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原人 · 第十章 死生
於上章,我們已說明,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不受才與命的限制。在本章我們擬說明,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不受死的威脅。
死是生的反面,所以能了解生,即能了解死。《
論語
》說:子路問死,
孔子
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此答,似乎答非所問。孔子似乎想避免子路所提出底問題,但其實或不是如此。死是一種否定,專就其是否定說,死又有什麼可說?欲說死必就其所否定者說起。欲了解死,必先了解生,能了解生則亦可以了解死。
從另一方面說,死雖是人生的否定,而有死卻又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為一個人的死是他的一生中底最後一件事,比如一齣戲的最後一幕。最後一幕雖是最後底,但總是一齣戲的一部分,並且可以是其中底最重要底一部分。從此方面看,我們可以說,「大哉死乎」!從此方面說,我們亦可說,欲了解死必先了解生,能了解生則亦能了解死。所以程子亦說:「知生之道則知死之道。」朱子亦說:「非原始而知所以生,則必不能反終而知所以死。」
對於生底了解到某種程度,則生對於有此等了解底人,有某種意義。生對於有此等了解底人有某種意義,則死對於有此等了解底人,也有某種與之相應底意義。就上數章所說諸種境界說,對於在自然境界中底人,生沒有很清楚底意義,死也沒有很清楚底意義。對於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生是「我」的存在繼續,死是「我」的存在的斷滅。對於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生是盡倫盡職的所以(所以使人能盡倫盡職者),死是盡倫盡職的結束。對於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生是順化,死亦是順化。
在死的某種意義下,死是可怕底。人對於死底怕,對於死底憂慮,即是人所受底,死對於人底威脅。人怕死則受死的威脅,不怕死則不受死的威脅。
怕死者,都是對於生死有相當底覺解者。對於生死完全無覺解,或無相當底覺解者,不知怕死。對於生死有較深底覺解者不怕死。對於生死有徹底底覺解者,無所謂怕死不怕死。不怕死及無所謂怕死不怕死者均不受死的威脅。不怕死者不受死的威脅,因為他能拒絕死的威脅。無所謂怕死不怕死者,不受死的威脅,因為他能超過死的威脅。不知怕死者,亦可說是不受死的威脅。不過他不受死的威脅是因為他不及受死的威脅。就人的境界說,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怕死。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怕死。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不怕死。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無所謂怕死不怕死。
一般動物,對於生死,都是全無覺解底。它們都是有死底,雖都是有死底,但自然都已為它們預備好了一種方法以繼續它們的生命。凡生物都可以有子。它們的子即是它們生命的繼續。生物不能不死,而卻有此一種方法,以繼續它們的生命。所以柏拉圖說:這是「不死的動底影像」。一般動物,除人而外,都在不知不覺中,用這一種方法,以繼續它們的生命。就它們自己的個體的生存說,它們雖有生而不自覺其有生,雖將來有死,而不知其將來有死。不知其將來有死,所以亦不知怕死。
人對於生死有相當底覺解。對於生死有相當底覺解者,知自然為一般動物所預備底方法,以繼續其生命者,實只能得一不死的動底影像。不死的動底影像,並不即是不死。人有子雖能繼續他的生命,但不能繼續他的意識。從個體的觀點看,一個人是一個個體,他的子又是一個個體。他的子雖是他的子,但並不就是他。他可以以他自己為「我」,但只能以他的子為「我的」。他是個體,他自覺他是個個體。他有他的個體底意識。他的個體底意識,是任何別人所不能知,而只有他自己能知者,可以說是他的「獨」。就此方面看,生是一個人「我」的存在底繼續,他的「獨」的存在的繼續。死是一個人「我」的存在的斷滅,他的「獨」的存在的斷滅。由此方面看,死是可怕底。
人對於生死的覺解,到此種程度者最是怕死。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對於生死雖有覺解,但尚未到此種程度。對於在自然境界中底人,生沒有很清楚底意義,死亦沒有很清楚底意義。這並不是說,他於生時,不能有什麼活動。他亦可以有活動,並且可有很多底活動,不過他的活動都是順才或順習而行。所以他雖有活動,而對於許多活動,他並無覺解。他雖亦知他將來有死,但對於死,他並不預先注意,至少亦是不預先憂慮。對於死所能有底後果,他了解甚少,他可以說有「赤子之心」。小孩子見人死,以為人死似不過是睡著不醒而已,或以為人死似不過是永遠不能吃飯而已。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對於死底了解,雖不必即如此地天真,然亦是天真底。對於死底了解,既如此地少,所以他亦不知怕死。他不知怕死與一般動物不知怕死不同。一般動物不知怕死,是因為它不知有死。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怕死,是因為不知死之可怕,如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者。
不知怕死者,雖亦可不受死的威脅,但不能有不受死的威脅之樂。因為他不受死的威脅,乃是由於他的覺解的不及。他本不知死之可怕,所以他雖不受死的威脅,而不能有不受死的威脅之樂。他不受死的威脅,可以說是「為他底」,而不是「為自底」。《
莊子
·大宗師》說:「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訴,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道家常將自然境界與天地境界相混。此所說,雖是說「真人」,但就其不知說,此所說底一種境界是自然境界。
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怕死。所以他亦不有目的地,有計劃地,設法對付死。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一切行為,都是「為我」,死是「我」的存在的斷滅,所以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最是怕死。他們有目的地,有計劃地,設法對付死。他們對付死底辦法約有四種。
第一種辦法是求避免死。例如秦皇漢武都是蓋世英雄,做了些驚天動地底大事。但他們的境界,都是功利境界。他們的事業愈大,他們愈不願他們的「我」失其存在,他們愈不願死。《
晏子
春秋
》及《
韓詩外傳
》說:「齊景公游於牛山,北臨其國城而流涕曰:『奈何去此堂堂之國而死乎。』」秦皇漢武的晚年,大概都有這種情感。所以他們都用方士,求長生藥。所謂「尚采不死藥,茫然使心哀」。他們費很大底力,以求避免死,不過結果還是「但見三泉下,金棺葬寒灰」(
李白
《古風》)。
秦漢時代的方士,是後來道士的前身。道士所主持底宗教是道教。宋明道學家,常將道家與道教相混。實則二者中間,分別甚大,道家一物我,齊死生,其至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道教講修煉的方法,以求長生為目的,欲使修煉底人維持其自己的「形」,使之不老,或維持自己的「神」,使之不散。道教所注意者,是「我」的繼續存在。其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
道教承認,有生者有死,生死是一種自然底程序。但以為,他們有一種「逆天」的方法,可以阻止或改變這種程序。他們可以說是有一種「戰勝自然」的精神。但無論從理論,或從經驗方面說,自然在此點,似乎是不可戰勝底。不過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亦不感覺,在此點,有戰勝自然的必要。道學家常說:人不可「在軀殼上起念」。道教中底人,正是常「在軀殼上起念」。
人的身體,本如一機器。一機器,善用之,則可以經用較久,不善用之,則不能經久用,或致於立時損壞。這是一般人所都知道底。道教中底人,常住山林,使其身體,得營養多而受損害少,長生不老雖不可能,而因此可以不速老,享大壽,是可能底。不過這一種的生活,往好處說,固可以說是清淨無為。往壞處說,亦未嘗不可說是空虛無味。李白詩:「太白何蒼蒼,星辰上森列。去天三百里,邈爾與世絕。中有綠髮翁,披髮臥冰雪。不笑亦不語,冥棲在岩穴。」有這種生活底人,如只以求長生為目的,即令能得長生,其長生亦可說是半死。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付死底第二種辦法是求立名。有些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以為死固不可避免,但若有名留於身後,則亦可以雖死而不死。因此他們極力求名。《離騷》說:「老冉冉其將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老之將至是無可奈何底事。人所能努力者,是於老之未至之前,先立了名,庶幾身雖死而名不滅,則他的「我」仍於相當程度內,有一種的繼續。古詩:「人生非金石,豈能長壽考?奄忽隨物化,榮名以為寶。」桓溫說:「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當遺臭萬年。」小說上底英雄常說:「人過留名,雁過留聲。」此諸所說,其用意均同。
俠義一流底人,是這一類底人。他們視他們的名譽,比他們的身體,更為重要,因為身體總是「奄忽隨物化」,而名譽則似乎是可以「長留天地間」。所以他們常犧牲他們的身體,以求名譽。《
漢書
·遊俠傳》序說:遊俠「殺身成名」。
賈誼
《鳥賦》說:「烈士殉名。」現在有些人說:「名譽是軍人的第二生命。」俠義一流底人,簡直是以名譽為其第一生命。這一類底人,所希望底是「身死名垂」。能夠身死名垂,亦是戰勝死的一種辦法。死能死人的身體,但不能死人的名。這一類底人,在表面上似乎是輕生,但其輕生實由於貴生。
老子
說:「民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正可引以說此。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付死底第三種辦法,是急求眼前底快樂。有些人以為,人即令有名,但他如已死,他即無知,既已無知,即令有名,於他又有什麼好處?所以古詩說:「良無磐石固,虛名復何益?」從此方面看,則不如於未死之前,急求眼前底快樂,得些實受。古詩說:「浩浩陰陽移,年命若朝露。」「萬歲更相送,賢聖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不如飲美酒,被服紈與素。」《
列子
·楊朱篇》即將此意,作有系統底發揮。這亦是對付死底一種辦法。怕死底人,憂慮死將要來,但現在死尚未來。在現在死尚未來,應盡力享受。死若果來,則人即死。既死無知覺,則亦不知覺其威脅矣。
但現在底快樂,如其有之,亦是人於過去所努力以求而始得到者。人慾求快樂,亦須先努力。於其努力時,死亦可於其未得快樂時而先來臨。求快樂底人,可以有此等憂慮。此等憂慮,亦即是他所受底死的威脅。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付死底第四種辦法,是相信靈魂不死。此可以說是以信仰抵制死的威脅。有些宗教,也可以說大多數底宗教,以為人死以後,此身體雖不存在,但此身體的主人,即所謂靈魂者,仍繼續存在,且永遠繼續存在。此所謂形死而神不滅。死雖能與人一種損失,但人所損失者是其糟粕,其精華是不受損失底。人皆有此不死者存。此不死者,於身體死後,或升入天堂,或入地獄,或仍托生為人。無論碧落黃泉,此不死者總是不死。這種說法,與道教不同。道教是近乎自然主義底。它是近乎普通所謂科學,而不近乎普通所謂宗教。道教中底人,以為若隨順自然變化的程序,則形死神亦滅。但他們可用一種「逆天」的方法,使形不死,或形雖死而神不滅。大多數底宗教,則以為形死神不滅,本來是如此底。有些人以為人若有此種信仰,則死對於他底威脅,即可免去太半。不過信仰只是信仰,信仰是不可以理論證明底。
以上所說,是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應付死底辦法。其辦法果能減少死的威脅與否,及其果能減少至如何程度,似乎是因人而異。無論如何,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並不需要此諸種辦法。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知性。他知性,所以在社會中盡倫盡職以盡性。盡倫盡職必於事中盡之。所以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必不做「自了漢」,必於社會中做事。他所做底事,都是為在社會中盡倫盡職而做底,亦可說,都是為社會而做底。所以他所做底事,在他的了解中,都是社會的事,這就是說,他所做底事,對於他,都是有社會底意義。人的才有小大,命運有好壞。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就其才之所能,命運之所許,盡力以做其所能做及所應做底事。無論他所做底事,是大是小,他都盡其力之所能,以使其成功。他於做他所做底事時,無論其是大是小,他都自覺,他是在「承先啟後」,「繼往開來」。他所做底事,無論其是大是小,對於他底意義,都是「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於此等底意義中,他自覺他在精神上,上與古代相感通,下與後世相呼應。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這是孔子自覺他在精神上,上接先王。
孟子
說:「聖人復起,不易吾言。」這是孟子自覺他在精神上,下接後聖。
陳子昂
詩云:「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則前亦見古人,後亦見來者,往古來今,打成一片。在這一片中,他覺解他的個體的死亡,並不是十分重要底。如此,他不必設法對付死,而自可不受死的威脅。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做事所以盡倫盡職。他竭其力之所能以做其所應做底事。他一日未死,則一日有他所應做底事。這是他的任務。他一日既死,則他的任務,即時終了。就盡倫盡職說,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可能於死後尚有經手未完之事,但不可能於死後尚有未盡之倫,未盡之職。他可先其父母而死,尚有孝養之事未了。但他如於生前已盡為子之道,則他雖有孝養之事未了,但不能說他尚未盡倫,未盡職。盡倫盡職底人,都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死而後已,亦即是死了即已。
所以對於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死是盡倫盡職的結束。《
禮記
·檀弓》記
子張
將死之言,說:「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宋儒說:「終者所以成其始之辭,而死則澌盡無餘之義。」對於小人,死是其個人的身體的不存在,所以死對於他是死。對於君子,死是其在社會中底任務的終了,所以死對於他是終。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是此所謂君子。死對於他是盡倫盡職的結束。所以死對於他亦是終。終即是結束之義。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不注意死後,只注意生前。只注意於,使其一生行事,皆充分表現道德價值,使其一生,如一完全底藝術品,自始至終,全幅無一敗筆。所以《論語》記
曾子
將死,曰:「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禮記·檀弓》記曾子將死,侍疾底童子,忽發現曾子所用底席是大夫所用底。曾子聽說,命曾元快換。曾元說:「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於旦,請敬易之。」曾子說:「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曾元等於是「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這些行為初看似迂闊,但一個人的一生,如想在道德方面,始終完全,他是一刻不可疏忽底。在一個人未死之前,他隨時都有有過的可能。所以曾子將死才可以說:「而今而後,吾知免夫。」然幸而還有一個童子,指出他的一個最後底過錯。於是他的一生,才能如一完全的藝術品,不致於最後來了一個敗筆。可見一個人想成為完人,是極不容易底。
所以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於必要時,寧可犧牲其身體的存在,而不肯使其行為有在道德方面底不完全。孔子說:「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孟子說:「生,吾所欲也;義,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與上所說殺身成名,是不同底。殺身成仁底人所做底事,可以即是殺身成名底人所做底事。但殺身成仁底人做此事,其行為是道德底行為,其境界是道德境界。殺身成名底人做此事,其行為是合乎道德底行為,其境界是功利境界。
殺身成仁,在事實上,亦可以得名,但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並不要「成名」。所以他雖努力使其一生如一完全底藝術品,但此藝術品是否有人欣賞,如有人欣賞,他自己是否知之,這是他所不問底。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有某種行為,本不求為人所知。其行為是「為己底」,不是「為人底」。如其為求為人所知而有某種行為,則其行為雖合乎道德,而只是合乎道德底行為,不是道德底行為。其人的境界,亦只是功利境界,而不是道德境界。
照在道德境界中人底看法,一個人於未死之前,總有他所應做底事。這些事,他如不用心注意去做,都有做錯的可能。所以在未死之前,無論於何時何地,他都應該兢兢業業,去做他所應該做底事。直到死,方可休息。龔定庵詩:「絕業名山幸早成,更何方法遣今生。」又說:「設想英雄垂暮日,溫柔不住住何鄉。」這都是才人英雄的設想。照這種想法,一個人的一生中,似乎有一部分,可以稱為「餘生」,如同普通以為,一星期中,有一部分,稱為周末。於其時,人可以隨意消遣。聖賢的想法,不是如此。聖賢的有生之日,都是盡職盡倫之日。才人需要遣生的方法,以遣其餘生,聖賢則無餘生可遣。英雄有垂暮,聖賢則無垂暮。聖賢盡其力之所能,以盡倫盡職,「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此所謂「存,吾順事;沒,吾寧也」。
對於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生是順化,死亦是順化。知生死都是順化者,其身體雖順化而生死,但他在精神上是超過死底。
於第八章中,我們說到道體的觀念。實際底事物,無時不在生滅中。實際底世界,無時不在變化中。實際底世界及其間事物的生滅變化的洪流,舊說謂之大化流行,亦謂之大用流行。人亦是實際底事物,亦隨大化流行而生滅。無人不隨大化流行而生滅。不過一般人雖隨大化洪流而生滅,而不覺解其是如此。他們只知他們的個體有生滅,而不覺解其生滅是隨順大化。覺解個體的生滅是隨順大化,則亦覺解個體的生滅,是大化的一部分,是道體的一部分。有此等覺解,則可「與造化為一」。
郭象
說:「與造化為一,則無往而非我矣。將何得何失,孰死孰生哉?」與造化為一,則能自大化的觀點以看生滅。自大化的觀點以看生滅,則生滅只是變化,不是死生。郭象說:「死生者,無窮之變耳,非始終也。」大化是無始無終底。自同於大化者,自覺其自己亦是無始無終底。
自同於大化者,亦自同於大全。大全永遠是存在底。我們這個地球可以不存在,但宇宙則是不能不永遠存在底。《莊子·大宗師》說:「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遁。若夫藏天下於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恆物之大情也。……故聖人將游於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郭象注說:「無所藏而都任之,則與物無不冥,與化無不一。故無內無外,無死無生,體天地而合變化,索所遁而不得矣。」物之所不得遁,是莊子所謂天地,我們所謂宇宙,所謂大全。凡事物皆是大全的一部分,不過他們不覺解其是如此。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覺解其是如此。他們有此種覺解,所以能自同於大全。自同於大全,則大全永遠存在,他亦自覺他自己是永遠存在。
宇宙是一個無盡藏,不僅包括現在所有底一切事物,並且包括過去所有底一切事物,以及將來所有底一切事物。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無常底。但其曾經存在的事實,則不是無常底。宇宙間已有底事實,既已有之,則即永遠有之,不可變動,不可磨滅。可能有底事物,雖於過去現在尚未有者,將來如其有之,亦必在宇宙中。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同於大化,自同於大全者,亦感覺到他自己是上包萬古,下攬方來。在無限底空間時間中,「萬象森然」,他均在精神上與相感通。佛家說:「三世一切劫,了之即一念。」在同天境界中底人,亦可如此說。上
文說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使其一生,如一完全底藝術品,而並不希望有人欣賞之。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又可見,如果有一完全底藝術品,則曾有此完全底藝術品的事實,真正是長留天地間,其對於人生,正如柏拉圖謂其共和國,「有目者必見之,見之則必奉以為法」。上文又說,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上見古人,下見來者。他所見者是古人及將來底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是上包萬古,下攬方來。他所見者,又不只是人,而是一切萬有。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能同天者,亦可自同於理世界。理是永恆底,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覺解一切事物,都不只是事物,而是永恆底理的例證。這些例證,是有生滅的,是無常底。但其所為例證底理,則是永恆底,是超時間底。對於理無所謂過去,亦無所謂現在。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覺解理不但不是無常底,而且是無所謂有常或無常底,不但不是有生滅底,而且是無所謂有生滅或無生滅底。他有此等覺解,所以自同於理世界者,自覺其自己亦是超生滅,超死生底。《莊子·大宗師》說:「見獨則無古今。」理世界是無古今底,自同於理世界者,自覺其自己亦是無古今底。
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其身體隨順大化,以為存亡,但在精神上他可以說是超死生底。《莊子·大宗師》說:「無古今則入於不死不生。」郭象《逍遙遊》注說:「齊死生者,無死無生者也。苟有乎死生,則雖大椿之與蟪蛄,彭祖之與朝菌,均於短折耳。」所謂不死不生及無死無生,亦是超死生之義。
我們說: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可以說是超死生底。我們並不說:人的精神可以超死生。人的精神不能離開身體而存在。身體既不能超死生,則精神亦不能超死生。所以我們不能說,人的精神,可以超死生,而只能說,人在精神上可以超死生。所謂人在精神上可以超死生者,是就一個人在天地境界中所有底自覺說。他在天地境界中自覺他是超死生底。若其身體不存,他固亦無此自覺。但此自覺使其自覺,不但身體的存亡,對於他沒有重要,即有此自覺與否,對於他亦沒有重要。
人的精神不能離開身體而存在,所以一個人於今生之後,並無來生。以為於今生之後有來生者,大概有兩種說法。照一種說法,以為來生之有,雖不可證明,但信來生之有,則為理性所需要。康德持此種說法。他以為道德與幸福的聯合,有道德底人,必有幸福,是理性所認為最合理底事。最合理底事,不能於人的今生得到,則必有來生以得到之。不過照我們於第六章中所說,道德不必與幸福聯合。有些道德價值,且涵蘊逆境,必於人的不幸中,始能實現。此點我們於第六章中已有證明。此點既已證明,則康德所說,理性需要信來生之有的論證,即不能成立。中國哲學,向以為無來生。康德所謂的理性的需要者,不過是受耶教影響底人的心理習慣而已。
照另外一種說法,有來生是一種無需證明底事實。多數宗教,皆持此種看法。佛教於此有一特點,即承認人有來生,而又以為人應該設法取消其來生。佛教以生死輪迴為苦,故教人修行以出離死生。佛家的形上學與我們不同。但其所說出離死生底人的境界,與我們以上所說在精神上超死生底人的境界,則似異而實無大異。
佛家所說出離生死底人的境界,是他們所謂證真如的境界。我們上文所說在精神上超生死底人的境界,是我們所謂同天的境界。就其似異說,佛家是一種唯心論,以為心可以離身體而存在。所以照一般人的想法,佛家修行底人,得佛果,證真如者,可以永遠有證真如的自覺。我們於上文說,精神不能離開身體而存在,所以在同天地境界中底人,只於其有身體時,有同天的自覺。
但一般人的這種想法,是錯誤底。唯心論者固以為心可離開身體而存在。但離開身體而存在底心,是不能有所謂「覺」底。佛家所謂真如,即是所謂常住真心,又即是所謂法界。就其是常住真心說,常住真心是我們所謂宇宙底心。宇宙底心,是不能有所謂覺底,所謂覺,如感覺、知覺、自覺等,都是依人的身體而始有底。海格爾亦說,宗教中底人,自覺其與宇宙底精神為一者,其自覺即是宇宙底精神的自覺。宇宙底精神,不能離開人而有自覺。就真如即是法界說,法界即我們所謂宇宙,宇宙亦是不能有所謂覺底。常住真心或法界既不能有所謂覺,則所謂證真如者所有底自覺,亦只是於其能有自覺時有之。所謂涅槃四德:常、樂、我、淨,亦是證真如者,於其有自覺時所自覺者。有自覺必依身體。所以照我們的看法,證真如者所有底自覺,及同天者所有底自覺,都只於其有身體時有之。
或可說,如果如此,則此等自覺的有,豈不太暫?但既已證真如,既在同天境界中底人,自同於大全,自同於永恆,則其對於此等境界底自覺的久暫,對於他亦已不成問題,而他亦已不知有此等問題矣。斤斤於此等自覺的久暫者,仍有「我」有「私」。有「我」有「私」者,不能證真如,亦不能有同天的境界。
如果真有如佛家所說出離生死,則我們所說在精神上超死生者,自然亦是出離死生底。佛家所說得出離生死的方法是「破執」,在同天境界中底人,「體天地而合變化」,亦是徹底地無執底。
或可說:佛家所破,有我法二執。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誠無我執,但本書以上所說所根據底形上學,不以為「萬法唯心」,以為離心實有所謂外界。照佛家的看法,執實有外界,即是法執。上所說在精神上超生死者,是否仍執實有外界?如仍執實有外界,則照佛家的看法,他仍有法執。仍有法執,則他即不能出離生死。
於此我們說,本書以上所說所根據底形上學,誠以為離心有所謂外界。但在同天地境界中底人,「與物冥」,「渾然與物同體」,所以對於他,所謂內外之分,所謂主觀客觀的對立,亦已冥除。於上文第七章中,我們說:大全是不可思議底;同天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議底。大全「至大無外」,在同天境界中底人,自同於大全,所以對於他亦無所謂外界。對於他無所謂外界,故他亦無所謂法執。
於此我們又須聲明,哲學講至此,已講到所謂「言語路絕,心行道斷」的地步。哲學講至此等地步,所謂唯心論與實在論的分別,亦已不存在矣。
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無所謂怕死不怕死。有意於不怕死者,仍是對於死生有芥蒂。伊川云:「邵堯夫臨終時,只是諧謔,須臾而去。以聖人觀之,則猶未是,蓋猶有意也。比之常人,甚懸絕矣。他疾革,頤往視之,因警之曰:『堯夫平日所學,今日無事否?』他氣微不能答。次日見之,卻有聲如絲髮來,大答云:『你道生薑樹上生,我亦只得依你說。』」伊川疾革,門人進曰:「先生平日所學,正今日要用。」伊川曰:「道著用便不是。」「道著用」亦是有意。所謂有意,亦謂對於死生尚有芥蒂。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有意地不怕死,亦不有意地玩視生。道家中有些人對於人生中底事,多所玩視,如所謂「以生為附贅懸疣,以死為決潰癰」者,是只了解死為順化,而未了解生亦為順化。了解生亦為順化,則於人生中做人所應做底事,亦為順化。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亦正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對於做這些事,他亦是「存,吾順事;沒,吾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