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玄學論稿 · 貴無之學(中)
——阮籍和嵇康
一、嵇康、阮籍在玄學中之地位
嵇康、阮籍與何晏、王弼不同。王何較嚴肅,有精密之思想系統;而嵇阮則表現了玄學的浪漫方面,其思想並不精密,卻將玄學用文章與行為表達出來,故在社會上之影響,嵇阮反出王何之上,而常被認為是名士之楷模。嵇阮之為名士,與以前之名士不同。漢之名士講名教,其精神為儒家的;嵇阮等反名教,其精神為道家的。此種轉變之故,有四點可述:(一)漢學之窮,老莊乃興;(二)魏武、魏文出身貧賤,故反對世家大族之名教;(三)曹家壓迫漢末名士,荀彧抑鬱而死,魏諷之誅,遭難之名士達數百,王粲、宋衷之子皆不免,因此名士乃趨消沉;(四)名士之傾向故主與目睹新朝廷之腐敗,乃如嵇康所說「不須作小小卑恭」也。
阮籍為人至慎,口不言人過,但玄遠放達,此皆因以故臣立足新廷,怕遭殺身之禍,故飲酒佯狂,終得免於難。嵇康為人,鋒芒較顯,其《家誡》中以忠義勉子弟,謂「不須作小小卑恭,當大謙裕。不須作小小廉恥,當全大讓。若臨朝讓官,臨義讓生,若孔文舉求代兄死,此忠臣烈士之節」,而終遭鍾會之忌,不免於難。嵇阮之放蕩,皆有所為而為,或懼患禍,或為憤世嫉俗。其放達並非為放達而放達,亦不想得放達之高名;晉之名士,則全異其趣,而流弊多矣。
放達之士,其精神近莊子,嵇阮開其端,至西晉而達極盛。講《老》、《易》者如王何,較嚴正,以名教合自然。講莊子者則較浪漫(romantic),反名教。以反名教故,乃引起很多人反對之。向秀郭象乃一反當時之風氣,給《莊子》以新的解釋,謂莊子亦並不反名教,則有「崇有」之學。
二、嵇康、阮籍之學說
(一)元氣說。嵇康、阮籍把漢人之思想與其浪漫之趣味混成一片,並無作形上學精密之思考,而只是把元氣說給以浪漫之外裝。他們所講的宇宙偏重於物理的地方多,而尚未達到本體論之地步。二人以阮籍的思想較好,他有《通老》、《通易》、《達莊》等論。《達莊論》講宇宙之實體與郭象等之說完全不同。他說:「天地生於自然,萬物生於天地(按:指所看見的)。」天地為兩個,自然為一個;元氣為自然,分而為天地,即陰陽。自然為一體,有時變為山河大地等等,所以他說:「一氣盛衰,變化而不傷。」「氣」是恆常(con-stant),所以不能增減。「人生天地之中,體自然之形。身者,陰陽之精氣也。性者,五行之正性也。情者,遊魂之變欲也。神者,天地之所以馭者也」(《達莊》)。身與神有何分別,阮氏未之明也。「神」在阮氏學說中極為重要,因「神」也可以說為元氣。據他看來莊子之宇宙就是元氣、陰陽、五行等等,此說與王弼所說完全不同。王弼之學說,以為「有」是物質的實體(physical entity),「無」是Logical,抽象的,並不離開「有」,不像「氣」之包含一切。所以說阮籍之學乃為漢人之舊。
嵇康之《太師箴》說宇宙:「浩浩太素,陽曜陰凝,二儀陶化,人倫肇興」;《明膽論》:「夫元氣陶鑠,眾生稟焉。」宇宙為一浩浩元氣,人生一切皆元氣所造,元氣衍而為陰陽五行,人乃或有「明(智)」或有「膽(勇)」及其他種種分別(此說並未超出形而下之學說也)。
(二)自然三義。自然為元氣,蓋就實體說,自然為「混沌」(「玄冥」)、為「法則」(「秩序」)、為「和諧」(「天和」),蓋就其狀態說。
1.自然之第一義——混沌、玄冥。嵇康阮籍以為自然是一undifferent state(不可分狀態),如老子之「恍惚」、莊子之「混沌」一樣,宇宙最初之時就是這種狀態,或謂之「漂惚」、或謂之「玄冥」。這種狀態,可引起人們種種想像,如西洋之浪漫主義時代。「玄冥」者,「玄」為同,「冥」為一,引而申之謂在本體上無分別、無生死、無動靜、無利害;生死、動靜、利害為一,那有分別,此與莊子「齊物」相同。玄冥是primitive state(原初狀態)、是自然的,非人為的,猶如未經雕刻之玉石(朴),這種狀態是最好的;社會上、政治上若有太朴之情形,是他們最理想的世界。在這世界內,無禮法之限制,精神上非常自由,詩人文學家多此想像,故嵇阮有此思想。
阮籍《達莊論》中說:「自然一體,則萬物經其常。……一氣盛衰,變化而不傷。是以重陰雷電,非異出也;天地日月,非殊物也。故曰:自其異者視之,則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則萬物一體也。」「別而言之,則鬚眉異名;合而說之,則體之一毛也。」故「至道之極,混一不分,同為一體,得失無聞」。此所謂「極」,自與王弼不同,總是「若有物焉」。太初即為自然,人生亦當返乎自然。此所謂「返乎自然」者,返乎太古也。太古人民淳樸,欲淳樸,故反世人之學。阮籍謂:「太古之論,玄古之微言」,「後世之好異者,不顧其本」。「本」即同,即混沌,與「異」即分別對。君臣仁義等分別,即「學」,非本有。今異而古同,故須返古也。張遼叔《自然好學論》以為仁義亦自然所好。嵇康立論難之,以為「學」非自然,乃出乎抑制,應去此等抑制,讓自然流露(此說頗似盧梭)。故為人應顯,應坦白,而不可隱匿。嵇康《釋私論》謂:「私以不言為名,公以盡言為稱」,人慾之私使人不坦白,情不系乎所欲乃為公。「心無措乎是非」即無著,不拘於是非,乃能公。嵇阮崇自然反名教,自然為同,名教為異,名教後天之學也。王弼與嵇阮皆認為道無名不可分,器有名可分。但王弼認為「無」、「有」不二,故並不因崇「道」而蔑視「器」。嵇阮之學未脫漢人窠臼,道器有時間上先後,故道器可分為二截,既崇太古之道,乃反後天之器。但樸素之時代一定要達到名教之時代,混沌一定要被鑿,淳樸之太古即已過去,此返自然,自非本來之自然,而聖人治天下亦非廢名教。阮籍《答伏義書》認為遇時則可仕,不遇時則逍遙山林,而《樂論》則以為禮、樂是一個東西,「禮定其象,樂平其心;禮治其外,樂化其內」。可見嵇阮並非絕對反禮教,而以虛飾之禮為不好。又,嵇阮並不全然反對君臣之關係,其與作《無君論》之鮑生自不相同。嵇阮憤激之言,實因有見於當時名教領袖(如何曾等)之腐敗,而他們自己對君臣大節太認真之故。嵇康《家誡》即說不要作小忠小義,而要作真正之忠臣烈士。東晉人尚知竹林名士與元康名士之不同,前者有疾而然,而後者則為放達而放達也。
2.自然之第二義——法則、秩序。漢人說元氣為有法則的、有秩序的,天有三綱,地有六紀,故人亦有綱紀,元氣、陰陽、五行、四時皆有法則。嵇阮之學說雖甚浪漫,然亦崇秩序與法則。就「自然」之構成說則為「元氣」,而其存在之形式則為有法有則的。阮籍《通老論》說:「聖人明乎天人之理,達乎自然之分」,「道者法自然而為化」;《通易論》說:「易順天地,序萬物,方圓有正體,四時有常位」,「上下合洽,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順其理也」,「是故聖人以建天地之位,守尊卑之制」。阮籍從天地之法則講到人事之法則,皆為順自然也。但嵇康阮籍所謂法則與王弼所說者自不同,此法則是有情調的,富於感情的,有音樂性的,其說為一種對宇宙之poetic feeling(詩意的感情)。
3.自然之第三義——天和、和諧。嵇康、阮籍以為「自然」是一和諧之整體,其所以「和諧」,蓋因其為混沌無分別狀,故是「和」;又因其有法有則,故是「諧」。此「和諧」蓋為宇宙之「天和」(Cosmic harmony)也。嵇阮均為音樂家,常以音樂之和諧說明自然之和諧。阮籍《樂論》謂:「夫樂者,天地之體,萬物之性也。合其體,得其性,則合;離其體,失其性,則乖。昔者聖人之作樂也,將以順天地之體,成萬物之性也。」最好的音樂為堯舜的音樂,乃自然之表現,「八音有本體,五聲有自然」。空桑之琴所以最好,乃因天地之和諧在此可以表現。雲和之瑟、孤竹之管、泗濱之聲皆如此也。「以此觀之,知聖人之樂,和而已矣」。「和」即天地之性、自然之理,並非人之感情,可以說「天和」為超越主觀的分別。此點阮籍之《樂論》雖論及,然不甚圓滿。蓋使人有喜怒哀樂之音樂,不是真音樂,真音樂「使人精神和平,衰氣不入」,此嵇康《聲無哀樂》論之甚詳。天地是和諧(harmony),音樂乃表現和諧(expressing the harmony),所以他說:「默然從道(按指任乎自然)……和心足於內,和氣見於外。」音樂能於天地相應,所以應超乎主觀之分別,完全表現客觀之特性,不但哀不是音樂,即樂也不屬於音樂。此較阮籍更進一步。聲音完全代表天地,超乎一切主觀之分別,音樂既是表現天地之特性,所以也不應有主觀之分別,嵇康說:「音聲之作,其猶臭味,在乎天地之間……其體自若而不變也,豈以愛憎易操、哀樂改度哉!」聲音本身是自然的,所以說「聲音有自然之和,而無繫於人情。克諧之音,成於金石,至和之聲,得於管弦也」。金石管弦都是自然的,所以應該表現自然的性質(「和」),因此可以拿它作音樂之器具。嵇康又說:「聲音以和平為體,而感物無常;心志以所俟為主,應感而發。然則聲之與心,殊塗異軌,不相經緯,焉得染太和於歡戚,綴虛名於哀樂哉?」神遊於遼闊之境,自然無哀樂之苦。
(三)逍遙放任之人生觀。王弼之學說,最後歸於抱一,即得乎全,也就是反本,此乃老子之學說。嵇康、阮籍之學說非自老子而來自莊子,得到莊子逍遙、齊物之理論,而用文學家之才華極力發揮之。他們雖也主張秩序,但偏於奔放,故其人生哲學主逍遙。其人生哲學之要點:(1)超越世界之分別;(2)既超越分別,故得放任;(3)逍遙為放任之極(神遊於無名之境)。
(1)超越世界之分別。所謂「超越世界之分別」者,乃謂不受世間人事的限制,不為禮法所束縛。而人世之禮法,乃至內外情慾、聲音顏色等一切外在的東西能剝奪人之天性。至人法天順自然,故無是非,無喜怒哀樂之情,此所謂「無情」是真正的無情,非以情從理。「無情」則能於世界無分別。蓋若有主觀之分別,則傷人身體與精神,使人不能表現其天真,如阮籍《大人先生傳》所說:「造音以亂聲,作色以詭形,外易其貌,內隱其情,懷欲以求多,詐偽以要名。……坐制禮法,束縛下民。」嵇阮所希望者,乃在自然的狀態中,有自然之流露。所謂倫常均非天真,有了倫常就使人有分別,有造作,有爭鬥,而不得反自然也。「無貴則賤者不怨,無富則貧者不爭」,而「尊賢以相高,競能以相尚,爭勢以相君,寵貴以相加,驅天下以趣之,此所以上下相殘也」。在此兩種不同之境界中,可以看出爭與不爭,分別與不分別之不同。嵇阮之學說本來自莊子多,而得之於老子少。他們要超出主觀的分別世界,而達到無分別之世界,此屬其人生觀之消極方面。
(2)放任。嵇阮之人生觀在積極方面則為放任。放任就能超越分別,即謂因超越分別而放任也。不為是非情慾所累,則其性超越,至人循性而動,應變順和,超分別而游放,此即阮籍所謂之大人先生也。故曰:「至人無宅,天地為客;至人無主,天地為所;至人無事,天地為故。無是非之別,無善惡之異,故天下被其澤,而萬物所以熾。」放任即順乎自然,有規則無規則之境界,此最和諧之境界也。能代表和諧者是音樂,音樂一方面奔放,另方面有秩序,故人至放任境界是在無規定之中自有規定,如阮籍之「應變順和」,嵇康之「和理日濟,同乎大順」。
(3)放任之極則為逍遙。受世界之束縛乃在於心,心若能放任,自無世界之累。嵇阮以為人有形神兩方面,而神可以超然,所以逍遙即神遊也。故至人即世界內的神仙,是神遊之人,為理想之人格。阮籍有《大人先生傳》,嵇康有《養生論》。他們所說的「至人」不僅心理之描寫,而且相信實有這種人,如阮籍《答伏義書》中就有這樣的見解:「盪精舉於玄區之表,據妙節於九垓之外,……從容與道化同逌,逍遙與日月並流。」此種神仙似的人物在現世界內就有,所以他說:「徒寄形軀於斯域。」至人可既不脫離形軀,又不脫離世界,而精神則能不受限制,故嵇阮之人生觀乃由齊物而達逍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