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譯註 · 前集卷八
黥
【題解】
「黥」,本指在人體上刺刻花紋、圖案或文字,並塗上顏料,這是一種古老的習俗,例如《莊子·逍遙遊》里所記載的「越人斷髮文身」。它又是一種肉刑,即在犯人面額等處刻字,然後以墨染之以為標記。
本篇共二十六條,最後一條相當於後序。主要內容大致為兩類:一部分是敘述古代的黥刑,徵引自《尚書刑德放》、《尚書大傳》、《周禮·秋官》、《漢書》、晉朝法令、釋《僧祇律》等典籍,從中可以了解到黥刑的發展和演變情況。另一部分內容則記錄了有唐一代作為人體美飾的文身習俗以及由此發展而來的婦女面飾等,這在其他文獻中很少記載,從中可知唐代文身習俗的特點:比如其文身的身體部位極為廣泛,全身各處幾乎都可為之;文身的題材十分豐富,山水、亭院、池榭、草木、鳥獸、天王、精怪、詩畫、器物,無不可文者;等等。這部分內容還有幾點值得注意:一、當時的文身者,主要集中在邊緣群體和底層人群,如「上都街肆惡少」、「荊州街子葛清」這類人,地位較高者如8.6條中的黔南觀察使崔承寵,其刺蛇於身亦在少年從軍之時,可見這在當時是一種市井底層的文化。二、從8.1條、8.3條和8.4條可知,市井文化和主流文化互相影響,文身的藝術品位大大提高,詩歌竟然也成了當時文身的主要內容,可以想見當時人和詩歌的關係,讀詩寫詩玩詩,總之無人不詩,難怪詩人聞一多要把唐代稱為「詩唐」,詩唐者,謂唐人的生活為詩的生活,這裡可以找到最好的註腳。三、從8.2條和8.5條可以讀到,唐代人竟然把天王請到背部去供著,普通人會覺得那真是一個好玩、會玩的時代,信佛的人則會高興地看到佛教在當時的八面威風。
8.1上都街肆惡少[1],率髡而膚劄[2],備眾物形狀。恃諸軍,張拳強劫,至有以蛇集酒家,捉羊胛擊人者[3]。今京兆尹薛公元賞[4],上三日,令里長潛捕約三十餘人[5],悉杖煞,屍於市。市人有點青者[6],皆灸滅之。時大寧坊力者張幹[7],劄左膊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閻羅王」[8]。又有王力奴,以錢五千召劄工,可胸腹為山、亭院、池榭、草木、鳥獸[9],無不悉具,細若設色[10]。公悉杖殺之。
又賊趙武建,劄一百六十處番印、盤鵲等[11],左右膊刺言:「野鴨灘頭宿,朝朝被鶻梢[12]。忽驚飛入水,留命到今朝。」
又高陵縣捉得鏤身者宋元素[13],刺七十一處,左臂曰:「昔日已前家未貧,苦將錢物結交親。如今失路尋知己,行盡關山無一人。」右臂上刺葫蘆,上出人首,如傀儡戲有郭公者[14]。縣吏不解,問之,言葫蘆精也。
【注釋】
[1]上都:指長安。
[2]髡(kūn):剃光頭髮。膚劄(zhá):文身。
[3]胛:肩胛骨。
[4]京兆尹:職官名。管理京師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薛公元賞:即為薛元賞(?—852?)。唐文宗大和初年出為漢州刺史,入遷司農卿、京兆尹。後出為武寧節度使。會昌中,復拜京兆尹,進工部尚書。
[5]里長:即里正,具體管理城市居民區的吏職。里的轄區歷代不一,最早時以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唐代以百戶為里。
[6]點青:文身方法之一。用針在身上刺字或各種圖形,然後填上青色。
[7]大寧坊:長安城坊。
[8]閻羅王:梵語音譯。主管地獄之神。
[9]可:盡,滿。
[10]設色:著色。
[11]番:外邦。
[12]鶻(hú):鷹類猛禽。
[13]高陵縣:今陝西今縣。
[14]傀儡戲:木偶戲。郭公:傀儡戲中人物,又呼作郭禿。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第十七》:「或問:『俗名傀儡子為郭禿,有故實乎?』答曰:『《風俗通》云:『諸郭皆諱禿。』當是前代人有姓郭而病禿者,滑稽戲調,故後人為其象,呼為郭禿,猶文康象庾亮耳。』」
【譯文】
長安街市上的地痞,大都剃光頭,文身,皮膚上刺滿了各種圖案。他們倚仗軍閥的勢力,行兇打人攔路搶劫,甚至有捉蛇聚集在酒家,拿羊胛骨打人的。當今的京兆尹薛元賞,上任三天,命令里正暗中逮捕了大約三十多人,全部杖殺,把屍體擺在大街上示眾。城裡的人身上有刺青的,都想法用艾蒿燒掉了。當時大寧坊有個壯漢名叫張幹,在左臂上刺著「生不怕京兆尹」,在右臂上刺著「死不畏閻羅王」。又有個叫王力奴的,用五千錢請文身師在滿胸滿腹刺上山嶺、亭院、池塘、水榭、草木、鳥獸等圖案,應有盡有,就像用細筆勾繪著色的一樣。薛公也把他們全都杖殺了。
又有個強盜名叫趙武建,全身刺了一百六十處外國的圖案、盤旋的喜鵲等,兩隻胳膊刺的是:「野鴨灘頭宿,朝朝被鶻梢。忽驚飛入水,留命到今朝。」
在高陵縣又捉到一個文身的人,名叫宋元素,全身刺了七十一處,左臂刺的是:「昔日已前家未貧,苦將錢物結交親。如今失路尋知己,行盡關山無一人。」右臂上刺了一個葫蘆,葫蘆口上刺了一個人頭,就像木偶戲中的那個郭公。縣吏看不明白,就問他,宋元素回答說是葫蘆精。
8.2李夷簡[1],元和末在蜀。蜀市人趙高,好鬥,常入獄,滿背鏤毗沙門天王[2]。吏欲杖背,見之輒止。恃此,轉為坊市患害。左右言於李,李大怒,擒就廳前,索新造筋棒[3],頭徑三寸,叱杖子:「打天王盡則已!」數三十餘,不絕。經旬日,袒衣而歷門叫呼,乞修理功德錢[4]。
【注釋】
[1]李夷簡(756—822):字易之。唐宗室,貞元八年(792)出鎮劍南西川。
[2]毗(pí)沙門:梵語音譯,意為多聞,佛教四大天王之北方天王,居於須彌山北水精山。
[3]筋棒:筋竹棒。筋,筋竹。
[4]功德:佛教術語。指念佛、誦經、布施等事。
【譯文】
李夷簡,元和末年在成都。成都人趙高好打架,經常被關進監獄,他滿背刺上毗沙門天王像。獄吏要用杖責打他的背部,看見天王像就不敢打了。趙高憑著這,成了城裡的一大禍害。左右侍從把這件事告訴了李夷簡,夷簡大怒,立即把趙高捉拿到官廳前,找來新近製成的筋竹棒,棒頭有三寸粗,喝命差役:「把天王打幹淨了事!」一連打了三十多杖還不讓停下。過了十天,趙高脫了上衣露出脊背,挨家挨戶地叫嚷,乞討修理天王像的功德錢。
8.3蜀小將韋少卿,韋表微堂兄也[1]。少不喜書,嗜好劄青。其季父嘗令解衣視之[2],胸上刺一樹,樹梢集鳥數十,其下懸鏡,鏡鼻系索,有人止於側牽之。叔不解,問焉。少卿笑曰:「叔不曾讀張燕公詩否[3]?『挽鏡寒鴉集』耳[4]。」
【注釋】
[1]韋表微(771—830):字子明,居於成都。登貞元進士第,歷官監察御史、翰林學士、庫部員外郎、中書舍人等。
[2]季父:叔父。季,兄弟排行(伯、仲、叔、季)最小的。
[3]張燕公:即為張說(667—731),河東(今山西永濟)人,徙居洛陽。中宗立,召為兵部侍郎,加弘文館學士。景雲二年(711)進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玄宗即位,為中書令,封燕國公。
[4]挽鏡寒鴉集:張說詩《岳州晚景》:「晚景寒鴉集,秋風旅雁歸。」按,此詩作者有歧說。韋少卿不喜讀書,故而聽人誦讀張說此詩,就誤把「晚景」當作「挽鏡」,文身時就刺了一個人牽著一面鏡子的圖案,鬧出笑話。
【譯文】
西蜀小將韋少卿,是韋表微的堂兄。少卿少時不喜歡讀書,嗜好刺青。他的叔父曾經讓他解開衣服來看,只見胸前刺著一棵樹,樹梢聚集了幾十隻鳥,樹下懸著一面鏡子,鏡鼻繫著一根繩子,有人站在樹旁牽著。叔父看不明白,就問是什麼意思。少卿笑著說:「叔父沒讀過張燕公的詩嗎?這刺的是『挽鏡寒鴉集』啊。」
8.4荊州街子葛清[1],勇不膚擾[2],自頸已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詩[3]。成式常與荊客陳至,呼觀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記。反手指其劄處,至「不是此花偏愛菊」[4],則有一人持杯臨菊叢;又「黃夾纈林寒有葉」[5],則指一樹,樹上掛纈,纈窠鎖勝絕細[6]。凡刻三十餘首,體無完膚。陳至呼為「白舍人行詩圖」也。
【注釋】
[1]街子:街卒,清潔道路的役夫。
[2]勇不膚擾:《孟子·公孫丑》:「北宮黝之養勇也,不膚撓,不目逃。」趙岐註:「人刺其肌膚,不為撓卻。」
[3]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遷居下邽(今陝西渭南),生於新鄭(今屬河南)。五、六歲時學作詩,九歲解聲韻。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登進士第,歷官翰林學士、江州司馬、忠州刺史、主客郎中,長慶元年(821)遷中書舍人。大和三年(829)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遂定居洛陽,棲心釋門,淡泊自守。會昌二年(842)以刑部尚書致仕。白居易為中唐時期的大詩人,早年與元稹(元九)並稱「元白」,晚年與劉禹錫並稱「劉白」。
[4]不是此花偏愛菊:此句為元稹《菊花》詩句,全詩為:「秋叢繞舍似陶家,遍繞籬邊日漸斜。不是花中偏愛菊,此花開盡更無花。」白居易《禁中九日對菊花酒憶元九》:「賜酒盈杯誰共持,宮花滿把獨相思。相思只傍花邊立,盡日吟君詠菊詩。」詩下原註:「元詩云:不是花中偏愛菊,此花開盡更無花。」或是因此而誤傳為白居易詩。
[5]黃夾纈林寒有葉:白居易《泛太湖書事寄微之》:「黃夾纈林寒有葉,碧琉璃水淨無風。」纈,印花的絲織品。此指彩結。
[6]窠(kē):綾錦之類,為界格花紋者,名窠。鎖:縫紉。勝:「縢(téng)」之形誤,線,繩。
【譯文】
荊州街卒葛清,生性剛強,不怕針刺,從頸部以下,全身刺滿了白居易舍人的詩。我曾經和荊州人陳至叫他前來,細細察看,讓他自己解下衣服,背上刻的詩也能默誦出來。反手指出所刺的位置,到「不是此花偏愛菊」,就有一個人端著酒杯麵對菊花叢的圖案;又到「黃夾纈林寒有葉」,就指著一棵樹,樹上掛著彩帶,彩帶的界格花紋織得非常精細。總共刺了三十多首,全身體無完膚。陳至把他叫作「白舍人行詩圖」。
8.5成式門下騶路神通[1],每軍較力[2],能戴石簦[3],靸六百斤石[4],齧破石粟數十。背刺天王,自言得神力,入場人助多則力生。常至朔望日[5],具乳糜[6],焚香袒坐,使妻兒供養其背而拜焉。
【注釋】
[1]門下:門庭之下,指自己的弟子或僕從。
[2]較力:比武。
[3]簦(dēng):有柄的笠,類似今天的傘。
[4]靸(sǎ):拖著鞋走。
[5]朔:陰曆每月初一。望:陰曆每月十五。
[6]乳糜(mí):乳酪。
【譯文】
我的手下有個趕車的僕從名叫路神通,每次軍中比武,他都能頭頂石笠,腳上拖著六百斤的石頭,咬碎幾十個小石子。他背部刺有天王像,自誇說得到神力相助,進校場觀看的人越多,他的力氣就越大。每到初一和十五,備好乳酪,焚上香,露出脊背趺坐,讓妻子兒女供養他背上的天王,向天王像下拜。
8.6崔承寵少從軍[1],善驢鞠[2],逗脫杖捷如膠焉[3]。後為黔南觀察使[4]。少,遍身刺一蛇,始自右手,口張臂食兩指[5],繞腕匝頸,齟齬在腹[6],拖尾而及骭焉[7]。對賓侶,常衣覆其手,然酒酣輒袒而努臂戟手[8],捉優伶輩曰[9]:「蛇咬爾!」優伶等即大叫毀而為痛狀,以此為戲樂。
【注釋】
[1]崔承寵:即為崔實。寶曆三年(827)為黔南觀察使。
[2]驢鞠:騎驢擊毬的遊戲。
[3]逗脫:逗弄欺騙對手。脫,欺騙。
[4]黔南:在今貴州一帶。觀察使:職官名。各道的最高長官,職掌察訪州縣官吏功過及民間疾苦。
[5]臂食兩指:拇指和食指。臂,同「擘」,拇指。
[6]齟齬(jǔ yǔ):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當指蛇腹下代足爬行的橫鱗。……其得義蓋因蛇腹下橫鱗參差不齊,不相對應。」
[7]骭(gàn):小腿。
[8]努臂戟手:伸出手臂,叉開雙手。
[9]優伶:以樂舞、戲謔為業的藝人。優,俳優。伶,樂工。
【譯文】
崔承寵年輕時參軍,擅長騎驢擊毬,逗弄對手時身形敏捷,毬杖就像粘著毬一樣。後來做了黔南觀察使。他年少時在全身刺了一條蛇,從右手開始,蛇口大張在拇指和食指之間,纏繞手臂圍著脖子一圈,腹部也文滿蛇鱗,長長的尾巴一直拖到小腿。面對賓客同事,他經常用衣袖遮著手,但是酒喝多了就挽起衣袖,伸出手臂,叉開雙手,抓住優伶開玩笑說:「蛇咬你!」優伶們就大呼大叫被咬著了,裝出痛苦的樣子,以此來遊戲取樂。
8.7寶曆中,長樂里門有百姓刺臂[1],數十人環矚之。忽有一人,白襴屠蘇[2],頃首微笑而去,未十步,百姓子刺血如衂[3],痛苦次骨。食頃,出血斗余。眾人疑向觀者,令其父從而求之。其人不承,其父拜數十,乃捻撮土若祝:「可傅此[4]。」如其言,血止。
【注釋】
[1]長樂里:長樂坊。唐代長安城坊。
[2]襴(lán):一種上下相連的衣服,後來稱作袍。屠蘇:一種有寬沿可遮陽的帽子。
[3]衂(nǜ):鼻出血。
[4]傅:敷。
【譯文】
寶曆年間,長樂坊有個百姓在手臂上刺青,幾十個人圍著看。忽然有一個人,穿著白色長襴,戴著寬邊帽子,側著頭看了看,微笑著離開了,才走了不到十步,這刺青的人手臂上就像出鼻血一樣血流不止,痛苦入骨。一頓飯的工夫,流的血有一斗多。眾人懷疑是先前那個旁觀的人搗的鬼,讓這人的父親追上去求那人。那人不應承,做父親的拜了有幾十拜,那人才捻起一撮土,像是在祝禱,說:「把這給他敷上。」照他的話去做,血立刻就止住了。
8.8成式三從兄遘[1],貞元中,嘗過黃坑[2]。有從者拾髑顱骨數片,將為藥。一片上有「逃走奴」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蹤入骨也[3]。從者夜夢一人,掩面從其索骨曰:「我羞甚,幸君為我深藏之,當福君。」從者驚覺毛戴[4],遽為埋之。後有事,鬼仿佛夢中報之。以是獲財,欲至十萬而卒。
【注釋】
[1]三從兄:同一宗族次於至親者稱「從」,又次者,稱「再從」。據此,三從兄則為同一高祖之兄。
[2]黃坑:《舊唐書·李暠傳》:「太原舊俗,有僧徒以習禪為業,及死不殮,但以屍送近郊以飼鳥獸。如是積年,土人號其地為『黃坑』,側有餓狗千數,食死人肉。」
[3]黥(qíng):在人體刺刻花紋並塗上顏料。也指墨刑,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塗上墨。
[4]毛戴:毛髮豎立。
【譯文】
我的三堂兄段遘,貞元年間曾經路過黃坑。有個侍從撿到幾片骷髏骨,準備入藥。有一片上面有「逃走奴」的字樣,字痕像是淡墨寫上去的,這才知道墨刑的痕跡是能印入骨頭的。那個侍從晚上夢見一個人,遮著臉向他索要頭骨說:「我太羞愧了,希望您幫我把這塊頭骨深埋,我會福祐您的。」侍從自夢中驚醒,毛骨悚然,趕緊把骨頭埋了。後來遇到事情,好像有鬼在夢中報答他。因此獲利很多,快到十萬才死去。
8.9蜀將尹偃,營有卒,晚點後數刻,偃將責之。卒被酒,自理聲高[1],偃怒,杖數十,幾至死。卒弟為營典[2],性友愛,不平偃,乃以刀剺肌[3],作「殺尹」兩字,以墨涅之[4]。偃陰知,乃以他事杖殺典。及太和中,南蠻入寇[5],偃領眾數萬保邛崍關[6]。偃膂力絕人[7],常戲左右以棗節杖擊其脛,隨擊筋漲擁腫,初無痕撻。恃其力,悉眾出關,逐蠻數里。蠻伏發,夾攻之,大敗,馬倒,中數十槍而死。初出關日,忽見所殺典擁黃案大如轂在前引[8],心惡之,問左右,咸無見者,竟死於陣。
【注釋】
[1]自理:申辯。
[2]典:典吏。
[3]剺(lí):割,刺。
[4]涅:塗黑。
[5]南蠻:即南詔,其地在今雲南一帶。《舊唐書·文宗紀上》:「(大和三年十一月)丙申,西川奏南詔蠻入寇。」
[6]邛崍關:在今四川滎經西南,唐時為拒斥南詔的要害之地。
[7]膂(lǚ)力:體力,四肢的力量。
[8]黃案:尚書用黃札,故稱「黃案」。這裡泛指文案。案,文案,文書。
【譯文】
蜀將尹偃的軍營里有名士兵,晚上點名遲到了幾刻鐘,尹偃要責罰他。這名士兵喝了點酒,申辯時聲音大了些,尹偃很生氣,將他杖責幾十下,差點打死了。這人的弟弟是軍營的典吏,重手足之情,因此對尹偃憤恨不平,就用刀在皮膚上刻下「殺尹」兩個字,用墨塗黑。尹偃私下裡知道了,就找個藉口杖殺了營典。後來大和年間,南詔進犯劍南西川,尹偃帶著幾萬人馬保衛邛崍關。尹偃手腳上的力氣大得嚇人,經常讓手下用棗節杖打他的小腿鬧著玩,隨著擊打他的小腿就筋漲變粗,看不出一點擊打的痕跡。尹偃自恃力氣過人,率領全部人馬衝出邛崍關,追擊南詔兵幾里遠。後來南詔的伏兵沖了出來,兩頭夾攻,尹偃大敗,騎的馬也絆倒了,他身中幾十槍而死。剛出關那天,他突然看見先前杖殺的那名營典抱著一捆大如車輪的黃案在前面引導,心裡很厭惡,就問手下人,都說沒看見什麼,最後他死在了戰場上。
8.10房孺復妻崔氏[1],性忌,左右婢不得濃妝高髻,月給燕脂一豆[2],粉一錢。有一婢新買,妝稍佳,崔怒謂曰:「汝好妝耶?我為汝妝!」乃令刻其眉,以青填之;燒鎖梁,灼其兩眼角,皮隨手燋卷,以朱傅之。及痂脫,瘢如妝焉。
【注釋】
[1]房孺復(755—797):河南(今河南洛陽)人。宰相房琯之子,生性疏狂傲慢,任情縱慾。《舊唐書·房孺復傳》:「孺復,琯之孽子也。……初娶鄭氏,惡賤其妻,多畜婢僕,妻之保母累言之,孺復乃先具棺櫬而集家人生殮保母,遠近驚異。及妻在產蓐三四日,遽令上船即路,數日,妻遇風而卒。……又娶台州刺史崔昭女,崔妒悍甚,一夕杖殺孺復侍兒二人,埋之雪中。」
[2]燕脂:即胭脂。豆:古代容器。這裡指很少一點兒。
【譯文】
房孺復的妻子崔氏,生性愛嫉妒,家裡的婢女不准化濃妝,挽高髻,每月發給一丁點兒胭脂和粉底。有一個婢女不夠用又新買了一點,妝畫得稍稍漂亮些,崔氏怒氣沖沖地說:「你喜歡打扮是吧?我來給你打扮!」就讓人用刀刻她的眉毛,用靛青填塗傷痕;又炙燙她的鼻樑,燒灼她的兩個眼角,婢女的皮膚隨之就被燙卷灼焦了,然後用紅色顏料塗抹在傷口上。等到傷口結痂脫落,臉上的瘢痕真像化了妝一樣。
8.11楊虞卿為京兆尹[1],時市里有三王子,力能揭巨石。遍身圖刺,體無完膚。前後合抵死數四[2],皆匿軍以免。一日有過,楊令五百人捕獲,閉門杖殺之。判云:「鏨刺四支[3],口稱王子,何須訊問,便合當辜[4]。」
【注釋】
[1]楊虞卿(?—835):字師皋,虢州弘農(今河南靈寶)人。元和五年(810)及進士第,大和九年(835)拜京兆尹。
[2]合抵死:犯法當死。
[3]鏨(zàn):雕刻。
[4]辜:罪。
【譯文】
楊虞卿做京兆尹的時候,城裡有個叫三王子的,力氣大得能掀翻巨石。他全身刺滿各種圖案,沒有一點兒完好的皮膚。前前後後犯法當死有好幾回,都躲在軍營里逃脫了。一天又犯了事,楊虞卿命令差役把他捉來,關上門給杖殺了。判語是:「刺刻四肢,口稱王子,不用審問,合該抵罪。」
8.12蜀人工於刺,分明如畫。或言以黛則色鮮[1],成式問奴輩,言用好墨而已。
【注釋】
[1]黛:青黑色顏料。
【譯文】
蜀地人長於刺青,線條清晰,有如手畫。有人說用的是青黛所以顏色鮮明,我問家裡奴輩,他們說只是用的好墨罷了。
8.13荊州,貞元中,市有鬻刺者[1],有印,印上簇針為眾物狀,如蟾、蠍、杵臼[2],隨人所欲,一印之,刷以石墨。瘡愈後,細於隨求印。
【注釋】
[1]鬻(yù):賣。
[2]杵臼:舂穀物的器具。杵,木杵。臼,石臼。
【譯文】
貞元年間,荊州城裡有個賣刺青的,有一種特別的刺青印,印上用許多細針聚集排列成各種形狀,比如蟾蜍、蠍子、杵臼,想要什麼就弄什麼,把印往身上一壓,再塗上石墨。刺瘡癒合以後,圖案線條比普通的印要細緻得多。
8.14近代妝尚靨[1],如射月、月黃、星靨[2]。靨鈿之名[3],蓋自吳孫和鄧夫人也[4]。和寵夫人,嘗醉,舞如意,誤傷鄧頰,血流,嬌婉彌苦。命大醫合藥[5],醫言:「得白獺髓,雜玉與虎魄屑[6],當滅痕。」和以百金購得白獺,乃合膏。虎魄太多,及差,痕不滅。左頰有赤點如痣,視之,更益甚妍也。諸嬖欲要寵者[7],皆以丹點頰,而後進幸焉。
【注釋】
[1]靨(yè):酒窩。這裡指面頰部的點搽裝飾。
[2]射月:本為婦女月事的記號,後來演變成一種妝飾。《史記·五宗世家》:「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願進。」司馬貞《索隱》:「姚氏按:《釋名》雲『天子諸侯群妾以次進御,有月事者止不御,更不口說,故以丹注面目旳旳為識,令女史見之』。」月黃、星靨:底本作「曰黃星靨」,據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校改。星靨之名,唐詩中多見,如許敬宗《七夕賦詠》:「情催巧笑開星靨,不惜呈露解雲衣。」又《北戶錄》:「余訪花子事,如面光、眉翠、月黃、星靨,其來尚矣。然事之相類者,見《拾遺》引:孫和悅鄧夫人……」
[3]靨鈿:面頰上的飾物。
[4]孫和(224—252):字子孝。三國時吳國孫權第三子。
[5]大醫:即太醫。
[6]虎魄:即琥珀。
[7]嬖(bì):受寵的女子。這裡指姬妾。要:求取,求得。
【譯文】
近代女子化妝流行妝點面頰,比如射月、月黃、星靨等名稱。這些靨鈿的得名,大約本自吳國孫和的鄧夫人。當年孫和寵愛鄧夫人,有一次喝醉了,舞動如意時誤傷了鄧夫人的臉頰,夫人鮮血直流,嬌弱婉媚,痛苦萬狀。孫和命令太醫配藥,太醫說:「要白獺的骨髓,和著玉屑以及琥珀屑,就可以不留瘢痕。」孫和花重金買了一隻白獺,用來配製藥膏。因為琥珀屑用得太多了,後來傷口痊癒時,瘢痕並沒有完全去掉。左面頰有個紅點,就像一顆痣,一眼看上去,倒更嫵媚了。其他姬妾想要邀寵的,都先用硃砂妝點面頰,然後就會得到寵幸了。
8.15今婦人面飾用花子[1],起自昭容上官氏所制[2],以掩點跡[3]。大曆已前,士大夫妻多妒悍者,婢妾小不如意,輒印面,故有月點、錢點。
【注釋】
[1]花子:古時婦女貼、畫在面頰上的裝飾。五代馬縞《中華古今注》卷中:「秦始皇好神仙,常令宮人梳仙髻,帖五色花子,畫為雲鳳虎飛升。至東晉,有童謠雲織女死,時人帖草油花子為織女作孝。至後周,又詔宮人帖五色雲母花子作碎妝,以侍宴。如供奉者,帖勝花子作桃花妝,插通草朵子,著短袖衫子。」
[2]昭容:女官名。唐時為正二品。上官氏:即為上官婉兒(664—710)。上官儀孫女。武則天令其參決百司表奏。中宗即位,又令專掌制命。景龍二年(708)拜昭容。後於李隆基政變中被殺。
[3]點跡:黥刑之跡。《舊唐書·上官昭容傳》:「中宗上官昭容,名婉兒。……則天時,婉兒忤旨,則天惜其才,不殺,但黥其面而已。」
【譯文】
當今婦女面部飾物用花子,源自昭容上官婉兒所制,用來掩飾黥刑的痕跡。大曆以前,士大夫的妻子有很多生性嫉妒兇悍的,家裡的婢妾稍不如意,就被黥面,所以有月點、錢點等名稱。
8.16百姓間,有面戴青志如黥。舊言婦人在草蓐亡者[1],以墨點其面,不爾則不利後人。
【注釋】
[1]草蓐(rù):本為草墊子,後代指分娩。
【譯文】
在民間,有人臉上貼著青色飾物,就像受了黥刑一樣。這種妝飾的起源,據傳說婦女如果難產而死,就用墨塗點在她的面部,不這樣做就對後人不利。
8.17越人習水[1],必鏤身[2],以避蛟龍之患。今南中有繡面狫子[3],蓋雕題之遺俗也[4]。
【注釋】
[1]越:東南沿海少數民族。
[2]鏤身:文身。漢劉向《說苑》卷十二:「彼越亦天子之封也,不得冀、兗之州,乃處海垂之際,屏外蕃以為居,而蛟龍又與我爭焉。是以剪髮文身,爛然成章,以像龍子者,將避水神也。」
[3]南中:南部地區。狫(lǎo)子:古時西南少數民族,今稱仡佬。《太平御覽》卷七八九引《南夷志》:「繡面蠻,生一月,則以針刺面,青黛塗之,如繡狀。」
[4]雕題:南方偏遠地區習俗,先在額上雕刻花紋,再塗以丹青。《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禮記》稱『南方曰蠻,雕題交阯』,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阯。」李賢註:「題,額也。雕之,謂刻其肌以丹青涅也。」
【譯文】
越人水性好,都要在身上刺上龍的圖案,用來避免蛟龍的傷害。如今南中地區有文面的狫子,這大概是由古時雕額而遺留下來的風俗吧。
8.18《周官》[1]:「墨刑罰五百[2]。」鄭言[3]:「先刻面,以墨窒之[4]。窒墨者,使守門。」《尚書刑德放》曰:「涿鹿者[5],鑿人顙也[6]。黥人者,馬羈笮人面也[7]。」鄭云:「涿鹿、黥,世謂之刀墨之民。」
【注釋】
[1]《周官》:即《周禮》。《周禮》一書,漢代先是稱作《周官》,因為和《尚書·周官》篇相混淆,於是改稱《周官經》,自劉歆以後,則稱作《周禮》。
[2]墨刑:即黥刑。五百:各種罪的具體罪行條目。《周禮·秋官》「司刑」:「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3]鄭:即鄭玄。見7.5條注[12]。
[4]窒:填塞。
[5]涿鹿:古代的一種刑罰,墨刑於額。《太平御覽》卷六四八:「《尚書刑德放》曰:『涿鹿者,笮人顙也。黥者,馬羈笮人面也。』(鄭玄曰:涿鹿、黥,皆先用刀芒傷人,墨布其中,故後世謂之墨士民也。)」
[6]鑿:古代施黥刑的刑具。這裡用作動詞。顙(sǎng):額。
[7]馬羈:馬籠頭。笮:通「鑿」,意同上注。
【譯文】
《周官》:「受黥刑的罪有五百種。」鄭玄注釋說:「先刻面部,用墨填塞傷口。受此刑者,派去守城門。」《尚書刑德放》說:「涿鹿,指的是鑿人的額頭。黥人,指用馬籠頭籠住人的腦袋,鑿他的臉。」鄭玄說:「涿鹿、黥,後世稱他們是刀墨之民。」
8.19《尚書大傳》[1]:「虞舜象刑[2],犯墨者皂巾[3]。」《白虎通》[4]:「墨者,墨其額也,取法火之勝金[5]。」
【注釋】
[1]《尚書大傳》:舊題漢代伏勝撰,鄭玄注。其書不盡在解經,往往於經文之外掇拾遺文,推衍旁義,是為緯書(依託經義而論符籙瑞應之書)。
[2]虞舜:上古帝王名。姓姚,名重華。受禪繼堯位,在位四十八年,南巡崩於蒼梧之野。傳位於禹。象刑:堯舜時以特異的服飾象徵幾種肉刑,以示恥辱,稱作「象刑」。《太平御覽》卷六四五引《尚書大傳》:「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苗民用刑,而民興相漸。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中刑雜屨,下刑墨幪,以居州里而民恥之。」
[3]墨:墨刑,五刑之一,在被刑者額上刺字,染上黑色以為標記,是一種較輕的刑罰。皂:黑色。
[4]《白虎通》:又名《白虎通義》,東漢班固撰。本書記錄了漢章帝建初四年(79)在白虎觀議五經同異的結果。其書多引古義,兼收讖緯家說。
[5]火之勝金:《白虎通》卷九「五刑」:「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大辟法水之滅火,宮者法土之雍水,臏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勝金。」
【譯文】
《尚書大傳》:「虞舜象法肉刑,該處黥刑的人纏上黑巾。」《白虎通》:「墨刑,在額頭刺字然後用墨塗黑,這是取法五行中的火勝金。」
8.20《漢書》[1]:「除肉刑。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2]。」
【注釋】
[1]《漢書》:東漢班固撰,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
[2]髡(kūn)鉗:剃去頭髮,用鐵圈束住脖子。城旦:秦漢時刑名。一種築城四年的勞役。舂:漢代一種徒刑。
【譯文】
《漢書》:「廢除肉刑。應當處黥刑者,剃去頭髮,脖子戴上鐵圈,處以城旦築城。」
8.21又《漢書》:「使王烏等窺匈奴[1]。匈奴法,漢使不去節[2],不以墨黥面,不得入穹廬[3]。王烏等去節黥面,得入穹廬,單于愛之。」
【注釋】
[1]窺:打探虛實。
[2]節:旌節,使者所持之節。
[3]穹廬:古代遊牧民族所住氈帳,中央隆起,四周下垂,故稱「穹廬」。
【譯文】
《漢書》又記載:「派王烏等人出使匈奴打探虛實。匈奴規定,漢朝使節不去掉節杖,不用墨黥面,就不能進入單于的穹廬。王烏等人依照規定去掉節杖,用墨黥面,才得以進入穹廬,單于很愛重他。」
8.22晉令:「奴始亡,加銅青若墨[1],黥兩眼。後再亡,黥兩頰上。三亡,橫黥目下。皆長一寸五分。」
【注釋】
[1]銅青:銅上所生之綠色物,又稱「銅綠」。可入藥。
【譯文】
晉朝法令:「奴婢第一次逃亡,用銅青,像墨刑一樣黥雙眼。以後如果第二次逃亡,黥兩邊臉頰上。第三次逃亡,橫著黥眼睛下方。長度都是一寸五分。」
8.23梁朝《雜律》:「凡囚未斷,先刻面作『劫』字。」
【譯文】
梁朝《雜律》:「凡是囚犯還沒有判刑的,先在臉上刻一個『劫』字。」
8.24釋《僧祇律》[1]:「印瘢者[2],比丘作梵王法[3],破肉,以孔雀膽、銅青等畫身,作字及鳥獸形,名為印黥。」
【注釋】
[1]《僧祇律》:佛教戒律書。僧祇,即摩訶僧祇,意譯為大眾。按,本條所載,見於《摩訶僧祇律》卷二三:「爾時比丘度印瘢人出家,為世人所譏:『云何沙門釋子度犯王法印瘢人出家?出家之人宜當完淨,此壞敗人何道之有!』諸比丘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乃至,佛言:『從今日後印瘢人不應與出家。』印瘢者,破肉以孔雀膽、銅青等畫作字,作種種鳥獸像,不應與出家。若已出家者,不應驅出。若與出家受具足者,越比尼罪,是名印瘢。」
[2]印瘢(bān):黥面。
[3]作梵王法: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作梵王法』疑當作『作犯王法』。」
【譯文】
佛家《僧祇律》:「臉上印有瘢痕的僧人,那是出家之前犯了王法,被刺破皮肉,用孔雀膽、銅青等塗畫身體,描繪成字以及鳥獸的圖案,叫作印黥。」
8.25《天寶實錄》雲[1]:「日南廄山[2],連接不知幾千里,裸人所居,白民之後也[3]。刺其胸前作花,有物如粉而紫色,畫其兩目下。去前二齒,以為美飾。」
【注釋】
[1]《天寶實錄》:即《唐玄宗實錄》,唐代元載、令狐峘撰。
[2]日南:郡名。秦屬象郡,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以其地在日之南,更名日南,其地今屬越南。
[3]白民:《山海經·海外西經》:「白民之國,在龍魚北,白身被發。有乘黃,其狀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壽二千歲。」
【譯文】
《天寶實錄》記載:「日南郡廄山,綿延不知有幾千里,是裸人居住的地方,裸人是白民國的後裔。他們刺胸前繪出花的圖案,用粉紫色的東西描畫雙眼下方。拔去兩顆門牙,作為美化妝飾。」
8.26成式以君子恥一物而不知[1],陶貞白每雲[2]:「一事不知,以為深恥。」況相定黥布當王[3],淫著紅花欲落[4],刑之墨屬,布在典冊乎!偶錄所記,寄同志[5],愁者一展眉頭也。
【注釋】
[1]恥一物而不知:漢揚雄《法言·君子》:「或曰:聖人不師仙,厥術異也。聖人之於天下,恥一物之不知;仙人之於天下,恥一日之不生。」
[2]陶貞白:即為陶弘景。見2.14條注[3]。
[3]相:相面。黥布當王:《史記·黥布列傳》:「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秦時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曰:『當刑而王。』及壯,坐法黥。布欣然笑曰:『人相我當刑而王,幾是乎?』……布遂剖符為淮南王,都六,九江、廬江、衡山、豫章郡皆屬布。」
[4]淫著紅花欲落:應為有關黥刑的典故。具體不詳。
[5]同志:志趣投合的人。
【譯文】
我認為,君子如果有哪怕一種事物不知曉,也是恥辱,陶貞白經常說:「若有一物不知,我就深以為恥。」何況相面者斷定黥布會封王,淫著紅花欲落,這些有關黥刑的故事都記載在典冊中呢!偶然記錄下我讀過的有關異聞,送給志趣相投的人,愁眉不展的人就開懷一笑吧。
雷
【題解】
雷電暴雨是一種自然現象。本篇八條都是唐代的事,有些記載讀來十分荒誕。這是當時人對極端天氣現象的一種解釋,是他們面對自然神力表現出來的恐懼心理。這當然緣於科學認知的局限,同時也是對神奇莫測的大自然的敬畏,這種敬畏自有生民以來一以貫之。
8.27安豐縣尉裴顥[1],士淹孫也[2],言玄宗嘗冬月召山人包超,令致雷聲。超對曰:「來日及午有雷。」遂令高力士監之[3]。一夕,醮式作法[4],及明,至巳矣[5],天無纖翳[6]。力士懼之,超曰:「將軍視南山,當有黑氣如盤矣[7]。」力士望之,如其言。有頃,風起,黑氣瀰漫,疾雷數聲。明皇又每令隨哥舒翰西征,每陣常得勝風。
【注釋】
[1]安豐縣:在今安徽壽縣西南。尉:職官名。通常為武職,秦代以後,朝廷設太尉,各郡設都尉,縣設縣尉。
[2]士淹:即為裴士淹,河東(今山西永濟)人。開元、天寶之交,歷仕司封員外郎、司勛郎中。安史之亂爆發,扈從玄宗入蜀。大曆初,正拜禮部尚書,後坐魚朝恩黨貶官而卒。
[3]高力士(684—762):高州良德(今廣東高州東北)人,本姓馮,因宦官高延福收養改姓高。聖曆元年(698)入宮供事。開元初,從唐玄宗誅太平公主,為右監門衛將軍,知內侍省事,權傾朝野。安祿山反,扈從玄宗入蜀。後還京師,為李輔國誣陷流放巫州。兩年後赦還,行至途,聞玄宗噩耗,嘔血而卒。
[4]醮(jiào)式:打醮,道士設壇作法。
[5]巳(sì):上午九至十一時。
[6]翳(yì):遮蔽。這裡指雲。
[7]盤:通「磐」,巨石。
【譯文】
安豐縣尉裴顥,是裴士淹的孫子,曾說起玄宗在一個冬月,招來山人包超,要他讓天上打雷。包超回奏說:「明天到中午時分就會打雷。」玄宗就讓高力士監督他。當晚,包超打醮作法,到第二天早晨,已經是巳時了,天上還一絲雲都沒有。高力士擔心了,包超說:「將軍請往南山看,應該有像巨石一樣的黑氣了。」力士向南山眺望,果然如他所說。一會兒,起風了,黑氣瀰漫,連響幾聲迅雷。玄宗又常讓包超跟隨哥舒翰西征,每次對陣時他常以風相助而獲勝。
8.28貞元初,鄭州百姓王幹,有膽勇。夏中作田,忽暴雨雷,因入蠶室中避雨[1]。有頃,雷電入室中,黑氣陡暗。幹遂掩戶,把鋤亂擊。雷聲漸小,雲氣亦斂,幹大呼,擊之不已。氣復如半床,已至如盤,然墜地[2],變成熨斗、折刀、小折腳鐺焉[3]。
【注釋】
[1]蠶室:養蠶的溫室。剛受宮刑的人必須在溫暖的密室中養傷,所以也稱執行宮刑的獄室為「蠶室」。
[2](huō)然:金屬的響聲。
[3]折腳鐺(chēng):斷一隻腳的鍋。僧侶常用。
【譯文】
貞元初年,鄭州老百姓王幹,膽大勇猛。夏天在田裡勞作,忽然雷電交加,暴雨傾盆,於是進入蠶室避雨。一會兒,雷電進入蠶室中,一團黑氣使屋裡陡然變暗了。王幹就關上門窗,揮動鋤頭一番亂擊。雷聲慢慢變小了,黑氣也有所收斂,王幹大喊大叫,不停地亂擊。那團黑氣只有半張床那麼大,最後小得像只盤子,當的一聲掉在地上,變成了熨斗、折刀、小折腳鍋等。
8.29李鄘在北都[1],介休縣百姓送解牒[2],夜止晉祠宇下[3]。夜半,有人叩門云:「介休王暫借霹靂車[4],某日至介休收麥。」良久,有人應曰:「大王傳語,霹靂車正忙,不及借。」其人再三借之。遂見五六人秉燭,自廟後出,介山使者亦自門騎而入。數人共持一物如幢[5],扛上環綴旗幡[6],授與騎者曰:「可點領。」騎者即數其幡,凡十八葉[7],每葉有光如電起。百姓遂遍報鄰村,令速收麥,將有大風雨。村人悉不信,乃自收刈[8]。至其日,百姓率親情[9],據高阜[10],候天色。及午,介山上有黑雲氣如窯煙,斯須蔽天,注雨如綆[11],風吼雷震,凡損麥千餘頃。數村以百姓為妖,訟之。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親睹其推案[12]。
【注釋】
[1]李鄘(yōng,?—820):字建侯,江夏(今湖北武漢)人。曾為河東節度使(治太原)。北都:長壽元年(692)置,今山西太原。
[2]介休縣:今屬山西,介之推隱居之介山即在此縣。送解牒:遞送公文。
[3]晉祠:在山西太原西南懸甕山麓,為周初唐叔虞始封地,原有祠,正殿之右有泉,為晉水發源處。唐高祖李淵起兵時,曾在此祈禱。貞觀二十年(646)唐太宗御製晉祠之銘,立碑於祠。今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4]介休王:或源自春秋時介之推故事。見1.11條注[1]。南朝任昉《述異記》記載其妹能興雲雨,有霹靂車。霹靂車:雷神司雷之車。
[5]幢(chuáng):旗幡。
[6]扛:同「槓」。
[7]葉:面。
[8]刈(yì):割。
[9]親情:親戚。
[10]阜:土山。
[11]綆(gěng):繩子。
[12]推案:察究,審理。
【譯文】
李鄘在北都的時候,介休縣有位老百姓遞送公文,晚上止宿在晉祠里。半夜,有人敲門說:「介休王暫時借用霹靂車,某天到介休縣收麥子用。」過了很久,有人回答說:「大王傳下話來,說霹靂車正忙,不能外借。」那人反覆要求借用。一會兒,有五六個人手持蠟燭,從廟後走出來,介山使者也騎馬進了門。幾個人一起拿著一件東西,像是幢,幢槓上環掛著旗幡,交給騎馬的使者說:「請清點收領。」騎馬的人就清點旗幡,一共有十八面,每一面旗都有電光閃爍。這位老百姓趕緊給附近鄉村報信,讓他們抓緊時間收割麥子,很快會有狂風暴雨。村人都不相信,於是這老鄉就趕緊收割自己的麥子。到那一天,他帶著親戚來到高坡上,觀察天氣變化。到中午,介山上冒出一團黑氣,像是燒窯的濃煙,很快就遮天蔽日,大雨如麻,狂風怒吼,雷聲隆隆,一共毀壞了一千多頃麥子。幾個村的村民都懷疑這人是妖怪,把他告到官府。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親眼看見他受審。
8.30成式至德坊三從伯父,少時於陽羨家[1],乃親故也,夜遇雷雨,每電起,光中見有人頭數十,大如栲栳[2]。
【注釋】
[1]陽羨:今江蘇宜興。
[2]栲栳(kǎo lǎo):用竹條或柳條編制的盛物容器,形如斗。
【譯文】
我那住在至德坊的三堂伯父,年輕時在陽羨住親戚家,晚上遇見雷雨,每次閃電,都看見電光中有幾十個人頭,每個有栲栳那麼大。
8.31柳公權侍郎嘗見親故說[1],元和末,止建州山寺中[2],夜半,覺門外喧鬧,因潛於窗欞中觀之[3],見數人運斤造雷車,如圖畫者。久之,一嚏氣,忽陡暗,其人兩目遂昏焉。
【注釋】
[1]柳公權(778—865):字誠懸,京兆華原(今陝西銅川耀州)人。官至工部尚書,唐代著名書法家。柳公權曾為工部侍郎。
[2]建州:今福建建甌。
[3]窗欞:窗格。
【譯文】
柳公權侍郎曾聽一位親友說,元和末年,他旅宿在建州的一座寺廟裡,半夜,聽見門外嘈雜,於是悄悄地從窗格窺視,看見幾個人正拿著斧頭製造雷車,雷車和圖畫中的一個樣。看了很久,他打了個噴嚏,周圍一下子變暗,他便兩眼昏花什麼也看不見了。
8.32處士周洪言,寶曆中,邑客十餘人,逃暑會飲。忽暴風雨,有物墜,如玃,兩目睒睒[1]。眾人驚伏床下。倏忽上階,歷視眾人,俄失所在。及雨定,稍稍能起,相顧,耳悉泥矣。邑人言,向來雷震,牛戰鳥墮,邑客但覺殷殷而已[2]。
【注釋】
[1]睒(shǎn)睒:光輝閃耀的樣子。
[2]殷(yǐn)殷:擬聲詞,形容雷聲。
【譯文】
處士周洪說,寶曆年間,同鄉十多人,避暑聚飲。忽然起了狂風暴雨,有隻怪獸從天而降,樣子像玃,兩眼精光閃爍。眾人嚇得躲到床下。怪獸一下躍上台階,把眾人挨個盯一遍,很快就消失了。等到雨停,眾人慢慢能爬起身,彼此一看,耳朵里泥土塞得滿滿的。鄉人說,剛才的巨雷,嚇得牛渾身打戰,鳥兒也掉下來,這十多人只聽到了轟隆轟隆的聲音罷了。
8.33元稹在江夏[1],襄州賈塹有莊,新起堂。上樑才畢,疾風甚雨。時莊客輸油六七瓮[2],忽雷震一聲,油瓮悉列於樑上,一滴不漏。其年,元卒。
【注釋】
[1]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洛陽人。中唐著名詩人,與白居易並稱「元白」,大和四年(830)為武昌軍節度使。江夏:唐為武昌軍節度使治所,今湖北武漢。
[2]莊客:田莊裡的佃農。
【譯文】
元稹出鎮江夏時,襄州的賈塹有處莊園,新建廳堂。上樑才完,突然起了狂風暴雨。當時莊客送來六七瓮油,忽然一聲驚雷,油瓮全都擺到房樑上去了,一滴油也沒漏。那一年,元稹去世。
8.34貞元年中,宣州忽大雷雨[1],一物墮地,豬首,手足各兩指,執一赤蛇齧之,俄頃雲暗而失。時皆圖而傳之。
【注釋】
[1]宣州:今安徽宣城。
【譯文】
貞元年間,宣州有一天忽然巨雷暴雨,有個怪物掉到地上,長著豬頭,四肢各有兩根指頭,抓著一條赤蛇咬,很快天色變暗,怪物也不見了。當時都繪有圖畫,四處傳看。
夢
【題解】
本篇各條,均為有關夢兆、惡夢、解夢之事,是作者對於「夢」這一精神和心理現象的集中關注。所記之夢或是現象的獵奇,或是種種夢兆的附會,從中能夠很容易地解讀出精神、心理、潛意識的東西。
8.35魏楊元慎能解夢。廣陽王元淵夢著袞衣[1],倚槐樹,問元慎。元慎言:「當得三公[2]。」退謂人曰:「死後得三公耳。『槐』字,『木』傍『鬼』。」果為葛榮所殺,贈司徒[3]。
【注釋】
[1]元淵(?—526):字智遠。廣陽王元建之子,襲爵。袞衣:帝王或公侯穿的繡龍的禮服。
[2]三公:輔佐君主掌握軍政大權的最高官員。元魏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
[3]贈:給死者追封官爵。
【譯文】
元魏楊元慎能解夢。廣陽王元淵夢見自己身穿袞衣,靠著一棵槐樹,就請元慎解夢。元慎說:「您要做三公。」私下裡又對別人說:「死後當三公罷了。『槐』字,是「木」字旁邊一個『鬼』。」元淵後來果然被葛榮殺害,朝廷追封他為司徒。
8.36許超夢盜羊入獄。元慎曰:「當得城陽令[1]。」後封城陽侯。
【注釋】
[1]城陽:在今河南泌陽南。
【譯文】
許超夢見自己因偷羊進了監獄。元慎解夢說:「你要做城陽令。」後來許超被封為城陽侯。
8.37補闕於堇[1],善占夢。一人夢松生戶前,一人夢棗生屋上。堇言:「松丘壟間所植[2]。『棗』字重『來』[3],重『來』,呼魄之象。」二人俱卒。
【注釋】
[1]補闕:職官名。唐武則天垂拱元年(685)設置,職為侍從諷諫,左補闕從七品上,右補闕從八品上。
[2]丘壟:墓地。
[3]棗:繁體字作「棗」,故曰重「來」。
【譯文】
補闕於堇,擅長解夢。有個人夢見門前長棵松樹,另一人夢見房屋上長棵棗樹。於堇說:「松樹,一般栽種在墓地。『棗』字有兩個『來』字,『來』,『來』,這是叫魂的徵兆。」兩人都死了。
8.38侯君集與承乾謀通逆[1],意不自安。忽夢二甲士錄至一處[2],見一人高冠,鼓髯叱左右[3]:「取君集威骨來[4]!」俄有數人,操屠刀,開其腦上及右臂間,各取骨一片,狀如魚尾。因啽囈而覺[5],腦臂間猶痛。自是心悸力耗,不能引一鈞弓[6]。欲自首,不決而敗。
【注釋】
[1]侯君集(?—643):豳州三水(今陝西旬邑)人。從李世民征戰有功,仕宦顯要。貞觀十七年,因與太子李承乾謀反,被誅。承乾:即為李承乾(?—645)。唐太宗嫡長子。因生於承乾殿,故名。八歲立為太子,後因謀反廢為庶人,徙黔州卒。
[2]錄:逮捕。
[3]鼓髯:吹鬍子,形容生氣的樣子。
[4]威骨:古時認為人天生具有骨相。威骨是將軍等人所特有的骨頭。
[5]啽(án)囈:說夢話。
[6]鈞:重量單位,三十斤為一鈞。
【譯文】
侯君集和太子李承乾謀反,心裡惴惴不安。忽有一天,夢見兩名身著盔甲的士卒把他捉到一個地方,看見一個戴著高高帽子的人,吹鬍子瞪眼,喝命左右:「把侯君集的威骨卸下來!」就有幾個人手持屠刀,割開他腦袋和右臂上的皮肉,各取出一片骨頭,形狀像魚尾。侯君集夢中驚囈而醒,感覺腦袋和手臂還在疼。從這以後,他心悸不安,力氣耗竭,連三十斤的弓也拉不開。想要自首,又猶豫不決,最後陰謀敗露。
8.39揚州東陵聖母廟主[1],女道士康紫霞,自言少時,夢中被人錄於一處,言天符令攝將軍巡南嶽[2],遂擐以金鎖甲[3],令騎,道從千餘人,馬蹀虛南去[4]。須臾至,岳神拜迎馬前,夢中如有處分[5]。岳中峰嶺溪谷,無不歷也。恍惚而返,雞鳴驚覺。自是生須數十根。
【注釋】
[1]東陵聖母:傳說中的道仙。《太平廣記》卷六〇引《女仙傳》:「東陵聖母,廣陵海陵人也。適杜氏,師劉綱學道,能易形變化,隱見無方。杜不信道,常怒之。聖母理疾救人,或有所詣,杜恚之愈甚,訟之官,雲聖母奸妖,不理家務。官收聖母付獄,頃之,已從獄窗中飛去,眾望見之,轉高入雲中,留著履一雙在窗下。於是遠近立廟祠之,民所奉事,禱之立效。」
[2]攝:代理。南嶽:衡山,道教三十六小洞天之一。
[3]擐(huàn):穿。
[4]蹀(dié)虛:騰空。蹀,踏,頓足。
[5]處分:處置,決定。
【譯文】
揚州東陵聖母廟的廟主,女道士康紫霞,曾講起年輕時在睡夢中被人挾到某個地方,說天書詔令代理將軍之職,巡視南嶽,於是給她披掛金鎖甲,讓她騎上馬,隨從一千多人,馬騰空往南而去。很快就到了,南嶽神在馬前禮拜迎接,恍惚記得夢裡還處置了一些事情。南嶽的奇峰峻岭溪澗幽谷,都遊歷過了。迷迷糊糊回到家裡,被雞叫聲驚醒了。從這以後,面部就長出幾十根鬍鬚。
8.40司農卿韋正貫應舉時[1],嘗至汝州[2],汝州刺史柳凌留署軍事判官。柳嘗夢有一人呈案,中言欠柴一千七百束。因訪韋解之,韋曰:「柴,薪木也[3]。公將此不久乎?」月余,柳疾卒。素貧,韋為部署,米麥鏹帛,悉前請於官數月矣,唯官中欠柴一千七百束。韋披案,方省柳前夢。
【注釋】
[1]司農卿:職官名。九卿之一,主管錢糧倉儲等事。韋正貫(783—851):字公理,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曾任司農卿。
[2]汝州:在今河南臨汝東。
[3]薪木:官員俸祿里有薪木。故有「薪水」、「薪俸」之名。
【譯文】
司農卿韋正貫當年應舉的時候,曾到過汝州,汝州刺史柳凌留他擔任軍事判官。柳凌曾夢見有一個人呈上案卷,裡面說欠他一千七百束柴。柳凌就請韋正貫解夢,韋正貫說:「柴,就是薪木。您莫非快不久人世了?」過了一個多月,柳凌生病去世。柳一向貧困,韋正貫為他安排後事,發現米麥錢帛,都已經預支了幾個月,公家只還欠他一千七百束柴。韋正貫披閱了案卷,才明白先前柳凌的那個夢。
8.41道士秦霞霽,少勤香火,存想不怠[1]。嘗夢大樹,樹忽穴,有小兒青摺鬐發[2],自穴而出,語秦曰:「合土尊師[3]。」因驚覺。自是休咎之事,小兒仿佛報焉。凡五年,秦意為妖,偶以事訪於師,師遽戒勿言:「此修行有功之證。」因此遂絕。舊說夢不欲數占[4],信矣。
【注釋】
[1]存想:道教術語。指想像體內外諸神、諸景。存,意念的存放。想,冥見其形。
[2]摺:通「褶(dié)」,袷衣。鬐(qí):馬鬃。這裡形容小兒的髮髻形狀。
[3]合土:全世間。合,全,滿。尊師:對道士的敬稱。
[4]數占:反覆占驗。
【譯文】
道士秦霞霽,年輕時勤於焚修,存想不懈。曾經夢見一株大樹,樹上忽然開了一個洞,有穿著青色袷衣挽著髮髻的小童從樹洞中走出來,對他說:「合土尊師。」秦霞霽一下從夢中驚醒。從此吉凶禍福之事,好像小童都有通報。這樣過了五年,秦霞霽懷疑是妖魔作怪,一個偶然的機會拿這件事去問他師父,師父一聽立即制止他不要再說:「這是修行有功果的表現。」從此以後小童再也沒有通報過。有老話說夢不要反覆占驗,確實如此。
8.42蜀醫昝殷言[1]:「藏氣陰多則夢數[2];陽壯則夢少,夢亦不復記。」《周禮》有「掌三夢」[3],又「以日月星辰各占六夢」[4],謂日有甲乙[5],月有建破[6],星辰有居直[7],星有扶刻也[8]。又曰:「舍萌於四方[9],以贈惡夢[10]。」謂會民,方相氏四面逐送惡夢至四郊也[11]。
【注釋】
[1]昝(zǎn)殷:唐代蜀地名醫。南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一五:「《產寶》二卷,右唐昝殷撰。殷,蜀人。大中初,白敏中守成都,其家有因免乳死者,訪問名醫,或以殷對。敏中迎之,殷集備驗方藥三百七十八首以獻。」
[2]藏氣:髒氣,五臟之氣。
[3]《周禮》有「掌三夢」:《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法,一曰致夢,二曰觭夢,三曰咸陟。」致夢,夢之所至。觭夢,或為奇異之夢。咸陟,言夢之皆得。
[4]以日月星辰各占六夢:《周禮·春官》「占夢」:「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一曰正夢,二曰噩夢,三曰思夢,四曰寤夢,五曰喜夢,六曰懼夢。」賈公彥疏:「以日月星辰占知者,謂夜作夢,旦於日月星辰以占其夢,以知吉凶所在。」
[5]日有甲乙:《禮記·月令》:「孟春之月,日在營室,昏參中,旦尾中,其日甲乙。」
[6]建:月建,北斗星柄所指為建,斗柄每月移指一個方位,周而復始,如十一月叫建子,十二月叫建丑,正月叫建寅,二月叫建卯等;月分有大小,則稱大建、小建。破:月破。《御定星曆考原》卷四:「月破者,月建所沖之日也,與歲破義同。」
[7]星辰有居直:疑為「星有居直」。居直,居止,值守。
[8]星有扶刻:疑為「辰有符刻」。符刻,漏刻。
[9]舍萌:類似釋菜的一種儀式。釋菜,古時初入學時以芹藻之類的植物禮敬先師。舍,釋,釋禮。萌,初生的菜。
[10]以贈惡夢:《周禮·春官》「占夢」:「季冬聘王夢,獻吉夢於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於四方,以贈惡夢,遂令始難驅役。」贈,送。
[11]方相氏:古代驅疫避邪的巫師。《後漢書·禮儀志》:「先臘一日,大儺,謂之逐疫。其儀:選中黃門子弟年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為侲子,皆赤幘皂制,執大鞀。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十二獸有衣毛角,中黃門行之,冗從僕射將之,以逐惡鬼于禁中。……乘輿御前殿,黃門令奏曰:『侲子備,請逐疫。』於是中黃門倡,侲子和,曰:『甲作食,胇胃食虎,雄伯食魅,騰簡食不祥,攬諸食咎,伯奇食夢……凡使十二神追惡凶,赫女軀,拉女干,節解女肉,抽女肺腸。女不急去,後者為糧!』因作方相與十二獸舞。」
【譯文】
蜀地的名醫昝殷說:「五臟的陰氣旺盛就會多夢;陽氣旺盛夢就少,做了夢也不會記得。」《周禮》有「掌三夢」之說,又說「以日月星辰各占六夢」,說日有甲乙,月有建破,星有居直,辰有符刻。又說:「朝向四方釋菜,以送惡夢。」說的是聚集人眾,方相氏分別朝向四郊,把惡夢驅逐到四郊去。
8.43《漢儀》大儺侲子辭[1],有「伯奇食夢」[2]。道門言夢者魄妖[3],或謂三屍所為。釋門言有四:一善惡種子,二四大偏增,三賢聖加持,四善惡征祥[4]。成式嘗見僧首素言之,言出《藏經》[5],亦未暇尋討。又言夢不可取[6],取則著[7],著則怪入。夫瞽者無夢[8],則知夢者習也。
【注釋】
[1]《漢儀》:漢叔孫通撰,記漢代禮制,共十二篇,東漢時曹裦奉命加以修訂,撰次自皇帝至平民有關冠婚吉凶終始制度,共成一百五十篇,今佚。大儺(nuó):臘月驅疫逐鬼的禳祭。侲(zhèn)子:參加驅疫逐鬼的童子。見上條注[11]引文。
[2]伯奇食夢:見上條注[11]引文。其中提到的甲作、胇胃、雄伯、騰簡、攬諸、伯奇等,均為大儺儀式中裝扮的十二神獸之名。
[3]魄妖:南朝陶弘景《真誥》卷九:「數遇惡夢者,一曰魄妖,二曰心試,三曰屍賊。」
[4]「釋門言有四」五句:佛教里四夢的說法,或稱無明習氣夢、善惡先征夢、四大偏增夢、巡遊舊識夢;或稱四大不和夢、先見夢、天人夢、想夢。
[5]《藏經》:《大藏經》的簡稱。指佛教的經、律、論三藏,以及歷代後賢著述之總匯,又名「一切經」。
[6]取:深究。
[7]著(zhuó):附著。
[8]瞽(gǔ)者:盲人。
【譯文】
《漢儀》記載的大儺侲童唱辭,有「伯奇食夢」。道教說夢是魄妖作怪,又說是三屍作怪。佛教說有四種夢:一是善惡種子夢,二是四大偏增夢,三是賢聖加持夢,四是善惡征祥夢。我曾聽首素和尚說過,他說這種說法出自《藏經》,我也沒時間去探究。又說夢不能深究,越是深究就越是念念不忘,老是念念不忘,就會招來各種魔怪。盲人不做夢,由此可知夢是人們日常習見所致。
8.44成式表兄盧有則,夢看擊鼓。及覺,小弟戲叩門為街鼓也[1]。
【注釋】
[1]街鼓:城坊警夜之鼓。唐劉肅《大唐新語》卷十:「舊制:京城內金吾曉暝傳呼,以戒行者,馬周獻封章,始置街鼓,俗號鼕鼕,公私便焉。」
【譯文】
我的表兄盧有則,夢中看人打鼓。等到醒來,原來是小兄弟把門當作街鼓拍著玩。
8.45又成式姑婿裴元裕言[1]:「群從中有悅鄰女者[2],夢女遺二櫻桃食之[3]。及覺,核墜枕間。」
【注釋】
[1]姑婿:姑父。裴元裕:曾為安南經略使。
[2]群從:侄子輩。從,堂房親屬。
[3]遺(wèi):送。食(sì):給吃。
【譯文】
我姑父裴元裕說:「我有個侄子,喜歡鄰家女孩,夢見她送兩顆櫻桃給他吃。等到醒來,櫻桃核掉在枕頭邊上。」
8.46李鉉著《李子正辯》[1],言至精之夢,則夢中身人可見。如劉幽求見妻[2],夢中身也,則知夢不可以一事推矣。愚者少夢,不獨至人[3],聞之騶皂[4],百夕無一夢也。
【注釋】
[1]李鉉:北齊渤海南皮(今屬河北)人。《北齊書·李鉉傳》:「鉉以去聖久遠,文字多有乖謬,感孔子『必也正名』之言,乃喟然有刊正之意。於講授之暇,遂覽《說文》,爰及《倉》、《雅》,刪正六藝經注中謬字,名曰《字辨》。」《宋史·藝文志》著錄《李子正辨》十卷。
[2]劉幽求(655—715):冀州武強(今屬河北)人。歷官中書舍人、尚書右丞、戶部尚書、吏部尚書、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監修國史。開元初,進尚書左丞相,兼黃門監。後貶州刺史,憤恚而卒。唐白行簡《三夢記》:「人之夢,異於常者有之:或彼夢有所往而此遇之者,或此有所為而彼夢之者,或兩相通夢者。天后時,劉幽求為朝邑丞,嘗奉使歸。未及家十餘里,適有佛堂院,路出其側,聞寺中歌笑歡洽。寺垣短缺,盡得睹其中。劉俯身窺之,見十數人,兒女雜坐,羅列盤饌,環繞之而共食。見其妻在坐中語笑。劉初愕然,不測其故。久之,且思其不當至此。復不能舍之,又熟視容止言笑無異。將就察之,寺門閉不得入。劉擲瓦擊之,中其罍洗,波迸走散,因忽不見。劉逾垣直入,與從者同視,殿廡皆無人,寺扃如故,劉訝益甚,遂馳歸。比至其家,妻方寢。聞劉至,乃敘寒暄訖,妻笑曰:『向夢中與數十人游一寺,皆不相識,會食於殿庭。有人自外以瓦礫投之,杯盤狼藉,因而驚覺。』劉亦具陳其見。蓋所謂彼夢有所往而此遇之也。」
[3]至人:體悟天道之人,《莊子》中稱作真人。《莊子·大宗師》:「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
[4]騶皂:僕役。皂,皂隸。
【譯文】
李鉉著《李子正辨》一書,說至精至誠的夢,別人能夠看見夢中身。例如劉幽求在寺院看見他的妻子,就是他妻子的夢中身,這樣說來,夢是不能一概而論的。蠢人夢很少,不單單是聖人夢少,聽僕役之輩說,他們一百個晚上也不會做一個夢。
8.47秘書郎韓泉[1],善解夢。衛中行為中書舍人[2],時有故舊子弟選,投衛論屬,衛欣然許之。駁榜將出[3],其人忽夢乘驢蹶,墜水中,登岸而靴不濕焉。選人與韓有舊,訪之。韓被酒,半戲曰:「公今選事不諧矣。據夢,衛生相負[4],足下不沾[5]。」及榜出,果駁放。韓有學術,韓僕射猶子也[6]。
【注釋】
[1]秘書郎:職官名。為秘書省屬官,負責管理四庫圖籍。《舊唐書·職官志二》:「(秘書省)秘書郎四員,從六品上……秘書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圖籍,謂之四庫。」
[2]衛中行(?—829):御史中丞衛晏之子,貞元九年(793)進士。
[3]駁(bó):落選,斥退。
[4]衛生相負:既指驢馱選人,也指衛中行有負承諾。按,驢有別稱為「衛」。唐李匡乂《資暇集》卷下:「代呼驢為衛,於文字未見。今衛地出驢,義在斯乎?或說以其有有槽,譬如諸衛有胄曹也。因目為衛。」
[5]足下不沾:語義雙關。既指夢中靴子不濕,又指選人落選。
[6]韓僕射:即為韓皋(742—822),京兆長安人。長慶元年(821)拜尚書右僕射。僕射,職官名。唐宋時,以左右僕射為宰相之職。猶子:侄子。
【譯文】
秘書郎韓泉,善於解夢。衛中行擔任中書舍人,當時有朋友的子弟候選,投獻衛中行套近乎,衛中行痛快地答應了。駁榜即將公布的時候,那人忽然夢見乘著驢子跌進了水裡,上岸之後靴子卻又沒濕。那人和韓泉相熟,就去拜訪他。韓泉喝了點酒,半開玩笑地說:「您候選的事沒指望了。根據您的夢,意思是:衛生相負,足下不沾。」等到駁榜出來,果然落選了。韓泉有學問,是韓僕射的侄子。
8.48威遠軍小將梅伯成[1],善占夢。近有優人李伯憐游涇州乞錢[2],得米百斛。及歸,令弟取之,過期不至。晝夢洗白馬,訪伯成占之。伯成佇思曰:「凡人好反語,洗白馬,瀉白米也。君所憂,或有風水之虞乎?」數日,弟至,果言渭河中覆舟,一粒無餘。
【注釋】
[1]威遠軍:此威遠軍當指駐紮京師的一支禁軍。《資治通鑑》卷二三六:「請以為威遠軍使、平章事。」胡三省注引《舊唐書·郭子儀傳》,且云:「則威遠軍,肅宗置也。至德宗時,以左、右威遠營隸鴻臚……(元和二年)其後遂以宦官為使,不復隸鴻臚。」按,唐代劍南道有威遠軍(駐今四川威遠),與此不同。
[2]涇州:在今甘肅涇川北。
【譯文】
威遠軍小將梅伯成,善於解夢。最近有位名叫李伯憐的戲子到涇州演出討錢,掙得一百斛米。回家後,就讓他的兄弟去取,過了該返回的時間,他兄弟還沒回來。李伯憐白天夢見洗白馬,就去拜訪梅伯成請他解夢。伯成站著想了很長時間,說:「普通人做夢通常是反的,洗白馬,就是瀉白米。您擔心的事情,怕是和行船有關吧?」幾天後,兄弟回來了,果然說在渭河中翻了船,百斛白米一粒不剩。
8.49卜人徐道昇言:江淮有王生者,榜言解夢。賈客張瞻將歸,夢炊於臼中,問王生。生言:「君歸不見妻矣。臼中炊,固無釜也[1]。」賈客至家,妻果卒已數月,方知王生之言不誣矣[2]。
【注釋】
[1]釜(fǔ):鍋。這裡取其諧音「婦」。
[2]誣:虛妄不實。
【譯文】
算卜先生徐道昇說:江淮一帶有個王生,張貼招牌說自己能解夢。商人張瞻即將回家,夢見在石臼中做飯,就問王生。王生說:「您這回去見不著您的妻子了。在石臼中做飯,肯定是沒有釜(婦)了。」張瞻回到家,妻子果然已經去世幾個月了,這才知道王生所言不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