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釋義 · 卷六
皮部論第五十六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余聞皮有分部,脈有經紀,筋有結絡,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異,別其部分,上下左右,陰陽所在,病之始終,願聞其道。
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上下同法。
陽明之陽者,陽經則陽絡也。上下,謂手足經也。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絡盛則熱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陽謂絡,陰謂經。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
故在陽者以下有譌誤,不可解。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義未詳,亦有譌誤。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心主,當作厥陰。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凡此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
邪之始入於皮也,泝然起毫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䐃破毛直而敗。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不與,《甲乙經》作不愈。
帝曰:善。
經絡論第五十七
林云:全元起本在《皮部論》末,王氏分篇。
黃帝問曰:夫絡脈之見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帝曰:經之常色何如?
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
帝曰: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也。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五色具見者,謂之寒熱。
帝曰:善。
氣穴論第五十八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馭也。
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余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
天突,在結喉下五寸。十椎,督脈中樞穴。胃脘,中脘穴也。關元,臍下三寸並任脈穴也。督任兼病,故治如此。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如此。
申所治之義。
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
任督脈繞篡間,故前後二便痛澀。任脈氣上壅,故有胸脅痛等證。
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諸所部分,視有脈滿起處取之,皆任督之脈所經絡也。林云:自背與心相控而痛至此,疑《骨空論》之錯簡也。
髒腧五十穴。
腧,謂井滎輸經合也。肝之井大敦,滎行間,輸太沖,經中封,合曲泉也。心包之井中沖,滎勞宮,輸大陵,經間使,合曲澤也。脾之井隱白,滎大都,輸太白,經商邱,合陰陵泉也。肺之井少商,滎魚際,輸太淵,經經渠,合尺澤。腎之井湧泉,滎然谷,輸太谿,經復溜,合陰谷。髒各五穴,五五二十五,左右合為五十穴。
府腧七十二穴。
腧,謂井滎輸原經合也。膽之井竅陰,滎挾谿,輸臨泣,原邱虛,經陽輔,合陽陵泉也。胃之井厲兌,滎內庭,輸陷谷,原沖陽,經解谿,合三里也。大腸之井商陽,滎二間,輸三間,原合谷,經陽谿,合曲池也。小腸之井少澤,滎前谷,輸後谿,原腕骨,經陽穀,合少海也。三焦之井關沖,滎液門,輸中渚,原陽池,經支溝,合天井也。膀胱之井至陰,滎通谷,輸束骨,原京骨,經崑崙,合委中也。腑各六穴,六六三十六,左右合為七十二。
熱腧五十九穴,水腧五十七穴。
具《水熱穴論》中。
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即熱腧五十九穴中之數。
中【月呂】。
同膂。
兩旁各五,凡十穴。
王注,謂五臟之背腧也。肺腧在第三椎下,兩旁心腧,在第五椎下;兩旁肝腧,在第九椎下;兩旁脾腧,在第十一椎下;兩旁腎腧,在第十四椎下;兩旁並足太陽脈之會,按五臟腧挾脊,去脊各旁開二寸。
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
大椎督脈穴,其上為項骨無穴,或曰即大杼也。足太陽穴,在第一椎旁開二寸。
目瞳子浮白[二]穴。
二當作四。瞳子髎,在目銳眥外,浮白在耳後入髮際,足少陽穴左右,凡四。
兩髀厭分中二穴。
髀樞骨分縫中,環跳穴也,足少陽穴。
犢鼻二穴。
穴在膝下䯒上陷中,兩旁有空,狀如牛鼻外側是也,足陽明穴。
耳中多所聞二穴。
聽宮穴,在耳中珠上,手太陽穴。
眉本二穴。
攢竹也,眉頭陷中,足太陽穴。
完骨二穴。
足少陽穴,在耳後入髮際。
項中央一穴。
督脈風府穴。
枕骨二穴。
竅陰穴,在完骨上,枕骨卞,搖動應手,足少陽穴。
上關二穴。
即客主人,在耳前上廉,開口有空,足少陽穴。
大迎二穴。
足陽明穴,在曲頜前。
下關二穴。
客主人下耳前動脈,合口有空,足少陽穴。
天柱二穴。
足太陽穴,項後髮際大筋外廉。
巨虛上下廉四穴。
上巨虛在䯒外三里下三寸,又下三寸,即下巨虛也,足陽明穴。
曲牙二穴。
頰車穴,耳下曲頰端,開口有空,足陽明穴。
天突一穴。
結喉下,任脈穴。
天府二穴。
手太陰穴,掖下臂臑內廉。
天牖二穴。
手少陽穴,在髮際上,頸筋間。
扶突二穴。
手陽明穴,曲頰下,人迎後。
天窗二穴。
手太陽穴,扶突後,
肩解二穴。
即肩井穴,肩上陷解中,足少陽穴,
關元一穴。
任脈穴,臍下三寸。
委陽二穴。
足太陽穴,膕外廉兩筋間。
肩貞二穴。
手太陽穴,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右。
瘖門一穴。
即啞門,項後入髮際五分,督脈穴。
臍一穴。
任脈神闕穴也。
胸腧十二穴。
腧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共十二,並足少陰穴,挾任脈旁開二寸。
背腧二穴。
大杼穴也,脊第一椎旁開二寸,足太陽穴。
膺腧十二穴。
雲門、中府,手太陰穴。周榮、胸鄉、天谿、食竇,足太陰穴。
分肉二穴。
即陽輔穴,足外踝上絕骨端,足少陽穴。
踝上橫[二]穴。
內踝上交信,足少陰穴。外踝上附陽,足太陽穴。二當作四。
陰陽????四穴。
陰????生於照海,足少陰穴也,在內踝上。陽????生於申脈,足太陽穴也,在外踝下。
水腧在諸分,熱腧在氣穴,寒熱腧在兩骸厭中二穴。
穴未詳,或是足少陽之陽關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王註:謂五里穴。所以謂之大禁者,禁不可刺也。按五里,手陽明穴,與天府下五寸不合,疑衍文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為數不足,古文殘缺譌衍,存其大略而已。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游針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帝曰:善。願聞谿谷之會也。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腠,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以法相同。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岐伯曰: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王註: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督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並言之也。
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王註: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別行,然所受邪亦隨注瀉於五臟之脈,左右各五,故十脈也。按岐伯曰:孫絡以下可節。
氣府論第五十九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
今所傳經穴圖,足太陽凡百三十穴,與此不同,且各經穴錯出悉多,譌缺難以核計。又止言手足三陽與督、沖、任,而不及手足三陰,亦遺脫也。
兩眉頭各一。
攢竹二穴。
入發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
自眉上入發至後項下三寸半,統言頭上之穴,包曲差、大杼、風門在內也。傍五者,兼中行傍數有五也。相去三寸,謂左右相去三寸也。曲差在髮際督脈旁開一寸五分,大杼項後第一椎下,風門二椎下。
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脈氣浮於上者,五行,中行督脈,左右二行,本經又左右二行,足少陽也,此兼言之,故曰五行。中行督脈則總會前項、百會後項、強間也;次行本經五穴,則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也;次行則足少陽五穴,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
項中大筋兩傍各一。
天柱二穴。
風府兩旁各一。
此足少陽風池二穴。
挾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各一。
《甲乙經》惟十三穴,左右二十六,附分、魄戶、神堂、譩譆、鬲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也。近世有膏肓腧,在魄戶之次,四椎下,五椎上,此穴居中,亦止得二十八穴,此雲十五節間各一,則應得三十,所未詳也。
五臟之腧各五,六腑之腧各六。
肺腧在三椎下,去中行二寸,下同。心腧,五椎下。肝腧,九椎下。脾腧,十一椎下。腎腧,十四椎下。膽腧,十椎下。胃腧,十二椎下。三焦腧,十三椎下。大腸腧,十六椎下。小腸腧,十八椎下。膀胱腧,十九椎下。左右共二十二穴。《甲乙經》有四十一穴,大杼、風門已見上注,不數,尚有鬲腧在七椎下,中膂腧,二十椎下。白環腧,二十一椎下。並去中行二寸,上髎,脊兩旁第一空陷中;次髎,第二空;中髎,第三空;下髎,第四空。會陽,陰尾尻骨兩旁。蓋此經惟說臟腑之腧,故不備也。近世又有厥陰腧,在第四椎下。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各六腧。
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左右共十二。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兩角上各二。
天沖、曲鬢,左右各二。
直目上髮際內各五。
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共十穴,即頭五行之又次左右者也,
耳前角上各一。
頷厭二穴。
耳前角下各一。
懸厘二穴。
銳發下各一。
和髎二穴。
客主人各一。
即上關也,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
耳後陷中各一。
手少陽翳風二穴,足少陽會於此。
下關各一。
下關二穴。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
頰車二穴。
缺盆各一。
穴在肩上橫骨陷者中,以上並足陽明穴,足少陽會於此。
掖下三寸。
淵掖二穴。
脅下至胠,八間各一。
自掖下三寸至季脅,凡八骨,故曰八間各一。謂輒筋、天池、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並淵液共十八穴。天池為手太陰穴。章門為足厥陰穴,皆足少陽之所會。
髀樞[中傍]各一。
環跳二穴,中傍二字衍。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腧。
陽陵泉、陽輔、邱虛、臨泣、挾谿、竅陰,左右十二穴。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額顱髮際傍各三。
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懸顱、陽白二穴,足少陽穴也。
面鼽骨空各一。
四白二穴,目下一寸。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二穴,在曲頷前。
人迎各一。
人迎二穴。
缺盆外骨空各一。
手少陽天髎二穴。
鷹中骨間各一。
氣戶、庫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左右十二穴。
挾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挾胃脘各五。
鳩尾臆前蔽骨也,謂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乙,左右十穴。
挾臍廣[三]寸各三。
滑肉門、天樞、外陵,左右六穴。據《甲乙經》:去臍二寸。此三寸,誤也
下臍二寸,挾之各三。
大巨、水道、歸來,左右六穴。
氣街動脈各一。
氣街二穴。
伏兔上各一。
髀關二穴。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腧,分之所在穴空。
三里、上巨虛、下巨虛、解谿、沖陽、陷谷、內庭、歷兌,左右十六穴。陽明脈支者,自三里分而下行至足跗上,故曰:分之所在穴空。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三十六穴:目內眥各一。
足陽明睛明二穴,手太陽之所會。
目外各一。
足少陽童子髎二穴,手太陽之所會。
鼽骨下各一。
顴髎二穴。
耳郭上各一。
手少陽角孫二穴,手太陽之會。
耳中各一。
聽宮二穴。
巨骨穴各一。
手陽明巨骨二穴,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
曲掖上骨穴各一。
臑腧二穴。
柱骨上陷者各一。
足少陽肩井二穴。
上天窗四寸各一。
天窗、竅陰四穴。竅陰,足少陰穴。
肩解各一。
秉風二穴。
肩解下三寸各一。
天宗二穴。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腧。
小海、陽穀、腕骨、後谿、前谷、少澤,左右十二穴。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鼻空外廉,迎香二穴。項上,謂曲頰下扶突二穴。
[大迎骨空各一。]
即足陽明穴重出。
柱骨之會各一。
天鼎二穴。
髃骨之會各一。
肩髃二穴。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腧。
曲池、陽谿、合谷、三間、二間、商陽,左右十二。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二穴:[鼽骨下各一。]
即手太陽顴髎二穴重出。
眉後各一。
絲竹空二穴。
[角上各一。]
即足少陽頷厭二穴重出。
下完骨後各一。
天牖二穴。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
即足少陽風池二穴重出。
[挾扶突各一。]
即手太陽天窗二穴重出。
肩貞各一。
手太陽二穴。
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
肩髎、臑會、消濼,左右共六穴。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腧。
天井、支溝、陽池、中諸、液門、關沖。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項中央二。
風府、瘖門。
髮際後中八。
神庭、上星、囪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
面中三。
素髎、水溝、齦交。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傍十五穴。
大椎、陶道、身柱、神道、靈台、至陽、筋縮、中樞、脊中、懸樞、命門、陽關、腰腧、長強、會陽也。會陽二穴屬足太陽,在尻尾兩傍,故曰及傍,然連會陽則十六穴。
至骶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也。
通項骨三節為二十四節。
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喉中央二。
廉泉、天突。
膺中骨陷中各一。
璇璣、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凡六穴。
鳩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
上脫各字。
腹脈法也。
鳩尾穴下一寸曰巨闕,又下一寸半曰上脘,自鳩尾穴上之蔽骨起則三寸也。自上脘至臍五寸,自臍至橫骨六寸半,一寸各有一穴,謂中脘、建里、下脘、水分、臍中、陰交、脖胦、丹田、關元、中樞,曲骨,通鳩尾以下,凡十四穴。
下陰別一。
會陰一穴,自曲骨下絡兩陰間,沖督所會。
目下各一。
足陽明承泣二穴,任脈之所會。
下唇一。
任脈承漿穴。
齗交一。
督脈穴,任脈所會。
沖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挾鳩尾外各半寸至臍寸一。
幽門、通谷、陰都、石關、商曲、肓腧,左右十二穴。
挾臍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
中注,四滿一名髓府,氣穴一名胞門,大赫一名陰關,橫骨一名下極,左右十穴。沖脈並足少陰上行,諸穴皆少陰穴。
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廉泉二穴,本任脈穴,足少陰氣所發也。王註:謂人迎陷中、日月本,二穴未詳,所本《甲乙輕》及世所傳經穴圖,都無日月本穴名。急脈穴在毛中陰上兩傍二寸半。
手少陰各一。
陰郄二穴,腕後五分。
陰陽????各一。
足少陰交信,足太陽附陽二穴。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手足掌兩旁豐肉處皆謂之魚。
骨空論第六十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自灸寒熱之法已下在第六卷《刺齊篇》末。
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
此風兼寒言,故惡寒身重。
治在風府。
項上入髮際一寸,宛宛中,督脈穴。按本篇列督、沖、任三脈,並其治法,兼及諸刺法。此風從外入,至取足心者,使之跪,當在甚者在臍下,營之下則文義相次。
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瀉。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謂大椎上。
大風汗出,灸譩譆,譩譆在背下挾脊傍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譩譆,譩譆應手。
足太陽穴。
從風憎風,刺眉頭。
攢竹穴。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缺盆穴。
折,使揄臂,齊肘正,灸脊中。
揄,讀作搖,令病人屈折其臂,自項之下橫齊肘端,即督脈之陽關穴,在十六椎下。
䏚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譩譆。
䏚絡,䏚間之絡。
腰痛不可以轉搖,急引陰卵,刺八髎與痛上,八髎在腰尻分間。
上髎、次髎、中髎、下髎左右八穴,在尻上挾背太陽穴。
鼠瘺,寒熱,[還]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營。
鼠瘺,瘰癧也。還,疑衍字。膝外附骨解間,當足少陽之陽間穴。 瘰癧病屬肝膽,故於此取之。謂之寒府者,義未詳或有誤字。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王註:拜而取者,使膝穴空開也。跪而取者,令足心宛宛處深定 也。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
中極,任脈穴,其下猶雲其內,即胞宮也,任、沖、督並起於此,自會陰而上行。
以上毛際,循腹里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甲乙經》、《難經》皆無上頤循面六字。
沖脈者,起於氣街。
沖脈起胞中,由會陰至足陽明之氣街。
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散者,布散之義。沖脈為十二經之海,灌滲谿谷,故曰散也,此沖脈之行於腹者。其行於脊者,亦並少陰而行,所謂伏沖之脈也。其下行者,出於足跗,滲諸陰。其上行者,出於頏顙,灌諸陽。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疝為肝病累任,《金匱》婦人之病皆曰:帶下,以皆由胞宮血海致之也。瘕聚者,陰氣凝結所成,故悉責之任脈。
沖脈為病,逆氣里急。
沖脈並少陰上行血海,寒沍,故逆氣里急。
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脈循脊上行,故病如是。自任脈為病至此,當在上系兩目之下,中央之下。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
男子精室,女子胞宮,即胞中邊。任、沖、督三脈,皆起於此。
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
二陰之間,會陰之分。
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難經・二十八難》:督脈者,起於下極之腧,並於脊里,上至風府,入屬於腦。此經不備,有缺誤也。
與太陽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此申上巨陽中絡之義,非謂督也。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此任脈也,沖、任、督同源異流,故每兼攝並稱。自其行於脊者曰督,自其貫於臍者曰任,自其挾臍旁者曰沖,皆腎間動氣及胃中水谷之氣相會而發也。
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
此即沖脈逆氣里急之義,沖任主血,皆有疝症,明非獨任病為疝也。
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干。
孕以沖任為主,病則絕孕,氣不化則癃,熱結後陰則痔,氣不固則遺溺,津不上潤則嗌干,皆沖脈之病也。
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
骨上,曲骨穴也。齊下,陰交任脈穴也。督脈治任穴者,見三脈一源相通也。
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缺盆兩間之中,任脈天突穴。
其病上沖喉者治其漸,漸者,上挾頤也。
陽明大迎穴,在曲頷前。
蹇,膝伸不屈,治其楗。坐而膝痛,治其機。立而引解,治其骸關。
解,懈同。起而引懈,痿弱不任地之謂。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
膝解之後,曲處委中穴也。
坐而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
背上腧穴主病者,取之,王注謂大杼,非也。
連䯒若折,治陽明中腧髎。
王註:謂三里穴。
若別,治巨陽少陰滎。
若,猶及也。
淫濼脛酸,不能久立,治少陽之維,在外上五寸。
淫濼,王註:似酸痛而無力也,或雲濼當作爍,謂熱甚也。亦通維絡也。外踝上五寸,足少陽光明穴。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挾髖為機。
兩股間為髖,楗骨上運動之機,當環跳穴處是也。
膝解為骸關,挾膝之骨為連骸,骸下為輔,輔上為膕,膕上為關。
即骸關也。
頭橫骨為枕。
釋上失枕治橫骨義。
水腧五十七穴者,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兩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義具《水熱穴篇》以骨空故備數之。
腦空在腦後五分,在顱際銳骨之下。
即風府也。五分,本作三分,誤。
一在齦基下。
上齒縫曰齦交,下齒縫曰齦基,其下則頤下正中骨罅。王注云:中誥,名下頤穴也。
一在項後中復骨下。
大椎上骨節空即瘖門,督脈穴。
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
腦戶穴。
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
長強穴。
[數]字疑有誤。髓空在面挾鼻。
顴髎、巨髎、禾髎、迎香等穴在面之骨空也。
[或]字疑有誤。骨空在口下當兩肩。
足陽明大迎穴。
兩髆骨空,在髆中之陽。
髆外側手陽明肩髎之次。
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兩骨空之間。
支溝上三陽絡,手少陽穴。
股骨上空在股陽,[出]衍字。上膝四寸。
伏兔、陰市之間。
䯒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犢鼻穴。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動下應作動脈下,任脈曲骨穴。
尻骨穴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
即尻上兩旁,為足太陽八髎穴。
扁骨有滲理腠,無髓孔,[易髓無空]。
員骨內有髓,故有髓孔,若扁骨則但有血滲之理腠,而內無髓,故無髓孔。凡脅肋諸骨皆是。易髓無空四字衍文。
灸寒熱之法。
林云:自此至末,全元起本在《刺齊篇》末。
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次灸橛骨,以年為壯數。
尾窮曰橛骨。
視背腧陷者灸之。
陷下之處即氣之不足者。
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手陽明肩髃穴。
兩季脅之間灸之。
京門穴。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陽輔穴。
足小指次指間灸之。
挾谿穴。以上皆足少陽穴。
腨下陷脈灸之。
足太陽承筋穴。
外踝後灸之。
足太陽崑崙穴。
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
此非謂穴,乃肉間結核也。
鷹中陷骨間灸之。
任脈天突穴。
掌束骨下灸之。
手少陽陽池穴。
臍下關元三寸灸之。
任脈穴。
毛際動脈灸之。
足陽明氣沖穴。
膝下三寸分間灸之。
足陽明三里穴。
足陽明跗上動脈灸之。
沖陽穴。
巔上一灸之。
督脈百會穴。
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灸之,凡當灸二十九處,傷食灸之。
為數不足,有誤也。
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腧而藥之。
凡灸而不已,必有陽邪過盛之處,乃刺以瀉之,以藥調之。
水熱穴論第六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黃帝問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
岐伯對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腎脈入肺中,金水同氣,故水並責之。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
岐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三焦相火隨太陽下行而司水道,責之腎者,三焦將於腎也。三焦氣衰,不能分泌清濁,則關門不利,水無所泄,溢於腸胃之外,腎主水,故曰從其類。《甲乙經》所謂下焦溢為水也。
上下溢於皮膚,故為胕腫,胕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水從腎脈,上至肺。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
岐伯曰:腎者,牝髒也,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曰至陰。
此言腎本主水,陰交於陽而生血液,所謂地氣上為雲,雨出地氣也,明所以聚水之由。
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內不得入於髒府,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元府,行於皮里,傳為胕腫,本之於腎,名曰風水。所謂元府者,汗孔也。
此非正水義,見《評熱病論》。
帝曰:水腧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
岐伯曰:腎腧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腎腧。
背上中行督脈之長強、腰腧、命門、懸樞、脊中五穴;次左右二行,白環、中膂、膀胱腧、小腸腧、大腸腧五穴;又次左右二行,秩邊、胞肓、志室、肓門、胃倉五穴,皆足太陽穴。謂之腎腧者,以位處下焦,為腎氣轉輸之所,故曰腎腧。又太陽為腎府,太陽之氣皆腎氣為之遊行也。
故水病下為胕腫大腹,上為喘呼,不得臥者,標本俱病。
腎為本,肺為標。
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臥,分為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部分本相輸灌,故水流之為病。
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
伏兔之上謂腹部也。任居中行,左右挾臍傍兩行,乃足少陰並沖脈氣之所發,橫骨、大赫、氣穴、四滿、中柱五穴。次外二行,足陽明經脈所行,氣街、歸來、水道、大巨、外陵五穴,共二十穴。街,猶路也,腎氣往來之路。
三陰之所交結於腳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沖。
足少陰之大鐘、照海、復溜、交信、築賓、陰谷,左右十二穴,沖脈並腎脈下行至足,故曰太沖。
凡五十七穴者,皆髒之陰絡,水之所客也。
陰氣所行,故曰陰絡,內督脈及足陽明穴亦曰陰絡,其義未聞。
帝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
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間。
帝曰:夏取盛經取分腠,何也?
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留濫,熱熏分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所謂盛經者,陽脈也。
帝曰:秋取經腧何也?
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金將勝火,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腧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帝曰:冬取井滎何也?
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
王註:去,謂下去。
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滎以實陽氣。故曰冬取井榮,春不鼽衄,此之謂也。
此疑《四時刺逆從論》中脫文,誤次者,知四時之治變,庶切脈用藥無大過矣。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腧,餘論其意,未能鄰別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
岐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頭上五行:中行督脈,上星、顖會、前頂、百會、後頂五穴;次兩旁足太陽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十穴;又次兩旁足少陽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十穴,共二十五穴。在巔頂之上,故以泄越陽熱之逆上者。
大杼、膺腧、缺盆、背腧,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
大杼,足太陽穴,在第一椎下兩旁二寸。膺腧,即手太陰中府穴。缺盆,足陽明穴。背腧,即風門,在二椎下兩旁二寸,亦屬足太陽穴。八者,皆在胸中之前後,背為胸府也。
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在瀉胃中之熱也。
皆足陽明穴,故以瀉胃熱。
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
雲門,手太陰穴。髃骨,即肩髃,手陽明穴。委中,足太陽穴。髓空,即腰腧,督脈穴。氣連手足,故以瀉四肢之熱。
五臟腧傍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
魄戶、神堂、魂門、意舍、志室,左右十穴。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
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
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寒邪外束,陽氣內郁。蓋寒傷營,營性溫升,為寒所遏,不得發泄,衛氣閉塞,皮毛收固。則外惡寒而內發熱,悉由營衛之郁。故仲景用麻黃湯以泄衛實,則營氣得達,而寒邪外散矣。後人傳經為熱之說,蓋誤解此文傳字而然也。
調經論第六十二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一卷。
黃帝問曰:余聞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
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
帝曰:願盡聞乏。
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肢、九竅、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岐伯曰:皆生於五臟也。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
五神藏當云:肝藏魂,脾藏意,而此以血肉言者,以本篇主血氣身形立說故也。蓋互文見意耳。
[而此成形]。四字衍。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
志意包五臟之神,言骨髓則皮肉在內,五臟二字衍。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王註:經脈伏行而不見,故曰經隧。《甲乙經》作經渠。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
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
有餘者,邪之有餘;不足者,正之不足。然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則有餘亦起於不足也。悲,《甲乙經》作憂。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洒淅起於亳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
王註:血氣未並,謂未與邪合也。林云:洒淅,《太素》作洫泝。楊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曰泝,邪氣入於腠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
王註:斥,推針也。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臼: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甲乙經》作移氣於足。林氏引楊上善義,按摩使氣至於踵也。不字衍。
帝曰:善!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未並,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林云:楊上善云: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欲通臟腑陰陽,故補瀉皆從正經別走之絡,瀉其陰經別走之路,不得傷其正經也。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入,適人必革,精氣自狀,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
林云:楊上善云:革,改也。夫人聞樂至,則身心忻悅,聞痛及體,情必改異,忻悅則百體俱縱,改革則情志必拒,拒則邪氣消伏。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甲乙經》恐作悲。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甲乙經》作之血。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帝曰: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飧,涇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
王註:涇,大便也。林云:楊上善云:涇作經,婦人月經也。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帝曰:善!志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不足則補其復溜。
然筋謂然谷之下筋間也。
帝曰:刺未並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
《甲乙經》作:以去其邪,乃能立虛。按以上論五臟有餘不足,形證俱未盡其理,讀者取其大意可也。
帝曰:善!余已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岐伯曰: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氣血相輔而不相干,一為邪所中則有所留著,而氣血有相併之勢,陰陽有相傾之患,在氣則亂於衛,在血則亂於經,氣血離其所居,不相和接,而一實一虛之診見矣,下申言相併之候。
血並於陰,氣並於陽,乃為驚狂。
血陰氣陽,血並於陰是謂重陰,氣並於陽是謂重陽,重陰者癲,重陽者狂。
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
血並於陽則里氣虛,氣並於陰則內陽盛,故為熱中,此皆指其盛者言之,所謂一實一虛也。如以血言,則血並於陽為陰出之陽,當為外寒也。
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
血郁於上,血郁則氣亦郁;氣鬱於下,氣鬱而血亦郁,故為煩惋及善怒也。
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善忘。
陰氣不升,陽氣不降,故神明亂而善忘。此二條即前二條之輕者。王註:上下指膈言。
帝曰: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岐伯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是故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虛。
皆因其虛而相併也。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並為虛,氣並為虛,是無實乎?
岐伯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
氣並為氣實而血虛,血並為血實而氣虛。然氣血本不相離,偏勝則相失,故皆為虛。
絡之與孫脈俱輸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
惟氣血並於經絡者為實,以臟腑未動也,若邪入內相併,皆為虛矣。
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此並之異常也。
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岐伯曰:夫陰與陽,皆有腧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均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
此陰陽以經脈言腧會,經氣轉輸會合之所也。營衛通調,氣血和平,故九候若一。若有所並而虛實之形見矣。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邪自外受曰生於陽,邪自內因曰生於陰,陰陽喜怒者,言人之本氣,有偏陰偏陽之不同,而七情亦隨之偏勝,由邪有生陰生陽之殊,故氣血有並陰並陽之異。
帝曰:風雨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之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則輸於大經脈,血氣與經並客於分腠之間,其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
帝曰:寒[濕]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寒[濕]之中人也,上雲寒暑,此雲寒濕,字誤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營血泣,衛氣去,故曰虛。虛者聶辟,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聶辟,怯弱、恐懼之意。此言生於陽者,有虛實之不同。
帝曰:善!陰之生實奈何?
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矣。
喜字、不節字,衍文。或陽逆於上,或陽湊於下,皆肝家實邪鬱結,七情惟怒為肝實,故獨言之。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
岐伯曰:喜則氣[下]。應作緩。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
舉喜悲以統憂思恐驚。
因寒飲食,寒氣[熏滿]。《甲乙經》作動髒。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
七情與飲食內傷皆為虛,此言生於陰者,有虛實之不同。
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余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岐伯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
帝曰:陰虛生內熱奈何?
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甲乙經》作下焦。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勞苦動其中氣,脾胃虛衰,納谷不足。谷入於胃,精歸於脾,脾上輸肺,以散布臟腑經脈,今脾虛谷氣又少,不能行於上焦。胃以下行為順,脾不上行則胃亦不下降,上焦之陽皆聚於胃,故熱氣熏胸中而內熱。
帝曰:陽盛生外熱奈何?
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
寒客皮膚,上焦陽氣不達,營衛皆郁,皮膚收,腠理密,衛氣蓄聚,內遏營血,營不得行,郁而為熱,以衛陽素盛,與寒相持,惡寒少而發熱多,故謂之陽盛,否則為外寒矣。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
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脈《甲乙經》作腠理。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上焦陽虛,陰氣因而上逆,留於中宮,不能解散。陽浮於外,陰氣獨盛,脈盛大以澀,即緊盛之脈,陰凝之象也。
帝曰:陰與陽並,血氣以並,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用形,謂因人之長短肥瘦也。多少,如以月生死為痏數。高下,如春氣在頭,夏氣在胸脅之類。
帝曰:血氣以並,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
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針與氣俱內,因病人吸氣而入針也。與氣俱出,候呼氣而出針也。夕卜門不閉,針孔勿掩也。如利其戶等句可節。
帝曰:補虛奈何?
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甲乙經》作動無後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氣出針入,乘其虛而濟之也。針孔四塞不輕搖動,恐氣泄也。氣入針出,候吸引針也。閉塞其門,急掩針孔也。熱不得還句亦誤衍。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臟,五臟五脈耳。夫十一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
岐伯曰: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里,經絡肢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王註:調筋法也。筋急則燒針而劫刺之。
病在骨,淬針藥熨。
王註:調骨法也。淬針,火針也。
病不知所痛,兩????為上。
王註:謂陰陽????。陰????之脈,出於照海;陽????之脈,出於申脈。照海在足內踝下,申脈在足外踝下。
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
病在絡,故用繆刺。
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王註:巨刺者,刺經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繆刺論第六十三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林云:全元起云:大絡,十五絡也。而生奇病也。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腧,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
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不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甲乙經》:足少陰之絡名曰大鐘,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故病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積謂積聚也,素有積聚之人,髒氣虛衰不可刺。然骨之前即足少陰然谷穴。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刺手[中]當作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故病如是。小指次指之端,手少陽關沖穴。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足大指爪甲上,足厥陰大敦穴也。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絡病及經,故如是。足小指爪甲上,足太陽至陰穴,外踝下金門穴。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熱,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入太陰經脈,絡肺,從缺盆上頸。肺脈出腋,肺氣不通,故病如是,亦絡病累經也。大指次指爪甲上,手陽明商陽穴。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生死為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臂掌之間,手厥陰部也。踝後手厥陰內關穴。
邪氣客於足陽????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頃而已。
陽????脈起跟中,循外踝上行,與手足太陽、陰????之脈合於目內眥。外踝下,足太陽申脈穴,陽????之所生也。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刺足跗上動脈,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先飲利藥,以逐留內之血。然骨之前,少陰絡也。足跗上,足陽明沖陽穴,以腹脹故刺之。三毛上,大敦穴,所以瀉厥陰也。悲驚不樂兼見者,亦如前法刺之。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手陽明之別者,入耳,合於宗脈,故取商陽。中指爪甲上,手心主中沖穴也。《甲乙經》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故取之。不時聞者,謂時聞時不聞,則屬虛不可刺。其中生風者,耳鳴如風聲,亦取商陽、中沖也。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生死為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當作絡。令人鼽衄上齒寒,刺足[中]指當作大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上絡頭角,合諸經之氣。陽明之經,起鼻, 交額中,入上齒,絡病及經也。大指次指,足陽明歷兌穴。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足少陽之別入季脅,又其脈下缺盆,貫胸中,絡病與經病同,少陽膽火刑肺,故不得息而咳,汗出者,相火燔蒸也。小指次指,足少陽竅陰穴。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少陰之絡名曰大鐘,並經上走心包,少陰之經,循喉嚨,腎陽外泄,隨經而上,故嗌痛。善怒者,陽走於上,則水寒於下,肝鬱不治也。賁上,賁門之上,即膈上也。腎脈至肺,氣衝上也。足下中央,湧泉穴。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兩胛之上,[是腰腧],林云:全元起本無此三字。以月死生為痏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太陰之正,從脾合陽明,上貫尻骨,中與厥陰、少陽結於下髎,其筋聚於陰器,上結於臍,循腹里結於肋,亦絡病及經也。腰尻之解,兩胛之上,即足太陽下髎穴。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甲乙經》下有內引心而痛句。刺之從項始,數脊椎挾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以其經挾脊抵腰中,別下貫胛,循膂,其筋從腋後入腋下,故然。此刺不拘腧穴,但於挾脊兩旁痛處取之。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二字衍。樞中病,髀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樞中,髀樞也,當少陽環跳穴。毫針,王註:第七針也。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經病則治經,絡病而經之所過者不病,則為繆刺之法。此統言繆刺之義,應前文脫簡也。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商陽穴,通脈出耳前者,聽會穴也。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手陽明脈貫頰入下齒中。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五臟之間,謂五臟之絡也。手足爪甲上,諸經之井也。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此脫簡當在齒齲條,刺其脈,入齒中,立已,下合為一節也。繆傳引上齒者,先下齒痛,傳引上齒也。先刺手背手陽明絡,去血後取足陽明歷兌,手陽明商陽,手足經同氣,因手陽明傳足陽明也。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後刺足心,後刺足[中]指當作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心主]。二字衍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立已。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鬄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身脈皆動,筋惕肉也。邪客於五絡,閉塞神氣出入之道,故然。足大指爪甲上太陰隱白穴,足大指次指陽明歷兌穴,手大指內側太陰少商穴,手銳骨之端少陰神門穴,竹管吹耳以通其氣,左角之發燒飲以同氣求之,酒以行血氣也。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
林云:厥陰有餘至筋急目痛,全元起本在第六卷;春氣在經脈至末,全元起本在第一卷。
[厥陰有餘,病陰痹;不足,病生熱痹。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軫;不足,病肺痹。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溲血。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則病脾風疝,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滑則病心風疝,澀則病積,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滑則病腎風疝,澀則病積,善時巔疾。
少陽有餘,病筋痹脅痛;不足,病肝痹。滑則病肝風疝,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以上文義譌誤,不可強說。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帝曰:余願聞其故。
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入氣在脈。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內諡肌中。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
人身之氣隨天氣為升降也。
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
岐伯曰: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氣未至而奪之,氣已衰而泄之,皆為逆也,亦為虛虛者言之耳。
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
林云:自春刺絡脈至令人目不明與《診要經終論》義同文異,彼分四時,此分五時,然此有長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時各闕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膚之分也。按肺合皮,春刺秋分,肺氣逆,故然。上氣兼喘嗽言。
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腎為脹。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㑊。
心病而傷及肝,血竭筋脈失養,故懈怠。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
心肺俱傷,肺傷則當逆氣而反內卻者,夏火令金伏之時,故閉卻於內也。善恐者,所謂惕惕如人將捕之,水火相惡也。
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腎傷肝欲治不得則怒。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秋病在肺而反傷肝,血亂氣逆,肺不能不交則善忘也。
秋刺絡脈,氣不外行。
林云:全元起本作氣不衛外。
令人臥不欲動。
心脾兩傷,臥不欲動。
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慄。
內散當作外散,肺腎俱病,陽氣外泄,故寒慄也。
冬刺經脈,血氣眥脫,令人目不明。
以氣血無所營,故《診要經終論》云: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慾臥不得瞑眠而有見,以腎病刺傷肝分,血氣脫泄,陽不得入於陰,故目不瞑,魂不得歸於肝故眠而有見,與此證異而理同也。
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痹。
脈氣外泄,陰邪益留,故為諸痹病。
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肺泄故不能藏,往而善忘。《診要經終論》云:令人善渴,亦肺傷也。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林云:全元起本作六經之病。不可不從也,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帝曰:善。[刺五臟,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傷人五臟必死,其動,則依其髒之所變候知其死也。]
刺五臟以下說見《診要經終論》《刺禁篇》文互異,傳寫譌也。皆可刪節。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二卷《皮部論篇》前。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王註: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逆謂厥逆。先寒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胃為臟腑之本,故先治之。人有客氣,有同氣。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二便為氣化通塞之候,故凡見此症,則急治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先病為本,後病為標;臟腑為本,經脈為標;正氣為本,病氣為標。察標本之道,必知有餘不足,消息之方可施治。有餘者,病雖多端,必從其受邪之所先治之,後及其標;若不足之人,不任峻攻,則先剪其羽翼,徐殺其勢,乃可治其本病之處,此因人之本氣虛實不同而異治也。間者並行,謂病勢輕者,標本可以兼治。甚者獨行,謂病勢甚者,或宜治本,或宜治標,一意專行,勿多瞻徇也。
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錯簡。當在小大利治其本之下。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
心傳於肺。
三日脅支痛;
肺傳於肝,肝脈布脅肋。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傳於脾。
三日不已,死。
以勝相伐,髒氣乏竭,故死。
冬夜半,夏日中。
王註:謂正子午之時。
肺病喘咳,三日而脅支滿痛;
肺傳肝。
一日身重體痛;
肝傳脾。
五日而脹;
肝脾合邪,閉塞不通。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王註:謂寅申時。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肝脈上頭,竅於目。
三日體重身痛。
肝傳脾。
五日而脹;三日腰脊少腹痛,脛酸;
脾傳腎。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王註:早食,謂卯正之時。
脾病身痛體重,一日而脹;
脾病必挾肝邪,故閉塞。
二日少腹腰脊痛,脛酸;
傳腎。
三日背【月呂】膂同筋痛,小便閉;
膀胱亦病。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王註:人定,申後二十五刻。晏食,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䯒酸,三日背【月呂】筋痛,小便閉;
髒傳於腑。
三日腹脹;
膀胱傳於小腸。
三日兩脅支痛。
小腸傳於心,手少陰厥陰之脈皆出腋下,抵脅也。《甲乙經》:三日之小腸,三日之心,是小腸腑傳心臟而發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謂卯酉之時。
胃病脹滿,五日少腹腰脊痛,䯒酸;
胃傳腎。
三日背【月呂】筋痛,小便閉;五日身體重;
水反侮脾。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昳。
王註:謂丑未時。
膀胱病小便閉,五日少腹脹,腰脊痛,䯒酸;
腑傳髒。
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
亦水侮土。
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王註:謂丑未時。按諸死時,亦大略言之,不可鑿說。
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克其所勝,皆為死候。
間一髒[止],《甲乙經》無止字。及至三四髒者,乃可刺也。
間一髒,如肝傳腎,為生已者;間三髒,如肝傳心,為已生者;間四髒,如肝傳肺,為所不勝者,皆無能害之,故可刺。然水反侮土,木反侮金,亦為死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