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言 · 第六章 新理學的方法

馮友蘭 《新知言》
康德的批評底哲學的工作,是要經過休謨的經驗主義而重新建立形上學。它「於武斷主義及懷疑主義中間,得一中道」。 新理學 的工作,是要經過維也納學派的經驗主義而重新建立形上學。它也於武斷主義及懷疑主義中間,得一中道。這中道也不是只於兩極端各機械地取一部分,而是「照原理確切地決定底」。 於本書第一章,我們說明了真正形上學的性質,及真正形上學的方法。新理學的形上學,是用這種方法建立底,所以也是合乎真正底形上學的標準底。它的主要底觀念,可以四組主要命題表示之。這四組主要命題,或是,或幾乎是,重複敘述底。就一方面說,這些命題都是包括甚廣;就又一方面說,又都是對於實際沒有,或甚少肯定。 於第一章中,我們說:形上學的工作,是對於經驗,作形式底釋義。在我們的經驗或可能底經驗中,有如是如是底事物。禪宗中有禪師問僧云:《 金剛經 》的頭一句的頭兩個字是甚麼?僧云:如是(「如是我聞」)。師云:如是如是。如是二字,應該是真正形上學的開端,也應該是真正形上學的收尾。所謂如是者,「山是山,水是水」(亦禪宗中用語)。山如山的是,水如水的是。這座山如這座山的是,這條水如這條水的是。一切事物,各如其是,是謂如是。一切底如是,就是實際。形上學就是從如是如是底實際出發,對之作形式底釋義。 從如是如是底實際出發,形上學對於實際所作底第一肯定,也是惟一底肯定,就是:事物存在。這可以說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肯定。但這一個肯定,與普通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肯定不同,因為說事物存在,就等於說有實際。從如是如是底實際出發,而說有實際,這一說並沒有增加我們對於實際底知識。所以這一肯定,雖可以說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但仍是形式底肯定,不是積極底肯定。 這一肯定與普通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肯定,還有一點不同。普通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肯定,其是真都是或然底。但這一肯定,其是真,如果不能說是確實底,亦近乎是確實底。某些事物不存在,是可能底。但任何事物不存在,至少在我們作了這個肯定以後,是不可能底。我們可以說,所謂外界事物,不過都是些感覺,或感覺「堆它」。但照我們所謂事物的意義,感覺及感覺「堆它」也是某種事物。肯定有事物存在底這個肯定,也是某種事物。你如否認這個肯定,你的否認,也是一種事物。從這一方面著思(這也是一個事物),我們可見,任何事物不存在,至少在我們作了這個肯定以後,是不可能底。這一段推論,有似於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的推論,但在這一段推論中,我們並不肯定有「我」。笛卡爾的推論,對於實際有所肯定。我們的推論,除了肯定有實際之外,對於實際,並無肯定。 事物存在。我們對於事物及存在,作形式底分析,即得到理及氣的觀念。我們對於事物及存在作形式底總括,即得到大全及道體的觀念。此種分析及總括,都是對於實際作形式底釋義,也就是對於經驗作形式底釋義。 新理學的形上學的第一組主要命題是:凡事物必都是什麼事物。是甚麼事物,必都是某種事物。某種事物是某種事物,必有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借用中國舊日哲學家的話說:「有物必有則。」 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新理學謂之理。此組命題,肯定有理。有人批評新理學,謂《新理學》 中說 ,有方底東西,則必有方之所以為方者,有圓底東西,則必有圓之所以為圓者。如此說,不過是將一句話重說一遍,於科學、哲學俱無幫助。這種批評,正是亞力士多德對於柏拉圖底批評(見上第二章)。這些命題,本來是對於實際無所肯定底。因其是如此,所以與科學,本來不能有所幫助。但不能說這些命題與哲學無所幫助。因為這些命題,對於實際雖無所肯定;對於真際,卻有所表顯。這正是形上學所需要底。 對於這一組命題,我們於《 新原道 》中,已有說明(見《新原道》第十章)。在《新原道》中,在這一組命題中,有一命題是:「有某種事物,必有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現在我們將此命題改為:「某種事物是某種事物,必有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這就是說:山是山,必有山之所以為山者,水是水,必有水之所以為水者(這一點是沈有鼎先生的提示)。照原來底說法,我們固然可以說從「有某種事物必有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這個命題,我們可以推出兩命題。一是: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可以無某種事物而有。一是: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可以先某種事物而有(參看《新原道》第十章)。不過這個推論,很可受批評。批評者可以說,在「有某種事物必有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一命題中,「有」的意義,非常含混。例如你說:有山必有山之所以為山者。這個命題中底兩個「有」,若都是存在的意思,則這個命題,只能是說:如果山存在,山的性質必也存在,山的性質就存在於存在底山中。如果山不存在,山的性質也不存在。如果這個命題中底第一個「有」,是存在的意思,第二個「有」不是存在的意思,則這個命題的真與否,尚待討論。至於你從「有某種事物必有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所推出底兩個命題,更似乎只是玩弄一種言語上底把戲,至少說,你亦是為文字所迷惑了。為免除這個批評,我們改用現在底說法。現在我們說:山是山,必有山之所以為山者。這個命題,並不肯定某些山的存在。只要「山是山」是有意義底一句話,有山存在,固然必有山之所以為山者,沒有山存在,也必有山之所以為山者。因為如果「山是山」是有意義底一句話,所謂山者,必不只是一個空名,它必有其所指。其所指就是其對象。其對象就是山之所以為山者。所以從「山是山必有山之所以為山者」,確可推出二命題,一是:「山之所以為山者,可以無存在底山而有。」一是:「山之所以為山者,先存在底山而有。」專就山之所以為山者說,它不是存在底,而又不能說是無。它是不存在底有。不存在底有,我們稱為真際底有。 我們還可從另一點證明有理。這就是,我們可以離開某種事物而專討論,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例如我們可以離開方底東西,而說方有四隅。這是一個分析命題。分析命題是必然地真底。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證明有理。關於這一點,我們於以下另有專章論之。 在新理學的形上學的系統中,第二組主要命題是:事物必都存在。存在底事物必都能存在。能存在底事物必都有其所有以能存在者。借用中國舊日哲學家的話說:「有理必有氣。」 對於這一組命題,我們於《新原道》中已有說明。現在我們專就方法方面說。我們雖亦說存在底事物,但存在並不是一事物的性質。這就是所謂「存在不是一個客詞」。關於這一點,我們於上文第四章中,已引康德的說法,詳為說明。第一組命題,是就事物的性質著思得來底。第二組命題是就事物的存在著思得來底。就事物「存在」這個事實加以形式底分析,我們即得到這一組命題及氣之觀念。 新理學所謂氣,並不是有些中國哲學家所謂「體」,亦不是有些西洋哲學家所謂「本體」。維也納學派以為哲學家說有「本體」是由於受言語的迷惑。在言語中(尤其是歐洲言語中),一句話有主詞客詞。例如我們說:這個狗是白底,這個狗是長毛底。哲學家見我們的話如此說,他們即以為除了是白底、是長毛底之外,還有一個甚麼東西,是這些現象的支持者。這個支持者,就是所謂本體。其實這個狗就是如此等等現象底全體。我們說這個狗時,我們所說底話,有主詞客詞,其實不過是話如此說而已。其實除了現象,更無本體,我們不可為文法所欺。維也納學派的此種說法,是否不錯,我們不論。我們只說,新理學中所謂氣,並不是所謂本體,如維也納學派所批評者。即令這個狗就是「是白底」、「是長毛底」等等現象的全體,這些等等現象總存在。既存在總能存在,總有其所有以能存在者。這就是新理學所謂氣。 或可以說:從「能存在」說到「有其所有以能存在者」,這中間還是有言語上底迷惑。「能存在」之「能」是一個助動詞。「其所有以能存在者」是一個名詞。將這一個助動詞變成名詞,便以為此名詞代表一種實體。此若不是言語上底迷惑,亦是利用言語上底變換,以掩飾一句話的無意義。對於這種批評,我們說:我們說「其所有以能存在者」時,我們是將「能存在」之「能」,由助動詞變為名詞。但雖如此變,我們並沒有變「能存在」的意義,不過是將其意義說得更清楚。猶如我們說:人能生活,就是說,他有其所有以能生活者。我們並沒有變更「能生活」的意義,不過是將其意義說得更清楚。將「能存在」的意義說得更清楚以後,如果「其所有以能存在者」代表一種實體,那亦是因為本來有一種實體,為「能存在」所擬說,但隱而未顯。我們說「如果」,因為新理學所謂氣,並不是一種實體。此於下文所說可見。 氣並不是一種實體,因為我們不能說氣是甚麼。其所以如此,有兩點可說。就第一點說,說氣是甚麼,即須說存在底事物是此種甚麼所構成底。如此說,即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此是一綜合命題,但是無可證實性,照維也納學派的標準,此命題是無意義底,不是命題。就第二點說,我們若說氣是甚麼,則所謂氣即是一種能存在底事物,不是一切事物所有以能存在者。新理學所謂氣,是「一切事物」所有以能存在者,所以決不是一種事物。我們不可以此與科學所謂「能」相混,更不可以此與「空氣」、「電氣」等氣相混。空氣等氣,固是存在底事物,科學中所謂能,亦是存在底事物,它們既能存在,都需有其所有以能存在者。所以它並不是新理學所謂氣。新理學所謂氣,並不是甚麼。 哲學家多擬說一種事物,是其餘事物所以構成者,是其餘事物的根源。有說此種事物是心者。有說此種事物是物者。有說此種事物是非心非物底「事」者。有諸如此類的說法中,說是心是物者,對於實際所肯定者多。說是「事」者,對於實際所肯定者少。然總之,對於實際皆有所肯定。新理學中所謂氣,不能說它是甚麼。不但不能說它是心或物,亦不能說是「事」。新理學如此說,完全是只擬對於經驗作形式底釋義,除肯定有實際之外,對於實際,不作肯定。 柏拉圖及亞力士多德哲學中所說「質料」,與新理學所說氣相似。舊理學中亦說氣。但其所謂氣,是從橫渠哲學中得來。橫渠所謂氣,「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是一種事物。舊理學中說,氣有清濁正偏,可見其所謂氣,是可以說是甚麼者。既可以說是甚麼,則即是一種事物。既是一種事物,則說「人物之生,必稟此氣,然後有形」(朱子語),即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 新理學亦可以借用朱子這兩句話。新理學亦可以說:「人物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新理學若如此說,亦不過是說:事物既是事物,必是某種事物。既是某種事物,必有依照於某種事物之所以為某種事物者。事物既存在,必能存在。能存在必有其所有以能存在者。 在新理學的形上學的系統中,第三組主要命題是:存在是一流行。凡存在都是事物的存在。事物的存在都是其氣實現某理或某某理的流行。總所有底流行,謂之道體。一切流行涵蘊動。一切流行所涵蘊底動,謂之乾元。借用中國舊日哲學家的話說:「無極而太極。」又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對於這一組命題,在《新原道》中,亦有說明,專就方法方面說,此一組命題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們對於存在作形式底分析而得者。上述第二組命題,亦是我們對於存在作形式底分析而得者。不過我們於彼所分析,是存在的事實,如「存在」一名詞所表示者。我們於此所分析,是存在的動作,如「存在」一動詞所表示者。第二部分是我們對於一切底存在的動作,如「存在」一動詞所表示者,作形式底總括而得者。 或可說,如此所說,似乎只是與「存在」以定義。照你的定義,存在是流行,存在當然是流行。不過這是一個分析命題。分析命題只代表一種言語上底約定。照言語上習慣底用法,「存在」是一動詞,因此你就說:存在是流行,流行涵蘊動。你未免太為言語所迷惑了。對於此批評,我們說,我們承認,存在是流行,流行涵蘊動,是分析命題。但我們以為分析命題不是,或不只是代表言語上底約定。照我們的說法,並不是因為「存在」是一動詞,所以存在是流行,流行涵蘊動。而是因為存在是流行,流行涵蘊動,所以「存在」是動詞。關於這一點,我們於下文另有專章討論。 存在是一種底有。其另外一種底有,是不需要「所有以能存在者」底。這就是我們所謂真際底有。屬於這一種底有者,無所謂流行不流行,無所謂動或不動,不過它也不存在。它就是所謂永恆底。 在新理學的形上學的系統中,第四組主要命題是:總一切底有,謂之大全,大全就是一切底有。借用中國舊日哲學家的話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總一切底有而得到大全的觀念,是我們對於一切底有作形式底總括所得底結果。對於事物作形式底總括所得底結果,我們都用「凡」或「一切」等詞表示之。「凡」或「一切」是真正的哲學底詞。因為它們所表示底,都是超乎經驗底。無論甚麼事物,只要我們一說到凡或一切甚麼,這凡或一切甚麼,都是超乎經驗底。例如這個馬、那個馬是可經驗底,但凡馬、一切馬,卻不是可經驗底。這一點是經驗主義者所遇見底最大底困難。因為他們雖不承認我們可以有對於超乎經驗底知識,但他們也常說凡或一切。例如他們說,凡知識都是經驗底,他們雖如此說,但一說到凡知識,他們已超乎經驗了。在我們的經驗中,只有知識,沒有凡知識。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本是佛家哲學中所常用底一句話。新理學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與佛家所說,意義不同。華嚴宗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其所謂一是個體。「一一毛中,皆有無邊師子」,此是所謂「一即一切」。又復「一一毛皆帶此無邊師子,還入一毛中」。此是所謂「一切即一」。新理學所謂「一」,則是大全,不是個體。又佛家及有些西洋哲學家說「一」,以「一」為事物的本源或本體。他們以為事物間本有內部底關聯。一切事物,本來在實質上是「一」。事物的萬殊是表面底,是現象。此「一」或是心或是物。或有些西洋哲學家,以為事物之間,有內在底關係。每一事物,皆與其餘底事物,有內在底關係。一事物若離開其餘底事物,則即不是其事物。所以一切事物,皆依其間底內在關係,聯合為不可分底「一」。若所謂「一」有如此類底意義,則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即是綜合命題,即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新理學所謂「一」,不過是一切的總名。新理學雖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但對於實際,並無所肯定。普通所謂唯心論、唯物論、一元論、二元論等名稱,對於新理學均用不上。 新理學中的四組命題,提出四個觀念。在其所提出底四個觀念中,有三個與其所擬代表者,不完全相當,其中有三個所擬代表者,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這就是說,是不可以觀念代表底。氣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因為氣不是甚麼,如思議言說它,就要當它是甚麼。是甚麼者就不是氣。道體是一切底流行,大全是一切底有。思議言說中底道體或大全,不包括這個思議言說,所以在思議言說中底道體或大全,不是道體或大全。氣、道體、大全,是「擬議即乖」。 由此方面說,則形上學不能講。從形上學不能講講起,就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形上學的正底方法,從講形上學講起,到結尾亦需承認,形上學可以說是不能講。負底方法,從講形上學不能講講起,到結尾也講了一些形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