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原人 · 第九章 才命
世界上,歷史上,凡在某方面有大成就底人,都是在某方面特別努力底人。古人說:「業精於勤。」人沒有不勤而能精於某業底。一個大詩人,可以懶於修飾,但他不能懶於作詩。如果懶於作詩,他決不能成為大詩人。不過我們不能反過來說,一個人如勤於作詩,他必是大詩人,或必能成為大詩人。勤於作詩是成為大詩人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其充足條件。這就是說,一個人如不勤於作詩,他決不能成為大詩人,但只勤於作詩,他亦不必即能成為大詩人。就「業精於勤」說,不勤者必不能精於某業,但勤者亦未即能精於某業。
一個人的努力,我們稱之為力,以與才與命相對。力的效用,有所至而止。這是一個界限。這一個界限,是一個人的才與命所決定底。一個人的天資,我們稱之為才。一個人的在某方面底才的極致,即是他的力的效用的界限。到了這個界限,他在某方面底工作,即只能有量的增加,而不能有質的進益。一個詩人能成為大家,或能成為名家;一個畫家的畫,能是神品,或能是能品,都是他的才所決定底。一個詩人的才,如只能使其成為名家,則他無論如何努力作詩,無論作若干首詩,他只是名家,不是大家。一個畫家的才,如只能作能品底畫,則他無論如何努力作畫,無論作若干幅畫,他的畫總是能品,不是神品。
在某方面有大成就底人,都是在某方面特別努力而又在某方面有天才底人。天才的才,高過一般人之處,往往亦是很有限底。不過就是這有限底一點,關係重大。猶如身體高大底人,其高度超過一般人者,往往不過數寸。不過這數寸就可使他「軼倫超群」。若在稠人之中,舉首四望,他確可以見別人所不能見。再就此譬喻說,一個在生理上可以長高底人,必須得有適當底培養,然後他的身體才可充分發育。但一個人,如在生理上本不能長高,則無論如何培養,他亦只能長那麼高。人的才亦是如此。
才是天授,天授底才須人力以發展完成之。就此方面說,才靠力以完成。但人的力只能發展完成人的才,而不能增益人的才。就此方面說,力為才所限制。人於他的才的極致的界限之內,努力使之發展完成,此之謂盡才。於他的才的極致的界限之外,他雖努力亦不能有進益,此之謂才盡。
人的力常為人的才所限制。人的力又常為人的命所限制。就所謂命的一意義說,才亦是命。就所謂命的此意義說,命是天之所予我者。才正可以說是天之所予我者,所以可以說,才亦是命。此所謂命,是所謂性命之命。不過我們此所謂命,不是此意義底命。我們此所謂命,是指人的一生的不期然而然底遭遇,是所謂運命之命。
一個人生活,必生活於某特殊情形之中。此某特殊情形,就是他的環境。此所謂特殊,是個別的意思,並不是特別奇異的意思。此所謂情形,包括社會在某時某地的情形,以及物質底世界在時間中的某一時,在空間中的某一點的情形。一個人生活於某時某地,社會的情形,在其時其地,適是如此。一個人生活於時間中底某一時及空間中底某一點,物質底世界的情形,在其一時,其一點,亦適是如此。這各方面的適是如此,即是此人的生活的整個底環境。此整個底環境中,有絕大底部分,不是他的才及力所能創造,亦非他的才及力所能改變。他的遭遇,不期然而然,適是如此。此種遭遇,謂之命。孟子說:「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荀子說:「節遇之謂命。」「節遇」是就其遭遇適是如此說。「莫之致而至」是就其非才及力所能創造及改變說。
命是力之所無可奈何者。莊子說:「知命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奈何。」又說:「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正是說命的此方面。一個人的環境,有些部分可以是他自己所造成者,既是他自己所造成者,所以其環境的這些部分,並不是由於不期然而然底遭遇,其至亦不是莫之致而至。所以他的環境的這些部分,都與他的命無干。例如一個人任情揮霍,以致一貧如洗,他的貧是「自作自受」,不能歸之於命。但一個人的房子,忽為鄰居起火延燒,或於戰時為敵機炸彈所中,他因此一貧如洗,他的貧則可歸之於命。
一個人的環境,有些部分是他的力所能改變者。他的環境的這些部分,亦與他的命無干。人須竭盡其力以改變其環境。如於盡其力之所能以後,仍有不期然而然底遭遇,此種遭遇才是命。例如戰時於有空襲警報時,一個人在其職務所許,能力所及之範圍內,須竭力設法躲避。如已竭力躲避而仍不能免於禍,此受禍可以歸之於命。如他不設法躲避而受禍,則其受禍亦是「自取其咎」,不能歸之於命。
人所遭遇底環境,其既非他自己的才及力所能創造,亦非他自己的才及力所能改變者,始是所謂不期然而然,莫之致而至,始是所謂不可奈何。既是如此,則他對於其然其致,並不能負責。雖並不能負責,而其生活卻受其影響。例如漢朝的馮唐,於文帝時,他年尚少,而文帝喜用老成人,因此他不能升官。及到武帝時,他年已老,而武帝又喜用年少有為之士,因此,又不能升官。這些情形,對於他說,都是不期然而然,莫之致而至,而又非他的才及力所能改變者。他的遭遇,適是如此。他的此種遭遇,即是他的命。
此所謂命,與世俗所謂命不同。若照世俗所謂命的意義,則我們的說法,正可以說是「非命」。世俗所謂命,是先定底。馮唐不能升官,是他的生辰八字或骨相,先決定其是如此。即令文帝喜用年少有為之士。武帝喜用老成人,他亦是必定沉於下僚底。我們所謂命,則正是與先定相反底。我們所謂命,只是人的適然底遭遇。未遭遇以前,其遭遇可以如此,可以不如此。既遭遇以後,對於有此遭遇,他自己既不能負責,亦不能確定說有何人可以負責。《莊子·大宗師》記子桑之言說:「父母豈欲吾貧哉?天無私覆,地無私載,天地豈私貧我哉?求其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極者,命也夫!」「求其為之者而不得」,正是不能確定說何人可以負責。
人所遭遇底環境,其利於展其才及施其力者,謂之順境。相反底環境,謂之逆境。一個人遭遇順境或逆境,事前既未先定,事後亦只有幸不幸可言。其幸者謂之有好運好命,其不幸者謂之有壞運壞命。運指一人於一生中底一部分時間中的遭遇,命指一人於一生中底全部時間的遭遇。一生亦可以說是一時,所以命亦稱時命。一人於一生中底一部分時間的遭遇,如幸多於不幸,我們說他的運好;如不幸多於幸,我們說他的運壞。一人於一生中底全部時間內,如其好運多於壞運,我們說他的命好;如其壞運多於好運,我們說他的命壞。
命與才及力是相對待底。普通常說,與命運奮鬥。此所說的意思,大概是說與環境奮鬥。環境的有些部分,是可以力改變底。但無論所謂命是世俗所謂命的意義,或我們所謂命的意義,命是人所只能順受,不能與斗底。在歷史及文學家的作品中,往往有有奇才異能底人,在不可預期底遭遇下,失敗或身死。項羽《垓下歌》:「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項羽的失敗,是不是完全由於「時不利」,我們不論。不過此歌所詠,則正是此一類的遭遇。在此等遭遇中,最可見力及才與命的對待。
人都受才與命的限制。但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在事實上雖亦受才與命的限制,但在精神上卻能超過此種限制。
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其受才的限制。他順才或順習而行,對於其行為的目標,並無清楚底覺解。他的才所不能做底事,他本來不做。他本來不做,並不是因為他「知難而退」,而是因為他本不願做,亦本不擬做。《莊子·逍遙遊》說:大鵬「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搶榆枋,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大鵬「非冥海不足以運其身,非九萬里不足以負其翼」,所以雖欲不高舉遠飛而不可得。小鳥的才,本來只能「決然而起,數仞而下」,所以亦雖欲不「搶榆枋」而不可得。「決然而起,數仞而下」,是大鵬的才所不能做底。高舉遠飛,亦是小鳥的才所不能做底。不過大鵬本來不打算「決然而起,數仞而下」。小鳥亦本來不打算高舉遠飛。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本來不打算做其才所不能做底事,亦正是如此。他若是順才而行,則「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雖不得不行,卻並非被外力所迫而行,雖不得不止,亦並非被外力所迫而止。於行時他本不欲不行,亦本不用力以求不行。於止時他本不欲不止,亦本不用力以求不止。他的力之所至,總是他的才之所及。所以他本不知他的力受才的限制。他亦可是順習而行。順習底事,大概都是一般人的才所能做底事。一般人的才所能做底事,人做之大概不致超過他的才的所限。所以做之者大概亦不知其力受才的限制。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知其受才的限制。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其行為都有自覺底目的。其目的都是求利。求利都要「利之中取大」,都要取大利。利之是大是小,是比較底,相對底。囊空如洗底人,以得到數百元為大利。及有數百元,又以得到數千元為大利。及有數千元,又以得到數萬元為大利。如是「既得隴,又望蜀」,無論得到多麼大底利,他總覺前面還有更大底利未得。他求大利,可以說是「如形與影競走」。形與影競走,形總有走不動的時候。人繼續求大利,總有求不得的時候。求不得,如不是由於命窮,即是由於才盡。如其是由於命窮,他感到他受命的限制;如其是由於才盡,他感到他受才的限制。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制。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行為皆是行義底,以盡倫盡職為目的。人有大才,做大事,可以盡倫盡職;有小才,做小事,亦可以盡倫盡職。一個人的才的小大,及其所做底事的大小,與一個人的能盡倫盡職與否,是無干底。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以盡倫盡職為其行為的目的。無論他的才是大是小,他總可用力以達到這種目的。所以他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制。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制,又可從另一方面說。在道德境界中底人,覺解有社會之全,覺解他是社會的一分子。他是無私底。他固願社會中有有大才者,但不必願有大才者必是他自己。他固願社會中有許多大事業得以成就,但不必願其必是「功成自我」。陽明說:「唐虞三代之世」,「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視如一家之親。故稷勤其稼,而不恥其不知教,視契之善教,即己之善教也;夔司其樂,而不恥於不明禮,視夷之明禮,即己之明禮也」。「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不啻若自其口出。」唐虞三代之人,是否如此,我們不論。但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則正是如此。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是自私底。見別人的才,愈比他自己的高,則他愈憤恨。見別人的成就,愈比他自己的大,則他愈嫉妒。於此等時,他感到他受才的限制的痛苦。在道德境界中底人,視別人的才,如其自己的才,視別人的成就,如其自己的成就。所以知其才或成就,不及別人,他亦不感到受才的限制的痛苦。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沒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於前數章中,我們已說明,聖賢並不必做特別與眾不同底事,學聖賢亦無需做特別與眾不同底事。在別底方面,聖賢亦不必有奇才異能。有奇才異能是另外一回事,與人的境界高低無干。有奇才異能底人,不必有很高底境界。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不論其才的大小,及其所做事的大小,他都可以盡倫盡職。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知天事天者,其行為以事天贊化為目的,才大者做大事可以事天贊化,才小者做小事亦可以事天贊化。不論其才的大小,及其所做底事的大小,知天事天者都可用力以達到事天贊化的目的。所以他亦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制。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能同天者,自同於大全,從大全的觀點,以觀事物。大全包羅眾才,自同於大全者,亦包羅眾才。從大全的觀點以觀事物,即從一較高底觀點,以觀眾才,而不與眾才比其小大。如此則可以超過眾才。眾才有小大,同天者皆包羅超過之。此之謂統小大。郭象《逍遙遊》注說:「無待之人,遺彼忘我,冥此群異。異方同得,而我無功名。是故統小大者,無小無大者也。苟有乎小大,則雖大鵬之與斥,宰官之與御風,同為物累耳。」能如此觀眾才者,則見眾才之活動,無論其才之大小,皆是盡才。如此看,則「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而榮願有餘矣。故小大雖殊,逍遙一也」。能如此看,則任何事物,皆沒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能如此看者,其自己更沒有這種問題。
或可問:如此說,則在自然境界中底人,豈不正是「小大雖殊,逍遙一也」?何必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始知之?
於此我們說,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其受才的限制,因此亦不知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不知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有似乎沒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但不知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是其人的覺解不及知其受才的限制,亦不及知有此等問題。沒有受才的限制與不受才的限制的問題,是其人的覺解,使其超過此等限制,超過此等問題。譬如「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並非大鵬小鳥所能覺解者。所以「小大雖殊,逍遙一也」,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所覺解者。他的此種覺解,即構成他的逍遙的一部分。他的此種逍遙,並不是大鵬小鳥的逍遙。猶之欣賞「綠滿窗前草不除」,是周茂叔的樂處,並不是草的樂處。我們不能說,大鵬小鳥不逍遙,但其逍遙,不是此種逍遙。《莊子·逍遙遊》及郭象注似均於此點,弄不清楚。這亦是道家常將自然境界與天地境界相混的一例。道家欲使人安於自然境界,以免其受知受才的限制的痛苦。這是不無理由底。但以為在自然境界底人,亦可有如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逍遙,這是錯誤底。
郭象統小大之說甚精。但似以為順才而行底人的逍遙,與至人的逍遙,在性質上無大差別。順才而行底人,與至人的差別,只在順才而行底人,必得其所待,然後逍遙。至人則「與物冥而循大變」,故「能無待而常通」。順才而行底人,雖必得其所待,然後逍遙,然若「所待不失」,則亦「同於大通」。實則順才而行底人,是自然境界中底人;至人是天地境界中底人。自然境界似乎是「同於大通」,但實不是「同於大通」。在自然境界中底人,若得其所待,固亦可以逍遙,但其逍遙與至人的逍遙,在性質上是有大差別底。
支道林《逍遙論》云:「夫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莊生建言大道,而寄指鵬。鵬以營生之路曠,故失適於體外。以在近而笑遠,有矜伐於心內。至人乘天正而高興,游無窮於放浪;物物而不物於物,則遙然不我得;玄感不為,不疾而速,則逍然靡不適。此所以為逍遙也。」(《世說新語》注引)支道林此說,注重在說明,至人的逍遙與眾人的逍遙不同。所謂「向郭之注所未盡」者,似是在此。但「失適於體外」,「有矜伐於心內」,是功利境界,而不是自然境界。支道林說:「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他只說出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的心,與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心不同。而未說出在自然境界中底人的心,與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心的不同。前者的不同,是很容易看出底。後者底不同,則是不很容易看出底。
一個人命的好壞,影響到他所做底事的成敗。在自然境界中底人,順才或順習而行,其行為不必有自覺底目的,所以對於其所做底事的成敗,亦不必有某種底情感。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其行為以求利為目的,達此目的則為成,不達此目的則為敗。成則歡喜,敗則悲傷。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行為以行義為目的。他所以為目的者,是他的行為的意向的好,他所做底事的成功,是他的行為意向所向底好。在道德境界中底做事,其行為的意向的好,是盡倫盡職。他所做底事如成功,其行為的意向所向底好如得到,其行為的意向的好固已實現,他所做底事如失敗,其行為的意向所向底好,如不能得到,其行為的意向的好,亦可實現。此即是說,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所做底事,即或失敗,但他如已盡心竭力為之,則此失敗,並不妨礙他的行為的意向的好的實現。此即是說,不妨礙其行為的道德價值的實現。他的命可以使他所做底事失敗,但不能使他的行為的道德價值不實現。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所做底事的失敗,雖不能妨礙他的行為的道德價值的實現,但尚不能說是不足以介其意。對於他所做底事的成敗,持如上所說底看法,他還需要一種努力。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大全的觀點,以看事物,則知其事物之成,或為彼事物之敗,此事物之敗,或為彼事物之成。《莊子·齊物論》說:「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郭象注說:「夫成毀者,生於自見而不見彼也。」自見而不見彼,是見其偏而不見其全。若見其全,則見成不必只是成,敗不必只是敗。他持如此看法,並不是因為他玩世不恭,而是因為他能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成敗。他雖知「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而仍竭力做事,以事天贊化。因為他知大化流行,是一動,人必動始能贊化。至於其動是否能得到其意向所向底好,則與其行為的意向的好的實現,是不相干底。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的失敗,固不足妨礙其行為的意向的好的實現,而且不足以介其意。他的命固不能妨礙他的事天贊化,他持如此看法,亦不需要一種努力。
一個人的命的好壞,影響到他在社會上所處底位的貴賤。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對於所謂貴賤,沒有清楚地覺解。因此對於其所處底位,亦不必有某種底情感。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於所謂貴賤,有清楚底覺解。他好貴而惡賤。貴則歡喜,賤則悲傷。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對於所謂貴賤,亦有清楚底覺解。但他又覺解,盡倫盡職,與一個人所有底在社會中底位的貴賤,是不相干底。他在社會中,無論處什麼位,都可盡倫盡職。他的行為,以盡倫盡職為目的。所以在社會中,無論處什麼位,他都以為是無關輕重底。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知其於社會的「民」之外,他還是天民。人爵之外,還有天爵。所以他雖亦對於社會上底貴賤,有清楚底覺解,但他還是「大行不加,窮居不損」。他並不需有意努力,始能如此。從大全的觀點看,社會上底貴賤本來是不足介意底。
《中庸》說:「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朱子注說:「言君子但因見在所居之位,而為其所當為,無慕乎其外之心也。」所以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故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此所說雖是「君子」,但若真能「無入而不自得」,則是能「即其所居之位,樂其日用之常」,即是能樂天。此非在道學家所謂「人慾盡處,天理流行」的境界中者不能。真能無入而不自得者,於舍富貴而取貧賤之時,必已不做有意底選擇,不必需一種努力。如此,則其人的境界,已不是道德境界,而是天地境界。
一個人的命的好壞,表現於他所遭遇底環境是順或逆。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對於所謂順逆沒有清楚底覺解。所以對於所謂順逆,亦不必有某種情感。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於所謂順逆,有清楚底覺解。他喜順而惡逆。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行為以盡倫盡職為目的。在順境中他可以盡倫盡職。在逆境中亦可以盡倫盡職。他只求盡倫盡職,不計境的順逆。
從另一觀點,我們可以說,順境對於人固然是好底。但逆境對於人亦不完全是不好底。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此是說,逆境可與人一種鍛煉。「文王拘而演《周易》,孔子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文,窮而後工。」此是說,逆境可與人一種刺激。逆境可與人一種鍛煉,一種刺激,此是前人所常說者。對於有些人其說亦是不錯底。不過此都是就事實方面說。就事實方面說,對於有些人,逆境是如此;對於有些人,逆境不是如此。不過即令對於所有底人,逆境都是如此,但若專就事實方面說,我們亦不能說其必是如此。我們亦不能說,在學問事功等方面,有大成就者,都必是曾經逆境底人。未經逆境底人,在學問事功等方面,有很大底成就者,在理論上並非不可能,而且在事實上這種人亦是常有底。所以專就孟子所說,還不足以見逆境對於人不完全是不好底。
有些道德價值,非在逆境中不能實現。這並不是事實問題,而是此等道德價值,本來即涵蘊逆境。我們可設想一個富貴中人,亦作如「演《周易》」、「作《春秋》」一類之事;一個人不必窮愁而後著書,其文亦不必窮而後工。但我們不能設想一個富貴中人如何能表現「貧賤不能移」的大節。「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惟時窮而節始見,這並不是事實問題,而是《正氣歌》中所說諸大節,本身即涵蘊時窮。必對於此點有覺解,我們才真可以說:「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汝於成也。」專就富貴福澤的本身看,富貴福澤,是一種好。專就貧賤憂戚的本身看,貧賤憂戚是一種不好。這是不可否認底。但有些道德價值,非在逆境中不能實現,這亦是不可否認底。由此方面看,我們可以說,逆境對於人,亦不完全是不好底。
康德的道德哲學,在西洋可以說是很不重視幸福底了。但他仍以為,道德與幸福的合併,善人必受其福,是人的理性的要求。這在人的世界中,是不必能實現底。他因此而要相信,上帝存在,靈魂不死,以為善人受福的保證,並使善人受福可能。康德的這些見解,可以說是受了宗教的迷信的餘毒。宗教以為善人必受其福,如不於今生,必於來世。照這樣底看法,善人的結局,必皆如小說或電影中底大團圓。照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的看法,這樣的團圓結局,似乎是必要底。但照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看法,這並不是必要底。蘇武留匈奴十九年,終得歸漢。將歸時,「李陵置酒賀武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既回到長安,詔令以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二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這真是一個團圓底結局。但是蘇武的行為的道德價值,在於其留匈奴十九年,抗節不屈,並不在於其有團圓底結局。照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的看法,沒有這樣底團圓結局,似乎總是美中不足。但照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看法,這樣底團圓結局,對於蘇武的行為的道德價值,完全是不相干底。
照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看法,所謂順境逆境者,都是人從人的觀點所作底區別。人各從其自己底觀點,以說其處境是順或是逆。同一境可以對此人為順,對彼人為逆。例如德國戰敗法國後,德國人的順境,正是法國人的逆境。從天的觀點看,境無所謂順逆。從天的觀點看,任何事物,都是宇宙大全的一部分,都是理的例證。任何變化,都是道體的一部分。任何事物,任何變化,都是順理順道。從此觀點看,則任何事物,任何變化,都是順而非逆。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知天,知天則能從天的觀點,以看事物。能如此看事物,則知境無所謂逆。對於所謂逆境,他亦順受。他順受並不是如普通所說「逆來順受」。他順受因為他覺解境本來無所謂逆。
對於所謂逆境,他亦順受,這只是說,對於所謂逆境,他受之並無怨尤。這並不是說,他對於所謂逆境,並不用力以圖改變之。他亦盡力以圖改變之。但如已盡力而仍不能改變之,則其有此等所謂逆境,即是由於他的命。孟子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朱子注說:「人物之生,吉凶禍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致而至者,乃為正命。……知正命則不處危地以致覆壓之禍。……盡其道,則所值之吉凶,皆莫之致而至者矣。……犯罪而死,與立岩牆之下者同,皆人所取,非天所為也。」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盡其才與力之所能,以盡倫盡職,事天贊化,既不特意營為以求福,亦不特意不小心以致禍。既已盡其在己者,則不期然而然底遭遇,莫之致而至者,他都從天的觀點,以見其是無所謂順逆。此所謂「順受其正」。人有這種覺解,儒家謂之「知命」。
命與才對於人都是一種限制。不過在道德境界中及天地境界中底人,都可以在精神境界上超越此種限制,如上文所說。再從另一方面說,才與命的限制,都是實際世界中底限制。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以盡倫盡職為其行為的目的。凡實際世界中底限制,如成敗貴賤之類,皆不足以使其不能達其目的。他已超越實際世界中底限制。在道德境界中底人超越實際世界中底限制。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則超越實際世界的限制。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同於大全,自有一太極。大全大於實際底世界,太極超越實際底世界。所以雖其七尺之軀,仍是實際世界中底一物。但其覺解已使其在精神上超越實際底世界。他已超越實際世界,即已超越實際世界的限制。既已超越實際世界的限制,則實際世界中底限制,更不足以限制之了。
超越限制,即不受限制。不受限制,謂之自由。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不受才與命的限制,他是不受實際世界中底限制的限制。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亦不受才與命的限制,但他是不受實際世界的限制。不受實際世界中底限制的限制,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自由。不受實際世界的限制,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自由。
關於自由,西洋哲學家多有討論。他們所討論底自由,其義是不受決定。上文所說底自由,其義是不受限制。西洋哲學家注重於討論,人的意志,是否為一種原因所決定。如其為某種原因所決定,則意志是不自由底。西洋哲學家以為,必出於人的自由意志底行為始可是道德行為。如其不是出於自由意志,則其行為,雖合乎道德,亦只是合乎道德底行為,而不是道德行為。此所謂自由意志即是不受決定底意志。此所謂不受決定,如是不受以求利為目的底欲望的決定,則說道德行為必是出於如此底自由意志,是無可否認底。用道學家的話說,道德底行為,必是出於道心,不是出於人心。若有人為圖富貴名譽而做道德底事,雖做道德底事,而其行為是出於人心,所以其行為只是合乎道德底行為,而不是道德行為。此即是說,此人於有此行為時,其意志是為以求利為目的底欲望所決定底。其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所以其行為亦只是合乎道德行為,而不是道德行為。
人的意志,可以不為以求利為目的底欲望所決定。其決定且可與此等欲望相反。人於作重大犧牲以有道德行為時,其意志是如此底。此等情形,正是道學家所謂「道心為主,而人心每聽命焉」。為主者是自由底,聽命者是不自由底。若如此說意志自由,則於此等情形中,意志是自由底。
如所謂意志自由是如此底意思,我們可以說,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意志是自由底。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意志亦是自由底。有些西洋哲學家,主張有意志自由者,所謂意志自由的意思,似乎還不止此。「道心為主,而人心每聽命焉」,並不是每個人生來都能如此。人雖生來都有道心,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道心為主,而人心每聽命焉」,是學養的結果。有些哲學家,似乎以為,所謂意志自由,必須是不靠學養而自然如此底,因為,如說意志的自由,必須由學養得來,則意志的自由,又似乎是為學養所決定,不是完全不受決定者。不過照我們於以上數章所討論,即令有人不藉學養,而意志自然自由,但由此種自由意志所發出底行為,恐怕亦只是自發底合乎道德底行為,其人的境界,恐怕亦只是自然境界。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意志自由,必是由學養得來底。不過雖是由學養得來,而學養所與他者,是覺解而不是習慣。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底人,由覺解而有主宰,並不是由習慣而受決定。所以其意志自由,雖是由學養得來,而卻不是為學養所決定。
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底人,其意志不受以求利為目的底欲望的決定,其行為不受才與命的限制。所謂不受限制,並不是說,他能增益他的才,以做他本所不能做底事。亦不是說,他能左右他的命,以使其轉壞為好。而是說,無論他的才是大是小,他的命是壞是好,他都可以盡倫盡職,事天贊化。所以無論就不受決定,或不受限制說,他都是自由底。
或可問:已有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底人,固已不受才與命的限制。但人之得到此種境界,需要一種覺解。未得到此種境界底人,需要一種才,以可有此種覺解;並需要一種機會,以發展其才。假使他沒有這種才,他不能有此種覺解;假使他沒有一種機會,他雖有此種才而亦不能盡其才。由此方面說,即在修養方面,人還是受才與命的限制。
於此我們說,人本來都是受才與命的限制。人修養以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在此等境界中,人固可超過才與命的限制,但修養而尚未得到此等境界者,當然仍受才與命的限制。但此是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受限制,不是在此等境界中底人受限制。人之得到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誠然亦需要相當高底才,與相當好底命。但不如在學問或事功方面的成就需要之甚。人在修養、學問、事功,無論何方面底大成就,都靠才、力、命三種因素的配合。不過其配合底成分,則可因方面不同而異:在學問方面,一個人的大成就,所靠底三種因素的配合,才的成分最大,力的成分次之,命的成分又次之;在事功方面,一個人的大成就,所靠底三種因素的配合,命的成分最大,才的成分次之,力的成分又次之;在修養方面,一個人的大成就,所靠底三種因素的配合,力的成分最大,才的成分次之,命的成分又次之。曾國藩曾說:「古來聖賢名儒之所以彪炳宇宙者,無非由於文學事功。然文學則資質居其七分,人力不過三分。事功則運氣居七分,人力不過三分。惟是盡心養性,保全天之所以賦於我者,此則人力主持,可以自占七分。」此亦是他的經驗之談。
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的主要工夫,是致知用敬。用敬靠力,致知需才。然人致知所需了解者,是幾個形式底觀念。人對這些觀念,有了解以後,他可以「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他不必做特別與眾不同底事,即可以超越才與命的限制。求道德境界所需了解者,是人之所以為人者,即人性,其所需了解底觀念,比求天地境界所需要者更少。所以「人力主持,可以自占七分」,至少求道德境界是如此。
人力自占七分者,可以立志求之。先賢說人要立志,都是就此方面說。人不能專靠努力,即可以為李白、杜甫,或漢高、唐太。但可以大部分靠努力而成為一有高境界底人。所以我們不能教每個人都立志為英雄,為才子,但可以教每個人都立志為聖,為賢。孟子說:「士先志。」周濂溪說:「士何志?曰: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賢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聖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最高底成就是同天,所以說:「聖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