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釋義 · 卷五

張琦 《素問釋義》
風論第四十二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臟六腑,不知其解,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間,內不得通,外不得泄。]此錯簡,當在風氣與太陽俱入節其道不利之下。風者善行而數變,腠理開則洒然寒,閉則熱而悶,其寒也則衰飲食,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怢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風為陽邪,春夏多挾熱,秋冬多挾寒,又各因其人之本氣為病,故為變不同。其始入因腠理之開,則洒然而寒。風本傷衛,遏其營血,不得疏泄則郁而為熱,熱則煩心,故悶也。陽邪勝則為自汗惡風,陰邪勝則為無汗惡寒。陽明受寒,則不能納谷。熱多不去,傷耗津液,故消減肌肉。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眥,其人肥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風客陽明之經而入胃腑,風善行,故循脈上也。陽明脈起鼻交頞中,旁納太陽之脈,故得至目內眥。肥人肌理厚,風不外泄,陽旺於上,胃腑多熱。肥者多濕,濕熱相合,故為熱中而目見黃色。若瘦人腠理疏,風易入,亦易泄,里虛則寒。目多泣出者,風氣通於肝也。邪氣本有陰勝、陽勝之殊,人氣復有偏陰、偏陽之異,故不同也。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腧,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䐜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前風氣藏於皮膚十六字,當在此其道不利之下。分肉者,衛氣之所行,風客之與氣相搏,聚於肌肉而為瘍瘡,所謂營氣不從,逆於肉理者也。其風邪甚者,至衛氣凝澀而不行,則為頑木不仁矣。前問詞未及瘍、不仁,古文脫落也。 癘者[有]字衍營氣熱胕,其氣不清,故使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或名曰寒熱。 風寒客於脈十七字,當在癘者之上。邪在經脈之中,營氣所治也。胕,膚同。營氣得熱行於肌膚,營者水谷之清氣,得熱則濁惡,鼻為呼吸出入之道,熱氣薰灼,故鼻柱腐壞,面色晦惡,肌膚瘍潰也。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季夏戊己傷於風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 四時主令之旺日,邪風入之,則繫於其髒。 風中五臟六腑之腧,亦為臟腑之風。 故不必四時旺日,而後有五臟風。 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 由背腧而入,隨腧之左右而偏中之,為偏風。 風氣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 風府,督脈穴,上則腦戶,故為巔頂痛。 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 目繫於腦,風隨腦入目系也。寒者,隱澀之意。 飲酒中風,則為漏風。 熱郁腠疏,汗多如漏不止。 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入房傷氣,陽外泄故汗出,又傷於風,乘虛襲內。凡遺精唾血寢汗骨蒸,皆其候也。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飧泄。 久風傳於腸胃,動其中氣,樞軸不運,不能消磨乃為腸風。飧泄者,腸風之候也。林云:全元起云:飧泄者,水谷不分為利。 外在腠理,則為泄風。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無常,九字衍。 帝曰:五臟風之形狀不同者何?願聞其診及其病能。 岐伯曰:肺風之狀,多汗惡風,色皏然白,時咳,短氣,晝日則差,暮則甚,診在眉上,其色白。 多汗惡風,凡風皆然。皏然,淡白色也。風邪傷肺,故咳而短氣。 陽微,故日晚益甚。眉上,闕庭之部,所以候肺。 心風之狀,多汗惡風,焦絕,善怒[嚇,]赤色,病甚則言不可快,診在口,其色赤。 焦絕,唇舌燥裂也,善怒者,肝乘之也。《甲乙經》無嚇字,此衍。陽光於上,故見赤色。心竅於舌,其脈別系舌本,經絡受邪,故言語蹇澀。心不應,診口或唇舌之色也。 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干,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其色青。 肝虛,肺金乘之,則悲。脈循喉嚨,風熾津燥,故嗌干。肝為怒,肝脈循陰器,實則好淫,虛則惡色。目下,謂頰也,所以候肝。 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怠墮,四肢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脾主四肢,土氣睏乏,故體怠墮不欲動。土居中以灌四旁,臟腑精氣變現為色,則精明而厚。脾衰不能灌溉,故色薄。鼻部所以候脾也。 腎風之狀,多汗惡風,面庬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炲,隱曲不利,診在肌上,其色黑。 面腫者,風挾水氣上行,即《評熱病論》之風水也。腎脈起足下,循腨股內廉貫脊,又腎主骨,故脊痛不能正立也。精氣內微,水寒經郁,故陽道不利,其在女子,則月事不來也。診在肌上,未詳。《刺熱篇》以頤之候腎,肌或頤之譌也。 胃風之狀,頸多汗,惡風,食飲不下,隔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䐜脹,食寒則泄,診形瘦則腹大。 胃脈,從大迎前下人迎,陽盛於上,則頭汗至頸,今陽衰,故但頸多汗。胃逆則不能納食,風邪蓄聚則腹滿,加以形寒飲冷,故脹泄益作。胃主肌肉,胃病則形瘦。腹大者,邪實也。然此必挾肝膽之邪,故然。 首風之狀,頭面多汗,惡風,當先風一日則病甚,頭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風日,則病少愈。 此節,義未詳。王註:人陽氣外合於風,故先當風一日則病甚。以先風盛,故亦先衰,是以至其風日則少愈。 漏風之狀,或多汗,常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二字衍。喘息,惡風,衣常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 肺胃鬱熱,故惡熱。食則汗出者,食入於陰,長氣於陽,腠理疏,故汗出也。陽壅於上故喘息,津液外泄故燥渴,陽泄而虛故不耐勞事也。 泄風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干,上漬,[其風]二字衍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 上漬,謂身半以上多汗,如浸漬也。風在腠理為泄風,泄風之診,身體不應痛,其兼有此候者則重感於寒也。然必無多汗口乾之證矣。不及腦風、目風、內風、腸風,應脫簡也。 痹論第四十三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黃帝問曰:痹病安生? 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其風氣勝者為行痹,寒氣勝者為痛痹,濕氣勝者為著痹也。 雖三氣雜合,必有一氣勝者。行痹,謂走注疼痛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 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以夏遇此者為脈痹,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以秋遇此者為皮痹。 各以時旺遇之,故痹有五。至陰當作夏季。 帝曰:內舍五臟六腑,何氣使然? 岐伯曰:五臟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內舍於其合也。 王註:肝合筋,心合脈,脾合肉,肺合皮,腎合骨。病久不去則入於是。 故骨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腎。筋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肝。脈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心。肌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脾。皮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肺。所謂痹者,各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之氣也。[凡痹之客五臟者,肺痹者,煩滿,喘而嘔。 肺脈環循胃口,故喘而兼嘔,胃氣亦逆也,此風氣勝者。 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干,善噫,厥氣上則恐。 亦風勝者,心主脈而貫肺,以行呼吸,心下跳動,上氣而喘,心乘肺也。心液虧不能隨經至咽,故干。心為噫,氣不舒也。下有寒,腎氣逆行乘之則恐。 肝痹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魂舍於肝,虛則驚,熱上淫肺,故多飲,肝鬱欲泄,故便數。上為引者,少腹上引脅肋,血燥筋急也。如懷者,寒結於內,有形如懷妊也,亦風勝者。 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關門不利,故脹。骨傷,故足攣急而身踡曲也,此寒勝者。 脾痹者,四肢解墮,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此濕勝者,土氣不運,故怠墮。發咳嘔汁者,脾病胃受之,胃逆於肺,故咳而嘔吐清水也。中氣抑鬱,故上焦隔塞,下雲入髒者死。此列五臟痹,未見死候,且五臟惟腎痹為骨痹之診,余並髒之本,病絕與痹無與,按林氏云:從凡痹之客五臟者,至淫氣肌絕,氣聚於脾,全元起本在《陰陽別論》中,此王氏之所移也。蓋因有肺痹、心痹等名,遂以意竄入,殊不知,經所云肺痹心痹雲者,乃病之變名,如《五臟生成篇》亦有五臟痹證,與本篇風痹之義,渺不相涉也。率意移之過矣。 腸痹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滿爭。時發飧泄。 腸胃氣通於口,鬱熱,故數飲,濕飲停瘀,故二便不利,經脈壅阻,肺胃之氣亦逆,故喘而善爭,時或得通,又為飧泄,風氣衝決也。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於小便,上為清涕。 林云:全元起本內痛二字作兩髀,按《甲乙經》虛邪之中人也,著於伏沖之脈,揣之應手而動,發手熱氣下於兩股,如湯沃之狀。伏沖即氣街,在毛際腿腹之交。此經與《甲乙經》所列部分異而情狀同,「內痛」宜作兩髀也。蓋胞受風寒濕氣累及膀胱,太陽之氣不行,郁於少腹,按之則熱,氣橫於兩髀,太陽脈所過也。濕熱鬱結,則水道不利,寒水之氣不得下行,上出於腦而為清涕。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腑陽髒陰,故髒氣謂之陰氣。言人能安靜志氣,則神藏於內,陰平陽秘,水升火降,精氣內治,邪不得干,若時時躁動,擾其血氣,則陽神消耗。《生氣通天論》所謂起居如驚,神氣乃浮也。神氣消亡,故邪得入之,腸胃本受盛轉輸之腑,然飲食不節,每致受傷。此統言臟腑所以受邪之由也。 淫氣喘息,痹聚在肺;淫氣憂思,痹聚在心;淫氣遺溺,痹聚在腎;淫氣乏竭,痹聚在肝;淫氣肌絕,痹聚在脾。] 淫氣,邪氣也。隨各髒之虛則病聚之。肌絕皮膚,揭䐢之類。 諸痹不已,亦益內也。 承上言,不必復感,但不已,亦即內舍所合也。 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風為陽邪,故易已。 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其入髒者死,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 以病之淺深期之。 帝曰:其客於六腑,何也? 岐伯百: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 食飲不節,居處不慎,則邪入之。 六腑亦各有腧,風寒濕氣中其腧,而食飲應之,循腧而入,各舍其腑也。 太陽治皮毛,大約邪之所感,從背腧入者居多。 帝曰:以針治之奈何? 岐伯曰:五臟有腧,六腑有合,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則病瘳也。 肝之太沖,心之大陵,脾之太白,肺之太淵,腎之太谿,五臟腧也。胃之三里,膽之陽陵泉,大腸之曲池,小腸之小海,三焦之天井,膀胱之委中,六腑合也。各隨其經之過者治之。 帝曰:營衛之氣,亦令人痹乎? 岐伯曰:營者,水谷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酒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衛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胸腹。 胸膜,上下空隙處謂之肓。膜,脂膜也。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 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痹之為病,風寒濕入於皮膚經絡之間,正屬營衛受病,曰不為痹者,營衛之氣充周一身,非如皮膚筋骨有形之質,能與風寒濕搏聚凝合。故營衛雖傷,而其充周一身者,自在不過至其病處,則寒濕或不通而已。故曰不與風寒濕氣合,非絕不關營衛也。 帝曰:善。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 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 寒則血氣凝聚,故痛。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營衛之行澀,[經絡時疏,]故不[通,] 通,當作痛。經絡句疑誤。 皮膚不營,故為不仁。 不營,不運也。 其寒者,陽風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 本陽少陰多,復遇寒勝,是與病相益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痹熱。 遭,《甲乙經》作乘。本陽氣多,復遇風勝,兩陽相合而乘陰,故熱也。 其多汗而潘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本陽虛陰盛,復感濕勝,風蒸其濕,則多汗也。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 岐伯曰:痹在於骨則重,在於脈則血凝而不流,在於筋則屈不伸,在於肉則不仁,在於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五者具,則自皮入骨,前所謂病久入深,明不痛之為重也。 凡痹之類,逢寒則[蟲],逢熱則縱。 《甲乙經》蟲作急。寒主收引,故急縮。 痿論第四十四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四卷。 黃帝問曰:五臟使人痿何也? 岐伯對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脈,肝主身之筋膜,脾主身之肌肉,腎主身之骨髓。故肺熱葉焦,則皮毛虛弱急薄,著則生痿躄也。 痿病,主肝腎,雖五臟所因不同,皆筋骨受之。肺熱則治節不行,陽壅不降,水絕化原,故骨病不能伸。 心氣熱,則下脈厥而上,上則下脈虛,虛則生脈痿,樞折挈,脛縱而不任地也。 陽以下行為職,心有熱則下行之,脈逆於上,陽氣不周於下則下虛,氣之所至,血亦隨之,上熱下寒,血不榮養筋骨,故成痿躄。凡痿,皆陽虛於下之治也。 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干,筋膜干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 熱耗津液,故筋膜枯急。 脾氣熱,則胃干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陽氣不周於肉。 腎氣熱,則腰脊不舉,骨枯而髓減,發為骨痿。 腎肝為痿之本症,腎惡燥,熱則骨枯髓減。 帝曰:何以得之? 岐伯曰:肺者,髒之長也,為心之蓋也,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則發肺鳴,鳴則肺熱葉焦。故曰: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躄,此之謂也。 思、慮、恚、忿五志之火內熾,消鑠肺金,故喘息有音而肺葉焦枯。肺所以行營衛,治陰陽,飲食之精必自肺家傳布,變化津液,灌輸臟腑,肺臟一傷,五臟無所稟受,故因之以成痿躄也。 悲衰大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內動,發則心下崩,數溲血也。 胞絡者,心胞絡之脈也。悲則心系急,故心胞絡絕。心包主血,心熱內動其血,故內崩而溲溺下血。 故《本病》曰:大經空虛,發為肌痹,傳為脈痿。 去血多,故大經空虛。脈痿之症發於骨肉,與前條互交也。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 意淫則君相二火俱盛,入房太甚則氣竭肝傷,相火復熾,銷鑠血液,故筋枯而痿。白淫者,男子白濁,女子帶下也。 故《下經》曰:筋痿者,生於疾,使內也。 疾謂過甚。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居處四字有誤。肉痿似屬痹症,謂之痿者,必兼病筋骨也。《生氣通天論》曰: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又曰:秋傷於濕,發為痿厥。《陰陽應象論》曰: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骨。蓋脾既受濕,必留於關節,內熱應之則為痿躄,非止於肌肉不仁也。 有所遠行勞倦,逢大熱而渴,渴則陽氣內伐,內伐則熱舍於腎。腎者,水髒也。故《下經》曰:骨痿者,生於大熱也。 遠行傷腎,腎氣已動,故熱氣乘虛內舍也。腎氣本虛又為熱爍,故成骨痿也。 帝曰:何以別之? 岐伯曰:肺熱者,色白而毛敗;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 帝曰:如夫子言可矣。論言治痿者,獨取陽明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 宗筋,毛際橫骨上下兩旁之豎筋也,上絡背腹至頭項,下貫髖尻脛股。 沖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溪谷,與陽明合於宗筋。 沖脈自胞中循篡間,挾臍旁上行。 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 氣街,陽明穴,毛際脈動處也。長,猶主也,陰陽諸脈,總會於宗筋,歸於氣街而陽明為之主,以臟腑皆受氣於陽明,沖脈之血,亦陽明所灌輸也。 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 帶脈起於季脅,巡周一身,所以約束諸筋脈也。督脈起於胞中,行於脊背,總統諸陽,與沖任同源異名也。 故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也。 宗筋失潤故縱,帶脈兼沖督而言,諸脈皆虛,故不能運用。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各補其榮而通其腧,調其虛實,和其逆順,筋脈骨肉,各以其時受月,則病已矣。帝曰:善。 時受月,謂旺月也,以旺月治之,則病易已。痹、痿相似而不同,痹為外感,痿屬內傷。痹雖有內傷而外感多,痿非無外感而內傷甚。人身陰陽之氣,陽則下降,陰則上升,降已而升,升已而降,故火不熱而水不寒,五志之火動於中,則陽壅於上,下焦肝腎之部,陽氣不煦,肝司營血而主筋,腎主蟄藏而主骨,火泄於上,陽神不能下秘,水寒木郁,生氣不榮,上焦熱亢,收氣失政,心肺相形,血之化原又絕,故使營衛之行澀滯枯涸,筋骨無以榮養而成痿躄。其獨取陽明者,陽莫盛於陽明,陽明降則三陽皆降,肝腎常溫,木氣滋榮,陽降則陰升,水火相交,氣血由之生化,故獨取陽明也。 厥論第四十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王註:厥,謂氣逆上也,世謬傳為腳氣,廣飾方論焉。按仲景云:厥者,陰陽不相順接,其甚則為逆,而所因不同,故或寒或熱。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岐伯曰:陽氣起起,《甲乙經》作走。於足五指之表,陽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盛,則足下熱也。 足少陽以甲木而化相火,下溫癸水,腎氣封藏,相火秘蟄,故陰陽和平。足心者,足少陰湧泉之穴,腎臟不秘,相火升泄,故熱起於足下,是緣寒水下陷,則陽不能藏而獨勝於上也。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指而上於膝者何也?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指之里,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 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甲乙經》作厥陰者,眾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肝主筋而藏血,脾胃為氣血之本,陽明主潤宗筋,脈皆輔近。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 此天之常道而人身應之。 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而上也。 奪於所用,謂多欲奪其精氣。下氣上爭不能復者,下焦之陽氣逆上不能復歸其原也。精氣溢下者,氣隨精瀉也。房勞傷氣,上焦之陽既虛在上,陰邪因之逆上,則為寒厥,獨陰無陽,故曰邪氣。 氣因於中,《甲乙經》作所中。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 氣為邪所中,故陽日衰。 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 陽不榮於四末,始則足寒,後乃手亦寒也。 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肢也。 戊己和合,燥濕均平,故脾為胃行其津液。飲食入胃,游溢精氣,自脾而肺,散布周身也。酒性悍烈,傷其脾陰,胃之陽熱復歸入之,則脾陰不能和胃陽,故精氣竭乏,不能榮於四末。 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谷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則慓悍,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醉飽則氣聚於脾,入房則陽泄於下,故相火飛騰,自下而上,熱遍於身也。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入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甲乙經》作腹滿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仲景脈法云: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當刺期門、巨闕。與此經互相發。陰氣盛於上則奔氣促迫,上入胸膈也。下虛即腎氣微,少精血也。腹滿即宗氣反聚,血結心下也。陰氣上沖,宗氣為之聚而不行,氣聚故血凝也。下氣重上,猶言難上,即陽氣退下,熱歸陰股也。邪逆氣亂,即與陰相動也,則陰氣謂少陰也。又按《生氣通天論》云:大怒則形氣絕,血菀於上,使人薄厥。《調經論》云: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五絡皆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合數條之義,皆血氣相薄,陽氣鬱冒不行,與寒熱之厥不同。後人以風治厥固謬,或謂暴厥,為厥之重,手足寒熱為輕,亦非。 帝曰:善。願聞六經脈之厥狀病能也。 岐伯曰: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眴仆。 熱厥屬陽經,寒厥屬陰經。然陰陽虛實互乘,則陽經亦有寒厥,陰經亦有熱厥也。太陽脈,上額交巔入絡腦,故首腫、頭重,陽壅於上也。又其脈下合膕中,貫腨內,故足不能行,陽衰於下也。上實下虛,故眩暈而仆。陰氣衰為熱厥,陽氣衰為寒厥,熱厥必足下熱,熱上行而極,則下反寒矣。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臥,面赤而熱,妄見而妄言。 經熱入府,陽邪熾甚,故發狂癲。脈下髀循䯒入足跗,故欲走呼。脈循腹,故滿。胃不和故不得臥。脈榮於面,故赤而熱。熱氣循脈入心,神明內亂,故妄見妄言。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䯒不可以運。 少陽脈入耳,故暴聾,自䪼下加頰車,故頰腫熱,又循脅里,故痛自髀厭至膝外廉,行外輔骨之前直下,故足骨不運,為陽為樞,亦上熱甚而下虛也。 太陰之厥,則腹滿䐜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臥。 太陰脈入腹,故脹滿。後不利者,泄瀉後重也。脾脈絡胃,病氣及之,為不欲食而嘔,不得臥也。 少陰之厥,則口乾,溺赤,腹滿,心痛。 少陰脈循喉嚨夾舌本,經熱故口乾。腎司二便,熱移膀胱,故溺赤。關門不利,故腹滿。腎脈注胸中,熱隨經上至心,故痛。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涇溲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䯒內熱。 肝脈抵少腹,熱郁故腫痛。木郁賊土,故腹脹。熱不得泄,故小便不利。筋氣不舒,故好臥屈膝。脈環陰器,故或縮或腫,皆熱郁也。肝脈自內踝上膕內廉,故䯒內熱。陰衰於下,則陽乘之,厥陰為陰極生陽之髒,本含相火,故熱尤甚,以上並熱厥之候。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盛者,邪之實。虛者,正之虛。不盛不虛,但通其經脈則厥氣平矣。 太陰厥逆,䯒急攣,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林云:自太陰厥逆至末,全元起本在第九卷,王氏移於此。按厥有寒熱兩候,前列六經症皆熱厥,自此至末所言,皆寒厥,故曰厥逆。王氏移次以就經義,手經亦有厥逆者,以類及之,非厥之常。以前雲厥必從足下起,故知手經非厥逆之常也。惟不辨寒熱之異,則其略耳。大陰脈自內踝上腨,循䯒骨後,上膝股內前廉,入腹上膈注心中。寒則收引,又隨經入腹上心,故如是主病,謂宜取之穴,有過者,刺之。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治主病者。 腎氣逆上,故虛滿,水寒侮土,故上嘔下泄。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譫言,治主病盅。 肝主筋,寒故腳攣而腰痛,三陰症多相兼,虛滿者,脾腎病也。木郁故便閉,肝為語,虛則譫言。全元起云:譫言者,氣虛獨言也。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厥,無不手足寒,此重言者,當上至肘膝也。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衄,治主病者。 熱則眴仆,寒則僵仆,虛實不同。太陽脈絡腦,寒從下上,迫其餘熱入腦,則為衄。嘔血句疑衍文。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項不可以顧,發[腸癰不可治,]驚者死。 少陽為樞,寒故機關不利,以脈循頸下入髀厭中也,厥逆而驚,則神散,故死。腸癰五字衍。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嘔血。 陽明脈逆,肺氣上壅,故喘而咳。虛陽外浮,故身熱。其善驚、衄、嘔血,則陽明之虛也。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沫,治主病者。 氣逆而津不布也。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身熱,死不可治。 鬱熱上燔,故心痛。心脈夾咽,故痛引喉。心熱外散,故身熱。心不受邪,受邪則死。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俛仰,治主病者。 手太陽脈,從缺盆循頸上頰入耳中,至目內眥,故病如是。王註:腰不可以俛仰,脈不相應,恐古錯簡文。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痹,嗌腫,痓,治主病者。 手陽明少陽之脈,皆上頸,三焦相火上壅,故為喉痹、嗌腫。三焦氣不行,經脈不利,故痓。 病能論第四十六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人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 岐伯對曰:診此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沉細者氣逆。沉細,《甲乙經》作沉澀。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則熱。 人迎,結喉旁動脈。 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為癰也。 人迎,謂結候旁脈,則上所云:當候胃脈者,指趺陽也。陽明之氣,自頭走足,趺陽沉澀而人迎甚盛,則經氣不降,故知熱聚於胃口也。故曰沉澀者,氣逆。蓋胃癰之候,寸口之脈未有不洪數者。 帝曰:善。人有臥而有所不安者何也? 岐伯曰:髒有所傷,及精有所之寄則安,《甲乙經》作情有所倚則臥不安。故人不能懸其病也。 髒有所傷,如怵惕思慮則傷神之類。情有所偏倚,則傷其神志而病即處之,故臥而恍惚不安,七情之感多有此候。懸其病未詳,疑有誤。 帝曰:人之不得偃臥者何也? 岐伯曰:肺者,髒之蓋也,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論在《奇恆陰陽》中。 王註:肺氣盛滿,偃臥則氣促喘奔,《奇恆陰陽》,上古經篇名,世本闕。 帝曰:有病厥者,診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不然然,《甲乙經》作知病主安在? 岐伯曰:冬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應四時。左脈浮而遲,此逆四時。在左當主病在腎,頗關在肺,當腰痛也。 浮為肺脈,尺不沉而反得之,為腎不藏水金不化,故曰頗關肺,而腎為主病,腰為腎府則痛也。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少陰脈貫腎絡肺,今得肺脈,腎為之病,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此亦少陰氣逆之厥,以右脈合時,故但腰痛,左右脈當主尺部言。 帝曰:善。有病頸癰者,或石治之,或針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 岐伯曰:此同名異等者也。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之。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瀉之。此所謂同病異治也。 王註:息,瘜也,死肉也。石,砭石也,可以破大癰,出膿,今以䤵針代之。 帝曰:有病怒狂者,此病安生? 岐伯曰:生於陽也。 帝曰:陽何以使人狂? 王註:怒不慮禍,故謂之狂。 岐伯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故善怒也,病名曰陽厥。 陽氣宜於升達,若暴折之郁而不解,郁甚,發必盛,故善怒,甚則若狂,陽氣盡逆於上,故曰陽厥。 帝曰:何以知之? 岐伯曰:陽明者常動,巨陽、少陽不動,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 陽明動脈是其常也,項兩旁太陽之天牕、曲頰下,少陽之天容雖動而不疾,若太少之脈動疾,則三陽氣逆之候。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奪其食則已。夫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奪其食即已。 怒狂本屬肝陽熾盛,而三陽助之,奪其食使陽明氣衰,則太少亦漸息矣。 使之服以生鐵洛為飲。洛,《甲乙經》作落。夫生鐵洛者,下氣疾也。 鐵落,氣寒而重鎮,金能平木,奪其食則狂已,更飲鐵落則怒平,先後之次也。 帝曰:善。有病身熱解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此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曰酒風。 濕熱內蒸,故身熱。脾陽蝕傷,故解墮。風性疏泄,故多汗。衛虛,故惡風。氣外泄內又蘊熱,故少氣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津瀉、術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 澤瀉以利濕,白朮以燥土,麋銜一名薇啣,主治風濕。三指撮,未詳。證雖在表,而欲其下滲,故先藥後飯。 [所謂深之細者,其中手如針也,摩之切,聚者堅也,博者大也。《上經》者,言氣之通天地。《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金匱》者,決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恆》者,言奇病也。所謂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恆者,得以四時死也。所謂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脈理也。度者,得其病處,以四時度之也。]自所謂深之至此,王注以為闕經錯簡文是也,義既無,當應從刪削。 奇病論第四十七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為何也? 歧伯對曰:胞之絡脈絕也。 胎至九月而大,九月又足少陰養胎,胞絡於腎,胞大則腎脈為胞所阻絕而不得上通,故喑。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胞絡者,繫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胎去,腎脈復通。 《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然後調之。]林云:此四字,《甲乙經》及《太素》元之,乃全元起注文,誤書於此也。 [所謂無損不足者,身羸瘦,無用鑱石也。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此節,蓋他經脫文。 帝曰:病脅下滿,氣逆,二三歲不已,此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曰息積,此不妨於食,不可灸刺,積為導引服藥,藥不能獨治也。 肺脈橫出腋下,呼吸之間偶有阻滯,氣即留之,久成為積,遂至脹滿氣逆,然不痛,故知非實邪也。氣不及胃,故不妨食。導引以流暢其氣,方可以藥治其瘀蓄也。 帝曰:人有身體髀股胻皆腫,環臍而痛,是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曰伏梁,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臍下,故環臍而痛也。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也。 風根,謂病本於風也,水寒木郁,風升之氣不得達沖任之脈,亦厥陰為之使者也,脈氣不舒,遂著於沖任為病。沖脈上行者,夾臍旁;下行者,並腎脈,出氣街,下膝股䯒膕,故病如是。腹中空隙處為肓,肓之原出於臍下,名曰脖胦,則任脈之分,關元是也。乙庚相合,故氣溢於大腸,大腸亦當臍右,然病專在沖任,故無大腸之症,若攻下之,則病及膀胱,以沖任起於胞中,與膀胱並處故也。 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 岐伯曰:此所謂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脈數為熱,尺脈數甚是腎熱也。而掌後尺中之筋反急而見,是腎臟陽泄,奉生者少,寒而筋急也。肝主筋,故知肝病。尺里以候腹,尺筋急,故知腹筋亦急,肝部少腹也。色,謂面部色也。白為肺來克,黑為水色,外見故主病甚。 帝曰:人有病頭痛以數歲不已,此安得之?名為何病? 岐伯曰:當有所犯大寒,病名曰厥逆。 帝曰:善。 全元起云:人先生於腦,緣有腦則有骨髓。齒者,骨之本也。按王氏引全注,僅見此條。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岐伯曰:此[五]氣之溢也,五當作脾。名曰脾癉。 癉,熱也。 夫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此美肥之所發也。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甲乙經》作消癉。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食肥則陽氣滯而不達,故內熱。食甘則中氣緩而善留,故中滿。中滿而熱,脾氣上溢,故口甘也。蘭草,辛平,清解陳久不化之氣。 帝曰:有病口苦,[取陽陵泉。口苦]六字衍文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岐伯曰:病名曰膽癉。夫肝者,中之將也,取決於膽。《甲乙經》作膽者,中精之府,五臟取決於膽。咽為之使。 五臟以膽而精明,故曰中精之府,膽脈夾咽,故為之使。 此人者,數謀慮不決,故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治之以膽募、腧,治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 膽郁不決,相火上炎,膽氣隨溢,膽募在肋,本經日月穴,腧在背也。 帝曰:有癃者,一日數十溲,此不足也。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甚,喘息,氣逆,此有餘也。太陰脈細微如發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為何病? 岐伯曰:病在太陰,其盛在胃,頗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 癃而數溲,熱郁而氣不化也。頸膺如格,上焦閉拒也。人迎躁甚,胃熱也。喘息氣逆,肺邪實也。太陰寸口之脈微細如髮,肺臟虛也。此肺之治節不行,故水道不利,而肺之受病由陽明積熱上壅,肺受熱淫,格逆於上故也。 此所謂得五有餘,二不足也。 帝曰:何謂五有餘,二不足? 岐伯曰:所謂[五]有餘者,[五]病之氣有餘也。[二]不足者,亦病氣之不足也。兩五字衍,一二字俱衍。今外得五有餘,內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 欲治其表,則正虛於內。欲補其虛,則邪實於外。脈證相反,故不可治。 帝曰:人生而有病巔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 巔,謂頭首也。 岐伯曰: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並居,故令子發為巔疾也。 精血隨驚氣俱上,故中於頭首也。 帝曰:有病庬然如有水狀,切其脈大緊,身無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為何病? 岐伯曰:病生在腎,名曰腎風。腎風而不能食,善驚,驚已,心氣痿者死。 帝曰:善。 腎風者,風挾腎氣上行。腎者,水髒,故如有水。脈大為氣,脈為寒,風挾水寒侮脾,故面腫而不能食。水氣凌心,則驚。心氣痿弱,則神去,故死。陰旺而陽熄也。 大奇論第四十八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 滿,如下所次,胠腹滿也。實,脈氣實也。即為癰疽之候。 肺之雍,喘而兩胠滿。 雍,《甲乙經》作癰,下同。肺脈,橫出兩腋,邪實故滿。 肝雍,兩胠滿,臥則驚,不得小便。 胠為肝部。魂不安,故驚。木氣上壅不能下泄,故不得小便。 腎雍,腳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䯒大跛,易偏枯。 腳,《甲乙經》作胠。腎病及肝,故胠下至少腹滿。跛易者,足長短也。偏枯,半身不隨也。腎發內癰,精氣虧敗,無以充骨故耳。 心脈滿大,癎瘛筋攣。肝脈小急,癎瘛筋攣。 心脈滿大,火熾血傷,痰風上壅,肝弦細而急,為寒,血寒不能榮筋,故皆主癎瘛之證。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已。 騖暴,迅急鼓動之意。陽氣不安,故為驚駭。得之若脈有伏不見而喑不能言者,以驚則氣亂,郁遏不通。脈循喉嚨,厥氣客之,故不能出聲,俟其厥氣過則已。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小急,陰脈。不鼓,陽微也。瘕者,有形而隱現不常。瘕,屬下焦血病,心主血,故見小急之脈,亦為瘕候。心為陽髒而得陰脈,是陽微陰凝之診也。 腎肝並沉為石水。 石水者,水結少腹,堅如石也。腎脈宜沉,肝為春生之氣而亦沉者,是寒水自結,木不得達也。 並浮為風水。 水脈應沉,以風鼓之,故浮。必有外症面腫、不能食之候。 並虛為死。 陽氣失胎,故死。 [並小弦欲驚。]句疑有誤。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脈沉為在里,大為實,急為寒、為痛。疝之為病,大都寒濕鬱熱所致。寒濕者,壬癸之氣。熱者,肝風之化也,或結於少腹,或結於睪丸,皆木郁寒水,陽氣不達,更遇膀胱,小腸水火之氣,兼之脾濕,遂著於任脈而為疝。故獨責之肝者,非也。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滑,疑衍字。疝,主於肝而必兼他臟腑。心與小腸為表里,故搏急之脈,知為心疝。肺脈沉搏,亦應兼急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太陽膀胱主氣,寒則血凝,為瘕。太陰脾主血,寒則氣聚為疝。 二陰急為癎厥,二陽急為驚。 寒薄少陰,故脈急而癎厥,虛陽上逆也。陽明脈弦急,為木邪乘胃,故驚。林云:三陽急四句,全元起本在《厥論》,王氏移於此。 脾脈外鼓,尻為腸澼,久自已。 外鼓,鼓動向外也。腸澼之脈,多沉弦或沉數。今雖沉而有外出之象,則脾陽上升故已。 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腸澼,多木賊脾土。今肝柔和,故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澼下血。 沉細搏指,陽乘陰之象,陰陽相激則傷血也。 血溫身熱者死。 下血家,脈靜身涼者愈。身熱則陰陽離絕,故死。溫字疑誤。 心肝[澼亦下血,二髒同病者可治,其]十二字衍文。脈小沉澀為腸澼,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陰氣下陷而陽外襮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隔偏枯。 外以候胃,內以候脾,胃脈沉則脾也。澀為血少,鼓為氣極。胃脈外鼓而大,胃氣盛於上也。心脈細急而堅硬,陽微津涸之象也。噎隔之原,起於肝脾濕陷,肺胃壅塞,故右關之脈,浮之則外鼓而大,按之則沉鼓而澀。脾陰不升,胃陽不降之診。若心脈小堅而急,陽神衰憊,陰氣凝結,亦為隔也。偏枯之證,由於脾陷胃逆,脾為生血之本,胃為化氣之原,脾陷而木氣遏抑,郁極生風,煽耗津液,則筋脈攣縮而為風疾,胃氣復逆,金不搆木也。心為陽髒而主血脈,心堅急,血液乾涸,陽氣不化,故皆為偏枯之候。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承上偏枯而言,男以陽為主,女以陰為主。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陽自左升,陰從右降。男子發右,陰病而陽未病;女子發左,陽病而陰未病。若男子發左,女子發右,則為主者病矣。令更喑,則為不治,其不喑舌轉者,陰氣猶能上通也。 其從者喑,三歲起。 男子發右,女子發左,為從。然有喑者,則三歲乃能言,蓋腎氣內奪,復之為難也。 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王註:以其五臟始定,血氣方剛。髒始定則易傷,氣方剛則甚費。易傷甚費,故三歲死也。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失血脈不宜搏,有搏者氣極向外也。又兼身熱,是為陰竭,故死。懸者,如物之懸。鉤者,中微曲。懸鉤,即芤脈,為失血之常脈,以去血,故中空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陽氣亂,故然。即所謂血之與氣俱並於上也。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如數者,似數而非。數則為熱,如數則肝心液少,虛陽浮動之診。故神魂易驚,靜以持之,陰昇陽降則脈平而驚去矣。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 王註:浮合,如浮波之合,後至者凌前,速疾而動,無常候也。按浮合如數四字衍文。經氣,十二經之氣也。予,與同。寸口脈至肺,而諸經之氣來見,故曰予。始見此者,九日十日死。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干而死。 此候左寸。王註:薪然之火,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絕也。按:草干於冬,寒水行令,心氣絕也。 脈至如[散葉]《甲乙經》作叢棘。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 此候左關也。叢棘,弦硬雜亂之象,秋金用事則死。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省問之客,外而不內,旋即去也。腎主尺內,脈來阻塞而忽一鼓指,旋即不至,是腎傷之診。棗花於夏,火旺則水絕。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 丸泥堅澀,無胃氣。春深木旺則死。三部皆同,不獨右關。 脈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此亦左關弦長堅勁,如橫木之格於指下。禾熟者,金旺之時。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 尺部細而弦急,陰凝之象。陰病當靜而反善言,肝為語,腎脈夾舌本,陽氣內奪,外浮於上也。下霜陰盛,孤陽澌滅則死。 脈至如交漆,《甲乙經》作交棘。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見三十日死。 錯亂弦硬,真氣敗絕,始見此,不過一月。 脈至如湧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 有出無入,陽氣無根。韭,六月而英,炎火退氣之時則陽盡矣。三部同診。少氣味,三字衍。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藟發死。 頹敗之土,堅澀而滯。按之不得復,無根也。黑色,水來侮土。白藟發於春,木旺之時則死。 脈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腧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 懸雍,喉間垂乳。浮大虛軟,按之無根也。陰陽經醃皆在背,陽氣無根,不能轉輸出入,水冰之時,微陽盡矣。林云:全元起本懸雍作懸離。元起注云:懸離者,言脈與肉不相得也。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熟,寒熱獨並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尺部小者陽微,堅者精敗,大為邪實。由五臟蓄積熟腐之氣下流於腎,腎本多寒,陽虛精敗,邪熱乘之,腰脊不舉,故不得坐,腎府已壞也。水凝無以奉春升之氣,故死。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 棗葉生於夏,火旺金絕。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虛軟浮散不可正取,如草木之華。心與小腸同氣。善怒,不欲坐臥行立,心氣怯而不寧也。常聽,恐懼多而生疑也。季秋,金旺水生故死。 脈解篇第四十九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太陽所謂腫腰椎痛者,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正月陽氣出在上,而陰氣盛,陽未得自次也,故腰腫椎痛也。 陰寒氣盛,經氣不行。 病偏虛而跛者,正月陽氣東解地氣而出也,所謂偏虛者,冬寒頗有不足者,故偏虛為跛也。 冬寒頗有不足,謂寒水傷也。太陽脈虛,故有跛易之病。 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 陽與陰爭不能勝,故經郁而強。 所謂耳鳴者,陽氣[萬物]二字衍盛上而躍,故耳鳴也。 陽氣自下而上,即抱陰而降,上而不下則陽浮於上,踴躍鼓動入於耳則耳鳴。 所謂甚則狂巔疾者,陽盡在上,而陰氣從下,下虛上實,故狂巔疾也。 陽盛於上,陰陷於下,故或為狂,或為巔疾。 所謂浮為聾者,皆在氣也。 陽氣浮動,入耳則鳴,甚則聾。蓋陽自左升,陰從右下,降已而升,升已而降。降者陰也,而挾之降者陽也。升者陽也,而挾之升者陰也。陽不降則陰亦逆,陽輕清而陰重濁。陽氣浮動隨經入耳,而陰濁之氣亦干之,填塞孔竅故耳聾也。 所謂入中為喑者,陽盛已衰,故為喑也。內奪而厥,則為喑俳,此腎虛也,少陰不至者,厥也。 陽盛已而衰即謂內奪也。腎為水髒,而中函陽氣,一陽生於子也。房勞過甚,內奪其精,而氣即隨之外泄。陽根盡拔,厥氣逆上,下則足俳廢而不能行,上則舌蹇滯而不能言,皆腎氣虛竭之故。少陰氣不至者,腎為陰而腎氣為陽,陽氣盡泄,孤陰上逆,故為厥也。 少陽所謂心脅痛者,言少陽盛也,盛者,心之所表也。所表未詳。九月陽氣盡而陰氣盛,故心脅痛也。 氣盛經郁故痛耳。 所謂不可反側者,陰氣藏物也,物藏則不動,故不可反側也。 少陽為樞,經脈行身之側,故病而不可反側。此雲陰氣藏物舛矣。 所謂甚則躍者,九月萬物盡衰,草木畢落而墮,則氣去陽而之陰,氣盛而陽之下長,故為躍。此有誤,衍不可讀。 陽明所謂灑灑振寒者,陽明者午也,五月盛陽之陰也,陽盛而陰氣加之,故灑灑振寒也。 陰加於陽故為惡寒。 所謂脛腫而股不收者,是五月盛陽之陰也。陽者,衰於五月,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故脛腫而股不收也。 陽明氣不能下達於足,陰氣交爭,故病如是。 所謂上喘而為水者,陰氣下而復上,上則邪客於臟腑間,故為水也。 復,反也。陰氣宜下而反上,則水邪客於臟腑間,水氣注肺,胃氣亦逆,故上喘也。 所謂胸痛少氣者,水氣在臟腑也。水者,陰氣也,陰氣在中,故胸痛少氣也。 水停於中則氣鬱於上,陽明脈走胸中,故痛而少氣也。 所謂甚則厥,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陽氣與陰氣相薄,水火相惡,故惕然而驚也。 《陽明脈解》云:陽明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土惡木也。《厥論》云:陽明,厥逆善驚。蓋陰陽相薄,陽虛陰盛,故懊,惡人惕然而驚,皆陽神將敗之象。 所謂欲獨閉戶牖而處者,陰陽相薄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 陽動陰靜,獨陰無陽,故欲閉戶牖而居,與《陽明脈解》惋則惡人義異。蓋喘惋者,虛陽內擾,猶未盡滅。此又其甚者也,陽明極虛之候。 所謂病至則欲乘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陰陽復爭,而外並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 《陽明脈解》云:陽實則能登高,熱甚於身故棄衣而走。即外並於陽之義。 所謂客孫脈則頭痛鼻鼽腹腫者,陽明並於上,[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故頭痛鼻鼽腹腫也。 上者句,有缺誤。陽明脈,起鼻鼽交額中,故頭痛,鼻鼽。脈絡脾,故腹腫。皆經郁也。 太陰所為病脹者,太陰子也,十一月萬物皆藏於中,故曰病脹。 氣不升降則脹。 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宣明五氣論》云:心為噫。此推其出於脾也,脾氣鬱結,不得上行,故衝擊而有聲也。 所謂食則嘔者,物盛滿而上溢故嘔也。 消磨不速,物積胃中,胃氣復逆故嘔也。 所謂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者,十一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 脾病必有木邪,肝喜疏泄,得後與氣肝性稍泄,故快然,以肝陽且達故耳。 少陰所謂腰痛者,少陰者腎也,十月萬物陽氣皆傷,故腰痛也。 腎陽衰,腰為腎府故痛也。 所謂嘔咳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依從,故嘔咳上氣喘也。 腎氣不藏,故諸陽氣浮,陰不能為陽之守也。 所謂色色不能久立久坐,起則目䀮䀮無所見者,萬物陰陽不定未有主也,秋氣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殺萬物,陰陽內奪,故目䀮䀮無所見也。 人之運動,陽為之也。腎至陰而含陽氣,肝稟之而上升化火。腎虛陽泄,肝無所稟,則不能久坐久立,緣陰陽不定,未有主故也。臟腑之精氣上閱於目,骨之精為瞳子,陰陽內奪,精氣不上,故䀮䀮。 所謂少氣善怒者,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出,肝氣當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曰煎厥。 腎氣衰則木無所稟,水寒木郁,生氣不遂,郁而為怒,故曰當治而未得。怒則血氣俱並於上,為煎厥也。 所謂恐如人將捕之者,秋氣萬物未有畢去,陰氣少,陽氣入,陰陽相薄,故恐也。 此有誤。腎主恐,所以然者,腎中之陽即足少陽膽經相次之下蟄者也,腎藏固密,甲木根深,是以膽壯不恐。若相火泄露,腎氣下陷,故為恐也。 所謂惡聞食臭者,胃無氣,故惡聞食臭也。 此疑陽明節脫文,誤次也。 所謂面黑如地色者,秋氣內奪,故變於色也。 色者,氣之所變,現氣內奪,則本髒之色見,故面黑。 所謂咳則有血者,陽脈傷也,陽氣[未]字衍盛於上而脈滿,滿則咳,故血見於鼻也。 陽上逆故咳。絡傷則有血見於鼻孔也。 厥陰所謂㿗疝,婦人少腹腫者,厥陰者,辰也,三月陽中之陰,邪在中,故曰㿗疝少腹腫也。所謂腰脊痛不可以俛仰者,三月一振,榮華萬物,一俛而不仰也。所謂㿗癃疝膚脹者,曰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故曰㿗癃疝也。所謂甚則嗌乾熱中者,陰陽相薄而熱,故嗌干也。 此節文多缺譌,按此篇以十二辰分配經脈,義殊無當,而論病理本於臟腑陰陽衰盛甚確,故以義解之。 刺要論第五十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刺齊篇》中。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沂泝然寒慄。 泝泝,應灑灑之譌。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土寄旺四季各十八日,則四季各七十二日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傷則夏病心痛;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䯒酸,體解㑊然不去矣。 刺齊論第五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 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 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林云:此謂刺淺,下文則誡其太深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 刺禁論第五十二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岐伯曰:髒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在里,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木位東,金位西。物生於春藏於秋,肝肺應之。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陽外陰內,故心主表而腎主里。部者,統屬之詞。陰為陽守故曰治。脾者,孤髒以灌四旁,故為之使。胃為氣血之海,如市陳百物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林云:楊上善云:心下膈上為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於氣,心主於血,共營衛於身,故為父母。 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林云:《太素》作志心。楊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者下七節之旁。腎神曰志,五臟之靈皆名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為志者,心之神也。按心腎交而智慧出,故心有存謂之志。志者,心之所以任物者也,故曰志心。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王註: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順之福延,逆之則咎至。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林云:全元起本作欠。注云:腎傷則欠,子母相感也。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氣迫入肺不及泄也。《甲乙經》作三日死。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甲乙經》作十五日死。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膽氣逆於胃。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動胃之大經,胃氣傾竭也。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王註:溜脈,手太陽任脈之交會,手太陽脈自顴而斜行至目內眥,任脈自鼻鼽兩旁,上行至瞳子下,故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王註:腦戶穴在枕骨,上通於腦中,真氣泄故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舌下,任脈之廉泉穴。出血不止傷腎,故喑。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布絡,即散絡也。足下,當然谷之分絡。中之脈,則腎脈也。血不出,則氣並歸之故腫。 刺郄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足太陽脈刺宜淺,過刺則僵仆脫色。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 氣街,足陽明穴,膽之所會。鼠仆,一名鼠鼷,腿班上肉結高處,其上一寸即氣街穴也。 刺脊間,中髓為傴。 骨之精氣泄,故身踡曲。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乳根蝕腐。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中內陷,謂刺太深,傷在內陷中之脈也,傷肺故耳。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肺脈所留。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陰股大脈,脾之脈也,脾氣竭盡則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王註:客主人穴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脈之交會,刺太深,則交脈破決而耳內之脈漏,脈漏則氣不營故聾。 刺膝臏,出液為跛。 筋傷故也。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肺脈也。 刺足少陰脈,垣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虛不宜刺,刺而出血故曰重虛。足少陰脈挾舌本,經虛氣不上,故舌強難以言。 刺鷹中陷,中[肺,]脈之譌為喘逆仰息。 肺氣泄也。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尺澤穴過深,惡氣歸之。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王註:腎之絡也。沖脈與少陰之絡,並循陰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令人遺溺也。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肺脈橫出腋下,傷肺故然。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胞氣外泄,惡氣歸之。 刺腨腸內陷,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匡,目眶也。漏,淚出不止也。匡上陷骨中目系肝之脈也。肝為淚,肝傷故漏,甚則目系絕而為盲也。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王註:諸筋者皆屬於節,津液滲潤之,液出則筋干,故不得屈伸也。 刺志論第五十三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 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氣以充形,故常相得。 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谷以充氣,故常相得。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血以充脈,故常相得。 帝曰:如何而反? 岐伯曰:氣虛身熱,此謂反也。 《甲乙經》作氣盛身寒,氣虛身熱,此謂反也。經誤脫四字,當補之。此舉寒熱之一端,以申形氣虛實相反之義,氣盛當熱,氣虛為寒,今復不然,故曰反也。 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氣盛身寒,得之傷寒。 氣盛之人,胃腸壯實,偶有感冒,當即身熱,今反身寒,是發於陰也。傷寒非無發熱,而惡寒居多,舉其略耳。 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氣虛之人,內多虛冷,熱病少而寒病多,今反身熱,是暑熱內淫,遏抑營氣也。 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血脫傷氣,下濕則肝脾不升,故谷雖多而氣少。 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 胃氣上逆入肺,故谷入少而上焦氣盛。 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 飲,謂留飲也,留飲挾熱血並於絡,故經脈反微。 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三字衍也。 風入於經故脈大。水漿,言津液也。津液為風所燥,不能化血,故血少。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 氣內守則實,氣外泄則虛。申虛實之義,非謂邪氣也。 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申寒熱之義。王註:陽盛而陰內拒故熱,陰盛而陽外微故寒。 入實者,右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王註:言用針之補瀉也。 針解論第五十四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邪盛則虛之者,出針勿按。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疾不可知也。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為虛為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王註: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當刻者,謂之開,過刻及未至者,謂之闔。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淺深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謂跗[之]者,當作跗上舉膝分易見也。 王註:三里穴正在膝下三寸䯒外兩筋肉分間,極重按之,則足跗上動脈止矣。故曰舉膝分易見。 巨虛者,????足䯒獨陷者。 王註:????,謂舉也。取巨虛下廉,當舉足取之,則䯒外兩筋間陷下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人心意應八風,人氣應天,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人陰陽脈血氣應地,人肝目應之九。]句不可解,亦爛文也。九竅三百六十五。林云:全元起本無此七字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毋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腧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註: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俟後之具本也。林云:王氏雲一百二十四字,今有一百二十三字,又亡一字,按人心意應八風以下皆可節。 長刺節論第五十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三卷。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林云:全元起本無藏字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陰刺,入一旁四處,治寒熱。 《甲乙經》陽刺者,正內一,傍內四。陰刺者,左右卒刺之。此疑是陽刺也。 深專者刺大髒,迫髒刺背,背腧也,刺之迫髒,髒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大小,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甲乙經》刺大者多而深之,疑此誤。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骨盾】以下,至少腹而止,刺夾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王註:皮【骨盾】,謂齊下同身寸之五寸橫約文。勿過深之。夾脊四椎,當雲五椎,正心腧也。髂為腰骨。髎,一作髀,即居髎腰側穴也。季肋脅間,京門穴。林云:皮【骨盾】,釋音作皮䯏,齊下橫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謂齊旁埵起也。按經云:刺皮【骨盾】以下至少腹而止,不得指齊下五寸,並不得雲齊下橫骨之端也。當以全氏義為得矣。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下應說不治二字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六字衍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