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譯註 · 前集卷十五

諾皋記下 【題解】 本篇共二十八條,仍是各類精怪、鬼神之事,大多為新出的唐代異事,想像豐富,亦真亦幻。第15.14條山蕭之說,第15.16條野狐戴骷髏拜北斗的記載,本自晉干寶《搜神記》、晉張華《博物志》等書。 15.1和州劉錄事者[1],大曆中罷官,居和州旁縣。食兼數人,尤能食鱠。常言鱠味未嘗果腹。邑客乃網魚百餘斤,會於野亭,觀其下箸。初食鱠數疊[2],忽似哽,咯出一骨珠子,大如黑豆,乃寘於茶甌中,以疊覆之。食未半,怪覆甌傾側,劉舉視之,向者骨珠已長數寸,如人狀。坐客競觀之,隨視而長。頃刻長及人,遂捽劉[3],因毆流血。良久,各散走。一循廳之西,一轉廳之左,俱及後門,相觸翕成一人[4],乃劉也,神已痴矣。半日方能言,訪其所以,皆不省。自是惡鱠。 【注釋】 [1]和州:今安徽和縣。錄事:吏職名。即錄事參軍。見11.26條注[4]。 [2]疊:疊子,即碟子。 [3]捽(zuó):揪,抓。 [4]翕(xī):合。 【譯文】 和州劉錄事,大曆年間罷官,居住在和州鄰縣。他食量奇大,可敵數人,特別喜歡吃魚肉。曾經說過魚肉從來沒有吃飽過。縣城裡有人就網了一百多斤魚,在山亭擺下宴席,看他如何吃魚。剛吃了幾盤魚,忽然好像被魚刺卡住了,咯出一枚魚骨珠,有黑豆大,就放在茶杯里,用碟子蓋上。吃了不到一半,蓋著的杯子傾倒了,劉某覺得奇怪,就舉起杯子看,先前那枚骨珠已經長大了幾寸,就像人的模樣。席上其他客人爭相圍觀,骨珠也隨之長大。片刻工夫就長成常人那麼大,揪住劉某痛加毆打,把他打出了血。過了很久,又各自散開。一個沿著廳西面跑,一個轉向廳東面跑,都跑到後門,碰到一起合成一個人,原來是劉某,已經神志不清了。過了半天才能開口說話,問他剛才的事,全都不清楚。劉某從此厭惡吃魚。 15.2馮坦者,常有疾,醫令浸蛇酒服之。初服一瓮子,疾減半。又令家人園中執一蛇,投瓮中,封閉七日。及開,蛇躍出,舉首尺余,出門,因失所在。其過跡,地墳起數寸。 【譯文】 有個名叫馮坦的人,有一次生病,醫生讓他泡蛇酒喝。先喝了一壇蛇酒,病勢減輕了一半。他又讓家人在園子裡捉了一條蛇,投進酒罈,封閉七天。打開時,蛇從罈子里一躍而出,昂起頭有一尺多高,一溜出門,不知去向何方。蛇經過的地方,地面隆起幾寸高的小土堆。 15.3陸紹郎中言:常記一人浸蛇酒,前後殺蛇數十頭。一日,自臨瓮窺酒,有物跳出,齧其鼻將落。視之,乃蛇頭骨。因瘡毀,其鼻如劓焉[1]。 【注釋】 [1]劓(yì):古代割掉鼻子的肉刑。 【譯文】 陸紹郎中說:記得曾經有一個人泡蛇酒,前前後後殺了幾十條蛇。一天,他親自去察看酒瓮里的藥酒,瓮里突然有個東西跳出來咬住他的鼻子,差點把鼻子咬掉了。一看,竟然是死蛇的頭骨。這人後來生瘡鼻子爛掉了,就像受了劓刑一樣。 15.4有陳朴,元和中住崇賢里北街[1],大門外有大槐樹。朴常黃昏徙倚窺外,見若婦人及狐犬老烏之類,飛入樹中,遂伐視之。樹凡三槎,一槎空中,一槎有獨頭栗一百二十,一槎中襁一死兒,長尺余。 【注釋】 [1]崇賢里:唐代長安城坊。 【譯文】 有個叫陳朴的人,元和年間住在長安城內崇賢里北街,大門外有棵大槐樹。陳朴經常在黃昏時分出門倚著槐樹向外閒觀,看見有像婦女、狐狸、犬以及烏鴉之類飛進槐樹里,於是就砍倒槐樹看個究竟。大樹一共分三個大杈,一個樹杈中間是空的,一個樹杈有一百二十枚獨頭栗,一個樹杈里有一個裹著的死嬰,長一尺多。 15.5僧無可言[1]:近傳有白將軍者,常於曲江洗馬,馬忽跳出驚走。前足有物,色白如衣帶,縈繞數匝。遽令解之,血流數升。白異之,遂封紙帖中,藏衣箱內。一日,送客至滻水[2],出示諸客。客曰:「盍以水試之[3]。」白以鞭築地成竅,置蟲於中,沃盥其上。少頃,蟲蠕蠕而長,竅中泉涌,倏忽自盤若一席。有黑氣如香菸,徑出檐外。眾懼曰:「必龍也。」遂急歸,未數里,風雨驟至,大震數聲。 【注釋】 [1]僧無可:范陽(今河北涿州)人。唐代詩僧,賈島的從弟。 [2]滻(chǎn)水:滻河,在陝西西安,灞河的支流。 [3]盍:何不。 【譯文】 無可和尚說:近來傳說有位白將軍,曾經在曲江池洗馬,馬忽然跳出水來驚慌亂跑。馬的前蹄有個白色的東西,樣子像條衣帶,纏繞馬蹄好幾圈。白將軍急忙讓人解下來,馬流了好幾升血。白將軍覺得這東西很奇異,就用紙帖封好,裝在衣箱裡。一天,白將軍送客到了滻水,把這東西拿出來給客人看。有位客人說:「不妨用水試一下。」白將軍就用鞭子在地上築了個長長的洞,把這條蟲放進洞裡,在洞上面澆水。不一會兒,那條蟲蠕動著長大了,洞中湧出了泉水,轉瞬之間長蟲盤曲起來就像卷著的席筒。忽然化作一團黑氣,仿佛香爐里的青煙,徑直飛出了屋檐外。眾人驚恐地說:「這肯定是龍。」於是急忙往回走,沒走出幾里遠,風雨大作,伴有響雷數聲。 15.6景公寺前街中[1],舊有巨井,俗呼為八角井。元和初,有公主夏中過,見百姓方汲,令從婢以銀稜碗就井承水,誤墜碗。經月余,出於渭河。 【注釋】 [1]景公寺:趙景公寺,在長安城常樂坊。 【譯文】 長安城內景公寺前街上,舊時有一口大井,俗稱八角井。元和初年,有位公主夏天經過這裡,看見百姓正在汲水,就讓跟隨的婢女用銀稜碗靠近井邊取水,婢女不小心把碗掉進井裡去了。一個多月以後,這隻碗出現在渭河上。 15.7東平未用兵[1],有舉人孟不疑,客昭義[2]。夜至一驛,方欲濯足,有稱淄青張評事者[3],僕從數十,孟欲參謁。張被酒,初不顧,孟因退就西間。張連呼驛吏索煎餅,孟默然窺之,且怒其傲。良久,煎餅熟,孟見一黑物如豬,隨盤至燈影而立。如此五六返,張竟不察。孟因恐懼無睡,張尋大鼾。至三更後,孟才交睫,忽見一人皂衣,與張角力,久乃相捽入東偏房中,拳聲如杵。一餉間,張被發雙袒而出,還寢床上。入五更,張乃喚仆,使張燭巾櫛[4],就孟曰:「某昨醉中,都不知秀才同廳。」因命食,談笑甚歡,時時小聲曰:「昨夜甚慚長者,乞不言也。」孟但唯唯。復曰:「某有程,須早發,秀才可先也。」遂摸靴中,得金一挺,授曰:「薄貺[5],乞密前事。」孟不敢辭,即為前去。行數日,方聽捕殺人賊。孟詢諸道路,皆曰:「淄青張評事,至某驛早發,遲明,空鞍失所在。驛吏返至驛尋索,驛西閣中有席角,發之,白骨而已,無泊一蠅肉也[6]。地上滴血無餘,惟一隻履在旁。」相傳此驛舊凶,竟不知何怪。舉人祝元膺常言親見孟不疑說,每每戒夜食必須發祭也。祝又言孟素不信釋氏,頗能詩,其句云:「白日故鄉遠,青山佳句中。」後常持念遊覽,不復應舉。 【注釋】 [1]東平未用兵:東平沒有戰事的時候。東平在唐為鄆州,在今山東東平西北。東平用兵,指元和十三年(818)七月朝廷集宣武、魏博、義成、武寧、橫海五鎮之兵討淄青節度使李師道事。 [2]昭義:昭義軍,治所在相州(今河南安陽)。 [3]淄青:淄青節度使,治所在鄆州(即東平)。評事:職掌評決刑獄,隸屬大理寺。 [4]巾櫛(zhì):毛巾和梳子。這裡指洗臉梳頭。 [5]貺(kuàng):贈。 [6]泊:通「薄」,附著。 【譯文】 東平郡還沒有戰事的時候,舉人孟不疑客寓昭義軍。天黑來到一處驛站,正要洗腳,又來了一位客人,人稱淄青張評事,有幾十名隨從,孟不疑想要拜見他。張評事酒醉了,完全不予理會,孟不疑只好退回西間。張評事連聲催促驛吏,索要煎餅,孟不疑一語不發地窺視他,對他的傲慢很是氣憤。過了很久,煎餅熟了,孟不疑看見一隻像豬一樣黑糊糊的怪物,跟著盤子進來了,一直到了燈影下站著。這般來來去去五六次,張評事竟然沒有察覺。孟不疑心懷恐懼,睡意全無,張評事卻很快就鼾聲如雷。三更以後,孟不疑剛合上眼,忽然看見一位黑衣人和張評事搏鬥,又過一陣,互相揪打著進了東偏房,只聽得拳頭捶擊的聲音就像是用杵搗米一樣。一頓飯工夫,張評事披頭散髮光著兩個膀子出來了,回到床上睡下。到五更,張評事就喚起僕人,吩咐點燈洗臉梳頭,又到孟不疑處,對他說:「我昨晚喝醉了,竟然不知秀才也在這裡留宿。」就讓僕人送來早餐同吃,二人有說有笑甚是開心,張評事又不時地小聲對孟說:「昨晚的事讓您見笑了,請一定不要聲張。」孟不疑只是連連答應。張又說:「我要趕路,必須一早出發,您可先行一步。」於是從靴筒里摸出一鋌金子交給孟不疑,說:「不成敬意,剛才說的事請務必保密。」孟不敢推辭,立即動身上路。路上走了幾天,才聽得官府追捕殺人兇犯。孟不疑向路人打聽,都說:「淄青張評事,在某驛站一早出發,天快亮時,馬鞍子上竟然空空無人,不知去向。驛吏返回驛站尋找,驛站西閣有一張蓆子,揭開一看,只見一堆白骨,上面沒有一絲血肉。地上也不見血跡,只有一隻靴子丟在旁邊。」相傳這個驛站以前就有凶煞,到底也不知是何方妖怪。舉人祝元膺曾說,他親自聽到孟不疑常常告誡說,晚餐時必須供奉鬼神。祝元膺又說孟一向不信佛教,頗能作詩,有詩云:「白日故鄉遠,青山佳句中。」這事以後,孟不疑經常持念佛經,遊覽四方,不再應舉。 15.8劉積中[1],常於京近縣莊居,妻病重。於一夕,劉未眠,忽有婦人白首,長才三尺,自燈影中出,謂劉曰:「夫人病,唯我能理,何不祈我。」劉素剛,咄之。姥徐戟指曰:「勿悔,勿悔。」遂滅。妻因暴心痛,殆將卒。劉不得已,祝之。言已,復出。劉揖之坐,乃索茶一甌,向口如咒狀,顧命灌夫人。茶才入口,痛愈。後時時輒出,家人亦不之懼。經年,復謂劉曰:「我有女子及笄[2],煩主人求一佳婿。」劉笑曰:「人鬼路殊,固難遂所託。」姥曰:「非求人也。但為刻桐木為形,稍工者則為佳矣。」劉許諾,因為具之。經宿,木人失矣。又謂劉曰:「兼煩主人作鋪公鋪母[3],若可,某夕我自具車輪奉迎。」劉心計無奈何,亦許。至一日,過酉,有僕馬車乘至門。姥亦至曰:「主人可往。」劉與妻各登其車馬,天黑至一處,朱門崇墉[4],籠燭列迎,賓客供帳之盛,如王公家。引劉至一廳,朱紫數十,有與相識者,有已歿者,各相視無言。妻至一堂,蠟炬如臂,錦翠爭煥,亦有婦人數十,存歿相識各半,但相視而已。及五更,劉與妻恍惚間卻還至家,如醉醒,十不記其一二矣。經數月,姥復來拜謝曰:「小女成長,今復托主人。」劉不耐,以枕抵之曰:「老魅,敢如此擾人!」姥隨枕而滅,妻遂疾發。劉與男女酹地禱之,不復出矣。妻竟以心痛卒。劉妹復病心痛。劉欲徙居,一切物膠著其處,輕若履屣,亦不可舉。迎道流上章[5],梵僧持咒,悉不禁。劉嘗暇日讀藥方,其婢小碧,自外來,垂手緩步,大言:「劉四,頗憶平昔無?」既而嘶咽曰:「省躬近從泰山回[6],路逢飛天野叉,攜賢妹心肝,我已奪得。」因舉袖,袖中蠕蠕有物,左顧似有所命,曰:「可為安置。」又覺袖中風生,沖簾幌入堂中,乃上堂對劉坐,問存歿,敘平生事。劉與杜省躬同年及第,有分,其婢舉止笑語,無不肖也。頃曰:「我有事,不可久留。」執劉手嗚咽,劉亦悲不自勝。婢忽然而倒,及覺,一無所記。其妹亦自此無恙。 【注釋】 [1]劉積中:中唐人。貞元十七年(801)舉進士及第。 [2]及笄(jī):女子十五歲,束髮加笄,以示成年。笄,髮簪。 [3]鋪公鋪母:成婚之日,女家請多福多壽子孫滿堂的夫婦鋪設新房以圖吉利,稱「鋪公鋪母」。 [4]崇墉:高牆。 [5]上章:上表求神。 [6]近從泰山回:道教以泰山府君主人生死,人死則魂歸泰山,故有此說。 【譯文】 劉積中曾在京城郊縣田莊居住,妻子病重。一天晚上,劉還沒睡,忽然有個白髮婦女,身長僅有三尺,從燈影下走出來,對劉說:「您夫人的病,只有我能治,不妨求求我。」劉積中素來剛直不信鬼邪,就大聲呵斥她。白髮老婦慢悠悠地戟手指著他說:「別後悔,別後悔。」說完就不見了。隨後劉妻突然心痛,看著就快死了。劉沒辦法,只好向老婦祝禱。話音剛落,老婦又出現了。劉向她作揖請她坐下,老婦要來一杯茶,對著茶杯口就像是念咒的樣子,然後讓劉把這杯茶灌給夫人。茶水一入口,夫人的心痛立刻就好了。後來老婦時時出入劉家,家人也不害怕她。過了一年,老婦對劉說:「我有個女兒成年了,煩請主人為她找個好女婿。」劉積中笑著說:「人鬼異路,這事兒實在沒法辦。」老婦說:「不是找個人。只要拿桐木雕刻一個人形,雕刻得稍稍精緻些,就是我說的佳婿了。」劉答應了,就為她準備好。過了一晚,桐人不見了。老婦又對劉說:「還要煩請主人夫婦當鋪公鋪母,如果行的話,某晚我備好車馬來接。」劉積中心裡琢磨了一下,還是無可奈何,也只得答應了。一天,過了酉時,就有僕從車馬到了門前。老婦也來了,說:「主人請前往。」劉和他妻子各自登上一輛車,天黑時到了一處,朱門高牆,燈籠燭炬列隊迎接,客人之多,筵席之盛,如同王公之家。老婦領著劉積中來到一處廳堂,有幾十個身著紅紫的人,有和他相識的,有已經去世的,大家彼此相看,默無一言。劉妻來到另一處廳堂,只見蠟炬粗如手臂,珠翠錦繡,光彩耀眼,也有幾十位婦女,活著的已死的相識的不認識的,各有一半,大家也都相看無言。到了五更,劉積中和妻子迷迷糊糊回到家裡,像是酒醉初醒一般,晚間的事大多記不得了。又過了幾個月,老婦又來拜謝說:「我的小女兒也成年了,現在又麻煩主人。」劉極不耐煩,用枕頭抵拒她說:「老鬼,竟敢如此騷擾人!」老婦一挨枕頭就消失不見,劉妻的病又發作了。劉和兒女以酒酹地反覆祝禱,老婦再也沒有出現。劉妻最後因心痛病去世。接著劉的妹妹又犯心痛。劉準備遷居,而家裡所有東西都像是膠粘在地,輕如鞋子的東西,也拿不起來。劉迎請道士上表求神,又請梵僧持念作法,都不管用。有一天劉閒暇無事翻讀藥方,他的侍女小碧從外面走進來,垂著雙手,步履遲緩,大聲說:「劉四,還記得從前的事嗎?」接著就嗚咽著說:「省躬我最近從泰山返回,半路遇見飛天夜叉,攜著令妹的心肝,我已奪回來了。」於是舉起衣袖,袖子裡有東西在不停蠕動,又扭頭向左像是對誰說話:「去安置一下。」這時但覺袖子裡呼呼生風,吹得簾帷飛到了廳堂中央,又上堂面對劉坐下,詢問朋友生死,暢敘平生情誼。劉積中和杜省躬同年進士及第,頗有情分,這個婢女的言談舉止,無一不像杜省躬。片刻,又說:「我還有事,不能久留。」握著劉的手悲痛哭泣,劉積中也悲從中來,情難自已。接著小碧忽然就倒在地上,等她甦醒過來,什麼都不記得。劉的妹妹也從此病就好了。 15.9臨川郡南城縣令戴詧[1],初買宅於館娃坊[2]。暇日,與弟閒坐廳中,忽聽婦人聚笑聲,或近或遠,詧頗異之。笑聲漸近,忽見婦人數十,散在廳前,倏忽不見。如是累日,詧不知所為。廳階前枯梨樹,大合抱,意其為祥[3],因伐之。根下有石,露如塊,掘之轉闊,勢如鏊形[4],乃火上沃醯[5],鑿深五六尺不透。忽見婦人繞坑,抵掌大笑。有頃,共牽詧入坑,投於石上。一家驚懼之際,婦人復還,大笑,詧亦隨出。詧才出,又失其弟,家人慟哭。詧獨不哭,曰:「他亦甚快活,何用哭也。」詧至死,不肯言其情狀。 【注釋】 [1]南城縣:今屬江西。 [2]館娃坊:春秋時,吳王作宮於硯石山以館西施,吳地稱美女為娃,故此宮名館娃宮。此館娃坊雖地不在吳,而其命意當與此有關。 [3]祥:吉凶之兆。 [4]鏊(ào):鐵制的烙餅炊具。 [5]醯(xī):醋。 【譯文】 臨川郡南城縣令戴詧,起先在館娃坊買下一座宅院。一天閒暇,和弟弟在廳中閒坐,忽然聽見女子聚集喧笑的聲音,忽遠忽近,戴詧很詫異。笑聲慢慢靠近了,突然看見幾十個女子,散立在廳堂,又一下子全都不見了。一連幾天都是如此,戴詧不知該如何辦。廳前台階下有棵枯梨樹,大可合抱,戴詧心想這定是不祥之物,於是把樹砍倒了。樹根下有塊石頭露出來,往下挖掘,石頭越來越大,像是鏊的形狀,戴詧就用火燒石,又澆上醋,鑿了五六尺深,還沒鑿透。忽然那些女子又出現了,圍著深坑拍手大笑。一會兒,突然就拉著戴詧下了坑,沒入石頭裡面。一家人正又驚又怕,那些女子又出現了,大笑,戴詧也跟著出來了。戴詧才出來,他弟弟又不見了,一家人痛哭不已。只有戴詧不哭,還說:「他現在也很快活,哭他做什麼。」戴詧到死也不肯說出那裡面的情形。 15.10獨孤叔牙常令家人汲水,重不可轉,數人助出之,乃人也。戴席帽[1],攀欄大笑,卻墜井中。汲者攬得席帽,掛於庭樹,每雨,所溜雨處輒生黃菌。 【注釋】 [1]席帽:古時的一種圍帽。 【譯文】 獨孤叔牙曾讓家人汲水,轆轤重得根本轉不動,幾個人合夥才提起來,一看原來井繩上墜著一個人。那人戴著席帽,攀著井欄大笑,回身又墜入井裡。家人只抓住那人的席帽,掛在院中的樹上,每到下雨的時候,帽沿滴水處就會長出黃菌。 15.11有史秀才者,元和中,曾與道流游華山。時暑,環憩一小溪。忽有一葉,大如掌,紅潤可愛,隨流而下。史獨接得,寘懷中。坐食頃,覺懷中漸重,潛起觀之,覺葉上鱗起,慄慄而動[1]。史驚懼,棄林中,遽白眾曰:「此必龍也,可速去矣!」須臾,林中白煙生,彌於一谷。史下山未半,風雷大至。 【注釋】 [1]慄慄:顫抖的樣子。栗,通「慄」。 【譯文】 有位史秀才,元和年間曾和道士一起游華山。當時天氣炎熱,大家環坐在小溪邊休息。忽然有一片大如手掌的葉子,紅潤可愛,順流而下。只有史秀才撈著,放在懷裡。坐了一頓飯工夫,史秀才感到懷裡慢慢變重,悄悄起身察看,發現葉子上面凸起鱗甲,簌簌抖動。史秀才又驚又怕,把葉片扔在樹林裡,急忙對眾人說:「這一定是龍,大家趕快走吧!」一會兒,樹林裡冒出白煙,瀰漫整個山谷。史秀才一行還沒下到半山腰,狂風迅雷就來了。 15.12史論作將軍時,忽覺妻所居房中有光,異之。因與妻遍索房中,且無所見。一日,妻早妝開奩,奩中忽有金色龜,大如錢,吐五色氣,彌滿一室。後常養之。 【譯文】 史論當將軍的時候,一次忽然發現妻子居住的房間裡有光,覺得很奇怪。他於是和妻子把房間搜了個遍,什麼也沒找著。後來一天,他妻子早上化妝打開梳妝匣,突然看見匣子裡有一隻金色龜,大如銅錢,口吐五色氣體,瀰漫整個房間。後來他們一直把這隻龜養著。 15.13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言:舊莊城東狗脊觜西,常築牆於太歲上[1],一夕盡崩。且意其基虛,工不至,乃率莊客指揮築之。高未數尺,炊者驚叫曰:「怪作矣!」遽視之,數斗[2],悉躍出,蔽地著牆,勻若蠶子,無一粒重者,矗牆之半,如界焉。因詣巫,酹地謝之,亦無他焉。 【注釋】 [1]太歲:古代天文學中假設的星名。與歲星(木星)運行方向相反。後來方士術數以太歲所在為凶方,忌興土木建築或遷徙房屋。 [2]:同「飯」。 【譯文】 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說:在舊莊城的東邊、狗脊嘴西邊,曾經誤把牆築在太歲頭上,一個晚上全垮了。他料想是牆基不牢固,施工人員偷工減料,就帶上莊客,親自指揮築牆。還不到幾尺高,做飯的人驚叫道:「出怪事了!」他急忙去看,幾斗米飯全都從鍋里蹦了出來,灑到地上和牆上,像蠶子一樣均勻,沒有一粒是重疊的,粘上牆的米粒正到牆的一半高,整整齊齊如同一條界線。於是請來巫師,以酒祭地,致歉謝罪,倒也沒再發生其他怪事。 15.14山蕭[1],一名山臊,《神異經》作[2]。《永嘉郡記》作山魅[3],一名山駱,一名蚑,一名濯肉,一名熱肉,一名暉,一名飛龍。如鳩,青色,一曰治鳥,巢大如五斗器,飾以土堊,赤白相間,狀如射侯[4]。犯者能役虎害人,燒人廬舍,俗言山魈。 【注釋】 [1]山蕭:即山魈(xiāo),傳說中山裡的木石精怪。 [2]《神異經》:舊題東方朔撰,所載皆荒誕不經之言,而文采綺麗,後來詞賦家多引用。 [3]《永嘉郡記》:南朝劉宋鄭緝之撰。 [4]射侯:箭靶。 【譯文】 山蕭,又名山臊,《神異經》寫作。《永嘉郡記》又作山魅,又名山駱,又名蚑,又名濯肉,又名熱肉,又名暉,又名飛龍。樣子像斑鳩,青色,又稱作治鳥。它的窩有五斗容器那麼大,用白土裝飾,紅白相間,看上去就像箭靶。如果受到侵犯,它能驅使老虎傷人,會燒人房屋,民間又稱作山魈。 15.15伍相奴或擾人[1],許於伍相廟多已[2]。舊說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昔值洪水,食都樹皮[3],餓死,化為鳥都,皮骨為豬都,婦女為人都。鳥都左腋下有鏡印[4],闊二寸一分,右腳無大指,右手無三指,左耳缺,右目盲。在樹根居者名豬都,在樹半可攀及者名人都,在樹尾者名鳥都。其禁有打土壟法、山鵲法。其掌訣:右手第二指上節邊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5]。南中多食其巢,味如木芝。窠表可為履屜[6],治腳氣。 【注釋】 [1]伍相奴:精怪名。與伍相有關。伍相,即為伍子胥(?—前484)。楚大夫伍奢次子,父兄被楚平王殺害,乃奔吳,與孫武共佐吳王伐楚,五戰入郢都,掘平王墓,鞭屍三百。吳王夫差敗越,越請和,子胥諫不從,夫差聽信伯嚭之讒,迫伍子胥自殺。 [2]伍相廟:伍子胥廟。伍子胥死後,吳人憐之,為立祠廟。 [3]都樹:大樹。 [4]鏡印:不詳。 [5]右手第二指上節邊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疑「邊禁」、「目禁」各自為詞,不詳何義。 [6]履屜(xiè):類似今之鞋墊。屜,同「屟」。 【譯文】 伍相奴有時會侵擾人類,這種情況到伍相廟去禱告許願一般都會管用。過去的說法,伍相奴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早先遇到洪水,啃食大樹皮,餓死了,化為鳥都,皮骨化為豬都,婦女化為人都。鳥都左腋下有處鏡印,寬二寸一分,右腳沒有大腳趾,右手沒有三指,沒有左耳,右眼是瞎的。住在樹根的名叫豬都,住在樹的半高可以攀爬夠著的叫人都,住在樹梢的叫鳥都。禁治之法有打土壟法、山鵲法。掌訣是:右手第二指上節邊禁山都的眼,左手目禁山都的喉。南方地區多食用它的巢,味道如同木芝。巢的表皮可製成鞋墊,治腳氣。 15.16舊說野狐名紫狐[1],夜擊尾火出。將為怪,必戴髑髏,拜北斗,髑髏不墜,則化為人矣[2]。 【注釋】 [1]紫狐:唐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九五引《名山記》:「狐者,先古之淫婦也,其名曰紫。化而為狐,故其怪多自稱阿紫。」 [2]化為人:唐徐堅等《初學記》卷二九引《抱朴子》:「《玉策記》曰:狐及狸狼皆壽八百歲,滿三百歲,暫變為人形。」 【譯文】 先前傳說野狐又名紫狐,夜晚甩尾巴就會冒出火來。野狐將要作怪時,一定會戴著骷髏,參拜北斗,如果骷髏不掉落,就變化成人。 15.17劉元鼎為蔡州[1],蔡州新破[2],食場狐暴,劉遣吏主捕,日於毬場縱犬逐之為樂,經年所殺百數。後獲一疥狐,縱五六犬,皆不敢逐,狐亦不走。劉大異之,令訪大將家獵狗及監軍亦自誇巨犬,至皆弭耳環守之[3]。狐良久緩跡,直上設廳[4],穿台盤[5],出廳後,及城牆,俄失所在。劉自是不復令捕。道術中有天狐別行法[6],言天狐九尾[7],金色,役於日月宮,有符有醮日,可洞達陰陽。 【注釋】 [1]劉元鼎:唐元和、長慶間人,長慶二年(822)以大理卿、兼御史大夫充西蕃盟會使,又曾為慈州刺史。蔡州:彰義節度使治所,今河南汝南。 [2]蔡州新破:唐元和九年(814),彰義節度使吳元濟叛,至元和十二年(817),裴度為淮西處置使,李愬雪夜襲破蔡州,擒吳元濟。 [3]弭耳:垂耳馴服。 [4]設廳:郡署的廳堂。唐代諸郡燕犒將吏,稱作「旬設」,後來就稱廳事為「設廳」,公廚為「設廚」。 [5]台盤:桌子。 [6]天狐別行法:一種道教法術。 [7]天狐九尾:《太平廣記》卷四四七引《玄中記》及《瑞應編》:「狐五十歲能變化為婦人,百歲為美女,為神巫。或為丈夫,與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蠱魅,使人迷惑失智。千歲即與天通,為天狐。……九尾狐者,神獸也。其狀赤色,四足九尾,出青丘之國。音如嬰兒。食者令人不逢妖邪之氣及蠱毒之類。」 【譯文】 劉元鼎任職蔡州時,蔡州剛經過戰事,一片殘破,糧倉一帶狐狸成災,劉派遣吏員負責捕殺,每天在毬場放狗追捕狐狸,以此取樂,一年時間捕殺了上百隻。後來有一隻長著癬疥的狐狸,放出五六隻狗,都不敢追逐它,狐狸也不逃跑。劉元鼎大為吃驚,讓人去尋訪到大將家的獵犬,以及監軍都自誇的巨犬,到了以後都俯首帖耳圍著疥狐。疥狐過了很久才慢慢離去,直接走上設廳,穿過桌子,跑出廳後,到了城牆,很快就消失不見了。從這以後,劉元鼎再不讓人捕狐。道教法術中有天狐別行法,說天狐有九尾,是金色的,在日月宮效力,有符籙,有祭日,能夠洞曉陰陽。 15.18南中有獸名風狸[1],如狙[2],眉長,好羞,見人輒低頭。其溺能理風疾。術士多言風狸杖難得於翳形草[3]。南人以上長繩繫於野外大樹下,人匿於旁樹穴中以伺之。三日後,知無人至,乃於草中尋摸,忽得一草莖,折之,長尺許,窺樹上有鳥集,指之,隨指而墮,因取而食之。人候其怠,勁走奪之。見人,遽齧食之,或不及,則棄於草中。若不可得,當打之數百,方肯為人取。有得之者,禽獸隨指而斃。有所欲者,指之如意。 【注釋】 [1]風狸: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九:「風狸,狀似黃猨,食蜘蛛,晝則拳曲如蝟,遇風則飛行空中。其溺及乳汁,主治風疾,奇效。」楊武泉《校注》:「此獸或即大鼯鼠……最大者體連尾長可達一米,重二公斤左右。有寬大的飛膜,棲叢林中,晝伏夜出,滑翔距離可達六十至八十米。毛皮多樣,帶白斑和黑斑。食堅果、嫩枝、樹皮、甲蟲。」 [2]狙(jū):一種猴子。 [3]翳(yì)形:隱身。 【譯文】 南方地區有一種野獸名叫風狸,長得像猴子,眉毛很長,害羞,見到人就低頭。風狸尿能治風痹。術士常說風狸杖比隱身草還難得。南方人要得到風狸杖,就用好的長繩子系在野外的大樹下,人藏在旁邊的樹洞中伺察。三天後,風狸認為沒有人來,就在草叢中四處摸尋,找到一根草棍,折成一尺多長,然後看哪棵樹上有鳥群棲息,就用草棍往上一指,鳥兒隨即落下來,於是揀起鳥兒吃掉。潛藏的人趁它不注意,一個箭步衝過去,奪下它的草棍。風狸一看見人,就急忙咬嚼草棍吞食掉,如果來不及,它就會丟在草叢中。如果搶不下來,就抽打它幾百下,它才肯交給人。有人得到風狸杖,用它一指,禽獸隨之斃命。心裡想要什麼,用風狸杖一指,也都會順遂心意。 15.19開成末,永興坊百姓王乙掘井[1],過常井一丈余,無水。忽聽向下有人語及雞聲,甚喧鬧,近如隔壁。井匠懼,不敢掘。街司申金吾韋處仁將軍[2],韋以事涉怪異,不復奏,遽令塞之。據亡新求周秦故事[3]:謁者閣上得驪山本[4],李斯領徒七十二萬人作陵[5],鑿之以章程[6],三十七歲,固地中水泉[7],奏曰:「已深已極,鑿之不入,燒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狀。」抑知厚地之下[8],別有天地也。 【注釋】 [1]永興坊:唐代長安城坊。 [2]街司:即街官,負責街坊巡察管理的吏員,左吾金吾衛的屬吏。金吾:本為兩端塗抹金粉的銅製儀杖棒,這裡是職官名。唐代設左右金吾衛,掌管京城的治安警衛,設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 [3]亡新:即新莽(9—23)。王莽(前45—23)於初始元年(8)廢漢自立,改國號新,史稱「新莽」。故事:舊事,掌故。 [4]謁者:職官名。秦朝始置,漢代沿之,職掌賓贊,唐朝廢,以其職掌歸屬通事舍人。驪山:在今陝西臨潼。《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三十七年)九月,葬始皇酈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不滅者久之。」 [5]李斯(?—前208):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入秦為呂不韋舍人,秦王政拜為客卿。秦統一六國,始皇帝立,李斯為丞相;三十七年秦始皇崩,李斯與趙高合謀立胡亥為二世皇帝,後為趙高陷害而死。徒:刑徒,被判服勞役的犯人。 [6]章程:制度,規定。 [7]固:通「錮」。 [8]厚地:大地,以大地厚而載萬物,故稱。 【譯文】 開成末年,永興坊百姓王乙挖井,深度超過普通的井一丈多,還是沒有水。忽然聽見下面有人說話的聲音和雞鳴聲,非常喧鬧,仿佛近在隔壁。井匠害怕了,不敢再挖。街司把這事向金吾將軍韋處仁報告,韋處仁因此事涉於怪異,沒有向上奏報,就命令把這眼井填平。根據新莽時期尋求到的周、秦舊聞:謁者令在內閣上找到有關驪山築陵的記載,李斯指揮七十二萬刑徒為秦始皇修建陵墓,按照預定計劃開鑿,到秦始皇三十七年,用金屬熔液堵塞了地下的水泉,奏報說:「已經深掘到極限,再也鑿不下去了,點火燒也不燃,敲擊時響聲空空,好像已到下天。」由此或可推知,厚地之下,另有一層天地。 15.20大和三年[1],壽州虞候景乙[2],京西防秋回[3]。其妻久病,才相見,遽言:「我半身被斫,去往東園矣,可速逐之。」乙大驚,因趣園中。時昏黑,見一物長六尺余,狀如嬰兒,裸立,挈一竹器[4]。乙情急,將擊之,物遂走,遺其器。乙就視,見其妻半身。乙驚倒,或亡所見。反視妻,自髮際眉間及胸,有璺如指,映膜赤色。又謂乙曰:「可辦乳二升,沃於園中所見物處。我前生為人後妻,節其子乳致死,因為所訟,冥斷還其半身。向無君,則死矣。」 【注釋】 [1]大和:唐文宗李昂年號(827—835)。 [2]壽州:今安徽壽縣。虞候:職官名。隋有左右虞候,掌斥候,伺奸非。中晚唐藩鎮有都虞候、虞候,為軍校名稱。 [3]防秋:古時北方每至入秋收穫季節,外族經常入侵邊塞,屆時邊境地區特別增派重兵加以防守,稱為「防秋」。 [4]挈(qiè):拿。 【譯文】 大和三年,壽州虞候景乙,從京城西面防秋前線回來。他的妻子病了很久,剛一相見,妻子就對他說:「我的半個身子已被砍下帶往東園去了,快快去追。」景乙大吃一驚,急忙跑到東園裡。當時天色已暗,只見一個怪物高六尺多,面相如同嬰兒,赤裸站立,手裡拿著一件竹器。景乙情急之下就要打它,那怪物丟下竹器跑掉了。景乙湊近一看,竟然是他妻子的半個身子。景乙受此驚嚇跌倒在地,忽然眼前的一切都不見了。回到屋內看他妻子,從髮際線、兩眉之間到胸部,有一指粗細的裂紋,隱約可見紅色的血肉。妻子又對景乙說:「去準備兩升乳汁,灑在東園裡剛才看見怪物的地方。我前生是別人的後妻,減扣他兒子的乳汁以致孩子夭亡,因此被告發,陰司斷案,判我還他半個身子。剛才要不是夫君在,我死定了。」 15.21大和末,荊南松滋縣南[1],有士人寄居親故莊中肄業[2]。初到之夕,二更後,方張燈臨案,忽有小人,才半寸,葛巾,杖策入門,謂士人曰:「乍到無主人,當寂寞。」其聲大如蒼蠅。士人素有膽氣,初若不見。乃登床,責曰:「遽不存主客禮乎!」復升案窺書,詬罵不已,因覆硯於書上。士人不耐,以筆擊之墮地,叫數聲,出門而滅。頃有婦人四五,或姥或少,皆長一寸,呼曰:「真官以君獨學[3],故令郎君言展[4],且論精奧。何痴頑狂率,輒致損害,今可見真官!」其來索續如蟻,狀如騶卒,撲緣士人。士人恍然若夢,因齧四肢,痛苦甚。復曰:「汝不去,將損汝眼。」四五頭遂上其面。士人驚懼,隨出門。至堂東,遙望見一門絕小,如節使之門[5]。士人乃叫:「何物怪魅,敢凌人如此!」復被觜且[6],眾齧之。恍惚間,已入小門內,見一人峨冠當殿,階下侍衛千數,悉長寸余,叱士人曰:「吾憐汝獨處,俾小兒往,何苦致害,罪當腰斬。」乃見數十人,悉持刀攘臂迫之。士人大懼,謝曰:「某愚[7],肉眼不識真官,乞賜餘生。」久乃曰:「且解知悔。」叱令曳出,不覺已在小門外。及歸書堂,已五更矣,殘燈猶在。及明,尋其蹤跡,東壁古培下[8],有小穴如栗,守宮出入焉[9]。士人即率數夫發之,深數丈,有守宮十餘石。大者色赤,長尺許,蓋其王也。壤土如樓狀,士人聚蘇焚之[10]。後亦無他。 【注釋】 [1]松滋縣:在今湖北松滋西北。 [2]肄(yì)業:修習學業。 [3]真官:有職位的仙人。 [4]言展:解釋,申述。 [5]節使:節度使。 [6]觜且: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疑『觜且』乃『趑且』之異形詞,又作『趑趄』、『咨且』、『咨趄』,遲疑不前義。」 [7]愚(ái):愚蠢不知事理。 [8]培:小土丘。 [9]守宮:壁虎。 [10]蘇:柴草。 【譯文】 大和末年,荊南松滋縣南,有位士人寄居在親友莊園裡修習學業。剛到那天晚上,二更以後,正點好燈坐到書桌前,忽然有一個小人,身高半寸,頭戴葛巾,拄著拐杖進門來,對士人說:「初來乍到,沒有主人相伴,有點寂寞吧。」聲音小得就像蒼蠅叫。士人一向膽量大,先裝作沒看見。小人就爬上床,責備士人說:「怎麼沒有一點主客之禮呢?」又爬上書案,一邊翻閱書卷,一邊不停地罵罵咧咧,還把硯台翻扣在書上。士人不耐煩了,用筆桿打過去,小人掉在地上,叫了幾聲,出門就不見了。一會兒,來了四五位婦女,有年老的有年輕的,身高都只有一寸,喊道:「真官因為您獨自一個人讀書,所以讓他公子前來晤談,和您討論高深的學問。您為何如此痴愚冥頑,狂妄草率,傷了公子,現在跟我們去見真官!」她們像螞蟻一樣接連不斷地衝過來,打扮類似趕車前導的卒役,撲到士人的身上。士人恍惚有如夢中,只覺有東西啃咬四肢,非常痛苦。又聽得她們說:「你若不去,就弄瞎你的眼睛。」四五個小人就爬上他的臉。士人又驚又怕,就跟著出了門。到了書堂東面,遠遠望見一個極小的門,門的樣式像是節度使衙門的。士人就大叫道:「何方鬼怪,竟敢如此欺人!」接著就被推得跌跌撞撞,又有很多小人咬他。恍恍惚惚之間,已經進入小門裡面,只見一人當殿居中而坐,頭戴高冠,台階下排列著幾千名侍衛,全都身長一寸左右,殿上人叱責士人說:「我可憐你獨處寂寞,讓小兒前去相陪,你何苦傷害他,論罪應當腰斬。」只見幾十個人,全都拿著刀,挽袖露臂向他走過來。士人非常恐懼,謝罪說:「我愚蠢不知事理,肉眼不識真官,懇請饒恕一命。」過了很久,殿上人才說:「既已知悔,且饒了你。」喝命拖出去,不知不覺,士人已在小門之外。等回到書堂,時間已是五更,殘燈猶明。天亮以後,士人尋找昨夜的蹤跡,看見東牆一座陳土堆下,有一個如栗子大小的洞穴,有壁虎進進出出。士人就領著幾個人開挖,挖到幾丈深,發現有十多石的壁虎。其中有隻大的,顏色通紅,長一尺多,應該就是壁虎王了。堆起的土像樓台的形狀,士人堆起柴草一把火燒個精光。後來也沒發生別的怪事。 15.22京宣平坊[1],有官人夜歸入曲。有賣油者張㡌[2],驅驢馱桶不避。導者搏之,頭隨而落,遂遽入一大宅門。官人異之,隨入,至大槐樹下遂滅。因告其家,即掘之。深數尺,其樹根枯,下有大蝦蟆如疊,挾二筆[3],樹溜津滿其中也,及巨白菌,如殿門浮漚釘[4],其蓋已落。蝦蟆即驢矣,筆乃油桶也,菌即其人也。里有沽其油者月余,怪其油好而賤,及怪露,食者悉病嘔泄。 【注釋】 [1]宣平坊:唐代長安城坊。 [2]㡌:同「帽」。 [3](tà):金屬套。 [4]浮漚釘:形如浮漚的大圓凸形釘,常用於宮殿大門。浮漚,水面上的半球形水泡。 【譯文】 京城宣平坊,有位長官夜晚回家經過小巷。有個賣油的,名叫張㡌,趕著驢子馱著油桶,沒有避道。官員的前導就打張㡌,一打,張㡌的頭就掉落下來,可他仍然趕著驢子進了一座大宅門。這位官員很奇怪,就跟著進去,到一棵大槐樹底下,無頭人和驢子都消失了。於是官員把這事告訴了這戶人家,立刻就地挖掘。深掘幾尺,槐樹的根已經枯死,下面有一隻大如碟子的蝦蟆,帶著兩隻筆套,筆套里灌滿了槐樹分泌的津液,還有一枚很大的白蘑菇,就像殿門的浮漚釘,菌蓋已經掉落了。原來蝦蟆就是驢,筆套就是油桶,白蘑菇就是賣油的張㡌。街坊里巷買他的油一個多月了,很奇怪他的油那麼好價錢卻很低,等到怪事敗露,凡是吃了他的油的人,全都上吐下瀉。 15.23陵州龍興寺僧惠恪[1],不拘戒律,力舉石臼。好客,往來多依之。常夜會寺僧十餘,設煎餅。二更,有巨手被毛如胡鹿[2],大言曰:「乞一煎餅。」眾僧驚散,惟惠恪掇煎餅數枚,置其掌中。魅因合拳,僧遂極力急握之。魅哀祈,聲甚切,惠恪呼家人斫之,及斷,乃鳥一羽也。明日,隨其血蹤出寺,西南入溪,至一岩罅而滅[3]。惠恪率人發掘,乃一坑石[4]。 【注釋】 [1]陵州:在今四川仁壽東。 [2]胡鹿:也作「胡簏」、「胡祿」,箭袋。 [3]罅(xià):縫隙。 [4](yī):黑色美石。 【譯文】 陵州龍興寺和尚惠恪,不拘守戒律,力氣很大,能舉起石臼。惠恪熱情好客,四方往來人等經常去投靠他。他曾經在一個晚上邀約十多名寺中和尚聚會,準備的食物是煎餅。二更時分,有一隻長滿了毛、形如箭袋的巨手突然伸出來,同時有一個大嗓門在說:「請給一塊煎餅。」其他和尚都嚇跑了,只有惠恪揀了幾個煎餅,放在那怪物的手掌中。怪物合手拿著煎餅,惠恪立即用勁死死地握住不鬆手。怪物苦苦哀求,聲音十分懇切,惠恪呼喊家人拿刀來砍,砍斷後,卻是一支鳥翅膀。第二天,沿著血跡出寺尋找,一直往西南進了一條小溪,到一處岩隙血跡就消失了。惠恪帶著人在此處挖掘,挖出一坑黑色的美石。 15.24開成初,東市百姓喪父[1],騎驢市凶具[2]。行百步,驢忽曰:「我姓白名元通,負君家力已足,勿復騎我。南市賣麩家欠我五千四百[3],我又負君錢,數亦如之,今可賣我。」其人驚異,即牽行。旋訪主賣之,驢甚壯,報價只及五千。詣麩行,乃還五千四百,因賣之。兩宿而死。 【注釋】 [1]東市:這裡指長安城東市。 [2]凶具:喪葬用品。 [3]麩(fū):小麥磨麵後剩下的皮屑。 【譯文】 開成初年,長安東市有個百姓喪父,騎著驢子去買喪葬品。走出百步遠,驢子忽然口吐人言:「我姓白名元通,馱負你家用力已盡,不要再騎我了。南市賣麥麩的那家欠我五千四百錢,我又欠你家錢,數目也正好是那麼多,現在可以把我賣了抵賬。」那人很吃驚,就牽著驢走。隨即尋訪買主賣驢,驢子長得很健壯,但還價都只有五千。到了麩行,還價五千四百,那人就賣了。過了兩晚,驢子就死了。 15.25鄆州闞司倉者[1],家在荊州。其女乳母鈕氏有一子,妻愛之,與其子均焉,衣物飲食悉等。忽一日,妻偶得林檎一蒂[2],戲與己子,乳母乃怒曰:「小娘子成長,忘我矣。常有物與我子停[3],今何容偏?」因齧吻攘臂,再三反覆主人之子[4]。一家驚怖,逐奪之。其子狀貌長短,正與乳母兒不下也。妻知其怪,謝之。鈕氏復手簸主人之子,始如舊矣。闞為災祥,密令人持䦆暗擊之[5],正當其腦,然反中門扇[6]。鈕大怒,詬闞曰:「爾如此,勿悔!」闞知無可奈何,與妻拜祈之,怒方解。鈕至今尚在,其家敬之如神,更有事甚多矣。 【注釋】 [1]鄆州:在今山東東平西北。司倉:職官名。主管倉庫。唐制,在府稱倉曹參軍,在州稱司倉參軍,在縣稱司倉。 [2]林檎:也稱「花紅」、「來禽」,沙果。據說此果味甘,果林能招來眾禽,故名「林檎」、「來禽」。 [3]停:均分。 [4]反覆:翻轉,顛弄。 [5]䦆(jué):一種刨土工具,形似鎬。 [6](huō)然:擬聲詞。 【譯文】 鄆州闞司倉,家住荊州。他女兒的乳母鈕氏有一個兒子,他妻子很喜歡,和自己的兒子同等相待,衣物飲食全都一樣。偶然有一天,他妻子得到一枚林檎,隨手給了自己的孩子,乳母就發怒說:「小姑娘長大了,就忘了我了。平常有東西都和我兒子平分,今天怎能容你如此偏心?」於是就一副張牙舞爪的樣子,反覆顛轉主人的孩子。一家人又驚又怕,追上去把孩子搶奪下來。孩子的樣貌身高,正和乳母的兒子差不多。闞妻心裡明白事有怪異,就向乳母道歉。鈕氏這才又像往常一樣,抱著主人家的孩子輕輕掂弄。闞司倉料想這乳母是個禍害,就密令家人拿䦆頭偷偷打她,一䦆頭揮過去,正中腦袋,當的一聲彈回來,又打在門板上。鈕氏大怒,罵闞司倉說:「你這樣做,可別後悔!」闞司倉知道沒有辦法制她,就和妻子跪拜祈求她,鈕氏的怒氣才消了。鈕氏到現在還活著,闞家待她就像供神一樣,關於她的事還有很多很多。 15.26荊州處士侯又玄,常出郊,廁於荒冢上。及下,跌傷其肘,瘡甚。行數百步,逢一老人,問:「何所苦也?」又玄見其肘。老人言:「偶有良藥,可封之,十日不開,必愈。」又玄如其言。及解視之,一臂遂落。又玄兄弟五六互病,病必出血月余。又玄兄兩臂忽病瘡六七處,小者如榆錢,大者如錢,皆人面,至死不差。時荊秀才杜曄,話此事於座客。 【譯文】 荊州處士侯又玄,有一次步出郊外,在一座荒墳頂上如廁。下來的時候跌傷了手肘,傷得很重。走了幾百步遠,碰見一位老人,問他:「怎麼這般痛苦?」又玄就露出手肘給他看。老人說:「正好我這裡有一種良藥,封在傷口上,十天之內不要拆開,包管痊癒。」又玄照他的話去做。十天之後解開看,整隻手臂都脫落了。又玄的五六個兄弟相繼生病,一病必然出血一個多月時間。又玄的哥哥兩臂忽然長了六七處瘡,小的像榆錢葉,大的像銅錢,都是人臉的模樣,到死也沒痊癒。當時荊州秀才杜曄,和座客閒聊時說起過這件事。 15.27許卑山人言:江左數十年前[1],有商人,左膊上有瘡,如人面,亦無他苦。商人戲滴酒口中,其面亦赤。以物食之,凡物必食,食多,覺膊內肉漲起,疑胃在其中也。或不食之,則一臂痹焉[2]。有善醫者,教其歷試諸藥,金石草木悉與之。至貝母[3],其瘡乃聚眉閉口。商人喜曰:「此藥必治也。」因以小葦筒毀其口,灌之。數日成痂,遂愈。 【注釋】 [1]江左:江南。 [2]痹(bì):麻木。 [3]貝母:植物名。百合科貝母屬,多年生草本植物,其鱗莖入藥,可止咳化痰,清熱散結。 【譯文】 許卑山人說:幾十年前,江南有位商人,左胳膊上生了個瘡,像人臉,也沒別的痛苦。商人試著把酒滴進它的嘴裡,它的臉也會紅。拿食物給它吃,什麼東西都吃,吃得多了,感覺胳膊上的肉鼓脹起來,懷疑是它的胃在胳膊里。如果不給它吃,整隻胳膊就會麻痹。有個擅長治瘡的人,讓他把各種藥物依次試過,不論是金石類還是草木類藥物,都試著餵給它。試餵貝母時,人面瘡就皺起眉頭,閉上嘴巴。商人高興地說:「這味藥一定能治好。」就拿小蘆葦管裝好藥,撬開它的嘴灌下去。幾天後,瘡就結痂痊癒了。 15.28工部員外張周封言:「今年春,拜掃假回[1],至湖城逆旅[2],說去年秋,有河北軍將過此,至郊外數里,忽有旋風如斗器,常起於馬前。軍將以鞭擊之,轉大。遂旋馬首,鬣起如植。軍將懼,下馬觀之,覺鬣長數尺,中有細綆如紅線。馬時人立嘶鳴,軍將怒,乃取佩刀拂之,風因散滅,馬亦死。軍將割馬腹視之,腹中亦無傷[3],不知是何怪也。」 【注釋】 [1]拜掃:上墳,掃墓。拜掃之俗起自東漢,盛於唐以後。宋王溥《唐會要》卷二三「寒食拜掃」:「元和三年正月敕:『朝官寒食拜掃,又要出城,並任假內往來,不須奏聽進止。』長慶三年正月敕:『寒食拜掃,著在令文,如聞比來妄有妨阻。朕欲令群下皆遂私誠,自今以後,文武百官,有墓塋域在城外並京畿內者,任往拜掃;但假內往來,不限日數,有因此出城,假開不到者,委御史台勾當。仍自今以後,內外官要覲親於外州及拜掃,並任准令式年限請假。』」 [2]湖城:在今河南靈寶西北。 [3]亦無傷:別本或作「已無腸」。 【譯文】 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說:「今年春天,我拜掃假滿回京,行至湖城客館,聽人說去年秋天,有位河北道軍將經過這裡,到郊外幾里地,忽然一陣旋風形如漏斗,在馬頭前飛舞旋轉。軍將用鞭子擊打,旋風越來越大。籠罩著馬頭,馬鬃都一根一根直立起來。軍將害怕了,下馬察看,發現馬鬃長了幾尺,中間有一條細繩猶如紅線。馬不時地直立嘶鳴,軍將大怒,取下佩刀朝那旋風揮過去,旋風一下就散滅了,馬也被殺死了。軍將剖開馬腹,裡面竟然沒有腸子,不知是什麼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