛來說。表面觀之,由雞卵之形象之化生出雞雛之形象,純為前者隱而後者顯之陰陽相繼之歷程,而二者互為其根。然吾人試思,此雞卵若非先經雌雄交配,則無生幾,不經母雞之伏卵,或新式之孵卵器,其生幾亦不能自顯,由是而不能發育為雞雛。此雌雄之交配,與母雞及孵卵器之伏卵孵卵,即皆為二物交感之陰陽關係。此中雄為主動,為陽,則雌之被動,為陰。母雞之伏卵為陽,卵之被伏則為陰。主動者施發一作用功能,即使此作用功能顯,被動者承受一作用功能,即使此功能作用隱。然被動者之受感而動,其動又有一作用功能之顯,是又為由陰而陽,以有陰陽之相繼。如卵被母雞伏,而發育成雛,即其由陰而陽,以成陰陽之相繼之事也。 吾人如曠觀萬物,則知萬物無不在定位相待,而又互相感應之歷程中。在此歷程中,復有物之作用功能之互相貫徹,而無遠弗屆,此即足以使萬物依此感應而相通,以互結為一體。如日光照水,日光之作用功能,即貫徹於水,而水受之,即日水結為一體。水之蒸發為雲氣,再接天上之日光,而天上之日光受之,則又與天上之日光為一體,以成霞彩。霞彩入於詩人之目,詩人受之,其心美之,又與詩人之心目,結為一體。於是詩人之見此霞彩,亦不僅於霞彩中見霞彩,亦於霞彩中,見日光與雲氣,亦遙見雲氣之由地上之水蒸騰而來。至詩人之感此而發為詩,吾人讀之,吾人遂不僅見此詩,亦見詩人之心,與詩人之心中之霞彩。故吾人依人與物之直接間接之感應之關係,以看當前自然界中之任一物之生,則其中皆有無限之天地萬物之作用功能之互相貫徹,以使之生。於是吾人亦即可於一當前之物之生幾生意之中,透視天地萬物之生幾與生意。此即中國詩人之所以言「數點梅花天地心」。吾人以此眼光觀人間之事物,則古人往矣,而其遺教遺澤,流風餘韻,由世代相續以及於今者,苟有一絲一毫之尚在,吾人亦即可由之以上通千古。此即詩人之所以言「千古意?君知否?只斯須。」則吾人固不必待於舍離當前之事物,以游心於物之初或觀恆常不變之太一,而後能通萬物以為一;而即觀此當前之天地萬物,皆無不依一陰一陽之道,而相感相通,以相承相繼,使其作用功能互相貫徹,而無遠弗屆。吾人亦可泯化其形象之宛然相異,唯見一生生之易道之流行周遍,而視此天地萬物,渾然是一太極之呈現矣。 第五節 五行與橫面之萬物之相互關係 我們以上所說之儒家天道觀,乃自整個天地萬物,而言其生生不息之道之常在,與其作用功能之相貫徹,而結為一體。然吾人如只將此一一之事物,分別對峙而觀之,則物與物間,除有互相感應而生之關係外,亦未嘗無互相阻隔,而相毀相剋之關係。而不同時之相繼而存在之事物,亦同有相毀相剋之關係。惟此相生與相剋本身,仍相反而又可相成,且終以相生為主,而非以相剋為主。故上段之義,仍自成立。至於重觀此世間事物之分別對峙,兼觀其相生相剋之天道論,則為漢宋儒者所喜言之五行之論。此五行之論,為中國之醫學,及其他術數之理論之所據,其中亦夾雜各種迷信穿鑿之說。然吾人今可只就其連於事物之相生相剋之基本觀念者而論之,則可無迷信穿鑿之成分。 中國思想中之五行之論,乃由陰陽之觀念而開出。其以生克之義為主,頗似西方及印度哲學中,以正反及生滅,為事物之基本範疇之說,然實則有根本上之不同。其不同,在西方印度思想中之正反生滅之範疇,皆直接根據於人對於先後呈現之現象之互異而建立。如一後呈現之現象,異於前呈現之現象,則我們即可說後者有而前者無,後者生而前者滅,後者亦即可稱為前者之否定者;而前者為正,後者為反。凡有現象之相承而變化而前後互異處,依黑格爾之辯證法,皆可稱後者為前者之反。由此而種子之生芽,芽即為種子之反;蛋之生雞,雞亦可稱為蛋之反;人之由童年而成年,成年亦可稱為童年之否定;而在歷史世代之更迭中,後一世代亦可稱為前一世代之否定。 然中國思想中之陰陽五行之論,則皆非直接自前後呈現之現象之互異,前無後有,前滅後生,以謂「後」之為「前」之反者。此中關鍵,在中國思想中陰陽五行之論,並非重在觀前後之現象之互異,而重在觀物之能由化去其所呈之形象,以生出新形象之作用,功能,或生之性之德。由此而物所呈之現象之更迭,其由有而無,由生而滅,以另有所有所生,正為表現實現其此作用功能或生之性之德者。由此而現象之更迭中所顯者,唯是正面之作用功能,或生之性、生之德,其中可無反之可說。譬如吾人之走路,若純自所呈現之現象上看,則吾人之足必須不存在於前一地,或前一地之足必先無先滅,乃有吾之足之存在於後一地;則吾人似可說,存於後一地之足,為存於前一地之足之反。然吾人如自吾之足原有欲至後一地之要求,作用,功能或性上看,則其至後一地而離前一地,即只為此正面之要求、作用、功能或性之一表現實現,而非由正至反,唯是由正至正也。 吾人如以看上述吾人之行路之觀點,以看世間一切現象與事物之相繼而生,則皆不得言其為一有無、生滅、正反交替之歷程;而只當說為由有而有,由生而生,由正而正之歷程。如種子之發芽,卵之化雛,及人之由幼而壯,歷史世代之變遷,皆同當自一功能、作用、或性,之逐漸實現表現處說,而視為一由正至正,生而又生,有而又有,以進於《易傳》所謂「大生」「廣生」而「日新」「富有」之歷程。而凡一正呈現之現象,或正生起之事物,亦即皆承前之生,亦啟後之生者。此承前與啟後,即一物之概念本身中之所涵。其所承之前,可稱為生之者;其所啟之後,可稱其為所生者,合以為一「初」「中」「終」之歷程,以使一事物成其為一事物者。此之謂「物成於三」。而《易》中之八卦之以三爻表示,其義亦蓋在於此 [9] 。 然一事物有能生之者,有其所生者,其他事物,亦有能生之者,及其所生者。緣於一事物與他事物之功能作用或性之不必同,則此物之所趨向於生出者,可非彼物之所趨向於生出者。而此物與彼物之二歷程,又可同賴於與某一共同之物發生關係以完成。於是此二歷程,可相交會,而發生衝突。如桃杏之二種子之生之歷程,同賴於某養料之吸取以完成,則此二生之歷程,即可交會而發生衝突。在此衝突中,則有相剋之關係。於是物即有克之者,亦可有其所克者。由此相剋之關係,亦可使一現象,一事物,由有而無,由生而滅。然此相剋之關係,唯以原有二生之歷程,各欲成就其自身,而適相交會或衝突乃有。如此二歷程,不如此交會——如桃杏之種子分種各地,使各有其養料——則此衝突與相剋之關係可無有。由此而相剋之關係,乃依於相生之關係而有之第二義之事物之關係,亦非必然存在而為可改變之一種事物關係。故將有無生滅,相對成名,無與滅,終為次於生與有之形上學概念也。 吾人如設以任一物之自身為一,而以生之者,所生者,克之者,及所克者,為四,即合為五。而中國五行之理論中之一義,即為選自然界之五物:金、木、水、火、土——而於其中,設定任一物為中心,以其餘四者,分別為能生之者,其所生者,克之者,與所克者——以表狀象徵此一切事物之在此相生相剋之範疇中之說。 第六節 五行與縱的生化歷程 上述五行之義,仍可謂為由橫的觀點,以論一事物與其他事物之相互之生克關係者。至五行說之另一義,則純為由縱的觀點,以五行表一事物之生化歷程之全程之義。如木、火、土、金、水錶一年之春、夏、季夏,秋、冬之全程。此即以五行之序,表示一事物之初生、生盛、盛衰之際,始衰、衰極而化之全程之說。而此亦即無異將一事物之全程,分為五段,而各各視為一事物之說。 此種將一事物分為五段之五事物,或將五事物視為一事物之五段,其用意何在,頗為難言。實則吾人只如上文之合三事為一事之初、中、終,或分一事為三段為三事物,(即一為能生之者,一為其自身,一為所生者),亦未始不可。然吾人如只說「三」,則關於「其所生者兼為能生他物者,其能生之者兼為所生者」之一義,不能彰顯。然在五行之說中,則每一行皆有其所生,而所生復為能生,以有其所生;亦皆有其能生之者,而能生之者,更有能生此能生之者,以使能生之者成為所生。於是「能生一物者兼為所生,一物之所生者,兼為能生」之義,即由此而全部彰顯。 此種以五行表「相續之一事物歷程之五段」,或「由五事物之合成之一整個事物之歷程」之說中之一義,即為「迭相生間相剋」之義。此為中國之五行論中最流行之說。依此說,則在木火土金水之序中,木生火,而克其次之土,火生土,而克其次之金,土生金而克水,金生水而克木,水生木而克火。依此說,則如將一種子之生長,分為五段,如種子(木),發芽茂盛(火),開花結實(土),花葉枯黃(金),葉落歸根(水),似應說「種子」生「發芽茂盛」,而克「開花結實」,「發芽茂盛」生「開花結實」而克「花葉枯黃」……此其義果何在,亦不易明。 然吾人今可試作一解釋。即在五行之論中,所謂克原非消滅否定之義,而可只是克制限定之義。如吾人說霜克草,即霜降而限定草之生長之義。此限定,乃外在的限定。然吾人亦須承認一物之如何依序生長,有其內在之限定。如就一種子之能發芽,茂盛、開花、結實而言,此同為種子之性。然此性卻並非一時全部實現,而只能依序而現,方成一歷程。其只能依序而現,即表示其生長之一段歷程中,只實現其性之一面,此即為一內在的限定。由此內在的限定,而種子在發芽時,即不能同時有開花結實以下之事,而此以下之事至,即為其一面發芽時,一面加以克制限定者。至在其由發芽而生開花結實時,亦克制限定其花葉枯黃之事;……而此正為使其生長之全程,成為表現一定之段落,節奏之歷程者也。 如以五行表示一事物之五段,如初生(木)生盛(火)盛衰之際(土)始衰(金)衰極而化,及終(水)之一歷程,則吾人亦可說其由始生至盛,為一「自生」或「生之者之助使之生」之歷程:而由盛至衰極而化,為「自克」或「克之者促使之化」之歷程。在此五者間,吾人亦本可說「始生」之木,生「生盛」之火,而克制土之「盛衰之際」者;「生盛」之火,為生「盛衰之際」,而克制「始衰」者;由盛而來之「盛衰之際」,乃生「始衰」,克制「衰極」者;「始衰」乃生「衰極而化」,而克制「初生」者;「衰極而化乃使他物繼之而生,即生他物之「始生」,而克他物之「生盛」者。此皆非不可理解,而亦非此不足以表示一一歷程中之物之所以生之有限定,而表現一定之段落節奏者也。 生生之天道論與陰陽五行之說 參考書目 《周易》《繫辭傳》。 蕭吉《五行大義》《知不足齋叢書》此書總述漢儒之陰陽五行之理論,其雜配處不可取,然大義則足資啟發。 《王船山之性與天道論》拙著此文載《學原》一卷二——四期,此文雖只為講王船山而著,然亦涉及對中國之陰陽乾坤,及生化之哲學之解釋。 《中國先哲之自然宇宙觀》拙著《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第五章。此文以中國先哲之自然宇宙觀與西方之自然宇宙觀相對較而論,與本章所論,互有詳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