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怪錄譯註 · 卷三
【題解】
本卷共三篇。《尼妙寂》講述了一個年輕女子葉氏為父及夫復仇的故事。葉氏的父親及丈夫被殺,託夢以隱語的方式告知葉氏兇手為何人,葉氏遍求高人破解,後來終於知道了兇手的姓名。葉氏到兇手家做傭人,潛伏數年,復仇成功。本篇極力讚揚了作為弱小女子的葉氏,克服萬難,為父為夫報仇的堅韌精神。這則故事與李公佐的《謝小娥傳》內容基本相似,蓋《尼妙寂》改編自《謝小娥傳》。《黨氏女》講述了一個叫蘭如賓的人,秘密殺害了在其家居住的茶葉商人王蘭,並侵吞了他的財產,以此暴富。同年蘭如賓的兒子出生,這個孩子聰明漂亮,蘭如賓夫妻視為至寶,然而此子花錢甚多,幾年後又忽然夭折。其家境又恢復到原來的狀況。多年後,一個黨氏家的女兒還原了真相,那個夭折的兒子,即為黨氏女的前身,也是王蘭的轉世,投胎做蘭如賓的兒子,是為了報王蘭殺身、奪財之仇,他專門揮霍家中的不義之財,財產耗盡,便夭折而去,使蘭如賓痛不欲生。本故事意在說明做壞事終遭報應,絲毫不爽。《崔環》講述了崔環在病重期間,遊歷冥間並返回陽間的故事,根據他的所見所聞以及親身經歷,描述了陰間刑法的殘酷,尤其是在「人礦院」中,人被大鐵椎椎得「骨肉皆碎,僅欲成泥」,令人痛苦到了極點。故事中的陰間亦同人世間,存在著人情關係及徇私舞弊,這當然是對人世間的一種影射。
尼妙寂
尼妙寂①姓葉氏,是江州潯陽女也②。初嫁任華③,潯陽之大賈也④。父升與華往復長沙廣陵間⑤。貞元十一年春,之潭州⑥,不復。過期數月,妙寂忽夢父披髮裸形,流血滿身,泣曰:「吾與汝夫湖中遇盜,皆已死矣。以汝心似有志者⑦,天許復仇,但幽冥之意,不欲顯言,故吾隱語報汝,誠能思而復之,吾亦何恨⑧。」妙寂曰:「隱語云何?」升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俄而見其夫,形狀若父,泣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妙寂撫膺而哭⑨,遂為女弟所呼覺⑩,泣告其母,闔門大駭。念其隱語,杳不可知。訪於鄰叟及鄉閭之有知者,皆不能解。乃曰:「上元縣⑪,舟楫之所交者,四方士大夫多憩焉,而邑有瓦棺寺,寺上有閣,倚山瞰江,萬里在目,亦江湖之極境,遊人弭棹⑫,莫不登眺。吾將緇服其間⑬,伺可問者,必有省吾惑矣。」於是褐衣之上元⑭,舍力瓦棺寺,日持箕帚,灑掃閣下。閒則徙倚欄檻⑮,以伺識者。見高冠博帶吟嘯而來者⑯,必拜而問。居數年,無能辯者。
【注釋】
① 尼:尼姑,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子。
② 江州潯陽:今江西九江的古稱,因古時流經此處的長江一段被稱為潯陽江,而縣治在長江之北,即潯水之陽而得名。
③ 初:當初。
④ 賈:商人。古時特指囤積營利的坐商。古時候稱行商為商,坐商為賈。後泛指商人。《孟子•梁惠王》:「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賈皆欲藏於王之市。」
⑤ 廣陵:縣名。秦置,治今江蘇揚州。
⑥ 之:往,朝某方向走,到……去。《史記•項羽本紀》:「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
⑦ 似:用於比較,表示程度更甚。宋劉克莊《浪淘沙》:「歲晚客天涯,短髮蒼華。今年衰似去年些。」
⑧ 恨:遺憾,不滿意。
⑨ 撫膺:撫胸,表示悲恨。西晉潘岳《哀永逝文》:「聞鳴雞兮戒朝,咸驚號兮撫膺。」
⑩ 女弟:妹妹。
⑪ 上元縣:南京自唐朝起下轄的一個縣,上元也是唐朝時期南京的稱呼之一。上元縣與江寧縣同城而治,同為南京的母縣,於1912年撤廢上元縣,併入江寧縣。
⑫ 弭棹(mǐ zhào):停止搖槳。南朝謝靈運《九日從宋公戲馬台集送孔令》:「弭棹薄枉渚,指景待樂闋。」
⑬ 緇服:僧尼之服。南朝梁慧皎《高僧傳•釋道恆》:「恆等才質暗短,染法未深;緇服之下,誓畢身命。」
⑭ 褐衣:粗布衣服,古代貧賤者所穿。《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邯鄲之民,炊骨易子而食,可謂急矣,而君之後宮以百數,婢妾被綺縠,余粱肉,而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厭。」
⑮ 徙倚:徘徊,流連不去。漢莊忌《哀時命》:「獨徙倚以彷徉。」
⑯ 高冠博帶:高大的帽子,寬大的衣帶,為舊時儒生的裝束。後亦指穿著禮服。《墨子•公孟》:「昔者齊桓公高冠博帶,金劍木盾,以治其國。」
【譯文】
尼姑妙寂姓葉,是江州潯陽人。當初嫁給了任華,他是潯陽的大商人。她的父親葉升和任華常常往返於長沙與廣陵之間做生意。貞元十一年的春天,他們到潭州去,再沒回來。過了好幾個月,有一天妙寂突然夢到父親披散著頭髮,光著身子,滿身是血,哭著說:「我與你丈夫在湖中遇到強盜,都已經死了。你是一個意志比較堅強的人,老天同意你來報仇,但按照陰間的意思,不能說得很明白,所以我用隱語告訴你,你如果真能明白並且報了仇,我也沒什麼遺憾的了。」妙寂問:「隱語說什麼?」葉升說:「殺我的人,車中猴,門東草。」一會兒又看見她的丈夫,形象和父親一樣,哭著說:「殺我的人,禾中走,一日夫。」妙寂撫胸痛哭,被她的妹妹喚醒,她哭著告知母親,全家人大驚。對隱語所包含的意思,妙寂想了很久,依然深不可知。拜訪鄰居中的老人和鄉親中的智者,都解釋不了。於是她說:「上元縣城是行船交匯的地方,四面八方的士大夫多在這裡休息,城內有一座瓦棺寺,寺里有閣樓,靠山而建,可以俯視長江,一覽無餘,也是此地最美的景點,遊人停船,無不登樓遠眺。我要去瓦棺寺出家,等候可問的人,必定有能解答我的疑惑的。」她於是穿上粗布衣服去了上元縣,在瓦棺寺做苦工,天天拿著簸箕和掃帚,打掃閣樓。閒暇時就在欄檻處走來走去,探察能解謎的人。看見儒生裝束,吟詠歌唱的人過來,必然禮拜而問。過了幾年,沒人能解開謎團。
十七年,歲在辛巳,有李公佐者,罷嶺南從事而來①,攬衣登閣②,神采俊逸,頗異常倫。妙寂前拜泣,且以前事問之。公佐曰:「吾平生好為人解疑,況子之冤懇,而神告如此,當為汝思之。」默行數步,喜招妙寂曰:「吾得之矣,殺汝父者申蘭,殺汝夫者申春耳。」妙寂悲喜嗚咽,拜問其說。公佐曰:「夫『猴』申生也,『車』去兩頭而言猴,故『申』字耳③。『草』而『門』,『門』而『東』,非『蘭』字耶④?『禾中走』者,穿田過也,此亦『申』字也。『一日』又加『夫』,蓋『春』字耳。鬼神欲惑人,故交錯其言。」妙寂悲喜若不自勝,久而掩涕拜謝曰:「賊名既彰⑤,雪冤有路。苟獲釋憾,誓報深恩。婦人無他,唯潔誠奉佛⑥,祈增福海耳⑦。」乃再拜而去。
【注釋】
① 從事:職官名。漢刺史佐吏,如別駕、治中等皆稱為從事史,通稱為州從事,歷代因其制,宋廢。
② 攬衣:披著衣服。唐白居易《長恨歌》:「攬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銀屏邐迤開。」
③ 「『車』去兩頭而言猴」二句:「車」的繁體字為「車」,去上、下兩橫,故為「申」。
④ 「『草』而『門』」三句:「蘭」的繁體字為「蘭」。
⑤ 彰:揭示,表露。三國諸葛亮《出師表》:「責攸之、禕、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⑥ 潔誠:態度真誠。南朝宋鮑照《代白紵舞歌詞》:「思君厚德委如山,潔誠洗志期暮年。」
⑦ 福海:猶厚福,謂福深廣如海。唐周遠志《造阿彌陀像記》:「用斯功德,保祚皇基,兼被幽明,同歸福海。」
【譯文】
貞元十七年,是辛巳年,有個叫李公佐的人,被免去嶺南從事的官職來到此地,披著衣服登上閣樓,神采俊秀飄逸,和一般人不一樣。妙寂上前哭著拜見,拿夢中的隱語詢問他。公佐說:「我平生喜歡給人解疑,何況你含冤又懇切,並且神靈告知了這些,我應當為你好好思考思考。」他默默地走了幾步,高興地招呼妙寂說:「我猜出來了,殺你父親的叫申蘭,殺你丈夫的叫申春。」妙寂悲喜交加,哭了起來,一面拜謝一面詢問他這樣說的理由。公佐說:「申年生的人屬猴,『車』(車)字去兩頭而說猴,所以是個『申』字。『草』而『門』(門),『門』而『東』(東),不是『蘭』(蘭)字嗎?『禾中走』,就是穿田而過,這也是『申』字。『一日』又加『夫』,就是『春』字啊。鬼神想要迷惑人,所以交織錯雜地這樣說。」妙寂聽後悲傷喜悅之情不能自已,過了好久才擦乾眼淚拜謝道:「賊人的名字已知道,雪冤有望了。假如能夠消除我心中的怨恨,我一定報答您的大恩。我一介弱女子沒有其他本事,只有真心念佛,為您祈禱增加海量福報。」於是向李公佐拜了兩拜離去了。
元和初①,泗州普光王寺有梵氏戒壇②,人之為僧者必由之。四方輻輳③,僧尼繁會,觀者如市焉④。公佐自楚之秦,維舟而往觀之⑤。有一尼,眉目朗秀,若舊識者,每過必凝視公佐,若有意而未言者久之。公佐將去,其尼遽呼曰:「侍御貞元中不為南海從事乎⑥?」公佐曰:「然。」「然則記小師乎⑦?」公佐曰:「不記也。」妙寂曰:「昔瓦棺寺閣求解『車中猴』者也。」公佐悟曰:「竟獲賊否?」對曰:「自悟夢言,乃男服,易名士寂,泛傭於江湖之間。數年,聞蘄、黃之間有申村,因往焉。流轉周星⑧,乃聞其村西北隅有申蘭者,默往求傭,輒賤其價。蘭喜召之。俄又聞其從弟有名春者⑨。於是勤恭執事,晝夜不離,凡其可為者,不顧輕重而為之,未嘗待命,蘭家器之。晝與群傭共作,夜寢他席,無知其非丈夫者⑩。逾年⑪,益自勤干,蘭愈敬念,視士寂即自視其子不若也。蘭或農或商,或畜貨於武昌,關鎖啟閉悉委焉。因驗其櫃中,半是己物,亦見其父及夫常所服者,垂涕而記之。而蘭、春叔出季處⑫,未嘗偕在。慮其擒一而驚逸也,銜之數年⑬。永貞年重陽⑭,二盜飲既醉,士寂奔告於州,乘醉而獲,一問而辭伏就法。得其所喪以歸,盡奉母而請從釋教⑮。師洪州之天宮寺尼洞微,即昔時授教者也。妙寂,一女子也,血誠復仇⑯,天亦不奪,遂以夢寐之言,獲悟於君子,與其仇者得不同天。碎此微軀,豈酬明哲⑰。梵宇無他⑱,唯虔誠法像以報效耳⑲。」公佐大異之,遂為作傳。
【注釋】
① 元和:唐憲宗李純的年號(806—820)。
② 泗州:古地名。北周以安州改名,治所在今江蘇宿遷。開元年間徏治今江蘇盱眙。梵氏:佛門。戒壇:僧徒傳戒之壇。
③ 輻輳:形容人或物聚集像車輻集中於車轂一樣。也作「輻湊」。《史記•貨殖列傳序》:「於是太公勸其女功……則人物歸之,襁至而輻湊。」
④ 市:指城市中劃定的貿易之所或商業區。漢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隧分。」唐李善注引《漢宮闕疏》:「長安立九市,其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
⑤ 維:系,連結。《詩經•小雅•白駒》:「縶之維之,以永今朝。」
⑥ 侍御:唐代稱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為侍御,後世因沿襲此稱。南海: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置,治番禺(今廣東廣州)。秦、漢之際地入南越,西漢元鼎六年(前111)滅南越後復置。轄今廣東滃江、大羅山以南,珠江三角洲及綏江流域以東。隋大業及唐天寶、至德時又曾分別改番州、廣州為南海郡。
⑦ 小師:僧人的謙稱。
⑧ 周星:木星每年經過黃道十二宮(即十二次)的一宮,約十二年運行一周天,故稱周星。也指一周年。《淮南子•時則訓》:「是月也,日窮於次,月窮於紀,星周於天,歲將更始。」
⑨ 從弟:堂弟。為同祖叔伯之子而年紀小於己的人。
⑩ 丈夫:指成年男子。《穀梁傳•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⑪ 逾年:一年以後,第二年。逾,超越,越過。
⑫ 叔出季處:指申蘭、申春不同時在家。叔、季,兄弟排行中的第三和第四位。出,外出。處,在家。
⑬ 銜:懷,存在心裡。
⑭ 永貞:唐順宗劉誦的年號(805)。重陽:農曆九月九日。
⑮ 釋教:即釋迦牟尼創立的佛教。《梁書•庾詵傳》:「晚年以後,尤遵釋教,宅內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輟。」
⑯ 血誠:赤誠,至誠。唐白居易《論制科人狀》:「所以密緘手疏,潛吐血誠。」
⑰ 明哲:明智,深明事理。《三國志•魏書•李通傳》:「曹公明哲,必定天下。」
⑱ 梵宇:佛寺。唐宋之問《登禪定寺閣》:「梵宇出三天,登臨望八川。」亦稱為「梵剎」。
⑲ 法像:佛、菩薩等聖像。《宋書•天竺迦毗黎國傳》:「頃遇昏虐,法像殘毀。」
【譯文】
元和初年,泗州的普光王寺設有僧尼戒壇,作為僧尼必須要去。四面八方的人都聚集在那裡,僧尼眾多,觀看的人多得像趕集一樣。李公佐從楚地到秦地去,停泊繫船前往觀看。有一位尼姑,眉目清秀,仿佛是以前認識的人,每次經過李公佐的身旁她都目不轉睛地看著李公佐,久久地像是有話要講的樣子。李公佐要走了,那尼姑急忙打招呼,問:「侍御是貞元年間的南海從事嗎?」公佐說:「是。」她說:「那麼您還記得我嗎?」公佐說:「不記得了。」妙寂說:「我是當年在瓦棺寺閣樓上請求您解釋『車中猴』的那個人。」公佐恍然大悟地說:「最終俘獲賊人了嗎?」妙寂回答:「自從知曉了夢中話的意思,我就穿上了男人的衣服,改名士寂,在江湖之間到處給人做工。幾年後,聽說蘄州、黃州一帶有個申村,就去了那邊。過了一年,才聽說這村西北角有個叫申蘭的,就不聲不響
地前去要給他做傭人,並且把工錢降得很低。申蘭開心地僱傭了我。不久又聽說他有個堂弟叫申春。於是我就勤勤懇懇地幹活,白天黑夜也不離開,凡是可以乾的,不管活是輕是重都去干,也不曾等候僱主的指令,申蘭家很器重我。白天和傭人們一塊兒勞作,夜晚睡在其他地方,沒人知曉我不是男子。一年後,我越發勤快地幹活,申蘭也更敬重我,對待我比他的兒子都好。申蘭有時候務農,有時候經商,有時到武昌儲藏貨物,家裡的鑰匙都委託給我。我查驗他柜子里的東西,一半是我們家的,也看見了我父親和丈夫常穿的衣服,我流著眼淚記了下來。但是申蘭和申春一個在家一個在外,未曾一起在家過。我考慮到抓到一個,另一個會受驚而逃逸,就藏在心裡好幾年。到了永貞年重陽節,兩個盜賊相會,喝醉了酒,我就跑到州府告發,乘著兩人醉酒抓獲了他們,一審問就招供了,被處以死刑。我獲得了喪失的財物,都帶回家交給了母親,並請求皈依佛門。師從洪州天宮寺的尼姑洞微,她就是過去曾教導過我的人。我是一個女子,赤誠復仇,上天也不剝奪我的志向,通過託夢之語,又得到您的指點,才能報了不共戴天之仇。我現在即便是粉身碎骨,也不能報答您的大恩大德。我在佛寺里沒有其他本事,唯有虔誠地供奉佛像來報答您。」李公佐非常驚異,就為她作了傳。
大和庚戌歲①,隴西李復言游巴南②,與進士沈田會於蓬州③。田因話奇事,持以相示,一覽而復之。錄怪之日,遂纂於此焉。
【注釋】
① 大和庚戌歲:唐文宗大和四年(830)。
② 隴西: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置,因在隴山之西得名,治狄道(今甘肅臨洮南)。巴南:今屬重慶。
③ 蓬州:北周天和四年(569)割巴、隆等州地置,因蓬山為名。治安固(今四川營山東北),其後屢有遷移。唐開元中徙治大寅(後改蓬池,今儀隴南),轄境相當今四川林溪流域及迤東一帶。
【譯文】
大和庚戌年,隴西李復言遊歷巴南,與進士沈田在蓬州相會。沈田談到奇聞怪事,就把李公佐寫的傳記給我看,我看了一遍就還給他了。我記錄怪異故事的時候,就把它編纂在這部書中了。
黨氏女
黨氏女,同州韓城縣芝川南村人也①。先是,有蘭如賓者,舍於芝川。元和初,客有王蘭者,以錢數百萬鬻茗,止其家積數年,無親友之來者,一旦臥疾,如賓以其無後患也,殺之。服饌車輿僕使之盛,擬於公侯。其年生一男,美而慧,雖孔融、衛玠之為奇②,猶未可為比。其家念之,謂驪珠、趙璧未敵③,名曰玉童。衣食之用,日可數金。其或不豫④,舞神拜佛之費,一日而罄,不顧也。既而漸大,輕裘肥馬,恣其出入。於是交遊少年,歌樓酒肆,悅音恣博,日不暫息,雖狂徒皆伏其豪。然而孳產稍衰⑤,稼或不登⑥,即乞貸望歲⑦。元和十年⑧,玉童暴卒,父母之哀,哭玠之不若也⑨。號哭之聲,感動行路,恨不得自身代之。如賓極困成瘵⑩。其所飾終之具,洎舍財梵侶、佛畫蓮宮、致席命樂之費⑪,若不以家為者。雖喪畢,每忌日,飯僧施財而追泣焉。自是稍稍致貧,如舊日矣。
【注釋】
① 同州:西魏廢帝三年(554)改華州置州,治武鄉(隋改名馮翊,今陝西大荔)。唐轄境相當今陝西大荔、合陽、韓城、澄城、白水等地。韓城縣:隋開皇十八年(598)置,屬同州。治所在今陝西韓城東南二里城古村。芝川:即今陝西韓城南芝川鎮。
② 孔融(153-208):字文舉,孔子二十世孫。性好學,有異才。自負才氣,對曹操多侮慢之辭,曾被免官,終與操積怨,構陷成罪,為操所殺。衛玠(286-312):字叔寶,河東安邑(今山西夏縣)人。西晉玄學家。美姿容,見者譽為「玉人」。時大亂移家建鄴(今江蘇南京),人們聽聞其姿容絕佳,觀者如堵。衛玠本多病體弱,遂勞疾卒,時人說衛玠是被人看殺的。
③ 驪珠:出於驪龍頷下的寶珠,也比喻珍貴的人或物。語出《莊子•列禦寇》:「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淵,而驪龍頷下。」趙璧:和氏璧的別稱。春秋時,楚人卞和自山中所得寶玉。戰國時為趙惠文王所得。秦昭王聞之,使之送信給趙王,願以十五城請易璧。藺相如奉璧出使,終於完璧歸趙。
④ 不豫:身體不舒服。引申為有病。《史記•魯周公世家》:「武王有疾,不豫,群臣懼。」
⑤ 孳產:增長的財產。孳,滋生,增益。南朝宋鮑照《蕪城賦》:「孳貨鹽田,鏟利銅山。」
⑥ 不登:歉收。《禮記•曲禮》:「歲凶,年穀不登。」
⑦ 乞貸:向人借貸。《史記•孔子世家》:「遊說乞貸,不可以為國。」望歲:盼望年穀的豐收。《左傳•哀公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
⑧ 元和:唐憲宗李純的年號(806—820)。
⑨ 哭玠:指衛玠死後,謝鯤前去弔喪,慟哭甚哀,感動路人。
⑩ 瘵(zhài):病。
⑪ 洎(jì):及,到達。唐駱賓王《為徐敬業討武氏檄》:「洎乎晚節,穢亂春宮。」梵侶:指色界初禪天的天眾。此處指和尚。佛畫:古代一種繪畫藝術,內容為宣揚佛教教理及佛教史上的事跡。蓮宮:指寺廟。唐皇甫冉《望南山雪懷山寺普上人》:「夜夜夢蓮宮,無由見遠公。」
【譯文】
黨氏女是同州韓城縣芝川南村人。先前,有一個叫蘭如賓的人,在芝川居住。元和初年,有個叫王蘭的客商,做價值百萬的茶葉生意,一連在如賓家住了幾年,沒有一個親友來看望過王蘭,有一天王蘭臥病不起,因為他沒有親友,沒有後患,如賓就把他殺死了。從此如賓家的衣服飲食奢華,車馬僕從眾多,生活不比王公大臣差。同一年,如賓的妻子生了一個男孩,相貌漂亮,而且很聰明,連孔融、衛玠也不能與他相比。他們家人覺得,哪怕驪龍頷下的寶珠與和氏璧也都比他遜色,於是取名玉童。玉童衣食用度,一天能花幾兩金子。有時他得了病,求神拜佛,無論一天花掉多少錢,也不在乎。漸漸玉童長大了,穿華美衣服,騎高頭大馬,出入比以前更加放縱。玉童交了很多少年朋友,整日歌舞、喝酒、賭博,沒有一日停息,就是那些狂妄的人也佩服他的奢靡。然而家產一天比一天少,地里莊稼有時收成不好,還要向人借貸以支撐到來年莊稼豐收時。元和十年,玉童突然死了,父母的悲痛比當年衛玠死後謝鯤的慟哭還厲害。哭聲感動得路人恨不得以己代之。如賓悲痛過度還得了病。玉童辦喪事所用的一切東西,以及施捨僧眾、繪畫寺廟、擺席奏樂的花費,都靠家產。喪事辦完以後,每到玉童的忌日,還要齋僧施捨以追念。從此家中逐漸變窮,又像當年一樣了。
太和三年秋,有僧玄照,求食於黨氏家。有女子年十三四,映門曰①:「母兄皆出,不得具饌。此北數里芝川店,有蘭氏者,亡子忌日,方當飯僧。師到必喜,盍往焉②?」僧曰:「女非出入村市之人③,何以知此而紿我也④?」女笑曰:「其亡子即我之前身耳。」照大異之,問其所以,不對而入。照於是造蘭氏門⑤,入巷而見其廣幕崇筵,及門,人皆喜照之來,揖之而入。既卒食,如賓哀不自勝。照曰:「丈人念亡子若此⑥,要見其今身乎?」如賓大驚,乃問之,照具以告。如賓遽適黨氏,請見之。父母以告,女不肯出。如賓益聳躍⑦,獨念不以其母來,且無藉手⑧,此所以不出也。遂歸。
【注釋】
① 映門:隱藏在門後。映,遮蔽。南朝宋顏延之《應詔觀北湖田收》:「樓觀眺豐穎,金駕映松山。」
② 盍:何不。
③ 村市:猶村鎮。唐白居易《望亭驛酬別周判官》:「燈火穿村市,笙歌上驛樓。」
④ 紿(dài):欺詐,哄騙。《史記•項羽本紀》:「項王至陰陵,迷失道,問一田父,田父紿曰:『左。』」
⑤ 造:到,往某地去。
⑥ 丈人:古時對老年男子的尊稱。《易•師》:「貞,丈人,吉。」唐孔穎達疏:「丈人,謂嚴莊尊重之人。」
⑦ 聳躍:踴躍。《宋書•晉熙王昶傳》:「臣聞鸛鳴皋垤,則降陰吐雨,騰蛇聳躍,而沉雲郁冥。」
⑧ 藉手:猶藉助,藉人之手以為己助。《左傳•襄公十一年》:「凡我同盟,小國有罪,大國致討,苟有以藉手,鮮不赦宥。」
【譯文】
太和三年秋天,有一個法號玄照的僧人,向黨氏家乞食。黨氏家一個十三四歲的女孩藏在門後說:「母親、哥哥都出去了,不能準備飯菜。從這裡向北幾里地的芝川店,有一家姓蘭的,因其兒子的忌日,正在施捨粥飯。大師要到那兒去,他們肯定會很高興,何不到那兒去呢?」玄照說:「你不是一個出入村鎮的女子,怎麼知道這些事,是不是騙我呢?」女孩笑著說:「他死去的兒子就是我的前身。」玄照大為驚訝,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女孩沒有回答他就進屋去了。玄照於是去了蘭家,剛走進胡同就看見了高大的帳篷,豪華的宴席,到了門口,人們都非常高興他能來到這裡,作揖讓他進去。吃完飯後,如賓悲不自勝。玄照說:「您如此想念兒子,想見見他的今身嗎?」如賓大驚,問是怎麼回事,玄照詳細告訴了他。如賓立刻找到党家,請求見見女孩。女孩父母進去告訴女兒,女孩不肯出來。如賓更加想見,心想準是因為他妻子沒來,且空著手,所以不出來相見。於是就回去了。
明日,與其妻偕,攜蜀紅二十匹為請見之資①。女納紅,復不肯出。如賓求其父母萬辭,父母以如賓之懇也,入謂女曰:「汝既不欲見,不當言之。既言而蘭叟若此之請,安得不強見?」女不復語。父母曰:「必不見,則何辭?」女曰:「第告之②,何必相見。但云:『其子身存及沒,多歧所費,王蘭之財盡未?』聞此,必不求矣。」父母出,以告,如賓顧其妻,無言而退。既出,父母問其故,女曰:「兒前身茗客王蘭也,有錢數百萬,客其家。元和初,頭眩而臥,遂為如賓所殺而取其財,因而巨富。某既死而訴於上帝,上帝召問欲何以報,蘭言願為子以耗之,故委蛻焉③。耗之且盡而死。近與之計,唯十鐶未足④,故有蜀紅之贈。而今而後,如賓不復念其子而齋亦罷爾。韓城有趙子良者,嘗貰茗五束⑤,未酬而蘭死。今當以其直求為婦,幣足而某去耳,亦不為婦也。」俄而媒氏言,子良之子納幣焉⑥。親迎之期,約在歲首⑦。既畢納而失女,父母懼子良之責也,偽哭而徙葬焉。其夕,遇女曰:「天帝以天下人愚,率皆欺暗枉道,詐心萬端,謂人可以言排,神可以詐惑。以詐惑人者,人亦詐焉;以妄欺人者,人亦妄焉;以嫉誣人者,人亦誣焉。雖虛矯之俗⑧,交報或闕⑨,而冥寞間良不可罔⑩。知己之所為而不咎人者鮮矣,故遣某託身近地,而警群妄耳。頃者未言,得侍昏旦⑪;此心既啟,難復淹留⑫。撫育之恩,亦償舊德,乍辭顧盼,能不悵懷。各勉令圖⑬,無惑多恨。」言訖而去。此非天之勸戒耶?
【注釋】
① 蜀紅:四川以紅花為染料,漂染製成的紅色絲綢。
② 第:但,只。《明史•海瑞傳》:「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紂耳。」
③ 委蛻:蟲類脫掉的外殼。此處指投胎。
④ 鐶(huán):銅錢,多用作幣量詞。
⑤ 貰(shì):賒欠。
⑥ 納幣: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納吉之後,擇日具書,送聘禮至女家,女家受物復書,婚姻乃定。亦稱「文定」,俗稱「過定」。
⑦ 歲首:一年的第一天。《東觀漢記•吳良傳》:「今日歲首,誠上雅壽。」
⑧ 虛矯:虛偽做作。《南史•梁元帝紀》:「性好矯飾,多猜忌……及武帝崩,秘喪逾年,乃發凶問,方刻檀為像,置於百福殿內,事之甚謹。朝夕進蔬食,動靜必啟聞,跡其虛矯如此。」
⑨ 交報:泛指報應。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宣忠寺》:「(尒朱兆)乃發怒,捉祖仁,懸首高樹,大石墜足,鞭捶之以及於死。時人以為交報。」
⑩ 冥寞:陰間。《舊唐書•劉鄴傳》:「(李德裕)傾以微累,竄於遐荒,既迫衰殘,竟歸冥寞。」
⑪ 侍昏旦:舊時子女侍奉父母,需朝夕問安,故稱侍奉父母為侍昏旦。昏旦,日暮及早晨。
⑫ 淹留:羈留,逗留。戰國屈原《離騷》:「時繽紛其變易兮,又何可以淹留?」
⑬ 令圖:善謀,遠大的謀略。《左傳•昭公元年》:「臣聞君子能知其過,必有令圖。令圖,天所贊也。」
【譯文】
第二天,如賓與妻子一同來到党家,並帶蜀紅錦二十匹作見面禮。女孩收下絲綢,還是不肯出來。如賓千懇萬求女孩的父母,女孩的父母見如賓如此誠懇,進去對女孩說:「你既然不想與他們相見,那你就不應該說那些話。既然說了,人家又這樣懇求,即使勉強,見一面也好。」女孩不再說話。父母說:「一定不見,怎麼推辭呢?」女孩說:「只是告訴他們,何必相見。就說:『他們的兒子從生到死,耗費了大量家財,王蘭的財物耗盡了沒有?』聽到這些話,他們就必然不再請求見面了。」父母出來,把女兒的話說給如賓夫婦,如賓看看妻子,兩人就無言退去。他們走後,父母問女兒是怎麼回事,女孩說:「我前身就是那個賣茶葉的王蘭,有幾百萬錢,在蘭家居住。元和初,我頭暈臥床,被如賓殺害而取財,他因此巨富。我死後到天帝那裡告狀,天帝問我想怎麼報復他,我說願做他的兒子耗費他的家產,所以投胎到他家。家財快要耗盡時就死去。最近計算,還有十鐶未耗盡,所以讓他們送來蜀紅。從今以後,如賓不會再想念兒子,齋僧也會取消。韓城有個趙子良,曾賒了五捆茶葉,還沒還錢王蘭就死了。現在他要拿價值五捆茶葉的錢作聘禮向我求婚,錢夠了我就走了,不會做他家的媳婦。」不久,媒人前來說媒,趙子良的兒子來送聘禮。迎娶的日子,定在大年初一。接受了聘禮,女孩就沒了,她父母害怕子良的責難,假裝哭泣並在其他地方辦了葬禮。那天晚上,遇到女兒對他們說:「天帝認為天下之人愚昧,人們都昧心欺騙,奸詐萬端,認為人可以用言語戲弄,神可以用欺騙而迷惑。以欺騙迷惑人的,人也欺騙他;以不法手段欺騙人的,人也以不法手段欺騙他;以嫉妒而誣陷他人的,人也誣陷他。雖然說虛偽做作,不一定都得到報應,但在陰間是欺騙不了的。知道自己的所為而不怪罪別人的人太少了,所以讓我托生附近,來警戒那些胡作非為的人。之前沒說出來,還可以侍奉父母,既然已坦陳了我的心跡,就不能再逗留此地了。養育之恩,也已報答,現在就告辭而去,怎能不悵惘。各自謀劃自己的美好生活,不要猜忌和遺憾。」說完就不見了。這難道不是上天對人們的勸誡嗎?
太和壬子歲①,通王府功曹趙遵約言之,故錄之耳。
【注釋】
① 太和:唐文宗李昂的年號(827—835)。壬子歲:即832年。
【譯文】
太和壬子年,通王府功曹趙遵約說了這件事,所以我把它記載了下來。
崔環
安平崔環者①,司戎郎宣之子。元和五年夏五月②,遇疾於滎陽別業③。忽見黃衫吏二人④,執帖來追。遂行數百步,入城。城中街兩畔,官林相對,絕無人家,直北數里到門,題曰「判官院」。見二吏迤邐向北⑤,亦有林木,褲靴秣頭、佩刀頭、執弓矢者⑥,散立者,各數百人。同到之人數千,或杻⑦,或系,或縛,或囊盛耳頭,或連其項,或衣服儼然⑧,或簪裙濟濟⑨,各有懼色,或泣或嘆。其黃衫人一留伴環,一入告。俄聞決人四下聲⑩,既而告者出曰:「判官傳語:『何故不撫幼小,不務成家⑪,廣破莊園,但恣酒色!又慮爾小累無掌⑫,且為寬恕,輕杖放歸,宜即洗心⑬,勿復貳過⑭。若踵前非⑮,固無容舍⑯。』」乃敕伴者令送同歸。環曰:「判官謂誰?」曰:「司戎郎也。」環泣曰:「棄背多年⑰,號天莫及⑱。幸蒙追到,慈顏不遙⑲,乞一拜見,死且無恨。」二吏曰:「明晦各殊⑳,去留有隔,不合見也。」環曰:「向者傳語云已見責。此身不入,何以受刑?」吏曰:「入則不得歸矣。凡人有三魂,一魂在家,一魂受杖耳。不信,看郎脛合有杖痕。」遂褰衣自視㉑,其兩脛各有杖痕四,痛苦不濟,匍匐而行,舉足甚艱。同到之人,嘆羨之聲,喧於歧路㉒。
【注釋】
① 安平:古縣名。南朝宋改東安平縣置。治今山東青州西北。北齊廢入臨淄縣。唐武德四年(621)復置,不久又廢。
② 元和:唐憲宗李純的年號(806—820)。
③ 遇疾:患病。《左傳•昭公四年》:「(穆子)田於丘蕕,遂遇疾焉。」滎(xínɡ)陽:今屬河南。別業:別墅,通常指本宅之外,在風景優美的地方建造的、供遊憩的園林房舍。
④ 黃衫吏:唐時吏役的衣衫黃色,故稱。也稱黃衣使者。唐白居易《賣炭翁》:「翩翩兩騎來是誰?黃衣使者白衫兒。」
⑤ 迤邐(yǐ lǐ):行走遲緩的樣子。
⑥ 褲靴秣頭:不明何意。
⑦ 杻(chǒu):刑具手銬。這裡指戴著手銬。
⑧ 儼然:整齊有序的樣子。晉陶潛《桃花源記》:「土地平曠,屋舍儼然。」
⑨ 簪裙濟濟:衣飾齊整漂亮。簪,古人用來綰定髮髻或冠的長針。後來專指婦女綰髻的首飾。濟濟,整齊美好的樣子。
⑩ 決:責打。《北齊書•封隆之傳》:「帝遂決馬鞭百餘。放出,又遣高阿那肱重決五十,幾致於死。」
⑪ 成家:持家,興家。
⑫ 小累:微小的過失,些微的牽累。《新唐書•李夷簡傳》:「坐小累,下遷虔州司戶參軍。」
⑬ 洗心:比喻改過自新。《後漢書•隗囂傳》:「今臣之事,在於本朝,賜死則死,加刑則刑。如遂蒙恩,更得洗心,死骨不朽。」
⑭ 貳過:再次犯同樣的過失。《論語•雍也》:「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宋邢昺疏:「不貳過者,有不善,未嘗復行。」
⑮ 踵:繼續,跟隨。《漢書•武帝紀》:「步兵踵軍後數十萬人。」
⑯ 容舍:優容寬恕,不予追究。《隋書•趙仲卿傳》:「(趙仲卿)法令嚴猛,纖微之失,無所容舍,鞭笞長吏,輒至二百。」
⑰ 棄背:死的婉辭,多用於父母尊親。東晉王羲之《雜帖一》:「周嫂棄背,再周忌日,大服終此晦,感摧傷悼。」
⑱ 號天:(因悲痛至極而)對天號泣。《莊子•則陽》:「至齊,見辜人焉,推而強之,解朝服而幕之,號天而哭之,曰:『子乎!子乎!天下有大災,子獨先離之。』」
⑲ 慈顏:慈祥和藹的容顏。稱尊上的音容,多指母親而言,此處指父親。
⑳ 明晦:光明與晦暗。代指人間與陰間。
㉑ 褰(qiān):用手撩起。《禮記•曲禮》:「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㉒ 喧:喧鬧,吵嚷。歧路:從大道上分出來的小路、岔路。唐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譯文】
安平人崔環,是司戎郎崔宣的兒子。元和五年的五月,正值盛夏,崔環住在滎陽的別墅里生了重病。他忽然看見兩個身穿黃衫的衙吏,手持公文追捕自己。兩個衙吏押著崔環走了幾百步,進入一座城裡。那座城的街道兩邊,官林相對,沒有一家老百姓的住宅。崔環沿著街道徑直往北走了好幾里地,走到一座大門前,匾額上題著「判官院」。崔環看見兩個衙吏緩步向北走去,也有林木,有褲靴秣頭、佩刀的首領、手握弓箭的,隨意站著的,各有幾百人。與崔環一同到那裡的還有幾千人,有的戴著手銬,有的被拴住,有的被捆綁,有的被布袋套住頭,有的脖子上鎖著鏈條,有的衣服穿得整整齊齊,有的衣飾齊整華美。所有人臉上都露出恐懼的表情,有抽泣的,有嘆息的。一個衙吏留下陪著崔環,另一個進去報告。不一會兒,聽到四聲用板子打人的聲音,又過了一會兒剛才進去的那個衙吏出來宣布說:「判官有令:『你為什麼不撫育家裡幼小的孩子,不好好經營家業,毀壞家園財產,只一味地貪戀酒色!顧念你系初犯,又無大錯,暫且寬大處理,打幾板子,放回家去,今後要洗心革面,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若繼續以前的錯誤,絕對不會寬恕你了。』」於是安排陪著崔環的那個衙吏送他回家。崔環問:「判官是哪位?」衙吏回答:「就是司戎郎啊。」崔環哭說:「慈父離開人世已經有好多年了,我就是向天哭泣,他也聽不到。我承蒙被追到這裡,先父既然就在近處,懇請您允許我去見先父一面,我死也無憾了。」兩個衙吏說:「人間、地府兩個世界,活人、死人陰陽相隔,你們是不能相見的。」崔環道:「剛才傳令說已經打了我板子。我本人的身子不進去,怎麼受刑?」衙役說:「你的身體要是進去了,就回不來了。凡人都有三個魂,你的一個魂在家裡,一個魂剛才進去接受杖刑了。你要不信,看看你腿上應該有受刑後留下的傷痕。」崔環於是就撩開衣服查看,果然見到兩條腿上各有四條杖痕。崔環一下子就覺得疼得難以忍受,只能匍匐在地上爬行,每動一下,都極為艱難。那些同來的人,聽說崔環只是被打了板子就給放回去了,個個都不無羨慕地嘆息,鬧哄哄的聲音在小路上響成一團。
南行百餘步,街東有大林。二吏前曰:「某等日夜事判官①,為日雖久,幽冥小吏,例不免貧。各有許惠資財②,竟無暇取,不因送郎陰路,無因得往求之。請郎暫止林下,某等偕去,俄頃即來。諸處皆是惡鬼曹司③,不合往,乞郎不移足相待。」言訖各去,久而不來。環悶,試詣街西行,一署門題曰「人礦院」,門亦甚淨。環素有膽,且恃其父為判官,身又蒙放,遂入其中。過屏障,見一大石,周回數里④。有一軍將坐於石北廳上,據案而坐,鋪人各繞石及石上,有數千大鬼,形貌不同,以大鐵椎椎人為礦石。東有杻械枷鎖者數千人,悲啼恐懼,不可名狀⑤。點名拽來,投來石上,遂椎之,既碎,唱其名⑥。軍將判之,一吏於案後讀之云:「付某獄訖。」鬼卒捧去。其中有付磑獄者⑦,付火獄者⑧,付湯獄者⑨。環直逼石前看之,軍將指之云:「曹司法嚴,不合妄入,彼是何人,敢來閒看!」人吏競來傳問,環恃不對。軍將怒曰:「看既無端⑩,問又不對,傍觀豈如身試之審乎⑪?」敕一吏拽來鍛之⑫。環一魂尚立,見其石上別有一身,被拽撲臥石上,大椎椎之,痛苦之極,實不可忍。須臾,骨肉皆碎,僅欲成泥⑬。二吏者走來,槌胸曰⑭:「郎君⑮,再三乞不閒行,何故來此?」遂告軍將曰:「此是判官郎君,陽祿未終⑯,追來卻放,暫來入看。無間地獄⑰,入不須臾,遂道如斯。何計得令復舊?」軍將者亦懼曰:「初問不言,忿而處置,如何?」因問諸鬼曰:「何計得令復舊?」皆曰:「唯濮陽霞一人耳。」曰:「遠近?」曰:「去此萬里。昨者北海王子化形出遊⑱,為海人所 ⑲。其王請出,今亦未回。」乃令一鬼召之。
【注釋】
① 某等:我等,我們。事:侍奉,服侍。唐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② 許:許多,一些。惠:惠贈,給予好處。《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君必惠民而已。」
③ 曹司:官府,官署。是諸曹郎中職司所在,故稱。唐白居易《喜張十八博士除水部員外郎》:「無復篇章傳道路,空留風月在曹司。」
④ 周回:周圍。《漢書•劉向傳》:「秦始皇帝葬於驪山之阿,下錮三泉,上崇山墳,其高五十餘丈,周回五里有餘。」
⑤ 不可名狀:不能用語言形容。宋洪邁《夷堅志•夷堅丙志•錦香囊》:「至明,視所遺囊,文錦爛然,非世間物。中貯一合如玳瑁,以香實之,芳氣酷烈,不可名狀。」
⑥ 唱:高聲呼喊。《北史•孫脩義傳》:「居大言不遜,脩義命左右牽曳之,居對大眾呼天唱賊。」
⑦ 磑(wèi)獄:石磨地獄。民間傳說中十八層地獄的第十七層。佛家認為,凡糟蹋五穀、賊人小偷、貪官污吏、欺壓百姓者,死後都將被打入石磨地獄磨成肉醬,後重塑人身再行碾磨。道士和尚食葷亦受此報。罪鬼墮入其中,刑期漫漫,痛苦無可言狀。磑,石磨。
⑧ 火獄:烈火熾盛的地獄。
⑨ 湯獄:即鑊湯地獄。把罪人放進裝滿燒煮沸騰鐵水的鼎鑊中,以懲其生前罪行的地獄。佛家認為,眾生凡毀佛戒法、殺生祠祀、為肉食焚燒山野而傷害眾生、燒煮生類等,將獲此果報。
⑩ 無端:無緣無故。戰國宋玉《九辯》:「蹇充倔而無端兮,泊莽莽而無垠。」漢王逸註:「媒理斷絕,無因緣也。」
⑪ 審:知道,知悉。
⑫ 鍛:錘擊。《莊子•列禦寇》:「其父謂其子曰:『取石來鍛之。』」
⑬ 僅(jìn):幾乎,接近於。言數量之大、程度之深。唐白居易《草堂記》:「夾澗有古松、老杉,大僅十人圍,高不知幾百尺。」
⑭ 槌(chuí)胸:槌打胸膛。一般用來表示悲傷或悲憤之情,亦常說成捶胸頓足。
⑮ 郎君:古時通稱顯貴家的子弟為郎君。唐杜甫《題柏大兄弟山居》:「叔父朱門貴,郎君玉樹高。」
⑯ 陽祿:人在陽世間的壽命。
⑰ 無間地獄:佛家語,即阿鼻地獄,是地獄的最底層。據佛典《俱舍論》,造「十不善業」的重罪者墮入無間地獄,「受苦無間」。
⑱ 化形:變換形態。梁釋慧皎《高僧傳•釋法顯傳》:「每至夏坐訖,龍輒化作一小蛇。」
⑲ 海人:海上的漁民。三國魏嵇康《答張遼叔〈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若守藥則棄宅,見交則非賒,是海人所以終身無山木,山客白首無大魚也。」 (yún):動。這裡指殺死。
【譯文】
崔環他們朝南走了有百餘步,發現街道東邊有片很大的樹林子。兩個衙吏走向前來對崔環說道:「我倆一天到晚侍奉判官,雖然當差很久了,作為幽冥小吏,仍免不了缺錢花。現在我倆各有些受賞的銀錢,一直沒空取,不是因為今天送您回陽間,還真沒有機會去取呢。請您暫且在林子裡歇歇腳,我倆一起去取錢,得了立馬就回來。這裡到處都是惡鬼官衙,不要到那裡去,希望您不要亂跑,就在這裡等我倆。」二位衙吏說完就都走了,過了很久也不見回來。崔環覺得有些煩悶,就試著沿街往西走去,只見一處官署門楣上題寫著「人礦院」,門上倒也乾淨。崔環一向膽子就大,又仗著父親是判官,況且自己又被判放回陽間了,於是就走進了這個官署。繞過屏障,看見一塊巨大的石頭,周長足足有好幾里。有一位軍將在石頭北面的廳堂中,身體靠著桌案坐著,那些犯人都平鋪在石頭周圍及石頭上,有幾千大鬼,形狀樣貌各不相同,他們把人用大鐵椎敲成礦石。巨石的東邊,戴著手銬枷鎖等各色刑具的人足有好幾千,他們痛苦號哭、驚恐萬狀,悽慘的樣子難以形容。那軍將點一個名,就有惡鬼把那人給拖出來,扔到大石頭上,被那些大鬼敲成礦石。那人一旦被敲碎了,有個惡鬼就高聲地再叫一次他的名字。軍將進行判決,由一名站在桌案後的小吏讀文書:「投到某某地獄去。完畢。」然後,惡鬼再捧著被敲成礦石的「犯人」送到相應的地獄去。其中有投到磑獄的,有投到火獄的,有投到湯獄的。崔環徑直逼近石頭跟前看著這一切,軍將指著他說:「我們這裡法度森嚴,不得隨意進入,他是什麼人,竟然敢來這裡閒看!」小吏爭著來質問崔環,崔環自恃其父,就是不回答。軍將發怒道:「無緣無故地進來觀看,問話又不回答。你在一旁觀看,哪有親身嘗試下這刑罰來得印象深刻啊!」說著就下令讓一名鬼吏把崔環拖到石頭上敲打他。崔環的一個魂兒還在原地站立,看到大石頭上另有一個崔環的肉身,被拖拉俯臥在石頭上,鬼卒正用大鐵椎捶打它,崔環感覺痛苦到了極點,實在是無法忍受了。不一會兒,他的骨頭皮肉都呈粉碎狀,差不多成了一團肉泥了。去取財物的兩個衙吏這時才回來,見到這樣的情景,捶胸頓足地喊道:「公子啊,我倆再三地請您不要亂跑,您幹嘛要闖到這裡來?」他們二人於是就告訴軍將說:「這是判官的兒子,陽壽還沒有盡,捉拿來受了些刑是要放回去的,暫且進到這裡來觀看。他到這無間地獄裡,時間也不長啊,就弄成這個樣子了。有什麼辦法能讓他復原嗎?」那個軍將也有些害怕了,他說:「一開始我問他話,他偏不言語,我一生氣就下令把他處置了,怎麼辦才好呢?」軍將就問身邊的那群鬼:「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復原嗎?」眾鬼都說:「只有濮陽霞一個人有這本事了。」軍將又問:「他那個地方離這裡有多遠?」眾鬼說:「離這裡足有一萬里。昨天北海王子變幻形體出宮遊玩,被海上的漁民給捕殺了。北海王把濮陽霞請去了,到現在還沒回來呢。」於是,那位軍將就命令一個鬼卒去把濮陽霞請來。
有頃而到,乃一髯眇目翁也①。應急而來,喘猶未定。軍將指環曰:「何計?」霞曰:「易耳。」遂解衣纏腰,取懷中藥末,糝於礦上團撲②,一翻一糝,糝扁槎其礦為頭項及身手足③,剜刻五臟④,通為腸胃,雕為九竅⑤,逡巡成形⑥,以手承其項曰:「起!」遂起來,與立合為一,遂能行。大為二吏所責。相與復南行。將去,濮陽霞撫肩曰:「措大!人礦中搜得活,然而去不許一錢。」環許錢三十萬。霞笑曰:「老吏身忙,當使小鬼梟兒往取,見即分付⑦。」遂行。
【注釋】
① 眇(miǎo)目:一眼失明,後亦指兩眼俱失明。宋蘇軾《日喻》:「生而眇者不識日。」
② 糝(sǎn):混雜,混合。宋蘇軾《格物粗談•瓜蓏》:「冬瓜切碎者,以石灰糝之則不爛。」
③ 扁:通「遍」,全部地。槎(zhà):擊,打。
④ 剜(wān):以刀子等除去。五臟:指人的心肝脾肺腎五種器官。
⑤ 九竅:指人的耳目口鼻以及尿道和肛門九個孔道。《周禮•天官•疾醫》:「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漢鄭玄註:「陽竅七,陰竅二。」
⑥ 逡(qūn)巡:頃刻間,極短的時間。
⑦ 分付:交給。
【譯文】
不一會兒的工夫濮陽霞就到了,原來是一個獨眼老頭,鬍鬚又多又長。因為急忙忙地往這裡趕,喘著粗氣,還沒有平靜下來。軍將就指著崔環問他:「有什麼辦法嗎?」濮陽霞說:「容易。」他於是解開外衣和腰帶,從懷裡取出一些藥粉,與崔環被敲成的那團人礦混合在一起,用力地揉搓滾動,翻一下再混合一下,把那礦石搓弄了一個遍,只見頭項和軀幹手腳就都摶成了形,心肝脾肺腎等器官也刻畫好了,腸胃貫通了,耳目口鼻等人身上的九個孔道也刻成了,不大一會兒,那團人礦就變成了人形。濮陽霞用手托著復原人的脖頸,說聲:「起!」崔環於是立起來,跟站立著的那個魂兒合成一體,行走如常了。兩個衙吏狠狠地埋怨了崔環一通。然後,他們繼續往南走。他們要走的時候,濮陽霞撫著崔環的肩膀說道:「窮酸文人!我從人礦里把你撈出來救活,可是你臨走了連一文錢也不許諾給我嗎?」崔環答應給濮陽霞三十萬錢。濮陽霞笑著說:「老吏我自己是很忙的,我會派小鬼梟兒到你家裡拿錢,你見了它,把錢給它就是了。」說完就走了。
行及城門,見一吏南走,曰:「黃河欲分一枝①,前者天令三丁取一②,計功不集③,今請二丁取一。」二吏以私行有礦環之過,恐宣之怒環而召也,謂環曰:「彼見若問,但言欲觀地獄之法,以為儆戒④,故在此耳。」吏見果問,環答之如言。遂別去復行。須臾,至滎陽,二吏曰:「還生必矣。某將有所取,能一觀乎?」環曰:「固所願也。」共入縣郭⑤,到一人家中堂,一吏以懷中繩系床上女人頭,盡力拽之,一吏以豹皮囊徐收其氣,氣盡乃拽下,皆縛之。同送環家,入門,二吏大呼曰:「崔環!」誤築門扇,遂寤⑥。其家泣候之,已七日矣。後數日,有梟鳴於庭,環曰:「濮陽翁之子來矣。」遂令家人刻紙錢焚之,乃去。疾平⑦,潛尋所見婦人家,乃縣糾郭霈妻也⑧。其時尚未有分河之議⑨,後數日,河中節度使司徒薛公平議奏分河一枝⑩,冀減沖城之勢。初奏三丁取一,既慮不足,復奏二丁役一,竟如環陰司所見也⑪。
【注釋】
① 枝:分支的,由主體所派生出來的。
② 三丁取一:這裡指每三個壯丁取一人服勞役。
③ 計功:計算用工數、工程量。不集:無成就,不成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
④ 儆戒:警戒,戒備,戒懼。《尚書•大禹謨》:「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罔游於逸,罔淫於樂。」
⑤ 郭:外城。古代在內城外圍加築的一道城牆。
⑥ 寤(wù):醒過來,甦醒。
⑦ 平:平復,康復。
⑧ 縣糾:古時縣衙里從事緝捕的差役。
⑨ 分河:等於說開挖出一條新河,分流黃河水。
⑩ 河中節度使:唐至德二載(757)設立,是唐中央政府在今山西西南部的節度使。治所在蒲州(今山西永濟蒲州鎮)。759年升蒲州為河中府,管轄河中府、晉州、絳州、慈州、隰州。節度使,唐初沿北周及隋舊制,於重要地區設總管,後改稱都督,總攬數州軍事。唐睿宗景雲二年(711),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自此始有節度使之號。其初,僅於邊地有之,安史之亂後遍設於國內,統管一道或數州,總攬軍、民、財政。薛公平:即薛平(753—832),字坦塗,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元和七年(812),唐憲宗特升薛平為滑州(今河南滑縣)刺史,任職六年。滑州城臨河,經常遭受水害。薛平任職刺史期間,曾主持加寬黃河河道二十里,以減緩水勢,滑州很長時間沒有再發生水患。
⑪ 陰司:陰間,陰曹地府。唐呂岩《七言》:「仙府記名丹已熟,陰司籍除命應遠。」
【譯文】
崔環他們走到城門口,看到一名小吏向南走去,邊走邊說:「要把黃河引出一條支流來,先前天令三個壯丁取一個服勞役,一算才發現人手不夠,現在又奏請二取一了。」兩個衙吏考慮到是因為自己去辦私事才導致崔環受到「人礦」之禍,怕崔環的父親生崔環的氣又召喚他們,就囑咐崔環:「要是他過來問你,你就只說想參觀地獄之法,以為警戒,所以會在這裡。」那小吏看見了崔環果然來問,崔環按照衙吏交待的話做了回答。於是告別後繼續往前走。不久,他們來到了滎陽。兩個衙吏說:「你還陽是沒問題的。但我們還要去做一件事,你能跟著瞧瞧嗎?」崔環說:「當然願意了。」於是他們一起來到城裡,進到一戶人家的中堂,一個衙吏從懷裡掏出一根繩子,拴住床上女人的頭,用力扯拽;另一個衙吏手拿一個豹皮袋放在女人的嘴邊,慢慢地吸那個女人呼出的氣,直到這個女人一點氣也沒有了,才把她拉出來捆縛住。他們一同送崔環回家。進了崔環的家門,兩個衙吏大喊一聲:「崔環!」崔環誤撞在門扇上,於是甦醒過來,回到了陽間。他家裡的人都已經在他床前哭著候著有七天了。幾天後,一隻貓頭鷹在他家院子裡鳴叫。崔環說:「這是濮陽霞派取錢的來了。」於是讓家人刻紙錢來焚燒,等紙錢燒完了,貓頭鷹就飛走了。崔環病癒後,偷偷地尋找之前所見那個婦人,原來是縣衙里捕快郭霈的妻子。這時候還沒有給黃河分流的動議,過了幾天,河中節度使司徒薛平奏議分河道以舒緩水勢,希望能減輕水勢對滑州城的威脅。一開始奏請朝廷說要在三名壯丁中取一人服勞役,後來又考慮到人手不夠,又奏請二取一,這竟和崔環在陰間的所見所聞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