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概論 · 第三章 唯一之實有論

唐君毅 《哲學概論》
第一節 超現象主義之形上學——「有」之形上學及「無」之形上學 吾人在本章及下章所將論之形上學,為直接肯定一超現象之形上界,而視之為大有——即唯一而無限之實有——或視之為杳冥之虛無、無形之「無」之形上學。此二者皆不同於上述之現象主義,而皆為真正肯定有所謂形以上之境界,乃直寄其心思於此;又對此形上界,未加以其他特定概念之規定之形上學。此可稱為一切其他以特定概念規定形上界之形上學之模胎。 此二種形上學所由產生之根原,在吾人之心思可不只凝聚於當前直接呈現之現象加以承順而觀之,並可超出直接呈現之現象以有所思。吾人以前已論人之一切求知時之推測假定之事,皆緣於此。唯吾人一般科學哲學上,對未呈現者之推測假定,皆夾帶種種特定之概念以進行,以求建立種種確定之知識。然吾人之心思,亦未嘗不可只一往超出呈現之現象,以有所思,而此所思者初唯是一非現象超現象之境界。吾人亦可不運用任何特定概念於此所思之境界,加以規定,以成就確定之知識。此乃吾人之心思之所能為,亦即此二種形上學之所以可能之理由所在。 上段所言,人能超出當前直接呈現之現象而有所思,又不運用特定概念對其所思加以規定,以成就確定知識,此並非難解者。即依現象主義之說,亦可預設此一義。蓋依現象主義之說,吾人唯見相續相繼之現象,更迭呈現於吾人之前;此即無異於謂:在當前呈現之現象外,尚可有繼起之現象。然吾人試思,此將繼起而未起之現象,畢竟何所似?則姑無論吾人用概念以形成之推測假定常有錯誤,即其全真,此概念亦只能及於繼起者之輪廓,或其所可能表現之抽象普遍之共相、共性。此繼起者之具體特殊之性相,畢竟不能呈現於吾人之前,而為超吾人之思議之所及。然吾人如謂其亦為「實有」,則吾人於此,已思及其為實有,而具實有性、存在性;而除其具實有性存在性以外,此時吾人亦可不更思及其他。又吾人亦可就其未呈現,只思其為不可思議,為無形之無,而在杳冥之虛無中。此即已可為上述之二種形上學之思想之所自始。 現象主義之預設此二種形上學之思想者,尚有一義可說。即現象主義者,謂世界只有種種相繼呈現之現象而另無其他,此乃假定吾人之可總一切現象之全而思之。然吾人之思維,是否能總一切現象之全而思之,可是一問題。如其不可能,則吾人不能說確有此現象之全。如其可能,則吾人既總一切現象之全而思之之後,吾人仍可再有心思,以思及此現象之全之外,而達於超現象非現象之形而上之境界。則吾人之自限吾人之心思於現象之世界,即至少非現象之自身所能為,亦非現象主義之所能為。 第二節 恆常純一之唯一實有觀之意義 上文論人之心思可超出現象之範圍,以思其上亦有種種實有或存在,並將此種種實有或存在,合為唯一而無限之實有或「大實有」或「大存在」而思之。此實即東西哲學中,於形形色色之雜多變化之現象外,另立一超此現象之恆常唯一實體,以與現象界成相對之二界之思想之模胎,亦為一神論之宗教思想之一根。中國思想中所謂「太一」,印度思想中所謂「生主」(Praja Pati)或「有」(Sat) [4] ,西方希臘哲學中依里亞派之「太一」(One)或「大實有」(Being),與後之新柏拉圖派之「太一」(One),於此皆同類之概念。其中較簡單而在西方哲學史中引起之問題最多者,則為依里亞派之說。吾人今即暫以此派之說,為一代表。至其餘持太一之論者,皆有其餘更多之概念,以規定此太一之涵義,當於他章論之。 希臘依里亞派(Eleatic School)中之巴門尼得斯(Parmenides)及齊諾 (Zeno) 之理論,一方在論太一(One)或「大實有」(Being),為形而上之真實,而為由吾人理性所可認知者。另一方在論一切只由感覺所認識之變動,與雜多之現象,皆非真實而為假象,而只此唯一而恆常之太一或大實有為真實。此為西方哲學中將形上界與現象界視為對反,而揚前者為真實,抑後者為虛幻之最原始之一型態。 關於依里亞派之所謂太一或大實有,哲學史家或本唯心論之立場,釋之為思有合一之理念,或本實在論之立場,釋之為一無限之大物 [5] ,然以本書立場觀之,皆非重要者。重要者,唯在其以唯一恆常之「太一」或「大實有」為真實,以動變與雜多為虛幻,而與吾人上章之現象主義,成一明顯相對反之說。 畢竟此派如何正面論證此唯一而恆常之「太一」或「大實有」之存在,吾人今亦不能詳考。吾人今所能確知者,唯是此派之如何論證變動之非真實,雜多之非真實。「恆常」為「變動」之反面,「一」為雜多之反面。吾人果知變動雜多之非真實,亦可反證唯一恆常之「太一」或「大實有」為真實。而吾人在未略介其所以論證變動雜多非真實之理由之先,吾人亦可以一較簡易直截之用心思之方式,以體悟此說之義。 此簡易直截之用心思之方式,即是吾人上所提及之總一切現象或存在之事物,去其一切差別相,而只就其實有性或存在性而思之。吾人說一切山川日月各個不同,然如吾人只就其實有性存在性而思之,則山只是實有而無山相,川只是實有而無川相,日月只是實有而無日月相。於是山川日月,即成同性質之實有,而純一無別。果其無別,則不得說為多,只是純一之實有。蓋一切變化之事,所謂一實有變為另一實有者,皆自二實有之差別相言,如山由黃變綠,即自黃綠之差別相而言。如吾人今去此差別相,則黃綠各只是一色,或各只為一實有。由黃變綠,即由色變色,由實有變實有,此即同於未變,如色恆是色,有恆是有。吾人采此觀點,以看萬物萬形,則「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一切雜多,皆不雜不多,一切變動,皆無變無動;而窮天地,亘萬古,凡吾人目之所及,耳之所聞,心之所思,皆惟是一恆常純一之大實有之所充塞周遍、彌綸布護,而更無移動,更無封畛,道通為一矣。 至於變動與雜多之非真實,則吾人無妨先自變動者皆有而非有,雜多之分,必有統多之一,以知其義。我們說現象由此變彼,如山由黃變綠。說黃可變綠,即同於謂黃可由有而非有,綠可由非有而有。然有果為有,何來非有?如有可成非有,則於非有之際,有又何有?有成非有,明為矛盾,矛盾者不實,故一切有之由有而無,以成變動之事,應皆不實。故現象主義之思想,推類至盡,如佛家之般若宗,亦必以一切現象之實有為幻有,而知現象之實有非實而為幻,則亦可轉證依里亞派之義。唯依里亞派由此以進至現象之有之外,另立恆常純一之大實有,則與佛家般若宗之義又迥別而已。 複次,雜多不實之義,吾人亦可先由「雜多之分必有統多之一之義」,加以湊泊。吾人固可思彼雜多,觀彼雜多。然思彼雜多之思,觀彼雜多之觀,則盡可為一。如吾人上章所謂現象主義者之於一一現象,皆如其所如而觀之思之,此一貫之如其所如而思之觀之之態度中即有一道。是見多不離一之義,已為現象主義之所預設。多果不離一,則多不能自成為多。凡可視為多,分為多者,皆必先視為一。而多之為有,即依一之有而有。如直往分一為多,凡分出之多個小一,皆可再分為多個「小一」,直至無窮,無駐足處。則有「多個之小一」一語,亦不可說,而世界可為空無。果多必依「一」,則「一」為更高義之真實,而一往之分一為多,以多能自成為多之見,便為非真實之見。吾人即可由此以湊泊雜多不實之義矣。 第三節 依里亞派齊諾破斥變動與多之論證 吾人如能先順上列之思想,以由上章之現象主義之形上學思想,過渡湊泊至此派之形上學,則吾人可進而略介此派之論「變動為虛幻」,並論「直往分一為多,只以雜多之觀點看世界之謬妄」之論證如次: 對於變動,在此派之齊諾(Zeno)曾由變動之一概念中,所包涵種種之自相矛盾,以反證變動之為虛幻而非真實。此相傳有四論證。 (一)為「飛矢不動」之論證。此是說如有一動者,由此至彼,則此動者,必須歷一段時間,乃能由此至彼。此所歷之時間,可分為無限瞬。所歷之空間,可分為無限點。則此動者於一瞬間,必在空間上之某一點;於次瞬間,在空間中之次一點。在不同之瞬間,此矢即在不同之點上。而我們從此動者之於一瞬間只在空間之一點上看,則此動者便是不動。 (二)為「歷動之全程必先歷其半」之論證。此是說,如有一動者,由A至B,則必先經AB之距離之二分之一。設此二分之一之距離,為AC。此一動者,如欲由A至C,又須先經AC之全程之二分之一。設此二分之一為AD。此動者欲由A至D,再須經AD之全程之二分之一。設為AE,……其由A至E,又須先經其二分之一AF……而此即成一無窮之級數。由此無窮之級數之存在,一動者經歷任一距離,皆須待於先經歷其一半之距離而後可能。此即如一列車,每一列車皆須待前一車之動而後動,而其前之列車之數為無限。則任一車皆不能動。 (三)為「阿溪列斯(Achilles)永不能追及龜」之論證。阿溪列斯乃希臘之善走之英雄。齊諾謂其永不能追及龜,以證變動之非真實。因阿溪列斯欲追及龜,必須先到龜原在之地。然當其經一定之時,至龜原在之地,則龜行雖慢,在一定之時中,必已自其原在之地,前行若干距離。如設龜原距阿溪列斯二十里,而阿溪列斯一小時行二十里,龜一小時行一里。則一小時後,阿溪列斯即抵龜原所在之地。然此時龜至少已行一里。如阿溪里斯在一小時之二十分之一,即三分鐘,再行抵龜所行之一里之地,則龜至少又已行二十分之一里。至阿溪列斯再抵此二十分之一里,則龜又已行四百分之一里。而阿溪列斯至此 里之地時,龜則行至 里。……依此而龜即終在阿溪列斯之前,而彼即永不能追及龜。 (四)為「二動者同時依相反方向而動時,於一定時間又可經歷倍數之空間點」之論證。 如設有二動者AB,皆為占空間之有量之物體。今設其長度包涵四空間單位或四空間點,而應合於其原所在之空間C上之四空間單位,或四空間點者。今設A單獨向某方向動,B暫不動。A在一單位時間歷一空間點,則A須歷四單位時間,乃能越過C中之四點。設B單獨動,A不動,亦然。今設AB同時依相反方向而動,如甲圖,則在經二單位時間後,AB對C言,皆只越過二點。然AB相對而言,在二單位時間後,AB之關係,即如乙圖。 在乙圖中,於二單位時間後,A越過B上之四點,B亦越過A上之四點。此即同於半單位時間,越過一空間點。此便與吾人原所假定之一單位時間越過一空間點者,在四單位時間越過四空間點者相違,而發生矛盾。如吾人原假定為真,則此當為妄;如此為真,則原假定為妄。吾人如肯定有動,則不能逃於此二難之外。欲逃於此二難之外,則只有否定動之為真實。 齊諾除本此四論證,以論動變之非真實外,復有種種論證,以說明「一存在之物分析為多,而視一物為多之積集」之不可能。因如一存在之物可分為多,設分為三,再繼續將所分成者分為「三」,則分而又分之結果,直至無窮,即成無限小之量。而一物之量,即等於無限個之「無限小之量」之和。然如一物之量,分為無限小之量後,吾人試問此無限小之量,為有量或無量?如此無限小為無量,則無限個無限小之和,仍為無量。此與事實相違,而成矛盾。如無限小之量有量,則此量無論如何小,而乘以無限,皆可成無限大之量。則一物之量,應為無限大。此又與事實相違,而成矛盾。然吾人之視一物,為可分為多之積集者,則必導致此矛盾。是即證視一物可分為多,而視之為多之積集之妄。 第四節 齊諾所提問題之答覆及齊諾所提論證之目標 關於齊諾之論變動與多之為虛妄不實之論證,乃明與吾人所現見之事物之有變動,一動者能越一空間之距離,並能追及另一動者;二動者亦明可依相反方向而動,以一半之時,互歷其所占之空間量,及吾人之明自覺可對一量,加以分析等,種種事實,皆相矛盾者。而在西方之哲學史中,後亦有不少之哲學理論,求有以解答齊諾所提出之問題者。此重要者,有三者可說。 (一)以依里亞派之謂變動為不可能,乃依於有者不能成非有,即形式邏輯中之是A者不能是非A之律則。但此種形式邏輯之律則,可不適於說明事物之變動。而此種邏輯,亦非最高之邏輯。或只為一理解上之邏輯,而非理性之邏輯。理性之邏輯,乃當肯定是A與是非A之統一,肯定是A者之能自己否定,以成非A者。依此邏輯,則在運動中之物,即為在空間中之某一點,而又不在某一點,以在另一點者。此即黑格爾辯證法邏輯對齊諾之問題之解答。 (二)再一種對齊諾斥變動為虛幻之答覆,即以齊諾之錯,在其以靜之觀點看動,故以一物之由此至彼之動,為一串之「靜」之集合。然實則動為一整個之歷程,根本不能由靜的觀點去看,並分之為一串之「靜」之集合者。吾人既視動為一串之靜之集合以後,則動自為不可能。然此實唯證以靜的觀點看動,永不能真把握動而已。此為柏格森式對齊諾問題之答覆。 (三)再一種對齊諾所提出之問題之答覆,則為以一種數學上關於聯續與無限之理論,以解消齊諾論動與多所產生之矛盾。此即為羅素之承康脫(Contor)、德地鏗(Dedekind)之論聯續與無限,在其《哲學中科學方法》與《數學原理》等書,所陳之對齊諾之問題之答覆。此種答覆之主要目的,在說明動的歷程之數學分析,並不破壞動的歷程之聯續性。而「無限數之系列」之概念,聯續之概念,皆可由數與數間之關係,加以界定,而亦可並不導致矛盾者。 關於此數種形態之理論對齊諾之問題之答覆,其詳細內容,非吾人今之所能一一討論。唯吾人須知,依里亞派之思想之目標,實不在其消極的懷疑數學知識之可能之一面。其論變動與分物為多之不能免於矛盾,其正面之目標,唯在顯示實有之不能真成為非有,及實有之整體,不可視為無限之部分之實有之集合體看。而數學之分析,本只為概念上之分析,用以成就數學知識者。吾人承認數學上之分析之為可能,亦並不同於肯定一實有之整體,真可視為無限之部分之實有之集合體。因而亦不同於全答覆此派哲學所提出之問題。 至於黑格爾及柏格森之說,其目標乃在說明存在之變動為可能者,固與此派之說不同。然實則黑氏與柏氏,亦並未能否定齊諾之一根本論點,即實有不能真化同於非有。因黑格爾辯證法,以「有」可自己否定成「非有」者,亦繼之而言「非有」之可再自己否定以成「有」。則辯證法之歷程即為「有——非有——有」之一歷程。此中仍包涵「有」終歸於「有」之一真理。而人之以有可成非有,如一物可毀壞者,亦恆以為毀壞後,仍有原質原子或能力之未嘗毀壞。此仍同於肯定有者之不能成為非有。而柏格森之肯定變動之歷程,同時肯定已過去者之保存於現在,現在之保存於未來。此仍是肯定有者之必為有。而彼在《創化論》一書,亦嘗論「無」之概念之虛幻。吾人若純從此派之一根本義上措思,則此派之斥變動與雜多為虛妄不實之理論,雖皆可駁;然此派之所以斥變動雜多為虛幻不實之根本目標,即說明有者之不能化同於非有,此實極少人加以否認者。其餘之義,吾人可暫不及。 唯一之實有論 參考書目 Hegel: History of Philosophy, Vol.I.Pt.One.Greek Philosophy C.The Eleatic School.2.Parmenides pp.249—257 4 Zeno pp.261—278. H.Bergson: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有楊正宇譯本名《形上學序論》,商務版。 B.Russell:Scientific Method in Philosophy,ch.6.7.有王星拱譯本名《哲學中之科學方法》,商務版。 W.Montague:Ways of Knowing, Ch.6.Skeptism II.有施有忠譯本名《認識之方法》,商務版。又有鍾兆麟譯本名《哲學方法概論》,開明版。 M.Heidegger: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tr. by Manheim,Ch.4.The Limitation of Being.此書第四章中於實有Being、「變」、現象、及思想、之關係處,皆分別論及。海氏據希臘文所對巴門尼德斯之哲學之解釋,與一般之說迥異,可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