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玄學論稿 · 貴無之學(上)

——王弼 貴無之學有三個系統。一為王、何,二為嵇、阮。王、何二人又不同。王為全新的人物,何則尚脫不了漢學之風。而最脫不了漢學的意義者為張湛、道安,此二人為其三。 一、自漢學至玄學 (一)何晏與王弼。王何二人並論,其故在何晏地位顯貴,為王弼之說鼓吹,且當時玄學家不多,王、何、夏侯玄等同時倡導此風,故常並論也。然何晏實帶漢人氣味。何晏著《論語集解》。此非他一人之作,集前人之說而成。此書不能代表他的思想。《列子·仲尼篇注》引何晏《無名論》一段。又,《列子·天瑞篇》引其《道論》一段(相傳何晏以為王弼之說與其道論相合,故稱之)。又,《晉書·王衍傳》有一篇《無名論》,相傳為何晏作,然頗可疑。從《無名論》可知何晏取名家說法,而以道家之意作為其形上學之根據,此與王弼同。從《道論》可知何晏尚不脫漢學窠臼。《無名論》云:「為民所譽,則有名者也。無譽,無名者也。若夫聖人,名無名,譽無譽。」漢以來,以名治天下,為輿論所稱,則有名者也。有名者或文或武,而聖人則超乎文武,故名無名。「謂無名為道,無譽為大,則夫無名者,可以言有名矣。」(聖王知人授官,故有名出於無名。比之道體萬有,亦然。)「無譽者,可以言有譽矣。然與夫可譽可名者,豈同用哉?此比於無所有,故皆有所有矣。」而於有所有之中,當與無所有相從,而與夫有所有者不同。君為諸臣之共同之因。諸臣互相不同,或文或武,互不同皆出於同。故曰當與無所有相從。「夫道者,惟無所有者也。自天地已來皆有所有矣。然猶謂之道者,以其能復用無所有也。」天地萬物皆有所有,然皆自然運行,正如國家之治以聖人故。道究竟是如何的?漢人謂萬物為五行之聯合,五行出於陰陽。在陰陽未分時為太素,為元氣。此從宇宙論說也。何晏道論中說,萬物有黑有白,而道無黑白,卻為黑白所從出。此說與漢人無大差別。道出於現象之外,現象之後,為本質。然此所謂道實為一實物,在時間中。故此種學說為科學的學說。王弼之說不同於此。王弼所說道與時間無關。道即宇宙全體。漢人與何晏之說為本質的學說,王弼之說為本體的學說。前者認為萬物之性以外有本質。本質無名,而與有名為兩個東西。後者則認為體用不二。 (二)王弼的大衍義。何劭《王弼傳》(《三國志·鍾會傳注》引)為現存之最早最有價值的王弼的傳記。其中載王弼與裴徽之談話,何晏稱許王弼,又何、王二人論性情之不同。其中又載荀融反對王弼之大衍義(荀融本為王弼之友)。《易傳》云:「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漢時經學大師馬融釋五十為北辰、兩儀、日月、四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氣。北辰(天極宮)居中不動,故曰其用四十有九。馬融又謂北辰即太極。鄭康成則釋五十為十月、十二辰、二十八宿,此說出於易緯。而四十有九者,則以天地數共五十五,去五行,又減一(為何減一,鄭未明說)。荀爽則釋五十為六爻、八卦為四十八,再加乾坤用九用六共五十。准初九勿用,故四十有九。姚信、董遇則以為天地數五十五,每卦六畫,五十五減六為四十九,五十則未釋。《易·繫辭》與後來哲學最有關者為太極一觀念。欲說太極,則必牽涉到大衍之數。王弼「大衍義」即以玄學家之眼光來釋天地之數。「大衍義」已佚,韓康伯之注保留一部分(宋人謂韓親受業於王弼,此可疑,然韓之注與王說近似):「王弼曰: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之以通,非數而數之以成,斯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夫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韓康伯說:「有必始於無……取有之所極,況之太極。」無者非別,即有之所極。萬有或大或小,皆可以數形容。「有」可以有數,「無」無數。蓋數者所以記物。四十有九,數之極,亦有之極也。大衍之數,實只四十九,其一非數,以非「有物」故。然有無非二,有物之極與所由之宗非二。其一不用之一,非數之一,乃形上學之一,一即全,即不二。 漢學研究世界如何構成,世界是用什麼材料做的。推源至太初、太始或太素,有元素焉。元素無名,實為本質。漢學為宇宙論,接近科學。漢人所謂元素,為「有體」的,為一東西。唯在其表現之萬有之後。王弼之說則為本體論。此所謂體,非一東西。萬有因本體而有,超乎時空,超乎數量,超乎一切名言分別,而一切時空等種種分別皆在本體之內,皆因本體而有。王弼不問世界是what,or what is made of(什麼,或由什麼構成)。亞里士多德說種種科學皆講「什麼」,being this or that(是這個或那個),而形上學講being qua being(存在之為存在)。以下分論王弼之學說。 二、道 (一)體、無體。道有眾義。其一為理,其一為元氣(如《淮南子》)。前者為抽象的,後者則為具體的東西。漢人以至抱朴子,二義混用。王弼所謂道,則與之不同。《論語釋疑》云:「道者,無之稱也。無不通也,無不由也,況之曰道。寂然無體,不可為象。」無為體,此所謂寂然無體,無形體也。(舊時所謂體,皆如身體之體。至王弼始以之為本體。)本體非物,物有數有象,可以用名言去說它。非物,故非數(非四十有九之一),非象,無名。萬物紛雜,本體則寂然。形容本體,擬議本體,最好之辭為道。(王弼以為「強為之名曰大」尚不妥。)道即whole,即order,無漢人之元氣為質料義,而有為法為理義,故曰「通」,曰「由」。說元氣先天地生,在時間中,而王弼所謂先天地生,無時間先後意。「不知其誰之子,故曰先天地生。」 (二)道之別一名為常。(1)常有本然義。本來如此曰常,常對奇言。對個人說,有許多事很可怪;對宇宙說,則無所謂奇,一切本來如此。人對外物不能了解,不能控制,乃以為有奇。其實無奇。(2)常有靜義。《老子》二十五章註:「返化終始,不失其常。」萬有千變萬化,皆有其理。(3)常有絕對義。「指事造形,非其常也。」(《老子》一章注)指事造形,特殊的,具體的東西有變化,全則不變。有變者為相對,不變者為絕對。就此點言,亦可說常有靜義。但此謂靜,為絕對的靜,包括動靜言。 三、自 然 《易略例·明彖》:「物無妄然,必由其理。」物無妄然,即自然。此二句即「道順自然」之確解。道即全,即absolute(絕對者),即order(命)。一個東西之所以有,必有所由。萬物之有,必由乎道。「物皆不敢妄,然後乃各全其性。」(《周易》無妄卦注)如妄然,則失其性。性即物之如此如彼也。有出於道,亦即有生於無義。 四、道 德 漢有才性論,正始有道德論(後更衍為有無之辨,真俗二諦之爭,其實為同一問題)。何晏道德論已為形上學的。王弼所謂道為自然,為常,德即指事造形。「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老子》五十一章注)。道德論即無名有名之關係,亦即性與變之關係。王弼以道為體,萬物得其一德,與漢末人異。(漢末之道德論,如尹文子[漢末?],實為一種政治學說:君主合於道[1],而臣民得其一才。)《明爻》一篇,說宗主與情偽,其關係為動的(dynamic)。全即totality,即order,謂全為靜,乃絕對的靜,超乎動靜。 五、極 即道之全也。六朝人謂之「宗極」(王弼說極說宗,亦同義)。萬有皆出乎道。指事造形,具數理而有。此謂之得(佛家謂之取),在宇宙間得其一定的地位也。此即順乎自然,即不敢妄然。對「數個理」而言,王弼說道之全。道之全即有之極,即無。個別事物皆有其一定地位,不敢妄然。但若因此「殊其己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老子》三十八章注)。一切的安排與秩序即極。王弼有時又說「一極」,明不可分也,又說「大極」。 六、反 本 「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具體的事物A、B是相對的,二者可以互相衝突,互相排斥。故曰:「若其以有為心,則異類未獲俱存矣。」王弼所謂天地非道。「天者形之名也」(乾卦注)。本即無,天地以無為心。王弼之說與政治學說有密切關係。以無為心,即大公,無私,無我。以有為心則反之。天地以無為心,萬物自然運行。君主以無為心,乃合於道。若以有為心,則拘於仁義。「健者,用形者也。」健即道。具體的事物A、B、C等各具地位,各有其用,是謂順性守命。然此猶是私,以有為心。反本,即以無為心,則明全體大用。此即道之自用也。具體的事物各有其得(或取),是謂德。道之自得(其實無得)為上德,或聖德。就道體言,道以無為體。就上德言,道以「無」為用(過去釋為以「無為」用,誤)。《老子》三十八章註:「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以往,豈足尊哉!故雖盛業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雖貴以『無』為用,不能舍『無』以為體也。不能舍無以為體,則失其為大矣,所謂失道而後德也。」此所謂德實為上德或聖德。「盛德大富而有萬物」,在政治上說,即君主之治天下。在形上學說,即道之全體大用。用不能舍體。以無為用,即老子所謂「沖而用之」。「執一家之量者不能成家,執一國之量者不能全國,窮力舉重,不能為用……」有無窮之力,才能治天下,即為有聖德之君。A、B、C因全而有。若A、B、C各只顧自己,各守性命,則至多只是「良民」而已。若A、B、C不忘本體,與全體大用打成一片,乃成聖人。是為「與天地合其德」,「與極同體」。如此不失,不忘其體,是為反本,是為復命。四十章註:「天下之物,皆以有為生。有之所始,以無為本。將欲全有,必反於無也。」十六章註:「復命則得性命之常。」「唯此復乃能包通萬物,無所不容。」四章註:「沖而用之,用乃不能窮。」問:何以普通人不能反於無?三十九章註:「物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2]。居成則失其母,故皆裂發歇竭滅蹶也。」萬有之存在由於本體,非離本體而自存。然既成,且自居於成,乃居末而忘本(居末,故忘本)。A因其在全中之地位而存在,A自居於A,乃忘本,則不能全其生(《老子》四十章注)。 七、政 論 (一)聖人。《老子》各章所說聖人大半皆指君主。在《論語釋疑》中,王弼謂君子有二義:一指帝王,一指「德足君物,皆稱君子,有德者之通稱」。自漢以來,皆信聖人天成,王弼似亦持此見解。「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神明天成,然王弼所說聖人之內容與儒家說不同。聖人有「則天之德」,無名,中和,與道同體,與天地合其德。聖人之治天下,分職任官,各得其當,即分職合其名分,用人合其名目。分職用人為有名,聖王無名。無名統有名,有名以無名為主。二十八章註:「真散則百行出,殊類生,若器也。聖人因其分散,故為之立官長。以善為師,以不善為資,移風易俗,復使歸於一也。」三十二章註:「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任名以號物,則失治之母也。」三十八章註:「夫仁義發於內,為之猶偽,況務外飾而可久乎?」二章註:「自然已足,為則敗也。」 (二)因。王弼所謂無為,為natural,對人偽言。任天,或則天行化,非故意如此或如彼。帝王行事,無論為善舉或刑罰,皆非矯揉造作,而順乎自然。順自然即順性。物無妄然,皆由其理。順性即因其性。一為無身。A、B等自居於其個體或個性,則失其性,此即私。「惟無身無私乎自然」。若以自己為體,為本,則私乎自然。聖王無身,與天地合其德,是為公。聖王行事,無論善舉或刑罰,皆為當然。此即亦順自然,亦即因(參見二十九章注)。帝王之治天下,對於萬物萬事皆「因之」而已。無為非不作事,政治上一切活動皆應有,但帝王所行之事非造作,而是順乎自然。王弼不攻擊儒家之名教。《老子》三十八章所蔑視之禮,王弼以為是文飾之禮。《論語》雲「立於禮」,《論語釋疑》云:「禮以敬為主。」因即順自然,即無為而自化。要作到如此,首先聖王必須大公無私。其次,聖王以觀感化人,而不以刑制使物。《周易·觀卦注》云:「王道之可以觀者,莫盛乎宗廟……觀之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觀感化物者也。」宗廟祭祀實大有功用,就是刑制,只要「因」,亦應有。訟卦注云:「無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制……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何由興?」刑制名分使人各得其分,則可免爭。又,因非不變。《革卦注》:「凡不合而後乃變生,變之所生,生於不合者也。」民不喜歡變革,但聖王知宇宙間本有變。不合則變,變須得當。《鼎卦注》:「革既變矣,則制器立法以成之焉。變而無制,亂可待也。法制應時,然後乃吉。賢愚有別,尊卑有序,然後乃亨。」《明卦》云:「夫時有否泰,故用有行藏。」 (三)儒道——窮通。雖然老子反對仁義、禮,要棄聖絕智,王弼則以為此是反對假的聖賢,假的仁義(何晏亦如此主張,見《世說新語·文學篇》注引《文章敘錄》:「晏說與聖人同」)。王弼以為自己的學說為儒的一種解釋,並非反對孔子。王、何皆以為「老不及聖」,然而何以性與天道等《論語》卻不多說,而《老子》講得很多?《三國志》注引《王弼傳》中記裴徽問《論語》書中何以不講無,王弼答:「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不說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恆言其所不足。」聖人要教人,故不說無。且就聖人自己講,亦不必說。王弼把孔老拉在一起說,以名教為訓,形上學為體,形上學為名教之根本,而名教為形上學之例證。王弼把名家說放在道家基礎上。王弼既以聖人為君,何以有些聖人(如孔子)不做君主?《論語》云:「用之則行,舍之則藏。」玄學家以為孔子本有聖德,可為君主,但天地有數有命,聖人乃有窮通之分。「逢時遇世,莫若舜禹」。《論語釋疑》注「子見南子」:「否泰有命,我之所屈不用於世者,乃天命厭之。」王弼之說如決定論,物無妄然。宇宙有一定之消長,此命也。窮通之論,最初玄學即討論。揚子《太玄賦》云:「觀大易之損益,覽老氏之倚伏。」漢人講天道即禍福吉凶,揚子講玄亦講此。張衡《思玄賦》云:「吉凶倚伏,幽微難明,乃作思玄賦。」張、揚之玄與王弼之玄自然大不同。但王弼之說用舍行藏實根源此最早之玄學。漢人熱心政治,認為應該做官。漢末三國人乃漸厭棄政治,以為不一定要做官,做隱士亦可。王弼窮通之論與此傾向相合。《觀卦注》且以為隱遁者亦可為民所觀。 八、工 夫 除佛家外,玄學很少講工夫。就王弼之系統說,人類分二部分,臣民各得一體,具特殊之理,有特殊之功能。臣民被統治,而君主則得道之全。君主是聖人,天下自然有秩序。故王弼少講臣民而多講君主。君主如何治天下?這方面王弼也講得很少。因為王弼相信:(1)聖人智慧自備(參見二章注),且聖人順自然,不造作。「為則偽也」。聖人不需要常人之「學」。(2)聖人之智慧即明。《明夷卦注》:「藏明於內,乃得明也。」聖人之明不外露,無鋒芒。《蒙卦注》:「蒙以養正,乃聖功也。」聖人有明,乃能知人,乃能善任。如此,則無為而無不為(《老子》注釋「人謀鬼謀」一節可參)。此種說法,原自名家來。(3)只要聖人體無,不必講體如何如何,只須講儒家之名教即可。 九、性 情 (一)材料。(a)何晏說聖人無情,王弼不同意,為文辨之。此文有一段保存在《三國志》注引何劭《王弼傳》。(b)同傳王弼給荀融書曾說:「以情從理」。(c)《乾卦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d)何晏《論語集解》釋顏子不貳過,以顏子能以情從理也。 (二)應注意之點:(a)聖人只有幾個人才合此資格,其他若顏子則為賢人。何晏說顏子以情從理,王弼說聖人以情從理,若謂二說同,則誤。(b)自漢以來,性有二義:董子《春秋繁露》:「身亦兩,有貪仁之性。」此性包括情言。又云:「身之有性情也,猶天之有陰陽也。」此性與情對待言。(c)性情之分別,從善惡方面言,即性情相應不相應問題。或說相應(或皆善或皆惡),或說不相應(即性惡情善,或反是)。最普通之說為性情二元,即性善情惡。然劉向則謂性情相應,性不獨善情不獨惡(荀悅《申鑒》甚推崇劉說)。(d)性情之定義,各派異說。與性情相關之問題如善惡、理欲等,各派皆討論。然以立場不同,定義各異。對於性情之分別乃各異其說。①董仲舒、班固等從陰陽說性情,性陽情陰。②又有從理欲說性情,性順理而情縱慾。儒家所持之觀點常如此。③又有從動靜說性情。情為性之動,性為情之未發。性生而然,為陰。情為已發,形外,接物而發,為陽。劉向之性情相應說是也。《禮·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此為最早從動靜說性情。很顯然本為道家之說。(e)《復卦注》:「動非對靜者也。」動靜(或體用)非二,是王弼說。 (三)《王弼傳》:「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同於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體沖(中)和以通無;五情同故不能無哀樂以應物。」此王弼駁何晏聖人無情之說也。同傳與荀融書:「明足以尋極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顏子之量,孔父之所預在(知?)。然遇之不能無樂,喪之不能無哀。」自然之性即情也。《論語釋疑》:「喜懼哀樂,民之自然,應感而動,則發乎聲歌。」可證應物之確解即應感而動。聖人體幽微,明窮通,顏子之壽夭,孔父皆知之,然遇之不能無樂,喪之不能無哀。依王弼說,性善情亦善,性惡情亦惡,亦從動靜說性情也,而與何晏以情順理之說全異(《申鑒》和王弼《明卦》及其對乾、咸、臨、大壯諸卦注釋可參考)。何晏之本體論似分二截,故其性情論說聖人無情,聖人以下者,賢人為能以理化情,常人不能。王弼之本體論說體用不二,其性情論說聖人與常人皆有情。唯聖人能性其情,久行其正,能隨心所欲不逾矩;常人則不能。顏子三月不違仁,是賢者矣。王弼又以為:「然則聖人之情應物而無累於物者也。」[3]答荀融書又云:「又常狹斯人以為未能以情從理者也。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應者感也,即《樂記》「感於物而動」之感,即《大傳》「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感。寂然之體,感於物而動,即為情。情包括感情與情慾二義。聖人有情,此從動靜方面說也。聖人性其情,則自然能以情從理。答荀融書所云多戲語。以情從理,非從動靜言,乃從善惡言。 [1] 王弼說宗主,以道為主,猶帶君主合道說之痕跡。 [2] 成言其終,生言其始。 [3] 承上文駁何晏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