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怪錄譯註 · 卷二
【題解】
本卷共二篇。《韋氏》講述了京師一家姓韋的女兒,在結婚之前就夢到了自己的丈夫應該是誰,還夢到了丈夫的仕途以及她丈夫被殺後家庭的沒落,她自己及兒媳婦被發配宮中服役以及最後的人生歸宿,後來現實的發展一一驗證了她的夢境。《郭代公》講述了郭元振在開元年間下第返鄉途中,夜行迷路,夜晚投宿到一處院落,發現有一位少女被關在籠子裡,後來得知是當地人被迫將她嫁給烏將軍,不然就會降臨災難。郭元振救出少女,智殺烏將軍,為民除害,原來所謂的烏將軍是一頭成精的黑豬。少女感激郭元振的救命之恩,嫁給了他。這則故事歌頌了郭元振勇於擔當、機智果敢的品行。後人還常常將此篇故事與《西遊記》中的豬八戒的故事進行比較,甚至有人認為這裡的所謂烏將軍就是豬八戒的原型。
韋氏
京兆韋氏女者①,既笄二年,母告之曰:「有秀才裴爽者②,欲聘汝③。」女笑曰:「非吾夫也。」母記之。雖媒媼日來,盛陳裴之才,其家甚慕之,然終不諧④。又一年,母曰:「有王悟者,前參京兆軍事⑤,其府之司錄張審約者⑥,汝之老舅也⑦,為王媒之,將聘汝矣。」女亦曰:「非也。」母又曰:「張既熟我,又為王之媒介也,其辭不虛矣。」亦終不諧。又二年,進士張楚金求之。母以告之,女笑曰:「吾之夫乃此人也。」母許之。遂擇吉焉⑧。
【注釋】
① 京兆:指京師所在地區。
② 秀才:科舉時代科目之稱。始於漢,後避光武諱改稱茂才,唐與明經、進士並設科目,宋則凡應舉者皆稱秀才,明清專稱入縣學的生員。
③ 聘:舊時稱訂婚、迎娶之禮。《禮記•內則》:「聘則為妻。」
④ 不諧:不成功。
⑤ 參……軍事:東漢末始有「參某某軍事」的名義,謂參謀軍事,簡稱參軍。晉以後軍府和王國始置為官員,沿至隋唐,兼為郡官。
⑥ 司錄:晉時置錄事參軍,為公府官,非州郡職,掌總錄眾曹文簿,舉彈善惡。北周稱司錄參軍,屬相府;同時州之刺史有軍而開府者亦置之。唐開元初改為京尹屬官,掌府事。
⑦ 老:排行在最後的。
⑧ 擇吉:選定吉日。舊時,凡婚、嫁、安葬等都要選個吉利日子。
【譯文】
京師一家姓韋的女兒,十七歲的時候,母親告訴她說:「有個叫裴爽的秀才,想要娶你。」她笑著說:「他不是我的丈夫。」母親記住了。雖然媒婆天天來求婚,盛讚裴爽的才華,家人也非常欣賞裴爽,然而終究沒有成功。又過了一年,母親對她說:「有一個叫王悟的人,是前任京兆參軍,他府邸的司錄張審約,是你小舅,為王悟做媒,想要娶你。」韋氏女還是說:「不是我的丈夫。」母親又說:「張審約與我很熟悉,又為王悟做媒人,他說的話不會虛假。」最後也沒有成功。又過了兩年,進士張楚金求婚。母親把這件事告訴了女兒,女兒笑著說:「我的丈夫就是這個人了。」母親同意了。然後選擇吉時成親。
既成禮訖,因其母徐問之,對曰:「吾此乃夢征矣①。然此生之事皆見矣,豈獨適楚金之先知乎②。某既笄,夢年二十適清河楚金,以尚書節制廣陵③,在鎮七年④。而楚金伏法,闔門皆死,惟某與新婦一人,生入掖庭⑤,蔬食而役者十八年⑥,蒙詔放出。自午承命,日暮方出宮闕,與新婦渡水,迨暗及灘,四顧將昏然,不知所往,因與新婦相抱於灘上,掩泣相勉曰:『此不可久立,宜速渡。』遂南行。及岸數百步,有壞坊焉⑦。自入西門,隨垣而北,其東大門屋,因造焉,又無人而大開,遂入。及壞戟門⑧,亦開,又入。逾屏迴廊四合,有堂既扃⑨,階前有四大櫻桃樹林,花發正茂,及月色滿庭,似無人居,不知所告。因與新婦對臥階下。未幾,有老人來詬逐,告以前情,遂去。又聞西廊步履之聲,有一少年郎來詬,且呼老人令逐之。苦告之,少年郎低首而走,徐乃白衫素履⑩,哭拜階下曰:『某尚書之侄也。』乃慟哭曰:『無處問耗⑪,不知阿母與阿嫂至,乃自天降也。此即舊宅,堂中所鎖,無非舊物。』慟哭開戶,宛如故居之地。居之九年,前後從化。」
【注釋】
① 征:預兆,跡象。例如吉徵、凶徵。《史記•周本紀》:「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
② 適:女子出嫁。
③ 節制:指揮管轄。
④ 鎮:古代在邊境駐兵戍守稱為鎮。鎮將管理軍務,有的也兼理民政,宋初廢。《新唐書•兵志》:「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者曰道。」
⑤ 掖庭:宮殿中的旁舍,妃嬪的住所。《後漢書•竇武傳》:「長女選入掖庭,桓帝以為貴人。」
⑥ 蔬食:粗食。《論語•鄉黨》:「雖蔬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⑦ 坊:別室,專用的房舍。
⑧ 戟門:於門前立戟,泛指顯貴之家。唐元稹《暮秋》:「看著牆西日又沉,步廊回合戟門深。」
⑨ 扃(jiōng):上閂,關門。
⑩ 白衫:唐、宋士大夫的便服。後僅用作凶服,為居喪者的孝服。《舊唐書•唐臨傳》:「嘗欲弔喪,令家童自歸家取白衫。」素履:居喪時所穿的白色鞋子。
⑪ 耗:消息,音信。唐李商隱《即日》:「赤嶺久無耗,鴻門猶合圍。」
【譯文】
婚禮結束之後,她的母親慢慢地問這件事,女兒回答說:「我的婚事已經在夢中有了預兆。我一生之事都看到了,不僅僅是預知嫁給張楚金。我十五歲時,夢到二十歲嫁給清河的張楚金,他以尚書的身份管轄廣陵,在那裡管理了七年。而張楚金犯法被處死,滿門皆判死刑,唯有我與剛進門的兒媳婦,被送入宮中,吃著粗茶淡飯,勞作了十八年,承蒙皇帝下詔把我們放出去。中午接到詔書,到了傍晚才走出宮殿,我與兒媳婦渡河,到了天很黑的時候才到達河灘,四顧茫然,不知道要到哪裡去,我與兒媳婦相抱於河灘上,掩面而哭,相互勉勵說:『這裡不可以久待,必須快速渡河。』於是往南走。到達對岸後再走數百步,有一座破舊的房舍。從西門進入,順著牆向北走,東邊是有大門的屋子,因此到那裡去看一看,門開著,但沒有人,於是就進去了。到了已經殘破的戟門,門也開著,我們又進去了。穿過屏障、迴廊、四合,有一間堂屋是上閂的,台階前有四棵大櫻桃樹,鮮花盛開,此時月光普照庭院,院子裡似乎無人居住,不知跟誰打招呼。我與兒媳面對面臥倒在台階之下。沒多久,有一個老人來辱罵驅趕我們,然後我們把之前發生的事告訴了他,他就走了。後來又聽到西廊下有腳步聲,有一個少年過來辱罵,並且呼叫那個老人,讓他驅趕我們兩個。我們苦苦哀求,並把自己的身世告訴了他,那個少年低著頭就跑了,不一會兒穿著白衫白鞋回來了,在台階下哭著行禮說:『我是尚書的侄子。』他痛哭著說:『我沒有地方問你們的消息,不知道伯母與嫂子回來了,真是如同天降一般。這裡就是當時的宅院,堂屋中鎖著的東西,都是以前的舊物。』他們哭泣著打開鎖,這裡確實像原來居住的地方。在這裡居住了九年,我與兒媳婦先後去世。」
其母大奇之。且人之榮悴①,無非前定,素聞之矣,豈夢中之信,又如此乎?乃心記之。俄而楚金授鉞廣陵②,神龍中以徐敬業有興復之謀③,連坐伏法,惟妻與婦免死,配役掖庭十八年,則天因降誕日④,大縱籍沒者⑤,得隨例焉。午後受詔,及行,總監緋閹走留食候之⑥。食畢,實將暮矣。其褰裳涉水而哭⑦,及宅所在,無差夢焉。噫!夢信足征也,則前所敘扶風公之見⑧,又何以偕焉。
【注釋】
① 榮悴(cuì):比喻人的窮通。晉潘岳《秋興賦》:「雖末士之榮悴兮,伊人情之美惡。」
② 授鉞:古代大將出征,君主授以斧鉞,表示授以兵權。《文選•張衡〈東京賦〉》:「授鉞四七,共工是除。」三國吳薛綜注引《六韜》:「凡國有難,君召將以授斧鉞。」
③ 神龍:周武則天的年號(705),唐中宗沿用不改(705—707)。徐敬業(?—684):即李敬業,曹州離狐(今山東菏澤)人。李績的孫子。歷任太僕少卿、眉州刺史。光宅元年(684)坐贓貶柳州司馬,與唐之奇、杜求仁、駱賓王等在揚州起兵,反對武則天臨朝,求得狀貌類似太子賢者奉以為主,自稱匡復府上將、領揚州大都督。有眾十餘萬人,一面屯淮陰等地,一面渡江攻下潤州。後為武后大將李孝逸擊敗,至海陵(今江蘇泰州)界,被部下殺死。興復:猶恢復。
④ 降誕日:生日。
⑤ 籍沒:指登錄財產或家口,以沒收充公。《三國志•魏書•東夷傳》:「季父牛加有二心,位居殺季父父子,籍沒財物,遣使簿斂送官。」
⑥ 總監:官名。隋唐有宮苑總監、九成宮總監、鹽池總監等。緋閹:唐代太監服飾的顏色規定:凡三品以上一律用紫色,五品以上用緋色,六品、七品用綠色,八品、九品用青色。走:僕人,有時含蔑稱意。
⑦ 褰裳(qiān cháng):撩起下裳。《詩經•鄭風•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⑧ 扶風公:即本書卷七《張左》中之扶風人申宗,其前身夢入耳中之國,因得長壽。
【譯文】
她的母親聽後,感到非常驚異。人的窮困與顯達,都是命中注定的,這是常常聽說的事,難道夢中的徵兆,又如此準確?於是她的母親就暗暗記住了。不久張楚金被朝廷任命管轄廣陵,武則天神龍年間,因為徐敬業有恢復李唐皇室之陰謀,張楚金連坐被處死,唯有他的妻子與兒媳免於一死,被發配到宮廷,做了十八年勞役,武則天因其生日,大赦抄家之人,她們因此豁免。午後接到詔書,正要走,總監宦官的僕從讓她們留下來等候吃飯。吃完飯,已經到了傍晚。她們撩起下衣蹚水過河而哭泣的情形,以及那所宅院所在,與韋氏女做的夢沒有差異。噫!夢的徵兆足夠讓人信服,本書前面所敘述的扶風公申宗在夢中所看到的,也是一樣的準確。
郭代公
代國公郭元振①,開元中下第②,自晉之汾,夜行陰晦失道,久而絕遠有燈火之光,以為人居也,徑往投之。八九里有宅,門宇甚峻。既入門,廊下及堂下燈燭輝煌,牢饌羅列③,若嫁女之家,而悄無人。公系馬西廊前,歷階而升,徘徊堂上,不知其何處也。俄聞堂中東閣有女子哭聲,嗚咽不已。公問曰:「堂中泣者,人耶,鬼耶?何陳設如此,無人而獨泣?」曰:「妾此鄉之祠,有烏將軍者,能禍福人,每歲求偶於鄉人,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妾雖陋拙,父利鄉人之五百緡④,潛以應選。今夕,鄉人之女並為游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鎖而去,以適於將軍者也。今父母棄之,就死而已,惴惴哀懼,君誠人耶,能相救免,畢身為除掃之婦⑤,以奉指使。」公大憤曰:「其來當何時?」曰:「二更。」公曰:「吾忝為大丈夫也⑥,必力救之。如不得,當殺身以徇汝⑦,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女泣少止。於是坐於西階上,移其馬於堂北,令一仆侍立於前,若為賓而待之⑧。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⑨,二紫衣吏入而復走出,曰:「相公在此⑩。」逡巡⑪,二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
【注釋】
① 郭元振(656—713):名震,字元振,以字行,魏州貴鄉(今河北邯鄲大名)人。開元元年(713)拜相,並輔助唐玄宗誅殺太平公主,兼任御史大夫,進封代國公。不久,唐玄宗驪山講武,郭元振因軍容不整,被流放新州,後在赴任饒州司馬途中,抑鬱病逝。
② 開元:唐玄宗李隆基的年號(713—741)。下第:科舉時代考試不中者曰下第,又稱落第。唐韋應物《送槐廣落第歸揚州》:「下第常稱屈,少年心獨輕。」
③ 牢饌:酒食。
④ 利:貪。
⑤ 除掃之婦:打掃衛生的婦女,侍妾的委婉語。
⑥ 忝(tiǎn):表示愧於進行某事,用作謙辭。宋司馬光《訓儉示康》:「二十忝科名。」
⑦ 徇:通「殉」,為某種目的而犧牲生命。
⑧ 賓:通「儐」,接引賓客。
⑨ 駢闐(piántián):車馬連結,並行而進。
⑩ 相公:古時對宰相的尊稱。漢王粲《從軍詩》:「相公征關右,赫怒震天威。一舉滅獯虜,再舉服羌夷。」
⑪ 逡巡:頃刻之間。唐韓湘《言志》:「解造逡巡酒,能開頃刻花。」
【譯文】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年間科舉沒中,從晉州去汾州,夜裡天黑迷路,過了很久才看到遠處有燈火,以為是人家,就前往投宿。走了八九里地才看到住宅,大門非常高大。進門後,廊下及堂屋中燈火輝煌,酒食排列,像是嫁女兒的人家,但寂靜無人。郭元振把馬系在西邊的廊前,順著台階走上去,在堂屋裡走來走去,不知是什麼地方。不一會兒,聽到堂屋中東邊閣子裡有女子的哭聲,不停地嗚咽哭泣。郭元振問道:「堂中哭的,是人,還是鬼?為何如此擺設,沒有其他人而你獨自哭泣呢?」女子回答道:「我們鄉里祠廟供奉的,有個烏將軍,能給人帶來禍福,每年強橫地向鄉里人求婚,鄉里人必須選一個漂亮的少女嫁給他。我雖醜陋笨拙,但我父親收了鄉里人的五百緡錢,私下裡讓我去應選。今晚,鄉里人的女兒們都到這裡參加遊樂宴飲,她們來到這裡後,把我灌醉在這間屋子裡,鎖上門就一起離開了,讓我嫁給烏將軍。現在被父母拋棄,在此等死,令我恐懼哀傷,您如果是人,能救我免除危難,我願一生做您的侍妾,供您使喚。」郭元振憤怒地說:「它什麼時候來?」回答道:「二更天。」郭元振說:「我忝為個大丈夫,一定盡力相救。如果不行,就自殺陪你一起死,一定不會讓你枉死在淫鬼之手。」那女子的哭聲稍稍停止了。郭元振於是坐在西邊的台階上,把馬拴到堂屋的北面,讓一僕人站著屋前,像接引賓客的儐相等候著。不久,火光照耀,車馬聚集,有兩個穿紫衣的小吏進來又出去了,說:「宰相在這裡。」很快,又有兩個穿黃色衣服的小吏進來又出去,也說:「宰相在這裡。」郭元振暗自高興,我以後應能當上宰相,必定能戰勝此鬼。
既而將軍漸下,導吏復告之①。將軍曰:「入。」有戈劍弓矢翼引以入②,即東階下,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將軍今夕嘉禮③,願為小相耳④。」將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公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臘乎⑤?」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許珍者⑥,得自御廚,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臘並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將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公伺其無機⑦,乃投其脯⑧,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導從之吏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僕夫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於此矣,尋其血蹤,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⑨,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仆妾。」公勉諭焉⑩。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
【注釋】
① 導吏:擔任前導的小吏。
② 翼:一個隊形(如戰線、散兵線、行進縱隊)的左側或右側。《韓非子•十過》:「韓、魏翼而擊之。」
③ 嘉禮:本指飲食、冠昏、賓射、饗燕、賀慶等禮節。《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後專指婚禮。
④ 小相:引導賓客的司禮官。《論語•先進》:「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
⑤ 臘:干肉。漢應劭《風俗通•祀典•司命》:「汝南余郡亦多有,皆祠以臘,率以春秋之月。」
⑥ 珍:精美的食品。《古詩為焦仲卿妻作》:「雜彩三百匹,交廣市鮭珍。」
⑦ 無機:任其自然,沒有心計。唐陸希聲《清輝堂》:「野人心地本無機,為愛茅檐倚翠微。」
⑧ 脯:肉乾。《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吾子淹久於敝邑,惟是脯資餼牽竭矣。」
⑨ 可:大概。唐柳宗元《至小丘西小石潭記》:「潭中魚可百許頭,皆若空游無所依。」
⑩ 勉諭:亦作「勉喻」。曉喻,勸說。《宋史•李祚傳》:「親喪,廬墓側凡二十七年,家人百計勉諭,不聽。」
【譯文】
不久將軍漸漸走近了,引導官又宣告一遍。將軍說:「進去。」有兵士手拿戈、劍、弓、矢在一旁引導進入,到東邊台階下,郭元振派僕人上前說:「郭秀才求見。」郭元振行禮作揖。將軍說:「秀才為什麼在這裡?」郭元振回答:「聽說將軍今晚舉行婚禮,願做司儀。」將軍高興地請郭元振入坐,與他共同進餐,交談非常愉快。郭元振的布袋中有把利刃,想拿出刺殺將軍,就問道:「將軍可曾吃過鹿臘肉?」將軍說:「此地難遇此物。」郭元振說:「我珍藏有一些,是從御廚那裡得到的,願切了獻給您。」將軍很高興。郭元振起來,取來鹿臘肉和小刀,切開鹿臘肉,放在一個小容器里,讓將軍自取。將軍很高興,伸手去拿,沒懷疑其他的。郭元振趁他不備,就把鹿脯投向將軍,抓住他的一隻手腕將其砍斷。將軍痛苦失聲而逃,引導隨從的小吏一時驚慌四散。郭元振拿著那隻被砍下來的手腕,脫下衣服包裹上,讓僕人出門觀望,外邊一片寂靜,什麼都看不見,於是開門對那個哭泣的女子說:「將軍的手腕已在這裡,循著血跡追蹤,他離死也不遠了。你已經沒事,可以出來吃飯了。」那個哭泣的女子才出來,她大約十七八歲,非常美麗,拜在郭元振面前,說:「我發誓做您的侍妾。」郭元振勸勉開導她。天剛亮,他們便打開衣服看包裹里的手,發現竟是一隻豬蹄。
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①,相與舁櫬而來②,將收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咸驚以問之,公具告焉。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③,而傷我明神,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爾徒老於年,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聽吾言。夫神,承天而為鎮也④,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諸侯漁色於中國⑤,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⑥,使爾少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禮之患⑦,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命。」公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钁之屬,環而自隨,尋血而行。才二十里,血入大冢穴中,因圍而 之⑧,應手漸大如瓮口⑨,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⑩。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
【注釋】
① 耆(qí)老:老人,多指德高望重者。《三國志•吳書•呂蒙傳》:「蒙旦暮使親近存恤耆老,問所不足,疾病者給醫藥,饑寒者賜衣糧。」
② 舁櫬(yú chèn):抬著棺材。
③ 失路:迷途。《後漢書•竇融列傳》:「計若失路不反,聞道猶迷。」
④ 鎮:鎮服。《國語•魯語》:「子以君命鎮撫敝邑。」
⑤ 漁色:貪逐女色,猶如以網捕魚。《禮記•坊記》:「諸侯不下漁色。」中國:中原地區。
⑥ 爾曹:你們。《後漢書•趙憙傳》:「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
⑦ 聘禮:訂婚之禮。南朝梁沈約《奏彈王源》:「璋之下錢五萬,以為聘禮。」
⑧ (zhú):挖。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種竹》:「正月二月中 取西南引根並莖,芟去葉,於園內東北角種之。」
⑨ 應手:隨手而就。《南史•齊長沙威王晃傳》:「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
⑩ 束薪:扎捆柴木。《漢書•朱買臣傳》:「(買臣)常艾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
【譯文】
不一會兒,聽到有哭聲漸近,原來是女子的父母兄弟和同鄉中的老士紳,共同抬著棺材走來,要收屍以準備入殮出殯。他們看見郭元振和女子還活著,都驚訝地詢問,郭元振詳細地說了經過。鄉老們認為郭元振殘害神靈,很是憤怒,說:「烏將軍是鎮守這鄉的神,我們供奉很久了,每年許配它一個女子,這才沒有別的禍患。這個禮稍稍送遲了,就會風雨冰雹肆虐。為什麼你這迷路的客人,要傷我神靈,使我們遭受災難,我們有什麼對不起你的!該殺你以祭奠烏將軍,不然,也要綁送本縣官府。」他們指揮年輕人讓把郭元振抓起來,郭元振告訴他們說:「你們雖然年紀很大,但並不明白事理。我是天下通曉事理的人,你們聽我說。神承受天命而治理天下,難道不像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管理天下嗎?」他們說:「對。」郭元振說:「假使諸侯在中原漁色,天子能不憤怒嗎?殘暴狠毒地對待百姓,天子能不討伐嗎?假使你們稱為將軍的人真是神靈,神肯定沒豬蹄,蒼天怎能用淫蕩邪惡的獸類呢?而且淫蕩邪惡的獸類,是天地間有罪的畜生,我主持公道把它殺掉,怎麼不可以!你們沒有正直的人,使那些少女年年都有橫死在妖畜之手的,累積的罪惡都驚動了蒼天。怎麼就知道不是老天爺讓我為她們雪恥呢?聽我的話,一定為你們除掉它,永無被迫嫁女之禍,怎麼樣?」鄉人醒悟後高興地說:「願服從您的命令。」郭元振就令幾百人,手持弓箭刀槍鍬鎬等東西,跟著郭元振,循著血跡而走。才走了二十里,血跡進入一個大墓的洞穴中,他們圍起來挖掘,漸漸挖成個像瓮口的洞,郭元振讓人用捆好的木柴點燃後投進去照。裡面猶如一間大屋子,只見一頭大豬,沒有前左蹄,流著血,趴在地上,衝出煙火逃出來,被大家圍起來打死了。
鄉人翻共相慶,會餞以酬公。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①。」得免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②,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③。」泣拜而從公,公多歧援諭止之④,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注釋】
① 鬻(yù)獵:賣獵物謀生。
② 托質:託身。血屬:有血緣關係的親屬。
③ 舊鄉:故鄉。戰國屈原《離騷》:「陟升皇之赫戲兮,忽臨睨夫舊鄉。」
④ 歧:指正式或正當途徑以外的其他途徑。諭:告訴,使人知道。
【譯文】
鄉人轉而相互慶賀,聚餐酬謝郭元振。郭元振不接受,說:「我為民除害,不是賣獵物謀生的人。」獲救女子辭別父母親戚說:「僥倖為人,託身於父母,足不出戶,本來沒有被殺的罪行。你們貪錢五十萬,把我嫁給妖獸,忍心鎖門而去,豈是親人應該做的嗎?如不是郭公的仁義勇敢,哪能有我的今天?這是我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我請求跟從郭公,不再以故鄉為念。」哭著向父母拜別後跟從了郭元振,郭元振多方讓人設法勸阻她,都沒有成功,於是把她納為側室,生了幾個兒子。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生遠地而棄焉,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譯文】
郭元振顯貴以來,擔任的都是大官之位。人生前世已定,雖然生在遙遠的地方而被拋棄,鬼神始終不能加害,這是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