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文化 · 第八章 總結
從第二章到第七章是本書的基本內容,這顯然不能賅括語言與文化的所有問題,只是挑出一些常見的例子,貫串起來,略加說明罷了。下面所提出的幾條結論也不過是總括那幾章里的材料歸納出來的:
第一,語言是社會組織的產物,是跟著社會發展的進程而演變的,所以應該看做社會意識形態的一種。例如fee字的歷史反映著畜牧社會把牲口當做財產;字從「火鑽」轉變成「火柴」,反映著阿他巴斯干族有過「鑽燧取火」的生活。高黎貢山的俅子和北美印第安的怒特迦族都把結婚叫做「買女人」,儘管現在的社會風俗已經變遷,終究掩飾不了買賣婚姻的遺蹟。《說文》里從貝的字都和錢幣有關係,足征在「秦廢貝行錢」以前,曾經有過「貨貝而寶龜」的貨幣制度。由此可見,一個時代的客觀社會生活,決定了那個時代的語言內容;也可以說,語言的內容足以反映出某一時代社會生活的各面影。社會的現象,由經濟活到全部社會意識,都沉澱在語言裡面。馬爾(Nicholai Yakovlevitch Marr,1864—1934)一派的耶費梯(Yafety)語言學特別重視語義的(semantic)研究,就因為語義的轉變是跟著社會環境和經濟條件起的,是動的而不是靜止的。 (1) [1] 所以語義發展史實在跟社會生活演變史分不開。
第二,語言不是孤立的,而是和多方面聯繫的。任何社會現象都不能和別的現象絕緣而獨立存在或發展。各現象間必得彼此關聯,交互影響,才能朝著一定的途徑向前推進。語言既然是社會組織的產物,當然也不能超越這個規律。所以語言學的研究萬不能抱殘守缺地局限在語言本身的資料以內,必須要擴大研究範圍,讓語言現象跟其他社會現象和意識聯繫起來,才能格外發揮語言的功能,闡揚語言學的原理。上面六章所根據的材料非但不限於傳統的方言,而且不限於大漢族主義的「國語」。我所採取的例子儘量想賅括古今中外的各方面,尤其側重國內少數民族和國外文化比較落後的民族的口語。從語言和某一民族或某些民族間的聯繫,往往叫咱們對於較早的人口分布和遷徙得到有價值的啟示;並且從語言所反映出來的文化因素顯然對於文化本身的透視有很大幫助。本書討論借字一章材料比較多,篇幅也比較長。從公元1世紀到20世紀,漢語和其他語言間的彼此關聯,交互影響,在這一章里可以找到不少的例子。馬爾曾經說:「沒有交配過的(unhybridized)語言完全不存在。」 (2) 在漢語一方面,咱們從這一章已經得到了初步證明;要想做進一步的研究,還得擴大漢語借詞和貸詞的探討,並且按年代排比起來,用歷史唯物論的觀點去推尋它們跟各方面文化的聯繫。這種研究是跟中西交通史分不開的。在其他各章里,咱們也發現了語言跟地理學、姓氏學、人類學都有實質的密切關係。咱們如果能夠應用語言和各方面的聯繫去研究歷史或社會現象,在分析具體事物的條件、時間和地點的時候,更可增加一些把握。
第三,語言的材料可以幫助考訂文化因素的年代。語言,像文化一樣,是由不同年代的各種因素組合成的。其中有些因素可以推溯到荒渺難稽的過去,另外一些因素不過是由昨天的發展或需要才產生的。假如咱們現在能夠把文化變遷和語言變遷的關係安排好了,咱們對於文化因素的相對年代就可以估量出來。至於所估量的含混或明確,得要按照特別的情況來決定。照這個法子,語言為解明文化的次第給咱們一種「累積的基層」(stratified matrix);它對於文化歷史的關係,粗略地說,就像地質學對於古生物學似的。 (3) 耶費梯語言學也極重視語言學上的古生物學分析方法,它把語言發展的各階段和社會經濟構成的各階段聯繫起來。 (4) 這種新的研究方向已經不像印歐語言學那樣專就靜止的語言現象去比較它們的構成形式了。本書里並沒討論到怎樣獲得語言的透視,怎樣指出語言因素的年代早晚和怎樣構擬較早的讀音等問題。不過,在我所舉的例子裡,像「師子」、「師比」、「璧流離」、「葡萄」、「苜蓿」反映著漢代或漢代以前的文化交流;「沒藥」和「胡盧巴」卻直到10—11世紀才見於中國的記載:這一類的文化層次是很顯然的。同在一種語言裡,像西藏語的借字「滑石」和「玉石」,前一個「石」字有-k尾,後一個沒有;「鋏子」和「鴨子」,「鋏」字有-p尾,「鴨」字沒有:這也很清楚地表現它們從漢語借入藏語的年代前後不同。以上這些例子都可以說明語言材料對於考訂文化年代的幫助,語言文字在社會發展史上的重要性,列昂節夫也曾經說過:「我們關於原始社會的知識之寶貴材料是語言:有許多文字是由遠古傳來的。」 (5) 不過,咱們得要注意,語言的變遷比文化的變遷慢得多,文字的變遷比語言更慢。有些文化因素早已變了,可是它的蛻形卻仍舊在語言文字里保存著。咱們考訂文化年代的時候,不單要把它們的層次順序分別清楚,還得認識語言的年代一般地要比文化的年代晚一點兒。本書曾經引用了一些《說文》里的例字去推究社會形態,這些文字雖然都是漢代才結集起來的,可是它們並不都是漢代造的,所代表的意識也不全是漢代的社會形態。咱們固然不能根據《說文》里的「斬」字就斷定漢代還通行車裂的慘刑 (6) ,同時也不能根據甲骨文的「臣」、「奚」等字就斷定奴隸社會到殷代才開始。應用語言文字來考證歷史,最要緊的還是聯繫當時社會的其他情況。例如,殷代的禮制有新舊兩派,舊派篤守成規,以武丁為代表;新派提倡革新,以祖甲為代表。就貞卜制度來說:「卜行止,記每日王所經過的行程,只見於新派;而卜告,卜,卜旬,卜求年,受年,卜日月食,卜夢,生育,疾病,有子,死亡,求雨,求啟各事,則只見於舊派,新派是很少見的。……這都可以看出他們兩派對於人事和自然界的現象,觀念並不相同。反之,因為舊派卜貞事項的繁夥,卻給我們留下更多的史實。因為武丁好卜王后的生育、王子的疾病等等,使我們多知道些他們的婦、子之名。可是我們即使知道了武丁是多婦多子的,卻不能說這是武丁一人如此,或者說到了他才實行多妻制。這很明白,新派不見得不是同樣的多婦多子,只不過是『不占而已矣』。知道了兩派卜事的不同,對於舊派的卜事,我們就應認為這是殷代的一般現象,偶然遺留下來了,並不是一時一王的特殊現象。」 (7) 這種觀點是用語言文字考證歷史的人們所應該掌握的。
第四,文化變遷有時也會影響語音或語形。本書第一章里說:「本編的企圖想從語詞的涵義討論語言和文化的關係。其中涉及語義學一方面較多,很少牽涉到語音學和語法學兩方面。」可是事實上還不能完全擺脫乾淨。在討論借字時,咱們曾經引用法語camouflage和rouge兩個字借到英語後的語音改變,同樣在漢語的純譯音借字一項也有類似的現象。另外像音兼義和音加義的借字、新諧聲字和描寫詞等項,也都可以說明漢語在接觸外來文化後還儘量使借字構造國語化。這一類的例子在別種語言裡還多得很。比方說,北美印第安的米諾美尼族(Minomini) [2] 的語言沒有濁塞音,也沒有顫音或邊音,所以他們把英語的automobile「汽車」轉讀成[atamo:pen]。菲律賓的塔戛勞格族(Tagalog)的語言 [3] 沒[f]音,所以他們把西班牙語的fiesta「慶祝」轉讀成[piˈjesta]。 (8) 英語的tuchun「督軍」,Shanghai「上海」,chin-chin「請請」之類是從漢語借過去的,可是tuchunate「督軍制」,tuchunism「督軍主義」,to be shanghaied和chin-chins的文法結構卻已經英語化了。還有法語的rouge(紅,紅色)本來只有形容詞和名詞兩種用法,可是借到英語以後,卻新產生了「to rouge」(擦胭脂)和「She is rouging her face」(她正往臉上擦胭脂) (9) 一類的句子,其中的動詞用法是原來所沒有的。以上這些例子都是說明本地的語音和語法往往影響外來的借字。反過來說,一種語言接觸外來文化後,能不能使本地的語義、語音、語法發生變化呢?這當然是可能的。關於語義一方面,本書里已經舉了一些例子,在這兒咱們還可以補充幾個更有趣味的。北美印第安那窪和(Navaho)語現在管「馬」叫做,可是從比較證據和分析那窪和語的某些複詞,發現了這個詞原來只有「狗」的意義。因為在沒有接觸歐洲文化以前,狗是那窪和人的唯一家畜,所以馬從歐洲輸入以後,本地人就不免指「馬」為「狗」了。同樣,那窪和語bé·š,從前只有「打火石」(flint)的意思,現在卻變成「金屬」(metal):這也是接觸歐洲文化的影響。由這兩個詞的新意義孳衍出來的新複合詞(馬鞍,「負擔」)和(鐵吊桶,「籃子」),如果照和b镚的本義來講就不成詞,而且根本不能構成這種複合形式。還有現代那窪和語叫玉蜀黍做,從民族學上的證據,咱們知道,玉蜀黍這種農產物是那窪和族近來才從他的鄰近世仇培補羅族(Pueblo) [4] 得到的。語言的分析和比較研究也可以證實這個結論。這個字的語源,現在說那窪和語的人們並不知道,它是從nà·-「仇人」和「食物」複合成的。歷史已經說明了,直譯的意思就是「仇人的食物」。 (10)
文化變遷對於本地語音的影響固然不像語義那樣多,可是咱們還可以找到一些例子來說明。在北美印第安阿佩其族(Apache) [5] 的起立迦華土語(Chiricahua) [6] 里,l或ž兩個音只發現在中間和末尾的位置。於是當起立迦華人從西班牙借入lôco「瘋狂」和rico「有錢」兩個字的時候,卻轉讀成lô˙gò。和ži˙gò,於是l或ž都得到用在字頭兒的新位置了。除去這兩個字以外,從它們孳生出來的複合詞也都有同樣的語音變化。不單如此,因為l或ž出現在字頭,對於起立迦華語的語音平衡(phonetic equilibrium)也微微地起了擾亂。有些音在本地語詞里從來不會出現在l或ž後邊的,自從和這種文化接觸後,新的語音結構也變成可能的了。 (11) 廣西龍州土語裡有很多的詞是一個台語本系字加一個漢語借字:如「日子」,「日」是台語,「子」是漢語,「竹竿」,「竹」是官話,「竿」是台語;又如「不用」,是台語,(使)是粵語等。 (12) 這也可以算做文化和語音交互影響的一個例。
當一種語法附加成分(affix)在外來語詞里出現很多的時候,它可以擴充新結構到本地材料上去。例如,英語agreeable「快意的」,excusable「可饒恕的」,variable「易變的」一類字的詞幹和詞尾-able是從拉丁-法語(Latin-French)來的,可是在由它擴充而成的bearable「可忍的」,eatable「可吃的」,drinkable「可喝的」幾個字里的基本動詞卻是本地的。另外還有一些法語詞尾和地道英語基本動詞結合的例子,就是breakage「破損」,hindrance「障礙物」,murderous「謀殺的」,bakery「麵包房」等等。又如,拿-er當做「主動者」(agent)詞尾,是在日耳曼語普遍出現的。在西班牙語裡也有類似的例子,像banco「銀行」,banquero「銀行家」。後來這個詞尾又擴充到塔戛勞格語裡去,例如「足球」,「足球員」;後一個詞是和本地來源的「足球員」並存的。 (13) 這些例子都可以作文化變遷影響語形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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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完總結以後,我深感覺這本書的缺點很多。最顯著的是文字和內容還不能使一般大眾完全了解;其次是書里所舉的中國例子數量還不夠多。至於觀點和方法也還有些可以商量的地方。不過著者卻自信這本小書對於中國語言學的新路已經把路基初步地鋪起來了。假如咱們要求進一步的發展,那麼我現在鄭重地建議:凡是對於建設中國新語言學有志趣的人們應該集體地注意下面三件事:
第一,對於語義的研究,咱們不應該再墨守傳統的訓詁學方法;應該知道詞義不能離開上下文而孤立,詞書或字典里的解釋是不可靠的;應該用古生物學的方法分析各時代詞義演變的「累積基層」;應該用歷史唯物論的方法推究詞義死亡、轉變、新生的社會背景和經濟條件。取材的範圍不可再存「雅」「俗」的偏見,自經籍子史、詞書、專集、語錄、筆記、小說、戲曲、傳奇,以至於民間謠諺、大眾文藝都應該廣泛地搜集。研究的方法,一方面要由上而下地從經籍遞推到大眾口語,另一方面還得根據大眾的詞彙逆溯到它們的最初來源:照這樣就可以把古今雅俗的材料一切都聯繫起來了。這種工作一個人做固然非常繁重,要是有計劃、有步驟地集體進行,我敢保證它可以勝利完成的。
第二,對於現代方言的研究已往二十多年來太偏重語音一方面了。現在要想建立拼音文字的新方案固然還得先要把各地方音系統弄清楚,可是咱們要和第一個建議配合,特別得著重詞彙的搜集和研究。這種工作的進行,首先要注意每個常用詞彙在各地人民嘴裡的活方言有什麼異同。比方說:「飲」、「食」兩個詞在北京話里已經死亡了,可是在廣東話里還活著;古漢語「尋」、「怎」、「甚」的-m尾和「眨」的-p尾,現代北京人沒有承認它們存在的,可是口語裡的、「怎麼」、「什麼」和「眨巴」還照樣流行著;關於「房」和「屋」的大小,為什麼南方和北方不同?關於嗅覺的語詞為什麼有的地方叫「聽」,有的地方叫「聞」?同是一種黑顏色,在各地方言裡卻有「黑」、「烏」、「玄」的叫法;同是一個「青」字,在各地方言裡卻有的代表藍色,有的代表黑色。諸如此類,不勝逐一列舉。咱們要想中國語言的統一,必須先從分析這些矛盾開始。其次咱們得深入各行業、各階層的裡面分頭調查他們的慣用語,並編成分類詞彙。凡是曾經學過外國語文的人們大概總該知道他們各行業或各階層間都各自有一套豐富的詞彙。比方說,農民有農民的慣用語,工人有工人的慣用語;打獵的有打獵的詞頭兒,開礦的有開礦的術語;汽車司機的行話和海上水手不同,青年學生的打諢竟使一班老頭子瞠目。可是這些全是活鮮鮮的詞彙,並不是備而不用的死語。中國的各行業和各階層里何嘗沒有這一類的詞彙呢?只有任它們自生自滅,語言學家不加搜集,文學家不能應用;一方面委棄寶藏,一方面感覺貧乏,這夠多麼不經濟!毛澤東說:我們的文藝工作者以前對於自己所描寫的對象,「語言不懂。你們是知識分子的言語,他們是人民大眾的言語。我曾經說過,許多同志愛說『大眾化』,但是什麼叫大眾化呢?就是我們的文藝工作者自己的思想情緒應與工農兵大眾的思想情緒打成一片。而要想打成一片,應從學習群眾的言語開始,如果連群眾的言語都不懂,還講什麼文藝創造呢?」 (14) 我覺得關於這一點,語言學家的任務比文藝工作者格外重要。如果大家聯合起來,照我所提議的辦法做一番工夫,那麼語言學家研究的結果,可以供文藝工作者的取材;文藝工作者擴充詞彙的範圍,也可以鼓勵語言學家更作進一步的探索。這樣相因相成,彼此就都因為聯繫而得到發展了。
關於語法的研究,以前的成績也是不夠好的。《馬氏文通》的方法固然受到「拉丁文法漢證」的譏評,可是一般研究國語文法的,除去一兩部較好的著作,也還不免「拉丁文法今證」的缺陷。至於各地方言的語法研究,那簡直還沒起頭兒呢!咱們現在應該嚴格使用描寫語言學的方法來分析現代中國語的結構,必須一空依傍,完全拿人民大眾的口語作根據,然後才能得到活語言的正確語法。等到現代語法有了頭緒,才能本著歷史觀點,用同樣的描寫方法,去分析以前各時代的古文法。這兩種工作是不能混起來同時並進的。
第三,咱們應該認識研究國內少數民族語言的重要性。對於國內少數民族語言的研究,中國學者們一向不大注意,西洋學者們也不像研究印歐語那樣熱心。專就漢藏系語言(Sino-Tibetan family)來說,第一部關於漢藏語比較研究的論著(B.J.Leyden,On the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of IndoChinese Nations,Asia Researches ,X ,1808)在19世紀初年就發表了,和它同時發表的印歐語論著(A.Friedrich Schlegel,Über die Sprache und Weisheit der Indien ,1808)來對照,在兩系語言的初期比較研究中都占重要的位置。為什麼在19世紀中,印歐語言學有長足的進步,而漢藏語言學相形落後呢?主要的原因有下面幾項:(1)從前真正對於這一系語言作研究的是西洋人,中國學者不單對於這種學問一向不感興趣,而且也沒有準備。歐洲學者專去研究漢藏語的究竟不能跟他們研究印歐語的人數比。(2)歐洲人研究漢藏語的也沒有充分準備。一大部分的工作還是傳教士做的。他們的貢獻不能算不大,但是一個傳教士往往在一個地方住一二十年,結果只能給我們一點可寶貴的材料,如字典等。若讓他們做科學的語言工作,那就未免太苛求了。(3)研究漢藏語的西洋學者往往有別的主要興趣,語言反是次等興趣。例如勞佛(B.Laufer)的主要興趣在文化傳播上,伯希和(P.Pelliot)的主要興趣在歷史上。(4)還有一個缺點就是專門做語言工作的人志願太廣泛,他們不肯精密地研究一種語言,卻同時兼顧好些語言作淺嘗的摸索。(5)最後一個原因是許多漢藏系語言沒有文字的記載,要想得到這些材料必須實際調查。而這種實際調查必須是受過嚴格語音學訓練的人才能辦得到的。有以上這些原因,難怪漢藏系的語言研究不能進步了。對於國內其他少數民族的語言研究跟漢藏語也有類似的情況。
自從抗日戰爭發生以後,有幾個大學和學術機關搬到西南後方的川、滇、黔幾省。一向從事語言研究工作的人們親自接觸了許多不同語言的少數民族,不由得鼓勵起濃厚的調查研究的興趣,他們拿科學的語言學方法做工具,在極艱苦的物質條件下也曾得到一些初步的成績(參看附錄四《語言學在雲南》),比起西洋傳教士所做的已經邁進了一步。現在各大學和各學術機關已經恢復它們的原有崗位了,各項研究工作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綱領的文化教育政策下逐漸地恢復發展起來了。那麼,咱們對於國內少數民族語言的研究有沒有繼續的必要呢?我覺得咱們不單要趕快恢復,而且要求相當的發展。簡單說起來,有以下兩個理由:
(1)從學術上看,少數民族語言裡存在著許多過去文化的「累積的基層」(例見上文),便於咱們應用古生物學的分析方法去認識社會發展的程序。尤其是那些沒有文字記載的口語保存了更多大眾語言的意識和形式。馬爾既然能應用高加索少數民族語言建立了唯物論的耶費梯語言學,咱們為什麼不能根據國內少數民族的語言建立中國的新語言學呢?專就古漢語的比較研究來說,國內少數民族的語言也有很大幫助。比方說,北京話的「風」字和四川一種倮倮方言的brum(風),乍看起來,毫不相干。可是咱們得知道「風」從「凡」得聲,古音應有閉口的-m尾,又古無輕唇音,它的聲母應該是p-,所以「風」字較古的讀音應擬作* pǐum。再說從「風」得聲的「嵐」,現在的廣州話還讀作lam。這個例子一方面可以證明「風」字是閉口韻,一方面又可以看出它的聲母有從複輔音* pl-變來的可能。這樣一來,就可以把「風」字的上古音擬作* plum,那麼它和brum豈不發生密切聯繫了麼?如果再拿孫穆《雞林類事》「風曰孛纜」記載作旁證,這個比較大概不會太牽強。又如北京話的「孔」字和泰語的klong「圓筒」,kloang「空,有洞」,表面上也各不相涉,但是如果你知道《宋景文筆記》有「孔曰窟籠」一條俗語,你就不嫌把它們聯繫得太唐突了。此外像「平」字泰語作plieng,「兼」字泰語作klem,「變」字泰語作plien,也都是比較研究的好例子。說到實用一方面,如果咱們想把沒有文字的族語系統地記錄下來,勢必得有一套劃一的拼音文字。現有的拉丁化新文字是否夠用,應該怎樣補充,也非得先把各種族語作一番科學的調查,然後才能解決。由此可見,現在對於國內少數民族語言的研究無論如何是不該躊躇不前的。
(2)撇開學術來談政治,少數民族語言研究也是同樣重要的。咱們要想團結國內少數民族,首先就得學習他們的語言。史達林說:「少數民族並不是不滿意於缺乏民族聯盟,而是不滿意於缺乏本族語言使用權。當他們一旦擁有本族語言使用權時,這種不滿就會自然消失下去了。」 (15) 毛澤東也說:「中國共產黨人應當積極地幫助各少數民族的廣大人民群眾,包括一切聯繫民眾的領袖在內,爭取他們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的解放與發展,並成立擁護民眾利益的少數民族自己的軍隊。他們的言語、文字、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應被尊重。」 (16) 這種政策並且明白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同綱領》裡頭(第五十三條)。咱們要想實現這種政策,首先就得訓練一批通曉少數民族語言的人才,然後才能幫助他們提高文化和政治的水平。因為只有把比較落後的民族和部族吸入更高文化的總軌道,才能解決少數民族問題,而溝通語言就是把落後民族「吸入更高文化的總軌道」的重要武器。再以反帝、反侵略的觀點來說,咱們尤其應該認識研究少數民族語言的重要。我國從前對於少數民族問題一向是忽略的,可是有侵略野心的帝國主義國家卻早就著眼到這一點了。單就語言來說,像西藏、緬甸、擺夷等語言的字典和文法,在幾十年前外國人早就編得好好的了,甚至於連沒有文字的山頭語和傈僳語,外國傳教士也各自替它們制定了一套羅馬字。有了語言的工具以後,帝國主義者就可以傳教、通商,就可以陰謀同化,就可以讓咱們的邊疆民族供他們驅使。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的英國軍隊里就有咱們勇猛善戰的山頭人在內。1943年春天,我在大理認識兩位片馬的茶山朋友。他們曾經在緬甸的密支那和瓦城受過八九年英國式的中小學校教育,精通緬語,略懂英文,而對於漢語卻只能說幾句似通非通的瀘水方言。他們知道愷撒、查理曼、拿破崙、利溫斯頓、維多利亞、喬治、丘吉爾,而不知道秦始皇、漢武帝、唐太宗、趙匡胤、朱元璋、孫中山、毛澤東。有一次,他們聽我講了一段春秋時代的故事,很詫異地問我道:「中華民國只有三十二年,你為什麼說到幾千年以前呢?」但是我帶他們到昆明以後,我漸漸懂得他們的族語,他們也能講五六成漢語了,他們漸漸對於中國認識清楚,也懂得當時全面抗戰的意義和使命了。這樣和我在一起住了兩個半月,不單我獲得了豐富的語言材料,他們回到家鄉去也做了很好的軍事嚮導。還有,在抗日戰爭開始以後,日本人就想抄襲希特勒的辦法,利用語言政策來分化我國滇、黔、桂三省里的擺夷、壯人、呂人、水家、羊黃、仲家 [7] 等說台語的少數民族。後來有人到雲南省路南縣的石林去旅行,曾經聽見一個本地人說,他是一千多年前從泰國搬過來的。這種毒素的傳播比敵人撒布霍亂疫苗還可怕萬分!咱們要想防止帝國主義的侵略野心,幫助少數民族加入更高文化的總軌道,先應從學習他們的語言著手。
最後,我希望全國的語言工作者結合起來,批判地接受我的三個建議,有步驟、有計劃地為建設中國新語言學而共同努力!
注釋
[1] 馬爾(Николай Яковлевич Mapp,1865—1934),俄羅斯—蘇聯著名語言學家,先後任彼得堡大學、列寧格勒大學教授,相繼為俄羅斯科學院、蘇聯科學院院士,在高加索語言研究方面頗有成就,他把閃語(Semitic)族、含語(Hamitic)族和高加索語(Caucasian)族(又叫雅弗語[Yaphtic])合稱為挪亞(Noetic)語系,因為《聖經》說,挪亞有三個兒子,即閃、含和雅弗。他提倡的「語言新學說」,認為語言是上層建築,有階級性,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蘇聯語言學界有較大影響。中國學者繆靈珠曾著《蘇聯新語言學》(天下圖書公司,1950),予以系統介紹。1950年,史達林在《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中,批判了語言是上層建築,語言有階級性的觀點。
[2] 米諾美尼人,1976年時有4300人,生活在美國威斯康星州保留地。其語言屬阿爾岡基亞語系。
[3] 塔戛勞格語,又作他加祿語。
[4] 培補羅族,又譯貝勃羅族、普韋布洛族,生活在美國西南部,1970年時有3萬人。操屬阿茲台克—塔諾安語系和佩努蒂亞語系的多種語言。
[5] 阿佩其族,主要分布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1970年時不到23000人。其語言屬納-德內語系阿塔帕斯卡語族。
[6] 起立迦華語,又作奇里卡華語,屬納-德內語系阿塔帕斯卡語族。
[7] 呂人,疑即慮人(拉丁字母作Lu,斯拉夫字母作Лю),主要生活在越南西北部萊州省,是當地的古老民族,1973年時有1300人,慮語屬漢藏語系壯侗語族。
水家,即水族。
羊黃,今作佯僙,貴州黔東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縣等地自稱「咱們的人」者所操的語言。佯僙屬壯侗語族侗水語支。1982年時有3萬多人。
仲家,布依族的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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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川二郎譯的《考古學概論》附錄セベテ言語學,昭和十年(1936),頁271-294。
(2) 《セベテ言語學》,頁282。
(3) Edward Sapir,Time Perspective in Aboriginal American Culture ,pp.51-54.
(4) 《セベテ言語學》,頁286-291。
(5) 解放社本《社會發展簡史》頁7引《政治經濟學講話》第二章。
(6) 《後漢書》宦官《呂強傳》:「上疏陳事曰:『……(曹)節等……放毒人物,疾妒忠良,有趙高之禍,未被裂之誅……』」,云云,只是文字上的誇飾,不能作車裂慘刑仍舊通行的證據。
(7) 董作賓《殷墟文字甲編》自序,頁10-11,《中國考古報告集》之二《小屯》第2本,1948。
(8) L.Bloomfield,Language ,p.446.
(9) 同上書,p.453。
(10) Harry Hoijer,Linguistic and Cultural Change,Language ,XXIV,No.4,pp.341,343,1948.
(11) Harry Hoijer,Linguistic and Cultural Change,Language ,XXIV,No.4,p.343,1948.
(12) 李方桂《龍州土語》,頁36,1940。
(13) L.Bloomfield,Language ,pp.545,455.
(14) 《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毛澤東選集》伍,九九[晉察冀新華書店1947年本]。
(15) 《馬克思主義與民族問題》,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本,頁80。
(16) 《論聯合政府》,解放社本,頁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