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電影劇本的幾個問題 · 結 構

一切文學作品都有一定的結構。這是一個在開始寫電影劇本之前就必須考慮到的問題。 結構,就像建築學上的設計藍圖。從事建築的人沒有設計圖就不能造房子,同樣,寫劇本的人不預先設想好劇本的結構,也是很難動筆的。不論是寫小說、戲劇或者電影文學劇本,如果心中無數,沒有一個底子,邊寫邊改,顯然是勞而無功的。創作一部作品,作者心中應該先有一個布局,即怎樣開端,怎樣展開,主要內容放在什麼部位,以至怎樣結束等等。假如事先沒有布局,邊想邊寫,或者先寫細節,那麼這就等於基本建設事先沒有藍圖、沒有設計圖樣,而先考慮房間的內部陳設、布置和裝飾。 用造房子來比喻,那麼首先要明確這座房子的目的性。就是這座房子蓋了作什麼用?是花園洋房,是宿舍,是工廠,是大禮堂,這是首先要搞明白的。目的性就決定了體裁、結構,也就決定了風格。電影劇本的結構,也要先從目的性來設計和考慮。為什麼目的,寫什麼主題,用什麼題材,採用什麼風格,這都是和劇本的結構密切相關的問題。我一再講過,寫電影劇本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目的性,這個目的性也就規定了和這個目的相關的一系列問題。為了這個目的,最好是通過什麼樣的故事題材,寫哪些人物,選擇哪些場景,採用什麼樣的風格。我們認為是內容決定形式,而不是形式決定內容。電影劇本的內容也就是目的性,所以也可以說是不同的目的性決定了不同的結構、不同的形式。 因為劇本的結構是由劇本的主題和題材所規定的,所以考慮一個劇本的結構,先要仔細地研究一下這個劇本的主題思想、人物、事件等等,然後才能根據「看菜吃飯,量體裁衣」的原則來作整個劇本的布局與設計。一個電影劇本究竟需要多少登場人物,按照劇本規定的情景,劇中人要經歷多長的歲月,要涉及多少地區,這都是決定結構的先決條件。仍舊用建築來比喻,要造一所一家五六口人的住宅,和造一所要容納幾百人的校舍,顯然要有不同的設計和結構,這是因為使用的目的性不同和要求不同的緣故。再譬如要造一所國家規模的博物館,或者要造一所實用為主的群眾藝術館,同樣也因為目的性不同,就應該用不同的材料、不同的結構、不同的風格。建築師造屋,先要問明房子的用處、建築面積多少、使用面積多少、坐落在什麼地方,然後他才能考慮整個建築的結構,這道理是完全一樣的。上次提到過的清人李笠翁,在談到戲曲結構的時候也曾拿造房子來作為比喻。他曾經在「結構第一」中說過:「……工師之建宅亦然,基址初平,間架未立,先籌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棟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瞭然,始可揮斤運斧。倘造成一架,而後再籌一架,則便於前者不便於後,勢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毀,猶之築舍道旁,兼數宅之匠、資,不足供一廳一堂之用矣,故作傳奇者,不必卒急拈毫。袖手於前,始能疾書於後。有奇事,方有奇文。未有命題不佳,而能出其錦心,揚為繡口者也。嘗讀時髦所撰,惜其慘澹經營,用心良苦,而不是被管弦、副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 (1) 我覺得這些話很有意思。「袖手於前,始能疾書於後」,意思就是說,動筆之前,先要十分仔細、十分用心地把結構搞好。建築師在動工之前,不僅要規定「四至」,畫好立面,而且要畫好平面,立面只能給你以一個表面的印象,而平面則就得仔細地設計「何處建廳,何方開戶」等等問題了。寫劇本也是一樣,動筆之前,先要大致想定整個結構。寫話劇,先要想定大致是幾幕幾場。寫電影劇本,也是要想定是幾章幾節。幕和章,是大段落,大段落決定了,然後才能考慮整個故事情節如何在這些段落里妥善地安排。幕和場決定了,章和節決定了,才能考慮到材料和細節的問題,正像建築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等「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決定了,才能考慮用什麼材料,怎樣裝飾和布置。歸納起來說,建築師接到任務、劇作家開始構思的時候,先要弄清楚這一工程、這一作品的目的,然後仔細地打好一張圖樣。打圖樣,也一定要目的明確,圖樣核定了之後,然後去選擇材料,和考慮到如何才能使造起來的房子更舒適、更美觀的問題。這樣做,看起來很麻煩,但是有一好處,就是這樣做就可以保證決不會把住宅造成馬廄,也不會在落成典禮的時候發生棟折梁摧的危險。 寫話劇的第一幕,寫電影劇本的第一本,主要是要先給觀眾以一個明確的概括性的印象,這有點像建築設計圖中的立面。第一印象要預示這個劇本的性格,這和主題思想有不可分的關係。有的一開始就要給人以莊嚴、凝重的印象,有的一開始要給人以輕快、平易的印象,這就是一所建築的「門面」。這個決定了之後,然後觀眾才進入內部,於是,建築師和劇作家就要考慮主體在哪裡,主要的戲在哪裡的問題了。 談結構,大致要包括好幾方面的問題。現在先講分段分場和節奏。因為段落和節奏之間互為因果,互相影響,兩者有不可分的關係。一部長篇小說,一部電影不能沒有分段。在整齣戲的結構中,分段是件大事,也就是所謂骨架,正像設計圖一樣,有幾間房子,哪裡是客廳、臥室,這間房子能容多少人等等。 獨幕劇雖則不分幕,但其中也有段落和起伏。正如一個房間裡也常常用屏風來隔開一下一樣。文學的各種樣式中都有章節,而對分章分節的叫法又各有不同。如小說——《紅樓夢》、《水滸傳》,是所謂章回體,章回實際上就是分段。什麼叫「章」?按語意,樂竟為一章,就是樂曲告一段落謂之一章。什麼叫「回」?按語意,回者次也,一次叫做一回。同時,回字又有「轉」的意思,回也可以解釋為「轉折」。普通小說就用一章或者一回來分段的。小說分章回,始於唐代,足見這已經是很古老的方法了。在戲曲方面,元曲叫做「折」,「折」也是段落和轉折的意思。十三世紀的元曲,規定得很嚴格。一本戲分四折,四折也就是四幕。但是它不像現代劇一樣的有所謂三一律,一折不限於一個地點,一個時間,也就是在一折之中可以有許多小段。元曲前面的楔子,則相當於現在的所謂「序幕」。到明清雜劇,一般叫做「出」(齣),其實也就是章、段、或者幕。明清雜劇有二十齣到三十多出,分的多,分的細,比如《十五貫傳奇》是二十八出,就是二十八場。但是假如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雖是二十八出,實際上只是七幕,即七個大段。所謂現代劇,應該說是由易卜生時代開始的,現代劇的初期也是規定得很嚴格,三幕到五幕。舞台上閉一次幕,用幕隔斷一下,來表示這之間是一個段落。 以上講的章回、折、出、幕,實際上是一回事,把整個戲全部情節隔斷一下,表示在這裡有一個段落。文學作品中的段,相當於建築結構中的「進」,一進、二進、三進,即前廳、正廳、後院等等。 電影看起來沒有幕,但也不能沒有段落。一部電影七八本或者八九本,總要分幾個大段。中國還沒有恰當的譯名,英文叫Sequence,這個字的意思是「連續事項」、「順序」等等,用在電影上,不知是否可以解釋為「連接著的段落」。 電影用什麼方法來分段呢?我個人的體會是「淡出」,相當於「幕下」,「淡入」相當於「幕啟」。「淡出」、「淡入」之間,銀幕是空的,沒有任何形象,這就等於「舞台空虛」。電影裡情節發展到了一個段落的時候,就得用淡出表示分段。看來這已經成了電影劇本寫作上的文法。情節暫告一段落的時候用「化入」(Dissolve)或者「切入」(Gut-in),我個人認為是不很恰當的。應該分段的時候,就得用「淡出」,不該分段的時候就不應濫用「淡出」。既然「淡出」表示情節的段落,那麼很明白,濫用「淡出」、「淡入」,就會形成整齣戲的結構的瑣碎鬆散,也就等於舞台劇中的「過場戲」過多,造成零亂鬆散之感。在舞台劇里,決不會甲和乙講幾句話,閉幕,再來個甲和丙講幾句話,再閉幕的。一幕戲中,一定要有「戲」,有內容,有目的,也一定要有起伏,有節奏。把這種有內容、有節奏的一個個的段落很好地組織起來,連續下去,才能形成一個劇本、一部電影。為了容易了解,不妨舉戲曲來做例子。《慶頂珠》是「本戲」,本戲由若干個「折子戲」組成,其中的一折「打漁殺家」,就是自成格局的一個段落。《西廂記》是「本戲」,「傳柬」、「拷紅」等都是自成格局的「折子戲」。所謂「自成格局」就是即使在這一段落中,這一片段中,也是有情節、有人物、有衝突和鬥爭的。把這種結結實實的片段組織起來,成為整本戲,那麼這個整本戲必然地也就結實了。相反,假如分幕過多,「淡出」、「淡入」過多,每一段落中間既無人物,又無衝突,只不過是交代和過場,那麼,把這些過場戲湊合起來,又怎麼能組成一出引人入勝的戲呢?我的印象中,我國電影的結構中似乎有一種「淡出」、「淡入」過多的通病。明明情節還在發展,並沒有告一段落,而編劇或者導演卻把它用「淡出」來割斷了。這是一種常犯的毛病,很值得警惕。 崔鶯鶯(《西廂記》插圖) 一個電影劇本可以分多少段落(Sequence)?這當然要「量體裁衣」,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但是,根據我個人的想法,你假如拍八千呎膠片的一部影片,那麼無論如何,不能多於十段,即用十次「淡出」、「淡入」。一般說來,有這麼六七個也就行了,我以為這樣比較緊湊,比較結實,多了就分散了。 用我改編《祝福》的設計作為例吧,《祝福》的原作計分五章,按說,用五次「淡出」、「淡入」就可以了,在改編中,我實際上用了八次(這裡有一個地方發表的時候印錯了,即在第二節第三節之間,阿根告訴祥林嫂,他媽媽要賣她的時候,這裡有一個時間過程,須用「溶入」,劇本上卻印了「淡出」——《祝福》電影文學劇本,載《中國電影》一九五六年第一期)。為什麼多用了一些?這是因為《祝福》的故事發展的時間較長,包括了好多年,從她自婆家出走,到魯家,被搶,再回魯家,到變成乞丐,在這樣一段時間裡,小說可以分為五章,在我改編時的想法,格局仍為五章,但要用八次「淡出」、「淡入」來分開,就像五大間加上幾個套房,共為八間一樣。這樣,基本上看來不太分散,每段戲也都還有一定的內容。如果分得再多一些,恐怕就要鬆散而不緊湊了。 電影《祝福》劇照 根據什麼來分段呢?我以為有三點可以注意: 一、最主要的是故事的段落,故事發展到一定的地方告一段落,就要分段,這是最基本的; 二、在某些必要的表現「時間過程」的地方,如兩年以後,八個月以後等等,那段故事沒有完,正在發展,但是時間有了變化; 三、既不是故事告一段落,又不是時間有了經過,但是為了節奏上的需要,需要停頓一下,讓觀眾鬆一口氣,或者有必要讓它頓宕一下。 為什麼要分段呢?問這個問題是不合邏輯的。任何事都有頭有尾,有快有慢,寫文章要是沒有段落、沒有標點,就不可想像了。一個故事需要停頓一下的地方就應該停頓,需要另起一行的地方就需要另起一行,故事不可能一口氣講下去,寫文章不可能一直寫下去。呼與吸,起與伏,斷與續,緊張與鬆弛,連續和頓宕,這都是一件事的對立而又統一的兩面,人不能只吸不呼,事不能永遠緊張而不鬆弛,天下也無永遠不散的筵席,久臥者思起,久起者思臥,也就是這個道理。 電影《祝福》海報 依舊用《祝福》來作為例子。第一段,是祥林死了以後,她婆婆要賣掉她,小叔告訴了她,她決定出走。這地方要停一下。此處假如不「淡出」,一直接下去,這就會使情節「眉目不清」。我覺得眉目不清這句話很好,如果眉目不清,眉與目之間沒有間隔,沒有一定的距離,那不是很奇怪了麼?第二段是祥林嫂在河邊洗臉,遇見熟人,看她很可憐,介紹她到魯家,魯四太太決定留用她,這裡故事又有一段落,下面就要寫祥林嫂在魯家做工的情況了。這裡用「淡出」隔一下,有兩個意義:一是故事告一段落,二是時間的經過。祥林嫂出走時是秋天,我用摘烏桕來表示的,而現在在魯家已經工作一個時期,應該是冬天了。文學劇本的第三章是寫祥林嫂在魯家作了一個時期,東家喜歡她勤快,不講話,不計較,比較安定下來。可是這時又發生了一件事,衛老二打聽到了她的下落,用船把她搶走了。這裡故事又告一個小段落,所以得用「淡出」來分開。以上都是一章一個「淡出」,一章分一段。第四章比較複雜,中間有一個小段,我在考慮了之後還是重加了一個「淡出」。第四章開始是娶親,祥林嫂抗拒,賀老六在稻草堆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早,祥林嫂看見賀老六為人忠厚、誠懇,就伸手去接了他送來的一碗水。從整個戲來講,還不是一個段落(到阿毛被狼吃了,老六死了,祥林嫂無家可歸才是一個大段)。為什麼有必要來一個「淡出」呢?因為這兒是轉折點,前面結婚的一場很緊張,祥林嫂不答應、抗拒、撞桌子角,觀眾也很緊張,為祥林嫂擔心,對祥林嫂是否肯改變主意,發生疑問。現在祥林嫂接過水來,妥協了,暗示可以和他同居了。這裡就需要有頓逗,讓觀眾也鬆一口氣。當然這裡也還有時間過程。下面接著是祥林嫂的婚後生活,並且生了一個小孩,所以這裡加一個「淡出」,正像在房子裡隔個屏風一樣,隔而不斷。接下去是夫妻合作得很好,但在有一年的秋天,賀老六病倒了,冬去春來,病一直未好,結婚時欠下來的債沒有還,債主來討錢,這就是文學劇本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兩節之間用的一個「淡出」。這裡用「淡出」,只是為了表明時間經過,冬去春來,賀老六還沒有工作。也許這裡也可以不用「淡出」。過去講過,表示「時間經過」可以有很多方法,比如,把鏡頭搖到窗口,外面下雪,「溶入」,葉子長出來了等等,如果要表示短一點的時間經過,先拍一支蠟燭,搖到一個人在工作,再搖回來,蠟燭短了等等。在這裡,這些辦法都可以用,但是這樣一來反而會顯得繁瑣。所以我還是直截了當地用「淡出」來隔斷了。以後第四章、第五章之間的「淡出」,是因為賀老六死了,房子沒收了,祥林嫂再嫁婚後的一段生活是告了一個段落。再下面祥林嫂第二次到魯家後,從不吉利、捐門檻到最後的死,這一大段的情節可以一直寫下去了,但是在四四、四五節之間還是加了個「淡出」,這就是捐門檻返回來,柳嫂告訴她,她現在好了,不要緊了。這裡可以使人喘一口氣,節奏上也需要停頓一下,這個頓歇並為以後更大的悲劇作了準備。這是《祝福》的設計,十本片子,用了八個「淡出」,這就是分了八場,平均起來大約是一千多呎一大段。 我個人想法,以為不應該用「淡出」的地方,還是不用為好,就像舞台上的演出,可以不閉幕,還是不閉幕的好。 「淡出」、「淡入」既然相當於「幕下」和「幕啟」,那麼根據情節發展和節奏,「淡出」也有快慢之分。舞台上有的場合需要「幕徐徐下」,有的時候需要「幕急下」,所以同是「淡出」、「淡入」,尺寸上也有長短的差分。劇情上需要有較長的頓宕,就可以慢慢「淡出」,然後再慢慢「淡入」,甚至中間還可以加上幾格黑片。相反,劇情上需要較快地銜接的時候,「淡出」、「淡入」的長度(也就是時間)就可以短些。「淡出」、「淡入」是用來分隔大段落的,所以在一個大段落中,分隔小段落的時候,就可以不用「淡出」、「淡入」,而用「溶入」的辦法了。因為按性質來看,說穿了,「溶入」就是「淡出」與「淡入」的疊印,也就是尺寸(時間)較短的間隔。近年來,西方國家的影片有多用「切入」,不用「溶」、「淡」的方法,他們主要的目的,似乎還是一個速度問題,而在中國,這種方法似乎還值得研究。 上面說過,分場分段和全劇的節奏感息息相關。劇作家當然應該考慮到劇本結構上的鬆緊,但是主要掌握節奏感的還是導演。其中還聯繫到演員的動作、鏡頭的長短。電影的一個「淡出」、「淡入」,相當於樂曲中的第一樂章、第二樂章。一部影片的眉目要清楚,要使觀眾看起來很舒暢,對導演來說掌握節奏感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想,這問題主要是先從影片的情節想一想,哪些地方需要分段,同時還要替觀眾想一想,什麼地方應讓他們喘一口氣。至於什麼地方要停一下,應該停得長一點,還是短一點,這要看影片的故事情節,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了。 故事的情節安排定了,分段分場定了,這就等於蓋房子已經畫好了平面圖。畫好之後,你就得站遠一點來端詳一下,這個布局是否妥當,房子的入口、前廳、正廳、後軒、後院之間——也就是劇本的第一、第二、第三……大段的相互之間是否勻稱,是否調和,是否合拍。譬如說,整座建築物的縱深是一百米,分三進,那麼平均每進縱深總得安排在三十米左右。當然,這是一個基數,根據建築物的使用需要(目的性),設計的人完全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之內相互調劑,但無論如何,你總不能把第一進——大門入口到正廳的地位占到一半或者一半以上吧。一個劇本假如分為五幕,那麼你得考慮一下,每幕大致可以占到多少篇幅,然後再按情節布局的需要,作適當的安排。任何文藝作品——特別是電影劇本都要求「引人入勝」,就是一開頭便把觀眾吸引住,然後愈往後看,愈有興趣。所以每一段落的篇幅和節奏都要妥善安排,這一段太長,那一段太短,這一段一直很快,那一段一直很慢,都是不妥善的設計。段與段中間,以及一段之內的結構,也要仔細研究,開門見山,一覽無餘,當然不好,第一段和第二段一模一樣,沒有變化,沒有起伏,觀眾也就會感到索然乏味。設計定了之後,作者最好是閉上眼睛,設想自己眼前有一幅幻覺的銀幕,讓自己設計的結構和人物在幻覺的銀幕上「彩排」一次。在這種情況下,劇作家既是作者,又是觀眾,既可以從觀眾的立場來判斷這種設想是否妥善,又可以作為編劇或者導演,逐段逐段地來整理和修改。 好的整本戲,其中的每一折都是可以單獨演出的折子戲。同樣,好的電影,每一個大段落也應該是各有特點,各有起伏,各有引人入勝之處。這正像一座大建築物不僅要整體好,而且要每一間、一室各有它的作用,各有它的特點,各有值得細看之處。因此,一個劇本的總的結構,分段分場定局了之後,還得進一步對每一段落中的情節、人物等等,作出適當的安排。 為什麼要反反覆覆地講這個問題?因為電影導演和話劇導演不同,話劇的劇作家寫一個劇本,場景是分好了的,也就是分幕分場的工作,劇作家已經替你做了。人物上場、下場,也替你規定好了。但是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電影文學劇本,一般都還沒認真地替導演做好分場的工作。有些電影劇作家最多是寫了第一章、第二章等等,這不過是小說中的分章,而不是電影所需要的分段。因此一個電影導演拿到劇本以後,頭一件事就是用紅筆分段,就是先考慮要分為幾個Sequence這是第一步工作,不分段,就好像造房子不考慮何處建廳,何方開戶。導演拿到劇本,讀了幾遍以後,首先是根據故事情節,大體先分成幾個大段,比如六個大段,或者七個大段等等。分了以後,再反覆研究一下,這一段故事是否有在此停頓一下、告一段落的必要,是否分的太多了、太細了,是否可以合併幾段。大段落確定了以後,第二步,根據時間、人物、地點,不妨用中國舊戲「幕表」的辦法,畫一張表,把每一段的內容(情節)各用一張紙寫下來,如第一段是「相遇」,第二段是「定情」,第三段是「暫別」等等。 根據你畫的表,故事發展的進度,人物上場、下場,大體上是清楚了。這樣就可以設計每一大段,以至每一小段內部的細節。如先不分段,先不劃出一個框框,你就無法運用材料。這樣排定了以後,導演心中就有數了,什麼地方有戲,什麼地方是過場,主角出場次數有多少,哪一場最重要,哪一場可有可無,根據這些,再把情節的糾葛、高潮等等進一步地、較細緻地作出安排,這樣影片的結構就初步完成了。就等於房子的土建完成了之後,就可以安排門開何處和如何裝飾等問題了。 把整個故事分章分段,這可以叫做布局,也可以叫做「章法」。我們常常說,這個人辦事有「章法」,那個人辦事一點「章法」也沒有等等,所謂「有章法」,意思就是說,這個人處理事情的時候,能夠「按照預先設想好了的程序一段一段地做下去」之謂也。辦任何一件事,假如事前心中無數,沒有一個譜,也就是沒有「預先設想好了的程序」,那麼這個人辦事就必然會臨時對付,處處被動,落得個雜亂無「章」。結構者,章法也,章法者,分章之法也。 講到章法結構,我想起了《紅樓夢》第四十二回薛寶釵講的一段話,她和惜春談到大觀園圖的章法: 「這園子卻是像畫兒一般,山石樹木,樓閣房屋,遠近疏密,也不多,也不少,恰恰的是這樣。你若照樣兒往紙上一畫,是必不能討好的。這要看紙的地步遠近,該多該少 ,分主分賓 ,該添的要添 ,該藏該減的要藏要減 ,該露的要露 。這一起了稿子,再端詳斟酌,方成一幅圖樣。第二件:這些樓台房舍,是必要界劃的。一點兒不留神,欄杆也歪了,柱子也塌了,門窗也倒豎過來,階砌也離了縫,甚至桌子擠到牆裡頭去,花盆放在帘子上來,豈不倒成了一張笑話兒了?第三:要安插人物,也要有疏密 ,有高低 。衣褶裙帶,指手足步,最是要緊,一筆不細,不是腫了手,就是瘸了腳(重點號是引者加的)……」 (2) 這裡講的是繪畫的章法,繪畫的結構,而其實,這個道理對於電影和話劇劇本的寫作也是完全可以適用的。細細地揣摩一下這段話的意思,對我們是有很多益處的。 《紅樓夢》怡紅院寫意圖 我上面講過一部影片的「淡出」、「淡入」不宜太多,太多了戲就會鬆散,結構就會不夠嚴謹,現在還要補充說一下,在一個段落之間,即一次「淡入」、「淡出」中間,場次也不宜過多。可以不換場的儘可能不換場,可以不換景的儘可能不換景。毫無疑問,電影和話劇不同,在場景變換這個問題上,電影有更大更多的自由,可以不受舞台布景的限制,但是,初寫劇本的人必須嚴格注意,千萬不要濫用這種自由,無目的變換場景。你有自由換景,但是你千萬不要隨意換景。你有自由可以把人物的活動分散在不同的場景中,但是你一定要小心翼翼,像寫話劇劇本一樣地,儘可能把人物活動壓縮到一定的、完全必要的場景之內。為什麼要這樣?從積極意義上說,是為了劇本的結構結實、謹嚴、場場有戲;從消極的意義上說,第一是為了防止無的放矢地濫用布景,造成攝製上的困難;其次是為了精簡節約,防止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費。張駿祥同志在《電影劇本為什麼會太長》這篇文章中,舉中國的和蘇聯的幾個電影劇本作為例子,來說明我們的電影劇本作家「海闊天空」、漫無邊際地信筆而書,從而大事鋪張,造成場景浩繁的現象。這裡可以引用他的一張對照表: (片名) (場景數) (布景數) (布景平均使用率) 《渡江偵察記》 202    106     1.9(次) 《哈森與加米拉》 128    62     2 《淮上人家》 113    65     1.8 《宋景詩》 107    89     1.2 《偉大的起點》 77    25     3 《一場風波》 66    25     2.7 《山間鈴響馬幫來》 65    45     1.4 《三年》 64    35     1.4 《列寧在十月》 59    35     1.7 《偉大的轉折》 53    17     3.1 《偉大的公民》(上集) 51    23     2.2 《偉大的公民》(下集) 46    21     2.2 《鄉村女教師》 46    23     2 《馬克辛的青年時代》 38    29     1.3 一望而知,我們的電影劇本的場次,要比蘇聯的多一倍以至三倍,《渡江偵察記》和《馬克辛的青年時代》相較竟是五與一之比。場景多是不是表示質量好呢?不一定,也許是恰恰相反。場景多了,戲就「散」了,這是很容易了解的,另一方面,景多了,成本貴了,攝製時間長了,這也是很容易看得到的。在上列表格中「布景平均使用率」一欄,是我計算了一下之後加上去的,從這可以看出我們的布景不僅過多,而且使用率也是很低的。《偉大的起點》使用率最高,也不過平均一堂布景拍了三場戲,《宋景詩》差不多每搭一堂布景,實際上只用一次。蘇聯片看起來布景平均使用率也不太高。但是首先要看到,它的布景數隻及我們的二分之一到五分之一。 我有一個很固執的意見,就是反對場次過多。不論從藝術上(即戲的結構上)說,或者從影片的成本上說,我一直堅信我的意見是符合「多快好省」的原則的。布景當然有大小之分,但是,設想一下,假如你搭的是一堂大布景,例如皇宮、大舞廳之類,搭好了之後,只拍一場戲,你不覺得太浪費嗎?我在每次寫電影劇本的時候,總預先排好一個布景表,放在桌子上,寫完一場,在那場布景下面做個記號,我總希望每一堂主要布景下面的記號,能夠湊成一個「正」字——就是能夠拍五場戲,能夠用它五次。過場戲,當然不可避免,但是,既是「過場」,總不必搭大布景吧,而有些同志,也竟然有為了一兩句話的一場過場戲,而搭了一堂大布景的。 電影《渡江偵察記》劇照 省錢省人力,當然要緊,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從藝術角度來說,場次多了非但不會在藝術上得到好處,反而會得到害處。《馬克辛的青年時代》這樣一部好片子也只用了三十八次場景,這是值得我們好好學習的。 電影《渡江偵察記》劇照 我還要引用張駿祥同志的幾句話: 當然,我們不能機械地決定一部戲該有多少場次或必須限於若干背景處所,這還要看劇本的內容、樣式而定。但是上面所舉幾部優秀蘇聯影片,也包括了幾種不同的內容和樣式,而且都是有了成功的定評的作品。因此,我們至少可以毫不遲疑地下這樣的結論:影片的成功不決定於場次的繁多。 電影《渡江偵察記》劇照 但問題不止於此。相反的,場次繁多還必然地要影響影片的藝術質量。因為場景一多,如影片長度不變,那麼每場勢必很短促,不可能暢所欲言。我們的影片中,很少有結結實實的酣暢淋漓的場面,與這不無關係。 (3) 建築一座房子,平面圖忌雜亂無章,布置一個房間,也切不可無目的地亂擺家具。目的性,首先要注意,沒有目的性的一切——即與主題思想毫無好處的東西,必須堅決割棄。 段落分好了,結構定局了之後,還要把情節結構聯繫在一起,根據主題思想和全劇節奏的需要,作出進一步的安排,這也是「全面施工」之前必須經過的一道工序。 中國人寫文章講究起、承、轉、合,寫電影劇本也要注意這個問題。起——就是故事的起點、開始;承——就是承接上面的開端而予以發展;轉——就是峰迴路轉的轉,轉折、轉化,也就是矛盾、衝突、鬥爭等等;合——就是結尾,也就是中國戲裡的所謂「團圓」。假使一齣戲四幕,衝突與鬥爭也許占兩幕,也許占三幕,這都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在第一段的「起」,主要是交代時代、地點、政治情況、社會情況,初步地介紹人物及其性格。因此在「承」的部分,人物一出來就帶來了矛盾和衝突,要暗示矛盾的所在。不預示矛盾、介紹形成矛盾的原因,單單為介紹人物而介紹人物,這就使人物和主題思想及主要情節脫節,那就是為人物而介紹人物了。《祝福》里祥林嫂婆婆一上來就想賣祥林嫂,觀眾就知道有矛盾了,要鬥爭了。第二段是矛盾的積累,矛盾的對立面激化,對立面形成了,矛盾尖銳化了,故事發展了,矛盾往往不止一個,也可能是好幾個結合在一起的。看到烏雲滿天、颳風,人們知道要下雨了,烏雲滿天、颳風,這是暴風雨到來之前的預感,這也就是矛盾的積累。這裡不能太簡單,不能一筆帶過,要有戲。第三段「轉」是轉化,經過鬥爭,達到高潮,然後轉化。正反面的鬥爭,可以一下子就展開到正面衝突,也可以經過幾次醞釀,懸宕,可以有正面鬥爭,也可以先有一些小鬥爭,小高潮,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然後再來一個正面的、面對面的大鬥爭。要注意的是在轉化之前一定要很好地造成一種形勢,使人感到這個矛盾非爆發不可,這樣,一方面抓住了觀眾,一方面又使後面的衝突,合乎事物發展規律,合乎生活的邏輯。「合」、結束、或者叫作團圓,也一定要在前面的「承」和「轉」的過程中安下伏筆,預先準備好可以「轉」、可以解決矛盾的因素。我覺得這個「轉」字,很好。為什麼會有鬥爭?因為有矛盾,而按照唯物辯證法,矛盾著的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總是要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轉化的。戰爭要轉化到和平,和平會轉化到戰爭,團結要轉化到鬥爭,鬥爭要轉化到團結,正要轉到反,反要轉到正,也就是說,戰爭中包含著和平的因素,和平中包含著戰爭的因素,勞動過程中在逐漸地形成需要休息的因素,休息之後又逐漸地在形成要勞動的因素。事物總是要走向它的反面的,而走向它的反面,又是逐漸形成的,所以任何事物之可以發生變化,一場鬥爭之可以得到解決,一定是內部早已經存在著可以變化、可以解決的因素。因此,話回到本題,作品的「合」、結束或者團圓的因素,一定要在「起」、「承」、「轉」的部分中寫得充分而合理。 從上面看來,第一部分是開端,從人物、性格、事件中預示著可能發生的矛盾;第二部分是積累、發展矛盾;第三部分是鬥爭,鬥爭的轉化;第四部分是結尾,矛盾得到解決。總的是起承轉合,但在具體問題上,發展可以有幾個段落,鬥爭也可以有幾個段落,多一點,少一點,並沒有限制。但是編導一定要注意的是:「起」與「合」不宜太長,如果一部影片共拍七本,「起」只能是一本左右,「合」最多只能一本或者更少一些,中間五六本,是精華所在,也就是廣東人所說的「戲肉」。無論如何,「起」要起得經濟、精練,不能冗長拖沓,拖沓冗長就是人物不入戲,矛盾不發展;結尾更是如此,一定要收得有力,留有餘味。高潮過去了,問題解決了,就應該收,不宜再拖。我們拍的許多影片,總是愛在早該結束的地方大做文章,不是一長篇演講,就是一連串集錦式的畫面,或者還要高歌一曲。我以為這種不能割愛,也是一種主觀主義。矛盾解決了,事情結束了,觀眾已經站起來了,你再大講特講,有誰能安靜地聽下去、看下去呢? 元人喬夢符(吉)講過:「作樂府亦有法,曰:鳳頭、豬肚、豹尾六字是也。」我覺得這個六字訣,也可以適用於話劇、電影。鳳頭,就是說戲的開頭(起)要像鳳頭一樣的漂亮、俊秀;豬肚,就是說戲的中段(承、轉)要像豬肚一樣的飽滿、浩蕩;豹尾,就是說戲的結尾(合)要像豹尾一般的有力、響亮。這是我國古代藝術家從藝術實踐中得來的經驗,到今天,對我們還是有益處的。 ———————————————————— (1) 見李漁:《閒情偶寄》,《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第七卷,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10頁。 (2) 見曹雪芹:《紅樓夢》,作家出版社1955年版,第454頁。 (3) 見張駿祥:《關於電影的特殊表現手段》,中國電影出版社1963年版,第46—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