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譯註 · 續集卷三
支諾皋下
【題解】
本篇共二十九條。其中如第X3.1條李簡、第X3.4條鄭瓊羅、第X3.15條蜀郡豪家子、第X3.22條秦婦張氏、第X3.28條韋氏兄弟、第X3.29條阿措,篇幅較長,亦為傳奇之體,尤其是最後一條,故事十分精彩,正當本篇壓卷。
《酉陽雜俎》一書中,當以「諾皋」、「支諾皋」諸篇的文學價值最高,對後世小說創作產生了較大影響,尤其是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段成式、蒲松齡二人雖不同時而同鄉,為今山東淄博之前賢后俊,據相關研究,蒲松齡《聊齋志異》取資於諸篇《諾皋》者,共有二十條左右。
X3.1開元末,蔡州上蔡縣南李村百姓李簡[1],癇疾卒[2]。瘞後十餘日[3],有汝陽縣百姓張弘義[4],素不與李簡相識,所居相去十餘舍[5],亦因病死,經宿卻活,不復認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名亮。」遂徑往南李村,入亮家。亮驚問其故,言:「方病時,夢有二人著黃,齎帖見追。行數里,至一大城,署曰「王城」。引入一處,如人間六司院[6]。留居數日,所勘責事悉不能對。忽有一人自外來,稱:『錯追李簡,可即放還。』一吏曰:『李簡身壞,須令別托生。』時憶念父母親族,不欲別處受生,因請卻複本身。少頃,見領一人至,通曰:『追到雜職汝陽張弘義。』吏又曰:『弘義身幸未壞,速令李簡托其身,以盡餘年。』遂被兩吏扶持卻出城,但行甚速,漸無所知。忽若夢覺,見人環泣,及屋宇都不復認。」亮訪其親族名氏及平生細事,無不知也。先解竹作[7],因自入房,索刀具,破蔑成器。語音舉止,信李簡也,竟不返汝陽。時成式三從叔父攝蔡州司戶[8],親驗其事。昔扁鵲易魯公扈、趙齊嬰之心,及寤,互返其室,二室相諮[9]。以是稽之,非寓言矣[10]。
【注釋】
[1]蔡州上蔡縣:今屬河南。
[2]癇疾:癲癇。
[3]瘞(yì):埋葬。
[4]汝陽:今屬河南。
[5]舍:三十里為一舍。
[6]六司:唐代府州設置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六官,合稱「六司」,又稱「六曹」。
[7]竹作:竹器製作。
[8]司戶:州縣佐吏名。唐制,在府稱戶曹參軍,在州稱司戶參軍,在縣稱司戶,主管民戶等。
[9]「昔扁鵲易魯公扈、趙齊嬰之心」四句:據《列子·湯問篇》記載,魯公扈、趙齊嬰二人得病,共請扁鵲治療,扁鵲認為魯公扈天生「志強而氣弱」,趙齊嬰天生「志弱而氣強」,建議用對換心臟的方法來進行治療,於是給兩人喝下毒酒,使之昏迷三天,然後對換兩人的心臟,繼而輔以神藥,兩人甦醒之後病就完全好了。後來,魯公扈回到趙齊嬰家裡,家裡的人全都不認他;趙齊嬰回到魯公扈家裡,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兩家打起了官司,扁鵲講明了事情原委,事情得以平息。扁鵲,戰國時名醫,原名秦越人,渤海郡鄚(今河北任丘東北)人,家於盧國(今山東長清)。學醫於長桑君,歷游齊趙行醫。
[10]寓言:有所寄託之辭。這裡指虛構的故事。
【譯文】
開元末年,蔡州上蔡縣南李村百姓李簡,因癲癇病去世了。安葬之後十多天,汝陽縣有個百姓張弘義,和李簡素不相識,居住地相距三百多里,也因病而死,過了一晚卻又活了過來,再不認父母妻子,並且說:「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名李亮。」於是徑直來到上蔡縣南李村,進入李亮家。李亮很吃驚,問是何緣故,回答說:「病著的時候,夢見有兩個身穿黃衣的人,手持公文追捕我。走了幾里路,到了一座大城,城門上題著「王城」兩個字。他們把我帶到一處地方,類似人間的六司院。在那裡待了幾天,審理追責的事情全都無法對答。忽然有一個人從外面進來,說:『錯抓了李簡,馬上放回去。』一個吏員說:『李簡的肉身已經腐壞,要另外找個地方托生。』當時我想念父母親族,不願意在別的地方托生,於是請求復還本身。不一會兒,只見帶來一個人,通報說:『追捕到雜職汝陽張弘義。』吏員又說:『張弘義的肉身幸好還沒壞,速讓李簡借其肉身托生,享盡天年。』我於是被兩名吏員扶著走出城外,只是感覺走得非常快,其他的都不記得了。忽然好像一夢醒來,只見一群陌生人圍著我哭,看看房屋,也都沒有一點印象。」李亮詢問他親戚的姓名以及生平細節,他無所不知。以前李簡本來會編制竹器,於是他自己進屋,找來刀具,把竹子破成篾條,然後編成竹器。聽那口音,看那舉動,確實和早先的李簡一模一樣,最後他就留下了,沒有返回汝陽。當時我的三從叔父任蔡州司戶,親自驗證過這件事。想當年扁鵲讓魯公扈、趙齊嬰互換心臟,兩人甦醒之後,彼此回到對方家裡,結果兩家人打起了官司。由此看來,這事並不是編造的。
X3.2武宗六年[1],揚州海陵縣還俗僧義本且死[2],托其弟,言:「我死,必為我剃鬚發,衣僧衣三事[3]。」弟如其言。義本經宿卻活,言:「見二黃衣吏追至冥司,有如王者問曰:『此何州縣?』吏言:『揚州海陵縣僧。』王言:『奉天符沙汰僧尼[4],海陵無僧,因何作僧領來?』令回,還俗了領來。」僧遽索俗衣,衣之而卒。
【注釋】
[1]武宗六年:唐武宗會昌六年(846)。
[2]揚州海陵縣:今江蘇泰州。還俗:出家人犯罪歸家(自願脫離出家生活,則稱「歸俗」)。
[3]僧衣三事:即三衣,亦即袈裟。見3.46條注[2]。
[4]天符沙汰僧尼:此指唐武宗會昌滅佛事。武宗崇信道教,深惡佛教,會昌五年(845)下詔毀佛,佛教稱之為會昌法難。《資治通鑑》卷二四八:「(會昌五年秋七月)上惡僧尼耗蠹天下,欲去之,道士趙歸真等復勸之,乃先毀山野招提、蘭若,敕上都、東都兩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節度、觀察使治所及同、華、商、汝州各留一寺,分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並大秦穆護、祆僧皆勒歸俗。寺非應留者,立期令所在毀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財貨田產並沒官,寺材以葺公廨驛舍,銅像、鐘磬以鑄錢。……(八月壬午)詔陳釋教之弊,宣告中外。凡天下所毀寺四千六百餘區,歸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大秦穆護、祆僧二千餘人,毀招提、蘭若四萬餘區。收良田數千萬頃,奴婢十五萬人。所留僧皆隸主客,不隸祠部。」天符,天子詔書。
【譯文】
武宗會昌六年,揚州海陵縣有位因罪還俗的和尚義本,臨死的時候,囑託他弟弟說:「我死後,一定要為我剃去鬍鬚頭髮,穿上袈裟。」弟弟依照他的話做了。過了一晚,義本卻又活過來,說:「只見兩個黃衣吏員把我追捕到陰司,有位像冥王模樣的問:『這人來自哪處州縣?』吏員回答:『揚州海陵縣僧人。』冥王說:『奉天子詔令淘汰僧尼,海陵縣沒有僧人,為何把他當作僧人領了來?』讓他回去,還俗了再領來。」義本隨即要來俗衣,換下袈裟,然後去世了。
X3.3汴州百姓趙懷正,住光德坊[1]。太和三年,妻阿賀常以女工致利[2]。一日,有人攜石枕求售,賀一環獲焉[3]。趙夜枕之,覺枕中如風雨聲。因令妻子各枕一夕,無所覺,趙枕輒復如舊。或喧悸不得眠,其侄請碎視之。趙言:「脫碎之無所見[4],棄一百之利也。待我死後,爾必破之。」經月余,趙病死。妻令侄毀視之,中有金銀各一鋌[5],如模鑄者。所函鋌處,無絲隙,不知從何而入也。鋌各長三寸余,闊如巨臂[6]。遂貨之,辦其殮及償債,不餘一錢。阿賀今住洛陽會節坊,成式家雇其紉針,親見其說。
【注釋】
[1]光德坊:唐代長安城坊。
[2]女工:女子所從事的編織、刺繡等手工勞動。
[3]環:通「鐶」,銅錢。
[4]脫:假如。
[5]鋌:同「錠」,條塊狀金銀。
[6]臂:同「擘」,拇指。
【譯文】
汴州百姓趙懷正,家住長安城光德坊。大和三年,他妻子阿賀平時做些針線活掙錢。一天,有人拿著一方石枕叫賣,阿賀以很低的價錢買到手。趙懷正晚上枕著睡覺,覺得枕頭裡面好像有風雨之聲。於是讓老婆孩子各枕一晚,並無異常,趙懷正又枕著睡覺,枕中仍有風雨聲。有時喧鬧驚悸得讓人睡不著覺,他侄子要弄碎看看。趙懷正說:「倘若弄碎了又沒有什麼,就白損失了那些錢。等我死後,你再弄開看個究竟。」一個多月以後,趙懷正病死。他妻子讓侄兒砸碎石枕來看,裡面有金條銀條各一根,好像是模子鑄的。放置金銀條的地方,沒有一絲縫隙,不知是怎樣放進去的。金銀條各長三寸多,比大拇指還粗。於是用它去置辦喪事以及償還債務,最後剛好用完。阿賀現在住在洛陽會節坊,我家曾雇用她做針線活,聽她親口說過。
X3.4成式三從房叔父某者[1],貞元末,自信安至洛[2],暮達瓜洲[3],宿於舟中,夜久彈琴,覺舟外有嗟嘆聲,止息即無。如此數四,乃緩軫還寢[4]。夢一女子,年二十餘,形悴衣敗,前拜曰:「妾姓鄭名瓊羅,本居丹徒[5]。父母早亡,依於孀嫂。嫂不幸又歿,遂來揚子尋姨[6]。夜至逆旅,市吏子王惟舉乘醉將逼辱,妾知不免,因以領巾絞項自殺,市吏子乃潛埋妾於魚行西渠中。其夕,再見夢揚子令石義留,竟不為理。復見冤氣於江,石尚謂非煙之祥[7],圖而表奏。抱恨四十年,無人為雪。妾父母俱善琴,適聽郎君琴聲,奇音翕響[8],心感懷嘆,不覺來此。」尋至洛北河清縣溫谷[9],訪內弟樊元則[10]。元則自少有異術,居數日,忽曰:「兄安得此一女鬼相隨,請為遣之。」乃張燈焚香作法。頃之,燈後窣窣有聲,元則曰:「是請紙筆也。」即投紙筆於燈影中。少頃,旋紙疾落燈前,視之,書盈於幅。書雜言七字,辭甚淒恨。元則遽令錄之,言鬼書不久輒漫滅。及曉,紙上若煤污,無復字也。元則復令具酒脯紙錢,乘昏焚於道。有風旋灰,直上數丈,及聆悲泣聲。詩凡二百六十二字,率敘幽冤之意,語不甚曉,詞故不載。其中二十八字曰:「痛填心兮不能語,寸斷腸兮訴何處?春生萬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注釋】
[1]三從房叔父:即「三從叔父」,父親的同高祖弟。
[2]信安:今浙江衢州。
[3]瓜洲:在今江蘇揚州南,長江北岸。
[4]軫:弦軸,可轉動以調節弦的鬆緊。
[5]丹徒:今江蘇鎮江。
[6]揚子:即揚子縣,在今江蘇揚州南。
[7]非煙之祥:《史記·天官書》:「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鬱郁紛紛,蕭索輪囷,是謂卿雲。卿雲見,喜氣也。」
[8]翕:和諧。
[9]河清縣:在今河南孟州西南。
[10]內弟:妻子的弟弟。
【譯文】
我的三從叔父某,貞元末年從信安去洛陽,傍晚到達瓜洲,住在船上,夜深時分彈琴,聽到船外有嘆息聲,停下不彈,那嘆息聲也就隨之消失了。一連幾次都是如此,叔父就調松琴弦睡下了。夢見一位女子,二十多歲,形容憔悴,衣服破舊,上前施禮說:「妾姓鄭,名瓊羅,原本家住丹徒。父母早亡,依靠寡嫂度日。嫂子不幸又去世了,只好到揚子縣來尋訪姨媽。晚上到一家客館,市吏的兒子王惟舉喝醉了酒前來逼辱,我知道難免此禍,就用領巾絞脖子自殺了,王惟舉悄悄地把我埋在魚行西面的溝渠里。那天晚上,我託夢給揚子縣縣令石義留,他到底也沒為我申冤。我一團冤氣浮現江面,石縣令居然把這當作祥瑞之氣,畫成圖畫表奏朝廷。我抱恨四十年,沒有人能為我昭雪。我的父母都擅長撫琴,剛才我聽郎君的琴聲,奇妙和諧,心生感嘆,不由自主就來到這裡。」叔父隨後到了洛陽北面河清縣溫谷,過訪內弟樊元則。元則年輕時就懂法術,過了幾天,忽然對我叔父說:「兄長怎麼讓一個女鬼跟隨著?我替你把她趕走吧。」就點燈焚香作法。一會兒,聽得燈後面有窣窣的聲響,元則說:「這是在索要紙筆。」就把紙和筆投進燈影里。很快,那張紙打著旋落在燈前,一看,字寫得滿滿的。寫的是一首雜言七字詩,言辭悽惋,遺恨不盡。元則讓人趕快抄下來,說鬼寫的字一會兒就會消失不見。到天亮,那紙上仿佛被煤弄髒了,不見有字。元則又讓人備好酒肉紙錢,黃昏時分在路邊燒了。一陣風吹來,把紙灰旋起幾丈高,這時只聽得悲傷哭泣的聲音。那首詩一共有二百六十二字,大略敘述含冤抱屈之意,語意不甚明了,所以這裡不抄錄全詩。其中有二十八字說:「痛填心兮不能語,寸斷腸兮訴何處?春生萬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X3.5廬州舒城縣蚓[1] 成式三從房伯父,大和三年,任廬州某官。庭前忽有蚓出,大如食指,長三尺,白項,下有兩足,足正如雀腳,步於垣下,經數日方死。
【注釋】
[1]廬州舒城縣:今屬安徽。
【譯文】
廬州舒城縣的蚯蚓 我的三從伯父,大和三年,在廬州擔任某職。庭院前忽然爬出一條蚯蚓,有食指粗,三尺長,白色的環節,下面有兩隻腳,就像鳥雀的腳,在牆垣下行走,過了幾天才死。
X3.6荊州百姓孔謙蚓[1] 成式侄女乳母阿史,本荊州人,嘗言:「小兒時,見鄰居百姓孔謙籬下有蚓,口露雙齒,肚下足如蚿[2],長尺五,行疾於常蚓。謙惡,遽殺之。其年謙喪母及兄,謙亦不得活。」
【注釋】
[1]荊州:今屬湖北。
[2]蚿:馬陸,一種節肢動物,有很多對腳,也叫「千足蟲」。
【譯文】
荊州百姓孔謙家的蚯蚓 我侄女的乳母阿史,本為荊州人,曾說:「小時候,看見鄰居百姓孔謙家的籬牆下有條蚯蚓,嘴裡露出一對牙齒,肚腹下的腳就像千足蟲一樣,長一尺五寸,比普通蚯蚓爬得快。孔謙很厭惡,就弄死了它。那年,孔謙的母親和兄長都去世了,最後孔謙也死了。」
X3.7越州有盧冉者[1],時舉秀才[2],家貧未及入京,因之顧頭堰,堰在山陰縣顧頭村,與表兄韓確同居,自幼嗜鱠,在堰嘗憑吏求魚。韓方寢,夢身為魚,在潭有相忘之樂[3]。見二漁人,乘艇張網,不覺入網中,被擲桶中,覆之以葦。復睹所憑吏就潭商價,吏即揭鰓貫綆,楚痛殆不可忍。及至舍,歷認妻子婢僕。有頃,置砧斫之[4],苦若脫膚。首落方覺,神痴良久。盧驚問之,具述所夢。遽呼吏,訪所市魚處,洎漁子形狀,與夢不差。韓後入釋,住祗園寺[5]。時開成二年,成式書吏沈郅家在越州,與堰相近,目睹其事。
【注釋】
[1]越州:治所在今浙江紹興,即下文的「山陰縣」。
[2]秀才:唐代科舉考試科目之一。
[3]相忘之樂:遊樂自在。《莊子·大宗師》:「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4]斫:這裡指颳去魚鱗。
[5]祗園寺:即山陰大能仁寺。宋施宿《會稽志》卷七:「大能仁禪寺,在府南二里一百四步,本晉許詢舍宅,號祗園寺,後廢。」
【譯文】
越州有個盧冉,當時被推舉參加秀才科考試,家裡貧窮,沒趕上進京,於是去了顧頭堰,這個堰在山陰縣顧頭村,去和表兄韓確同住。韓確從小喜歡吃魚,曾讓小吏去顧頭堰買魚。一天,韓確睡覺,夢見自己變成了一條魚,在水潭裡快樂地游來游去。忽然看見兩個漁夫,乘船撒網,不知不覺自己就進了網裡,被扔進了桶里,上面用蘆葦蓋著。又看見曾經為自己買魚的小吏來到水潭邊,講好價錢後,小吏就揭起魚鰓穿上繩子,韓確疼痛難忍。到了家,挨個認出了老婆、孩子、婢女奴僕。一會兒,韓確被按在砧板上颳去魚鱗,那種痛楚就像人被剝去皮膚一樣。魚頭被剁下時,韓確才從夢中醒來,半天回不過神。盧冉很吃驚,問是怎麼了,韓確把夢中的情形詳細地告訴了他。於是立刻叫來買魚的小吏,一同去查訪買魚的地方,以及漁夫的長相,和夢境一點不差。韓確後來出家當了和尚,住在祗園寺。這是開成二年的事,我的書吏沈郅家在越州,鄰近顧頭堰,親見此事。
X3.8曹州南華縣端相寺[1],時尉李蘊至寺巡檢[2],偶見尼房中,地方丈余,獨高,疑其藏物。掘之數尺,得一瓦瓶,覆以木槃[3]。視之,有顱骨、大方隅顴下屬骨兩片,長八寸,開罅徹上,容釵股,若合筒瓦,下齊如截,瑩如白牙。蘊意尼所產,因毀之。
【注釋】
[1]曹州:今山東菏澤。南華縣:在今山東菏澤西北。
[2]尉:縣尉。
[3]槃:同「盤」。
【譯文】
曹州南華縣端相寺,有一次縣尉李蘊到寺里例行檢查,偶然發現尼姑的房間地上有一丈見方的一處冒得高些,懷疑那下面藏了東西。就命人在該處往下挖了幾尺深,挖出一個瓦缸,用木盤蓋著。揭開蓋子看,裡面有顱骨、大方隅顴下屬骨兩塊,八寸長,有條裂縫貫穿,容得下一根簪子,如同合在一起的筒瓦,下面整整齊齊如同斬截,光滑瑩白好像白牙。李蘊懷疑這是尼姑的私生子的遺骨,就把它毀掉了。
X3.9中書舍人崔嘏弟崔暇[1],娶李續女[2]。李為曹州刺史,令兵馬使國邵南勾當障車[3]。後邵南因睡,忽夢崔、女在一廳中,女立於床西,崔暇在床東。女執紅箋,題詩一首,笑授暇,暇因朗吟之。詩言:「莫以貞留妾,從他理管弦。容華難久駐,知得幾多年?」夢後才一歲,崔暇妻卒。
【注釋】
[1]崔嘏:元和十五年(820)登進士第。大中元年(847)為中書舍人。
[2]李續:族望趙郡(今河北邯鄲)。早年曾為柳公綽幕僚,大中年間官至同州刺史,後轉曹州刺史。
[3]兵馬使:藩鎮軍職,掌兵權。勾當:辦理。障車:唐人的一種婚嫁習俗,新婦到時,眾人擁門塞巷,以至婚車不得通行,稱為「障車」,因而就有障車文,內容多為祝頌之意。
【譯文】
中書舍人崔嘏的弟弟崔暇,娶李續之女為妻。當時李續任曹州刺史,命兵馬使國邵南負責障車的相關事項。後來國邵南睡覺時夢見崔暇和李續之女同在一廳之內,女子立在床西,崔暇立在床東。女子手拿一張紅箋,題了一首詩,笑著遞給崔暇,崔暇就朗聲吟誦起來。詩曰:「莫以貞留妾,從他理管弦。容華難久駐,知得幾多年?」國邵南此夢後才一年時間,崔暇的妻子就去世了。
X3.10李正己[1],本名懷玉,侯希逸之內弟也[2]。侯鎮淄青[3],署懷玉為兵馬使。尋構飛語[4],侯怒,囚之,將置於法。懷玉抱冤無訴,於獄中累石象佛,默期冥報。時近臘日[5],心慕同儕,嘆吒而睡,覺有人在頭上語曰:「李懷玉,汝富貴時至。」即驚覺,顧不見人,天尚黑,意甚怪之。復睡,又聽人謂曰:「汝看牆上有青烏子噪,即是富貴時至。」及覺,復不見人。有頃,天曙,忽有青烏數十如雀,飛集牆上。俄聞三軍叫呼,逐出希逸,壞鎖取懷玉,扶知留後[6]。成式見台州喬庶說[7],喬之先官於東平[8],目擊其事。
【注釋】
[1]李正己(733—781):本名懷玉,高麗人,生於營州(今遼寧朝陽)。初為營州副將,後至折衝將軍,永泰元年(765)授平盧、淄青節度觀察使,賜名正己。加檢校尚書右僕射,封饒陽郡王。
[2]侯希逸(720—781):營州人。天寶末年為平盧裨將,乾元元年(758)授平盧節度使,寶應元年(762)加授平盧、淄青節度使。永泰元年(765)召還京師,拜檢校右僕射。
[3]鎮淄青:即平盧、淄青節度使。管淄、青、登、萊諸州,在今山東東部。
[4]構:構陷。飛語:蜚語。
[5]臘日:臘八。南朝宗懍《荊楚歲時記》:「十二月八日為臘日。諺語:『臘鼓鳴,春草生。』村人並擊細腰鼓,戴胡頭,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
[6]知:主持,掌管。留後:官名。唐代宗廣德元年(763),以梁崇義為山南東道節度使留後,留後之名始於此。中晚唐時期,藩鎮力量強大,遍及內地,諸節度使或父死子繼,或以親信為留後,或有軍士叛將自立,也稱留後,自擇將吏,邀命朝廷,皇帝不能控制。
[7]台州:今浙江臨海。
[8]東平:即東平郡,治所在須昌(今山東東平西北)。
【譯文】
李正己,本名懷玉,是侯希逸的妻弟。侯鎮守淄青,任命懷玉為兵馬使。不久為蜚語構陷,侯大怒,把他囚禁起來,準備繩之以法。懷玉含冤無處訴說,就在監獄裡用石頭堆成佛像,默默期待冥冥之中會有善報。當時已近臘八,心裡羨慕同僚,輾轉嘆息,迷迷糊糊睡著了,夢中只覺有人在他頭上說:「李懷玉,你的富貴就要到了。」李懷玉一下醒過來,四顧不見有人,天色還沒亮,心裡很詫異。一會兒又睡著了,又聽得有人對他說:「你看那牆上有烏鴉亂叫,就是富貴之時到了。」醒來,還是沒看見人。一會兒天亮了,忽然有幾十隻黑烏鴉飛集在牆上。不久只聽得三軍大噪,驅逐侯希逸,弄壞鎖鏈放出李懷玉,擁立他做了留後。這是我聽台州喬庶說的,喬的先人在東平做官,親歷其事。
X3.11河南少尹韋絢[1],少時常於夔州江岸見一異蟲。初疑棘針一枝,從者驚曰:「此蟲有靈,不可犯之,或致風雷。」韋試令踏地驚之,蟲伏地如滅,細視地上,若石脈焉。良久,漸起如舊。每刺上有一爪,忽入草,疾走如箭,竟不知是何物。
【注釋】
[1]河南: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洛州為河南府,治所在洛陽。少尹:職官名。府州副職。韋絢(801—866?):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宰相韋執誼之子,詩人元稹的女婿,劉禹錫的門人。長慶元年(821)自襄陽赴夔州,投謁夔州刺史劉禹錫問學,大和五年(831)任劍南西川節度使李德裕幕府巡官。開成末年,自左補闕為起居舍人。累官吏部員外郎、江陵少尹、義武軍節度使。著有《劉賓客嘉話錄》、《戎幕閒談》二書,前書記載其早年在夔州時所聞劉禹錫之談話,後書記載其在西川幕府時李德裕所談古今異事。
【譯文】
河南少尹韋絢,年輕時曾在夔州長江岸邊看見一隻奇異的蟲。先以為是一枝荊棘,侍從吃驚地說:「這種蟲子通靈,不能傷它,否則會風雨大作。」韋絢讓侍從試著踏地驚動它,蟲俯伏在地仿佛消失了一樣,仔細看地上,如同石頭的紋路。過了很久,蟲子漸漸起身,又恢復先前的樣子。每根刺上都有一個爪子,忽然跑進草叢裡,快得像射箭一樣,最終也不知是什麼蟲子。
X3.12永寧王相涯三怪[1]。淅米匠人蘇潤[2],本是王家炊人,至荊州方知,因問王家咎徵[3],言宅南有一井,每夜常沸涌有聲,晝窺之,或見銅廝羅[4],或見銀熨斗者,水腐不可飲。又王相內齋有禪床[5],柘材絲繩[6],工極精巧,無故解散,各聚一處,王甚惡之,命焚於灶下。又長子孟博晨興,見堂地上有凝血數滴,蹤至大門方絕,孟博遽令鏟去,王相初不知也。未數月及難[7]。
【注釋】
[1]永寧:長安城永寧里。王相涯:即為王涯(?—835),太原人。貞元二十年(804)召充翰林學士,歷官右拾遺、工部侍郎、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後出為劍南西川節度使。大和三年(829)為太常卿,七年以吏部尚書同平章事,封代國公,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被殺。
[2]淅米:淘米。
[3]咎徵:天災的徵驗。
[4]銅廝羅:銅製的盥洗器。
[5]禪床:坐禪之床。
[6]柘(zhè):柘樹,一種落葉喬木或灌木,木質堅硬而細密。
[7]難:指甘露之變。《舊唐書·王涯傳》:「(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訓事敗,文宗入內,涯與同列歸中書會食,未下箸,吏報有兵自閣門出,逢人即殺。涯等蒼惶步出,至永昌里茶肆,為禁兵所擒,並其家屬奴婢,皆繫於獄。仇士良鞫涯反狀,涯實不知其故,械縛既急,搒笞不勝其酷,乃令手書反狀,自誣與訓同謀……乃腰斬於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
【譯文】
永寧王涯相國遇難之前有三件怪事。有個淘米的匠人名叫蘇潤,本是王涯家裡的廚工,到了荊州大家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於是問他王家出事之前有無徵兆,他說王宅南邊有一口井,每到夜間井水經常沸騰有聲,白天往井裡看,有時看見銅廝羅,有時看見銀熨斗,水有惡臭味,不能飲用。另外,王相國內室有禪床,是用柘材和絲繩製成的,做工極為精巧,無緣無故就散架成了幾堆,王相國心裡很是厭惡,命人拿到灶間去燒了。還有,他的長子孟博早上起來,看見堂內地上有幾滴凝結的血跡,一直滴到大門口才完,孟博急忙命人鏟掉,王相根本不知道這事。沒過幾個月,王家就遭難了。
X3.13許州有一老僧[1],自四十已後,每寐熟,即喉聲如鼓簧[2],若成韻節。許州伶人伺其寢,即譜其聲,按之絲竹,皆合古奏。僧覺,亦不自知。二十餘年如此。
【注釋】
[1]許州:今河南許昌。
[2]鼓簧:吹笙。
【譯文】
許州有個老和尚,從四十歲以後,每次睡熟喉嚨里都會發出像吹笙的聲音,有如樂曲。許州的樂工趁他睡覺時,把這聲音記成樂譜,在琴上彈奏出來,很合乎古樂的節奏。老和尚醒後,也不知道這事。二十多年來一直如此。
X3.14荊有魏溪[1],好食白魚[2],日命仆市之。或不獲,輒笞責。一日,仆不得魚,訪之於獵者可漁之處,獵者紿之曰:「某向打魚,網得一麛[3],因漁而獲,不亦異乎?」仆依其所售,具白於溪。溪喜曰:「審如是,或有靈矣。」因置諸榻,日夕薦香火,歷數年不壞,頗有吉凶之驗。溪友人惡溪所為,伺其出,烹而食之,亦無其靈。
【注釋】
[1]荊:荊州。
[2]白魚:白鰱。
[3]麛(mí):幼鹿。
【譯文】
荊州人魏溪喜歡吃白魚,天天叫僕人去買。買不到就要打罵。一天,僕人沒買到魚,就向一位漁夫打聽什麼地方可以捕到魚,漁夫欺騙他說:「我前些天打魚,網到一頭幼鹿,打魚竟然得到一頭野獸,這事豈不神異?」僕人信了這話就買下了,回家講給魏溪聽。魏溪高興地說:「果真如此,這鹿可能有靈。」於是把幼鹿擺放在木榻上,日夜焚香上供,過了幾年也沒腐壞,還真有點吉凶靈驗。魏溪的朋友厭惡他幹的這事,趁他外出時,把幼鹿煮熟吃了,也沒見什麼異常。
X3.15成都坊正張和[1] 蜀郡有豪家子,富擬卓、鄭[2],蜀之名姝,無不畢致。每按圖求麗,媒盈其門,常恨無可意者。或言:「坊正張和,大俠也,幽房閨稚,無不知之,盍以誠投乎?」豪家子乃具籝金篋錦[3],夜詣其居,具告所欲,張欣然許之。異日,謁豪家子,偕出西郭一舍,入廢蘭若,有大像巋然[4]。與豪家子升像之座,坊正引手捫佛乳揭之,乳壞成穴,如碗,即挺身入穴,因拽豪家子臂,不覺同在穴中。道行十數步,忽睹高門崇墉[5],狀如州縣。坊正叩門五六,有丸髻婉童啟迎,拜曰:「主人望翁來久矣。」有頃,主人出,紫衣貝帶,侍者十餘,見坊正甚謹。坊正指豪家子曰:「此少君子也[6],汝可善待之。予有切事須返,不坐而去。」言已,失坊正所在。豪家子心異之,不敢問。主人延於堂中,珠璣緹繡[7],羅列滿目。又有瓊杯,陸海備陳。飲徹[8],命引進妓數四,支鬟撩鬢,縹若神仙。其舞杯閃球之令[9],悉新而多思。有金器容數升,雲擎鯨口,鈿以珠粒[10]。豪家子不識,問之,主人笑曰:「此涎皿也[11],本擬伯雅[12]。」豪家子竟不解。至三更,主人忽顧妓曰:「無廢歡笑,予暫有所適。」揖客而退,騎從如州牧[13],列燭而出。豪家子因私於牆隅[14],妓中年差暮者,遽就謂曰:「嗟乎,君何以至是?我輩早為所掠,醉其幻術,歸路永絕。君若要歸,第取我教。」授以七尺白練,戒曰:「可執此,候主人歸,詐祈事設拜,主人必答拜,因以練蒙其頭。」將曙,主人還,豪家子如其教。主人投地乞命曰:「死嫗負心,終敗吾事,今不復居此。」乃馳去。所教妓即共豪家子居。二年,忽思歸,妓亦不留,大設酒樂餞之。飲既闌,妓自持鍤[15],開東牆一穴,亦如佛乳,推豪家子於牆外,乃長安東牆堵下。遂乞食方達蜀。其家失已多年,意其異物,道其初始信。貞元初事。
【注釋】
[1]坊正:吏職名。一坊之長。
[2]卓、鄭:卓王孫和程鄭,皆漢武帝時蜀郡臨邛富室。
[3]籝(yíng):盛物的竹筐、竹籠之類。篋(qiè):箱子。
[4]巋(kuī)然:高大獨立。
[5]崇墉:高牆。
[6]少君子:對年輕男子的美稱。
[7]緹(tí)繡:華貴的絲繡。緹,橘紅色的絲織物。
[8]徹:結束。
[9]舞杯:即杯柈舞,晉代舞名。有柈舞,晉太康中加杯,以手接杯盤反覆而舞,故名。閃球:具體不詳。舞杯、閃球,這裡均為酒令名。
[10]鈿:鑲嵌。
[11]涎(xián)皿:接涎水的容器。許逸民《酉陽雜俎校箋》:「此所謂『涎皿』者,蓋謂豪家子至此,定有慕欲而垂涎之事,當用此器承接其口水,故下雲此器『本擬伯雅』(可受七升),語含譏諷也。」
[12]伯雅:古酒器名。其大可容七升。
[13]州牧:州郡長官。唐代稱刺史。
[14]私:這裡指小便。
[15]鍤(chā):鐵鍬一類掘土的工具。
【譯文】
成都坊正張和 蜀郡有個富家子,家裡富有可比卓王孫和程鄭,蜀中有名氣的美女,無一不被他搜羅到手。他經常照著圖畫尋求美女,媒人踏破了他家門檻,也沒有一個他中意的。有人告訴他說:「坊正張和,是位大俠,哪家有待嫁深閨的佳麗,他都一清二楚,你何不誠心地去請他幫幫忙?」富家子就備好成筐的金銀錦緞,晚間到了張和家裡,向他述說了自己的心思,張和爽快地答應了。過了幾天,張和來找富家子,同出西城三十里外,進入一處廢棄的寺院,裡面有座大佛像高高聳立。張和與富家子登上佛像底座,張和伸手摸著佛像乳房的位置用力一揭,弄出一個碗大的洞口,張和挺身鑽了進去,又扯著富家子的手臂,富家子不知不覺就同在洞中了。在通道中行走了十多步,忽然看見一處高牆大門,就像州縣城牆一樣。張和敲了五六下門,有個圓髻的清秀小童開門出迎,行禮說:「主人早就盼望您老人家來了。」一會兒,主人出來,身著紫衣,系貝殼裝飾的華貴腰帶,隨從有十多人,主人見到張和,很是恭謹。張和指著富家子說:「這位少公子,你要好好款待他。我有急事須馬上回去,沒時間坐了。」話音剛落,張和就不見了。富家子心懷詫異,又不敢問。主人請他進入堂中,但見珠玉錦繡,琳琅滿目。又有玉杯斟滿美酒,山珍海味應有盡有。酒畢,主人命人帶進幾位歌妓,鬟髻雲鬢,撩雲撥雨,恍然如同神仙。她們所行的舞杯、閃球酒令,都很新奇,頗有奇思妙想。有一件幾升大的金器,雲朵的裝飾托著一個鯨魚樣的大口,鑲嵌著各種珠寶。富家子不認識,就問,主人笑著說:「這是涎器,本來準備用伯雅的。」富家子竟然聽不出話裡有話。到三更時分,主人忽然回頭對眾妓說:「你們繼續陪著公子歡宴,我暫時出去一趟。」說完作個揖就走了,看他的隨從有如州牧的架勢,都持著蠟燭列隊而出。富家子躲到牆角小便,有位年齡大些的歌妓走過來說:「哎呀,您怎麼到了這裡?我們這些人很早就被他搶掠來了,被他的幻術所迷惑,一輩子回不了家。您如果想回家,只管聽我指點。」就拿給他一條七尺長的白練,叮囑說:「您拿著這條白練,等主人回來,您就假裝有事相求向他跪拜,他必然要回拜,您就趁機用這白練蒙住他的頭。」天快亮時,主人回來了,富家子就依那歌妓所教行事。主人倒在地上叫喊饒命,說:「那該死的婆娘負心,到底壞了我的事,再也不能住這裡了。」說完騎馬飛馳而去。此後,那位歌妓就和富家子同居。兩年後,富家子忽然想要回家,那歌妓也不挽留,大擺酒宴為他餞行。酒宴散了,歌妓親自拿把鐵鍬在東牆上挖開一個洞,就如先前佛乳處的洞一樣,把富家子從洞口推出牆外,一看,竟然在長安東城牆的牆根下。富家子沿途乞討,回到蜀中。家裡人因為他失蹤多年,都以為是個怪物,他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大家這才相信。這是貞元初年的事。
X3.16興元城固縣有韋氏女[1],兩歲能語,自然識字,好讀佛經。至五歲,一縣所有經悉讀遍。至八歲,忽清晨薰衣靚妝,默存牖下[2]。父母訝移時不出,視之,已蛻衣而失,竟不知何之。荊州處士許卑得於韋氏鄰人張弘郢。
【注釋】
[1]興元:唐興元府,治所在今陝西漢中。城固縣:今屬陝西。
[2]默存:默坐不動而神遊他方。
【譯文】
興元府城固縣有個韋家女孩,兩歲能說話,沒人教自己就會認字,喜歡讀佛經。到五歲,全縣所有的佛經都讀完了。八歲時,忽然一天清晨用香薰衣梳洗妝扮,然後默默坐在窗下,一動不動。父母奇怪她為何很長時間不出來,進去一看,只剩下衣服在那裡,人已不知到何方去了。荊州處士許卑聽韋氏鄰居張弘郢說過這事。
X3.17忠州墊江縣縣吏冉端[1],開成初父死,有嚴師者善山岡[2],為卜地,云:「合有生氣群聚之物。」掘深丈余,遇蟻城,方數丈,外重雉堞皆具[3],子城譙櫓[4],工若雕刻。城內分徑街,小垤相次[5],每垤有蟻數千,憧憧不絕[6],徑甚淨滑。樓中有二蟻,一紫色,長寸余,足作金色;一有羽,細腰稍小,白翅,翅有經脈,疑是雌者。眾蟻約有數斛。城隅小壞,上以堅土為蓋,故中樓不損。既掘露,蟻大擾,若求救狀。縣吏遽白縣令李玄之,既睹,勸吏改卜。嚴師伐其卜驗[7],為其地吉。縣吏請遷蟻於岩側,狀其所為,仍布石,覆之以板。經旬,嚴師忽得病若狂,或自批觸,穢詈叫呼[8],數日不已。玄之素厚嚴師,因為祝禱,療以雄黃丸方愈。
【注釋】
[1]忠州:治所在今重慶忠縣。墊江縣:今屬重慶。
[2]善山岡:長於看風水。
[3]雉堞:城上的矮牆。
[4]子城:附屬於大城的小城,如內城及附郭的月城。譙櫓:城門上用於望敵守御的望樓。
[5]垤(dié):螞蟻做窩時堆在穴口的小土堆。這裡代指蟻穴。
[6]憧憧:來來往往,絡繹不絕。
[7]伐:矜耀。
[8]詈(lì):罵。
【譯文】
忠州墊江縣縣吏冉端,開成初年時他父親去世,有個名叫嚴師的擅長看風水,幫忙挑選了一塊墓地,說:「這裡應有生物群居。」掘地一丈多深,挖出一座蟻城,幾丈見方,外城矮牆俱全,內城和望樓,精細得如同雕刻一般。城裡街道縱橫,蟻穴整齊排列,每處蟻穴有幾千隻螞蟻,來來往往絡繹不絕,道路非常乾淨和光滑。樓里有兩隻螞蟻,其中一隻是紫色的,一寸多長,腳是金色的;另一隻有羽毛,體形略小,細腰,白色的翅膀,翅膀上有脈絡,可能是只雌的。螞蟻總共約有幾斛之多。一處城角略有損壞,因為上面有硬土做蓋子,所以中樓完好。這座蟻城被掘開以後,蟻群紛紛擾攘,好像是求救的樣子。冉端急忙稟報縣令李玄之,李玄之來看了,勸冉端另找一塊墓地。那嚴師自以為是,堅持這塊地選得好。冉端要求把蟻城遷到岩邊,而且按照原來的樣子,安放石塊,最後上面再用板子蓋上。過了十天,嚴師忽然得病,像是瘋了,一會自己打耳光,一會兒亂罵粗話,一連幾天都是這樣。李玄之一向和嚴師交好,就為他祝禱,給他服下雄黃丸,病才好。
X3.18朱道士者,太和八年常游廬山,憩於澗石,忽見蟠蛇如堆繒錦,俄變為巨龜。訪之山叟,雲是玄武[1]。
【注釋】
[1]玄武:道教里所說的北方之神,其形似龜,也稱龜蛇合體。
【譯文】
有個朱道士,大和八年曾遊覽廬山,在澗石上休息,忽然看見盤伏的蛇有如一堆錦緞,一會兒又變成一隻巨龜。朱道士問山裡的老人,回答說這是玄武。
X3.19朱道士又曾游青城山丈人觀[1],至龍橋,見岩下有枯骨,背石平坐,接手膝上[2],狀如鉤鎖,附苔絡蔓,色白如雪。雲祖父已嘗見,不知年代。其或鍊形濯魄之士乎[3]?
【注釋】
[1]青城山:道教第五洞天,在今四川都江堰。
[2]接手:道教存修念咒時的動作,指兩手相接,手指勾在一起。
[3]鍊形:即太陰鍊形。見2.23條注[5]。濯魄:道教術語。滌淨魂魄。南朝陶弘景《真誥》卷七:「玉斧清淨藻潔,久齋濯魄,心近於仙,故假象以通夢也。」
【譯文】
朱道士又曾經遊覽青城山丈人觀,到一處名為龍橋的地方,看見山岩下有具枯骨,背對石頭平坐,兩手相接,放在膝上,手指勾連在一起如同鎖鏈一樣,骨骼顏色雪白,上面長著苔蘚掛著藤蔓。朱道士說他的祖父已曾見過,不知過了多少年代。這大概就是鍊形濯魄的道士吧?
X3.20武宗之元年,戎州水漲[1],浮木塞江。刺史趙士宗召水軍接木,約獲百餘段。公署卑小地窄,不復用,因並修開元寺。後月余日,有夷人,逢一人如猴,著故青衣,亦不辨何制,云:「關將軍差來采木[2],今被此州接去,不知為計,要須明年卻來取。」夷人說於州人。至二年七月,天欲曙,忽暴水至。州城臨江枕山,每大水,猶去州五十餘丈。其時水高百丈,水頭漂二千餘人,州基地有陷深十丈處,大石如三間屋者堆積於州基。水黑而腥,至晚方落,知州官虞藏玘及官吏,才及船投岸。旬月後[3],舊州地方干,除大石外,更無一物。惟開元寺玄宗真容閣,去本處十餘步,卓立沙上,其他鐵石像,無一存者。
【注釋】
[1]戎州:今四川宜賓。
[2]關將軍:即為三國時蜀漢大將關羽(?—220)。死後被道教崇奉為關聖帝君、伏魔真君。
[3]旬月:滿一個月。
【譯文】
武宗會昌元年,戎州江水暴漲,漂浮的木頭填滿了江道。刺史趙士宗招來水軍打撈浮木,共撈大約一百多根。戎州官署低矮,地方狹窄,用不了這麼多,於是剩下的木頭就用來修建開元寺。此後一個多月,有夷人碰見一個像猴子樣的人,身著舊青衣,從衣飾看不出是何身份,說:「關將軍派我來采木,如今全被這州收走,沒辦法,明年還得來取。」夷人把這話轉告給州里人。到第二年七月,一天,天快亮時,忽然發大水。州城臨江靠山,每次發大水,距州城都還有五十多丈。此番大水,高達百丈,水面漂浮著兩千多人,州城城基有的地方深陷十丈,有的地方堆積著三間屋那麼大的石頭。江水發黑而腥臭,到晚上水頭才落下,州署官員虞藏玘和其他官員才能夠乘船靠岸。一個月後,州城原址水幹了,除了遍地大石頭外,一無所有。只有開元寺玄宗真容閣,被衝到距原處十多步的地方,矗立在沙灘上,其他的鐵像、石像,全都被沖走了。
X3.21成都乞兒嚴七師,幽陋凡賤,塗垢臭穢不可近,言語無度,往往應於未兆,居西市悲田坊[1]。常有帖衙俳兒干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翱等五人為火[2],七師遇於塗,各與十五文,勤勤若相別為贈之意。後數日,監軍院宴[3],滿川等為戲以求衣糧。少師李相怒[4],各杖十五,遞出界。凡四五年間,人爭施與。每得錢帛,悉用修觀。語人曰:「寺何足修。」方知折寺之兆也[5]。今失所在。
【注釋】
[1]悲田坊:周濟貧窮之所,各州府皆有設置。
[2]帖衙俳兒:經常出入官府的俳優藝人。火:同伴,後作「夥」。
[3]監軍:即監軍使。職官名。唐代中後期,朝廷為加強對各大方鎮的控制,派遣皇帝身邊的親信宦官至鎮,負責監視刑賞、奏察違謬之事。
[4]少師:職官名。李相:即為李固言,趙郡(今河北趙州)人。開成年間以平章事出為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後為右僕射,改檢校司空兼太子少師。
[5]折寺之兆:指唐武宗會昌滅佛事。見X3.2條注[4]。
【譯文】
成都乞丐嚴七師,其貌不揚,凡俗卑下,身上沾滿污垢,臭不可聞,說話沒條理,但常常能預知未來,居住在西市悲田坊。曾有經常出入官府的俳優干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翱等五人結伴同行,七師在路上遇見他們,給了他們每人十五文錢,滿是依依惜別的樣子。過後幾天,監軍在院裡宴客,滿川等人演戲討要工錢。少師李固言大怒,把他們每人杖責十五下,押解出界。前後四五年間,人們爭著給嚴七師施捨錢物。每次得了施捨,他都用來修道觀。他對人說:「寺院沒什麼可修的。」後來才知道這是朝廷將要拆毀寺院的預言。現在不知道嚴七師在何方。
X3.22荊州百姓郝惟諒,性粗率,勇於私鬥。武宗會昌二年寒食日,與其徒游於郊外,蹴鞠角力[1],因醉於墦間[2]。迨宵分,方始寤,將歸。歷道左里余,值一人家,室絕卑陋,雖張燈而頗昏暗。遂詣乞漿,睹一婦人,姿容慘悴,服裝羸弊,方向燈紉縫。延郝,以漿授郝,良久謂郝曰:「知君有膽氣,故敢陳情。妾本秦人,姓張氏,嫁於府衙健兒李自歡[3],自歡自太和中戍邊不返。妾遘疾而歿,別無親戚,為鄰里殯於此處,已逾一紀,遷葬無因。凡死者肌骨未復於土,魂神不為陰司所籍,離散恍惚,如夢如醉。君或留念幽魂,亦是陰德,使妾遺骸得歸泉壤,精爽有托,斯願畢矣。」郝謂曰:「某生業素薄,力且不辦,如何?」婦人云:「某雖為鬼,不廢女工。自安此,常造雨衣,與胡氏家傭作,凡數歲矣,所聚十三萬,備掩藏固有餘也。」郝許諾而歸。遲明,訪之胡氏,物色皆符,乃具以告,即與偕往殯所,毀瘞視之,散錢培櫬[4],緡之數如言[5]。胡氏與郝哀而異之,復率錢與同輩合二十萬,盛其凶儀,瘞於鹿頂原。其夕,見夢於胡、郝。
【注釋】
[1]蹴鞠:踢毬。
[2]墦(fán):墳墓。
[3]健兒:士卒。
[4]櫬(chèn):棺材。
[5]緡(mín):穿銅錢用的繩子。這裡代指錢。
【譯文】
荊州百姓郝惟諒,性情粗率,最好打架鬥毆。武宗會昌二年寒食節,他和同夥一起到郊外遊玩,踢毬摔跤,酒喝醉了就睡在墓地里。到夜半時分才醒過來,準備回家。順道左走了一里多,路邊有戶人家,房子十分低矮,雖是點著燈仍很昏暗。於是進去討水喝,看見一個婦人,容貌憔悴,神情悽慘,衣服破舊,正對著燈做針線。她請郝進屋,拿漿水給他喝,躊躇一陣,對郝惟諒說:「我知道您很有膽量,所以才敢向您訴說。我本是關中人,姓張,嫁給府衙役卒李自歡,自歡自從大和年間戍守邊境就再沒回來。後來我生病去世,此地別無親戚,是鄰居把我的靈柩停放在此處,已經過了十二年,想要遷葬也沒條件。凡是死了的人,如果遺體沒有埋進土裡,陰魂就不被陰司收錄,魂離魄散,恍惚如夢遊離不定。您倘若可憐我遊魂無歸,使我的遺骨能入土為安,精魂有托,既了卻我的心愿,也算是您積了陰德。」郝對她說:「我家裡貧寒,財力有限,怎麼辦呢?」婦人說:「我雖然是鬼,但沒丟下女工。自從安葬在這裡,就製作雨衣,為胡家幫工做活,這麼多年積攢有十三萬,用來重新安葬應該足夠了。」郝惟諒答應了她,然後回家了。第二天天快亮時,就去胡家打聽,一看情形和那女鬼說的相同,就把事情告訴了姓胡的,兩人當即一同前往停放靈柩的地方,清理一看,散錢堆放在棺材外面,錢數和女鬼說的相合。胡氏和郝惟諒既是哀憐,又覺詫異,又和朋友們湊了些錢,合計有二十萬,隆重地舉辦了喪儀,把她安葬在鹿頂原。當晚,女鬼託夢給胡、郝二人,表示感謝。
X3.23衡岳西原近朱陵洞[1],其處絕險,多大木、猛獸。人到者率迷路,或遇巨蛇不得進。長慶中,有頭陀悟空[2],常裹糧持錫[3],夜入山林,越兕侵虎[4],初無所懼。至朱陵原,遊覽累日,捫蘿垂踵,無幽不跡。因是跰䟗[5],憩於岩下,長吁曰:「饑渴如此,不遇主人。」忽見前岩有道士,坐繩床[6]。僧詣之,不動,遂責其無賓主意,復告以飢困。道士欻起[7],指石地曰:「此有米。」乃持䦆劚石[8],深數寸,令僧探之,得陳米升余。即著於釜,承瀑敲火煮飯。勸僧食,一口未盡,辭以未熟。道士笑曰:「君飧止此,可謂薄分。我當畢之。」遂吃硬飯。又曰:「我為客設戲。」乃處木裊枝[9],投蓋危石[10],猿懸鳥跂[11],其捷閃目。有頃,又旋繞繩床,劾步漸趍[12],以至蓬轉渦急,但睹衣色成規,倏忽失所。僧尋路歸寺,數日不復饑渴矣。
【注釋】
[1]衡岳:衡山。宋張君房《雲笈七籤》卷二七:「(三十六小洞天)第三南嶽衡山洞,周回七百里,名曰朱陵洞天,在衡州衡山縣,仙人石長生治之。」
[2]頭陀:梵語音譯。意譯為抖擻,即抖擻衣服、飲食、住處三種貪著之行法。通常也把行腳乞食的僧人稱為頭陀。
[3]錫:錫杖。
[4]兕:雌犀牛。這裡代指猛獸。
[5]跰䟗(pián zhī):同「胼胝」,手腳長繭。
[6]繩床:一種可摺疊、有靠背和扶手的輕便坐具。
[7]欻(xū):忽然。
[8]劚(zhú):挖。
[9]裊(niǎo)枝:枝條搖動。
[10]投蓋:自投其身以蓋物。
[11]跂(qǐ):踮起腳。這裡形容像鳥兒站在枝頭的樣子。
[12]劾步:快步。趍(qū):同「趨」。
【譯文】
衡山西原靠近朱陵洞,那裡極為險要,有很多大樹、猛獸。人到這裡都會迷路,有的會遇到大蛇不能前進。長慶年間,有個名叫悟空的頭陀,曾帶著乾糧手持錫杖,夜間進入山林,驅趕老虎猛獸,一點也不害怕。到了朱陵原,遊覽了好幾天,在山間牽著藤蘿懸空穿行,走遍所有深幽之處。因此腳上長了繭子,在岩下休息,長嘆說:「如此饑渴,也見不著個人。」忽然看見前方岩邊有位道士坐在繩床上。悟空上前去見他,那道士一動不動,悟空就責怪他無賓主之禮,又說自己飢餓困頓。道士很快站起來,指著石地說:「這裡有米。」就拿钁頭在石上挖,挖了幾寸深,讓悟空伸手去拿,得到一升多陳米。道士隨即把米放在鍋里,接些瀑布水,打燃火做飯。飯好了請悟空吃,悟空一口沒咽完,就說飯沒熟吃不下。道士笑道:「您只吃這一點,可謂福分太薄。待我全部吃完。」於是就吃光了硬飯。又說:「我為你表演一番。」說完飛身躍上樹梢,又張臂緊貼危石,像猿猴掛在樹上,又如鳥兒站在枝頭,真是眼花繚亂,令人目不暇接。一會兒,又繞著繩床快步走,越來越快,最後就像飛蓬旋轉,漩渦急流,只見衣服顏色旋成一個圓圈,突然一下子人就不見了。悟空尋路回到寺里,一連幾天不餓也不渴。
X3.24嚴綬鎮太原[1],市中小兒如水際泅戲,忽見物中流流下,小兒爭接,乃一瓦瓶,重帛冪之[2]。兒就岸破之,有嬰兒長尺余,遂走,群兒逐之。頃間,足下旋風起,嬰兒已蹈空數尺。近岸舟子遽以篙擊殺之。發朱色,目在頂上。
【注釋】
[1]嚴綬(746—822):蜀人。貞元十七年(801)為檢校工部尚書,兼太原尹,充河東節度使。太原:時為河東節度使治所。
[2]冪:覆蓋。
【譯文】
嚴綬鎮守太原,城裡的小孩子們到河邊玩水,忽然看見一個東西順流而下,小孩子們紛紛去搶,原來是個瓦瓶,用幾層布覆蓋著。小孩子們拿到岸上摔破了,裡面有個一尺多長的嬰兒,起身就跑,一群小孩子跟著就追。轉眼間,只見嬰兒腳下一陣旋風,凌空升到幾尺高。正巧有位船夫靠岸,舉起篙一下把它打死了。這嬰兒頭髮是紅色的,眼睛長在頭頂上。
X3.25王哲,虔州刺史[1],在平康里治第西偏[2],家人掘地,拾得一石子,朱書其上曰「修此不吉」。家人揩拭,轉分明,乃呈哲。哲意家人惰於畚鍤,自磨,朱深若石脈。哲甚惡之。其年哲卒。
【注釋】
[1]虔州:今江西贛州。
[2]平康里:即平康坊。唐代長安城坊。
【譯文】
王哲,虔州刺史,在京城平康坊修建西偏房,家人挖地時撿到一枚石子,上面有紅字是「修此不吉」。家人擦拭石頭,字跡越發清晰,就拿給王哲。王哲猜想是家人懶於修建編的謊話,親自磨石頭驗視,那紅字就像石頭的紋理一樣深。王哲心裡十分厭惡。當年王哲就去世了。
X3.26世有村人供於僧者,祈其密言[1],僧紿之曰:「驢。」其人遂日夕念之。經數歲,照水,見青毛驢附於背。凡有疾病魅鬼,其人至其所立愈。後知其詐,咒效亦歇。
【注釋】
[1]密言:這裡指僧人持念的禁咒之類。
【譯文】
當世有個村民供養和尚,祈求和尚教給他秘咒,和尚欺騙他說:「驢。」這人於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念。過了幾年,他到水邊照見自己,發現有頭青毛驢附在背上。凡是人家有疾病邪祟,這人一到病就好了。後來明白是和尚騙他,咒語也就不靈了。
X3.27秀才田瞫云:太和六年秋,梁州西縣百姓妻[1],產一子,四手四足,一身分兩面,項上發一穗,長至足。時朝伯峻為縣令。
【注釋】
[1]西縣:在今陝西勉縣西。
【譯文】
秀才田瞫說:大和六年秋,梁州西縣有家百姓,妻子生下一個孩子,四隻手,四隻腳,全身背面和正面相同,脖子上有一綹長長的頭髮,一直垂到腳。當時朝伯峻任西縣縣令。
X3.28韋斌雖生於貴門[1],而性頗厚質,然其地望素高[2],冠冕特盛。雖門風稍奢,而斌立朝侃侃[3],容止尊嚴,有大臣之體。每會朝,未常與同列笑語。舊制,群臣立於殿庭,既而遇雨雪,亦不移步於廊下。忽一旦,密雪驟降,自三事以下[4],莫不振其簪裾,或更其立位,獨斌意色益恭,俄雪甚至膝。朝既罷,斌於雪中拔身而去,見之者咸嘆重焉。斌兄陟[5],早以文學識度著名於時,善屬文,攻草隸書。出入清顯,踐歷崇貴,自以門地才華[6],坐取卿相,而接物簡傲,未常與人款曲[7]。衣服車馬,猶尚奢侈[8]。侍兒閹豎,左右常數十人。或隱几搘頤[9],竟日懶為一言。其於饌羞,猶為精潔,仍以鳥羽擇米。每食畢,視廚中所委棄,不啻萬錢之直。若宴於公卿,雖水陸具陳,曾不下箸。每令侍婢主尺牘,往來復章,未常自札,受意而已,詞旨重輕,正合陟意,而書體遒利,皆有楷法,陟唯署名。自謂所書「陟」字如五朵雲,當時人多仿效,謂之郇公五雲體[10]。嘗以五彩紙為緘題[11],其侈縱自奉,皆此類也。然家法整肅,其子允,課習經史,日加誨勵,夜分猶使人視之。若允習讀不輟,旦夕問安,顏色必悅。若稍怠惰,即遽使人止之,令立於堂下,或彌旬不與語。陟雖家僮數千人,應門賓客,必遣允為之,寒暑未嘗輟也,頗為當時稱之。然陟竟以簡倨恃才,常為持權者所忌。
【注釋】
[1]韋斌(?—755):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武則天朝宰相韋安石之子。唐玄宗時,歷官秘書丞、中書舍人、太常卿等職。
[2]地望:地位和名望。
[3]侃侃:從容剛直的樣子。
[4]三事:即三公。太師、太傅、太保。
[5]斌兄陟:即為韋陟(696—760)。歷官洛陽令、吏部郎中、禮部侍郎,天寶年間屢貶。肅宗時官御史大夫、太常卿等。
[6]門地:門第。
[7]款(kuǎn)曲:殷勤應酬。
[8]猶:同「尤」。
[9]隱几搘(zhī)頤:倚著几案,以手托頰。搘,同「支」。
[10]郇(xún)公:韋陟之父韋安石於景雲元年(710)改封郇國公,天寶年間,韋陟襲爵。
[11]緘題:信函的封題。
【譯文】
韋斌雖然生於顯貴門第,而生性淳厚樸實,但他的地位名望一向很高,衣著特別講究。雖然門風略顯奢侈,但韋斌身在朝堂從容剛直,儀態舉止高貴尊嚴,很有大臣的氣局。每次上朝,從不和同僚說笑。舊例規定,群臣上朝站在殿庭,若是遇上雨雪,也不能移到廊下躲避。忽然有天早上,突降暴雪,從三公以下的官員,無不撣撣帽子,抖抖衣服,或是換個地方站立,只有韋斌站立不動,神情越發恭敬,很快積雪就沒到膝蓋。散朝了,韋斌從積雪裡拔出腳,從容而去,看見的人都十分感嘆敬重。韋斌的兄長韋陟,很早就以文學和見識為當時所知,擅長作文,精通草書、隸書。他門第高貴,官位清顯,自認為憑著自己的門第和才華,可以穩穩噹噹做個公卿宰相,因而待人簡慢高傲,從不和他人隨便應酬。衣服車馬,尤為奢侈。侍奉左右的婢女奴僕常有幾十人。有時倚著几案托著腮,整天一言不發。飲食方面尤其講究精美整潔,一直用鳥羽擇米。每次用餐完畢,看那廚房裡丟棄的東西,豈止價值萬錢。若是參加公卿的宴會,即使山珍海味齊全,也不見他動一下筷子。通常情況下,都讓侍女負責寫東西,書信往來,自己從不動筆,只是授意而已,寫出的文章詞意之輕重,正好合乎韋陟的意思,而且字體遒勁流利,大有章法,韋陟只是署個名罷了。他曾說自己寫的「陟」字像五朵雲彩,當時人多有仿效,稱之為郇公五雲體。一度用五彩紙作信函的封題,他的奢侈無度追求享受的生活,大略如此。但是他的家法嚴整,兒子韋允學習經史,他每天都加以教誨訓誡,晚上還讓人去看看是否在學習。如果韋允苦讀不怠,早晚問安的時候他就和顏悅色。如果稍有懈怠,就馬上讓人去提醒,並且讓韋允在堂下罰站,有時甚至十多天都不和兒子說話。韋陟雖然有家人幾千人,但到門口酬應賓客的事,必定派韋允去,不論寒暑都是如此,這一點很受當時輿論稱讚。但是韋陟到底是太過於恃才倨傲,經常為權貴所忌恨。
X3.29天寶中,處士崔玄微,洛東有宅,耽道[1],餌術及茯苓三十載[2]。因藥盡,領童僕輩入嵩山采芝[3],一年方回。宅中無人,蒿萊滿院。時春季,夜間風清月朗,不睡,獨處一院,家人無故輒不到。三更後,有一青衣云:「君在院中也。今欲與一兩女伴過至上東門表姨處,暫藉此歇,可乎?」玄微許之。須臾,乃有十餘人,青衣引入。有綠裳者前曰:「某姓楊氏。」指一人曰:「李氏」。又一人曰:「陶氏。」又指一緋衣小女曰:「姓石名阿措。」各有侍女輩。玄微相見畢,乃坐於月下,問行出之由,對曰:「欲到封十八姨。數日雲欲來相看,不得,今夕眾往看之。」坐未定,門外報封家姨來也,坐皆驚喜出迎。楊氏云:「主人甚賢,只此從容不惡,諸處亦未勝於此也。」玄微又出見封氏,言詞泠泠[4],有林下風氣[5]。遂揖入坐,色皆殊絕,滿座芬芳,馥馥襲人[6]。命酒,各歌以送之,玄微志其一二焉。有紅裳人與白衣送酒,歌曰:「皎潔玉顏勝白雪,況乃青年對芳月。沉吟不敢怨春風,自嘆容華暗消歇。」又白衣人送酒,歌曰:「絳衣披拂露盈盈,淡染胭脂一朵輕。自恨紅顏留不住,莫怨春風道薄情。」至十八姨持盞,性頗輕佻,翻酒污阿措衣。阿措作色曰:「諸人即奉求,余不奉畏也。」拂衣而起。十八姨曰:「小女弄酒[7]。」皆起,至門外別,十八姨南去,諸人西入苑中而別,玄微亦不至異[8]。明夜又來,云:「欲往十八姨處。」阿措怒曰:「何用更去封嫗舍,有事只求處士,不知可乎?」諸女皆曰:「可。」阿措來言曰:「諸女伴皆住苑中,每歲多被惡風所撓,居止不安,常求十八姨相庇。昨阿措不能低回[9],應難取力。處士倘不阻見庇,亦有微報耳。」玄微曰:「某有何力,得及諸女?」阿措曰:「但求處士每歲歲日[10],與作一朱幡,上圖日月五星之文[11],於苑東立之,則免難矣。今歲已過,但請至此月二十一日,平旦,微有東風,即立之,庶可免也。」玄微許之,乃齊聲謝曰:「不敢忘德!」各拜而去,玄微於月中隨而送之。逾苑牆,乃入苑中,各失所在。乃依其言,至此日立幡。是日,東風振地,自洛南折樹飛沙,而苑中繁花不動。玄微乃悟,諸女曰姓楊、姓李,及顏色衣服之異,皆眾花之精也。緋衣名阿措,即安石榴也[12]。封十八姨,乃風神也。後數夜,楊氏輩復至愧謝,各裹桃李花數斗,勸崔生:「服之,可延年卻老。願長如此住,護衛某等,亦可致長生。」至元和初,玄微猶在,可稱年三十許人。
【注釋】
[1]耽道:沉溺於道術。
[2]術(zhú):草名。菊科術屬植物的泛稱,有白朮、蒼朮等數種。茯苓:寄生在山中腐朽的松樹根上,形狀像甘薯,古人認為食之可以長生不老。
[3]嵩山:中嶽。
[4]泠泠:聲音清越。
[5]林下風氣:風致閒雅飄逸。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賢媛》:「謝遏絕重其姊,張玄常稱其妹,欲以敵之。有濟尼者,並游張、謝二家,人問其優劣,答曰:『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風氣;顧家婦清心玉映,自是閨房之秀。』」
[6]馥馥:香氣濃盛。
[7]弄酒:酒醉使性子。
[8]至:或作「知」。
[9]低回:遷就,迎合。
[10]歲日:農曆新年第一天。
[11]五星:水、金、火、木、土五星。
[12]安石榴:石榴。
【譯文】
天寶年間,處士崔玄微,在洛陽東邊有座宅第,他沉溺道術,服術和茯苓三十年。因為藥用完了,就帶著僮僕進入嵩山采靈芝,一年後才回來。宅中無人,院裡長滿野草。當時正值春季,夜間月朗風清,崔玄微沒有睡,獨自待在一個院子裡,家人沒事就不來。三更以後,只見一位身著青衣的人前來說:「您在這院裡呢。我要和幾位女伴到上東門表姨那裡去。路過這裡暫時歇歇,行嗎?」玄微同意了。一會兒,青衣人帶進來十多個人。有位身著綠衣的上前說:「我姓楊。」指著其中一人說:「李氏。」又指另一人說:「陶氏。」又指著一位紅衣少女說:「姓石,名叫阿措。」每人都各有侍女。玄微和她們一一相見,然後坐在月下,詢問她們為何出行,回答說:「要到封十八姨那裡去。她幾天來都說要來看我們,沒來,今晚我們一起去看她。」還沒坐好,門外通報說封家姨來了,眾女都驚喜地出門迎接。楊氏說:「這裡主人很賢良,這個地方清靜,很不錯,其他地方都比不上這裡。」玄微又出來會見封氏,只覺她語音清越,頗有閒雅飄逸之風。於是相互揖讓入坐,眾女容貌美艷絕倫,滿座芬芳濃香襲人。她們命人擺酒,各自唱支歌來助酒,玄微只記下了其中的一兩首。有位紅衣女向白衣女敬酒,唱道:「皎潔玉顏勝白雪,況乃青年對芳月。沉吟不敢怨春風,自嘆容華暗消歇。」白衣女又敬酒,唱道:「絳衣披拂露盈盈,淡染胭脂一朵輕。自恨紅顏留不住,莫怨春風道薄情。」到十八姨舉杯,表現頗為輕薄不夠莊重,打翻了酒弄髒了阿措的衣服。阿措翻臉說:「大家都奉承你巴結你,我不求你也不怕你。」一拂衣袖站了起來。十八姨離席說道:「小女子撒酒瘋。」大家都站起來送到門外,十八姨向南而去,眾女子也作別進入西苑,崔玄微也沒醒悟出異常之處。第二晚,這些女子又來了,說:「要到十八姨那裡去。」阿措生氣地說:「何必又到封老婦那裡去,有什麼事只求處士幫忙,不知行不行?」眾女子都說:「行。」阿措上前對玄微說:「我和眾女伴都住在西苑裡,每年常被惡風摧殘,居止不得安寧,經常乞求十八姨庇護。昨晚阿措不能遷就她,估計得不到她的幫助了。處士您如果願意庇護我們,會有些微的回報。」玄微說:「我有什麼能力,可以庇護各位姑娘?」阿措說:「只求處士在每年第一天,為我們製作一面紅色的旗幡,畫上日月五星的圖案,在苑的東邊豎起來,我們就可以免遭災難。今年歲日已經過了,就請在本月的二十一日黎明,東風微起時就豎起來,就可免難。」玄微答應了,眾女齊聲道謝說:「不敢忘記您的大德!」各自施禮而去,玄微在月下送別她們。只見她們越過苑牆,進入西苑,轉眼都不見了。玄微照她們所說的,在二十一日那天豎起繪有日月五星的朱幡。那天,東風從洛陽南邊捲地而來,折樹摧花,飛沙走石,而西苑裡繁花似錦,一動不動。玄微這才明白,那些女子所謂姓楊、姓李,以及衣服顏色各自不同,都是苑裡眾花的花神。那位名叫阿措的紅衣女,就是石榴仙。封十八姨,就是風神。過了幾晚,楊氏等眾花神又來道謝,各自帶著幾斗桃花、李花,勸崔生服用,說:「服用了這些花,可以推遲衰老,延年益壽。希望您一直這樣住在這裡,庇護我等,您也可以長生不老。」到元和初年,玄微還健在,看那容貌不過三十來歲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