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四同 · 易學四同卷之五
浙東後學季本輯錄
繫辭上傳
草廬吳氏曰:系者,謂如綴繩於物。辭者,易書之言也。文王所作之辭,繫於各卦之下,謂之彖;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各畫之下,謂之爻。夫子述此篇,以釋文王、周公系彖辭、爻辭之意,故曰繋辭傳。朱子曰:通論一經之凡例,無經可附,而自分上下雲。雙湖胡氏日:繫辭傳有稱大傳者,因太史公自著易傳,故稱孔子者曰大傳以別之。今
按:繫辭傳,亦有雜亂不純之言,故歐陽氏曰:今之所謂繫辭者,非聖人之書,是講師之傳,謂之大傳。其源蓋出於孔子,而相傳於易師也。其來也遠,其傳聞也多,轉失而增加,有聖人之言焉,有非聖人之言焉。又曰:今上系凡有子曰者,皆講師之說也。觀於此言,信乎繫辭之傳,不可盡以為孔子作也。若果孔子所作,豈得自稱子日哉?讀者詳之。○此篇舊定十二章,草廬吳氏亦同,但與諸家所分節次互異者多。今仍十二章之舊,而節次分合又多與諸家不同,求之各章
制文,義自見矣。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斷,丁亂反;見,賢變反】
尊者,能主於上之意;卑者,能屈於下之意。定者,一定而不易也。尊卑以道言,乾坤以德言。尊非健不能,卑非順不能。尊者不能自尊,卑者不能自卑,則乾坤毀矣,不可以為定。卑高之高,即尊也。先言卑後言高者,天之所以成乎尊,以下為基,自下而上也。陳,列也。此言貴賤之位,以乾坤而分也。動靜者,乾坤起伏之勢
也。斷者,決斷也。動顯於外,而靜中亦有動,此動之有常也;靜藏於內,而動中亦有靜,此靜之有常也。乾本剛德,剛則常動;坤本柔德,柔則常靜。動而無常則易衰,不得為剛;靜而無常則易躁,不得為柔。惟常,則一剛一柔,斷然不相雜,乃為不已之德。剛而不已,所以為健;柔而不已,所以為順。此言乾坤之德,不過一剛柔之斷而已。故乾坤不必拘於三畫、六畫,但以剛柔之不已言耳。理之所向謂之方,氣之所凝謂之物。方,則同歸一原,比其相得之類而合之;物,則各具一理,就其相聚之群而分之,以一本言,則群為類聚;以萬殊言,則類為群分。類聚者,乾道之所以統同也;群分者,坤道之所以別異也,其實一也。吉凶者,鬼神得失之幾也。順理則心安而為吉,逆理則心不安而為凶。蓋物有本然之分,理有自然之合,吉固天理之常安,而凶亦天心悔禍不能自安,將以歸福之端,見妄之必復也。然則不善豈本性哉?吉凶悔吝,本有四占,言吉凶而不言悔吝,舉吉凶以見之也。詳見下章。此言鬼神之德,皆乾坤之感應而幾之不可掩也。象者,方感之幾未成形,而己所獨知者也;形者,既凝之質已成器,而人所共見者也。第十一章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即此意也。象者,乾道之流行,故屬於天;形者,坤道之結實,故屬於地。本義以象為日月星辰之屬,形為山川動植之屬。殊不知以有形者言,則日月星辰亦器也;以無形者言,則山川動植亦象也。故此章之象,以無形而獨知者言也,方與易中以理言象處不礙。詳見說理會編卷十。變者,動於既窮,乾道之發端也;化者,泯於既往,坤道之無跡也。此言乾坤之變化,萬事萬物所以感應而吉凶生也。聖人首揭此數言者,以明天下之理不外於乾坤,而易道蓋本於此矣。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摩,與磨通,猶兩石相磑切也。盪,與盪通,猶以物盪於水中也。剛柔相交摩切以成八卦,而八卦又隨時推盪,見乾坤之變化者如此。雷霆,震離之象也。風雨,巽坎之象也。日陽精,積陽而成暑;月陰精,積陰而成寒,兌艮之象也。此以雷霆、風雨、寒暑之有形而流行於四時者,取八卦之象,以明乾坤之變化,即六子之推移也。草廬吳氏曰:震為雷,離為電,霆即電也。巽為風,坎為雨。義皇卦圜左起震而次以離,鼓之以雷霆也;
右起巽而次以坎,潤之以風雨也。風不能潤,風而雨,故通言潤。離為日,坎為月。艮山在西北,嚴凝之方,為寒;兌澤在東南,溫熱之方,為暑。左,離次以兌者,日之運行而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運行而為寒也。邵子曰:日為暑,月為寒。書曰: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夏至之日,道近極暑之候也;冬至之月,道近極寒之候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乾坤者,天地生物之大德,而人得之以生者,同此德也。乃以男屬乾道、女屬坤道者,蓋自陽之生而言,則
生於陰也。陽在陰中,勢必發揚,故得乾初爻為長男,得乾中爻為中男,得乾三爻為少男。自陰之生而言,則生於陽也。陰在陽中,勢必退縮,故得坤初爻為長女,得坤中爻為中女,得坤三爻為少女。男女雖同稟陰陽之氣,而主於陽者必健,隨其老少而皆為健德;主於陰者必順,隨其老少而皆為順德,其勢各有所重焉。乾坤之道,生物之理也。以乾坤之道而成男女,則男女之性本乎健順之德也,與凡物得形氣之偏者不同。物性不可以語健順,故男女以人言也。此結上文以起下文,見乾坤乃人固有之理,而德業之所
由成也。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易,以豉反】
知,主也,神明內蘊而能宰物之意。始者,乾元之發端也,由此充之,極於至大而無外,知以主之,則健而不息,故能大其始也。作,振起也。乾元始物,坤受而藏之,隨其生長,故物能典起以有成,即振作之義也。乾始物,不言物者,與下句坤成物互相備也。始物者,乾之
知也;成物者,坤之能也。易簡者,無為之別名。力所不能為而強為之,謂之難。自我主之,自我行之,無假於人,無待於外,不過一主宰而已,何雖之有?故乾之知以易而知也。事所不必益而過益之,謂之煩。任彼至之,任彼行之,無所擾越,無所加增,不過一順信而已,何煩之有?故坤之能,以簡而能也。煩難者牽於欲。易節,則一於理矣。此言乾坤之德,本易簡之理也,故下文皆自易簡而推極言之。惟其易,故易知,易知者自為生也;惟其簡,故易從,易從者順乾行也。孔氏以此二句為覆說上乾以易知、坤以簡能者是也。朱子以
心明白而人易知、事要約而人易從為說,則說向外去,與下文久大之義不相協矣。親,親切也,好之真,則見其有親。功,功效也,積之實,則見其有功。親根於中而不息,故可久;功著於外而無窮,故可大。賢人,即聖人也。孔子稱聖人恆曰賢人,如乾文言傳賢人在下位而無輔,論語稱伯夷、叔齊為古之賢人是也。德者,業之存於心者也;業者,德之見於事者也。說見乾文言傳君子進德修業下,言聖人之德業,所以配天地而成位乎中者,不過得易簡之理而也。
右弟一章。
此章言天地自然之易,不外於乾坤,而賦與於人,則乾坤之德,本易簡之理,而德業之盛,足以成位乎中,豈復有他道哉?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聖人,指文王、周公而言。設,陳也。象者,物之似。有卦則有象,如下文吉凶悔各,變化剛柔,皆為象也。孔氏曰:卦之為言掛也,掛萬象於其上也。蓋伏羲畫八卦而重之為六十四,文王、周公則陳其次序於前,以觀其象而系之辭,如文王之彖辭、周公之爻辭是也。易中卦爻承乘比應,或門或重,或遠或近,皆相雜成文,其
變不齊,自天理自然之本體言之,未有不善,皆吉道也。但觀其象,剛柔或相勝,則易趙所重,未免有過不及之差,而凶亦因之。凶,蓋良心之所自覺也,故聖人即此而明之,以見其本心之未嘗昧焉。吉凶不言悔吝,以吉凶包之也,詳見下文。且文王彖辭專言吉凶,而周公爻辭兼言悔吝,蓋爻辭始盡發其意耳。故古本但曰繫辭焉以明吉凶,不言悔吝也。諸本皆以為據。惟虞翻本,吉凶下有悔吝二字,而草廉吳氏從之,今不取也。推者,自後推前之意。柔推極而為剛,陽之變也;剛推極而為柔,陰之化也。卦象之有吉凶悔吝,
蓋由於此,故推本言之。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筆也。
吉凶悔吝,以心言。虞,與娛同,歡虞之意。蓋吉凶悔吝,心之四德,為善則吉,心之安處也;為惡則凶,心之不安處也。自凶而趨吉則悔,悔者,心有所悟而必欲改也;自吉而向凶則吝,吝者,心有所羞而不欲為也。此皆天命自動而旡行於外者。此心一覺,即為復正之幾,何由復蹈禍邪?故人之得正,象見於吉;人之失正,象見於凶。既凶,則憂危而復於善,其象為悔;既吉,則
娛樂而流於惡,其象為吝。此申上文觀象以明吉凶之意。並言悔吝者,悔自凶而趨吉,吝自吉以向凶,見吉凶之包悔吝,而分言之,則為四也。動則幾萌而為進,其象為變;靜則跡泯而為退,其象為化。進屬陽而為晝,晝主乎明,其象為剛;退屬陰而為夜,夜主乎晦,其象為柔。此申上文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之意也。見天下之變化起於明晦,而爻象之吉凶悔吝皆從此出也。
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六爻,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動,即變化也。動
則陽生而陰避其後,靜則陰生而陽復其中,皆主陽言,故曰動也。極,至也。三極,天地人之至理,三才各一太極也。六爻雖分三才,而各具剛柔之德,見易之卦象,剛乘盡之矣。特以天地人三位各有此德,故明之而為六耳。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樂,音洛】
居,存諸心也;序,次第也,隨時所遇而事不失倫之意。玩,習熟於心也。玩謂之樂,則不泥於跡,而非玩物喪志矣。辭者,道之見於言者也。凡道之條理,雖至精至
密,未有不可言者,謂之辭,即指其理矣。蓋序自易言,則聖人畫卦以成列是也;辭自爻言,則聖人觀象而繫辭是也。於此求之,是求跡於外也。君子則以己之所居而安者為易之序,所樂而玩者為爻之辭,則序與辭皆在君子之心,而不在於易書之卦爻也。此因下文君子學易之事,而先言易理之在心也。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居以心言,動以事言。上一節專以居言,而此兼動者,居之所安,所以應變也。言變,則化在其中。占者,知來
之意,謂驗其吉凶也。蓋象者,心之所見,因有此象,而玩辭以察其理;變者,時之所趨,因有此變,而玩占以審其幾。觀象玩辭,則能安矣;觀變玩占,則能易矣。此君子學易之事也。○玩其占下,舊本有「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十字。草廬吳氏以為文言傳釋大有上九爻辭,錯簡重出在此而刪去。今從之。
右第二章。
此章言聖人作易,不過剛柔之變化。而君子之學易,亦惟玩此剛柔變化之在心者耳。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彖謂卦辭,文王所作;爻,謂爻辭,周公所作。象,一卦之象,以全體言也;變,六爻之變,以一位言也。象與變,即剛柔之變化也。彖、爻雖分為二而對待言之,然彖之言象,具爻之理;爻之言變,盡彖之詳,其實一而已矣。後凡此類,以意會之可也。義互見十二章。吉凶言失得,詳見上章。悔,者方入於善,然未遠於惡;吝者,未離於善,然方近於惡,故云小疵。咎者,過也,即疵也。有過而能補之,則無過矣,故云旡咎。聖人以改過為大,故善之吉凶、悔吝、無咎,皆舉彖、爻辭中之占而釋之,以明通例,見人心皆安於天理之正,而少有不正者,可歸於正,欲人自得其本心也。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
列,陳其序也。在上者為貴,在下者為賤。以六爻言爻之所處曰位。謂爻之六位貴賤不同,而其變所以不常也。齊,猶一也。小謂陰,大謂陽。凡卦或陰或陽,小大不一,而取以為一卦之主,則各有所重,是小大之不一者,因卦之所重而齊也。辯,言之有分辨也。辭,謂卦爻之辭,即事理之著者也。憂者,危懼之意;介者,辦別之端,善惡所由分之界也。當初悔、初吝之界而不憂,則必至於凶矣。震,驚動也。當其過時,惕然驚動,此即
悔心之萌也。能悔,則復於無過矣。此五句申言上文之意。草廬吳氏曰:列貴賤者存乎位,覆說言乎變也;齊小大者存乎卦,覆說言乎象也;辯吉凶者存乎辭,覆說言乎失得也;憂悔吝者存乎介,覆說言乎小疵也;震無咎者存乎悔,覆說善補過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易,以豉反】
卦有所重在陰者,有所重在陽者,故曰有小大也。易,平易也。險,危險也。所重在陽,則陽易而陰險;所重在陰,則陰易而陽險。其辭因陰陽之所宜而不同,故曰有險易也。之,適也。辭之所指,欲示人以所適之路,使
之趨吉而避凶,見聖人與民同患之意也。卦有小大,以齊小大者存乎卦言也,舉卦以言小大,而爻可槩見矣。辭有險易,以辯吉凶者存乎辭言也,舉辭以言險易,而吉凶、悔吝、無咎,皆可槩見矣。
右第三章。
此章備得彖辭、爻辭及吉凶、悔吝、無咎之通例,以見聖人神道設教,使人自復於善之仁也。
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易,謂隨時變易,非以易書言也。准,平等也。彌,彌縫之彌,綴縫而使之聯也。綸,經綸之綸,比類而使之合也。
此言易道之大也。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見神之情狀。
以,以易道也。仰,言其動也;俯,言靜也。文之顯於心者謂之天文,理之隱於心者謂之地理。有形可見,故日觀;無跡可求,故曰察。幽根於地,明根於天,所謂故也。原,本也。反,復也。始者,氣之發端而為生;終者,氣之歸盡而為死。生自無而有,死自有而無,通一無二者也。氣之專一者為精,精聚則為物,鬼之歸也。氣之靈爽者為魂,魂游則為變,神之伸也。幽明也,死生也,鬼神也,不過陰陽二氣之往來。而易之所以為易,惟此而已。知之者,知其心之德也。幽明,言心之動靜也;死生,言心之存亡也;鬼神,言心之變化也,易之所以與天地准者,不過如此而巳。常知此德,則與天地相似矣。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范園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知周之知,音智;樂,音洛】
似,如也,猶言克肖也。天地之德,仁知而已。知屬陰靜,
地之所藏也;仁屬陽動,天之所發也。其德如此,而聖人似之。不違者,於天地之德不相悖也。蓋道濟天下者,仁之所以及物也。然知主於中,能周萬物,則仁以知節而不過。旁行者,所行不滯之意。行貴於不流,不流所以為不過也。樂天知命者,知之所以無累也。然仁安於理,能敦化原,則知以仁行而能愛。安土,隨寓而安之意也。安本於不憂,不憂所以能愛也。范,如鑄金之有模笵;圍,匡郭也。曲,委曲詳盡也。範圍,本上文不過、不流而言;曲成,本上文能愛而言。此見其所以能彌綸天地之道也。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晝夜之道,即天道也。天道昭昭,晝夜不息。聖人之知,純亦不已,與晝夜之道,通一無二者也。此屬於靜而為知也。知之本體,無有停機,則不泥於形器,而隨時變化,皆此知之所流行矣。自心之感應而言,謂之神;自理之推移而言,謂之易。心之所向有偏,則倚於一隅而有方;理之所行有凝,則滯於一物而有體。神也、易也,皆屬乎動而為仁也。神易無方體,惟通乎晝夜之道而知者能之。蓋申言上文之意,以明知為仁主。
右第四章。
此章言易道之大,而聖人所以用易者,一本於德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一陰一陽者,陽明陰晦,陽主陰而陰從陽,隨時變通,無所偏倚之謂也。陰極而不變,則滯於陰;陽極而不變,則滯於陽,皆著物而人於器矣。惟其變通不滯,則主之者陽,從之者陰,剛柔適得其中,而無太過不及,然後為道。故道以形而上言,非以陰陽為兩物,而道在其中也。象山陸氏謂一陰一陽已是形而上者,莊
渠魏氏謂一偏者不足以為道,得之矣。斯道也,自其出之所繼者而言,則謂之善;自其受之所成者而言,則謂之性。善者性之原,性者善之實。此善性,皆天理,非分理氣而為兩截事。合而言之,則曰性善。孟子性善之論,蓋本於此。善性,道之本體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知者見之謂之知,二知字,音智;鮮,悉淺反】
賢者過於仁,知者過於知,偏見而滯於跡者也;不肖者不及於仁,愚者不及於知,放心而不知束者也,皆離道也,故曰君子之道鮮矣。此言道不及者之失中,
以見陰陽之偏者,不可以為道也。先仁後知,陽生陰斂之序也。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
理之愛物謂之仁,心之裁物謂之用。顯諸仁者,陽之動,仁也;藏諸用者,陰之靜,知也。顯則著能愛之功,德之發也;藏則泯有為之跡,業之存也。聖人之憂,憂民之仁也。其仁能鼓萬物,何顯如之?但仁藏於知,無跡可見,民之感化者,自然鼓舞作興,有不知其所以然者,何嘗以聖人之憂為己所當憂,與之同憂而始鼓
動哉?聖人之覺,能鼓盡於萬物,則業之所成者大矣,非德盛何以能然?故言大業必本於盛德也。惟藏諸用,而以泯於無跡,而篤恭之極盛,是為無聲無臭之德矣。故贊之曰至矣哉。此言天下至聖,為能陰陽合德而神化之妙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富有者,廣大不御也。日新者,悠久無疆也。此以釋上文盛德大業之義。蓋以聖人言,與前章所謂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意同。先大叢、後盛德者,本上文顯在前、藏在後而言。
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生生者,生而又生,生意之不息也。動而生陽,靜而生陰,隨時變通,此易理也。象,謂理先見而未成形者,以其健而主陰,故謂之乾。效,呈也,謂法乾制用而成形者,以其順而從陽,故謂之坤。極,窮也。數者,數象而計之之名也。數窮則當變矣。來者,初動之機,此即變也。占者,推驗之意。幾初動而驗吉凶於心,明能燭焉,是知來也,故謂之占。因此幾而見於行事,則變而能通也,故謂之事。占之於心而通之於事,則乾坤之理與
時偕行,而不滯於跡,此陰陽之不可用者也,故謂之神。自乾坤以下,皆明互生之謂易之意。蓋德業本易道而成,故推言以盡其意。
右第五章。
此章以道不外乎陰陽,而聖人之德業,不過道陰陽以盡易耳。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夫,音扶,下同】
無不含容謂之廣,無不完具謂之大。言易道如地之廣,如天之大,無有窮盡,不可得而御也。邇,指人心言。
正者,貞也。靜,虛中所含之理。平正,無所偏倚之名也。言易道雖廣大,而皆具於心,天地之間,即廣大之道也。備,即具也,具於吾心。靜正之外,無道矣。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
乾健有主,始乎坤而生物者也;坤順無為,合乎乾而成物者也。利貞為靜,元亨為動,乾坤皆然。朱子曰:乾坤各有動靜,於其四德見之。靜體而動用,靜別而動交,正此義也。乾靜專,坤靜翕,譬如人之在家,乾則端居於內,而坤則為之闔戶;乾動直,坤動辟,譬如人之
出外,乾則遂意直行,而坤則為之辟戶,此皆乾為主而坤從之之義也。大者,自內而達於外;廣者,自外而包乎內,此皆以動而為用者言。然必以靜為之體。靜,則靜而貞也。蓋遠之具於邇者,程子所謂不專一則不能直遂,不翕聚則不能發散是也。此言廣大本乾坤之德也,以起下文廣大配天地之意。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易其至矣乎!
天地,本上文乾坤而言。義,時宜也。陰陽進退,隨時合宜,言其明不息也,故以配於日月。易簡,聖人自然之善,無所作為者也。至德,謂天地之德至極而無以加也。此因廣大而推言之。廣大該乎變通,變通該乎陰陽之義,陰陽之義該乎易簡之善。易簡之善,所以為廣大之本也。善至於配至德,則易道矣,故贊之曰:易其至矣乎!贊易,所以贊聖人也。
右第六章。
易其至矣乎,舊本屬第七章之首,而上有子曰二字。草虞吳氏曰:易其至矣乎,舊有子曰字,蓋因後人慾分此句為下章,故加子曰字別之。屬此句於此章末,以子曰字為衍文而刪去。今從之。
夫易,夫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夫,音扶;知,音智】
德,欲其積之高,故曰崇;業,欲其施之博,故曰廣。德之崇屬知,業之廣屬禮。知禮,皆性也。知本高明,學不自止,則得日進而所蘊者崇矣;禮本卑下,功不自限,則業悠遠而所及者廣矣。效,呈也。效天者,如天之呈象也。法,制也。法地者,如地之制用也。知與義,同屬陰,而此言知效天;禮與仁,同屬陽,而此言禮法地者,自知之發揚者言,則知即仁矣;自禮之裁抑者言,則禮即義矣。蓋陰陽體用,互為起伏也。詳見說理會編卷二。此
一節,言聖人德業之崇廣,同乎天地,一本於性而已。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天地設位,高卑之分也。高明卑下,各隨其時,所謂易也。成性,已成之性,即知、禮也。存存者,存而不已,程子所謂生生不已之意,蓋性之本體然也。道者,義之所出;義者,道之所輔。道者義之體,義者道之用。道義出,而德崇業廣矣。此一節,申言聖人德業所以同乎天地之意。蓋成性本自存存,而欲人之存此性以行道義也。
右第七章。
此章以聖人之德業發明易道,見德業未充者,不足以言易也。○此章之下,古本有「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至擬議以盛其變化」九十五字,後與」鳴鶴在陰,至負且乘」七節相連,朱子因之定為第八章。草廬吳氏則別出下七節,附於文言傳,而獨在九十五字自為一章。但此九十五字者,前五十六字本重出,而後三十五字則錯簡,故彬陽何氏去重出之五十六字,而以移置第十二章極天下之順者在乎卦之上,蓋本熊勿軒之說也。今從之。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陽變陰化,動靜之幾也。知幾,其神矣。○此簡本在可與佐神矣之下。今以文義推之,移置於此,方與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意相應。神,在變化中。言神,可以包鬼矣。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此河圖之數也。天地之數,陽奇陰偶,其位則一六處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一、三、五、七、九,陽數也,故屬於天;二、四、六、八、十,陰數也,故屬於地。蓋陽生於北方水位,則為一,合五而為六;陰生於
南方火位,則為二,合五而為七。陽又進而至於東方木位,則為三,合五而為八;陰又進而至於西方金位,則為四,合五而為九。一、二三、四,五,生數也;六、七、八、九、十,成數也。一與四,二與三,皆兼而為五,五者,陽之中也。一與九,二與八,三與七,四與六,皆兼而為十,十者,陰之中也。一陽生而至於盛,盛而至於極,則陰生於內矣。一陰生而至於盛,盛而至於極,則陽生於內矣。此陰陽老少交互之體。盈虛消息,同歸於中,而伏義所由以畫八卦者也。故一初生於北方,在陰之內,震之象也。三漸長於東方,而未出乎陰之外,兌之象也。
至七,則極於南方而發於外矣,乾之象也。二初生於南方,在陽之內,巽之象也。四漸長於西方,而未出乎陽之外,艮之象也。至六,則極於北而發於外矣,坤之象也。五以陽居中,陽中有陰,離之象也。十以陰居中,陰中有陽,坎之象也。有象則有數,故河圖之數,所以數象也,而隨其交互以為變化矣。○此簡本在「子曰夫易何為者也」之上,程子謂合在天數五、地數五上,簡編失次也。朱子從之。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
神也。
朱子曰: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二十有五者,五奇之積也;三十者,五偶之積也。變化,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鬼神,謂凡奇偶生成之屈伸往來者。今按朱子變化生成之義,蓋仍舊說。此但可以發明陽為生數、陰為成數。水居北方,得一、六之數;火居南方,得二、七之數;木
居東方,得三、八之數;金居西方,得四、九之數;土居中央,得五、十之數而已。若五行之生,本只是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又生水,此運行不易之序也,豈謂五行生成之始,與其運行者有異哉?勉齋黃氏謂:生之序就是行之序,造化初無兩樣。得之矣。○此簡本在大衍之後,朱子置於地十之下,今從之。
右第八章。
此章言河圖列數,所以顯象,而數之錯綜,即八卦交互之文,可以盡天地之變化也。余見下章。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衍,寬衍也,無所不包之意。數始於一,終於十,而周流於五位。故小衍之則一其五而為五,大衍之則十其五而為五十。河圖五、十居中,五、十相乘,為五十,而中數具矣。九,當作八。蓋於五十之中虛二以為陰陽之母,而用其四十八策以揲也。用四十八策,則左一右二,左二右一,左三右四,左四右三,合乎四象,三揲皆同,而所得之數,陰陽老少,均平不偏,此卦爻對待自然之理也。舊說用四十九策,則初揲以扐合掛,所得或五或九。而再揲三揲,乃皆一與二、三與四。再揲一二合掛則為四,三四合掛則為八。惟再揲、三揲與初
揲不同,則陰陽老少,其數多寡不齊,故七八常多,九六常少,有無九六者焉。易道虛中之體,豈如是之先有偏勝哉?況當定爻之時,皆去初揲五九之一,以約於四八之數,不若直用四十八策耳。
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揲,特設反;奇,紀宜反;扐,郎得反】
朱子曰:兩,謂天地也。掛,懸其一於左手小指之間也。三,三才也,揲間而數之也。奇,所揲四數之餘也。扐扐於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
也。五歲之閏,再積日而再成月,故五歲之中,凡有再閏,然後別起積分。如一掛之後,左右各一揲而一扐,故五者之中,凡有再扐,然後別起一掛也。竊嘗疑之。世傳大衍之揲,雖本古法,但其文似亦鄒魯後儒所作,非必出於聖人也。何則?象一、象二、象三、象四時。二,謂天地。三,加人焉。四時,即四象,理皆可通。至於左右兩扐之歸奇,止是或為一二,或為三四,本天一地二、天三地四相配之數,則謂象陰陽之交可矣,何取於閏,而以再扐當五歲再閏之象乎?倚合成文,未見其真有此象,似非聖人之言也。故歐陽氏曰:大衍筮占
之說,其法是也,其言非也。分而為二,掛一揲四,歸奇再扐,其法是也;象兩象三,至於乾坤之策以當萬物之數者,其言皆非也。此論蓋有先得鄙意之所同然者矣。學者安可主於先入之說而盡廢之邪?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期,音基】
朱子曰:凡此策教,生於四象。蓋河圖四面,太陽居一而連九,少陰居二而連八,少陽居三而連七,太陰居四而連六。揲蓍之法,則通計三變之餘,去其初掛之一,凡四為奇,凡八為偶。奇圓圍三,偶方圍四。三用其
全,四用其半。積而數之,則為六、七、八、九。蓋餘三奇則九,而其揲亦九,策亦四九三十六,是為居一之太陽;餘二奇一偶則八,而其揲亦八,策亦四八三十二,是為居二之少陰;二偶一奇則七,而其揲亦七,策亦四七二十八,是為居三之少陽;三偶則六,而其揲亦六,策亦四六二十四,是為居四之老陰。是其變化往來,進退離合之妙,皆出自然,非人之所能為也。少陰退而未極乎虛,少陽進而未極乎盈,故此獨以老陽老陰計乾坤六爻之策數,余可推而知也。期,周一歲也,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此特舉成數而槩言
之耳。今按:此依古法,用四十九策以揲,則初揲所得。或五或九,比之二揲三操,各多一策,故云去其初掛之一也。乾坤六爻所得之策,老陽以四九之積而為二百一十六,老陰以四六之積而為百四十四。若少陽則自四七之積而為一百六十八,少陰則自四八之積而為一百九十二,與老陽老陰之數不同,故曰獨用老陽老陰也。考之歐陽氏則曰:陰陽二氣,有進退而無老少。且聖人未嘗言,繫辭亦不道也。乾爻七九,九變而七無為,故用九而不用七;坤爻八六,六變而八無為,故用六而不用八。此與朱子不同。然其
說亦有不可通者,蓋陽生於一而長於三,皆在陰中,盛於七而極於九,則盡發於外矣;陰生於二而長於四,皆在陽中,盛於六而極於八,則盡發於外矣。陽以九為極,陰以八為極,則變用九、八可也。而陽爻用九,陰爻用六,不相對待者,蓋陽主進而陰主退,進則常盈,而陰之所伏,陽實統之;退則常虛,而陽之所施,陰實承之。陰陽進退之理,大抵如此,變則因其歸而從所重也。朱子所謂少陰退而未極乎虛,少陽進而未極乎盈者,亦約度之言耳。何也?以陰陽之大分言之,則東、南陽方屬春、夏,西、北陰方屬秋、冬。又以陰陽之小分言之,則東方陽長而未離乎陰,南方則純乎陽矣;西方陰長而未離乎陽,北方則純乎陰矣。東八南七,合為十五;西九北六,亦合為十五。以四揲之法乘之,陰陽老少各得六十。合乾坤六爻而計之,則得三百六十。老少之數,皆當期日。此陰陽大分,均平對待,自然之體也。陽分,則東八南七,當春夏生長之時,陽升而用事,不可以為無為而言變也。陰分,則西九北六,當秋冬收藏之時,陰降而歸根,此則可以言無為而當變矣。九六之為變,八七之不為變,得無以此故邪?至於九六之為老,八七之為少,雖聖人所未言。然
七、八、九、六,以卜筮言,本有四象,即春夏秋冬之為四時也。秋冬時既歸根,則老不用事,雖謂之老可也;以秋冬為老,則春夏為少可也。此本假設之名,於義亦無害,又何必過疑而槩謂陰陽無老少乎?余互見十一章第五節。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二篇,謂上下二經。據舊說,以繫辭傳為孔子所作,則二篇蓋在孔子時已親見之。所以先儒有文王演易羑里分為上下經之說。雖繫辭傳多出於講師之口,如此章者,尤不似聖人之言,而經分二篇,則必有所
受矣。陽爻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得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萬物之情盡於此矣。上言當期之日,此言當萬物之數,理亦可通。歐陽氏不信繫辭,而以此言為皆非,則近於惡而不知其美矣。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長,展兩反】
營,營為也。四營,謂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也。易,變易也。易之變,自成初揲始也。三變而成一爻,十八變則兩其三爻而成內外體,此大成之卦也。若三爻之八卦,
則為小成之卦矣。大成之卦,皆自小成之卦,引長而伸之,自八卦而為六十四。又觸其剛柔之類以畫六爻之變,而增長無窮,則自六十四卦而為四千九十六也。草廬吳氏曰:自八而六十四,自六十四而四千九十六,足以該括天下之動。凡人所能為之事,盡在是矣。此言蓍能盡天下之變也。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佑神矣。【行,下孟反】
道原於天,本難知者也,然理不動則不顯;德成於人,本易見者也,然幾不啟則不神。蔡氏以顯道為闡幽、神德行為微顯,是已。酬酢者,謂人之應事,如賓主之
相交也。佑,助也。變化由我而出,則我即神也,故曰神之所為;以蓍而盡變化之神,則蓍之所贊助也,故曰佑神。此言蓍之妙用也。
右第九章。
此通上章,朱子合為第九章,而以知變化之道一節終之。今敘定其次,而分為兩章,其義始各有攸當矣。然後章之分,蓋本周、韓、孔三氏,而以為第九章,則固隨人立義者也,故此兩章不嫌於更定耳。余義並詳見說理會編卷十及耆法別傳首條。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以言者,聖人以易道而見於言也。言以形容其所行。凡理之當行者,無不可以言宣,故舉言以見行耳。事之有形者謂之器,制器,猶言立事。言、動、制器、卜筮者,聖人之用也。見理之精而因言宣意者,皆易之辭也;隨事應幾而不滯於跡者,皆易之變也;事有定形而心所實見者,皆易之象也;推決來而遍能通於微者,皆易之占也。尚,猶合也,與易道膠合而不可有加之意。聖人之言、動、制器、卜筮,合於易道,故以易道所具
之四為聖人之道。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響,許兩反;與,音預,下同】
君子,謂聖人。有為,謂作內事;有行,謂作外事。問,謂問於蓍龜也。以言,與上文以言同,謂問於蓍龜而以之為言也。受命,謂蓍龜受人所問之命而有以告之,如響之應聲也。蓍龜一啟其幾,而聖人以無私之心,隨所觸發,遠近幽深之理,無不遂知,見聖人之合乎占也。所占之理既得,則行之不疑,而所言者皆易之辭
矣。辭在占中,占與辭為一類,故不分釋也。聖人之德,至精不雜,故能如此。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參,七南反;錯,七各反】
一與二為參,二與三為伍,皆交互之意。古人言交互者,當以參伍言之。變者,剛柔之變通也。錯,雜也。綜,謂總編之經以挈之者也。以作緯之絲,交入於總挈之絲,一一相間,雜然成文也。變而成文則有象,有象則有數。數,以數象,所以計節限。蓋以聖人盡道之變言數,非以蓍策得爻之數言變也。言聖人之變,則其數
在心而不在外。若蓍策之數則在外,而其變不在我矣。聖人之心,極其虛靈,隨幾應感,故曰至變。變,即動也。定,以事言。事定則為象,故變與象為一類,而不分釋。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旡思無為,正言其寂然不動也,非真有不動時也。動中常靜,不見其有動也。此言易道之神,正以見聖人至精至變,乃至神之所感,而非思為之所及也。
夫易,聖人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夫,音扶;幾,音機,下同】
深者,靜深而旡跡也。研,審也。幾者,動之微也。不神則不能精且變。極深以入至精,研變以入至變,則神矣,所以為至。此申上文聖人能盡易道之意。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深則靜虛,故能通志;幾則靈覺,故能成務。以其行而言,則曰速;以其到而言,則曰至。速未有不疾,至未有不行者。惟神,則旡思旡為,不見其速與行耳。深以誠言,幾以明言,神以妙言,周子所謂誠、神、幾者,蓋本於此。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此重舉起語以結上文。子曰二字,當在章首。草蘆吳氏則直以為衍文而去之。
右第十章。
此章以辭、變、象、占四者為聖人之道,以聖人為能盡易道而尚之也。繼以尚辭、占者合而言精,尚變、象者合而言變,而精、變皆以神而為至,此明聖人所以為盡易道也。極深研幾以下,蓋申其意而結之。大抵欲人之學易,皆於辭、變、象、占而求焉。第二章所謂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
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亦不過學於此四者而已。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夫,音扶,下同;冒,莫報反;斷,丁亂反,下同】
開者,啟其明也。物者,人所在之名,如父子君臣之類,隨其所在,各為一物,皆所以名人也。成者,致其實也。用力以為其事,謂之務。冒,徧覆也。天下之理,皆具於陰陽變易之中也。言易道如此,故聖人以其所開物者而通天下之志,以其所成務者而定天下之業。通
志定業,則人心之疑於此而斷矣。此一節言易道之大,所以佑民,而聖人用之以化天下,蓋為卜筮發也。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方以知,並下知以、睿知,並音智;與,音預;夫,音扶,下同】
易之為道,在人心則為德。德有體用。蓍以趨時,易之用也,用則周流不窮,其德為圓,圓則其應妙而不測,所謂神也;卦以立象,易之體也,體則一定不易,其德為方,方則其明貞而有常,所謂知也。貢,猶顯示也。六
爻互相交易,各有義焉。蓋即卦中示人之萬變,而方知之條理分明者,非別為一事而在外也。蓍不言龜者,省文耳。洗,滌也。以此神知之德,洗滌其心,脫然旡累於外,則此心退藏於靜密之中,其德入於無為,而化民之本立,不待他求矣。民,人也。患,猶憂也。不能趨吉避凶者,民之所患也,聖人亦為民患之,猶言憂民之憂也,故曰與民同患。然非假於刑威,不過神知之德,發用於治化耳。神覺於幾先,故曰知來;知泯於旡跡,故曰藏往。武,威武也。不怒而威,大畏民志,此神道自然之應,故曰神武。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不殺,謂聖
之至者,指伏羲也。此一節言聖人能體易道之深,故無為而民自化也。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明者,知之顯;察者,明之精。自理之出於天者而言,則曰天之道;自人得之以為固有者而言,則曰民之故。其實一易理也。興,起也。神物者,神明之事,即卜筮也。前者,開其先,所以通志也。民用者,法之利,所以定業也。上文言聖人以神知之德化天下,而此正言所以化民者,乃在設卜筮之教也。湛然純一之謂齋,肅然
警惕之謂戒。人知以卜筮求神,則必齋戒盡誠,以立虛明之體,然後有感必應,神啟其里,而吉凶憐吝之幾無不自覺。蓋德本在我,神而明之,非有待於外也。所謂無為而民化者如此。此見卜筮之法,惟以開明人心,所以謂易為卜筮作也,豈若後世之以吉凶計利害哉?故其為教所系甚大。蓋伏羲畫卦之初,已為卜筮而發矣。不然,則所畫有六十四卦之變,設之果何所用乎?
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
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見,賢變反,下同】
戶,猶竅也。闔,閉也。辟,開也。靜則竅閉,動則竅開,此乾坤定立之體也。先言坤者,由靜而動也。交易為變,不礙為通。變通者,乾坤流行之用也。象,動而未形,運於心者也,以其方動,故謂之見。器,成而有制,適於用者也,以其有跡,故謂之形。詳見說理會編卷十。制而為用則謂之法,是即卜筮冒天下之道,以前民用者也。利,即元亨利貞之利,裁斷而有成功之意。詳見上經乾卦及文言傳第一章。利用者,用之而利也。出者,顯於事;入者約於心。民咸用之,謂無不信用其法也。此
人心之感通盡乎天下,蓋有不令而行者,非法所能強也,故謂之神。此一節言聖人所以用易而設卜筮,不過盡乾坤變化之神耳。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太極者,至極之理,詳見說理會編卷一。物極則變,故謂之易。儀,位也。有易,則有陰陽兩位。有陰陽,則不變者為少,變者為老,少陰少陽老陰老陽,是為四象。八卦之生,亦不過此,此即生生之謂易也。蓋天下之理,一分為二,而生理則貫萬為一者也。故太極之外無
兩儀,兩儀之外無四象,四象之外旡八卦。說易者,特以爻位之積而起加一倍之數,遂謂一生二,二生四,而二爻之中,間者為少,重者為老,至於三爻,則不復論間與重,而名八卦。然易中未見發明此說,其有三位,固三極之道,而三才之兩者尚未兼耳。故歐陽氏遂謂陰陽二氣有進退而無老少,並以兩儀生四象,為非聖人之言。其所疑似或一道。但四象之雲,本因卜筮而發。凡卦,皆以二少立體,二老明用,如筮以蓍策之七八為少,九六為老,老為變而少不變也。意上亦宜然,但其法不傳耳。卜筮所重,惟在陰陽老少,故
章末總言易有四象,而不及八卦,意可見矣。若謂陰陽之間者為少、重者為老,則義不擊於變不變,而八卦之定位,時間而間,時重而重,其加一倍者不已,止可謂之陰陽進退,安得以老少名哉?余互見第九章。吉凶,說見第一章。順理則吉,逆理則凶,此由人事有得失也。因八卦以酌陰陽進退之中,則過與不及者皆有理以裁之,而趨吉避凶,旡有不善,此吉凶所由定也。大業,即所謂天下之業也。有吉無凶,故生大業。此一節覆說上文卜筮之意,見四象成卦,而定吉凶,以生大業,皆太極生生之理,即乾坤變化之神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縣,音玄;探,吐南反;索,色白反】
法象,說見第五章。乾成象,坤效法,乾坤者,法象之所本也,故莫大乎天地。法象流行於四時,即天地之變通也。象求有形,因明而著,有日月之明,而天地四時法象之變通,皆顯然可見,以見易道之所以昭著也。崇者,高之積,富則盡有天下而人心歸,貴則尊居民上而人心服,所以聖人能明其德於天下也。蓋苟無
其位,則雖有其德,亦不能以利天下耳,故先以富貴發之物,即所以前民用之事也。備,則能冒天下之道矣。致用者,以所備之物致之於用也。舊本立下,無象字,朱子疑有闕文,而節齊蔡氏謂當有象字。蓋荀悅漢紀有立象成鼎以為天下利之文,而草廬吳氏直據之而作立象。今從之。成器者,以象之所立者制之為器,即所謂制而用之謂之法也。賾者,藏於隱之奧,故賾與應為一類,以理之不可見者言也。探,如以手入內而取之。索,則盡其所求也。深者,發於遠之源,故深與遠為一類,以理之不可窮者言也。鉤,如以鈞垂
下而取之。致,則極其所至也。蓋即所謂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者也。亹亹,勤勉之意。事以勉成,故遂謂事為亹亹者。事關天下,則為大業,即所謂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也。蓍所以筮,龜所以卜,詳見說理會編卷十五。此一節極言聖人明於天地之變通,以立蓍龜,其用之大如此,以申上文興神物以前民用之意。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卜筮,事之神者,乃天所生也。此章所重,惟在卜筮,故
揭而言之天地道也。其為變化,即一闔一辟之謂變也。吉凶者,幾不可掩而天象之所先見,即見乃謂之象也。河出圖者,龍馬負圖出於河也。洛出書者,神龜負書出於洛也。河圖之文,一、六居後,二、七居前,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其旋毛列於馬背,如畫圖然,故謂之圖。洛書之文,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背,六、八為足,五居中,而縱橫皆合十五,其圈點列於龜背,如字書然,故為之書。河圖、洛書相為表里。蓋陰陽進退,皆歸於中,而道之變化,幾之吉凶於此而顯,是天又以此理著於圖書以示人也。夫變化之相推、
吉凶之相感,而又繼以河洛所顯之圖書,此豈人力所能為哉?一天道之自然耳。謂卜筮非天生之事,可乎?則,准也,謂聖人之設卜筮,一準於天也。效者,體其化之呈象者,似其幾之動。正謂聖人之所以則乎天者,不過效天之所呈、象天之所動耳。故後於圖書復言則,以見效象之名,皆為則發也。此一節復言卜筮之法本出於天,以終上文之意○今按:河圖、洛書皆出於伏羲之世。古今傳記,自孔安國、班固皆以為河圖授羲、洛書授禹。羲則河圖而書卦,禹則洛書而敘疇。後儒遂以大傳五十有五之數證河圖,洪範天乃
錫禹洪範九疇證洛書,而聖人則之,遂分義、禹二聖。殊不知洪範九疇,乃謂大法有九類,非指洛書也。以九疇配河圖,而分羲、禹,則敘疇之事,非所以說易。蓋此章專為卜筮而發,所謂聖人,乃專指首興神物之聖人,而安可以禹言?故洛書之出,當言於伏義之世。蓋卜筮之設,始於伏義。洛書之文必先見,故可與河圖並言則也。劉牧謂伏羲兼取圖書,豈為無見哉?河圖、洛書之詳,並見說理會編卷十。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四象,謂二少陰陽之不變者也,二老陰陽之變者也。示,謂示人以所值之卦爻也。繫辭者,謂文王之彖辭、周公之爻辭。六爻之不變者,於彖辭具之;六爻之變者,於爻辭盡之。告,即所以定吉凶也。斷,謂決其疑也。上言伏羲以易理設卜筮而開人心,其義備矣。此二節則言文王、周公系卦、爻之辭,以發明四象示人之意,欲人求之易書以決疑也。雙湖胡氏曰:此章凡八稱聖人,皆指伏羲。只繫辭以告,是文王、周公事。
右第十一章。
此章文多重複,歐陽氏所謂繁衍叢脞者也,與
聖人體要之辭不同,故曰今之所謂繫辭,非聖人之書,是講師之傳,謂之大傳,其源蓋出於孔子,而相傳於易師也。今考其間,亦多精義,則傳之出於孔子者耳。○古本此章之下有「易曰自天祐之至吉無不利也」五十一字,朱子則以屬於後章,而曰恐是錯簡,草廬吳氏則直移附文言傳,於義為長。今從之。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可不見乎?聖人立象以盡立,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二子曰,自相問答,其言或出於孔於,而子曰字,師所加也。然下二字,義無所當,故朱子云疑衍其一。草卿吳氏直以為衍文,而皆去之,則又太臆決矣。今從朱說。書,謂系之辭而成書也。言,謂顯於象而名言也。聖人,指伏羲之畫卦、文王周公之繫辭者而言。蓋意本非言可盡,伏羲則以意中實理立於遂而命卦名,是象其意也;言本非書可盡,文王、周公陳卦之次序而觀之,其於天下之情偽,見之極精,而系以彖爻之辭,是言其精也。象因理顯,則意之所以盡者,不在名言之間矣;辭因情系,則言之所以盡者,不在文字之
間矣。彖辭乃一章之大旨,而誠精之所在也。於此變而通之,則於道之所以利天下者無所不盡,而盡神以行其變通之道,則在於鼓舞不倦耳。鼓舞者,以鼓聲振起舞容也。鼓舞不已,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者,是神之所為也,故日盡神。此一節言聖人作易變通之大,本於誠精,而人當求易於言辭之外也。
乾坤,其易之縕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訖山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幾,音機】
乾坤者,陰陽之德也。乾父坤母,六子皆從以出,故舉此以言陰陽。縕,謂包蓄在中,猶衣之著也。易道縕於
乾坤之內,謂乾坤能盡易也。乾坤變化,剛柔相推,則成列而為易。毀,謂偏勝而有闕也。乾坤毀,則滯而不行,故無以見易,不行則息矣。然其本體之流行未嘗已也,故曰或幾耳。此承上文言易道不外於乾坤之變通,以起下文也。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乾坤成易,則陰陽變化,各得其中,是理為主也,故為形而上之道。形而上者,在見乃謂之象之上,以不滯於形者言也。乾坤毀,則陰陽偏倚,各從所勝,是氣為
障也,故為形而下之器。形而下者,在形乃謂之器之下,以滯於形者言也。以道制器,則器亦道矣。詳見說理會編卷一。道者,變之本也;器者,化之成也。裁者,節其過之意,化而裁之,化之所以不窮也。推者,後推前之意,推而行之,變之所以不息也。措,古本作錯,置也。事業,即制用為法以利民者也。此節通上一節,以乾坤之理髮明易道變通之神,以見其不在於言辭也。蓋與上章乾坤闔辟、形器制用意同。但通變二字,上章以理之本體言,此章以德之推行言,其實一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斷,丁亂反】
是故夫象四字,東萊呂氏以為衍文,草廬吳氏刪去。今從之。賾,頤中深處,以喻理之蘊奧難見。擬,比類之也。諸,猶於也。形容,謂有形之狀貌可象者。物宜,謂事之所宜,即物理也。此以伏羲之畫卦言,有卦則有名,皆有所取象,故謂卦為象,所以申說聖人立象以盡意也。天下之動,謂人所作為之事也。會通者,會於一而處處可通也。典禮者,常道之節文也。吉凶生於動,而禮以一,萬變乃所以斷也。此以文王、周公之繫辭言,有萬變則有辭,而爻效天下之動,雖爻言其變,彖言其不變,而皆觀其動之會通也。蓋不變之畫,即其所變之爻,特因變以發吉凶之義,而顯不變之義耳。故以爻兼彖,而謂辭為爻,所以申說設卦以畫情偽,而繫辭以盡言也。此章以象辭起義,故下文皆自此而申言之。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惡,烏路反】
象,自隱之不可見處名之,是言天下之至剩也。惡,猶厭也。辭,自變之不可窮處通之,是言天下之至動也。卦名與辭,皆言也。亂,猶棼也。至賾者隱而難求,則生厭,聖人言之,能使人欣然會心,故不可得而惡也。至動者雜而易擾,則致棼,聖人言之,能使人錯然合禮,故不可得而亂也。此本上文言聖人所言至賾至動之理,皆本乎實見,而人心所由安定也。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此以學易者言也。擬者,見之定也;議者,擬之詳也。伏羲擬所見之賾,而以言定卦象之名,其言略。文王、周公議所見之動,而以辭發卦爻之義,其言詳。蓋欲人之體易而謹於言行也。故學易者擬其象而後言,則
心一矣;議其辭而後動,則心精矣。變化之所成,實由於精一,故不可不擬議也。然則擬議之功,豈在易書言辭之間哉?雲峰胡氏曰:聖人之於象,擬之而後成,學易者如之何不擬之而後言;聖人之於爻,必觀會通以行典禮,學易者如之何不議之而後動。成其變化,學易者之變化也也。此兩節,凡三十九字,朱子從舊說列於第八章。今依勿軒熊氏定附於此。詳見七章之末。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行,下孟反】
極,謂究極其理也。卦,即象也。鼓,謂鼓動人心也。辭,即爻也。卦極天下之賾,則意盡於象矣;辭極天下之動,則言盡於設卦繫辭矣。言易道惟在於此,而不必他求也,但在其人變通不已,以成其德行耳。神而明之,即所謂神明其德也。其人,德至於神明,則知變化而為聖人矣。成,成德也。默成,即不言而信也。蓋神明之德如此,以成德為行,故曰德行,而通變宜民、鼓舞盡神者皆在其中矣。此因上文擬議以成變化而言,聖人之至德,皆其所能為也。草廬吳氏曰:上文五謂,名
其所以然者也;此文五存,實其所能然者也。
右第十二章。
此章語多精粹,蓋非聖人不能言也。但文亦繁叢,與上章如山一手,或亦講師之所傳而演其說邪?
易學四同卷之五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