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概論 · 第八章 哲學之內容 四、文化哲學
第一節 文化哲學歷史哲學與一般哲學
吾人前以人文論之一名,概括文化哲學,歷史哲學,及分部之文化哲學如教育哲學、經濟哲學、政治哲學、宗教哲學、科學哲學(一般只以指自然科學與數學之哲學)、藝術哲學之類。然此類哲學之名之流行,無論在東方與西方,皆只為一二百年之事。在以前之東西哲學中,皆未嘗視之為獨立之各部門。吾人今既除數學、自然科學外,有研究人類文化之各方面之教育學、藝術學、政治學、經濟學等文化科學(今用此名,以概括一切研究文化之一方面之專門之學),何以尚另有所謂文化哲學、歷史哲學、及各種分部門之文化哲學呢?畢竟其與歷史學與文化科學等之分界何在?此為吾人於此所須一略加說明者。吾人今所擬說明者是:如自所研究之對象上看,所謂文化哲學、歷史哲學、與歷史學、及各種文化科學間,原為無嚴格之分界者。一切哲學與科學之分,亦本為整個人類之學問世界中之一方便之劃分。然此方便之劃分,亦非無其根據。吾人今試分別一述在各種專門之文化科學之外,有各種之文化哲學,及在歷史學之外有歷史哲學之理由如下:
大率在諸專門之文化科學以外之文化哲學問題,一為關於某一專門科學之範圍,當依何概念,加以規定,以別於其他科學之範圍之問題。一為一專門科學中之基本概念名詞,如何加以界說,以別於其他科學中之基本概念名詞之問題。一為一專門科學之方法,如何加以說明,一專門科學知識之限效,如何加以規定,以別於其他科學之方法,其他科學知識之界效之問題。此諸問題,即一專門科學內部之邏輯與知識論之問題。其次為關於一專門科學之對象,與其他存在對象如自然之存在,上帝之存在,人之心理生理之存在,及其他形而上之存在,如理念或上帝存在之關係問題。此為關於專門科學之對象之存在地位的形上學問題。再次為一專門科學與其所研究之對象,是否表現價值,是否合於人之理想,如何方能表現價值,以合於人之理想,此為一文化科學內部之價值論人生論之問題。
至於總的文化哲學之問題,則為總論文化之範圍,文化之概念,研究理解文化之方法,及人對文化之知識之限效;總論文化與自然及上帝人生之關係,人類文化世界中各種文化領域之價值,及其與人生之理想之關係,與人類之不同類型文化之價值與理想,及其如何配合,以實現一最有價值最合理想之人類文化之世界諸問題。
至於歷史學之異於一般所謂專門之文化科學或文化哲學者,則在其不重從橫剖面論文化,而重在順時間之流行,以縱論人類文化之歷史的發展。在歷史中,吾人所注目者,乃文化之變遷中,承前啟後之跡。於是吾人當注目於其一時代文化各方面之參伍錯綜之關係,在此參伍錯綜關係中之人物,如何從事於各種文化活動,及其他活動,所成之種種歷史事件之相繼相承之跡。至歷史哲學之別於歷史學者,則首為求規定歷史學之範圍,歷史學中之諸概念之意義,歷史學之特殊方法,歷史知識之限效,此為歷史學中之邏輯知識論問題。次為求通觀洞識一時代之文物文化所共同表現之時代精神,其對於後一時代之文化,或對整個人類文化之意義,歷史之變遷之根本動力之所在,其與自然環境之變化,或上帝之計劃,或人生之自然心理之要求,精神要求之關係,及歷史發展之有無必然法則,必然階段,或必然命運之存在,此皆為歷史之如何關連於其他存在或客觀法則之形上學之問題。再次為求估定人類過去之各階段之歷史文化與歷史人物之價值,討論人類歷史發展之目標及人當如何擔負歷史之使命,以開創其未來之歷史,而實現人類之理想,此為歷史哲學中之價值論人生論之問題。
吾人如了解上文之所言,則知在任一部分之文化哲學及總的文化哲學,與歷史哲學中,皆各同時包涵邏輯、知識論、存在論或形上學、及價值論或人生論,三方面之問題。同時吾人亦可知每一門之文化哲學,雖似只局限於一文化領域之中,實亦連貫於通常所謂哲學之知識論、形上學、人生哲學之三部門,而是將三者會通而論之者。因而亦即可謂為會通此哲學三部門之哲學。於是吾人治哲學,如先自一專門之文化哲學下手,亦即可通於三部門之哲學之問題 [96] 。吾人今再不厭縷,依此觀點以分別說明吾人通常所謂數學與自然科學之哲學,藝術哲學及美學,宗教哲學及神學,法律、政治、經濟、教育,社會之哲學中之一般問題,以便初學者,更了解此義。
第二節 數學與自然科學之哲學
吾人以從事數學之演算,為數學之科學之事。在數學的哲學中,吾人首可問者,乃何為數學之範圍?因自數學之發展而言,數學之範圍,明為不斷擴充者。其由原始之算術至代數,至解析幾何、微積分……群論、數論……乃其範圍之不斷擴充。則吾人可問,吾人何以說其皆屬於數學中?畢竟吾人將如何規定數學之範圍?而此問題,亦即必引至吾人如何規定「數學」之概念及「數」之概念,數學之其他基本概念與公理等?數學之方法與推理原則如何?數學知識與其他學問之知識,如邏輯及自然科學之知識之關係如何?數學知識之客觀的限效性如何?此即為關聯於數學之邏輯知識論問題。
於此吾人如進而問數之是否存在?是一實際之存在或一理念之存在?數與其他之存在,如自然之存在,人心之存在之關係如何?則為由數之知識論之問題,而兼及於數之形上學的問題。而吾人如以「太一」名宇宙之至高實在,或主張「二」或「三」為有形上意義之數,則構成形上學之數之概念 [97] 。至吾人如問何種數為最好之數?如辟薩各拉斯之重四之數與九之數,視為表示正義者,則數成有價值論之涵義者。今之普恩加來(H.Poincare)與懷特海之謂數學中有美者,亦為肯定數學之價值論之涵義者。此外吾人復可問數及數學,對人生文化之價值畢竟何在?或人是否必當重視數量之差別,過於性質之差別?人是否當特重視數學而置於其他科學之上?此皆為關連於數理科學之價值論倫理學之問題。
在自然科學中,吾人以純粹從事自然之觀察與實驗,而不自覺的依自然科學之方法,以求得自然知識而記錄之,為純粹之自然科學之事。然在自然科學之哲學中,則吾人可問:自然科學之範圍如何?如心理學可否屬自然科學中?依何義而可屬?依何義而不屬?由此吾人可引至「自然科學」之概念為何?「自然的存在」之一概念為何?科學中「物之概念」「能」之概念為何?自然科學中人對自然之知識,與常識中對自然之知識之同異關係如何?自然科學是否依於人對自然之一先驗的知識而成立?因果原則,歸納原則,是否人對自然之一先驗的知識?自然科學可否離因果原則,歸納原則而仍能成立?函數律是否即因果律?概然律是否可代因果律?自然科學知識及一般自然知識,與吾人之感覺之知,邏輯之知識之關係如何?自然科學是否只以就人所經驗之自然加以敘述為目的,或兼以解釋之為目的?各種自然科學之方法如何?此皆為自然科學之哲學中之邏輯知識論問題。至於吾人問科學之知識,是否只達於物之現象,或兼及於物之本身?科學知識為反映客觀存在物者,或只為主觀的構造?在人之自然知識中之自然存在事物,是否被人之主觀心理所改變?何種自然科學所研究之存在,為自然界最根本之存在?何種自然科學之知識,可以為說明其他自然科學,與其所研究之存在之最後根據?各自然科學所研究之各類存在之關係如何?則為自然科學之哲學中,涉及本體論、宇宙論,或形上學之問題。至於問科學知識是否真有使人得客觀真理之價值?吾人可否謂在不同之民族文化,歷史時代中,有不同之科學,故科學只有表現人之一民族一時代之文化精神之價值?(如斯賓格勒等之說)又如科學果能使人得客觀真理,除得客觀真理外,科學是否尚有其他價值?科學之實用價值,與科學之真理價值,孰為重要?科學真理有無美的價值與善的價值?科學是否應對人之道德價值觀念加以指導?如何加以指導?此即成科學之發展與應用之價值論倫理論之問題。
第三節 藝術哲學與美學
吾人如以人之從事藝術之創作或欣賞,為藝術活動。克就藝術作品之形式、內容、技巧、風格、與創作之經過,而敘述之、研究之為藝術學;則藝術哲學及與藝術關連之美學可問:何為藝術?何謂美?藝術與美之意義與範圍,如何在概念上,加以規定?藝術與一般實用技術,在概念上如何分別?藝術美與自然美、人格美,又如何在概念上加以分別?美之認知,如所謂美的直覺,與其他之認知,有何不同?美之判斷與知識判斷及道德判斷,有何不同?藝術學之方法論如何?此可謂藝術哲學與美學中,關於藝術與美之邏輯、知識論之問題。至於問美之為主觀的存在,或客觀的存在?美是否存在於自然之內部?有無美之理念之自己存在?美是否存在於上帝心中?及各種美如優美、壯美,與不同之存在事物之關係如何?各種美的事物之形式與內容之關係如何?則為關聯於美之存在基礎之形上學問題。至於問藝術之起源如何?其與人之遊戲本能及勞動與實用技術等之關係如何?與感情、想像、理性之關係如何?藝術之創造與人之天才及靈感之關係如何?藝術批評或美的判斷、美的品鑑之標準如何?何謂理想的藝術?自然美與藝術美之價值孰為最高?美之價值與丑之關係如何?何謂藝術之丑中之美,與美中之丑?美與快樂之關係如何?悲劇何以使人感樂?喜劇何以亦使人生悲?喜劇與悲劇之價值何者為高?美與善之關係如何?人格美是否必涵人格善?美與其他之價值之關係如何?人當如何創造美?創造美其修養當如何?各種藝術各種美之如何配合,以成一整個之藝術世界與美的世界,以對人生表現價值?此皆為涉及藝術與美之人生論價值論之問題。
第四節 宗教哲學與自然神學
吾人可謂人克就各宗教之教義、教條、禁戒、歷史、儀軌、教會之組織,所信之神之性質、功德、及其與人之關係而敘述之,為宗教學,或某某宗教中之神學。至於宗教哲學或自然神學,則當就人類之現有宗教生活,宗教信仰,宗教精神,加以反省,以了解何為宗教一名之所指?其內包如何?其外延如何?宗教與迷信魔術,有何分別?何謂宗教信仰、宗教精神?宗教信仰,宗教精神中,是否必須包涵神之信仰?宗教信仰中之認知成分如何?宗教信仰是否出於無知?宗教信仰中之所信者,是否兼為人所知者?信天啟或一教條,人所知者是否只是一名言,而無意義?天啟或教條,是否可為人世間之知識之標準?其與世間知識衝突時,當如何解決?宗教學之本身之方法論如何?此皆為關聯於宗教學中之邏輯知識論之問題。至於問宗教信仰中之對象,如神等,是否真實存在?如何論證其真實存在?如存在,其數為一或為多?如為一,其性質是否兼全能、全善、全知等?如為多,其分別之性質如何?相互之關係又如何?如神皆非真實存在,是否可說神為人之另一真實存在之主觀要求之客觀化。此主觀要求為何?是否即人之改造社會之要求?或人之求全能、全知、全善之要求?或人之下意識中欲返於母胎之欲望或其他?如視神為真實存在,則其與世界中存在之人,及自然與文化、歷史與宗教本身之存在之關係如何?神與世界為合一而內在於世界或超越於世界?神在世界之先或兼在世界之後?為創造世界者?流出世界者?或只為世界之建築師?如為創造世界,其創造為一度之事?或繼續不斷之事?神與吾人之行為之關係如何?神是否只為賞善罰惡或兼寬恕罪人者?又人之靈魂是否為神之所造?是否於死後仍存在?又是否於未生之前已存在?是否實有輪迴、實有天堂地獄與淨界?凡此等等皆為關聯於宗教之形上學問題。至於問:人是否可同一於神?或成神成佛?或問:人賴其自力所成之德行之價值,是否可同一於神或高於神?人是否只有在神前自視為罪人,乃能蒙神之恩救?又一切人是否皆能成神,或皆能升天堂?或若干人只能永在地獄,永無得救之可能?若然,則是否有礙於神之至善,或正所以顯神之威嚴與賞善罰惡之正義之德?一切人與眾生,是否皆能成佛,或是否有種性之別,而有永不能成佛之一闡提 [98] ?若然,則是否礙於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之說?人又當如何行為、如何修養,方可得神恩,或成神成佛?又人升天堂成神成佛以後,是否重至人間?最高之宗教生活之內容如何?宗教與道德及文化之關係如何?宗教之價值如何?此皆為關連於宗教之人生論價值論之問題。
第五節 法律哲學
吾人如以考究人之法律之歷史的起源與發展,一般立法司法之原則,現行法律之條文與其解釋,審判訴訟之程序,政府法律機關之組織等為法律學;則吾人可謂法律哲學之問題,首當及於何謂法律?法律與自然律或神聖律道德律之名詞概念之意義,有何不同?人如何認知法律與命令之存在?此與認知自然律或道德律之存在,有無不同?人如何認知並判斷人之行為之違法或犯罪,並依何種邏輯上之理由,方能確知此判斷之為真?此確知之確實性程度,能否同於吾人對於自然之知識之確實性?法律學之知識之本身之確實性如何?法律學之方法論又如何?此可謂關聯於法律學之概念、方法、知識之邏輯知識論問題。其次,吾人可問,法律畢竟依於何種存在事物而存在?依於上帝之命令,人之自然欲望或客觀理性或其他?吾人又可問,人之守法之習慣,可否化為存在的自然的心理本能,將來之人類,可否進化為自動的守法者,如斯賓塞之所說?法律與道德律、自然律與神聖律,可否說為一宇宙之律則之分別表現?此諸律,畢竟依何種之結構關係,而存在於客觀世界或人心中?此為關聯於法律之存在基礎論之形上學問題。吾人又可問:法律之目標如何?價值何在?其目標在報復,以顯正義之原則?或在勸化儆戒,以顯其教育之作用?或法律只為維持一政治秩序一政治權力之存在之工具?最高之立法權應在君主一人,或少數人,或多數人?其最後之當然理由何在?吾人依何原理以估量各種法律之價值?理想的法律當如何?法律最後是否當歸於消滅?此皆關聯於法律之價值論倫理學之問題。
第六節 政治哲學
吾人可以研究政治現象,或「如何由人之政治行為,以形成一政治制度,一政治制度下人之如何行為」之政治現象者,為政治學。至於政治哲學之所當研究者,則為:何謂政治現象?其與其他之自然現象,文化現象,有何異同?所謂政治之領域與其他人類文化之領域,吾人如何在概念上,加以清楚劃分,並加以關聯?人如何認識政治現象?人如何對政治作判斷?人對政治可有預言與神話,此預言神話之確實性如何?人在從事政治生活時,對政治之認識判斷之確實性如何?政治學之方法論如何?此皆為關聯於政治學之概念、方法、知識之邏輯知識論之問題。其次,吾人可問:政治上之偉大人物之使命感、命運感由何而來,有無形上學的根據?政治上所謂天命當作何解?政治與國家之究竟根源,在人之自然之權力欲,或為人之客觀精神之表現,或其他?此皆為關聯於形上學中所謂命運,必然與自由,自然與精神之問題者。至於吾人問人類之過去與現代之政治之缺點何在?價值何在?人類理想國當如何?國家之價值,是否必然高於個人?政治中之偉大人物,政治制度,及政治風氣,孰為重要?英雄造時勢或時勢造英雄?戰爭與和平之價值,如何估定?理想的人類世界中之政治生活如何?政治對其他文化,當有何關係,表現何價值?政府與政治是否最後當在人類社會中消滅?此則皆為關聯於政治之價值論及倫理學之問題。
第七節 經濟哲學
吾人可以研究人之經濟現象,或人以其經濟行為所構成之經濟上的生產、交換、消費、分配之關係,與經濟組織之學為經濟學。至於經濟哲學之問題則當包涵:經濟現象與其他文化現象及自然現象,在概念上如何加以分別?所謂經濟之領域與其他人類文化之領域,吾人如何在概念上加以清楚劃分,加以關聯?人如何認識經濟現象?人依何方法對經濟現象作預測?人之經濟知識之確實性如何?經濟學之方法論如何?如數學方法,在經濟學中重要性如何?歷史學方法,於經濟之研究,是否尤為重要?此皆可謂關聯經濟學之概念、方法、知識中之邏輯知識論問題。其次,如吾人問人類之經濟生活之根源,是人類之自然的求生本能,或人類「精神」之求表現於物質的財富之生產與分配?經濟生活中有無必然律?其與人之意志自由之關係如何?則為經濟現象之關聯於形上學中之自然與精神,及自由與必然之問題者。至於吾人如問人生理想,文化理想,與經濟制度,經濟生活之關係如何?是否經濟決定文化與人生理想,如馬克思之說?或人之人生文化理想,決定經濟?如對於近代西方之資本主義經濟,德人韋柏(Weber)說其來源在清教徒之精神。斯賓格勒則說之為近代西方人之無限追求之「浮士德」精神之表現。又經濟學上所謂價值,與一般價值論中之價值之關係如何?何謂理想的人類經濟社會?人當如何主宰其個人之經濟行為?如何改變社會之經濟制度?何種經濟行為為道德的,何者為不道德的?則皆為關聯於經濟中之價值論倫理學之問題者。
第八節 教育哲學
吾人可以研究各種教材課程之如何編制,各種教育制度之如何訂立,各種以不同人為對象之教育中,各種不同之教學方法如何設施,為教育學之內容。在教育哲學中,則吾人可問何謂教育?教育之意義是否同於生活之意義?教育之意義與文化之意義同異如何?教育學為一理論科學或只為應用科學?或只為一種技術?教育學之思想方法又如何?此即為關聯於教育學概念、方法之邏輯知識論問題。吾人又可問教育之如何存在於世界中,其存在之地位如何?人之教育之事,是否為自然世界中之動物之養育後代之本能之延長?整個宇宙或天地自然,是否皆可在一意義與人以教育?人之教育對整個宇宙有何意義與價值?此則為關聯於教育之存在論基礎之形上學之問題者。最後吾人可問教育之目標理想當如何?教育之目標應重在個性之發揚或群性之發展?人在自我教育及相互教育中,人對其自己之關係及人與人之相互關係當如何?教育重在使人求承繼整個過去之歷史文化,或重在適應當前社會之需要,或在整個人格之完成?教育之價值何在?各種教育方法教育制度之價值,有何最後標準,加以衡定?何謂人類較合理想之教育?吾人當如何逐漸施行此較合理想之教育?此皆可謂關聯於教育之價值論倫理論之問題。
第九節 社會哲學
吾人可以研究人之社會現象或各種人與人之社會關係,社會組織,與在此關係組織中之社會行為者,為社會學。則吾人可問:人與人之社會關係之意義如何?人類社會、與動物等之社會,在概念上如何分別?人之社會關係與人之政治關係,經濟關係,法律倫理關係,分別如何?在概念上如何加以清楚的表達?人之意識,如何認知他人及社會之存在?此認知,是源於本能或經驗或推理?或源於移情活動或投射活動?此認知如何是客觀的有效?如何證其為有效?社會學之方法如何?此可謂關聯於社會之概念之邏輯知識論問題。其次吾人如問:社會先於個人或個人先於社會?一存在事物之個體性與其屬於一種類一群體之性,孰為最根本?社會自身為一實體或只為個人之集結?人對人之社會意識,與人對神之宗教意識之關係如何?人之社會關係,可否離語言與文化而存在,如禪宗以心傳心?人之社會意識中,是否涵蘊一超個人之自我或普遍心靈之存在?人之社會意識與生物之群居本能,養育後裔之本能,及無生物間之親和力,是否有同一之自然之根源?人類社會在宇宙之最後命運如何?則成為社會之存在論基礎之形上學的問題。至於吾人如問何種社會為最理想之社會?何種價值,為屬於個人人格之道德價值?何種價值為屬於社會之價值?如公平、自由、或安全是否即屬於社會之價值?此屬於社會之價值,是否為真屬於客觀存在之社會之本身之價值?或只對個人人格之完成,而有工具價值?社會價值與政治價值、經濟價值等其他人生文化價值之關係如何?又人當如何盡其對社會之義務與責任?如何護持屬於社會之價值,以完成其人格?此皆為關聯於社會之價值論倫理學問題。
唯吾人以上所論之各種之專門之科學,與各種哲學之分別,實唯是吾人前所說之觀點之不同。而其分別,實為相對者。故吾人在一般專門之自然科學及政治法律學之中,亦未嘗即無關於自然科學、政治學、法律學之哲學問題之討論。而在所謂自然科學之哲學,或政治哲學法律哲學之書中,亦包涵專門之自然科學、政治學、法律學之若干知識於其中。然此種現象,並無礙於吾人之自觀點之不同,以論此二者之分別。而觀點之不同之無礙於內容之相通,及同一之內容在此時代之此思想家屬於哲學中者,在另一時代之人,則又屬之於科學中者;則正所以證人類之學問之全體之原為一整體,而一切科學哲學之分別,原只依於觀點之不同,而方便建立者也。
哲學之內容 四、文化哲學 參考書目
《禮記》 《經解》 《樂記》 《禮運》
歷代史書中之書、志、敘
章學誠 《文史通義》
馬一浮 《六藝論》
文化哲學之一名,乃中國古所未有。然《禮記》之論禮樂各文,及《經解》之論《詩書》《禮》《樂》《易》《春秋》之教,即皆為文化哲學之討論。而除經子之書以外,歷代史書,如《禮》書,《樂》書……《藝文志》,《刑法志》等之敘言 ,其論禮樂等之文化之意義與價值,多原本於性與天道,旁通於治亂興衰,即皆文化哲學之論也。
清人章學誠著《文史通義》,更以《詩書》、《禮》、《樂》、《易》、《春秋》之教,為中國學術之大原。近人馬一浮先生,則有《六藝論》之著,亦意在以《六藝》之文化與其精神,通天人之故。此亦中國文化哲學之流。而吾人若自中國思想之一貫重視人文主義,以觀中國思想,則謂中國之哲學,一直以文化哲學為中心,亦未嘗不可。唯中國之文化哲學之論,不似西方之重對各種文化之領域 嚴加分劃,並一一分別陳其問題,析其涵義。故此類論文化哲學之著作,其系統自不能如西方哲學著作之嚴整;然此亦整個中國之學問面目,著述體裁,與西方原來不同之故,固不限於文化哲學為然也。
至於西方之文化哲學之輔助閱讀書及參考書籍,則可略舉數種如下:
E. Spranger:Types of Men.
此書由德文譯英文、中文本名《人生之形式》,由董兆孚自英文本轉譯,於商務印書館出版。
此書為一家言之文化哲學書,兼倫理學書;然其論各種人生價值及宗教,政治、經濟、學術教育藝術等文化之關係,實為最富啟發性之一書。
R. B Perry:Realm of Value.1954,Harvard Press.
此中為一文化哲學書。
A. J. Bahm:Philosophy:An Introduction.PartⅢ.
西方一般哲學概論之書,皆以知識論形上學之問題為主,或再及於人生哲學或倫理學。論及文化哲學各部門之問題者甚少。本書第三部二十三章論美學問題,二十五章論宗教哲學問題,二十六章論社會哲學問題,二十七章論政治哲學問題,二十八章論經濟哲學問題,二十九章論教育哲學問題。其所列舉之問題甚多,但嫌瑣碎。不似吾人在本章之論此諸問題,乃分為涉及邏輯知識論者,涉及形上學者與涉及價值論者三部,而加以貫串。然亦足資參考。學者由此可知哲學之範圍之廣。
L.O.Katsoff:Element of Philosophy,The Ronald Press,1953.
此書第十七章論美學,十八章論人類之哲學,十九章論政治之哲學,二十章論宗教之哲學,及涉及文化哲學者,亦較其他一般哲學概論者為多,亦可供初學之參考。
H.Sidgewick:Philosophy:Its Scope and Relations.
席其維克此書論哲學與科學及文化之他方面之關係,即可據以了解文化哲學之諸問題,及各部門文化哲學之涵義。
M.Black:The Nature of Mathematics.
此書論現代數學理論之邏輯斯蒂派、形式派、直覺派,可知數學哲學中之若干問題。
C.E.M Joad:Philosophical Aspects of Modern Science.
此書文字淺近可據以知現代科學中之哲學問題。
D.H.Parker:Aesthetics.見D.D Runes所編Twentieth Century Philosophy,由此文可知西方當代美學之大旨。
朱光潛 《文藝心理學》
此書名《文藝心理學》,著者亦不樂用哲學之一名。然此書實為中文中出版之介紹西方之美學理論最多之一書,可作一藝術哲學之概論書讀。
E.F.Carritt:Philosophies of Beau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Rader:A Modern Book of Aesthetics.Henry Holt & co.1952.
此二書皆為西方美學論文之選集,後一書只限於二十世紀中之各家。
關於西方之美學之歷史,除Bosanquet之History of Aesthetics外B.Croce之Aesthetics as Science of Expression and General Linguistic,tr.by Ainslie D.,London,Mcmillan,1922中,後附錄一美學史,並可參考,以知此書之歷史發展,及有關書目。惟二書皆已出版數十年,後出版之著,不能皆備。茲舉上列二書之各家美學之選集,以作此學之概論。
謝扶雅 《宗教哲學》 香港圖鴻印刷公司影印。
此為中文中通論宗教哲學之書。
W.K.Wright:Philosophy of Religion.
此書分論宗教哲學問題,多為與形上學密切相連者。被作為美國大學之教科書垂數十年。本書除論西方宗教思想外,亦略及於東方之各大宗教。
E.A.Burtt:Types of Religious Philosophy.Harpers & Brothers,New York,1939.
此書分西方之宗教哲學之各型類,比較各派宗教之異同。各以若干命題作結論,頗便初學。
H.R.Mackintosh:Types of Modern Theology:Nisbet and Co.,7 Impression,1954.
關於宗教哲學之書,各宗教派別各有其觀點,最難客觀。此上三書態度皆甚客觀,故加以舉介。
吳俊升 《教育哲學大綱》 商務印書館出版
J.S.Brucher:Modern Philosophies of Education.Magraw,Hill Co.,1939
此上二書述西洋教育哲學之各派別略備。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商務印書館出版
梁啓超 《先秦政治思想史》 商務印書館出版
讀此二書可略知中國之政治哲學及法律哲學之若干思想。
浦薛鳳 《西洋政治思想史》 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出版
此書乃中文中西洋政治思想史中較好者,讀之可略知西洋政治哲學及法律哲學中之若干問題。
唐慶增 《中國經濟思想史》
此書所論大皆中國之經濟哲學思想。
斯盤(Span) 《西洋經濟思想史》 商務印書館出版
宋巴特(W.Sombart) 《經濟學解》 商務印書館出版
關於經濟學與哲學關聯之書,中文譯著之書中,蓋唯此二書為最富啟發性。
黃文山譯素羅鏗(P.Sorokin)原著 《當代社會學學說》 商務印書館出版
西方當代社會學者,除德之M.Weber外,素氏為一最重哲學與宗教在社會文化中之地位者。此書為一敘述各派社會學說之書,然於每一派皆及其哲學上之基本觀念。中文譯本亦甚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