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山琴況譯註 · 一曰輕
【題解】
「輕」本意之一指量度,如「輕於鴻毛」,用在音樂中,通常指的就是音量的大小。「輕」況開篇說「不輕不重者,中和之音也」。在《溪山琴況》全文中,「中和」一詞出現在第一篇「和」況以及後面的「潤」「圓」兩況之中。「中和」本於神閒氣靜,各種狀態感覺均為適中,在琴樂中為不輕不重,輕重的形容既表現在音量上,也表現在意境中。在樂曲開始時,應當以這種適中平和的狀態開始,之後再根據曲意的展現加以輕重變化,這樣樂曲中的趣味就有了。
對於「輕」的概念,青山認為近似於玄理,不容易說得明白。字面上理解的輕,往往被認為僅是音量上的輕,這種概念一旦落到了實處,往往出來的音質浮而不實,音色晦暗不夠清亮。要理解「輕」,必須明了其神情意趣在一個「幽」字上。體察樂曲中蘊含的曲情曲意,當神思幽遠之時,那種非主觀去放低音量的「輕」才是真正的「輕」。
對於「輕」意的理解可以從「落花流水」的自然景象中去感悟,「輕」況之中琴音的音質音色應當是「清實」的。細推之在一節一句中都會有「輕」的變化,但這種意趣的根本仍然在於「清實」。
此外輕重之中尚各自有適中的「中和」,輕而不虛浮,即是適中之輕;重而不粗暴,即為適中之重。如果我們以中和之音作為參照,稱為正音的話,那麼輕重就是變音。《樂志·變聲篇》中的「然有五聲而無二變,亦不可以成樂也」,放在這裡解釋也同樣合適。如果樂曲中沒有輕重的變化,則味同嚼蠟,其趣味又從何而來呢?
不輕不重者,中和之音也。起調當以中和為主,而輕重特損益之,其趣自生也。
【譯文】
不輕不重的就是中和之音。起調應當以中正平和為主,而在樂曲的展開中,就要用輕重來加以調節,這樣曲中的意趣便自然會產生了。
蓋音之取輕,屬於幽情①,歸乎玄理;而體曲之意,悉曲之情②,有不期輕而自輕者③。第音之輕處最難④:工夫未到,則浮而不實,晦而不明,雖輕亦未合。惟輕之中,不爽清實,而一絲一忽⑤,指到音綻⑥,更飄颻鮮朗⑦,如落花流水⑧,幽趣無限⑨。乃有一節一句之輕,有間雜高下之輕⑩,種種意趣,皆貴清實中得之耳。
【注釋】
①屬(zhǔ):與……相關聯。幽情:深遠高雅的情思。
②悉:詳細了解。
③期:求。
④第:但,只是。
⑤一絲一忽:此指音量極為輕微。絲、忽,長度或重量的計量單位。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
⑥綻:綻開,綻放。
⑦飄颻(yáo):輕盈,飄揚。鮮朗:鮮明,清朗。
⑧落花流水:此指暮春時節的美景。
⑨幽趣:幽雅的趣味。
⑩間雜:交錯。
【譯文】
取音輕,與深幽之情相關,且入於玄微之理;而深入體察曲中之意,詳細玩味曲中之情,有時便能不求輕而自輕。但是取音要達到「輕」是最為困難的:工夫如果不到位,那麼出音就會虛浮不實,晦暗不明,即使輕也未能合宜。只有在輕中不失清實,才能在音量極為輕微時也能指到音綻、輕盈鮮朗,就像落花飄飄流水溶溶那樣幽趣無限。於是進而有一節一句之輕,有交錯高低之輕,種種意趣都貴在從清實中獲得。
要知輕不浮,輕中之中和也;重不煞①,重中之中和也。故輕重者,中和之變音②;而所以輕重者,中和之正音也③。
【注釋】
①煞:粗暴。
②變音:相對本音而言的變化之音。
③正音:雅正之本音。
【譯文】
須知輕微而不虛飄,是「輕」中的中和;重實而不粗暴,是「重」中的中和。所以或輕或重,都是中和之音的變音;而用以調控輕重的,則是中和之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