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釋義 · 卷四
熱論第三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熱病,即溫病。冬不藏精,熱自內發,復感春時風露之邪而成,與傷寒之所因不同,故曰傷寒之類。《難經・五十八難》: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是也。王叔和引此經以釋仲景傷寒,遂使寒熱混淆。有即病者為傷寒。不即病者為溫熱,及傳經為熱。種種謬說,由不考本篇之旨也。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
督脈穴在項後髮際。
故為諸陽主氣也。
太陽為諸陽之長,總統六經,主於皮毛,故風寒之初客,皆在太 陽。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寒傷營,營氣鬱遏則發表熱,此以傷寒明熱病之多死。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兩感者,寒水傷而又傷,故一曰臟腑俱病,此以兩感明熱病之可生。傷寒不死,兩感必死。熱病介於生死之交,惟視汗泄得宜,以為轉移也。
帝曰:願聞其狀。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六經相傳次第,傷寒、熱病所同,以熱病為傷寒之類,故統雲傷寒也。傷寒邪先在經,里氣無虧,必病深而入臟腑。溫熱則經與臟腑並發,此為異也。足太陽之脈,從巔入絡腦,下項,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經氣為邪所郁,故強而痛。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干,不得臥也。
經氣逆,故不得臥。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胸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病而未入於[髒]林云:《太素》作腑,全元起同。者,可汗而已]。十七字衍文。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干。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程郊倩曰:熱病傳經類於傷寒,而中有不類處。一日巨陽受之,頭項痛、腰脊強類也;其不類者,傷寒必惡寒,此不惡寒,表里皆熱故也。二日陽明受之,身熱、目疼、鼻干、不得臥類也;其不類者,傷寒有胃家之虛熱,病皆胃家之實,有熱無寒故也。三日少陽受之,胸脅痛而耳聾類也;其不類者,傷寒則往來寒熱,此不往來寒熱,有半表熱無半里寒故也。四日太陰受之,則腹滿、嗌干全不類傷寒腹滿、吐利、食不下之太陰。五日少陰受之,則口燥、舌干而渴全不類傷寒脈微細、但欲寐之少陰。六日厥陰受之,則煩滿而囊縮全不類傷寒食不下,食即吐蛔之厥陰。蓋熱病有熱無寒,雖經絡有陰陽,而所布現只此陽熱之一氣,視傷寒不啻霄壤也。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上列六經之症,而雲臟腑皆受病,明熱病本自內發,經絡、臟腑皆病與傷寒自外傳里者,不同也。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對下兩感言,故曰不兩感於寒,正言熱病也。程氏曰:熱病傳偏六經,方得從頭罷去。以從前各經皆為陽熱所布伏,故毒熱必從頭次第發得出來,真陰方得從頭復得轉去,無中止之理,亦無越次之理。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髒脈,病日衰已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經言刺法,故曰通其髒脈,三日以前,病在三陽,故可汗。三日以後,病在三陰,故可泄。泄謂泄越其熱,非攻下之謂也。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谷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帝曰:善。治遺奈何?
歧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岐伯曰:病熱稍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熱雖愈,而未盡除,伏匿於經膜之間,脾胃復虛,不能消化,故穀食多則遺熱,肉食更甚於谷,以厚味能發熱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於其病形,何如?
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素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一日陰陽經俱病,三日而盡六經。由寒水屢奪竭脂伐髓,自腑而腑,故次年病溫。輒見雙傳,即《評熱病論》之陰陽交也。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兩感病多有二三日而死者,由其陽明氣本衰也,故不能盡六日之期。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
林云:凡病傷寒至末,全元起本在《奇病論》中,王氏移於此。
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溫病已成,在春不發,至夏亦發,溫暑實一病也。溫暑之原,種於冬不藏精,但所種是熱非寒。非如叔和所云: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之謂。暑當與汗八字有脫誤。
刺熱論第三十二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
雲五臟之熱者,明熱自內發,與外感者不同也。少腹,肝部。少腹熱,故便黃。木克脾,故腹痛。肝膽同氣,膽熱,故好眠。相火升泄,故一身盡熱。
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爭者,邪正相搏則病進。肝為語,相火炎升,消鑠心液,故狂言。肝臟熱,擾神魂不安,故驚駭。脅肋,肝脈所布,邪壅故滿痛。肝虛熱甚,木燥風生,故手足躁擾。膽邪克胃,故不得安臥。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所不勝之日而甚。自得其位,即汗而愈。若病勝髒,則死。
刺足厥陰、少陽。
一髒一腑表里氣通,故有俱病者,有不俱病者,當視其經脈刺之。泄其經脈,使臟腑之邪外出。
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肝脈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膽脈自耳後上頭角,其經氣逆則頭痛也,員員無定之意。
心熱病者,先不樂者,數日乃熱。
神郁故不樂,熱謂身熱。
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氣液交郁,故心痛煩悶善嘔者,胃脈入心,心熱胃亦病也。頭痛面赤者,火壅於上也。無汗,心液虧也。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林云:《太素》及《甲乙經》無此二字欲嘔身熱。
濁陰上逆,故頭重。陽明脈循頰車,故頰痛。胃熱上番,故煩心。肝木克牌,故顏青。然詳篇中五臟病,無勝已之證,則衍文是也。胃逆,故嘔。脾主肉,故身熱。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
胃脈循腹里,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氣街,腰之前,故腰痛。《刺腰痛》論:陽明令人腰痛不可左右顧也。脾陽不升,濁陰填塞,故或滿或泄。陽明脈循頰後下廉,出大迎,故兩頷痛。脾胃以膜相連,病則皆病,然脾病皆髒,而胃病皆經,以非胃腑本病也。五臟病皆同此義,故曰肝、心、脾、肺、腎病。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塞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似外感之症,然本篇皆言病自內發,蓋熱甚於髒,陰氣浮越於外,肺主皮毛,故先見之,後乃身熱也。胸中有寒則舌苔白,此舌黃者,肺熱也。若胃熱舌黃,亦熱氣薰胸中也。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氣逆肺系急,故喘咳不得太息。胸、膺,肺部。背為胸腑,故痛。肺失清肅之令,氣不下行。三陽脈壅於上,故頭痛,衛虛陰浮,故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獨言出血,五臟可知。
腎熱病者,先腰痛胻酸,苦渴數飲,身熱。
腰為腎腑。膀胱脈挾脊抵腰中,行足外廉,熱甚於腎,太陽經氣鬱,故痛而胻酸。苦渴數飲者,津枯不能上潤也。太陽主皮毛,故身熱。
熱爭則項痛而強,胻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
太陽寒水之化,腎熱氣鬱不行於腑,故太陽經郁而寒。少陰脈趨足心,故熱。少陰挾舌本,故不欲言。
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
太陽氣逆於上。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刺足少陰、太陽。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所勝謂氣旺日。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肝位在左。
心熱病者,顏先赤。
額為顏。
脾熱病者,鼻先赤。
脾在中。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肺位在右。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居下位。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肝甲乙日之類。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
未詳。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衍文。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治熱病大意可見矣,仿之用藥,辛涼清潤之劑,其亟亟乎。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足太陰,林云:全元起本作手太陰。足少陽脈循脅肋,肝膽同主筋,血燥風生,故手足躁擾。手太陰肺脈,從肺出腋下,金衰,木寡所畏,故補之以制木也。五十九刺,詳《水熱穴論》。
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手陽明行臂外廉。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足太陽為諸陽之會,故頭首責之太陽。
格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林億曰:此條經本無據,《甲乙經》補入。按前言五臟之熱,此列六腑之熱,林氏補足陽明,復缺手太陽、手少陽兩條,古文簡脫多矣。髒病雲治其旺日汗出,蓋髒病無發汗之理,故俟其旺日,正氣勝邪,自然汗出邪解,此所列腑病皆在經,故可刺以出汗。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八字,疑當在腎熱病者先腰痛胻酸之下。腎陽不升,故為病如此。熱病先三字、刺足少陰十二字衍。
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少陰二字衍。眩冒者,膽火上炎,故刺足少陽。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交。《甲乙經》作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
林億曰:少陽之脈色也六字,舊本無,乃王氏所加。按此節疑即前篇兩感之證,見太陽之浮脈,而赤色榮於顴,為骨熱之病。若榮而不夭,則第為太陽之病,得汗而愈。厥陰當作少陰。若與少陰脈爭見,則是一日腑臟俱病,三日遍六經而死,緣其熱本自腎發,故病內連腎也。
少陽之脈,色榮頰[前]。
林云:《太素》前作筋。楊上善云:足少陽,部在頰,赤色榮之,即知筋熱病也。
熱病也,榮未交。
當作夭。
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當作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林云:期不過三日五字,舊本無,亦王氏足成此文也。按當有太陰色脈爭見之條,古文脫誤也。
熱病氣穴,三椎下間主胸中熱,四椎下間主膈中熱,五椎下間主肝熱,六椎下間主脾熱,七椎下間主腎熱,榮在骶也。項上三椎,陷者中也。頰下逆顴為大瘕,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腹痛,頰上者膈上也。
文義與《甲乙經》不合,未詳。
評熱病論第三十三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陰陽交,即兩感也。一陰一陽,臟腑相交,而以火為作合,故脈躁疾不為汗衰,由熱邪布滿,如焚如毀故也。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人之所以汗出者,皆生於谷,谷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
此凡熱從汗解之義。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
俾,倚也。精生於谷,今不能食,則精無從生。
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甲乙經》作病而熱留。
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
精氣竭而邪氣盛。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神明之亂。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汗出脈盛、不能食、狂言,為三死。
帝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
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
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里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
衛氣統於太陽,故曰巨陽主氣。煩滿者,厥陰之症,此曰少陰上從則厥者,厥陰本達腎氣上行,風氣通肝,厥陰得熱邪,少陰隨之而上,故為煩滿者,風必挾火。滿者,陰氣上填也。風為陽邪,故曰熱。明厥陰之逆,皆挾腎氣。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表里刺之,飲之服湯。
帝曰:勞風為病,何如?
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
因勞而中風,為勞風。勞則傷氣,肺臟受病,在胸膈之間,故曰肺下,邪壅於肺則發喘,故強上不能俯首。冥視,目不精明也。熱鑠肺津,故稠粘若涕。肺主皮毛,肺虛不能衛外,故惡風振寒。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救俯仰。
謂通利氣道使呼吸得達。
[巨陽引精者]
句不可解,疑有誤。
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甲乙經》作:三日中若五日,為是。此蓋誤衍也。
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
風淫於上,中氣不運,津液化痰,風必挾火,消鑠肺臟,故痰結成丸,色青黃如膿,風熱蘊畜而然也。氣道一通,三五日之內結痰能自內咳嚏而出,則諸證皆罷,否則肺傷而死。以上焦清陽所治,又肺為嬌髒,不耐煩濁也。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胕庬然,壅害於言,可刺否?
壅害於言,疑衍。王註:腎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妨害言語。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實者可刺,虛而刺之,五日髒氣一周之時,復至所傷之髒。
帝曰:其至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
水病,肺腎為主,而實本於脾。蓋腎為水髒,以類相從,故凡水必責之腎。肺主治節,氣虛不化,亦令積水然,苟中土氣實,升降不失,則水無從生,故水病悉由脾虛不能制水也。風水本非正水,以風鼓水氣上行而名之,刺風水之法,上巨虛、解溪以泄陽明;上星、風池、天牖以泄太少,是屬有餘之治。今於虛者刺之,則陽明益虛,水無所畏,淫漬臟腑,風益挾之上行,故見諸症。《金匱》云:風水,其脈自浮,外症骨節疼痛、惡風。又脈浮而洪,浮則為風,洪則為氣,氣強則為水,難以俯仰。風氣相擊,身體洪腫,汗出乃愈。惡風則虛,此為風水。又寸口脈沉滑者,中有水氣,面目腫大,有熱,名曰風水。視人之目窠上微壅,如蠶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時咳,按其手上陷而不起者,風水。又太陽病脈浮而緊,法當骨節疼痛,反不疼,身體反重而酸,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為風水。又風水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已黃芪湯主之,腹痛者加芍藥。又風水惡風,一身悉腫,脈浮,不渴,續自汗出,無大熱,越婢湯主之。諸條義足相發,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手熱,下文無說,蓋古經脫簡也。
論在刺法中。
王註:《刺法》篇,名,今經亡。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
明風氣上行之由。少氣者,肺虛也。風為陽邪,故時熱汗出。
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
膀胱氣不化而鬱熱。
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
水乘土虛而侮之,仰臥則水氣上迫於肺而咳。
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真氣上逆,故口苦舌干,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諸水病者,故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甚也。
申言胃中不和上迫肺之義。水邪注肺,膽胃不降,臥則肺葉張而咳。肺郁水中,是為驚,水氣凌心,亦主驚悸也。
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胃當作脾。薄[脾]。當作胃。則煩不能食。食不下者,胃脘隔也。
邪正相激,故腹中鳴,本於脾虛不能制水也。胃近於心,風水薄之,故令心煩。陰水泛濫,關門不利,胃逆故不能納食。
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
三陽經下行至足,而陽明為長,受水濕之氣,則重濁難以行。
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帝曰:善。
逆調論第三十四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四卷。
黃帝問曰: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
非逢溫暑之時而生煩滿,是即所謂能冬不能夏者。
岐伯對曰: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
內熱甚,故惡熱而煩滿。
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氣也,中字疑誤。寒從中生者,何?
岐伯曰:是人多痹氣也。
痹者,氣不通行。
陽氣少,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此能夏不能冬者,陰陽之氣偏,則為中寒、中熱之病,非因外也。
帝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如]當作於,下同。火者,何也?
岐伯曰:是人者,陰氣虛,陽氣盛。四肢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勝而止耳。逢風而[如]炙如火者,是人當肉爍也。
陰為陽守,陽為陰使,陽淫於外,由陰之不能守也。然陽之淫必五志之邪挾之而上,陰氣復虛不能固守,遂獨勝於外耳。則陽盛者,陽邪盛也,故陽盛亦陽之虛。陰陽離乖,脾精日消,故肌肉削減。
帝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然不凍慄,是為何病?
岐伯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
以水為事,涉水游泳之類,恃其腎氣之勝而冒涉寒水,水氣通於腎,腎得水寒,則腎中陽衰。太陽之氣周於一身,賴腎中陽氣為之遊行。腎氣衰,則太陽之氣亦衰。腎主骨髓,而髓之生長惟恃乎氣,寒濕在內反消真精,腎氣既衰,則脂枯不長。《痿論》亦有以水為事之文,指濕言也。
[一水不能勝兩火]。句衍。腎者,水也,而生於骨。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也。
明內寒之由。
所以不[能]字衍,下同。凍慄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
肝為相火,心為君火。
腎孤髒也。
猶言一水。
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慄,
寒由外入,非以陽衰,故骨髓雖寒,而上焦之陽自治。
病名曰骨痹,是人當攣節也。
寒入骨髓,骨病而筋亦縮為攣節,病名骨痹,因乎寒濕也。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
苛者,頑木不仁也,氣虛不運,多有此病,得煖則愈。
岐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
榮氣虛者,血中之氣虛。衛氣實者,肌肉之邪實也。血中氣虛,故血凝澀不行。肌肉邪實,故麻痹不仁。
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
不仁謂頑木,不用謂痿弱。營虛則衛盛為不仁,衛虛則營盛為不用,此廣陳之,非言肉苛一證。
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
身動而志不應,志動而身不隨。
帝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有不得臥臥而喘者,皆何髒使然?願聞其故。
岐伯曰: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
氣上迫肺故。
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腑之海。
胃為化氣之本。
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也。《下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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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氣晝行於經則寤,夜行於髒則寐。而衛氣之出入依乎胃氣,陽明逆則諸陽皆逆,不得入於陰,故不得臥。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絡脈逆也。絡脈不得隨經上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人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腎者,水髒,主津液,主臥與喘也。
腎脈循胃口,上注肺。津液上潤,水氣隨之,客胃迫肺,故不得臥而喘。
帝曰:善。
王註:尋經所解之旨,不得臥而息無音,有得臥行而喘,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三義悉缺而未論,亦古之脫簡也。按經義喘主肺腎,不得臥主胃。其不能行而喘,與行而喘,亦當兼責腎矣。
瘧論第三十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夫痎瘧皆生於風,其蓄作有時者,何也?
王註:痎,猶老也。按或作㾬,二日一發名㾬瘧。暑濕寒之氣,無不挾風,故瘧脈自弦,為皆生於風也。
岐伯對曰:瘧之始發也,先起於毫毛,伸欠乃作,寒慄皷頷,腰脊俱痛,寒去則內外皆熱,頭痛如破,渴欲冷飲。
帝曰:何氣使然?願聞其道。
岐伯曰:陰陽上下交爭,虛實更作,陰陽相移也。
平人,陰陽上下交濟。寒熱之家,陰出之陽則寒,陽下入陰則熱,不交濟而交爭,陽實則陰虛,陰實則陽虛,是陰陽之相移為寒熱也。
陽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
陽並於陰,陰出之陽也。陽為陰並,故陽虛而惡寒。王註:謂陽氣入於陰分。非也。
陽明虛,則寒慄鼓頷也。
陽明脈自承漿循頤後下廉,出大迎,下人迎。
巨陽虛,則腰、背、頭、項痛。
太陽脈所過。
三陽俱虛則陰氣勝,陰氣勝故骨寒而痛。
少陽居半表,兩陽虛則少陽虛。可知又寒熱,主少陽也。
寒生於內,故中外皆寒。
自陰出之陽,故曰寒生於內。
陽盛則外熱,陰虛則內熱。
陰氣盛極而衰,則陽入之陰,故陽氣復盛而內外皆熱。
外內皆熱,購喘而渴,故欲飲冷也。
此瘧之常候。
此皆得之夏傷於暑,熱氣盛,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此榮氣之所舍也。
明瘧邪多在榮分。
此令人汗空疏,腠理開。
榮秉肝木溫升之氣,常欲散發於外,又受暑熱,故益令疏泄。
因得秋氣,汗出遇風及得之以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
秋氣涼,汗出得風,浴水得濕。本有暑邪,又得寒風濕之氣,則為瘧矣。皮膚之內,榮分也。瘧邪在榮不在衛,前人多誤解,故日作及間日作,理俱不明。
與衛氣並居。
並居,即與衛氣合而病作之義,非邪本居於衛也。
衛氣者,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此氣得陽而外出,得陰而內薄,內外相薄,是以日作。
得衛氣之行則外發,故病作。氣過則仍內薄,故不作。衛氣一日周於陰陽,故日作。
帝曰:其間日而作者,何也?
岐伯對曰:其氣之舍深,內薄於陰,陽氣獨發,陰邪內著,陰與陽爭不得出,是以間日而作也。
義詳後章。陽氣獨發者,衛氣獨行,不與瘧邪相值也。陰邪,謂瘧邪。
帝曰:善。其作日宴與其日早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邪氣客於風府,循膂而下。
風府穴在項上入髮際二寸,大筋宛宛中,膂謂脊兩旁。
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故其作也宴,此先客於脊背也。
所謂瘧氣隨經絡沉以內薄也。
每至於風府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入,邪氣入則病作,以此日作稍益宴也。
申日下一節之義,衛氣每至風府則瘧氣應之而作,作必以汗解,則腠理開而邪氣深入一節也。
其出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五日,《甲乙經》作二十一日。下至骶骨。尾閭之骨。二十六日,《甲乙經》作二十二日。入於普內,注於[伏膂]之脈。《甲乙經》作太沖之脈。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其氣日高,故作日益早也。
瘧邪不舍於經絡,自風府循太陽之脈,里入腑臟之腧,以內舍募原,其發也亦必由太陽經絡而出,自風府日下一節,故自太沖循腹里,氣日高,故作日早。
其間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臟,橫連募原也。其道遠,其氣深,其行遲,不能與衛氣俱行,不得皆出,故間日乃作也。
募,膜同,謂臟腑之脂膜。原,其空隙處也。瘧之作,必由衛氣之應者,風為陽邪,必通於衛。瘧邪雖伏,而衛氣所過,則風挾寒濕之氣,自內而出以應之,故先寒慄,陰出之陽也;寒已而熱,陽入之陰也。俟其既過,則仍伏於其所舍。邪有輕重,故發有久暫。一日一發者,邪未深入也。若邪入臟腑、募原之間,當衛氣過時,風邪欲出應之,而道遠行遲,不能即應,故間一日或二日而始作。及其既應而罷,則仍伏於膜原,故應期不爽。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營氣一陰一陽相間而行,故瘧之作止,有在一時間者,每作必以汗解,營邪外泄故也。
帝曰:夫子言衛氣每至於風府,腠理開乃發,發則邪氣入,入則病作。今衛氣日下一節,其氣之發也,不當風府,其日作者,奈何?
病氣日下一節,則衛氣所應日遲一節,不當風府矣。
岐伯曰:[此邪氣客於頭項,循膂而下者也。故虛實不同,邪中異所,則不得當其風府者也。故邪中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於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至手足而病。衛氣之所在與邪氣相合,則病作故。]林氏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自此邪氣客於頭項至下則病作故八十八字並無。風無常府,衛氣之所發,必開其腠理,邪氣之所合,則其(府也)。《甲乙經》:府也作病作。
帝曰:善。夫風之與瘧也,相似同類,而風獨常在,瘧得有時而休者,何也?
岐伯曰:風氣留其處,故常在。
謂或在經絡、肌肉、臟腑,留而不去也。
瘧氣隨經絡,沉以內薄。《甲乙經》作次以內傳。
故衛氣應乃作。
瘧邪獨在營分,不在經絡者,以暑氣先在營也。暑氣入心,心主血脈,傷暑而不即病,藏於營分,複合於風寒濕乃成瘧矣。邪居皮膚之內,腸胃之外,五臟膜原之間,須衛氣應乃作,氣過則休。隨經絡沉以內薄,即上文邪客風府日下一節之義。
帝曰:瘧先寒而後熱者,何也?
岐伯曰:夏傷於大暑,其汗大出,腠理開發,因遇夏氣悽愴之水寒,藏於腠理皮膚之中,秋傷於風則病成矣。夫寒者,陰氣也;風者,陽氣也。先傷於寒而後傷於風,故先寒而後熱也。病以時作,名曰寒瘧。
帝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
岐伯曰:此先傷於風而後傷於寒,故先熱而後寒也。亦以時作,名曰溫瘧。
承上夏傷於暑,故但言風寒。
其但熱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
相火上逆,不根於腎,是陰氣先絕也。君相火炎,外合風邪,是陽氣獨發也。肺金受克,故少氣。心為陽髒,邪火乘之,消鑠津液,故煩冤。胃熱則肢熱,胃逆故欲嘔癉熱也。此與溫瘧俱非正瘧。義詳後章。
帝曰:經言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今熱為有餘,寒為不足。夫瘧者之寒,湯火不能溫也,及其熱,冰水不能寒也,此皆有餘不足之類。當此之時,良工不能止,必須其自衰乃刺之,其故何也?願聞其說。
岐伯曰:經言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故為其病逆,未可治也。
渾渾脈,無端緒也。
夫瘧之始發也,陽氣並於陰,
陰出之陽。
當是之時,陽虛而陰盛,外無氣,故先寒慄也。陰氣逆極,則復出之陽。
陰出之陽,故曰逆。出之陽,猶言出於陽。逆極而衰,又為陽並也。
陽與陰復並於[外]。外應作內,字之誤也。
此陽入之陰。
則陰虛而陽實,故[先]應作後。熱而渴。夫瘧氣者,並於陽則陽勝,並於陰則陰勝,陰勝則寒,陽勝則熱。瘧者,風寒之氣不常也,病極則復至,病之發也,如火之熱,如風雨不可當也,故經言曰:方其盛時必毀。林云:《太素》云:勿敢必毀。因其衰也,事必大昌,此之謂也。夫瘧之未發也,陰未並陽,陽未並陰,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故工不能治其已發,為其氣逆也。
帝曰:善。攻之奈何?早晏何如?
岐伯曰:瘧之且發也,陰陽之且移也,必從四末始也。陽已傷,陰從之。
四肢屬脾,瘧必由脾虛,故寒從四末起。四肢,諸陽之本。陰之並陽從此始也。
故先其時,堅束其處,令邪氣不得入,陰氣不得出。審候見之,在孫絡盛堅而血者,皆取之。此[真]當作其。往而未得並者也。
所謂迎而奪之。
帝曰:瘧不發,其應何如?
岐伯曰:瘧氣者,必更盛更虛,當氣之所在也。病在陽則熱而脈躁,在陰則寒而脈靜,極則陰陽俱褻,衛氣相離,故病得休,衛氣集則復病也。
帝曰:時有間二日或至數日發,或渴或不渴,其故何也?
岐伯曰:其間日者,邪氣與衛氣客於六腑。句有錯誤。篇中並無邪客六腑之義。而有時相失,不能相得,故休數日乃作也。
即氣深道遠行遲之義。
瘧者,陰陽更勝也。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
帝曰:《論》言:夏傷於暑,秋必病瘧,今瘧不必應者,何也?
岐伯曰:此應四時者也。其病異形者,反四時也。其以秋病者寒甚,以冬病者寒不甚,以春病者惡風,以夏病者多汗。
所謂異形也。
帝曰:夫病溫瘧與寒瘧,而皆安舍,舍於何髒?
岐伯曰:溫瘧者,得之冬,中於風,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則陽氣大發,邪氣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髮泄,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皆出,此病藏於腎,其氣先從內出之於外也。
此謂溫熱病之似瘧者,緣冬不藏精,腎臟受寒,而肝膽火熾。至春夏,木火司氣,或有所用力,熱邪外發,即所謂冬傷於寒,至春為溫病,至夏為熱病也。腎為受病之本,肝為發病之標。
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
自內之外皆邪熱布現。
衰則氣復反入,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
陽邪雖盛而陰氣未至,孤絕則陽極而衰,復入腎脈,故陽虛而寒。
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
帝曰:癉瘧何如?
岐伯曰:癉瘧者,肺素有熱,氣盛於身,厥逆上沖,中氣實而不外泄。因有所用力,腠理開,風寒舍於皮膚之風,分肉之間而發。發則陽氣盛,陽氣盛而不衰則病矣。其氣不[及於]陰。林云:全元起本及《太素》作不反之陰。故但熱而不寒,氣內藏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脫肉,故名曰癉瘧。
帝曰:善。
前文云:但熱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此節申其義也。肺素不熱,氣盛於身,厥逆上沖,即陽氣獨發也。中氣實者,胃逆而為實也。膽胃合邪,以刑肺金,又因外感襲人,郁其內熱,此與溫瘧同出一原,而陰氣先傷,陽不反於陰,則但熱而不寒。外症少氣煩冤,手足熱欲嘔。承上互文,故不言也。陽盛鑠陰,則肌肉消脫。
刺瘧論第三十六
林云:全起本在第六卷。
足太陽之瘧,令人腰痛頭重,寒從背起。
瘧邪不居經絡,亦有六經證者,邪從風府而下,漸以內傳。其出也,亦必由背腧而出,各視所近經絡為變現也。足太陽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其支別者,從髆左右別下,貫胛過髀樞,故見諸證。
先寒後熱,熇熇暍暍然。
熱甚意。
熱止,汗出難已。
林云:全元起本、《甲乙經》並作先寒後熱,渴止汗出,與此異。
刺郄中出血。
膕中委中穴,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諸經穴多本王義,後不復說雲。
足少陽之瘧,令人身體解㑊,寒不甚,[熱不甚]。熱不甚三字衍文。惡見人,見人心惕惕然。
膽虛故。
熱多汗出甚。
少陽相火所寄,故熱多。
刺足少陽。
挾溪穴,小指、次指本節歧骨間。
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洒淅洒淅,寒甚久乃熱,熱去汗出,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
此與少陰節錯簡,當在足少陰其病雖已之上。陰病多寒,喜見日月光火氣者,陽虛故也。
刺足陽明跗上。
沖陽穴,在足跗上五寸骨間。
足太陰之瘧,令人不樂,好太息。
脾陽不升,膻中之氣不化,故不樂。上焦痞塞,必噓氣出之,故好太息。
不嗜食,
脾失健運,胃氣亦衰。
多寒熱,汗出。
《甲乙經》作多寒少熱,陰經病類少熱也。
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
脾脈絡胃上膈挾咽,故善嘔,亦為脾病及胃也。嘔則氣伸,故衰。
即取之。
公孫穴,大指本節後一寸。
足少陰之瘧,令人嘔吐甚,多寒熱,熱多寒少,欲閉戶牖而處。
此陽明瘧,脫文也。胃逆故嘔吐,陽盛故熱多。陽明病,惡人與火,故欲閉戶牖而處。
其病唯已。
上陽明節令人先寒至快然二十七字,當在此句之上。病在陰者難已,通太、厥而言之也。不言刺者,缺文。《甲乙經》云:取太溪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也。
足厥陰之瘧,令人腰痛,少腹滿。
厥陰脈令人腰痛如張弓弩弦。少腹,肝之部,經氣痞塞也。
小便不利如癃狀,數便。
急數而不通利,肝經氣鬱,欲泄而不得暢,甚至遺溺。
意恐懼,氣不足,腹中悒悒,
肝不足,則恐懼,肝病及膽也。升發之氣不舒,故腹中悒悒。
刺足厥陰。
太沖穴,大指本節後二寸。
肺瘧者,令人心寒,寒甚熱,熱間善驚,如有所見者,刺手太陰、陽明。
瘧邪居臟腑募原,久則乘相近臟腑之虛而侵入之,但仍不離膜原之故分耳。肺心相近,寒甚應心,故心寒。熱氣迫心,心神不寧則驚。肺藏魄,肺虛魄不能並神出入,故如有所見。手太陰主列缺,手腕後一寸半。陽明主合谷,大指、次指歧骨間。
心瘧者,令人煩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熱,刺手少陰。
心熱,故煩,欲得冷飲。熱郁不越,陰氣外浮,故寒多而熱反不甚。瘧之始發,陰陽交爭則有寒熱,此常候也。感邪有輕重,本氣有虛實,陽邪多者多熱,陰邪多者多寒,亦其常也。此陽邪多而反寒多者,陽郁於內,陰氣外格,非陽虛惡寒之比,必無戰慄鼓頷之候,以其心煩欲得清水也。病有萬變,理惟一貫,在明者審之耳。手少陰主神門,掌後銳骨之端。
肝瘧者,令人色蒼蒼然,太息,其狀若死者,刺足厥陰見血。
蒼蒼,青而不澤也。太息,氣鬱不舒,生氣堙塞,故狀若死。足厥陰主中封,足內踝前一寸半,仰足取之。
脾瘧者,令人寒,腹中痛,熱則腸中鳴,鳴已汗出,刺足太陰。
脾為至陰,故寒多。邪正相搏,則腸中鳴。足太陰主商丘,內踝下微前陷者中。
腎瘧者,令人漉漉然,腰眷痛宛轉,大便難,眴眴然手足寒,刺足太陽、少陰。
腎系腰脊,故痛。腎司二便,故難。骨之精為瞳子,腎病,濁陰上冒,故目不明。陽虛,故手足寒。委中、太溪穴見上。
胃瘧者,令人且病也,善飢而不能食,食則支滿、腹大,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
王註:胃熱脾虛,是以兼刺太陰。足陽明主厲兌、解溪、三里。厲兌,足大指次指之端。解溪,沖陽後二寸。三里在胻骨外側,大筋內宛宛中。太陰橫脈,即商丘也。六腑只列胃者,文多缺略。或謂大、小腸統於胃,膽、膀胱即在足三陽中。
瘧發身方熱,刺跗上動脈,開其空,出其血,[立寒]。
即沖陽。方熱,熱將作也。陽明為六腑之長,刺之以瀉熱。立寒二字衍。
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足陽明、太陰。
刺手經以瀉熱,刺足經以瀉寒,使陰陽分泄,氣不相併,則病已。
瘧脈滿大急,刺背腧,用中針傍伍胠腧各一,適肥瘦出其血也。
脈滿大急,陽邪實也。五臟腧,傍脅之穴,謂魄門、神堂、譩譆、膈關,魂門也。王註:瘦者,淺刺,少出血。肥者,深刺,多出血。
瘧脈小實急,灸脛少陰,刺指井。
脈小實急,陰邪實也。灸少陰復溜穴以溫之,內踝上二寸。指井,謂足太陽至陰穴,在小指外側也。
[瘧脈滿大急,刺背腧,用伍胠腧、背腧各一,適行至於血也。]衍文。瘧脈緩大虛,便用藥,不宜用針。
不宜針瀉出血。
凡治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過之,則失時也。
所謂往而未並者,迎而奪之也。林云:自前瘧脈滿大至此,全元起本在第四卷中,王氏移續於此。
諸瘧而脈不見,刺十指間出血,血去必已,先視之赤如小豆者,盡取之。
邪盛氣逆,故脈沉伏。
十二瘧者,其發各不同時,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病也。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一刺則衰,二刺則知,三刺則已。不已,則刺舌下兩脈,出血。不已,刺郄中,盛經出血。又刺項已下挾脊者,必已。舌下兩脈者,廉泉也。
郄中,委中也。挾脊者,大杼、風門也,並足太陽穴。廉泉,任脈穴。
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先頭痛及重者,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間,出血。
頭上,謂上星、百會穴。兩額,謂懸顱穴。兩眉間,攢竹穴。
先項背痛者,先刺之。
在項者,風池、風府。在背者,大杼、神道。
先腰脊痛者,先刺郄中出血。先手臂痛者,先刺手(少)陰、陽(明)十指間。
一作手陰陽。少、明字,誤衍。
先足脛酸痛者,先刺足陽明十指間出血。
並謂井穴。
風瘧,瘧發則汗出惡風,刺三陽經背腧之血者。
謂足三陽經。
胻酸痛甚,按之不可,名曰胕髓病,以鑱針針絕骨,出血立已。
陽輔穴。
身體小痛,刺[至陰],諸陰之井,無出血,間日一刺。
《甲乙經》無至陰二字。無出血,恐傷陰氣也。
瘧不渴,間日而作,刺足太陽。渴而間日作,刺足少陽。
太陽主表,故不渴。少陽近里,故渴。
溫瘧汗不出者,為五十九刺。
氣厥論第三十七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九卷,與《厥論》相併。
黃帝問曰:五臟六腑,寒熱相移者何?
岐伯曰:腎移寒於[肝],
林云:全元起本作脾。注云:腎傷於寒而移於脾。脾主肉,寒生於肉,內結為堅,堅化為膿,故為癰也。血傷氣少,故曰少氣。《甲乙經》亦作移寒於脾。
癰腫,少氣。
臟腑一氣相通,標本乘傳,子母生克逆順,視其虛則遺之,經亦舉其異耳。腎臟有寒,乘脾家之虛而移之,脾主肉,肉得寒則氣聚而血澀,結為瘍癰。脾病而升降之機微,故少氣。
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血寒則筋急,癰腫義如上。《生氣通天論》所云: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也。
肝移寒於心,狂、隔中。
心為陽髒,寒能薄之者,因火衰也。神明擾亂,陽氣外浮,故狂。膻中為氣化之腑,陰氣凝塞,陽不能化,故中焦之氣隔而不通。
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
肺惡寒,寒則氣滯,治節不行。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肝挾腎水左升,肺合心火右降。肺不順降,則肝不升達,而三焦及膽之相火併炎,合刑肺金,是以消渴。三焦者,決瀆之官,下達州都以行水道。相火不降,則膀胱寒滑。肝主疏泄,郁而不升,宣洩益甚。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肺將此氣灌輸臟腑、經絡,所謂水精四布也。肺臟受寒,脾陽亦敗,飲入於胃,不復消化精微而直輸等腑。上則相火鑠金,下則膀胱寒滑,風水竭力衝決,是以飲一而溲二也。是其上熱下寒,中焦濕滯,《金匱》:男子消渴,飲一斗溺亦一蘭,腎氣丸主之,所以溫腎而滋水。此飲一溲二,由於心氣之敗,君火衰熄,而相火燔炎,樞軸不運,五臟精液輸泄無餘,髒神已敗,故不治。《陰陽別論》曰:心之肺,謂之死陰是也。
肺移寒於腎,為湧水。湧水者,按腹不堅,水氣客於大腸,疾行則鳴濯濯,如囊裹漿,水之病也。
腎陽衰而肺寒移之,金水俱寒,不能化水,水隨經上注,大腸為肺之腑,故水客之。按腹不堅者,按之沒指,隨手而起也,水之病也。《甲乙經》作:治主肺者。則溫寒利水之劑可耳。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肝主驚,邪熱薄之,魂不安也。肝脈上巔,鼻通於腦,肝火隨經上逆,血為熱迫,故衄。
肝移熱於心,則死。
肝木本生心火,邪熱因之入心。心主受邪,神明擾亂,故死。《陰陽別論》曰:肝之心,謂之生陽,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王注引此文甚當,但非火木相燔之義耳。
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
心火刑金,肺津消鑠,膈上煩焦,飲水多而善消。其便必少而赤色,與飲一溲二所因各異,症亦不同。然消渴之家,必由肝膽之邪,膽郁於上,肝鬱於下,下熱則便少,下寒則便多,總視脾濕之旺否為進退也。
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痓。
柔痓,緩慢不隨之意,非剛痓柔痓之症也。王註:氣骨皆熱,髓不內充。
腎移熱於脾,傳為[虛]。字衍。腸澼,死不治。
脾陽濕陷,腎復以熱移之,濕熱相合,臟腑脂血摧剝而下,水土雙敗,故死不治。
胞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
胞者,男子藏精,女子系胞之所。脈絡於腎而上通於心。相火強則胞熱,胞與膀胱逼近,故受其邪。三焦相火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癃閉。蓋三焦之火,歸於腎臟,則腑清而水利。泄於膀胱,則腑熱而溺澀,甚則陰血受傷,隨溲而下,蓋沖、任二脈俱起於胞中也。
膀胱移熱於小腸,膈不便,上為口糜。
小腸為化物所出,其脈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故受熱則令腸胃隔塞而不便。腸胃氣通於口,熱氣上傳,則口糜爛。
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虙瘕、為[沉]。
虙,伏同。瘕者,血凝積所成也。大小腸兩熱相搏,腸間之血沸溢於外,久久為虙痕也。沉,當作癥。
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入]謂之食亦。
入,又之誤也。大腸為傳道之官,不能泄胃之熱,熱反上行,胃熱則善食,胃主肌肉,邪熱鑠之,故瘦。
胃移熱於膽,亦曰食亦。
少陽、陽明燥火兩旺。
膽移熱於腦,則辛額鼻淵。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傳為衄、衊、瞑目。
少陽脈上抵頭角,下耳後,曲折繞絡腦後。腦通於鼻,腦受少陽之熱,故額中辛辣,鼻流濁涕不止也。額即山根,衄、衊皆鼻中出血也。甚者為衄,微者為衊。少陽熱邪迫血妄行,自腦下鼻,血出過多,目無所養,故昏瞑無見。
故得之氣厥也。
皆由臟腑之氣厥逆,故有寒熱相移。
咳論第三十八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黃帝問曰:肺之令人咳,何也?
岐伯對曰:五臟六腑皆令人咳,非獨肺也。
帝曰:願聞其狀。
岐伯曰: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邪氣,邪氣以從其合也。
此謂外邪由皮毛以入肺。
其寒飲食入胃,從肺脈上至於肺,則肺寒,肺寒則外內合邪,因而客之,則為肺咳。
此先明肺自受邪而咳者。肺脈起中焦,循胃口,上膈屬肺。
五臟各以其時受病,[非其時]各傳以與之。
以下明臟腑皆有咳也。傳以與之者,傳於肺也。臟腑受邪雖異,而咳則主肺,故傳於肺則咳也。非其時三字衍。
人與天地相參,故五臟各以治時。
如春厥陰少陽主治之類。
感於寒則受病,微則為咳,甚者為泄、為痛。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
至陰當作長夏。
乘冬則腎先受之。
帝曰:何以異之?
欲明臟腑咳之異狀。
岐伯曰:肺咳之狀,咳而喘息有音,甚則唾血。
王註:肺藏氣而應息,故咳則喘息。而喉中有聲,甚則肺絡逆,故唾血也。
心咳之狀,咳則心痛,喉中介介如梗狀,甚則咽腫喉痹。
心脈起心中,出屬心系,上挾咽,故病如是。心肺氣逆,邪火上沖,故為咽喉之病。
肝咳之狀,咳則兩脅下痛,甚則不可以轉,轉則兩胠下滿。
脅胠皆肝部,經氣鬱,故然。
脾咳之狀,咳則右脅下痛,陰陰引肩背,甚則不可以動,動則咳劇。
脾部在右,故右脅痛。肺繫於背,故引肩背,動則氣益逆,故劇。
腎咳之狀,咳則腰背相引而痛,甚則咳涎。
腎脈貫脊,腰為腎腑,故引而痛。腎主五液,入脾為涎,濁陰上填,故咳而多涎。
帝曰:六腑之咳,奈何?安所受病?
岐伯曰:五臟之久咳,乃移於六腑。脾咳不已,則胃受之,胃咳之狀,咳而嘔,嘔甚則長蟲出。
各傳其表里所合,髒病腑亦病也。胃逆則嘔,甚則蛔蟲不安而上出。
肝咳不已則膽受之,膽咳之狀,咳嘔膽汁。
膽氣淫於胃,故嘔苦汁。
肺咳不已,則大腸受之,大腸咳狀,咳而遺矢。
氣逆於上,不能固攝。
心咳不已,則小腸受之,小腸咳狀,咳而失氣,氣與咳俱失。
亦氣不禁也。
腎咳不已,則膀胱受之,膀胱咳狀,咳而遺溺。
膀胱,津液之腑,故遺溺。
久咳不已,則三焦受之,三焦咳狀,咳而腹滿、不欲食飲。
三焦脈下膈,循胃口,故腹滿、不欲食飲。又不能蒸泌腐化水谷也。
此皆聚於胃,關於肺,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氣逆也。
此統釋諸咳也。胃為臟腑之海,諸脈皆挾胃口,故曰聚於胃。臟腑受病,不傳於肺,則不為咳,故曰關於肺。氣逆,故面腫。多涕唾者,津液隨逆氣上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髒者,治其腧;治腑者,治其合。浮腫者,治其經。
帝曰:善。
腧者,脈之所注。合者,脈之所合。經者,脈之所行。經文論咳專主於寒,《金匱》以支飲言,亦寒也。後人兼六氣而重在火熱。夫秋傷於濕,冬生咳嗽,蓋足太陰以濕土主令,手太陰從而化濕,土濕停瘀,中樞升降蹇滯,肺氣不能下達,是以逆沖咽喉而咳。合之《金匱》及此經正相發明,皆水濕寒氣為之也。若燥火之邪,亦有作咳,乃其兼症,非專病也。至內傷勞嗽,又屬標中之標,不可責之咳者,猶肺痿、肺癰及大病後、年高、氣弱,多有咳嗽,不可以咳論治也。
舉痛論第三十九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三卷。名《五臟舉痛》。
黃帝問曰:余聞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善言古者,必有合於今;善言人者,必有厭於己。如此則道不惑,而要數極,所謂明也。今余問於夫子,令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令驗於已,而發蒙解惑,可得而聞乎?
岐伯再拜稽首,對曰:何道之問也?
帝曰:願聞人之五臟卒痛,何氣使然?
岐伯對曰:經脈流行不止,環周不休。寒氣入經而稽遲,泣而不行,客於脈外則血少,客於脈中則氣不通,故卒然而痛。
脈外傷衛,脈中傷營,互文見義。血少則氣虛,可知氣不通則血亦不行矣。其脈必見遲澀。
帝曰:其痛或卒然而止者,或痛甚不休者,或痛甚不可按者,或按之而痛止者,或按之無益者,或喘動應手者,或心與背相引而痛者,或脅肋與少腹相引而痛者,或腹痛引陰股者,或痛宿昔而成積者,或卒然痛死不知人,少間復生者,或痛而嘔者,或腹痛而後泄者,或痛而閉不通者,凡此諸痛,各不同形,別之奈何?
岐伯曰:寒氣客於脈外則脈寒,脈寒則縮踡,踡縮則脈絀急,絀急則外引小絡,故卒然而痛。得炅熱同。則痛立止。
得熱而衛氣復行。
因重中於寒,則痛久矣。
寒盛不易解散。
寒氣客於經脈之中,與炅氣相薄則脈滿,滿則痛而不可按也。寒氣稽留,炅氣從上,則脈充大而血氣亂,故痛甚不可按也。
陽盛之人,寒氣與熱相薄於經脈之中,則脈滿大。寒氣稽留,熱氣從上,釋相薄之義。血氣亂,謂營衛亂其常度也。邪實於經,故痛不可按。
寒氣客於腸胃之間,膜原之下,血不得散,小絡急引,故痛。按之則血氣散,故按之痛止。
小絡緩也。
寒氣客於挾脊之脈,則深按之不能及,故按之無益也。
王註:挾脊之脈者,當中督脈也。次兩傍,足太陽脈也。督脈循脊里,太陽者貫膂筋,故深按之不能及也。
寒氣客於沖脈,沖脈起於關元,隨腹直上。寒氣客則脈不通,脈不通則氣因之,故喘動應手矣。
關元穴,在臍下三寸,內應胞中,沖脈之所起。沖脈與少陰並行,挾臍而上。寒氣客之,脈不通利,則腎氣亦與之俱聚,故有動氣應手也。
寒氣客於背腧之脈,則血脈澀,脈澀則血虛,血虛則痛。其腧注於心,故相引而痛。按之則熱氣至,熱氣至則痛止矣。
此寒客背之心腧也。
寒氣客於厥陰之脈,厥陰之脈者,絡陰器繫於肝。寒氣客於脈中,則血澀脈急,故脅肋與少腹相引痛矣。厥氣客於陰股,寒氣上及少腹,血澀在下相引,故腹痛引陰股。寒氣客於小腸膜原之間、絡血之中,血澀不得注於大經,血氣稽留不得行,故宿昔而成積矣。寒氣客於五臟,厥逆上泄,陰氣竭,陽氣未入,故卒然痛死不知人,氣復反則生矣。
竭,當作極。陰寒之氣,厥逆之極,陽氣鬱遏不通,故猝然若死,氣得行則已。
寒氣客於腸胃,厥逆上出,故痛而嘔也。
王註:腸胃客寒留止,則陽氣不得下流,而反上行。寒不去,則痛矣。陽上行,則嘔逆。
寒氣客於小腸,小腸不得成聚,故後泄腹痛矣。
上條寒客小腸膜原之間,則血聚而成積,此在小腸之內。小腸為受盛之腑,寒邪不能結聚,故傳入大腸,為腹痛而後泄。
熱氣留於小腸,腸中痛,癉熱焦渴則堅干不得出,故病而閉不通矣。
諸痛皆因寒,惟閉不通屬熱,外症必焦渴也。
帝曰:所謂言而可知者也,視而可見,奈何?
岐伯曰:五臟六腑固盡有部,
謂面之部分。詳《靈樞・五色》。
視其五色,黃赤為熱,白為寒,青黑為痛,此所謂視而可見者也。
帝曰:捫而可得,奈何?
岐伯曰:視其主病之脈,堅而血及陷下者,皆可捫而得也。
帝曰:善。余知百病生於氣也。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炅則氣泄,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九氣不同,何病之生?
岐伯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飧泄,故氣上矣。
血隨氣逆,故嘔血、飧泄。《甲乙經》作食而氣逆。
喜則氣和志達,榮衛通利,故氣緩矣。
九氣皆以病言,緩當為緩散不收之意。《陰陽應象論》曰:暴喜傷陽,又曰喜傷心是也。心神不藏,故氣不收攝。若如此文則非病矣,疑誤也。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營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矣。
肺繫於心,心系急,故肺葉張布。心肺同處上焦,氣抑不行,無以散布營衛之氣。心火郁遏,薰於胸中,故氣消散。
恐則精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恐傷腎,精氣沉陷,水火不交,上下閉塞,氣獨居下而為脹,腎寒則為脹也。氣還者,氣本自腎而上,今上焦閉而來還也。
寒則腠理閉,氣不行,故氣收矣。
王註:腠,謂津液滲泄之所。理,謂文理逢會之中。身寒則衛氣沉,收斂於中而不發散也。
炅則腠理開,榮衛通,汗大泄,故氣泄。
氣隨汗泄於外。
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勞則喘息汗出,外內皆越,故氣耗矣。
喘則內氣上越,汗為表氣外越。
思則心有所存,神有所歸,正氣留而不行,故氣結矣。
歸,正。正字《甲乙經》作止。
腹中論第四十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有病心腹滿,旦食則不能暮食,此為何病?
岐伯對曰:名為膨脹。
外實中空,其形如鼓。林云:《太素》作谷脹。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以雞矢醴,一劑知,二劑已。
羯雞矢乾者,八合炒無灰,酒三碗煎至碗半,布濾取汁,五更熱飲則腹鳴,午後行二三次黑水,足面漸有皺紋為效。此蓋兼有水飲,故取雞矢通利二便,益以消積。然各種腫滿隨其虛實消息用之,無不奏效也。
帝曰:其時有復發者,何也?
岐伯曰:此飲食不節,故時有病也。
責本在脾,故飲食不節則復。
雖然其病且已,時故當病,氣聚於腹也。
有脫誤或衍文。
帝曰:有病胸脅支滿者,妨於食,病至則先聞腥臊臭,出清液,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胸脅支滿,肝傷經郁也。妨於食,脾衰也。肺臭腥,肝臭臊,肝病累肺,故兼聞其氣。所以累肺者,肝不左升,則肺不右降,故肺郁而氣現也。出清液,王注謂:從窈漏中漫液而下,則帶下去。陰失其守,陽不能密,陰陽絡傷,血不歸經,故或從上越,或從下泄。血去陽亡,故四肢清。陽氣不能上注於目,故眩。
岐伯曰:病名血枯。此得之年少時,有所大脫血。
半產、崩、淋之屬。
若醉入房中,氣竭肝傷,故月事衰少不來也。
帝曰:治之奈何?復以何術?
岐伯曰:以四烏賊骨,一蘆茹,二物併合之,丸以雀卵,大如小豆,以五丸為後飯,飲以鮑魚汁,利腸中。一作傷中。及傷肝也。
凡血枯經閉固屬虛候,然必有瘀積,乃致新血不生。舊積日長,臟腑津液俱為所蝕,遂成敗症,徒事補養無救於亡。《金匱》治虛勞,有大黃䗪蟲丸,蓋本此也。由血氣本虛,挾痰、挾寒、挾氣,即著而為瘀,治宜先去其瘀,繼養其正,則得之矣。烏賊,厥陰血藥;蘆茹,即茜草。二味主平肝、行瘀。雀卵,溫補精血。鮑血,腐物也,亦利瘀血、補益精氣兼以活血散瘀,虛勞治法不出於此,先藥後飯,使藥味在下。
帝曰:病有少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此為何病?可治不?
岐伯曰:病名曰伏梁。
林云:與心積之伏梁異病同名。
帝曰:伏梁何因而得之?
岐伯曰: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不可治,治之每切按之致死。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此下則因陰,必下膿血,上則迫胃脘[生]當作至。鬲,[挾]當作使。胃脘內癰,此久病也,難治。居臍上為逆,居臍下為從,勿動亟奪,論在《刺法》中。
此節譌缺甚,不可讀。以意逆之,蓋臟腑鬱熱久而不散,乃成內癰,上下左右皆有根,居於腸胃之外。其居臍下者,下連二陰,此少腹之癰,可從大便出。故居臍下者,為從。若居臍上,迫胃脘,為胃脘內癰,則更難治,故居臍上為逆也。亟奪,謂瀉奪之,指少腹癰言也。
帝曰:人有身體髀股胻皆腫,環臍而病,是為何病?
岐伯曰:名為伏梁。
此二十六字,本在《奇病論》中,王氏移此。
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臍下,故環臍而痛也,不可動之,為水溺澀之病。
此三十八字見《奇病論》,此重出也。
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藥。石藥發癲,芳草發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高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
岐伯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
帝曰:不可以服此二者,何以然?
岐伯曰:夫熱氣慓悍,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內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帝曰:善。
熱中、消中皆膽胃合邪。陽氣亢極,消鑠津液,厚味鬱熱,石藥、芳草燥烈之性,轉傷脾氣也。
有病膺《甲乙經》作癰。腫,頸痛,胸滿腹脹,此為何病?何以得之?
岐伯曰:名厥逆。
陽以下行為順,陽炎壅盛,故名厥逆。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灸之則喑,石之則狂,須其氣並乃可治也。
氣並,義未詳。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陽氣重上,有餘於上,灸之則陽氣入陰,入則喑。
陰謂太陰肺也,灸之以火濟火,肺金受傷,故喑。陽搏陰,謂之喑也。
石之則陽氣虛,虛則狂。
義未詳。
須其氣並而治之,可使全也。
帝曰:善。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
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王註:病謂經閉也。病經閉,脈反如常者,婦人妊娠之證。
帝曰:病熱而有所痛者,何也?
岐伯曰: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也,人迎一盛,少陽二盛,太陽三盛,陽明入陰也。
《甲乙經》無入陰也三字。
夫陽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䐜脹而頭痛也。
帝曰:善。
陽入於陰,當作陽不入於陰。以證言則熱而頭痛腹脹;以脈言,則人迎一盛、二盛、三盛,皆陽壅於上之證,故知脫不字也。
刺腰痛論第四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尻、背,如重狀。
太陽脈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別下貫胛,感寒則身重。
刺其郄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
委中穴也。王註:太陽合腎,水衰於春,故無見血。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顧。
少陽為樞,其脈橫入髀厭中,行身之側,又循頸入缺盆,故如是。
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
王註:成骨,謂膝外近下胻骨上端,兩起骨相併,間容指者。木衰於夏,故無見血。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如有見者,善悲。
陽明脈下髀,故腰痛。脈從大迎下人迎,入缺盆,故不可回顧。 陽明從金化氣,如有見者,魄虛也。金虛,則悲也。
刺陽明於胻前三痏,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
胻前,三里穴也。上下和之謂上下巨虛也。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
腎脈貫脊屬腎,故病如是。脊內廉《甲乙經》作脊內痛。為是此字相近而譌也。
刺少陰於內踝上二痏,春無見血,出血太多不可復也。
內踝上復溜穴也。無見血,義同太陽。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如張弓弩弦。
厥陰脈,抵少腹,別者與太陽、少陽結於腰踝於,挾脊,肝病則筋急,故如張弓弩弦。
刺厥陰之脈,在腨腫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
蠡溝之分也。循之累累然,邪之所結,如波隴起者。
其病令人[善]言,默默不慧,刺之三痏。
林云:全元起本無善字。按肝為語,水寒木郁,生氣不舒,故嘿嘿不慧。蓋兼少陰之證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而引肩,目䀮䀮然,時遺溲。
解脈,足太陽支別之脈,起目內眥,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下屬膀胱,故病如是。
刺解脈,在膝筋肉分間,郄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
此刺郄外橫脈。
解脈令人腰痛如[引帶],《甲乙經》作如裂。常如折腰狀,善恐。
足太陽之別脈,自腰而橫入髀外後廉,下合膕中,兼少陰病,故恐。
刺解脈,在郄中結絡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
此刺郄中結絡,兩解脈病狀不同,刺法亦異,蓋廣陳之。
同陰之脈,令人腰痛,痛如小錘林云:《太素》作小針。居其中,怫然腫。
足少陽之別絡,別走厥陰,下絡足跗。
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痏。
少陽陽輔穴。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腨下間,去地一尺所。
陽維,奇經之一,起足太陽之京門穴。又合於足少陽上行,刺合腨下間,則太陽之承山穴。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仰則恐仆,得之舉重傷腰,沖絡絕,惡血歸之。
衡,橫同。足太陽之外絡,自腰中橫入髀外後廉,下合膕中者。
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衡居,為二痏,出血。
郄陽,浮都、委陽二穴也。上郄數寸,上委中穴數寸也。委中之上,浮都、委陽之間,則殷門穴也。殷門,在浮郄斜下,與委陽相併,故曰衡居。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干令人慾飲,飲已欲走。
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循腰,下會於後陰,病理未詳。
刺[直陽]會陰之譌。之脈上三痏,在蹺上郄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蹺,謂陽蹺之所發,申脈穴也。郄下五寸,上當申脈,則承筋也。承筋穴,禁不可刺。曰視其盛者出血,蓋刺絡耳。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怫然,甚則悲以恐。
飛陽足太陽之脈,別走少陰者,腎脈至肺,肺為悲,腎為恐也。
刺飛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
築賓穴也。
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䀮䀮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
此陰蹺脈足少陰之別,起於然谷之後,上循胸,出缺盆,故痛引膺。又入頄,屬目內眥,合太陽、陽蹺而上行。氣並相還則為濡目,病則目不濡,故䀮䀮然。少陰與太陽合,故反折。少陰脈挾舌本,故舌卷不能言。
刺內筋為二痏,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復溜穴也。
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溲。
足太陰之別也。其脈循股內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結於腰踝下骨空中,故病如是。甚則遺溲,病及少陰也。
刺散脈在膝前骨肉分間,絡外廉,束脈為三痏。
膝前,膝內側之前也。骨肉分間,膝內輔骨之下,肉之間也。絡外廉,謂太陰之絡,色青,而見者之外也。束脈者,輔骨之下,後有大筋。結束膝胻之骨者,即地機穴之分也。
肉里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縮急。
肉里,即陽輔穴。足少陽脈之所生,少陽主筋,故咳則縮急。
刺肉里之脈為二痏,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
陽輔之穴。
腰痛挾脊而痛,至頭几几然,目䀮䀮欲僵仆,刺足太陽郄中出血。
頭几几,頸項不舒之象。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郄中出血。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上熱,刺足太陰。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大便難,刺足少陰。少腹滿,刺足厥陰。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林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經》並《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並無。乃王氏所添也。
腰痛引少腹,控眇不可以仰,刺腰尻交者,兩踝胛上,以月生死為痏數,發針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詳《繆刺論》此重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