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學門徑 · 現代英國心理學者之政治思想

朱光潛 《西學門徑》
以心理學言政治,其濫觴蓋甚近。然歷來政治學率於人類天性先有一種假定。柏拉圖之《理想國》揭櫫賢人政治,即以國家比擬個人性格,理智支配情慾,乃能止於至善。亞理士多德以人為社會的動物為國家繼續存在之理由,有國家然後個人之天賦才能乃得儘量發展。近代政治學之先導當推霍布斯、盧梭與洛克,三人主張雖異趨而援心理學以為論據則先後同轍。霍布斯謂人性惡,惟知畏威懼懲,故主張專制。其意以為人類賦性莫不貪鄙險狠。政法不存,人各競逞其私,於是爭奪之禍乃不可免,授大權於一尊,罰其不聽命者,於是人人乃得相安於無事。盧梭洛克均主張人性善,其相率而為惡者,乃制度習俗使然。盧梭倡民治,洛克主君憲,皆以性善為立腳點,此應用心理學於政治學之著例也。 十九世紀之英國政治思想,自踵至頂皆為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所薰染,而開起源者則為邊沁,邊沁政治見解根於心理學上之享樂主義(hedonism)。自邊沁觀之,人為樂利自私之動物,一言一動皆以趨樂避苦為衡,人生之目的為幸福,幸福即樂過於苦之義,政府之唯一目的即在謀最多數人之最大幸福,而謀最大幸福之方則在取樂利主義為立法施令之准。穆勒承邊沁之緒而稍立異,以為最大幸福之准不僅在量而在質。蓋苟僅以數量衡幸福而以社會幸福為個人幸福之和,則人人苟營其私而已,匪特舍己為群者無自來,而個人彼此利害衝突之勢必啟社會爭奪之漸,以質衡幸福,而後博愛之教、慈善之業在社會中乃有其極大價值焉。 政治學上之功利主義根於心理學上之享樂主義既如上述,而享樂主義派心理學又根於歷來專恃玄想治學者之理性主義(intellectualism)。此派學者以理智為萬能。吾人凡所舉措,心中先預存一享樂標準,看透目的,籌安方法,謀定而後動。故行為乃理性之產物。現代英倫心理學者之政治思想乃十九世紀理性主義之反動,其代表人物當推麥獨孤(W. McDougall),茲篇略疏其學說焉。 麥獨孤之主要著作為1908年所發表之《社會心理學引端》(Introduction to Social Psychology)。此書精髓即在否認邊沁行為根諸理性之說。其言曰,吾人生而有種種先天的自然傾向,如本能,如情緒,其勢力如洪波潛涌,吾人往往受其驅率操縱而不自知。當吾避彼而趨此時,吾對於彼生苦痛此生快樂之結果,胸中初無成竹。蓋自然早已於無數億萬年中授此傾向於吾遠祖,吾特夢夢然順此傾向以適應生存,如鵲之營巢,雞之孵卵,初不知巢之可避風雨而卵之將鵷雛也。行為根於理性之說,實誤解人性。理性之為用,僅在籌劃方法手段以達本能所已指令之鵠的,而此方法之施行,又必假本能之力,如鐘錶之賴彈簧,蒸氣之賴煤電焉。故本能實為人類行為之唯一原動者,理性僅供其驅使而已。理性之來,嘗在行為已發生之後,其用只在解釋辯護。詢汲汲於名利者曰,汝何為夤緣辛進,彼必答曰,吾將有以利國福民也。詢尋求性慾刺激者曰,汝何為日日往跳舞場與電影院?彼或且曰,吾將藉此觀察人情風俗也。受支配於本能而別假理由以自遮飾者,往往類此,邊沁之徒泥於形似而不窮其究竟,無怪其顛倒本末也。 邊沁以為一切人類行為皆可以利己之動機解釋之,麥獨孤亦不謂然。人性多原,行為之動機亦極繁複,決非可以某一種欲望解釋之者。科學家窮幽探險,其原動力為好奇;慈母赴湯蹈火以全其子女,其原動力為母愛,均不視為趨樂避苦。母愛擴而充之,乃有種種利他的(altruistic)傾向。社會一切慈善事業即基於此。邊沁以為人盡利己,將何以解釋弭兵釋奴恤貧諸運動乎?苦樂之影響行為實非如邊沁所言者。行為既已發生,快感可以延續之,痛感可以縮短之,至於快樂與苦痛自身固非行為之原動力也。邊沁又說認幸福為快感之總和,實則二者之迥然有別。快感(pleasures)飄忽無常,而幸福(happiness)則為形成人格諸情操之諧和翕一。執邊沁之幸福說,則社會道德無自而生,蓋個人自覺為社會一分子而起自苦之心然後乃有道德可言也。 邊沁之心理見解集中於樂利,故其政治學說重個人;麥獨孤之心理見解集中於本能情緒與社會環境之交感,故其政治主張重群眾。麥氏在1920年所發表之《群心》(Group Mind)即應用其《社會心理學引端》中之原理以詮群眾政治生活者也。自麥獨孤觀之,凡組織完善之群眾皆為完整有機體,不特自具個性而其心理生活亦不僅為諸分子心理生活之總和。使個人可脫離社會獨立,則其思慮情感意志,均必與在為社會一分子時迥異。社會之生存,其諸分子之互相聯貫,均賴有此集合的心理作用(群心)以維繫之。故精密言之,社會具有自我,具有心靈。名此集合的心理日群心,其為用適與個人之心相同,可思考,可感情緒,可發意志,可依其特殊規律而生長滋大。群心之本源在個人之自尊情操(selfregarding sentiment)。自尊情操之擴充,即小我之生長。所謂小者僅指吾個人人格而言。吾個人人格有瑕疵,自尊之念固因之挫衄矣。然推而廣之,吾家庭之名譽遭指摘,吾學校之風紀貽口實,吾所操之業不為社會所重視,吾所隸之國家在受人凌辱,吾所生之時代為羞恥之沖積層,則吾亦嘗瞿然深省而自慚焉。人格愈伸張,則自尊情操愈推廣,而自我之範圍亦愈擴大,群心者即個人具有大我時之心理也。 近代政治思潮頗為盧梭普遍意志(general will)之說所影響。麥獨孤群心之定義毋乃盧梭之應聲迴響乎?是大不然。「普遍意志與全體意志(the will of all)有別。普遍意志所企圖惟在公共幸福,而全體意志則顧及各份子之利益,其性質僅為一叢個人意志之和。取全體意志中之互相衝突者抵消正負,其所差之和乃為普遍意志。」「最高權由此普遍意志行使。」此二語為盧梭《民約論》中之名言。鮑申葵以此普遍意志不存於各個人意識中非之。麥獨孤則日,盧梭之言似近真理,然誤在以人可脫離社會環境而形成其人格。故其所稱存於個人心中之普遍意志,乃超然於社會影響之外,仍不外為小我之希冀而已。群心所發之意志則不然。吾心中有我存在,有我所隸之群存在自尊,情操之擴充,從而納群於我,故吾所希於群者即吾所希於我者。譬如吾隸某軍某旅,方得主將之令,鼓勇奪要塞。此時吾之意志不僅在全吾身軀增吾名位焉,吾個人死實不足惜,而吾軍吾旅之榮譽則不可以我而蕩然掃地,吾志如此,吾同僚吾官長之志亦如此,此則群心所發之意志也。 群心之作用效力隨群之組織完善與否而異。群之組織最完善而其群心最發達者首推同種國(nation state)。同種國者一種民族享有政治的獨立,具有全民的心理與特性,而能運用全民的思想與意志之謂也。全民之特性嘗為悠久歷史之產物,故與某一時代中各分子特性之總和絕非一物。全民心理之存在多賴國民分子間之同類情感,而同類情感基於八種要素:(一)同種,(二)分子間之交際自由,(三)卓越領袖,(四)明了的共同目標(嘗在危急時表現),(五)悠久的生存,(六)全民心理所產生的制度,(七)全民的自覺,(八)與異國之競爭。(編者按,以此八要素衡目今中國,吾人只有同種與悠久生存兩點可自豪,與異國之競爭,乃時勢所逼來者。交通不便利,不足與言分子間之交際自由。群龍無首,更不足與言卓越領袖。因此全民心目中無明了的共同目標,而現行制度亦不能謂為全民心理之產品。樂觀者或謂年來種種運動足征全民的自覺,然紛紛攘奪又何自來乎?言之殊慨然也。) 國家組織愈完善,則其全民心理所產生之制度亦愈有彈性,愈能隨機應變。全民活動既愈精審愈翕一,則其中各分子可漸減少其擔負與效率,蓋一國之已成制度不啻個人之本能,其已成風俗不啻個人之習慣,其深謀遠慮所得之社會組織不啻個人觀念聯想中心,因俗以為政,駕輕而就熟,自易為力也。此種表現全民性之制度必為自然進化之結果,不易以人力一蹴而就之者。若國家制度不產於自然進化,而僅為勉強造就者,則往往畸形發展。各部分不能翕一,譬如執行機關雖能運用白如,而立法謀慮機關或不能隨機應變。大戰前之德意志實外強中乾,因其制度過於機械,遇危難時遂不免窮於應付也。 全民意志所發生之行動,必為人人所同趨附者焉,必以國家幸福為目的焉,必為法定謀慮機關意思審慮之結果焉。所謂國家幸福者與全國人民幸福之總和有別。蓋國家生命較之某一時期中全國人民之生命,久暫懸殊,不啻天壤,而謀國家幸福者必顧及悠久之過去與方興之未來也。大戰中比利時人民寧受蹂躪殲滅,而不願屈伏於德國暴力,即犧牲一時全國人民幸福而謀國家幸福之好例也。 國家幸福雖必深印於全民腦中,而取何方法以獲得之,則必取決於法定謀慮機關之大多數。其少數反對多數議決案者亦必服從,此並非剝奪其個性自由,因此數本先已承認謀慮機關之組織也。在英法美諸國,人民個性與團體精神頗可並行不悖,蓋其支配執法機關之謀慮立法機關為有形國會與無形輿論所組成,而國會與輿論實全民國家觀念之結晶也。自麥獨孤觀之,英國眾院組織尤善,議員既多為優選,而於此優選中又拔其俊者組種種委員會,運籌實施,用各盡其材。國會中政府黨與反對黨互相窺瑕指隙,而議案之決乃不得不慎之又慎。此種機械背面又有國會代表全民意志一傳統觀念,輿論勢力乃能陰驅潛率,使利己營私之領袖無所施其巧。故英國政治組織最能表現全民意志,而其國家觀念亦因以日益發達也。 麥獨孤之社會心理學說大要如上述。英國自十九世以來功利主義太盛,麥氏之說給傳統的英國政治思想以一大打擊,其影響固甚鉅。然仔細尋繹之,其破綻亦還不少。吾人適應環境實以全副人格當其沖,麥氏分析全副人格為若干遺傳性之總和,謂某種行為生於母愛,某種行為生於占有本能,以之論個人心理因未脫構造派抽象立論遠於事情之大弊,而以之詮社會現象,尤往往格格不入。邊沁謂行為動機在樂利故為理性的,麥氏指其疵是矣,而乃以本能與情緒為人類行為之唯一原動者而理性僅供其驅使,此固受二十世紀理性主義反動思潮之影響,然矯枉至於過直亦為政治學者所不滿。現代英國以心理學言政治者麥獨孤之外尚有華萊士(G. Wallas)與浩布浩司(Hobhouse)。二人學說非本篇所能詳述,然其要旨均在指出本能與理性根本上絕非背馳者,自二氏觀之,人性中不惟本能有其先天的基礎,即理性亦莫不然。單純本能惟在動物級乃可發見,至於人類,刺激既繁複,而反應亦隨機應變,不主故常,其左右指使之者實為理性。惟有理性,行為乃脫機械之桎梏,而其目的亦愈明了,惟有理性,而各種無理性的衝動乃能調和妥洽而形成完整人格。故理性非外來之物而徒供驅遣者,此則麥氏之偏見也。 不寧惟是,麥氏一方面攻擊斯賓塞(Spencer)吉丁司(Giddings)以來諸社會學者「同類意識」之說,而一方面又自鑄「群心」一詞,引個人之「心」以為喻,恐亦比非其倫。麥氏在《群心》書序中再三聲明自己未受德國思想影響,其實麥氏學說之骨髓仍自德國唯心哲學得來,稍讀黑格爾、費希特者當能知之也。 麥氏之弊在過重社會團體之完整,而未嘗三致意於其各個分子之個性。紀律森嚴之軍隊或偶能如麥氏所稱之完整,至於近代國家實尚未有抵麥氏之標準(上述八要素)者。姑言英國,愛爾蘭已獨立,蘇格蘭、威爾斯與英倫原為三邦,現在政治上雖雲統轄於同一政府,而國民心理則猶未臻一致。蘇格蘭人民現仍極力保持其蘇格蘭思想習俗,對於「界外」英倫人嘗另眼看待,呼蘇格蘭人為英國人,在蘇格蘭人觀之,為大不敬。威爾斯人心目中對於不列顛國性亦甚模糊隱約,此其不完整者一也。加之政治見解,紛歧更甚,社會主義者只承認職業上之結合為單位,而天主教徒之視英皇,遠不如羅馬教主,舉此一端,他可概見。至謂英國眾院為代表真正民意,聞者辦不免置疑。一九一八年與一九二四年之選舉,其成績之劣猶在人耳目。代議制度已為一般政治學者所不滿,麥氏自揚英國之榮譽,乃極力辯護其代議制,而不知事實昭彰有未容諱者也。(梁任公先生在《歐遊心影錄》中甚稱英國眾院秩序之嚴肅,參觀英眾院開會者見議員之加足於椅背者,摩拳擦掌紛紛叫囂者,議事正當緊要時棄席而走者,幾為慣例,回憶梁先生對於「巴力門」所得之「心影」嘗啞然失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