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釋義 · 卷六

張琦 《素問釋義》
皮部論第五十六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余聞皮有分部,脈有經紀,筋有結絡,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異,別其部分,上下左右,陰陽所在,病之始終,願聞其道。 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上下同法。 陽明之陽者,陽經則陽絡也。上下,謂手足經也。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絡盛則熱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陽謂絡,陰謂經。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 故在陽者以下有譌誤,不可解。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義未詳,亦有譌誤。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心主,當作厥陰。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凡此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 邪之始入於皮也,泝然起毫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䐃破毛直而敗。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不與,《甲乙經》作不愈。 帝曰:善。 經絡論第五十七 林云:全元起本在《皮部論》末,王氏分篇。 黃帝問曰:夫絡脈之見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帝曰:經之常色何如? 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 帝曰: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也。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五色具見者,謂之寒熱。 帝曰:善。 氣穴論第五十八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馭也。 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余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 天突,在結喉下五寸。十椎,督脈中樞穴。胃脘,中脘穴也。關元,臍下三寸並任脈穴也。督任兼病,故治如此。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如此。 申所治之義。 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 任督脈繞篡間,故前後二便痛澀。任脈氣上壅,故有胸脅痛等證。 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諸所部分,視有脈滿起處取之,皆任督之脈所經絡也。林云:自背與心相控而痛至此,疑《骨空論》之錯簡也。 髒腧五十穴。 腧,謂井滎輸經合也。肝之井大敦,滎行間,輸太沖,經中封,合曲泉也。心包之井中沖,滎勞宮,輸大陵,經間使,合曲澤也。脾之井隱白,滎大都,輸太白,經商邱,合陰陵泉也。肺之井少商,滎魚際,輸太淵,經經渠,合尺澤。腎之井湧泉,滎然谷,輸太谿,經復溜,合陰谷。髒各五穴,五五二十五,左右合為五十穴。 府腧七十二穴。 腧,謂井滎輸原經合也。膽之井竅陰,滎挾谿,輸臨泣,原邱虛,經陽輔,合陽陵泉也。胃之井厲兌,滎內庭,輸陷谷,原沖陽,經解谿,合三里也。大腸之井商陽,滎二間,輸三間,原合谷,經陽谿,合曲池也。小腸之井少澤,滎前谷,輸後谿,原腕骨,經陽穀,合少海也。三焦之井關沖,滎液門,輸中渚,原陽池,經支溝,合天井也。膀胱之井至陰,滎通谷,輸束骨,原京骨,經崑崙,合委中也。腑各六穴,六六三十六,左右合為七十二。 熱腧五十九穴,水腧五十七穴。 具《水熱穴論》中。 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即熱腧五十九穴中之數。 中【月呂】。 同膂。 兩旁各五,凡十穴。 王注,謂五臟之背腧也。肺腧在第三椎下,兩旁心腧,在第五椎下;兩旁肝腧,在第九椎下;兩旁脾腧,在第十一椎下;兩旁腎腧,在第十四椎下;兩旁並足太陽脈之會,按五臟腧挾脊,去脊各旁開二寸。 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 大椎督脈穴,其上為項骨無穴,或曰即大杼也。足太陽穴,在第一椎旁開二寸。 目瞳子浮白[二]穴。 二當作四。瞳子髎,在目銳眥外,浮白在耳後入髮際,足少陽穴左右,凡四。 兩髀厭分中二穴。 髀樞骨分縫中,環跳穴也,足少陽穴。 犢鼻二穴。 穴在膝下䯒上陷中,兩旁有空,狀如牛鼻外側是也,足陽明穴。 耳中多所聞二穴。 聽宮穴,在耳中珠上,手太陽穴。 眉本二穴。 攢竹也,眉頭陷中,足太陽穴。 完骨二穴。 足少陽穴,在耳後入髮際。 項中央一穴。 督脈風府穴。 枕骨二穴。 竅陰穴,在完骨上,枕骨卞,搖動應手,足少陽穴。 上關二穴。 即客主人,在耳前上廉,開口有空,足少陽穴。 大迎二穴。 足陽明穴,在曲頜前。 下關二穴。 客主人下耳前動脈,合口有空,足少陽穴。 天柱二穴。 足太陽穴,項後髮際大筋外廉。 巨虛上下廉四穴。 上巨虛在䯒外三里下三寸,又下三寸,即下巨虛也,足陽明穴。 曲牙二穴。 頰車穴,耳下曲頰端,開口有空,足陽明穴。 天突一穴。 結喉下,任脈穴。 天府二穴。 手太陰穴,掖下臂臑內廉。 天牖二穴。 手少陽穴,在髮際上,頸筋間。 扶突二穴。 手陽明穴,曲頰下,人迎後。 天窗二穴。 手太陽穴,扶突後, 肩解二穴。 即肩井穴,肩上陷解中,足少陽穴, 關元一穴。 任脈穴,臍下三寸。 委陽二穴。 足太陽穴,膕外廉兩筋間。 肩貞二穴。 手太陽穴,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右。 瘖門一穴。 即啞門,項後入髮際五分,督脈穴。 臍一穴。 任脈神闕穴也。 胸腧十二穴。 腧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共十二,並足少陰穴,挾任脈旁開二寸。 背腧二穴。 大杼穴也,脊第一椎旁開二寸,足太陽穴。 膺腧十二穴。 雲門、中府,手太陰穴。周榮、胸鄉、天谿、食竇,足太陰穴。 分肉二穴。 即陽輔穴,足外踝上絕骨端,足少陽穴。 踝上橫[二]穴。 內踝上交信,足少陰穴。外踝上附陽,足太陽穴。二當作四。 陰陽????四穴。 陰????生於照海,足少陰穴也,在內踝上。陽????生於申脈,足太陽穴也,在外踝下。 水腧在諸分,熱腧在氣穴,寒熱腧在兩骸厭中二穴。 穴未詳,或是足少陽之陽關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王註:謂五里穴。所以謂之大禁者,禁不可刺也。按五里,手陽明穴,與天府下五寸不合,疑衍文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為數不足,古文殘缺譌衍,存其大略而已。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游針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帝曰:善。願聞谿谷之會也。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腠,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以法相同。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岐伯曰: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王註: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督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並言之也。 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王註: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別行,然所受邪亦隨注瀉於五臟之脈,左右各五,故十脈也。按岐伯曰:孫絡以下可節。 氣府論第五十九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 今所傳經穴圖,足太陽凡百三十穴,與此不同,且各經穴錯出悉多,譌缺難以核計。又止言手足三陽與督、沖、任,而不及手足三陰,亦遺脫也。 兩眉頭各一。 攢竹二穴。 入發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 自眉上入發至後項下三寸半,統言頭上之穴,包曲差、大杼、風門在內也。傍五者,兼中行傍數有五也。相去三寸,謂左右相去三寸也。曲差在髮際督脈旁開一寸五分,大杼項後第一椎下,風門二椎下。 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脈氣浮於上者,五行,中行督脈,左右二行,本經又左右二行,足少陽也,此兼言之,故曰五行。中行督脈則總會前項、百會後項、強間也;次行本經五穴,則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也;次行則足少陽五穴,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 項中大筋兩傍各一。 天柱二穴。 風府兩旁各一。 此足少陽風池二穴。 挾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各一。 《甲乙經》惟十三穴,左右二十六,附分、魄戶、神堂、譩譆、鬲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也。近世有膏肓腧,在魄戶之次,四椎下,五椎上,此穴居中,亦止得二十八穴,此雲十五節間各一,則應得三十,所未詳也。 五臟之腧各五,六腑之腧各六。 肺腧在三椎下,去中行二寸,下同。心腧,五椎下。肝腧,九椎下。脾腧,十一椎下。腎腧,十四椎下。膽腧,十椎下。胃腧,十二椎下。三焦腧,十三椎下。大腸腧,十六椎下。小腸腧,十八椎下。膀胱腧,十九椎下。左右共二十二穴。《甲乙經》有四十一穴,大杼、風門已見上注,不數,尚有鬲腧在七椎下,中膂腧,二十椎下。白環腧,二十一椎下。並去中行二寸,上髎,脊兩旁第一空陷中;次髎,第二空;中髎,第三空;下髎,第四空。會陽,陰尾尻骨兩旁。蓋此經惟說臟腑之腧,故不備也。近世又有厥陰腧,在第四椎下。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各六腧。 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左右共十二。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兩角上各二。 天沖、曲鬢,左右各二。 直目上髮際內各五。 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共十穴,即頭五行之又次左右者也, 耳前角上各一。 頷厭二穴。 耳前角下各一。 懸厘二穴。 銳發下各一。 和髎二穴。 客主人各一。 即上關也,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 耳後陷中各一。 手少陽翳風二穴,足少陽會於此。 下關各一。 下關二穴。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 頰車二穴。 缺盆各一。 穴在肩上橫骨陷者中,以上並足陽明穴,足少陽會於此。 掖下三寸。 淵掖二穴。 脅下至胠,八間各一。 自掖下三寸至季脅,凡八骨,故曰八間各一。謂輒筋、天池、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並淵液共十八穴。天池為手太陰穴。章門為足厥陰穴,皆足少陽之所會。 髀樞[中傍]各一。 環跳二穴,中傍二字衍。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腧。 陽陵泉、陽輔、邱虛、臨泣、挾谿、竅陰,左右十二穴。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額顱髮際傍各三。 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懸顱、陽白二穴,足少陽穴也。 面鼽骨空各一。 四白二穴,目下一寸。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二穴,在曲頷前。 人迎各一。 人迎二穴。 缺盆外骨空各一。 手少陽天髎二穴。 鷹中骨間各一。 氣戶、庫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左右十二穴。 挾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挾胃脘各五。 鳩尾臆前蔽骨也,謂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乙,左右十穴。 挾臍廣[三]寸各三。 滑肉門、天樞、外陵,左右六穴。據《甲乙經》:去臍二寸。此三寸,誤也 下臍二寸,挾之各三。 大巨、水道、歸來,左右六穴。 氣街動脈各一。 氣街二穴。 伏兔上各一。 髀關二穴。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腧,分之所在穴空。 三里、上巨虛、下巨虛、解谿、沖陽、陷谷、內庭、歷兌,左右十六穴。陽明脈支者,自三里分而下行至足跗上,故曰:分之所在穴空。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三十六穴:目內眥各一。 足陽明睛明二穴,手太陽之所會。 目外各一。 足少陽童子髎二穴,手太陽之所會。 鼽骨下各一。 顴髎二穴。 耳郭上各一。 手少陽角孫二穴,手太陽之會。 耳中各一。 聽宮二穴。 巨骨穴各一。 手陽明巨骨二穴,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 曲掖上骨穴各一。 臑腧二穴。 柱骨上陷者各一。 足少陽肩井二穴。 上天窗四寸各一。 天窗、竅陰四穴。竅陰,足少陰穴。 肩解各一。 秉風二穴。 肩解下三寸各一。 天宗二穴。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腧。 小海、陽穀、腕骨、後谿、前谷、少澤,左右十二穴。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鼻空外廉,迎香二穴。項上,謂曲頰下扶突二穴。 [大迎骨空各一。] 即足陽明穴重出。 柱骨之會各一。 天鼎二穴。 髃骨之會各一。 肩髃二穴。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腧。 曲池、陽谿、合谷、三間、二間、商陽,左右十二。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二穴:[鼽骨下各一。] 即手太陽顴髎二穴重出。 眉後各一。 絲竹空二穴。 [角上各一。] 即足少陽頷厭二穴重出。 下完骨後各一。 天牖二穴。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 即足少陽風池二穴重出。 [挾扶突各一。] 即手太陽天窗二穴重出。 肩貞各一。 手太陽二穴。 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 肩髎、臑會、消濼,左右共六穴。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腧。 天井、支溝、陽池、中諸、液門、關沖。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項中央二。 風府、瘖門。 髮際後中八。 神庭、上星、囪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 面中三。 素髎、水溝、齦交。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傍十五穴。 大椎、陶道、身柱、神道、靈台、至陽、筋縮、中樞、脊中、懸樞、命門、陽關、腰腧、長強、會陽也。會陽二穴屬足太陽,在尻尾兩傍,故曰及傍,然連會陽則十六穴。 至骶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也。 通項骨三節為二十四節。 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喉中央二。 廉泉、天突。 膺中骨陷中各一。 璇璣、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凡六穴。 鳩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 上脫各字。 腹脈法也。 鳩尾穴下一寸曰巨闕,又下一寸半曰上脘,自鳩尾穴上之蔽骨起則三寸也。自上脘至臍五寸,自臍至橫骨六寸半,一寸各有一穴,謂中脘、建里、下脘、水分、臍中、陰交、脖胦、丹田、關元、中樞,曲骨,通鳩尾以下,凡十四穴。 下陰別一。 會陰一穴,自曲骨下絡兩陰間,沖督所會。 目下各一。 足陽明承泣二穴,任脈之所會。 下唇一。 任脈承漿穴。 齗交一。 督脈穴,任脈所會。 沖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挾鳩尾外各半寸至臍寸一。 幽門、通谷、陰都、石關、商曲、肓腧,左右十二穴。 挾臍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 中注,四滿一名髓府,氣穴一名胞門,大赫一名陰關,橫骨一名下極,左右十穴。沖脈並足少陰上行,諸穴皆少陰穴。 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廉泉二穴,本任脈穴,足少陰氣所發也。王註:謂人迎陷中、日月本,二穴未詳,所本《甲乙輕》及世所傳經穴圖,都無日月本穴名。急脈穴在毛中陰上兩傍二寸半。 手少陰各一。 陰郄二穴,腕後五分。 陰陽????各一。 足少陰交信,足太陽附陽二穴。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手足掌兩旁豐肉處皆謂之魚。 骨空論第六十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自灸寒熱之法已下在第六卷《刺齊篇》末。 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 此風兼寒言,故惡寒身重。 治在風府。 項上入髮際一寸,宛宛中,督脈穴。按本篇列督、沖、任三脈,並其治法,兼及諸刺法。此風從外入,至取足心者,使之跪,當在甚者在臍下,營之下則文義相次。 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瀉。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謂大椎上。 大風汗出,灸譩譆,譩譆在背下挾脊傍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譩譆,譩譆應手。 足太陽穴。 從風憎風,刺眉頭。 攢竹穴。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缺盆穴。 折,使揄臂,齊肘正,灸脊中。 揄,讀作搖,令病人屈折其臂,自項之下橫齊肘端,即督脈之陽關穴,在十六椎下。 䏚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譩譆。 䏚絡,䏚間之絡。 腰痛不可以轉搖,急引陰卵,刺八髎與痛上,八髎在腰尻分間。 上髎、次髎、中髎、下髎左右八穴,在尻上挾背太陽穴。 鼠瘺,寒熱,[還]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營。 鼠瘺,瘰癧也。還,疑衍字。膝外附骨解間,當足少陽之陽間穴。 瘰癧病屬肝膽,故於此取之。謂之寒府者,義未詳或有誤字。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王註:拜而取者,使膝穴空開也。跪而取者,令足心宛宛處深定 也。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 中極,任脈穴,其下猶雲其內,即胞宮也,任、沖、督並起於此,自會陰而上行。 以上毛際,循腹里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甲乙經》、《難經》皆無上頤循面六字。 沖脈者,起於氣街。 沖脈起胞中,由會陰至足陽明之氣街。 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散者,布散之義。沖脈為十二經之海,灌滲谿谷,故曰散也,此沖脈之行於腹者。其行於脊者,亦並少陰而行,所謂伏沖之脈也。其下行者,出於足跗,滲諸陰。其上行者,出於頏顙,灌諸陽。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疝為肝病累任,《金匱》婦人之病皆曰:帶下,以皆由胞宮血海致之也。瘕聚者,陰氣凝結所成,故悉責之任脈。 沖脈為病,逆氣里急。 沖脈並少陰上行血海,寒沍,故逆氣里急。 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脈循脊上行,故病如是。自任脈為病至此,當在上系兩目之下,中央之下。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 男子精室,女子胞宮,即胞中邊。任、沖、督三脈,皆起於此。 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 二陰之間,會陰之分。 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難經・二十八難》:督脈者,起於下極之腧,並於脊里,上至風府,入屬於腦。此經不備,有缺誤也。 與太陽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此申上巨陽中絡之義,非謂督也。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此任脈也,沖、任、督同源異流,故每兼攝並稱。自其行於脊者曰督,自其貫於臍者曰任,自其挾臍旁者曰沖,皆腎間動氣及胃中水谷之氣相會而發也。 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 此即沖脈逆氣里急之義,沖任主血,皆有疝症,明非獨任病為疝也。 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干。 孕以沖任為主,病則絕孕,氣不化則癃,熱結後陰則痔,氣不固則遺溺,津不上潤則嗌干,皆沖脈之病也。 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 骨上,曲骨穴也。齊下,陰交任脈穴也。督脈治任穴者,見三脈一源相通也。 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缺盆兩間之中,任脈天突穴。 其病上沖喉者治其漸,漸者,上挾頤也。 陽明大迎穴,在曲頷前。 蹇,膝伸不屈,治其楗。坐而膝痛,治其機。立而引解,治其骸關。 解,懈同。起而引懈,痿弱不任地之謂。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 膝解之後,曲處委中穴也。 坐而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 背上腧穴主病者,取之,王注謂大杼,非也。 連䯒若折,治陽明中腧髎。 王註:謂三里穴。 若別,治巨陽少陰滎。 若,猶及也。 淫濼脛酸,不能久立,治少陽之維,在外上五寸。 淫濼,王註:似酸痛而無力也,或雲濼當作爍,謂熱甚也。亦通維絡也。外踝上五寸,足少陽光明穴。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挾髖為機。 兩股間為髖,楗骨上運動之機,當環跳穴處是也。 膝解為骸關,挾膝之骨為連骸,骸下為輔,輔上為膕,膕上為關。 即骸關也。 頭橫骨為枕。 釋上失枕治橫骨義。 水腧五十七穴者,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兩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義具《水熱穴篇》以骨空故備數之。 腦空在腦後五分,在顱際銳骨之下。 即風府也。五分,本作三分,誤。 一在齦基下。 上齒縫曰齦交,下齒縫曰齦基,其下則頤下正中骨罅。王注云:中誥,名下頤穴也。 一在項後中復骨下。 大椎上骨節空即瘖門,督脈穴。 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 腦戶穴。 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 長強穴。 [數]字疑有誤。髓空在面挾鼻。 顴髎、巨髎、禾髎、迎香等穴在面之骨空也。 [或]字疑有誤。骨空在口下當兩肩。 足陽明大迎穴。 兩髆骨空,在髆中之陽。 髆外側手陽明肩髎之次。 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兩骨空之間。 支溝上三陽絡,手少陽穴。 股骨上空在股陽,[出]衍字。上膝四寸。 伏兔、陰市之間。 䯒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犢鼻穴。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動下應作動脈下,任脈曲骨穴。 尻骨穴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 即尻上兩旁,為足太陽八髎穴。 扁骨有滲理腠,無髓孔,[易髓無空]。 員骨內有髓,故有髓孔,若扁骨則但有血滲之理腠,而內無髓,故無髓孔。凡脅肋諸骨皆是。易髓無空四字衍文。 灸寒熱之法。 林云:自此至末,全元起本在《刺齊篇》末。 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次灸橛骨,以年為壯數。 尾窮曰橛骨。 視背腧陷者灸之。 陷下之處即氣之不足者。 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手陽明肩髃穴。 兩季脅之間灸之。 京門穴。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陽輔穴。 足小指次指間灸之。 挾谿穴。以上皆足少陽穴。 腨下陷脈灸之。 足太陽承筋穴。 外踝後灸之。 足太陽崑崙穴。 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 此非謂穴,乃肉間結核也。 鷹中陷骨間灸之。 任脈天突穴。 掌束骨下灸之。 手少陽陽池穴。 臍下關元三寸灸之。 任脈穴。 毛際動脈灸之。 足陽明氣沖穴。 膝下三寸分間灸之。 足陽明三里穴。 足陽明跗上動脈灸之。 沖陽穴。 巔上一灸之。 督脈百會穴。 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灸之,凡當灸二十九處,傷食灸之。 為數不足,有誤也。 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腧而藥之。 凡灸而不已,必有陽邪過盛之處,乃刺以瀉之,以藥調之。 水熱穴論第六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黃帝問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 岐伯對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腎脈入肺中,金水同氣,故水並責之。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 岐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三焦相火隨太陽下行而司水道,責之腎者,三焦將於腎也。三焦氣衰,不能分泌清濁,則關門不利,水無所泄,溢於腸胃之外,腎主水,故曰從其類。《甲乙經》所謂下焦溢為水也。 上下溢於皮膚,故為胕腫,胕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水從腎脈,上至肺。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 岐伯曰:腎者,牝髒也,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曰至陰。 此言腎本主水,陰交於陽而生血液,所謂地氣上為雲,雨出地氣也,明所以聚水之由。 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內不得入於髒府,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元府,行於皮里,傳為胕腫,本之於腎,名曰風水。所謂元府者,汗孔也。 此非正水義,見《評熱病論》。 帝曰:水腧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 岐伯曰:腎腧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腎腧。 背上中行督脈之長強、腰腧、命門、懸樞、脊中五穴;次左右二行,白環、中膂、膀胱腧、小腸腧、大腸腧五穴;又次左右二行,秩邊、胞肓、志室、肓門、胃倉五穴,皆足太陽穴。謂之腎腧者,以位處下焦,為腎氣轉輸之所,故曰腎腧。又太陽為腎府,太陽之氣皆腎氣為之遊行也。 故水病下為胕腫大腹,上為喘呼,不得臥者,標本俱病。 腎為本,肺為標。 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臥,分為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部分本相輸灌,故水流之為病。 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 伏兔之上謂腹部也。任居中行,左右挾臍傍兩行,乃足少陰並沖脈氣之所發,橫骨、大赫、氣穴、四滿、中柱五穴。次外二行,足陽明經脈所行,氣街、歸來、水道、大巨、外陵五穴,共二十穴。街,猶路也,腎氣往來之路。 三陰之所交結於腳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沖。 足少陰之大鐘、照海、復溜、交信、築賓、陰谷,左右十二穴,沖脈並腎脈下行至足,故曰太沖。 凡五十七穴者,皆髒之陰絡,水之所客也。 陰氣所行,故曰陰絡,內督脈及足陽明穴亦曰陰絡,其義未聞。 帝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 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間。 帝曰:夏取盛經取分腠,何也? 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留濫,熱熏分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所謂盛經者,陽脈也。 帝曰:秋取經腧何也? 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金將勝火,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腧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帝曰:冬取井滎何也? 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 王註:去,謂下去。 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滎以實陽氣。故曰冬取井榮,春不鼽衄,此之謂也。 此疑《四時刺逆從論》中脫文,誤次者,知四時之治變,庶切脈用藥無大過矣。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腧,餘論其意,未能鄰別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 岐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頭上五行:中行督脈,上星、顖會、前頂、百會、後頂五穴;次兩旁足太陽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十穴;又次兩旁足少陽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十穴,共二十五穴。在巔頂之上,故以泄越陽熱之逆上者。 大杼、膺腧、缺盆、背腧,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 大杼,足太陽穴,在第一椎下兩旁二寸。膺腧,即手太陰中府穴。缺盆,足陽明穴。背腧,即風門,在二椎下兩旁二寸,亦屬足太陽穴。八者,皆在胸中之前後,背為胸府也。 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在瀉胃中之熱也。 皆足陽明穴,故以瀉胃熱。 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 雲門,手太陰穴。髃骨,即肩髃,手陽明穴。委中,足太陽穴。髓空,即腰腧,督脈穴。氣連手足,故以瀉四肢之熱。 五臟腧傍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 魄戶、神堂、魂門、意舍、志室,左右十穴。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 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 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寒邪外束,陽氣內郁。蓋寒傷營,營性溫升,為寒所遏,不得發泄,衛氣閉塞,皮毛收固。則外惡寒而內發熱,悉由營衛之郁。故仲景用麻黃湯以泄衛實,則營氣得達,而寒邪外散矣。後人傳經為熱之說,蓋誤解此文傳字而然也。 調經論第六十二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一卷。 黃帝問曰:余聞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 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 帝曰:願盡聞乏。 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肢、九竅、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岐伯曰:皆生於五臟也。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 五神藏當云:肝藏魂,脾藏意,而此以血肉言者,以本篇主血氣身形立說故也。蓋互文見意耳。 [而此成形]。四字衍。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 志意包五臟之神,言骨髓則皮肉在內,五臟二字衍。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王註:經脈伏行而不見,故曰經隧。《甲乙經》作經渠。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 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 有餘者,邪之有餘;不足者,正之不足。然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則有餘亦起於不足也。悲,《甲乙經》作憂。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洒淅起於亳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 王註:血氣未並,謂未與邪合也。林云:洒淅,《太素》作洫泝。楊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曰泝,邪氣入於腠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 王註:斥,推針也。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臼: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甲乙經》作移氣於足。林氏引楊上善義,按摩使氣至於踵也。不字衍。 帝曰:善!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未並,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林云:楊上善云: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欲通臟腑陰陽,故補瀉皆從正經別走之絡,瀉其陰經別走之路,不得傷其正經也。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入,適人必革,精氣自狀,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 林云:楊上善云:革,改也。夫人聞樂至,則身心忻悅,聞痛及體,情必改異,忻悅則百體俱縱,改革則情志必拒,拒則邪氣消伏。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甲乙經》恐作悲。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甲乙經》作之血。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帝曰: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飧,涇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 王註:涇,大便也。林云:楊上善云:涇作經,婦人月經也。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帝曰:善!志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不足則補其復溜。 然筋謂然谷之下筋間也。 帝曰:刺未並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 《甲乙經》作:以去其邪,乃能立虛。按以上論五臟有餘不足,形證俱未盡其理,讀者取其大意可也。 帝曰:善!余已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岐伯曰: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氣血相輔而不相干,一為邪所中則有所留著,而氣血有相併之勢,陰陽有相傾之患,在氣則亂於衛,在血則亂於經,氣血離其所居,不相和接,而一實一虛之診見矣,下申言相併之候。 血並於陰,氣並於陽,乃為驚狂。 血陰氣陽,血並於陰是謂重陰,氣並於陽是謂重陽,重陰者癲,重陽者狂。 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 血並於陽則里氣虛,氣並於陰則內陽盛,故為熱中,此皆指其盛者言之,所謂一實一虛也。如以血言,則血並於陽為陰出之陽,當為外寒也。 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 血郁於上,血郁則氣亦郁;氣鬱於下,氣鬱而血亦郁,故為煩惋及善怒也。 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善忘。 陰氣不升,陽氣不降,故神明亂而善忘。此二條即前二條之輕者。王註:上下指膈言。 帝曰: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岐伯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是故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虛。 皆因其虛而相併也。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並為虛,氣並為虛,是無實乎? 岐伯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 氣並為氣實而血虛,血並為血實而氣虛。然氣血本不相離,偏勝則相失,故皆為虛。 絡之與孫脈俱輸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 惟氣血並於經絡者為實,以臟腑未動也,若邪入內相併,皆為虛矣。 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此並之異常也。 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岐伯曰:夫陰與陽,皆有腧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均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 此陰陽以經脈言腧會,經氣轉輸會合之所也。營衛通調,氣血和平,故九候若一。若有所並而虛實之形見矣。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邪自外受曰生於陽,邪自內因曰生於陰,陰陽喜怒者,言人之本氣,有偏陰偏陽之不同,而七情亦隨之偏勝,由邪有生陰生陽之殊,故氣血有並陰並陽之異。 帝曰:風雨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之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則輸於大經脈,血氣與經並客於分腠之間,其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 帝曰:寒[濕]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寒[濕]之中人也,上雲寒暑,此雲寒濕,字誤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營血泣,衛氣去,故曰虛。虛者聶辟,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聶辟,怯弱、恐懼之意。此言生於陽者,有虛實之不同。 帝曰:善!陰之生實奈何? 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矣。 喜字、不節字,衍文。或陽逆於上,或陽湊於下,皆肝家實邪鬱結,七情惟怒為肝實,故獨言之。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 岐伯曰:喜則氣[下]。應作緩。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 舉喜悲以統憂思恐驚。 因寒飲食,寒氣[熏滿]。《甲乙經》作動髒。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 七情與飲食內傷皆為虛,此言生於陰者,有虛實之不同。 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余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岐伯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 帝曰:陰虛生內熱奈何? 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甲乙經》作下焦。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勞苦動其中氣,脾胃虛衰,納谷不足。谷入於胃,精歸於脾,脾上輸肺,以散布臟腑經脈,今脾虛谷氣又少,不能行於上焦。胃以下行為順,脾不上行則胃亦不下降,上焦之陽皆聚於胃,故熱氣熏胸中而內熱。 帝曰:陽盛生外熱奈何? 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 寒客皮膚,上焦陽氣不達,營衛皆郁,皮膚收,腠理密,衛氣蓄聚,內遏營血,營不得行,郁而為熱,以衛陽素盛,與寒相持,惡寒少而發熱多,故謂之陽盛,否則為外寒矣。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 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脈《甲乙經》作腠理。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上焦陽虛,陰氣因而上逆,留於中宮,不能解散。陽浮於外,陰氣獨盛,脈盛大以澀,即緊盛之脈,陰凝之象也。 帝曰:陰與陽並,血氣以並,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用形,謂因人之長短肥瘦也。多少,如以月生死為痏數。高下,如春氣在頭,夏氣在胸脅之類。 帝曰:血氣以並,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 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針與氣俱內,因病人吸氣而入針也。與氣俱出,候呼氣而出針也。夕卜門不閉,針孔勿掩也。如利其戶等句可節。 帝曰:補虛奈何? 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甲乙經》作動無後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氣出針入,乘其虛而濟之也。針孔四塞不輕搖動,恐氣泄也。氣入針出,候吸引針也。閉塞其門,急掩針孔也。熱不得還句亦誤衍。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臟,五臟五脈耳。夫十一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 岐伯曰: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里,經絡肢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王註:調筋法也。筋急則燒針而劫刺之。 病在骨,淬針藥熨。 王註:調骨法也。淬針,火針也。 病不知所痛,兩????為上。 王註:謂陰陽????。陰????之脈,出於照海;陽????之脈,出於申脈。照海在足內踝下,申脈在足外踝下。 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 病在絡,故用繆刺。 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王註:巨刺者,刺經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繆刺論第六十三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林云:全元起云:大絡,十五絡也。而生奇病也。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腧,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 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不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甲乙經》:足少陰之絡名曰大鐘,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故病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積謂積聚也,素有積聚之人,髒氣虛衰不可刺。然骨之前即足少陰然谷穴。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刺手[中]當作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故病如是。小指次指之端,手少陽關沖穴。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足大指爪甲上,足厥陰大敦穴也。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絡病及經,故如是。足小指爪甲上,足太陽至陰穴,外踝下金門穴。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熱,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入太陰經脈,絡肺,從缺盆上頸。肺脈出腋,肺氣不通,故病如是,亦絡病累經也。大指次指爪甲上,手陽明商陽穴。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生死為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臂掌之間,手厥陰部也。踝後手厥陰內關穴。 邪氣客於足陽????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頃而已。 陽????脈起跟中,循外踝上行,與手足太陽、陰????之脈合於目內眥。外踝下,足太陽申脈穴,陽????之所生也。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刺足跗上動脈,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先飲利藥,以逐留內之血。然骨之前,少陰絡也。足跗上,足陽明沖陽穴,以腹脹故刺之。三毛上,大敦穴,所以瀉厥陰也。悲驚不樂兼見者,亦如前法刺之。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手陽明之別者,入耳,合於宗脈,故取商陽。中指爪甲上,手心主中沖穴也。《甲乙經》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故取之。不時聞者,謂時聞時不聞,則屬虛不可刺。其中生風者,耳鳴如風聲,亦取商陽、中沖也。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生死為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當作絡。令人鼽衄上齒寒,刺足[中]指當作大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上絡頭角,合諸經之氣。陽明之經,起鼻, 交額中,入上齒,絡病及經也。大指次指,足陽明歷兌穴。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足少陽之別入季脅,又其脈下缺盆,貫胸中,絡病與經病同,少陽膽火刑肺,故不得息而咳,汗出者,相火燔蒸也。小指次指,足少陽竅陰穴。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少陰之絡名曰大鐘,並經上走心包,少陰之經,循喉嚨,腎陽外泄,隨經而上,故嗌痛。善怒者,陽走於上,則水寒於下,肝鬱不治也。賁上,賁門之上,即膈上也。腎脈至肺,氣衝上也。足下中央,湧泉穴。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兩胛之上,[是腰腧],林云:全元起本無此三字。以月死生為痏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太陰之正,從脾合陽明,上貫尻骨,中與厥陰、少陽結於下髎,其筋聚於陰器,上結於臍,循腹里結於肋,亦絡病及經也。腰尻之解,兩胛之上,即足太陽下髎穴。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甲乙經》下有內引心而痛句。刺之從項始,數脊椎挾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以其經挾脊抵腰中,別下貫胛,循膂,其筋從腋後入腋下,故然。此刺不拘腧穴,但於挾脊兩旁痛處取之。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二字衍。樞中病,髀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樞中,髀樞也,當少陽環跳穴。毫針,王註:第七針也。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經病則治經,絡病而經之所過者不病,則為繆刺之法。此統言繆刺之義,應前文脫簡也。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商陽穴,通脈出耳前者,聽會穴也。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手陽明脈貫頰入下齒中。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五臟之間,謂五臟之絡也。手足爪甲上,諸經之井也。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此脫簡當在齒齲條,刺其脈,入齒中,立已,下合為一節也。繆傳引上齒者,先下齒痛,傳引上齒也。先刺手背手陽明絡,去血後取足陽明歷兌,手陽明商陽,手足經同氣,因手陽明傳足陽明也。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後刺足心,後刺足[中]指當作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心主]。二字衍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立已。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鬄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身脈皆動,筋惕肉也。邪客於五絡,閉塞神氣出入之道,故然。足大指爪甲上太陰隱白穴,足大指次指陽明歷兌穴,手大指內側太陰少商穴,手銳骨之端少陰神門穴,竹管吹耳以通其氣,左角之發燒飲以同氣求之,酒以行血氣也。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 林云:厥陰有餘至筋急目痛,全元起本在第六卷;春氣在經脈至末,全元起本在第一卷。 [厥陰有餘,病陰痹;不足,病生熱痹。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軫;不足,病肺痹。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溲血。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則病脾風疝,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滑則病心風疝,澀則病積,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滑則病腎風疝,澀則病積,善時巔疾。 少陽有餘,病筋痹脅痛;不足,病肝痹。滑則病肝風疝,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以上文義譌誤,不可強說。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帝曰:余願聞其故。 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入氣在脈。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內諡肌中。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 人身之氣隨天氣為升降也。 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 岐伯曰: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氣未至而奪之,氣已衰而泄之,皆為逆也,亦為虛虛者言之耳。 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 林云:自春刺絡脈至令人目不明與《診要經終論》義同文異,彼分四時,此分五時,然此有長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時各闕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膚之分也。按肺合皮,春刺秋分,肺氣逆,故然。上氣兼喘嗽言。 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腎為脹。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㑊。 心病而傷及肝,血竭筋脈失養,故懈怠。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 心肺俱傷,肺傷則當逆氣而反內卻者,夏火令金伏之時,故閉卻於內也。善恐者,所謂惕惕如人將捕之,水火相惡也。 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腎傷肝欲治不得則怒。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秋病在肺而反傷肝,血亂氣逆,肺不能不交則善忘也。 秋刺絡脈,氣不外行。 林云:全元起本作氣不衛外。 令人臥不欲動。 心脾兩傷,臥不欲動。 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慄。 內散當作外散,肺腎俱病,陽氣外泄,故寒慄也。 冬刺經脈,血氣眥脫,令人目不明。 以氣血無所營,故《診要經終論》云: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慾臥不得瞑眠而有見,以腎病刺傷肝分,血氣脫泄,陽不得入於陰,故目不瞑,魂不得歸於肝故眠而有見,與此證異而理同也。 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痹。 脈氣外泄,陰邪益留,故為諸痹病。 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肺泄故不能藏,往而善忘。《診要經終論》云:令人善渴,亦肺傷也。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林云:全元起本作六經之病。不可不從也,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帝曰:善。[刺五臟,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傷人五臟必死,其動,則依其髒之所變候知其死也。] 刺五臟以下說見《診要經終論》《刺禁篇》文互異,傳寫譌也。皆可刪節。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皮部論篇》前。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王註: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逆謂厥逆。先寒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胃為臟腑之本,故先治之。人有客氣,有同氣。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二便為氣化通塞之候,故凡見此症,則急治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先病為本,後病為標;臟腑為本,經脈為標;正氣為本,病氣為標。察標本之道,必知有餘不足,消息之方可施治。有餘者,病雖多端,必從其受邪之所先治之,後及其標;若不足之人,不任峻攻,則先剪其羽翼,徐殺其勢,乃可治其本病之處,此因人之本氣虛實不同而異治也。間者並行,謂病勢輕者,標本可以兼治。甚者獨行,謂病勢甚者,或宜治本,或宜治標,一意專行,勿多瞻徇也。 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錯簡。當在小大利治其本之下。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 心傳於肺。 三日脅支痛; 肺傳於肝,肝脈布脅肋。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傳於脾。 三日不已,死。 以勝相伐,髒氣乏竭,故死。 冬夜半,夏日中。 王註:謂正子午之時。 肺病喘咳,三日而脅支滿痛; 肺傳肝。 一日身重體痛; 肝傳脾。 五日而脹; 肝脾合邪,閉塞不通。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王註:謂寅申時。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肝脈上頭,竅於目。 三日體重身痛。 肝傳脾。 五日而脹;三日腰脊少腹痛,脛酸; 脾傳腎。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王註:早食,謂卯正之時。 脾病身痛體重,一日而脹; 脾病必挾肝邪,故閉塞。 二日少腹腰脊痛,脛酸; 傳腎。 三日背【月呂】膂同筋痛,小便閉; 膀胱亦病。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王註:人定,申後二十五刻。晏食,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䯒酸,三日背【月呂】筋痛,小便閉; 髒傳於腑。 三日腹脹; 膀胱傳於小腸。 三日兩脅支痛。 小腸傳於心,手少陰厥陰之脈皆出腋下,抵脅也。《甲乙經》:三日之小腸,三日之心,是小腸腑傳心臟而發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謂卯酉之時。 胃病脹滿,五日少腹腰脊痛,䯒酸; 胃傳腎。 三日背【月呂】筋痛,小便閉;五日身體重; 水反侮脾。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昳。 王註:謂丑未時。 膀胱病小便閉,五日少腹脹,腰脊痛,䯒酸; 腑傳髒。 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 亦水侮土。 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王註:謂丑未時。按諸死時,亦大略言之,不可鑿說。 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克其所勝,皆為死候。 間一髒[止],《甲乙經》無止字。及至三四髒者,乃可刺也。 間一髒,如肝傳腎,為生已者;間三髒,如肝傳心,為已生者;間四髒,如肝傳肺,為所不勝者,皆無能害之,故可刺。然水反侮土,木反侮金,亦為死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