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傳 · 21.《馬可福音》

施特勞斯 《耶穌傳》
《新約》批判的最難問題之一是《馬可福音》的適當地位問題;由此而產生的後果是,晚近以來,幾乎沒有一個地位不曾給予過它,而且還不僅一次 [243] 地這樣做了。我們以為我們在這裡無需考慮那種認為這部福音書是原始福音書的理論,因為這個理論的擁護者已經承認在我們現有的《馬可福音》里這個原始福音書的本來形式已不復存在,它已經經過了多方面篡改,刪節,自我揚棄,因而我們只能把「鮮花的芳香」留待天才的鑑別者,別稱十九世紀的巴爾特 [244] (C.F.Bahrdt)的可尊敬的鮑威爾(F.Chr.Baur) [245] 、和頭腦混亂的機敏的邏輯學家芮馬魯斯 [246] 去賞識了。施維格勒 [247] 倒是相當中肯,他說,《馬可福音》的原文和馬太的比較起來,平淡而空洞,沒有絲毫特色,寇斯特林說 [248] ,第二福音書屬於福音歷史的晚期著作,特別是它和第一福音書的關係,就像在一切文學著述中,那些原來構思平淡無奇,但正因這個緣故倒急於想在個別情節方面標新立異,粉飾詞藻的作品和那些比較早期的古典作品的關係一樣。[這句話說得也相當中肯]。 連施萊馬赫 [249] 也提到了這個福音書作者,在敘事方面,常為追求生動活潑而作牽強附會的繪影繪聲的描述。他說,與這聯繫著的是有些地方還有一種極不自然的誇張,毫無理由地引進一些思想感情,把人們安排到一起,幾乎令人有不知其從何而來之感;一種把事情弄得神秘起來的企圖,施萊馬赫在這裡除了提到把病人帶到一邊外 [250] ,還提到了對於他們的一些處理手法和耶穌在行神跡治療時應用了物質資料,這很容易被錯誤地理解為對自然主義解釋法有利。這種以不充分手段作生動描繪的嘗試,這種以浮誇和人為美為目的的努力,施萊馬赫認為是《馬可福音》比其他兩部共觀福音書經過了更多潤飾的證明,不僅如此,他還認為就這方面講,它在形式上接近了偽經的性質。 每個不懷成見的讀者都會不得不承認這些話,可能自己還有一些要加上。較晚作者的特點,常會表現於他對前人所簡單敘述的事情總想加上一個動因;馬可在這樣做的時候常常是弄錯了,例如,他在說明無花果樹不結實的原因時(第11章第13節),或者在說明彼得在耶穌變像時所說的不智慧的話時,(第9章第6節)[就都有這種情形]。馬可有時為了使描繪更為生動,例如在敘述無花果樹枯萎 [251] 、畢士大池旁瞎子得醫治(第8章第24節起)的時候,總是把它們表現為一種漸進的事情,這也是較晚時代自炫博學的一種表現,其實,作為證明上帝有能力只說一句話就使事情成就的神跡,應該被理解為是一種忽然的事情,較早的神跡故事總是這樣表現的。馬可想把較早福音書作者的許多大膽的表現加以限制和縮減,這是多麼貧乏可憐。在《馬太福音》里,耶穌不許他的門徒在他們傳道的路上帶口袋、拐杖和鞋 [252] 。馬可卻認為拐杖是不可少的,他雖沒有提到鞋,但至少卻准許帶拖鞋 [253] (第6章第8節起)。馬太記敘門徒在渡海時有一次忘記帶餅。馬可認為這樣大的疏忽未免形容過甚,他說他們在船上至少有一個餅,不過別的沒有了(第8章第14節),反之,他認為雞叫一次和彼得三次不認耶穌相形之下,未免太少,他又編造一次(第14章第72節)。 在這一切事上,總的說來,馬可暴露了自己是一個較晚時期的作者,證明馬太在馬可之前比較證明路加是一個早期著作更為容易:例如,馬太未加引言就直接敘述了法利賽人因耶穌門徒不洗手吃飯而不高興(第15章第1節起),相反,馬可(第7章第1節)卻認為有必要在這方面對猶太人的風俗習慣先作長篇的介紹。任何人都會說後一方法,尤其是如果考慮到他的枯燥的、第二手的做法,指向一個較晚的時期。如果我們避免下斷語的話,也可說它只是說明寫作福音書的地點是一個遠離巴勒斯坦的地方,我們可以用像《馬可福音》第9章第1節這一類地方和《馬太福音》第16章第28節進行比較。馬可為什麼在這裡(路加差不多也是同樣,第9章第27節)不像馬太所做的那樣,讓耶穌說,「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里」,而只是說,「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呢?顯然是因為,耶穌同時代的人都已經死去了,雖然由於基督教會的傳播和建立耶穌的國已經臨到,但耶穌本人卻還沒有來。為什麼只有馬可一個人,使耶穌在其勸勉門徒儆醒的一段話里,用「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儆醒」(第13章第37節)做結束語昵?顯然是因為,如果把這些話只限於門徒已經沒有意義,因為他們已沒有一個人還活著等耶穌再來,為了保全這些勸勉的效用,所以就把它引申應用到當時活著的和以後的一切基督徒身上了。 最後,當我們在《馬太福音》里,讀到耶穌最後的重要言論(第24章第20節)「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而發現在《馬可福音》里(第13章第18節)卻把最後幾個字刪去的時候,我們很明顯地看到,在第一福音書和第二福音書的著作期間,安息日在基督教會裡,已經失掉了它的重要性。 關於《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關係,幾乎凡路加所特有的不同於馬太的那些部分,在《馬可福音》里都沒有,對於這種情況的最好說明是假定在馬可跟前只有《馬太福音》,他對路加首先給馬太所加的那些豐富的補充毫無所知。因為如果馬可也有《路加福音》在他跟前,我們想不到他會有什麼理由不加以採用。可是,一方面路加所獨有而馬太所沒有的一些資料,《馬可福音》里卻是有了;另一方面,馬可也把擺在他面前的《馬太福音》里所有的許多資料都刪除了;假使他這樣做是有理由的話,那我們可以推想,他對《路加福音》里更多的資料未加動用,也會是有理由的。 如果我們尋找更確定的證明,有決定意義的問題是,是不是能找出一些只有在假定馬可利用了路加的基礎上才能說明他們之間關係的章句,如果作相反的假定就不能加以說明。我們看一下馬可敘述耶穌受試探的情況吧(第1章第13節)。大多數人一定會承認,其本身如此混亂而難以理解的敘述,只能假定作者看了一篇較長的記述,匆匆忙忙地加以節略來說明,但是,有關野獸的那種古怪情節,卻是他自己加上去的。這只是提供證明以說明兩種敘述彼此間所必須有的關係的一個實例;因為這裡從故事的末了天使來服事耶穌的事上證明,馬可所利用的,顯然就是馬太的故事。但在復活的歷史上,馬可和路加彼此間所處的關係,恰好正和這種關係相類似。馬可說(第16章第12節):「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向他們顯現」沒有人會認不出這就是在路加(第24章第13節以下)所記的兩個門徒到以馬忤斯去的故事,而且幾乎也沒有人會看不出來,如果不是因為有在《路加福音》里有的那一長篇而重要的故事,像這樣簡短而無意義的敘述就不會出現。耶穌在結尾處的應許,(第16章第17節)也有同樣的情形,在這裡似乎可以假定,有采自使徒行傳的一段故事,特別是《使徒行傳》第2章第28,3節起;但由於這些例子是取自真實性尚在討論中的《馬可福音》的一部分,它們作為證明是不夠充分的。 但有些例子,從馬可的文字看來,它有時透露出單和《路加福音》有關,有時則和馬太與路加都有關係。馬可的使徒名單(第3章第14節起)是這樣開始的:「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從相距很遠的動詞「設立」和「差遣」來說明這些受支配的直接目的格 [254] 不如從假定其採用了一個從一開始就把使徒名稱放在直接目的格的資料來源那樣容易。《路加福音》里的使徒名單就是這樣表現的(路加第6章第14節以下)。在其他例子中馬可的用語似乎是由其他兩部《共觀福音》用語所合併組成。例如《馬太福音》(第3章第11節)表現施洗約翰的話說「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在《路加福音》里(第3章第16節)他說,「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沒有「在我以後」)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當我們在馬可里讀到(第1章第7節)「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是不配的」的時候,我們會看出他的表達形式「能力比我更大」是得自路加,「在我以後」,得自馬太,他的「解鞋帶」也是采自路加,但他沒有用「提鞋」,不過他加上了「彎腰」作為他自己描繪的詞藻。同樣,在《馬太福音》的另一個地方(第14章第1節起),希律宣稱耶穌是施洗約翰從死里復活,所以這些異能從他裡面發出,但沒有提到人民的意見。在《路加福音》(第9章第7節起)里,相反,提到這是人民的意見,而且還有一些別的意見;希律只說他斬了約翰,「這卻是什麼人,我竟聽見他這樣的事呢?」,這句話並沒有表示確定的意見。但在《馬可福音》(第6章第14節起)里,完全和馬太一樣先使希律說,這是施洗約翰從死里復活了,所以這些異能從他裡面發出來;接著,又完全和路加一樣,把人民對於耶穌的不同意見提了出來,並且又提到了希律想起他斬約翰的事,但並沒有像路加那樣,附上一個和他的回憶有關的問題,而是斷然地像馬可一開始已經說過的(也是馬太說過的),宣稱,這就是從死復活的施洗約翰,因此,《馬可福音》里這種敘事的重複,是完全沒有意義的。這裡,如果在馬可跟前沒有《馬太福音》,他在一開始就不會那樣寫法,如果在他跟前沒有《路加福音》,他就不會那樣接著寫下去,如果他跟前沒有《馬太福音》,他也不會那樣結束。在表達方面的相類似的符合一致在「天晚」 [255] (第1章第32節)那件事上,在醫治患麻風病人 [256] 的事上(第1章第42節)和其他許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另一方面在引述《路加福音》(第4章第1節起)耶穌受試探的歷史的時候,在四十天的試探和其後的三個個別行動的聯繫上,把在後面的放到前面,這一切都證明第三福音對於第一和第二福音書的雙重倚賴。但由於版本和結構的不確定,這方面還有疑問。 最後,在《馬可福音》里我們看到一系列的小的增添,其唯一目的是想使描繪顯得更生動些,就如「彎腰」(第1章第7節);「四面觀看」(第3章第34節;第10章第23節);「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第3章第5節);「看著他,就愛他」(第10章第21節);「嘆息」(第7章第34節);「動了慈心」(第1章第41節);「抱起他來」(第9章第36節;第10章第16節)等;這些增添都是其他兩部《共觀福音》里所沒有的。至於如果問,哪一種更可能,是馬太和路加,在這些有關敘事方面都發現了《馬可福音》所有的這些特點,但卻沒有把它們記下來呢,還是馬可看到了他們的記錄,為了使自己的描述顯得有聲有色而加上去的呢,一個不懷成見的人一定會同意後一個假設更有可能性。 既然馬可編的福音書,很可能就是取材於其他兩部福音書,我們不妨問一下,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顯然,第一個目的就是節略,或者說試圖以較前二著作更少的篇幅來完成這項工作。此外還有一個目的。格弗洛勒爾 [257] 所說並非沒有理由,馬太福音書和路加福音書的不同是極其不方便的,特別是因這兩部書都在教會裡通用。於是有一個基督徒想出了一個主意,把他所認為在這兩書中的重要材料用第三部書綜述下來。其次,如果我們考慮到教會裡哪一些人歡喜讀《馬太福音》,哪一些人歡喜讀《路加福音》,我們就可以更明確地說,馬可的目的就是要出版一部既令猶太基督徒滿意又令外邦基督徒滿意的福音書。這樣,第二福音書的傾向性就可能與第三福音書的傾向性符合一致了。但仔細考慮起來有這樣的分別,路加想要用增補和對比完成的,馬可則是力圖借省略和刪減來完成。因而兩人之間目的不同又可以這樣來說,路加想為容納保羅思想敞開大門而不得罪猶太基督徒 [258] ,相反,馬可則以一種消極的態度想寫一本使雙方感情都不受損害的福音書。因此,他避免一切可能使任何一方受侮辱或用作口號的極端;避免一切直到第二世紀中葉還在擾亂教會的爭論問題。毫無疑義,正是由於這個緣故他略去了耶穌降生和嬰兒時期的故事。因為例如家譜,儘管老派猶太基督徒對之非常引以自豪,但正如我們從克利門的《說教篇》所看到的,他們中也有一部分人,由於對戰爭和愛情英雄的大衛的憎惡而對之有反感,同時也是外邦人不感興趣的。還有耶穌的超自然誕生,外邦基督徒可能認為合適,但一部分猶太基督徒和老諾斯替教派的賽林圖斯(Cerinthus)和卡波克雷提斯(Carpocrates)則對之有爭論;同樣能引起反感的有東方星學家的來朝和嬰兒彌賽亞逃往偶像和魔術國家埃及。在另一方面馬西安則更前進一步,從他的福音書里把論到施洗約翰和耶穌受洗、受試探的事都刪去了,看來我們的福音書作者走的是一條中間路線,因為他把嬰兒時期的歷史略去,把界線劃在耶穌受洗的那段故事的前面,並冠以這樣的幾個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的(正式)起頭。」(第1章第1節) 我們可把它作為一個平衡單來看待,把相等的總數從兩邊勾銷。凡是略去一個猶太主義特徵的地方,也一定略去一個普世主義的特徵。例如,馬可為了不傷外邦基督徒的感情而犧牲了耶穌所鄭重申說的律法永遠有效、禁止門徒轉向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允許他們將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彼得的祝福和高升;但他為了保全猶太人的體面也同樣略去了施洗約翰的嚴厲的講話(第1章第7節起) [259] ,說上帝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260] ,在葡萄園園丁的比喻(第12章第9節)里也沒有把它應用到猶太人身上,明確說出上帝的國要從猶太人奪去 [261] ,而且由於其結尾語,威脅著要把猶太人排除掉,把外邦人召進來(《馬太福音》第8章第12節)的緣故,把迦伯農百夫長的全部故事,和路加所記帶有保羅派色彩的旅途中的長篇言論,就如浪子的比喻,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 [262] 和感恩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 [263] 等統統略去了。有一次我們看到他和路加進行了人物的交換,這是在像他們目的這樣相同的人中間很自然的事情。路加是一個知道如何通過改變故事的內容或地位而擺脫困難的人,因為耶穌在迦南婦人的故事中曾申言他只是到以色列家中來並且把外邦人和狗作比較,他就寧願完全不提這件事。馬可則力圖通過刪掉耶穌的話和在講到狗的那一段話之前插進一些緩和的話、說不管怎樣,在拿東西給他們吃之前總應當先讓孩子們吃飽,這就是說:無論怎樣應該先邀請猶太人來承受彌賽亞的救恩,在沒有為這件事盡了一切可能之前就先把餅給狗吃,先讓外邦人進入彌賽亞的國是不對的。這位福音書作者可能認為已經充分照顧到猶太人的優先權,從那時起就不應該再把接納外邦人的事拖延下去。 和這種以節略為目的並把一切可能引起爭論的問題都省略掉的趨勢聯繫著的還有這樣一種情況:馬可或是把像山上說教那樣的長篇言論都省略掉,或者將它們大加縮減,例如,給門徒的訓示,責備法利賽人的言論,和關於末日的言論,因為這些言論,尤其是山上說教中,都有黨派所爭論的原則性問題。從這裡我們更可以看出一個較晚時代的標誌來,因為在較晚的時代里,被主要地當作神跡歷史理解的耶穌的歷史比他的言論變得更為重要。最初,當人們開始一般地回憶耶穌生活和工作中的某些特殊部分時,是把他所常說的言論看作最重要的事情,甚至我們從上面所提到過的帕皮亞斯用以描述福音書的《主的言論》的這種說法里也可以看出這種情況來。例如在《馬太福音》里,言論就是他的歷史的最重要部分;就連在《路加福音》里,儘管他不斷努力把長篇言論加以劃分,想在言論和行動之間建立起一種平衡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總的說來,仍然沒有改變;只是從馬可把長篇言論加以縮短,把敘事特別是神跡故事,加以延長,增加新的渲染上,才第一次顯示出他認為後者比前者更為重要。在最後的一部福音書即《約翰福音》里,又偏重到言論成分方面。但他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他又引進了一個新的關於教條的觀點,必須用聯繫著的關於教條的言論來予以說明。反之,對於馬可的目的來說,只要有一些簡短的言論和以神跡施行者姿態出現的耶穌聯繫著就夠了。所以在他像路加同樣堅決主張耶穌以這種角色在群眾和門徒心中留下印象的同時,他還通過他所愛好的記述耶穌神異言論的方式,諸如那些在阿拉米語原文中具有咒文形式的言論(第5章第41節,第7章第34節) [264] ,比路加更為突出了神跡故事,馬可還記述了在其他福音書里所沒有的兩個神跡治療,這兩次治療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耶穌把病人從群眾中帶出來並使用了唾沫(第7章第31節以下;第8章第22節以下)。 如果我們問,馬可所特有的這些以及其他一些特點是從哪裡來的,這兩個故事很可能就是他根據《馬太福音》(第9章第32節;第12章第22節) [265] 的材料而編造出來的,他又按照自己對於神跡的看法而加上了一番潤色。在另一些地方他還記載了他所特有的各種人物名稱,例如已經常提到的西庇太的兩個兒子的名字,稅吏利未父親的名字,耶利哥瞎子和他父親的名字,古利奈人西門的兩個兒子的名字;最後,當耶穌被捕的時候,一個少年人赤著身子逃跑的故事。不能確實肯定他的這些特色是從一種或者更多的文字資料得來,是口頭的傳說或者僅是出諸他自己的編造和幻想,可能有時是由於一種原因,有時則是由於另一種原因。 但我們也不應完全忽視《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的關係。從事情的性質來說,其他兩部《共觀福音》和這本福音書是有一些接觸點的,部分是在敘事方面,部分是在耶穌的某些言論方面;但在馬可與約翰之間有些地方的符合一致卻是如此地密切,以致可以確認在他們之間有一種互相倚賴的情況,從護教論的觀點來看,可能是馬可倚賴了約翰。如果我們把這裡所考慮到的經文搜集在一起,一個作者有另一個人的作品在自己跟前肯定是有高度可能性的。至於誰有誰的作品在跟前則是一個除了根據各人對於這兩部福音書的來源和自然關係的總看法來決定外,無法加以解決的問題。在馬可(第2章第9,12節)的患癱瘓的病人和約翰(第5章第9節)畢士大池旁病人的事例上,我們看到在完全不同的情況下,耶穌所說的話卻是一字不差:「起來,拿你的褥子走」,而且提到褥子也不是很常有的事情,至於應該把這兩種敘事中的哪一個看為更早一些,除非我們假定這一值得注意的言論一定保存在傳說中,單從這些話的本身是看不出來的。在使眾人吃飽的故事裡,只有馬可(第6章第37節)和約翰(第6章第7節)提到了二十兩銀子,同樣,在伯大尼膏耶穌的事上,也只有他們提到了三十兩銀子,前一數目是為買足夠的食物用,後一數目則可能從賣香膏得來。此外,在後一故事裡,這兩個福音書作者的符合一致還表現在一個特殊的句型結構上,在一個非常罕見的字上,這個字是如此的稀罕甚至解經家們對於它的意義究竟是「真純」呢,還是「可飲」呢,都有爭論(《馬可福音》第14章第3,5節;《約翰福音》第12章第3,5節) [266] 。這裡關於第一個一致有人注意到:馬可以為二十兩銀子夠買足夠的食物,而在約翰卻誇大其辭地說叫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從這種誇大上他們發現了約翰福音的記述是較晚的記述。但這種假定卻被另一種事實所粉碎,因為在另一個故事裡情況恰好相反,馬可不滿足於約翰對香膏的三十兩銀子的估價,以為它可以賣得更多的價錢。在耶穌的受難史上也有一些次要的相似,但在復活的故事上馬可與約翰在記述耶穌首先單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而不是像馬太所記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顯現,卻是符合一致的(《馬可福音》第16章第9節;《約翰福音》第20章第11節起)。如果我們對這件事以對待兩個門徒下鄉去的同樣標準來衡量,馬可的簡短敘述似乎是約翰的詳細敘述的一個節略。當然,有這樣的不同,有關人所熟知的抹大拉的馬利亞的敘述,不管怎樣簡短,總是相當重要的,而在另一方面,關於兩個無名門徒(在馬可福音里他們是無名的)遭遇的敘述卻只有通過道出其較詳細的情節才能顯出其重要性來,馬可雖然提到了一些情節,但如果不看到更詳盡的敘述,單從其本身是不容易理解的。但這兩件事都是記在馬可福音的末尾,有幾個老的抄本上沒有,從批判的觀點來說是有問題的。 我們的這部福音書怎麼會以馬可來命名,在《使徒行傳》里(第12章第12節)說他的母親是彼得的朋友,屬於耶路撒冷的最早的基督教會,後來有相當時期他成了保羅和巴拿巴的侶伴(第12章第25節;第15章第37節起),在彼得前書里又是和這位使徒一夥,可能就住在羅馬,在教會的傳說里說他是彼得的譯員,這一點,根據上面所說過的一切,是容易加以說明的。保羅在福音書作者中有他的朋友路加為代表,因而彼得也不能沒有一個類似的代表,為這一目的而選擇馬可,可能是考慮到這一部福音書的中立性質,以一位曾經先後和保羅與彼得有過密切關係的人作為它的編者似乎特別合適。但由於派系的調和、兩個偉大使徒的名稱的和平結合,只能在把彼得列於保羅之上的基礎上達到,所以在經典著作的排列中,保羅的從者就不得不讓位給彼得的從者,因而就把《馬可福音》列於第二位而居於處在第三位的《路加福音》之上。關於《馬可福音》首先出現於兩個爭論派系達成和解、兩個偉大 [267] 使徒的名字和平地結合在一起,從而使公教得以奠定基礎的城市中,或者無論如何,出現於羅馬西方的推測,從在《馬可福音》里比《新約》的任何其他著作有更多的拉丁語式這一點上,也可以得到進一步的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