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傳 · 11.前三福音書的補充證據

施特勞斯 《耶穌傳》
當我們從基督教最古 [85] 的文獻中探索前三福音的其他跡象時,除了以上所引的保羅的言論以外,還可像其他人所做過的那樣,假定在新約的其他章句中,也提到了這幾本福音書。但對於《哥林多前書》第11章第23—25節與《路加福音》第22章第19節之間的的確引人注目的符合一致以及其後關於設立聖晚餐的敘述,則不應在假定使徒引用了福音書的基礎上來予以說明,而應相反地從福音書的作者的記述是取材於他所熟知的使徒的書信的基礎上來說明。另一方面,在《希伯來書》(第5章第7節)里,提到了所有共觀福音書都記載了的一種情況,即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苦痛。但這裡的辭句是非常一般性的,因而不可能確定,是著作日期還不能確定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取材於這幾本福音書中的一本呢,或者僅僅是根據了當時流行的福音傳說。同樣,我不懷疑《彼得後書》(第1章第17節起)是指耶穌登山變像而言,這裡所引用的天上的聲音和《馬太福音》所記載的完全相同,可能《馬太福音》的話就是根據彼得或彼得所用的資料而寫的;但《彼得後書》在我們的經典著作中是最晚的幾部之一,因而這個證據所證明的日期很難早於第二世紀末年。 次於新約聖書經典著作的是《使徒時代教父們》 [86] 的著述,即所謂使徒的門徒們所寫的那一類的著作,但它們的真實性非常有問題,因而,在有關福音書的來源的問題上,對我們並不能提供什麼確實可靠的根據。毫無疑問,在這些著作中,在所謂的巴拿巴書信,羅馬人克利門的書信、伊格那休斯(Ignatius)和帕利卡普(Polycarp)的書信以及所謂的赫馬斯(Hermas)「牧羊人」書中,有時看到了和我們現有的前三福音相雷同,有時則提到了前三福音的語句或記事。所謂雷同,我是指這些著作和我們的福音書符合一致的事例而言,在這些事例中,儘管沒有說明那是基督的一句話,或見於某一記載中,所用的都是同一句話,或非常類似的語句。例如,當所謂的伊格那休斯在他給羅馬人的信的第6章說:「我寧可為基督而死,也不願在全世界執掌王權,因為一個人如果賺得全世界,但卻失喪了自己的生命,又有什麼益處呢?」 [87] 或當巴拿巴在其有些和保羅書信中的語句雷同,有些則在新約中毫無類似的語句中,也有這樣的話:「凡求的就給他」(第19章),毫無疑問,在前者的思想中,已經有了我們在《馬太福音》第16章第26節看到的基督所說的話 [88] ,在後者的思想中已經有了《路加福音》第6章第30節;《馬太福音》第5章第42節的話;至於這些語句是否直接采自我們的福音書,甚至是否采自書面資料抑或口頭傳述,則是單憑這一類的暗示本身所不能解決的問題。並且就連這些對於基督言論的明確的引述,也並不能使我們對解決問題有任何進展。當帕利卡普在他給腓立比人的信第7章中說,「祈求無所不見的上帝不要叫你們遇見試探,正如主所說過的,『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的時候毫無疑問,他引述了基督的勸告(《馬太福音》第26章第41節)並暗指了在主禱文中的一句話;至於這兩句話是否作者得自我們所有的同一資料,那卻是個疑問。無論如何,當巴拿巴(第4章)引述「被召的多,選上的少」這句話之後,又加上了「正如所記」的時候;或當克利門後書在引述了加拉太書所用的以賽亞書的一段話之後接著說(第2章)「另一處聖經說,『我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第一例中的聖經,毫無疑問指的是偽經以斯拉書 [89] ;第二例則是把福音書的記載和舊約的一部書一同稱為(聖經),這就是該書信著作日期很晚的證據之一。不用說,在這裡我們也同樣不能確實肯定所用的書面資料是否的確是我們的福音書之一(《馬太福音》第20章第16節;第22章第14節;第9章第13節)。 但當我們注意到這些使徒時代教父們所引用的基督的話語,有時和我們福音書的相應部分實質上不同的時候,這就很有問題了,第二世紀後半期的克利門,在克利門後書中引用了耶穌的話,是我們的經典的福音書中所沒有的,但卻可能見於埃及人的偽福音書中,這且不談。就是被認為屬於第二世紀初期的克利門一書,在勸人謙遜和藹的一段話中(第8章),引用了主耶穌「在教訓人節制和忍耐時所說的,他的話是這樣。」「你們要憐憫人,使你們也可蒙憐憫;要饒恕人,使你們也可蒙饒恕;你們怎樣待人,人也要怎樣待你們;你們怎樣給人,人也要怎樣給你們;你們怎樣論斷,人也要怎樣論斷你們;你們怎樣以恩慈待人,也要怎樣蒙人以恩慈相待:你們怎樣量給人,人也要怎樣量給你們。」這裡毫無疑問,是暗指《馬太福音》第7章第1節 [90] 和以下的一段話;但這段大大擴展了的形式卻和馬太所記的很不相同,因而不可能是采自我們的《馬太福音》,甚至也不可能采自路加福音,儘管路加在相類似的一段文章中,(《路加福音》第6章第37和其以後的幾節)以一種不同的方式,擴展了馬太的記述。就這樣,另一福音書記載似乎給了他以一種不同的形式,而克利門書的作者則引用了這個形式,也許所謂的帕利卡普(第2章)又從他引用了這個形式。這些書信中,個別的福音事實記得不多,大多數卻記在以伊格那休斯命名的書信中,但實際上這些書信是在第二世紀中葉才出現的,所以,我們這裡除發現關於耶穌為童女所生的上帝的兒子和大衛後裔;受難和替死贖罪,復活升天的一般敘述之外,還看到有關於他誕生時有星光出現(《以弗所書》第19章)、受洗的動機是為了完成諸般的義(《士每拿書》第1章),復活時有《舊約》聖徒從墳墓中醒來(《馬格尼書》第9章),復活後和門徒一同吃喝(同上,第三章)等詳細記述,就不足驚異了。這裡的前三件使我們想到《馬太福音》第2章第1節及其以下幾節,第3章第15節,第27章第52節,最後一件使我們想到《路加福音》第24章第39節;和《使徒行傳》第10章第41節。 對於賈士丁·馬特爾 [91] ,我們有比較可靠的根據,這是因為對於他的最重要的著作的真實性沒有疑問,而且他作為作者而活動的全盛時期,無論如何,總是在安陀尼奴斯·皮烏斯在位時期(公元138—161年)。在他的著作里,我們首先看到了在使徒時代教父們的著作里所幾乎完全沒有的情況,這就是,他提到了他所寫的耶穌傳裡面耶穌言行所根據的書面資料,但他並沒有說這些資料就是我們的福音書或其中的任何一部。他通常稱他的資料為,《使徒記事》,他所用的這個希臘字,毫無疑問,是從他所知道的色諾芬(Xenophon)的蘇格拉底的「記事」 [92] 得來的;他說過這些「記事」叫做福音書(原文為複數。——譯者),但這是在被認為經過後人篡改而受到攻擊的一段話 [93] 里;由於他在別的地方也用單數的福音這個字,因而就有些想到色諾芬的複數「記事」只表示一部書的人們認為,他所講的只是一部福音書,另外有些人則以為他所用的單數「福音」這個字是指所有福音書集成而言。他更明確地說這些記事是耶穌的使徒們和他們的同伴所著述的,這和教會對於我們的福音書的起源的概念正相一致;至於他怎樣知道這一點的,是不是僅僅根據這樣一種明顯的推測,耶穌的記事只能由那些和耶穌本人在一起過的人編寫出來,我們並不知道。 至於說到第一,賈士丁所用的記事故事內容,則我們發現從我們前所涉及的同樣渺茫中出現的,幾乎是我們在自己的福音書中所發現的同樣的歷史面貌,從大衛或甚至從亞當以來的家譜,天使的宣告和超自然的懷孕,東方博士,逃到埃及;接著就是作為先鋒的施洗約翰,耶穌受洗與受試,挑選並差遣門徒,神跡與服務,和稅吏交友,受法利賽人攻擊;最後,預言死的方式,進耶路撒冷,潔淨聖殿,設立聖晚餐,被捕與被釘十字架,復活與升天。但和這些一起,賈士丁還描述了一些我們的福音書中所沒有的事情。他說耶穌誕生於伯利恆城的一個洞裡,後來幫助他的父親做木匠和車匠的工作,在約旦河受洗時燃起了一把火,同時有天上的聲音響起了詩篇2篇7節的話,「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至於說耶穌釘十字架以後,他的所有門徒都離開了他並否認了他,這是把我們的福音書作者關於這一情況的記述,作了過分的誇大,和巴拿巴書信中所說耶穌的門徒們,在他們被耶穌召選以前,都是些罪大惡極的人,差不多有同樣的情形。關於這些不符合一致之處,有些其實可認為是賈士丁自己的編撰,無需乎假定其另有資料來源:例如,當他把馬可福音(第6章第3節)拿撒勒人的問題:「他不是木匠的兒子嗎?」不是單純作為馬太福音的形式來理解,而是理解為「他不是木匠嗎?」的時候,很可能就是他自己作出了這樣的結論,耶穌作為兒子,幫助他的父親做他本行業的工作。同樣,在他違反路加的正確記述,把居里扭從一個敘利亞的總督變成為一個猶太巡撫的時候,這很可能就是由於有人把猶太的戶口調查說成是這個官員所作,而他因疏忽就陷於這一錯誤之中。同樣,當他說東方博士直接從阿拉伯而來的時候,我們可以認為這只是他自己對於馬太的這句話的解釋。但當他把這一資料重複了不下十次之多,並且至少有三次說施洗約翰住在約旦河畔的時候,我們卻不妨說這樣的堅持定見似乎表示他有一定的資料來源:這就是伯利恆的洞和約旦河畔的火本身所必然會引起我們得出的推論,當我們從艾皮法尼烏斯 [94] (Epiphanius)得知伊比奧尼派人所用的希伯來人福音書同樣說在耶穌受洗的地方有火光普照,並且在天上有聲音說了我們福音書所有的「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句話以後,還有我們在賈士丁的書信中所看到的另一句話「我今日生你」的時候,就顯然可以假定,他的福音的這些特徵是取材於希伯來人福音書的一個版本。 賈士丁依照其《使徒記事》所記述的耶穌的言論比他所記述的事實,更和我們的福音書符合一致。固然,只有很少幾處字句完全符合一致,但這些差異,通常都是不僅是一個通過回憶而記述的人,也是一個不細心的抄書人所易於造成的錯誤。只有當這樣的差異和賈士丁在別處的寫作互相一致的時候,或這種差異的形式也見於其他作者的著作中的時候,假定其有和我們的福音書不同的另一種資料來源才有較大的可能性。例如,賈士丁在引用耶穌登山訓眾 [95] (《路加福音》第6章第36節)的話:「你們要慈悲,像你們在天上的父慈悲一樣」的時候曾篡改說:「你們要仁愛並慈悲,像你們在天上的父仁愛並慈悲一樣」,單這件事並無重大關係,但他兩次這樣做而且兩次是在不同的作品中,這就立刻使得有更大的可能性,他所引用的這句話在他所依據的原本中的確就是有這種形式。同樣,當我們看到耶穌的話(《馬太福音》第11章第27節;《路加福音》第10章第27節),「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出的,沒有人知道父,」在賈士丁的著作里,以雙重不同的形式加以引用,第一,通過子而知道父是放在通過父而知道子之前,第二,知道 [96] 用的是過去時,這可能是對我們的《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這一段話的自由引用;但當我們看到這句話的同一不同的形式,而且是屢次地以這種形式出現於伊比奧尼派的一部偽經,《克利門的說教》 [97] 中的時候,我們就不得不假定其有一種特殊的來源了。賈士丁常把在我們的福音書中分別出現的話合併在一起;但他所認為是耶穌所說的一句話,「我在哪裡發現你們,就要在哪裡審判你們,」在我們的福音書中卻無論如何也找不到與此類似的句子,這就很難把它解釋為只是把耶穌的話合併在一起,(《馬太福音》第24章第37節及其以後的幾節;《路加福音》第12章第35節及其以後的幾節;第17章第26節及其以後的幾節),而似乎有另外的出處。 如果我們更仔細地研究一下賈士丁的引證和我們的各個福音書(總是把第四福音書除外)的關係,我們就會發現在這些引證和我們的《馬太福音》之間存在著大體的一致。賈士丁所引用的耶穌的話和在馬太福音所記的同一句話的形式最相類似,就是那些僅僅出現於《馬太福音》中的話,在賈士丁的著作中也常重複出現。然而,在某些章句中,和《路加福音》的符合一致也是毫無疑義的,不過沒有馬太那麼多罷了。以利沙伯的長期不孕,上稅,耶穌30歲開始傳道,差遣70門徒,給他們權柄踐踏蛇和蠍子(只是賈士丁還加上了蜈蚣),在客西馬尼園時耶穌汗下如雨,彼拉多把耶穌作為囚犯送給希律,賈士丁提到了這一切的細節,而且部分地用了和路加所用完全同樣的詞和句。對於這兩位福音書的作者從不同假設出發的那些地方,他還試圖將他們加以調和。例如,儘管路加已描繪天使加伯利宣告了馬利亞的懷孕,他卻表現約瑟因其未婚妻的情況而感到為難,只是因得夢才感到滿意,正如馬太,不知有天使宣告的事所不得不做的那樣;接著,他以路加為根據,說約瑟只是因為上稅才偶然地離開本來住處拿撒勒到伯利恆去,而在從埃及回來之後,卻說他打算在伯利恆住下,其實,根據路加的上稅說法,他在那裡已無事可做了,只有按照馬太的說法,他一直就住在那裡,這樣的打算方為合理。賈士丁之所以和馬可少有一致之處,是因為馬可的記述很少有他自己的特點,但就連馬可的一個特點,即在給西庇太的兩個兒子,起名為半尼其或雷子 [98] 那件事,賈士丁也提到了,這是在我們的福音書作者中,只有馬可一個人提到的事情(《馬可福音》第3章第17節)。 如果我們問,賈士丁福音書資料的這種形式應如何說明,並從此能得出什麼關於我們的福音書的推論,說賈士丁手頭只有我們的福音書而沒有其他,只是他自由地引用了它們,並根據自己的想像或流行的傳說加以補充,這種假定,對於解決我們目前的問題來說,和相反的假定,認為他全然不知有我們的福音書,而是用了一種雖然和我們的福音書有相當的一致性,卻是和它們判然有別的福音書,是同樣不能令人滿意的。從他的敘述有時帶有調和性質的情況看來,他很可能有好幾種福音書,而我們方才所作的比較已經證明這些福音書中的一種,實質上和我們的《馬太福音》相同,另一種和我們的《路加福音》相同;至於在這些以外,他必然還有一種或更多種的其他福音書,從以上所說的看來,也似乎是同樣地明顯。所以我們看出,在差不多第二世紀中葉,福音資料已經發展成不同的傳說,其中有一部分和我們現在的福音書一致,有一部分和它們不一致,例如像伯利恆城的洞和約旦河畔的火所呈現在我們眼前的,仍然是未被熄滅的福音傳奇之詩的激情。 克利門的《說教篇》中的福音書引證,其情況亦復相同,這是一部伊比奧尼派的著作,可能比賈士丁的主要著作還晚十到二十年 [99] 。那些引證也多半常和《馬太福音》一致,較少與路加和馬可一致,而同時由於它們常重複一些特殊語句,例如也常見於古代教父著作中的耶穌的話,「應當做聰明的商人」 [100] ,就說明了可能也是賈士丁所用的另一種資料來源。若干福音書,其中毫無疑問也有我們的《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是非猶太哲學家賽爾塞斯 [101] 所熟悉的,約在二世紀中葉他寫了反對基督徒的著作,利用他們彼此的不同,例如有關復活的不同說法,作為反對基督教真理的證據。在他這樣做的時候,他說有些基督徒任意改造或改編福音的原來形式,想藉以擺脫其中所存在的矛盾,除了尖刻的用意之外,他的這種說法的確也含有不少的真實性。因為至少前三福音書,我們愈對它們進行考察,就愈會看出它們是同一原始資料的變形和不同的說法,甚至作這些改變的動機,有時是護道性質的,有時是教條性質的,也很難完全隱藏得住。 關於我們的福音書的著作順序,作為教會首腦的一種傳說,我們有來自亞歷山大的克利門的資料,說有家譜的馬太和路加,寫於其他福音書之前 [102] ,並且我們將會看出,這種說法和它們的內在性質是符合一致的。阿利金說首先寫作的是馬太。其次,他和克利門不同,說路加寫作是在馬可之後;但關於這種說法我們不能確定,很可能除了假想的使徒彼得和保羅在教會中的相對地位外沒有其他原因的福音書的經典排列順序,是否對作者的意見有所影響。但這兩個作者在宣稱約翰福音寫作最晚這一點上是一致的,而他們這樣做對歷史的真實性確乎是符合一致的。 [103] 這樣,從所有這一切討論中我們可以得出關於前三福音的如下結論來。即使我們承認帕皮亞斯關於馬太和馬可是這兩部福音書作者的見證的正確性(我們不久就會看出,對其可信性我們仍有提出異議的可能)按我們現有的形式第一福音,決不是使徒馬太的著作,第二福音也決不是使徒的助手馬可的著作。這些書都不是帕皮亞斯所說的著作;我們對於我們的《馬太福音》和該使徒的實在著作間的關係毫無所知,我們既不知道後者受到了怎樣的增補,經過了怎樣的改動,同樣,關於我們的《馬可福音》,我們不能說它和帕皮亞斯所說馬可的著作是否有任何的聯繫。根據路加福音書編者本人在其序言中所說的話,我們知道他寫作的時期較晚,而且作為第二手的作者他詳盡地研究了一些更早的資料。我們將會看到使徒行傳中那些表示保羅的侶伴發言的部分中,和這種說法並無衝突。在將近二世紀的中葉以前,我們並看不到前三福音有按其現在的形式而存在的確實痕跡,這就是說,在主要歷史事件發生後約整整一百年之久我們沒有看到前三福音有按其現有形式存在的確實痕跡,沒有人能夠合理地主張,這個時期太短了,把非歷史成分強加於福音歷史的各個部分中是不可能的或不可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