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傳 · 43.耶穌的門徒
耶穌行事與教導,其所考慮的不僅是對蜂擁而來又常分散而去的廣大而又時常變易的群眾的一時效果,而是想要建立一種永久性的事業 [116] 。的確,我們對耶穌心目中所想像的當時世界將存在多久,何時結束,是毫無所知的。但不管其長久或短暫,耶穌希望其在人類心中所掀起的運動將會具有極大吸引力並在最大可能限度內改造人類,則是毫無疑義的。這一目標如果沒有一個比較狹小的門徒圈子,經常同他在一起,比其他群眾受到他思想的更深刻啟發和他的精神的鼓舞,是無法完成的。同古代希臘哲學家一樣,希伯來先知們,以及後來時期的拉比們,都有較小的門徒圈子在他們的周圍。耶穌的直接先驅者施洗約翰更是這樣。除了那些成群來去的群眾之外,施洗約翰經常有一小圈子不變的門徒在他的周圍。
關於施洗約翰,我們不知道他的門徒數目有多少。至於耶穌,大家都熟知他有一個由十二人組成的門徒小圈子。他們的名字記載在新約里的四個地方(《馬太福音》第10章第2—4節;《馬可福音》第3章第16—19節;《路加福音》第6章第14—16節;《使徒行傳》第1章第13節)。名字是一樣的,但記載的順序不同,只有一個名字不一樣。這種特殊數目的意義顯然在於它暗指希伯來人的十二個支派,即使《馬太福音》第19章第28節和《路加福音》第22章第30節沒有記載耶穌曾應許十二個門徒說,當他再來時他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也不難看出來。馬太沒有明確提到耶穌召選了十二個人,而《馬可福音》(第13節往下)和《路加福音》(第6章第12節)關於這方面的記載看來也只是以當時流行的傳說耶穌曾親自召選十二門徒為依據的他們自己的想像而已(參看《約翰福音》第6章第70節,第15章第16節;《使徒行傳》第1章第2節)。另一方面,如果認為確定使徒為十二個人是耶穌死後的事,而且是由於猶太人的偏見才有這種限制,那又未免做得太過火了。這個數字早就存在了,不僅耶穌死後約三十餘年寫的約翰啟示錄承認十二使徒是基督教的一個基本事實(第21章第14節),連在耶穌死後頭十年內就第一次認識基督門徒的使徒保羅也說當時存在著十二使徒(《哥林多書》第15章第5節)。耶穌把他的較狹小的門徒圈子定為十二之數這一事實,證明在他的改革計劃里他首先想到的是以色列人,儘管他並不想以他們為限。
福音書作者包括那些把揀選十二使徒,描繪為一次行動的人在內,都說這個圈子裡的不同成員是在特殊情況下,個別地或成對地跟隨耶穌的。從歷史的情況看來很可能就是這樣。但他們所說的發生這事的不同情況,很明顯是來源於傳說或自由虛構,對於這事的精確考察,將留待以後進行。在共觀福音書明顯地有這類歷史的有約拿的兒子西門和安得烈(《路加福音》里沒有提安得烈的名字)和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馬太福音》第4章第18—22節;《馬可福音》第1章第16—20節;《路加福音》第5章第1—11節)。在這些故事裡都說他們是在加利利海上捕魚時被召跟隨耶穌的,關於這方面,至少他們都曾在加利利海上做過漁夫,看來是有歷史根據的。關於選召稅吏也很可能是這種情況(《馬太福音》第9章第9節往下;《馬可福音》第2章第13節往下;《路加福音》第5章第27節往下),儘管只有在《馬太福音》里提到了他的名字據說就是出現於使徒名稱中的該福音書的作者。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里他被稱為利未。第四福音書也記載了安得烈和西門是怎樣跟隨耶穌的(第1章第35節往下),但那裡所記的地點和情況卻很不一樣;沒有提到雅各,約翰也只是按照該福音書所特有的關於其作者或證明人的神秘做法那樣暗示了一下。腓力和拿但業是在同一情況下被召的,他們中只有前者見於共觀福音書的名單中,後者根據一種不能確定的推測,認為就是這些名單中的巴多羅買(最近也有認為就是馬太的)。有十二個使徒這個數目是人們所知道的,但其中有些人的事跡卻很少為人們所知曉,有些特殊的空位被人們用另一些名字來填補,例如:前兩福音書作者所提的綽號勒布斯的達太,在路加的兩個名單里就由雅各的兄弟猶大所取代;這一發展是合乎情理的。
在所有的使徒名單里,馬太明確地把西門彼得列於第一位。在所有福音書的敘事裡,無論是在說話(《馬太福音》第15章第15節,第16章第16節,22節,第17章第4節,第18章第21節,第19章第27節,第26章第33節;《約翰福音》第6章第68節,第13章 [117] 第6,9節)或行事方面(《馬太福音》第14章第28節往下,第26章第58節;《馬可福音》第1章第36節;《約翰福音》第18章第16節,第21章第3,7節)他都在別人之先。在所有的記事裡耶穌都用磯法或彼得這個名稱對他特別加以區別(《馬太福音》第16章第18節;《馬可福音》第3章第16節;《路加福音》第6章第14節;《約翰福音》第1章第43節)。很可能耶穌在某種場合下所給予他的名稱,被認為是耶穌給予他的一個榮譽稱號,否則的話,後來的教會就不會那樣稱呼他了。但像他那樣由後來不認耶穌以及在猶太和異邦基督徒爭辯問題上所證明的性情急躁而缺乏堅定性的人,似乎很難配得上一個堅如磐石那樣的綽號。給予西庇太兩個兒子的半尼其或雷子這個綽號,儘管只有《馬可福音》(第3章第17節) [118] 予以記述,倒遠比彼得的名稱更為合適,如果充滿雷鳴般怒吼的啟示錄真是他寫的話,那就對約翰特別合適,如果《路加福音》(第9章第54節)所記當他們這群人在上去過節的路上經過撒馬利亞人村莊時因村里人拒絕接待他們而要求從天降火真有歷史根據的話,那就對他們兩人都合適。由於他們的母親(根據《馬可福音》第15章第40節就是撒羅米;參看《馬太福音》第27章第56節)是那些經常同耶穌在一起的婦女之一,這兩個人和耶穌有特別親密的關係。據說她曾為她的兩個兒子要求在未來的彌賽亞國里占有兩個最高的位置(《馬太福音》第20章第20節往下)。彼得、雅各和約翰這三個人,《馬可福音》有時還添上了安得烈,這顯然是因他是彼得的兄弟的緣故(第1章第29節,第13章第3節),在共觀福音書里在十二使徒中構成了的一個更小的圈子。他們曾被耶穌帶進不同的場面,例如登山、變像、喀西馬尼園的痛苦,而且根據馬可的記載,耶穌使睚魯的女兒復活時也有他們在場。看來別的使徒們對於這些場面沒有足夠的理解能力,或者由於這些場面的神秘性,只能展示給少數入了門的人看。共觀福音書里的這三個人,其中的雅各在第四福音書里隻字未提(只有在第21章第2節的附錄里提到了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彼得的傳統地位雖然沒有完全被貶低,但卻處處以一種巧妙的手法放在「另一個門徒」或「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即約翰的後面。這種現象是很難用使徒約翰是該福音書作者這一假設來解釋的,而如果用我們關於該福音書來源的理論則很容易解釋。這一點以後還要談到。連在這部福音書里分配給腓力、安得烈和多馬的地位也都顯然是任意的,很可能是受了小亞細亞教會傳統尊敬這些人的影響,例如,腓力據說就是埋葬在那裡的希拉波立城 [119] 。
此外,有一個門徒特別孤立於十二使徒圈子之外,在所有的使徒名單里他都列於末位,那就是叛徒猶大。耶穌怎麼讓會做出這樣事的人在親近自己的小圈子之內,而且一直待在那裡,猶大又是怎麼出賣他的老師的,所有這一切從前三福音書看都確實是不可思議的,而從第四福音書看就更是絕對不可思議了。關於耶穌,共觀福音書在其他場合也都說他能夠看透人的心思(《馬太福音》第9章第4節;《馬可福音》第2章第8節;《路加福音》第5章第22節);但關於猶大,直到最後當出賣已經發生的時候,才說耶穌早就知道(《馬太福音》第26章第21節往下)。另一方面,第四福音書作者則明確地說耶穌從起頭就知道是誰要出賣他(第6章第64節);據此,按人情來說,他為什麼不把他摒除在他的團體之外,簡直就是無法解釋的了。從共觀福音書所載人們出給他的錢數微不足道來看(據《馬太福音》第26章第15節是三十塊錢,約合三英鎊十五先令),猶大出賣耶穌的動機是非常模糊的;但當我們從第四福音書里讀到猶大看管這個團體的錢並常偷盜其中款項的時候(第12章第6節)我們就全然不懂為什麼為了一次的微末酬金就放棄一個經常有利可圖的職位。就前者而言,我們以後將會看到,酬金的數量,是從對一段先知書(《撒加利亞書》第2章第12節)的錯誤假定得來的。而《約翰福音》里講到猶大經常偷錢袋裡的錢則大概僅是根據他的出賣行為而作的一種推論。同樣,《約翰福音》所說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要賣他則完全是以該第四福音書關於耶穌為邏各斯基督的概念為依據。
關於猶大出賣其老師的動機曾嘗試過各種不同的解釋。最普通的一種推測是,由於耶穌未能滿足他關於耶穌為彌賽亞的自私自利的名利希望,也許他還發現耶穌對他本人不如對那三個得寵的門徒那樣重視 [120] 。我們對這些推測將不作任何討論,因為它們在我們的福音傳說里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倒是,一種以關於猶大的全部記述及其出賣行為作為一種帶有傾向性的虛構的解釋嘗試 [121] 。這種解釋認為,無論是在保羅的著作或約翰的啟示錄里都未提到過有一個叛徒,兩者都絕對肯定了十二使徒的數目,好像他們中沒有缺少過一人一樣(《啟示錄》第21章第14節;《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5節),他們還說,在保羅敘述設立最後晚餐的記事中(《哥林多前書》第11章第23節),本應會提到出賣這件事的,但在敘述耶穌向政府交出自己時所用的詞句,同《馬太福音》(第4章第12節)和《馬可福音》(第1章第14節)記述沒有出賣事件的施洗約翰被囚時所用的詞句一樣 [122] 。這一理論的精明創始人還認為,之所以虛構出一個叛徒來,其動機在於,保羅一派的人為了把這位異邦人使徒安置在十二使徒之中,不從原有使徒數目中排除一人其目的就無法達到,因而就把猶太人出賣耶穌之罪轉嫁在猶大身上了。他們還說這件事是福音書的原始作者乾的,但他的成就僅限於他所用的作為手段的一面,即從十二使徒中排除出一人去,他想把保羅引進的真實目的卻被猶太基督徒派擊敗了,他們沒有敢恢復猶大的地位,而是另選了一個馬提亞,從而第二次擊敗了讓保羅填缺的企圖。關於叛徒的歷史的確有很多模糊不清之處,但看來並沒有必要為其起源作出這樣大膽的假設。對我們來說其所以特別不能接受,是因為我們不能令自己相信,保羅主義對福音傳統的原始形式有如此決定性的影響。
在所有福音書里都把十二門徒又稱為使徒,但只有《路加福音》(第6章第13節)明確地講耶穌本人這樣稱呼了他們。他之所以這樣稱呼他們可能是因為他們將成為福音使者,儘管他本人在世時並沒有像前三福音書所說那樣差遣了他們。是否真正發生了這樣的事有不同的理由可以懷疑。第一,根據共觀福音書所述,當時被委任的狹小圈子的門徒並沒有逾越他們的範圍,對他們來說,只要耶穌還活著,他自己的傳道活動就夠了。第二,正如耶穌自己清楚知道的,當時十二門徒關於彌賽亞王國 [123] 的思想還完全是猶太人的思想,如果那樣差遣他們,其結果只會對耶穌的目的起反作用。第三,所謂耶穌差遣他們時對他們的囑咐,主要是針對耶穌死後較晚時期的情況而言,其中有一部分曾在有關耶路撒冷被毀滅前末期災難的大預言中重複出現過(參看《馬太福音》第10章第17—22節,《馬太福音》第24章第9—13節;《馬可福音》第13章第9節往下;《路加福音》第21章第12節往下)。因此我們不得不認為,這種差遣使徒的事,像其他許多事一樣,是在耶穌死後才出現的,首先可能是作為耶穌的最後命令(《馬太福音》第28章第19節),其次則作為耶穌在世時對門徒的一次實習性差遣。同樣不可忽視的是,只有《馬可福音》(第6章第30節)和《路加福音》(第9章第10節)提到了使徒們曾回來向耶穌報告他們的成功。
如果說對於十二使徒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們在耶穌生前曾被差遣出去過,對於他們曾被選召卻是沒有可懷疑的。對於《路加福音》所記(第10章第1節往下)耶穌在十二使徒之外,又揀選並差派了七十門徒一事情況就不同了。對於這種記述有兩件事引起了懷疑。第一,只有路加記載了這件事。第二,他所記載的內容,據說耶穌在離開加利利後揀選了七十個人,目的是要差派他們兩個兩個的到自己所要去的各城各地方去。從此似乎可以看出這和先前(第9章第52節)所說差派人到撒馬利亞村莊為他預備住處是一回事情。
我們不明白為了執行這類的使命為什麼要用七十個人,而且他後來對他們的吩咐並不是為這個目的而是為了一次宣教旅行。在他們回來時所作的報告中還提到了趕鬼的事,這同預備住處也毫無關係。同樣,在對他們的囑咐里講到了在他們的宣教活動中要長期在城市和房屋裡教訓人的問題,這和我們所知道的在耶穌死後使徒們和其他宣教士們的情況一樣。但這和在囑咐完畢之後,緊接著就提到門徒們回來並報告他們所取得的成就這一事實是矛盾的。此外,如果差派七十人是真的實有其事而且是和差遣十二使徒不同,耶穌肯定會為他們在路上給予特別勸告,但與此相反,路加在這裡卻把馬太所記耶穌囑咐十二使徒的一部分話以及同一福音書作者所記耶穌回答施洗約翰使者以後所說的話應用到七十人身上。
正如已經說過的,唯有第三福音書作者提到揀選並差遣七十門徒的事。其記述之所以可疑因為這種做法和他的特殊目的有著最密切的聯繫。首先,七十個門徒使我們回想起摩西曾揀選七十個長老(《民數記》第11章第16,25節)。《克利門的回憶》 [124] 一書的作者用這件事證明耶穌的確就是《申命記》第18章第15節所應許的像摩西那樣的先知。但按照猶太人的想法,七十或七十二也是一個表示世上萬國的數目 [125] ,把七十門徒理解為異邦使徒的典型也是非常符合第三福音書作者的做法的:很可能他從一本猶太基督徒福音書里看到了以七十門徒作為七十長老的複本,而他就按照前一種意義將其記在他的福音書里了 [126] 。
根據我們部分地從新約,部分地從其他少量資料對於十二使徒的理解作一概括的觀察,試問一下耶穌在多大程度上認為他們是合格的、信得過的門徒,則除了叛徒及其他門徒在他們老師被捕和釘十字架的頭幾天恐怖氣氛中的表現外,我們不得不公正地承認,據我們從可信資料所得知的他們以後的命運來說,他們是忠貞而堅定的。但就其對於他們老師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老師的內在思想和生活的深入了解而言,就不能作這樣的好評了,而且我們對他們的評價越低,我們對耶穌本人的推崇就越高。在這樣一位老師的教育薰陶下,直到他離開他們那一天為止,他們竟然還能夢想恢復以色列王國(《路加福音》第24章第21節;《使徒行傳》第1章第6節),這一事實向我們說明,他們的理解能力是何等之差,他們後來頑固地堅持成見,反對接納異邦人進入彌賽亞的新國度,至少也向我們說明他們沒有能力,隨著情況的需要,根據老師教導的原則,作出應有的推斷。僅是從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我們就毫無疑問地得知,他們沒有後一種推斷能力,至於前者,即使他們在耶穌死後仍然繼續懷抱著一種對於彌賽亞的世俗希望,則是從福音書和使徒行傳里才知道的。關於這些,我們也不知道由於作者們想努力在以十二使徒為一方的缺乏理解力和以耶穌同後來的異邦使徒為另一方的卓越見識之間作出儘可能強烈的對比,對於他們的記載的性質起了多大的影響。如果《啟示錄》真是使徒約翰的著作——至少從其外表證據來看,比《新約》的任何其他一卷,更足證明它真的是約翰的著作——則我們從該書所得的印象,連耶穌最知己的門徒之一,更不用說其為第四福音書所謂的「耶穌所愛的心腹門徒」,對耶穌的理解之差,實在令人悲傷。我們不需要更詳盡的證明即可看出以下幾點:在這本書里很難發現耶穌的真正思想;它從頭到尾都是以耶穌所否認自己具有的一種暴怒復仇的以利亞精神寫的;其所描述的粗暴的猶太人見解和我們從前三福音書所看到的耶穌本人的見解相距何止萬里!
從新約的其他各卷里我們看不到有任何真正的十二使徒的著作。使徒保羅後來所占有的重要地位說明了在耶穌的所有及門弟子中沒有一個代表人物能夠按照時代發展的要求把耶穌的思想發揚光大起來。在耶穌生前從未和他有過親密關係而且很可能從未見過他的保羅不得不把這一任務擔負起來,這一事實對於基督教的建立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耶穌不是在簡單的歷史真實中向他顯現的,而是在他迫害耶穌的從者時從從者的激情所反映的光輝中向他顯現的;這種由於受到壓迫而高漲起來的激情令他們想到的,不是那位離別了他們的導師,而是行將駕雲降臨的人子,因而保羅就仿佛在異象中見到了他,這就是說,通過他本人的神魂顛倒了的想像力見到了他;因此對他來說,耶穌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超自然的天上人物。耶穌的及門弟子們,在他們由於提出了復活概念而戰勝了難以忍受的被釘十字架的事實以後,也是這樣看待他的。但在他們對於耶穌在世活動的回憶中總還有一縷線索可以把他們對他的思想同他的自然人性聯繫起來,而這種聯繫卻是保羅所沒有的,因此,保羅的想像力就只好像一個沒有休止處所的氣球一樣遊蕩在太空之中了。耶穌的神化是由不認識耶穌為人的保羅開始的,由那些處境類似希伯來書作者的人們繼續下來,最後由在時間和空間方面距他更遠的第四福音書作者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