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譯註 · 續集卷一
支諾皋上
【題解】
「支」,是支派、支屬的意思。李劍國《唐五代志怪傳奇敘錄》:「洪氏(按,洪邁)以續志為前志附庸,故以支名之,此正段氏命名之義。……似《雜俎》續集中有『其類相從四支』語。此當出續集自序。今本無自序,闕耳。此亦可證成式書本有前集續集之分,非直合為三十卷也。」
支諾皋,就是諾皋記的補遺。本篇十七條,記鬼魅精怪奇人異事,其中不少精彩篇章。如X1.1條新羅國旁、X1.3條南中吳洞女葉限、X1.16條崔生等,情節曲折離奇,人物形象鮮明。尤其葉限一篇,乃是中國版的掃灰娘故事(詳該條注),相關研究文章很多。
X1.1新羅國有第一貴族金哥,其遠祖名旁[1],有弟一人,甚有家財。其兄旁因分居,乞衣食。國人有與其隙地一畝,乃求蠶谷種於弟,弟蒸而與之,不知也。至蠶時,有一蠶生焉,日長寸余,居旬,大如牛,食數樹葉不足。其弟知之,伺間,殺其蠶。經日,四方百里內蠶飛集其家。國人謂之巨蠶,意其蠶之王也。四鄰共繰之,不供。谷唯一莖植焉,穗長尺余,旁常守之。忽為鳥所折,銜去。旁逐之,上山五六里,鳥入一石罅。日沒徑黑,旁因止石側。至夜半月明,見群小兒,赤衣共戲。一小兒云:「爾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兒露一金錐子,擊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擊之,餅餌羹炙,羅於石上。良久,飲食而散,以金錐插於石罅。旁大喜,取其錐而還。所欲隨擊而辦,因是富侔國力[2],常以珠璣贍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蠶谷事,仍謂旁:「試以蠶谷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錐也。」旁知其愚,諭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蠶之,止得一蠶如常蠶。谷種之,復一莖植焉。將熟,亦為鳥所銜。其弟大悅,隨之入山。至鳥入處,遇群鬼,怒曰:「是竊予金錐者!」乃執之,謂曰:「爾欲為我築糠三版乎[3]?欲爾鼻長一丈乎?」其弟請築糠三版。三日飢困不成,求哀於鬼,乃拔其鼻,鼻如象而歸。國人怪而聚觀之,慚恚而卒。其後,子孫戲擊錐求狼糞,因雷震,錐失所在。
【注釋】
[1]:音yí。
[2]侔:相等。
[3]築糠:用糠築牆。糠,鬆散無黏性,築牆不易成。
【譯文】
新羅國有位第一貴族,名叫金哥,他的遠祖名叫旁,旁有個弟弟,富有家財。哥哥旁因為分家,貧無衣食。國中有人給了他一畝空地,他於是求弟弟給些蠶種、谷種,弟弟卻把種子蒸熟了給他,旁毫不知情。到養蠶時,有一隻蠶孵出來,眼看著一點點長大,十多天以後,就長得像牛那麼大,吃幾樹桑葉還不飽。他弟弟知道了,瞅機會殺了這隻蠶。過了一天,方圓百里之內的蠶都飛集到他家裡。國中人都認為先前那隻巨蠶是蠶王。左鄰右舍都來幫他繰絲,仍是忙不過來。穀子也只長出一棵苗,谷穗有一尺多長,旁常去看守著。忽然有一天,谷穗被鳥兒折斷銜走了。旁趕緊去追,追上山五六里遠,鳥兒鑽入一處石縫。太陽下山了,一片漆黑看不清路,旁只好在石頭邊過夜。到半夜月光明亮,旁看見一群小孩,身穿紅衣在一起遊戲。一個小兒問:「你想要什麼?」另一小兒回答說:「要喝酒。」這小兒拿出一根金錐子,敲擊石頭,酒和酒杯全都擺好了。又一個小兒說:「要吃飯。」又用金錐敲擊石頭,餅、糕、羹、烤肉也都擺出來。過了很久,吃喝完畢,這群小兒各自散去,臨走時把金錐插在石縫中。旁非常高興,拿著金錐子回到家。想要什麼用金錐一擊就能得到,因此富可敵國,經常拿珠寶送給他弟弟。弟弟這才懊悔先前用蒸熟的種子欺騙哥哥的事,仍然對旁說:「你試著用蒸熟的蠶谷種子欺騙我,我沒準也能像哥哥一樣得到金錐。」旁知道他犯傻,說他又聽不進,只好按他說的去做。弟弟養蠶,只得到一隻普普通通的蠶。種穀,也只長出一根苗。快成熟時,也被鳥兒銜走了。弟弟大喜,追著鳥兒上了山。到了鳥兒鑽入石縫的地方,迎面碰見一群鬼,看見他大怒說:「這就是偷了我們金錐的人!」就捉住他,問:「你是要為我們用糠築三版牆呢?還是想讓你的鼻子長成一丈長?」弟弟請求用糠築牆。築了三天時間,又餓又困,牆也沒築成,只好向鬼哀求,鬼就把他的鼻子拔得長長的,弟弟就這樣拖著一條長長的大象般的鼻子回家了。國中人十分好奇,前來圍觀,弟弟羞怒交加而死。後來,旁的子孫鬧著玩,敲擊金錐要狼糞,於是驚雷震響,金錐就不見了。
X1.2臨湍西北有寺[1],寺僧智通,常持《法華經》入禪[2]。每晏坐[3],必求寒林淨境,殆非人所至。經數年,忽夜有人環其院呼「智通」,至曉,聲方息。歷三夜,聲侵戶,智通不耐,應曰:「汝呼我何事?可入來言也。」有物長六尺余,皂衣青面,張目巨吻,見僧,初亦合手[4]。智通熟視良久,謂曰:「爾寒乎?就是向火。」物亦就坐,智通但念經。至五更,物為火所醉,因閉目開口,據爐而鼾。智通睹之,乃以香匙舉灰火,寘其口中[5]。物大呼起走,至閫[6],若蹶聲。其寺背山,智通及明,視其蹶處,得木皮一片,登山尋之,數里,見大青桐樹,稍已童矣[7],其下凹根若新缺然。僧以木皮附之,合無隙。其半,有薪者創成一蹬,深六寸余,蓋魅之口,灰火滿其中,火猶熒熒。智通以焚之,其怪自絕。
【注釋】
[1]臨湍:在今河南鄧州西北。
[2]《法華經》:佛經名。即《妙法蓮華經》。宣揚三乘歸一之旨,自以其法微妙,如蓮華居塵不染,故名。以鳩摩羅什譯本最為通行。入禪:入定,僧人修行,閉目靜坐,使心定於一處。
[3]晏坐:安然而坐。
[4]合手:兩掌相合,以示敬意。
[5]寘:通「填」,填塞。
[6]閫(kǔn):門檻。
[7]稍:泛指事物的末端,枝葉。童:禿。
【譯文】
臨湍西北有座寺院,寺里的和尚智通,常常持念《法華經》入定。每每安然打坐,一定要找個清幽樹林人跡罕至的寂靜之境。過了幾年,一天夜間忽然有人繞著寺院喊「智通」,到天亮,喊聲才消失。一連三夜,這喊聲傳入室內,智通終於不耐煩了,回應說:「你喊我什麼事?不妨進屋來說。」只見一個六尺多高的怪物進來,黑衣青面,鼓鼓的眼睛大大的嘴,見到智通,也還合掌行禮。智通久久地端詳它,對它說:「你冷嗎?就在這裡烤火吧。」怪物也坐下來,智通旁若無物,只管念經。到了五更,怪物被火烤得暈暈乎乎的,於是閉上眼睛張開嘴,靠著火爐打鼾。智通一看這情形,就拿起香灰匙舀些炭火填進怪物的嘴裡。那怪物大喊著起身跑了,到了門檻,像是跌了一跤。寺院依山而建,等到天明時,智通看那怪物跌倒的地方,有一片樹皮,就登山尋找,走了幾里遠,看見一棵大青桐樹,樹尖已經光禿了,樹下凹根處好像新缺了一塊。智通拿那塊樹皮貼上去,嚴絲合縫。樹幹的半腰,有樵夫為攀樹砍出的一個蹬腳處,深六寸多,就是那樹精的嘴,裡面填滿了炭火,還有微微的火光。智通燒了這棵樹,那怪物也就自此絕跡了。
X1.3南人相傳,秦漢前有洞主吳氏[1],土人呼為吳洞,娶兩妻。一妻卒,有女名葉限[2],少惠,善陶鈞[3],父愛之。末歲父卒,為後母所苦,常令樵險汲深。時嘗得一鱗,二寸余,鬐金目[4],遂潛養於盆水。日日長,易數器,大不能受,乃投於後池中。女所得餘食,輒沉以食之。女至池,魚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復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魚未嘗見也。因詐女曰:「爾無勞乎?吾為爾新其襦[5]。」乃易其弊衣。後令汲於他泉,計里數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魚,魚即出首,因斤殺之。魚已長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魚,藏其骨於郁棲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復見魚矣,乃哭於野。忽有人披髮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爾無哭,爾母殺爾魚矣,骨在糞下。爾歸,可取魚骨藏於室,所須第祈之[6],當隨爾也。」女用其言,金璣衣食,隨欲而具。及洞節[7],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遠,亦往,衣翠紡上衣,躡金履。母所生女認之,謂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覺,遽反,遂遺一隻履,為洞人所得。母歸,但見女抱庭樹眠,亦不之慮。其洞鄰海島,島中有國名陀汗,兵強,王數十島,水界數千里。洞人遂貨其履於陀汗國,國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減一寸。乃令一國婦人履之,竟無一稱者。其輕如毛,履石無聲。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錮而拷掠之,竟不知所從來。乃以是履棄之於道旁,即遍歷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8]。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葉限,令履之而信。葉限因衣翠紡衣,躡履而進,色若天人也。始具事於王,載魚骨與葉限俱還國。其母及女即為飛石擊死,洞人哀之,埋於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為媒祀[9],求女必應。陀汗王至國,以葉限為上婦。一年,王貪求,祈於魚骨寶玉無限。逾年,不復應。王乃葬魚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為際。至征卒叛時,將發以贍軍。一夕,為海潮所淪。成式舊家人李士元所說。士元本邕州洞中人[10],多記得南中怪事。
【注釋】
[1]洞:古代南方少數民族部落單位。
[2]葉限:楊憲益《中國的掃灰娘故事》(《譯余偶拾》):「偶檢《酉陽雜俎·支諾皋》,發現一篇歐洲著名的故事,茲錄於下(中略)。這篇故事顯然就是西方的掃灰娘故事。段成式是九世紀人,可見這段故事至遲在九世紀或甚至在八世紀已傳入中國了。篇末說述故事者為邕州人,邕州即今廣西南寧,可見這段故事是由南海傳入中國的。據英人柯格斯考證,這故事在歐洲和近東共有三百四十五種大同小異的傳說。……據格靈姆的傳說,這位『掃灰娘』名為Aschenbr de。Aschenbr一字的意思是『灰』,就是英文的Asches,盎格魯薩克遜文的Aescen,梵文的Asan。最有趣的是在中文本里,這位姑娘依然名為葉限,顯然是Asches或Asan的譯音。通行的英文本是由法文轉譯的,其中掃灰娘所穿的鞋是琉璃的,這是因為法文里是毛制的鞋(Vair),英譯人誤認為琉璃(Verre)之故。中文本雖說是金履,然而又說『其輕如毛,履石無聲』,大概原來還是毛制的。」
[3]陶鈞:製作陶器。
[4](chēng):紅色。
[5]襦(rú):短衣。
[6]第:只管。
[7]洞節:南方少數民族的節日。
[8]按,此處當有文字脫漏。
[9]媒祀:即禖祀,求子的祭祀。禖,求子所祭之神。
[10]邕州:今廣西南寧。
【譯文】
南方人相傳,秦漢以前有位洞主吳氏,當地人稱作吳洞,娶了兩位妻子。其中一位去世了,留下一個女兒名叫葉限,小時就很聰慧,很會製作陶器,父親很愛她。後來父親去世,葉限受後母虐待,經常被派去高山砍柴,深澗汲水。有次葉限捉到了一條魚,有兩寸多長,紅鰭金眼,就悄悄地養在水盆里。魚一天天長大,換了幾次容器,最後大得裝不下了,就放進後院池塘里。葉限把自己本就不多的食物,分一些給魚吃。葉限每到池邊,魚兒一定會浮出水面靠近岸邊,其他人來,魚就不再露面。後母知道了,經常在池邊窺伺,從未見到魚出現。她於是就欺騙葉限說:「你辛苦了,我為你做了一件新衣服。」就換下她的舊衣服。後來,後母讓葉限到另一處泉水汲水,約有幾里之遠。後母悄悄地換上葉限的舊衣服,袖藏利刃,來到池邊呼喚魚,魚浮出水面,後母就砍殺了魚。魚已經長到一丈多長,魚肉做菜吃,味道比普通的魚美得多,後母把魚骨藏在糞土之下。過了一天,葉限來到池邊,卻怎麼也不見魚兒露面,於是在野外傷心哭泣。忽然有個披散頭髮穿著粗衣的人從天而降,安慰葉限說:「你不要哭,你的後母殺了你的魚,魚骨埋在糞土下面。你回家後,把魚骨挖出來,藏在房間裡,想要什麼只管對著魚骨祈禱就是,一定會如意隨心。」葉限聽從他的話,金玉衣食,想要就有。到過洞節的時候,後母前去過節,讓葉限看守院裡的果實。葉限等後母走得遠了,也就前去,穿著翠紡上衣,腳著金履。後母的親生女兒認出了葉限,對母親說:「這個人很像姐姐。」後母也起了疑心。葉限發覺了,立即返回,倉促之間掉了一隻鞋,被洞人拾到了。後母回到家,只見葉限在院裡抱著一棵樹打瞌睡,也就打消了疑慮。那個洞鄰近海島,海島上有個陀汗國,兵力強大,統治著幾十個島嶼,海疆幾千里。拾鞋的洞人到陀汗國賣那隻金履,陀汗國王買下,命左右試穿,都不合腳,讓腳最小的人去試,金履又縮減一寸,還是穿不上。國王於是讓全國的婦女都來試穿,竟然沒有一個人合腳。金履輕如羽毛,走在石上寂然無聲。陀汗國王認為洞人不是從正當途徑得到這隻金履的,就把他關起來,拷問真相,洞人最終也說不出金履得自何方。於是就把這隻金履扔在路旁,派人到每戶人家搜捕,如果有女子穿這隻鞋,就抓來稟告。……陀汗王覺得奇怪,就搜查她家,抓到葉限,讓她試穿金履驗證。葉限於是身穿翠紡衣,腳著金履前來,真是貌如天仙。葉限這才把事情的前前後後告訴了陀汗王,陀汗王載著魚骨、帶著葉限一起回國。後母和她親女兒都被飛石擊中而死,洞人哀憐她們,把她們埋葬在石坑裡,起名為懊女冢。洞人把這裡當作祈求送子的祭祀之所,有求必應。陀汗王回國後,封葉限為上妃。有一年,陀汗王貪得無厭,向魚骨祈求無盡的珍寶。過了一年,魚骨不再靈應。陀汗王就把魚骨埋在海岸,在裡面藏了上百斛珍寶,用金作為邊框。預備在出征的士兵叛亂時,用這些珍寶勞軍。一天傍晚,魚骨墳被海潮沖沒了。這個故事是我先前的家人李士元講的。李士元本為邕州洞中人,記得很多南方的奇異之事。
X1.4太和五年,復州醫人王超[1],善用針,病無不差。於午忽無病死,經宿而蘇。言始夢至一處,城壁台殿,如王者居。見一人臥,召前袒視,左髆有腫[2],大如杯。令超治之。即為針,出膿升余。顧黃衣吏曰:「可領視畢也。」超隨入一門,門署曰「畢院」,庭中有人眼數千,聚成山,視內迭瞬明滅。黃衣曰:「此即畢也。」俄有二人,形甚奇偉,分處左右,鼓巨箑吹激[3],眼聚扇而起,或飛或走,或為人者,頃刻而盡。超訪其故,黃衣吏曰:「有生之類,先死而畢。」言次忽活。
【注釋】
[1]復州:今湖北沔陽。
[2]髆(bó):肱骨。
[3]箑(shà):扇子。
【譯文】
大和五年,復州醫士王超,擅長針灸,治病無所不愈。一天中午忽然無病而死,過了一夜又甦醒過來。說先前做夢到了一個地方,城牆殿台有如王宮。看見一個人躺在那裡,脫下衣服召令王超上前看視,只見左胳膊有腫塊,有杯子那麼大。讓王超給他治療。王超隨即為他扎針,流出一升多膿血。那人回頭對黃衣吏員說:「可帶他去看看畢。」王超跟隨著進了一道門,門額題著「畢院」兩個字,院子裡有數千隻人眼,堆積成山,那裡面或明或暗,閃爍不定。黃衣吏說:「這就是畢。」不一會兒,有兩個人,體貌魁偉,分列左右兩邊,揮動著巨扇去扇這座眼山,那些眼睛都被扇起來,有的往上飛,有的橫著竄,有的變成人形,轉眼又不見了。王超問其中的緣故,黃衣吏說:「有生命的物類,死後畢就來到這裡。」話音剛落,王超就復活了。
X1.5前秀才李鵠[1],覲於潁川[2]。夜至一驛,才臥,見物如豬者,突上廳階。鵠驚走,透後門,投驛廄,潛身草積中,屏息且伺之。怪亦隨至,聲繞草積數匝,瞪目相視鵠所潛處,忽變為巨星,騰起,數道燭天。鵠左右取燭,索鵠於草積中,已卒矣。半日方蘇,因說所見。未旬,無病而死。
【注釋】
[1]前:這裡是已故的意思。
[2]覲:回家省視父母。潁川:今河南許昌。
【譯文】
前秀才李鵠,回潁川省視父母。晚上到了一處驛站,剛躺下,看見有個像豬一樣的怪物,衝上驛廳台階。李鵠嚇壞了,跑出後門鑽進驛站的馬廄,躲藏在草堆里,大氣不敢出,悄悄觀察。那怪物也跟著跑過來,聽聲音,繞著草堆跑了幾圈,最後瞪著眼睛看著李鵠藏身之處,忽然,怪物變成一顆巨星,騰空而起,幾道光亮照徹夜空。李鵠的手下持著蠟燭到草堆里找,只見李鵠已被嚇得暈死過去。李鵠過了半天才甦醒,講述了自己所看見的。不到十天,李鵠無病而死。
X1.6元和中,國子監學生周乙者[1],常夜習業,忽見一小鬼,鬅鬙頭[2],長二尺余,滿頭碎光如星,眨眨可惡[3]。戲燈弄硯,紛搏不止。學生素有膽,叱之,稍卻,復傍書案。因伺其所為,漸逼近,乙因擒之。踞坐求哀[4],辭頗苦切。天將曉,覺如物折聲,視之,乃弊木杓也,其上粘粟百餘粒。
【注釋】
[1]國子監:古代的教育管理機構和最高學府。漢有太學,晉立國子學,北齊稱為國子寺,隋煬帝時改為國子監。唐宋時,以國子監總轄國子、太學、四門等學。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設立學部,國子監廢。
[2]鬅鬙(péng sēng):頭髮散亂的樣子。
[3]眨眨:一閃一閃。
[4]踞坐:以臀部壓在腳跟上的一種跪坐姿勢。
【譯文】
元和年間,國子監學生周乙,一次正夜間溫習課業,忽然看見一個頭髮蓬亂的小鬼,身長兩尺多,滿頭細碎光點,有如星星,一閃一閃,甚是討厭。小鬼一會兒玩燈,一會兒玩硯台,蹦來跳去,不得安靜。周乙一向有膽量,大喝一聲,小鬼稍稍後退一些,一會兒又靠近書案。周乙就瞅著時機,趁它靠近時一把抓住。小鬼跪坐求饒,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天快亮了,周乙聽到像有東西折斷的聲音,一看,手裡抓著的原來是柄破木杓,上面沾了百餘粒粟米粒。
X1.7貞元中,蜀郡有僧志[1],住寶相寺持經[2]。夜久,忽有飛蟲五六枚,大如蠅,金色,迭飛赴燈焰,或蹲於炷花上鼓翅,與火一色,久乃滅焰中。如此數夕,童子擊墮一枚,乃薰陸香也,亦無形狀,自是不復見。
【注釋】
[1]蜀郡:這裡代指成都。
[2]寶相寺:唐代成都佛寺。
【譯文】
貞元年間,成都有個和尚名叫志,住在寶相寺持念佛經。夜深了,忽然有五六隻金色飛蟲,大如蒼蠅,反覆去撲燭火,或是蹲在燭芯的火花上扇動翅膀,和燭火同一顏色,很久才消失在火焰中。一連幾晚都是如此,童子擊落一隻,原來是薰陸香,也沒有什麼特別,此後再沒出現過。
X1.8元和初,上都市惡少李和子[1],父名努眼。和子性忍,常攘狗及貓食之,為坊市之患。常臂鷂立於衢,見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即遽祗揖[2]。又曰:「有故,可隙處言也。」因行數步,止於人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紿言[3]!」又曰:「我即鬼。」因探懷中出一牒,印窠猶濕。見其姓名分明,為貓犬四百六十頭論訴事。和子驚懼,乃棄鷂子拜祈之,且曰:「我分死,爾必為我暫留,具少酒。」鬼固辭不獲已。初將入畢羅肆[4],鬼掩鼻,不肯前。乃延於旗亭杜家[5],揖讓獨言,人以為狂也。遂索酒九碗,自飲三碗,六碗虛設於西座,且求其為方便以免。二鬼相顧:「我等既受一醉之恩,須為作計。」因起曰:「姑遲我數刻,當返。」未移時至,曰:「君辦錢四十萬,為君假三年命也。」和子諾,許以翌日及午為期。因酬酒直,且返其酒。嘗之味如水矣,冷復冰齒。和子遽歸,貨衣具鑿楮[6],如期備酹焚之[7],自見二鬼挈其錢而去。及三日,和子卒。鬼言三年,蓋人間三日也。
【注釋】
[1]上都:指唐西京長安。
[2]祗揖:恭敬地拱手行禮。
[3]紿(daì):通「詒」,欺騙。
[4]畢羅:也作「」,抓飯。見7.18條注[2]。
[5]旗亭:酒樓。
[6]鑿楮:紙錢。
[7]酹:祭。這裡指所用的酒。
【譯文】
元和初年,長安城中惡棍李和子,父親名叫努眼。和子生性殘忍,經常偷竊貓狗之類弄來吃,是坊市一大禍害。有一次,他架著一隻鷂子站在街頭,看見兩個身著紫衣的人,問他:「您不就是李努眼的兒子,名叫和子嗎?」和子就低頭拱手作禮。紫衣人又說:「有點事情,借一步說話。」於是走了幾步,遠離人群,對他說:「地府追捕您,趕快去吧。」和子起初決不相信,說:「你們也是人,何必如此惡作劇!」對方又說:「我們就是鬼。」於是從懷裡掏出一份公文,印痕還是濕的。李和子看見上面清清楚楚寫著他的姓名,以及因為四百六十頭貓狗的原因被起訴的事。和子又驚又怕,扔掉鷂子下拜求情,並且說:「我是該死,你務必為我暫留一會,我略備薄酒。」鬼堅決推辭,最後不得已只好答應。快到一家畢羅店,鬼掩著鼻子,不肯前去。又請到杜家酒樓坐下,酒樓中的人只見李和子一個人作揖相讓,自言自語,都以為他瘋了。李和子要了九碗酒,自飲三碗,六碗擺在西面座席上,又求兩鬼行行方便免他一死。兩鬼相互對視:「我們既然受了他這頓酒的恩惠,是得打點主意。」於是起身說:「暫且等我們幾刻鐘,一會兒就回來。」片刻回來,說:「您準備四十萬錢,我們幫您借三年命。」和子連連答應,又說好以明天中午為期限。於是算了酒錢,又把剩下沒喝的幾碗酒還給店家。一嘗,味淡如水,冰寒冷齒。和子急忙趕回家,典了衣服備好紙錢,按約定時間備酒焚錢,眼見二鬼拿著錢走了。三天後,和子死了。原來鬼說的三年,是人間的三天。
X1.9貞元末,開州軍將冉從長[1],輕財好事,而州之儒生道者多依之。有畫人寧采,圖為《竹林會》[2],甚工。坐客郭萱、柳成二秀才,每以氣相軋。柳忽眄圖[3],謂主人曰:「此畫巧於體勢,失於意趣。今欲為公設薄技,不施五色,令其精彩殊勝,如何?」冉驚曰:「素不知秀才藝如此,然不假五色,其理安在?」柳笑曰:「我當入彼畫中治之。」郭撫掌曰:「君欲紿三尺童子乎?」柳因邀其賭,郭請以五千抵負,冉亦為保。柳乃騰身赴圖而滅,坐客大駭。圖表於壁,眾摸索不獲。久之,柳忽語曰:「郭子信未?」聲若出畫中也。食頃,瞥自圖上墜下,指阮籍像曰[4]:「工夫只及此。」眾視之,覺阮籍圖像獨異,吻若方嘯。寧采睹之,不復認。冉意其得道者,與郭俱謝之。數日,竟他去。宋存壽處士在冉家時,目擊其事。
【注釋】
[1]開州:今重慶開縣。
[2]竹林會:據下文言及阮籍,應指描繪魏晉時竹林七賢優遊林下之事。
[3]眄:斜著眼看。
[4]阮籍(210—263):字嗣宗,陳留尉氏(今屬河南)人。為人志氣宏放,任性不羈,喜怒不形於色。或閉門讀書,連月不出,或登臨山水,經日忘歸。博覽群書,尤好《老》、《莊》。嗜酒如命,能嘯,善撫琴。阮籍本有濟世之志,值魏晉之際,天下名士往往被禍,乃與嵇康、劉伶等人清談酣飲,不預世事,時稱「竹林七賢」。
【譯文】
貞元末年,開州軍將冉從長,輕財好客,州縣儒生道士多去依附他。有位畫師寧采,為他繪了一幅《竹林會》,很是工麗。座中客人郭萱、柳成兩位秀才,經常鬥氣相互貶損。柳成忽然斜著眼看看這幅圖,對主人說:「這幅畫布局不錯,而缺乏意趣。我現在想為您略施小技,不用色彩,就能讓這幅畫更為精彩高妙,怎麼樣?」冉從長吃驚地說:「從來不知道秀才技藝如此高超,但是不藉助色彩,哪有這個道理?」柳成笑著說:「我進到他的畫裡去修改。」郭萱拍掌大笑說:「您是想騙三歲小孩嗎?」柳成就請他來打個賭,郭萱提議賭五千錢,冉從長也從中擔保。柳成就騰身而起進入畫中,不見了人,座中客人大驚失色。畫掛在牆壁上,眾人在畫面上一陣摸索,什麼也沒有。過了很久,忽然聽見柳成的聲音:「郭先生,這下相信了嗎?」聲音好像是從畫裡傳出來的。又一頓飯工夫,眼見柳成從畫上降落下來,指著畫中阮籍的像說:「工夫只到這裡。」眾人細看畫面,只覺阮籍的畫像最特殊,看那嘴角好像正在長嘯。寧采來看了,也認為那阮籍像不是自己畫的。冉從長料想柳成是位得道之士,和郭萱一起向他致歉。幾天後,柳成就到別處去了。宋存壽處士在冉家的時候,親見這件事。
X1.10奉天縣國盛村百姓姓劉者[1],病狂,發時亂走,不避井塹,其家為迎禁咒人侯公敏治之[2]。公敏才至,劉忽起曰:「我暫出,不假爾治。」因杖薪擔至田中,袒而運擔,狀若擊物。良久而返,笑曰:「我病已矣。適打一鬼頭落,埋于田中。」兄弟及咒者,猶以為狂,不實之,遂同往驗焉。劉掘出一髑髏,戴赤發十餘莖,其病竟愈。是會昌五年事[3]。
【注釋】
[1]奉天縣:今陝西乾縣。
[2]禁咒:一種以咒語施於外物使之變化的方術。唐代禁咒之風流行,太常寺專設咒禁博士教授咒禁之術。《舊唐書·職官志三》:「咒禁博士一人,從九品下。咒禁師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咒禁博士掌教咒禁生以咒禁,除邪魅之為厲者。」
[3]會昌:唐武宗李炎年號(841—846)。
【譯文】
奉天縣國盛村有位姓劉的百姓,得了瘋病,發病時到處亂跑,遇到深井溝塹也不知避開,他的家人為他請了禁咒人侯公敏來治療。侯公敏剛到,劉某忽然起身說:「我出去一下,不需要你治療。」於是拄著扁擔到了田裡,裸露上身揮舞扁擔,好像是在擊打什麼東西。過了很久回來,笑著說:「我的病已經好了。剛才打落一顆鬼頭,埋在田裡。」他兄弟和禁咒人都還以為他狂病發作,不相信,於是一起前去查驗。劉某從田裡挖出一枚骷髏,上面還有十多根紅髮,劉某的病就這樣痊癒了。這是會昌五年的事。
X1.11柳璟知舉年[1],有國子監明經[2],失姓名,晝寢,夢徙倚於監門[3]。有一人負衣囊,衣黃,訪明經姓氏。明經語之,其人笑曰:「君來春及第[4]。」明經因訪鄰房鄉曲五六人,或言得者。明經遂邀入長興里畢羅店常所過處[5],店外有犬競,驚日差矣[6]。夢覺,遽呼鄰房數人,語其夢。忽見長興店子入門曰:「郎君與客食畢羅計二斤,何不計直而去也[7]?」明經大駭,褫衣質之。且隨驗所夢,相其榻器,皆如夢中,乃謂店主曰:「我與客俱夢中至是,客豈食乎?」店主驚曰:「初怪客前畢羅悉完,疑其嫌置蒜也。」來春,明經與鄰房三人夢中所訪者及第。
【注釋】
[1]柳璟:字德輝,蒲州河東(今山西永濟西南)人。寶曆初進士,歷官監察御史、吏部員外郎、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禮部侍郎等職。據《新唐書》本傳,柳璟於會昌二年(842)知貢舉。知舉:知貢舉,特派主持進士考試的大臣。
[2]明經:唐代科舉以經義取士,謂之「明經」。唐代科舉科目很多,其中以明經和進士二科為主。進士科尤為貴重,很難考取,當時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3]徙倚:徘徊,流連。
[4]及第:這裡指考中進士。
[5]長興里:即長興坊。唐代長安城坊。
[6]日差: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差』可通『蹉』,傾斜義,『日差』即『日蹉』,指日落。」
[7]直:通「值」,價錢。
【譯文】
柳璟知舉那年,有位國子監的明經,忘了他的名字,白天睡覺,夢見自己在國子監門口徘徊。有個身穿黃衣的人,背著一個衣袋,打聽明經的名字。明經告訴他說正是自己,那人笑著說:「您明年春天及第。」明經於是就詢問另外五六位鄰居鄉親的情況,也有明春及第的。明經就邀請黃衣人到長興坊的畢羅店裡他常坐的地方共食畢羅,這時店外有狗追逐打鬧,他才吃驚地發現太陽已經落山了。於是一夢醒來,急忙叫來幾位鄰人,告訴他們夢中的事。這時長興坊畢羅店的小二忽然進門來說:「郎君和客人吃畢羅共計兩斤,為什麼不付錢就走了?」明經大吃一驚,脫下外套先押著。他跟隨前去查驗剛才所夢之事,細看那座榻器具,都和夢中的一模一樣,於是對店主說:「我和客人都在夢中到了你這裡,客人也吃了嗎?」店主吃驚地說:「先前我奇怪客人面前的畢羅一點沒動,還以為是他不喜歡蒜味。」第二年春天,明經和他在夢中問及的三位鄰居都進士及第。
X1.12潞州軍校郭誼[1],先為邯鄲郡牧使[2]。因兄亡,遂於鄆州舉其先[3],同塋葬於磁州滏陽縣之西崗[4]。縣界接山,土中多石,有力葬者,率皆鑿石為穴。誼之所卜,亦鑿焉。積日倍工,忽透一穴。穴中有石,長可四尺,形如守宮[5],支體首尾畢具,役者誤斷焉。誼惡之,將別卜地,白於劉從諫[6]。從諫不許,因葬焉。後月余,誼陷於廁,體仆幾死,骨肉、奴婢相繼死者二十餘人。自是常恐悸,唵囈不安。因哀請罷職,從諫以都押衙焦長楚之務與誼對換[7]。及賊稹阻兵[8],誼為其魁,軍破梟首。其家無少長,悉投井中死。鹽州從事鄭賓於言[9]:「石守宮見在磁州官庫中。」
【注釋】
[1]潞州:唐代為昭義軍節度使治所,今山西長治。
[2]邯鄲:今屬河北。
[3]鄆(yùn)州:在今山東東平西北。
[4]磁州滏(fǔ)陽縣:今屬河北。
[5]守宮:壁虎。
[6]劉從諫(803—840):幽州昌平(今屬北京)人。寶曆元年(825)父卒,得襲父職為昭義軍節度使。
[7]都押衙:節度使幕府中的武職。
[8]稹:即為劉稹,從諫之侄。《舊唐書·劉從諫傳》:「(會昌三年從諫卒)大將郭誼等匿喪,用其侄稹權領軍務。時宰相李德裕用事,素惡從諫之奸回,奏請劉稹護喪歸洛,以聽朝旨。稹竟叛。德裕用中丞李回奉使河朔,說令三鎮加兵討稹,乃削奪稹官,命徐許滑孟魏鎮幽并八鎮之師,四面進攻。四年,郭誼斬稹,傳首京師。」
[9]鹽州:今陝西定邊。鄭賓於:其人又見於前集13.32條。
【譯文】
潞州軍校郭誼,先前在邯鄲郡任職。因為兄長亡故,就從鄆州遷出祖墳,合葬於磁州滏陽縣西崗。縣界鄰山,土中石頭多,有經濟實力的人營葬,大都直接在石頭上開鑿洞穴。郭誼所卜的墓地,也是在石頭上開鑿。費時費工,忽然鑿開一個洞穴。洞裡有塊石頭,長約四尺,形狀如同壁虎,頭尾四肢齊全,被工匠不小心弄斷了。郭誼心生厭惡,想要另外找塊地,向劉從諫請示。從諫不答應,於是只好就地安葬。後來過了一個多月,郭誼掉在廁所里,倒在裡面差點死了,他的親人、奴婢接二連三死去,一共死了二十多人。郭誼從這以後恐懼悸怕,經常口出胡話,坐臥不安。他於是哀求劉從諫准許他辭職,從諫讓都押衙焦長楚和他對換職務。後來逆賊劉稹舉兵為亂,郭誼是他的軍將,等到戰敗,郭誼斬殺劉稹。劉稹家裡無論老幼,都被扔進井裡淹死。鹽州從事鄭賓於說:「石守宮現在存放在磁州官庫里。」
X1.13伊闕縣令李師晦[1],有兄弟任江南官,與一僧往還。常入山採藥,遇暴風雨,避於欹樹。須臾大震,有物瞥然墜地[2]。倏而朗晴,僧就視,乃一石,形如樂器,可以懸擊者。其上平齊如削,其中有竅可盛,其下漸闊而圓,狀若垂囊,長二尺,厚三分,其左小缺,班如碎錦,光澤可鑑,叩之有聲。僧意其異物,置於樵中歸。櫃而埋於禪床下,為其徒所見,往往有知者。李生懇求一見,僧確然言無。忽一日,僧召李生,既至,執手曰:「貧道已力衰弱,無常將至[3]。君前所求物,聊用為別。」乃盡去侍者,引李生入臥內,撤榻掘地,捧匣授之而卒。
【注釋】
[1]伊闕縣:在今河南伊川西南。
[2]瞥然:倏忽,一下子。
[3]無常:佛教術語。指世間萬物剎那間生,生已即滅,不能久住。這裡指死亡。
【譯文】
伊闕縣令李師晦,有個兄弟在江南做官,和一位僧人有交往。這僧人有一次進山採藥,遇上暴風雨,躲在一棵歪脖子樹下。不一會兒,感覺大地震動,有個東西一下子掉到地上。很快雨過天晴,僧人近前一看,原來是塊石頭,形狀像可以懸掛著擊打的樂器。上面平齊有如刀削,中間有孔,可以放東西,往下逐漸變寬變圓,像個垂著的袋子,二尺長,三分厚,左邊缺了一點,石頭上的斑紋就像碎錦一樣,光澤明亮猶如鏡子,輕輕敲擊會發出聲音。僧人料想這是件奇物,就藏在柴捆裡帶回寺中。僧人把它裝在匣子裡埋在禪床下,被他的徒弟看見了,後來漸漸傳開。李生懇求看一眼,僧人一口否認有什麼奇物。忽然有一天,僧人叫來李生,李生到後,僧人握著他的手說:「貧僧精力衰弱,就快死了。您前次想要看的東西,我就送給您做個留念。」就支開侍從,帶著李生進入臥室,撤去禪床往下挖掘,挖出匣子捧著送給李生,然後就死了。
X1.14賊稹阻命之時[1],臨洺市中百姓[2],有推磨盲騾無故死,因賣之。屠者剖腹中,得二石,大如合拳,紫色赤班,瑩潤可愛。屠者遂送稹,乃留之。
【注釋】
[1]賊稹阻命:見X1.12條注[8]。
[2]臨洺:今河北永年。
【譯文】
劉稹擁兵叛亂抗拒朝命那年,臨洺市中有個百姓,家裡一頭推磨的瞎騾子無故死了,就賣給屠夫。屠夫剖開騾腹,得到兩塊石頭,有拳頭大,紫色紅斑,晶瑩圓潤,甚是可愛。屠夫送給劉稹,劉稹就留下了。
X1.15韋溫為宣州[1],病瘡於首,因托後事於女婿,且曰:「予年二十九為校書郎[2],夢渡滻水[3],中流,見二吏齎牒相召。一吏至,言:『彼墳至大,功須萬日,今未也。』今正萬日,予豈逃乎?」不累日而卒。
【注釋】
[1]韋溫(788—845):字弘育,京兆(今西安)人。唐武宗時曾為宣歙觀察使。宣州:今安徽宣城。
[2]校書郎:職官名。西漢的蘭台和東漢的東觀都是朝廷藏書室,置學士於其中,典校藏書,但未置官。曹魏時始置秘書校書郎。唐代校書郎置八人,掌校讎典籍。
[3]滻水:即滻河,在陝西西安。所謂「八水繞長安」,滻河即其一。
【譯文】
韋溫在宣州的時候,頭上長了惡瘡,於是向女婿託付後事,並對他說:「我二十九歲時做校書郎,夢見渡滻水,船到中流,看見兩名吏員拿著公文召喚我。又一名吏員來了,說:『他的墳太大,完工需要一萬天,現在還不到時候。』現在正好一萬天,我哪能逃得過去?」不幾天就去世了。
X1.16醴泉尉崔汾[1],仲兄居長安崇賢里[2]。夏月,乘涼於庭際,疏曠月色,方午,風過,覺有異香。頃間,聞南垣土動簌簌,崔生意其蛇鼠也。忽睹一道士,大言曰:「大好月色!」崔驚懼遽走。道士緩步庭中,年可四十,風儀清古。良久,妓女十餘排大門而入,輕綃翠翹[3],艷冶絕世。有從者具香茵[4],列坐月中。崔生疑其狐媚,以枕投門闔警之。道士小顧,怒曰:「我以此差靜,復貪月色,初無延佇之意,敢此粗率!」復厲聲曰:「此處有地界耶[5]?」欻有二人[6],長才三尺,巨首儋耳[7],唯伏其前。道士頤指崔生所止曰[8]:「此人合有親屬入陰籍,可領來。」二人趨出。一餉間,崔生見其父母及兄悉至,衛者數十,捽曳批之[9]。道士叱曰:「我在此,敢縱子無禮乎?」父母叩頭曰:「幽明隔絕,誨責不及。」道士叱遣之,復顧二鬼曰:「捉此痴人來。」二鬼跳及門,以赤物如彈丸,遙投崔生口中,乃細赤綆也[10],遂釣出於庭中,又詬辱之。崔驚失音,不得自理。崔仆妾悉號泣。其妓羅拜曰:「彼凡人,因訝仙官無故而至,非有大過。」怒解,乃拂衣由大門而去。崔病如中惡[11],五六日方差。因迎祭酒醮謝[12],亦無他。崔生初隔紙隙,見亡兄以帛抹唇如損狀,僕使共訝之。一婢泣曰:「幾郎就木之時[13],面衣忘開口[14]。其時匆匆就剪,誤傷下唇,然傍人無見者。不知幽冥中二十餘年,猶負此苦。」
【注釋】
[1]醴泉:在今陝西禮泉北。
[2]崇賢里:即崇賢坊。唐代長安城坊。
[3]翠翹:婦女頭飾,形似翠鳥尾羽,故稱。
[4]茵:坐墊。
[5]地界:這裡指管理這個地方的鬼神。
[6]欻(xū):忽然。
[7]儋(dān)耳:垂耳。
[8]頤指:用面頰示意以指使人。
[9]批:用手掌打。
[10]綆:線,繩。
[11]中(zhòng)惡:中醫病名。俗稱中邪。
[12]祭酒:酹酒祭神的長者。
[13]就木:入棺。
[14]面衣:這裡指的是覆在死者面部的布帛之類。
【譯文】
醴泉尉崔汾,他二哥居住在長安崇賢里。夏夜,在院裡乘涼,月色清朗,午夜時分,一陣風吹過,聞到一股異香。頃刻間,只聽得南牆泥土簌簌有聲,崔生料想那是蛇鼠打洞。忽然看見一位道士,大聲說道:「多美的月色!」崔生又驚又怕,急忙跑開。道士在院裡緩緩踱步,年齡約四十左右,風度儀態清朗古雅。過了一會兒,十多名妓女推開大門走進來,身披輕紗,頭戴翠翹,美艷妖冶世間少見。有隨從鋪下香墊,妓女就列坐在月色之下。崔生懷疑她們是狐狸精,就拿枕頭投擲在門板上發出警告。道士略一回頭,發怒道:「我覺得這個地方還算清靜,又貪戀這大好月色,本來無意在此久留,你竟敢如此粗野!」又厲聲問道:「這個地方還有人管嗎?」很快就出現了兩個人,身高僅有三尺,頭大耳長,俯伏在道士面前。道士抬抬下巴指著崔生躲藏的地方說:「這個人正好有親屬名籍歸入陰曹,去領來。」兩人小跑著出去了。一頓飯的工夫,崔生看見他的父母及長兄全都被帶來了,跟著幾十名衛士,對他們又拖又打。道士叱責道:「我在這裡,還敢縱容你兒子如此無禮嗎?」崔生父母叩頭說:「陰陽相隔,家教不及。」道士喝命拖下去,又回頭對兩個鬼說:「把那個傻瓜給我捉來。」兩鬼跳到門口,拿一枚紅紅的像彈丸樣的東西,遠遠地投進崔生口裡,原來是根細細的紅繩,於是把崔生像釣魚一樣牽到院子裡,道士又斥罵羞辱他。崔生受此驚嚇,說不出話,無法辯解。他的仆妾全都哭成一團。那些妓女圍著道士下拜說:「他是凡人,只是因仙官無故到這裡而感到驚訝,並沒有大錯。」道士怒氣消了,隨即拂衣跨出大門走了。崔生就像中邪一樣,過了五六天時間才好些。於是迎來祭酒,打醮謝神,也沒有其他異常。當時崔生隔著紙縫,看見他的亡兄用巾帛抹著嘴唇,好像受傷的樣子,家裡僕人們聽說這個,都很吃驚。有一個婢女哭著說:「幾郎入殮之時,面衣忘記開口。當時匆匆剪開,誤傷了他的下唇,但是並沒有其他人看見。哪知他在陰曹二十多年,還承受著這痛苦。」
X1.17辛秘五經擢第後[1],常州赴婚[2]。行至陝[3],因息於樹陰。傍有乞兒箕坐,痂面蟣衣,訪辛行止。辛不耐而去,乞兒亦隨之。辛馬劣,不能相遠,乞兒強言不已。前及一衣綠者,辛揖而與之語,乞兒後應和。行里余,綠衣者忽前馬驟去。辛怪之,獨言:「此人何忽如是?」乞兒曰:「彼時至,豈自由乎?」辛覺語異,始問之曰:「君言『時至』,何也?」乞兒曰:「少頃當自知之。」將及店,見數十人擁店,問之,乃綠衣者卒矣。辛大驚異,遽卑下之,因褫衣衣之,脫乘乘之。乞兒初無謝意,語言往往有精義。至汴[4],謂辛曰:「某止是矣。公所適何事也?」辛以娶約語之,乞兒笑曰:「公士人,業不可止。此非君妻,公婚期甚遠。」隔一日,乃扛一器酒與辛別,指相國寺剎曰[5]:「及午而焚,可遲此而別。」如期,剎無故火發,壞其相輪[6]。臨去,以綾帕復贈辛[7],帶有一結,語辛:「異時有疑,當發視也。」積二十餘年,辛為渭南尉,始婚裴氏。洎裴生日,會親賓,忽憶乞兒之言,解帕復結,得楮幅[8],大如手板[9],署曰「辛秘妻河東裴氏,某月日生」,乃其日也。辛計別乞兒之年,妻尚未生。豈蓬瀛籍者謫於人間乎[10]?方之蒙袂輯履,有憤於黔婁[11],擿埴索途[12],見稱於楊子[13],差不同耳。
【注釋】
[1]辛秘(757—821):隴西(今甘肅隴西東南)人。貞元中累登五經、開元禮科,歷官縣尉、州刺史、河南尹、昭義軍節度使等職。五經:唐代明經科之一。《新唐書·選舉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
[2]常州:今屬江蘇。
[3]陝:陝縣,今屬河南。
[4]汴:汴州,今河南開封。
[5]相國寺:在今河南開封。
[6]相輪:佛塔上的盤蓋。
[7]帕復: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帕復即今用以包物的包袱,四方形,包裹物體時,對角可結。」
[8]楮幅:紙張。
[9]手板:笏。見1.20條注[7]
[10]蓬瀛:蓬萊、瀛洲,傳說中仙人所居之境。
[11]方之蒙袂輯履,有憤於黔婁:《禮記·檀弓下》:「齊大飢,黔敖為食於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蒙袂輯履,用衣袖蒙住臉,拖著鞋子,是因貧窮而不願見人的樣子。黔婁,當作「黔敖」。
[12]擿埴(zhí)索途:盲人以杖點地摸索道路。
[13]楊子:即為揚雄(前53—18),也作「楊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西漢辭賦家,學者,有《太玄》十九篇,意旨深奧。揚雄《法言·修身》:「擿埴索途,冥行而已矣。」
【譯文】
辛秘五經及第後,到常州完婚。行至陝縣,在樹蔭下休息。旁邊有個乞丐箕踞而坐,臉上結著瘡痂,衣服上滿是虱子,問辛秘到哪裡去。辛秘不耐煩就離開了,乞丐也跟著他。辛秘的馬不好,甩不掉乞丐,乞丐偏要不停地和他說話。前行遇見一位身穿綠衣的人,辛秘向他作揖和他閒聊,乞丐在後面不時地插嘴。走了一里多,綠衣人忽然快馬加鞭先走了。辛秘很奇怪,自言自語說:「這人怎麼突然這樣呢?」乞丐說:「他的時辰到了,豈能由得了自己?」辛秘覺察到話裡有話,這才問他:「您說『時辰到了』,是什麼意思?」乞丐說:「一會兒就明白了。」快到客店時,只見幾十人圍在那裡,一問,原來是那位綠衣人死了。辛秘大為驚異,趕忙放低身段討好乞丐,解下衣服給他穿,又把馬讓給他騎。那乞丐毫無謝意,言談之間,頗多玄妙。到了汴州,對辛秘說:「我就到這裡了。先生要去辦什麼事呢?」辛秘告訴他赴婚的事,乞丐笑著說:「先生是讀書人,學業不能中斷。這個女子不是您的妻子,您的婚期還早呢。」過了一天,乞丐扛著一壇酒和辛秘道別,指著相國寺說:「到中午會有火災,過了這個時間再走。」中午時分,相國寺無緣無故起火,燒壞了佛塔的相輪。臨別時,乞丐送給辛秘一個綾包袱,打著一個結,乞丐對辛秘說:「以後有不明白的事,就打開看。」過了二十多年,辛秘做渭南尉,新娶裴氏夫人。到裴氏生日那天,大宴親朋,忽然想起乞丐的話,解開包袱結,裡面有一張大如手板的紙,上面寫著「辛秘妻河東裴氏,某月日生」,正是她的生日。辛秘算了一下,和乞丐告別那年,妻子還沒出生呢。這乞丐莫非是謫仙下凡?蒙著臉拖著鞋子,對黔敖的高傲表示憤怒;盲人拄杖行路,對自己的人生茫然無知:用這來分別比況乞丐和辛秘,道理應該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