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傳 · 44.耶穌上耶路撒冷的旅程

施特勞斯 《耶穌傳》
當耶穌踏上多事的耶路撒冷之行的旅程的時候,他的計劃的形成,特別是關於他在自己周圍建立起來的團體的準則準備到怎樣的程度,並沒有精確的說明。馬太表示他在動身之前就已經對於教會的未來準則擬定了一個綱領。當彼得作為十二使徒的發言人,把自己關於他們的老師就是彌賽亞的信念用言語表達出來的時候,耶穌不僅贈予了他一個綽號,說他要把他的教會像建立在磐石上那樣建立在彼得身上,並且還把家主掌管鑰匙的權力交給他(參看《以賽亞書》第22章第22節 [127] ;《啟示錄》第3章第7節),使他有敞開或關閉天國大門的權柄,或者像在這裡用類比的形象所說,有釋放和捆綁,也就是說,有命令和禁止的權柄,他還保證說,凡他在地上所規定的,在天上也必照辦(《馬太福音》第16章第17—19節)。稍後(《馬太福音》第18章第18節;參看《約翰福音》第20章第23節),耶穌又把同樣的權柄交給一般的門徒,並指定教會為基督徒之間爭論的最高仲裁人。這裡在教會還不存在的時候竟用了教會(ecclesia)一詞,而且關於它的一些明確安排,包括禁用拉比稱號在內,也是指向一個較晚時期,把後來逐漸形成的制度說成是耶穌親自製定的。我們在這裡還可看出,把捆綁和釋放這兩種最高權力,一會兒說成交給了彼得,一會兒又說成交給了一般門徒,明顯地反映了在教會的最古老規章的發展過程中的兩種不同的階段和觀點。 有關耶穌上耶路撒冷的敘述並未提到他此行的目的何在,反而說他的直接目的就是受難和受死(《馬太福音》第16章第21節;第20章第18節)。我們只能從他第一次進入首都及其以後所採取的步驟來加以推測。這些步驟首先是他是莊嚴隆重地進去的(《馬太福音》第20章第1—11節;《馬可福音》第11章第1—10節;《路加福音》第19章第29—38節;《約翰福音》第12章第12—19節),他潔淨了聖殿,關於最後一次潔淨聖殿我們已經談過了,芮馬魯斯曾將第一次潔淨聖殿同指控耶穌有政治圖謀聯繫起來,說耶穌想借其同鄉的擁護自立為統治者。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這件事的歷史性是有問題的,說這個故事是部分地從馬太和約翰所引用的撒迦利亞的預言(第9章第9節)中引申出來的,部分地是為了同啟示錄的基督(《啟示錄》第19章第11節往下)武裝入城形成對比。福音書記載耶穌騎驢進城淵源於先知的預言是可能的,但在群眾歡呼和散那的情況下莊嚴肅穆地進城仍然可能具有歷史性。不過還可以設想,並不完全否認自己為彌賽亞的耶穌,為了反對以彌賽亞為可怕的好戰英雄的流行見解,希望用表現彌賽亞為溫柔的和平之君的撒迦利亞書那段經文來支持自己。這裡並不一定暗示有政治含義;一個不帶武裝的人在不帶武裝的從者擁護下進入一個城市,只能意味著他已經是一個眾所公認的統治者,或者意味著他有意排除使用一切外在武力,使他的莊嚴進入,表現他已獻身於更高尚的教師和改革者職務。根據前三福音書記敘,正是主要由門徒和從者組成的同耶穌一起上耶路撒冷過節的加利利旅行隊,在他接近首都的時候,用樹枝和衣服鋪在路上,並高呼大衛的子孫向他致敬,才引起了全城的騷亂。第四福音書所記述,上來過節的人們在聽到加利利先知來到的時候,也出去給他盛大的歡迎,這件事並不是不可能,不過在這裡把它同拉撒路復活聯繫在一起卻是值得懷疑的。 耶穌由跟隨他的群眾隊伍簇擁著徑直走進了聖殿,並在那裡開始明顯地干預了同猶太人獻祭制度有密切聯繫的一種習慣,在緊接著的幾天裡他發表演說,痛斥占統治地位的黨派法利賽人和祭司們的偽善、驕傲和貪婪,號召人民避開他們,並對他們本身發出威脅,說上帝要懲罰他們,召選比他們更忠實的工人進入他的葡萄園(《馬太福音》第23章,參看第21章第33—41節)。考慮到這一切,我們就很容易理解這一類的行動怎樣會激起那些精神貴族們的憂慮,使他們決心計劃消除如此危險的勁敵,而這種計劃只是由於仍然擁護他的群眾的強大勢力才一時未能付諸執行(《馬太福音》第21章第15節往下,第45節往下;《馬可福音》第11章第18節,第12章第12節;《路加福音》第19章第47節往下,第20章第19節;《約翰福音》第12章第19節)。 由於福音書作者們對這問題所採取的立場,以及後來他們的教條主義觀點,就使得歷史給人以這樣一種印象,仿佛耶穌所期待的只是他的努力的失敗以及他自己的迅速垮台,使我們對於耶穌逗留在首都時對他的目的打算怎樣實現,只能加以猜測。當然耶穌對他的失敗可能有所預感,並準備好應付最壞的局面,但作為一個有理智的人,他一定也準備了一種萬一成功的計劃,儘管這種成功的希望愈來愈趨渺茫。總的說來,我們認為這種計劃一定是他認為可以通過道德的和宗教的教育,逐漸提高猶太人民的水平,使他們日益擺脫外表的禮儀、潔淨儀式,也許還有獻祭等制度束縛,同時也使自己脫離他們以往精神上司的監護,接受那些受過真正內在虔誠教育的人們的領導。他在本鄉在這方面所已經取得的成功,令他認為必須身先士卒,把自己放在同敵對勢力鬥爭的最前列,而且在這樣做的時候,由於上來過節的人中有不少是他的加利利同鄉,他可以指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另一方面還有許多旅居外國的猶太人,可以給他提供一個把自己的思想迅速傳布到很遠地方的機會。但不可能設想,他會指望在短短一周的逾越節期間,達到自己的最終目的,改造民族宗教的全部體制。也許他可能希望至少通過自己在過節期間的講授活動,在首都獲得足夠的進展,以便在以後期間能夠繼續工作來完成其目的。他也可能打算節後回到自己的故鄉加利利去,讓他播種的種子在首都有一段萌芽發育時期,等以後上去過節時再把中斷了的工作繼續下去,但這裡所說的一切都是純粹的猜想。不過,為了免除一旦我們拋棄福音書觀點時,必然會顯得耶穌只是一個不成功的革命家,或者只是一個毫無計劃的狂熱者,設想他可能有這類的想法也是當然的。 耶穌逗留耶路撒冷的幾天中,他習慣於晚上到城外過夜,有時到伯大尼,有時到橄欖山上(《馬太福音》第21章第17節;《馬可福音》第11章第11節往下;《路加福音》第21章第31節)。第一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節期開始前兩天,祭司長、文士、長老,聚會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家裡,商議處死耶穌(《馬太福音》第26章第1—5節;參《馬可福音》第14章第1節往下;《路加福音》第23章第1節)。但由於耶穌受到群眾的擁戴,他們深怕在節日的首都充滿外國群眾特別是加利利的朝拜者的情況下採取這樣可能引起群眾騷亂的步驟是不適宜的;正如「當節的日子不可」這一說法很難理解為是指在節前執行這一重大目的而言,這些統治集團首領們似乎認為當節後別的過節者都回家以後,大概耶穌還會留在首都。 就在這個當兒,根據福音書作者的一致報道,出賣者的作用發生了。正如上面已經說過的,耶穌是習慣於夜間在城外住宿的。其所以這樣做的理由可能是因為過節的日子城裡住宿處過分擁擠的緣故,也可能是由於,特別從他變換住所上看,耶穌想避免遭受仇敵的暗算。儘管敵人遲早總會找到他;但他們也一定會歡迎有一個直接在耶穌身邊的人主動獻策要把他們雇用的暴徒帶領到他當晚住宿的處所(《馬太福音》第26章第14節往下;《馬可福音》第14章第10節;《路加福音》第22章第3節往下;《約翰福音》第18章第2節往下;《使徒行傳》第1章第16節)。我們不知道他們賄賂出賣耶穌花了多少代價,因為正如已經說過的,所謂三十塊銀幣一語是從據說是先知書預言猶大出賣耶穌的一段話中引用來的。 前三福音書明確地把陰謀的執行時間放在尼散月 [128] 十四日,逾越節的第一天也是最隆重的一天即從該日晚間開始。但第四福音書卻同樣明確地把它放在該月的十三日、即節期開始的前一天晚上(《馬太福音》第26章第17節往下;《馬可福音》第4章第12節往下)。兩者都說耶穌該晚在動身前往其被逮捕地方之前曾同門徒共進晚餐。共觀福音書作者稱這一餐為逾越節,但根據《約翰福音》則不是,因為十三日的晚餐不可能是逾越節。因此,共觀福音書表現耶穌是在紀念逾越節而進晚餐。關於這一點約翰隻字未提,他只表現耶穌是在履行另一象徵性任務:為門徒洗腳。但兩者都在講同一晚餐卻是毫無疑義的。這是從他們不僅都說這是耶穌同門徒共進的最後一次晚餐,耶穌吃了這次晚餐之後緊接著就出發被捕而且還都表示猶大出賣和彼得不承認耶穌都在這次晚餐上預言了的事實明顯地可以看得出來的。當然,這兩種說法中只有一種可能是正確的,但兩者中究竟哪一種正確,從批判和辨明的觀點看卻是比從歷史的觀點看更為重要的問題。從約翰福音書的可信性,特別是從其起源來說,答案是有決定性意義的,但如單純從歷史的觀點來說,則耶穌被捕和被釘十字架究竟在哪一天,他和門徒共進的晚餐是否即逾越節,並無重大關係,我們在這裡且把它擱置一下,等到以後再來弄清楚福音書的這種不同報道,可能是怎樣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