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經 · 新食經(十三)

張競生 《新食經》
(1) 不怕纖維質多,只要好咀嚼;不怕食少,只在肯咀嚼。在這個食理中,我們當提出一個重要的咀嚼方法,即夫勒施 (2) 著名的咀嚼道理來。 夫勒施為美國富商,大腹賈,腹太腫起了,又犯了各種病不能醫治,乃決心從食的咀嚼法起研究。他從四十九歲起實行,不到數月,體胖已減重到四分之一,一切毛病也告痊癒,精神奮發有如廿余歲人。這個方法是這樣的,每日僅食二餐,每餐僅食三十口,番薯、麵包與肉而已,但這三十口食物,共須咀嚼二千五百次,那麼,每口平均咀嚼為八十次的咀嚼,每餐計時間為三十至三十五分鐘。 每餐三十口,每日二餐,共食不過六十口,以之養活了夫勒施這一個勤於公務的五十歲壯年人,而其結果乃有種種好現象,我人安可不起來仿效嗎! 有許多法國醫生在北平、上海及廣州行醫者常向我說,最怕而最使人驚異討厭的,乃在看中國人如「狼吞虎噬」的食法。大碗飯、粥一揮而盡。無論怎樣大塊的魚、肉,或一碗菜,或一個大番薯,總是物剛到口中即行吞下。由此極多患了肚腹不消化病,而間接各種疾病也隨此而生。 我們尚不改善咀嚼食法嗎?縱然不能每口咀嚼八十一百次至少也須一二十次或二三十次吧。咀嚼的好處尚有助於飯、面、菜蔬,及水果等物得到無窮的滋味。因就飯說,囫圇吞下,不覺香甜,有時尚與食沙粒一樣無味道,若多次咀嚼後,米內澱粉質愈磨愈出,愈覺香甜。這些多行用牙磨爛之後到了胃腸中又易於消化,且多成為胺基酸與葡萄糖質,迅速為身體所吸收。試想在口味上、營養上都比「狼吞虎噬」為有益,我們何不去實行呢? 多行咀嚼有兩種好處:一是少食省費,二是到此愈覺植物性物食比動物食為佳妙,因為對植物愈咀嚼覺有味,所謂「菜有百舚之香,果有百嘗之益」。至於魚與肉初嘗尚不見惡臭,愈咀嚼愈覺其興味銷然。今日的魚與肉,總比植物性食類為高貴,以高貴的價而得到興味銷然的結果,這豈不太冤枉嗎? 自夫勒施氏經驗之後,又經過許多名醫、名營養家多方實驗之下,覺得這個少食而多咀嚼的方法無論用於何種人類都是有功效的,即臨陣的兵士與著名運動家也可食少而強健的。 由這個咀嚼法的幫助,更可見出我人所提倡的食少、愈素為更可實行,所以特提出來貢獻於我國之多食、多肉食、太快食的人之前。 要之,善於食道的,不需多量的蛋白質與熱量,可說人能利用體內的食物活能的,更是不宜於多食,多食之物只變成肥質儲積身內,或變成毒質妨害機能。唯因少食,體內的活能始能充分行使其權能與發生極大的效率。 多食蛋白質,尤其是動物性蛋白質如豬肉、魚肉過多之人,到底來,變成極胖的肥豬,腹腸浮腫下垂,有肉累累,精神疲憊,不能多工作,不能好思想,這些人都是不能長命的,人壽保險公司也最不肯保險這些人。 無論小孩、壯年、老人,過度肥胖都是病象,康健的人是在有「肌肉」,即肉極堅實而有筋腱質的。冇肉,浮腫肉,都是「豬型」,怎樣免成為豬型,而成為美術型的人?就在少食、食素菜、多食水果的人類呵! 第五節 小孩、老人與病者的食法 小孩是我們未來的主人翁,可惜我們養育的方法太不合理,以致死亡率極驚人,幸而不死夭,因初基不好,他總為不健全而終於死得太蚤。統計我國人平均壽命,想不會超過三十歲吧,回視美國人則為六十四歲,這是如何嚴重的問題呢。 我國人對小孩的營養犯了兩種共同的毛病。貧的太多給予過稀(多水量)的粥,富的太多給予魚與肉及各種過分的食物。 小孩天性是「貪食」的,他們愈多食愈要食,永久食不飽。又想食各種物,愈雜食愈起興會,甜也要,咸也要,苦澀也要,乾的水的都要,若大人不予限制,未有不以食而致病或至夭折的。 我們可憐的貧家因為不能食乾飯,連粥也不能稍為濃厚,只好給小孩那些多含水量的食物。小孩既喜歡多食,尤其是看大人那樣多食,而大人們也有一種惡觀念,以為「食有補」,愈多食愈好,故給小孩每餐一二大碗或二三碗稀粥。結果,在鄉下常常看見大肚腹的小孩,因為腹或腸脹大而致下垂了,面色不好或成青黃了。 在有錢的家庭小孩也犯了多食的毛病,其病在多食魚、肉,消化不良,腸腹生蟲中毒,又不如鄉間小孩多活動,故死亡率或疾病率比貧家小孩更多更危險。 本來,小孩於脫母奶後一二歲至十足歲的小孩,食量極少,通常應比大人分量少到三分之二或一半以上,始為合理,只求成分良好。實在不可多食,才能保得健康。 * * * (1) 本文原載1948年6月23日《大光報》。 (2) 夫勒施,美國健康食品愛好者,他認為食物在被吞下之前應該每分鐘咀嚼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