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經 · 新食經(十四)

張競生 《新食經》
(1) 今就以六足歲的小孩為中數標準吧,每日分量以二小碗乾飯,再加兩中碟菜蔬,或代以一碟豆類及些少甜品就足,每日或許分為三至四至五次食,但食後中間勿食任何物為要。有錢家,無妨供給小孩以卵及乳與糖類為主,但這些物富含蛋白質及碳水化物,故其分量更當限制。大綱上,每日只可給一粒卵,又把它分二次與他物混合為佳。奶以鮮牛奶為限(罐頭奶勿用),糖以烏糖(青糖)為限(機器白勿用)。乳也以和合他物為佳,勿純用奶,或單用也當和多份的水,大約每日分量為一至二兩。烏糖以一兩為度,但當和合他物,如做成糖粥、甜點心,味道不可過甜。有這些卵、乳、糖為中心,故乾飯每餐以小半碗即足,菜蔬水果以一二兩為限,當然,卵與奶應輪流代換,哪日有卵用,就勿用乳,推之,有乳就免用卵(卵以鮮為主)。 這個以六足歲的小孩為度量,再大與再小,當就這個分量去酌數,但最要注意的是十歲以下的小孩切勿給予魚與肉。 今以我的小孩五個人的食育法為事實來報告一下:我們每日是三餐,中間極少用食物,有時給予些好水果而已。晨餐為一碗(小碗)乾飯,夾些乾淨的小菜;午餐為一小碗乾飯,夾些菜蔬或瓜豆類;晚餐為一小碗烏糖粥。如此而已,但五個小孩在十歲以下者禁止食肉與魚,而結果都是身體強壯,精神興旺,極少疾病,有的也不過小疾就愈了。 我當然極希望他人比我更有小孩的好營養法,但自問是極合理的。而結果也已證實這是極合理的。在低齡小孩貪食的天性,常常要求多些食物,但經過四五足歲後,他們已養成習慣,不見怎樣要求了。 我們有一件事尚未做到的,即是小孩看到大人們的速食法,尚未能養成多咀嚼的習慣。這未免善中不足吧,近也常勸小孩緩食些,也有些肯遵行了。 總之,小孩最怕大病,大病不死,也要傷殘,故能於營養上注意及一切衛生講究,總可免於大病了。小孩不病,就能生機蓬勃,精神圓滿,以言聰明,也就聰明,不至於呆蠢了。 小孩喜歡天然的食物,對甜水果更為喜歡,當以合理給予。至於肉與魚原有一種「死屍」的味道,小孩本是不喜食的,其所以喜食的理由,因為小孩看大人嗜好,隨而模仿以致失卻原來的天性呵。 現當來說老人的食法。我先說一句老人喜歡聽的話,即能照我們方法,包管能「食老返童」,這是一件如何可歡喜的事——能夠食老返童呢。這也無什麼奇術與幻法,只求合理的老人食法就能達到的。 這裡所謂老人乃指六十歲以上的人,四五十至六十歲,應該尚是壯年人。因為我國人太不合理的生活法,所以一到五六十歲便已死氣沉沉了,實則老人乃指六十歲以上的,因為營養上、消化上已不如壯年人,故當有一種合理的營養法。 「老人如小孩」,這句話大可應用於飲食之道。老人應如小孩一樣的食法,就算為合理了。 大概老人的食量(有些當在例外),六七十歲以上的人,應如十歲左右的小孩食法為合。上所說的小孩養法,大可應用於這些老人,但老人與小孩的不同處,於卵、乳、糖可以多用些,但飯、粥、麵包可少用些,纖維質比小孩少食,但水果可多食,各種刺激品,在小孩當完全禁止,在老年則可以通融。煙與酒,小孩一點不准許,在老人則可少用或多用。小孩天性活動,食後不怕無動作,但老人——尤是我國的老人貪圖休息,故當應多工作或做些適度的運動。 我今來擬議老人食法的表式如下:多用甜度適中的點心、布丁、餅食,易消化而分量合度的食法。常用些香料夾入食品,如多飲一薄片檸檬的烏糖紅茶。多食些乳做的、卵和的食品。也許用些薄酒,或用些咖啡、可可乳茶更佳,或許吸些好煙(雪茄也可),以食後覺得舒適的分量與其所食的嗜好為標準。這樣營養,包管六七十歲人仍然有酡紅色的「鶴顏」,但不至於如「鶴髮」。無論身力上或精神上可有如壯年的奮發。 今以我老夫為例證吧。老夫!(誇口)今年六十歲,但每日能一氣步行數十里路,一氣能辦事,或看書或作文數點鐘之久,時不時一夜全不睡也可以。這些效能我在二三十歲也如是,故可以說六十歲仍等於三十了。說句笑話,如妻允許,我尚可娶老婆,生小孩子,這不是荒天下的大唐的笑話一大堆嗎! 話入正傳,對那些有痼病者,也可由考究的食法而得痊癒。上舉的夫勒施便是好證例。即如犯初期肺病者(或為末期)如能節食與常用那些具礦灰質的植物性食物,與堅強的運動,又加以種種調攝法,包管也可治癒的。他如某種病,當可用一種特別的營養以救治。不用醫藥,只靠適宜的食物與利用咀嚼法與各種運動及活能的食法,一切病皆可救,食道至此成為全能了。 * * * (1) 本文原載1948年6月24日《大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