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史 · 第二十二章 程朱理學的修正者——黃震及其思想
第一節 黃震的生平與著作
《宋元學案》卷八十六《東發學案》載全祖望案語云:「四明之傳,宗朱氏者,東發為最。……晦翁生平不喜浙學,而端平以後,閩中、江右諸弟子支離、舛戾、固陋,無不有之,其能中振之者,北山師弟為一支,東發為一支,皆浙產也。」這是說,黃震是浙江寧波宗朱熹之學的代表人物;而且他與何基等「北山四先生」同為宋代端平以後,閩、浙、贛地區朱熹後學中的翹楚。同卷所載黃百家案語又說,黃震「折衷諸儒,即於考亭亦不肯苟同,其所自得者深也。今但言文潔之上接考亭,豈知言哉?」這是說,黃震對朱熹並不盲目信從,而是有所立異,因而不應把他僅僅視為朱學的繼承者。這兩則案語,前者概括出,黃震作為程朱理學的繼承者,在宋末理學史上的地位;後者則透露出,黃震具有程朱理學修正者的思想風格。
黃震,字東發,浙江慈谿人,學者稱為于越先生。逝世後,門人尊稱為文潔先生。其生年,據《寶祐四年登科錄》推算,應為宋嘉定六年(公元1213年),其卒年當在元代初年 [1] 。
關於黃震的學術淵源,《宋元學案》卷六十四《潛庵學案》載:「王文貫,字貫道,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早嗜學,與鄉先生余端臣游。登進士第,教授真州,除宗學諭。從游嘗數百人,黃文潔公震,其弟子也。」可見,黃震曾師事王文貫,而王文貫則曾師事余端臣。又據《鄞縣誌》記載:「余端臣,字正君,精毛氏詩,學宗慶源輔氏,以溯朱子之傳」(咸豐六年刊本,卷十四《人物》) 。所謂「慶源輔氏」,是指輔廣。《宋元學案》卷六十四載:「輔廣,字漢卿,號潛庵,其先趙州慶源人也。……始從呂成公游,已問學於朱文公,留三月而後返。……偽學禁嚴,學徒多避去,先生不為動。文公曰:『當此時立得腳定者甚難,惟漢卿風力稍勁。』……與魏文靖公善,每相過,必出文公言語文字,雒誦移晷而去。」由此可知,輔廣雖兼為朱熹與呂祖謙的及門弟子,但其為學趨向卻與朱熹為近。而黃震,就是輔廣的三傳弟子。
黃震在《祭叔祖機察壺隱先生墓》一文中,曾這樣談到自己的家世:「在昔先人,來從東嘉,富而好德,朴不務華。迨我叔祖,始以文振。……南北講解,公亦歸老。築台白沙,放懷詩酒。……齎志莫售,爰俟來者。篤教猶子,彬彬儒雅」(《黃氏日抄》卷九十五。以下簡稱《日抄》) 。這段話透露出,黃震的先世雖然富有,但卻並非書香門第。他的叔祖(黃得一,號壺隱先生)雖然是這個家族第一個薄有文名的人,但終其一生也沒有踏入仕途。在失意之餘,他把全部心血都用來教育自己的「猶子」(侄子),使之成為一介儒士。這個「猶子」就是黃震的父親黃一鶚。
黃震的少年時代,其家庭已經敗落。他曾多次談道,「某生長田閭,身經艱苦」(同上卷九十三《特轉朝奉郎謝廟堂》) ,「親曾種田」(同上卷七十八《咸淳八年勸農文》) ,「余以家貧厄,少時以外侮告,先人輒令勤學」(同上卷四十六《讀史一·史記》) ,等等。可知他早年曾親自參加農業生產勞動,這就使他對農民的困苦生活有一定了解。在做官以前,他曾「授書餬口」(同上卷九十三《撫州到任謝廟堂》) ,生活並不富裕,所以他曾以「浙間貧士人」(同上卷七十八《咸淳八年春勸農文》) 自稱。
宋理宗寶祐四年(公元1256年),黃震中進士第。這時,下距宋朝覆亡只有二十年,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都異常尖銳。開慶元年(公元1259年)冬,黃震被任命為吳縣尉(據《日抄》卷七十《申府乞免躬親擾民及理索狀》) 。這裡的地方豪富一向與尉司相勾結,向佃客追索欠租,屢屢將佃客迫害致死。黃震上任後,不僅「不受貴家告」(《宋史》本傳) ,而且還向上司要求「備給板榜,下本司釘掛,永不許干預理索,以致囚死人命」(《日抄》卷七十《申提刑司乞免一路巡尉理索狀》) ,並主張在其他地方也應一併照此辦理。
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黃震攝華亭縣,繼攝長洲縣。
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黃震被任命為鎮江轉般倉分司(據《日抄》卷七十二《發孫提刑書》) 。這時,正值獨攬朝政的賈似道推行公田法,並設置官田所,以便施行。黃震也被改任提領官田所,先後被命於鎮江、常州設置分司。他力陳「公田之弊」,指出:「朝廷買公田正欲免和糴之擾,而州縣催公租又反效和糴之擾」(同上卷七十三《申省控辭改差充官田所幹辦公事省札狀》) 。並認為如果設置分司,其結果必然是:「百姓良苦,尚何以飽吏卒之欲」(同上) ?
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黃震被任命為史館校閱(據《日抄》卷七十四《第五任史館校閱》) ,「與修寧宗、理宗兩朝國史實錄」(《宋史》本傳) 。這年七月,他在輪對時,針對在蒙古兵威脅下險象叢生的南宋政局,極言時弊,並「請罷給僧、道度牒,使其徒老死即消弭之,收其田入,可以富軍國,紓民力」(《續資治通鑑》卷一七八) 。黃震提出這一建議是有具體背景的:「時宮中建內道場,故震首及之」(同上) 。宋度宗為此惱羞成怒,將黃震「批降三級。用諫官言,得寢,出通判廣德軍」(同上) 。
在黃震任廣德通判期間,當地由於官置社倉,「倉官至取倍稱之息,州縣展轉侵漁」,致使「民不堪命,或至自經」(《日抄》卷八十七《撫州金谿縣李氏社倉記》) 。可是「人以為熹(朱熹)之法,不敢議」(《宋史》本傳) 。黃震則堅決主張予以改革。他說:「法出於堯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為法,不思救其弊耶?況熹法,社倉歸之於民,而官不得與。官雖不與,而終有納息之患」(同上) 。他所採取的具體改革措施是:「買田六百畝,承代人戶納息。且使常年不貸,惟荒年則貸之,而不復收息。凡費皆取辦於六百畝官田之租」(《日抄》卷八十七《撫州金谿縣李氏社倉記》) 。這樣就將社倉法的納息制度取消了。與此同時,他還禁止、取締了當地禱祈祠山廟等淫祀、迷信活動。當時,廣德郡守賈蕃世「以權相(賈似道)從子,驕縱不法。震數與論是非,蕃世積不堪,疏震撓政,坐解官」(《宋史》本傳) 。
咸淳六年(公元1270年),黃震任紹興通判(據《日抄》卷九十四《紹興府學先聖殿》) 。第二年又被改任撫州知州 [2] 。這時,撫州大飢,餓殍遍野。黃震一方面向富室勸糶,對於屢勸不聽的富室,或則強行發廩,開倉平糶,或則封籍解州(據《日抄》卷七十八《委周知縣發廩第二榜》) ;另一方面則要求百姓「小心聽候告糶」,「不可胡亂作事,有犯到官,決不輕恕」(《日抄》卷七十八《四月初十日入撫州界,再發曉諭貧富升降榜》) 。當時,轉運司分派給撫州和糴米七萬餘石,黃震起初是向上司「詳述民情」,要求免派,後來「以沒官田所入應之」(《宋史》本傳) ,從而使當地的負擔有所減輕。
咸淳八年(公元1272年),黃震升任江西提舉常平倉司。次年,改任江西提點刑獄。「有貴家害民,震按之,貴家怨。又強發富人粟與民,富人亦怨」(同上) 。因而受到彈劾,被賈似道免職。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賈似道罷相後,黃震出任浙東提舉常平,但第二年南宋小朝廷就覆亡了。
宋亡後,黃震採取了與元朝政府不合作的態度,隱居於寶幢山,「誓不入城市,故居之圖籍、器物為人掠盡,亦不問」(《宋季忠義錄》卷十《黃震》) ,「日惟一食,仰天長歌,祈速死」(咸豐《鄞縣誌》卷二十四《寓賢》) ,終於「餓於寶幢而卒」(《宋元學案》卷八十六《東發學案》) 。
黃震的著作有:
(一)《黃氏日抄》(即《慈谿黃氏日抄分類》)。此書本九十七卷。其中,前六十八卷,系黃震閱讀經、史、子、集諸書的札記。關於這部分內容,《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謂「是編以所讀諸書隨筆札記,而斷以己意」(卷九二) ,是符合實際的。六十九卷以下,收錄作者的奏札、申明、公移、講義、策問、書、記、序、跋、啟、祝文、祭文、行狀、墓志銘等作品。這部書原佚第八十一卷、第八十九卷、第九十二卷,實存九十四卷 [3] 。
(二)《古今紀要》十九卷。此書上起傳說中的三皇時代,下迄北宋哲宗時期。撮舉諸史,括其綱要。請汪佩鍔《黃氏日抄紀要序》認為,此書「實與日抄相輔而行」。
(三)《古今紀要逸編》一卷。此書又名《理度兩朝紀要》。全祖望《東發先生史稿跋》以此書為《理度兩朝政要》(見《宋元學案》卷八十六《東發學案》) ,誤。
(四)《戊辰修史傳》一卷。此書即全祖望《東發先生史稿跋》中所說的《戊辰史稿》,內為有關杜范、真德秀、洪咨夔、袁甫、徐元傑、李心傳的六篇傳記,系黃震於咸淳四年(戊辰)任史館校閱時所作。
(五)《仰天遺草》一卷。關於此書,《(康熙)〈鄞縣誌〉》卷二十《修辭考·著述》有著錄。原書已佚。
第二節 黃震的宇宙論
在宇宙論方面,黃震認為:「理無定形,亦無終窮。……事萬變而不齊,而理無不在。……理本無所不包」(《日抄》卷六十八《讀葉水心文集》) ,「理雖歷萬世而無變」(《日抄》卷四十《讀東萊先生文集》) 。這同朱熹所謂「儒者以理為不生不滅」(《朱子語類》卷一二六) ,理「無所適而不在」(《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讀大紀》) 等提法沒有什麼兩樣,也是把精神性的「理」說成是超時空的存在。
黃震還因襲了朱熹關於「天理流行」的觀點,一再談道:「云為百措,無非天理之流行」(《日抄》卷九十三《謝王倉使破白改官狀》)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皆造化生息之仁,而至理流行之寓」(同上卷八十六《林水會心記》) ,「一事一物之微,一舉一動之暫,無非天理之流行」(同上卷八十七《止庵記》) ,等等。「理」又被等同於「太極」,「天理流行」亦即「太極」之流行。所以,他又說:「一太極之妙,流行發見於萬物」(同上卷九十一《書劉拙逸詩後》) 。依照這種觀點,天地間的一切事物,都成了他所謂的「理」(或「太極」)的體現。這就顛倒了客觀物質世界同觀念之間的關係,說明黃震的宇宙論是繼承了朱熹的客觀唯心主義的天理論。
黃震在繼承朱熹天理論的同時,對程朱理學關於「道」的觀點有所修正。
首先,黃震批評了認為「道」超出天地人事之外的觀點。
他說:
道即理也。粲然於天地間者皆理也。不謂之理而謂之道者,道者,大路之名,人之無有不由於理,亦猶人之無有不由於路。謂理為道者,正以人所當行,欲人之曉然易見,而非超出人事之外,他有所謂高深之道也。(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夫道,即日用常行之理。不謂之理而謂之道者,道者,大路之稱。即其所易見,形其所難見,使知人之未有不由於理,亦猶人之未有不由於路。故謂理為道,而凡粲然天地間,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矣。奈何世衰道微,橫議者作,創以恍惚窈冥為道,若以道為別有一物,超出天地之外,使人謝絕生理,離形去智,終其身以求之而終無得焉。吁,可怪也!(同上卷九十五《讀抱朴子》)
這裡,無論是「道即理」「道即日用常行之理」的命題,或是「道者,大路之名」,「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的提法,都淵源於朱熹 [4] 。但是,黃震由此而進一步反覆強調「道」不在天地人事之外,則是對朱熹的觀點的一種修正。
我們知道,在朱熹那裡,「道」作為與「理」等同的範疇,既是指作為道德倫理準則的「理」,即「人道」;也是指作為宇宙主宰、萬物本原的「理」,即「天道」。就前者而論,朱熹認為「理」在事中;就後者而論,朱熹則強調「理」在事先,認為「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朱子語類》卷一) 。即認為「理」(「道」)可以獨立存在於天地之外。這兩種觀點以「理」生「氣」為紐帶,互相聯繫,共存於朱熹天理論的思想體系中。然而,在上面的引文中,黃震卻是以「道」在事中的觀點,否定「道」(「理」)在天地人事之外的觀點。這就在實際上背離了朱熹的「理」在事先說。
黃震在批評老子關於「道」的觀點時,曾說:「愚觀老氏首言道可道,非常道。又曰:可道非道。是首破天下萬世常行之理,而後來之盪空者皆從而衍之也」(同上卷六十一《讀歐陽文》) 。這裡,他是把「道」在事中的觀點同老子「道」先天地生的觀點對立了起來,用前者否定後者。我們知道,朱熹的「理」在事先說,與老子關於「道」先天地生的觀點是一脈相通的。所以,黃震對老子「道」論的批評,實際上也是對朱熹「理」在事先說的背離。
其次,黃震依據「道」在事中的觀點,批評了二程及其門人謝良佐對於曾晳的讚揚,反對他們「遺落世事,指為道妙」。
《黃氏日抄》卷二《讀論語·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中說:
四子侍坐,而夫子啟以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蓋試言其用於世,當何如也?三子皆言為國之事,皆答問之正也。曾晳,孔門之狂者也,無意於世者也。故自言其瀟灑之趣。此非答問之正也。夫子以行道救世為心……夫子豈以忘世自樂為賢,獨與點而不與三子哉?後世談虛好高之習勝,不原夫子喟嘆之本旨……單摭與點數語而張皇之,遺落世事,指為道妙。甚至謝上蔡以曾晳想像之言為實有暮春浴沂之事,雲三子為曾晳獨對春風冷眼看破……是蓋學於程子而失者也。程子曰:「……孔子與點,蓋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舜氣象。」此語微過於形容,上蔡因之而遂失也。……曾晳固未得與堯、舜比,豈得與夫子比?
這裡,黃震以孔子為「行道救世」的表率,把「為國之事」視為「行道救世」的具體表現。顯然,他認為「道」即存在於「為國之事」中。因此,在他看來,「無意於世」的曾晳,是於此「道」無緣的。而二程、謝良佐對曾晳的讚揚之詞,什麼「堯、舜氣象」,什麼「冷眼看破」云云,也就自然是「遺落世事,指為道妙」,即沒有講明「道」之真正所在了。
應當指出,在讚揚曾晳這點上,朱熹比二程、謝良佐更甚。他在《論語集注》《先進·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注中說:「曾點之學,蓋以有見夫人慾盡處,天理流行……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隱然自見於言外。視三子之規規於事為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即認為曾晳能達到一種使自己內心充滿「天理」,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的精神境界,因而是只知拘泥於具體事物的子路、冉有、公西華三人所不能相比的。由此可見,黃震所批評的「遺落世事,指為道妙」的思想傾向,實際上也是包括了朱熹的這種觀點在內的。
第三,黃震還批評朱熹後學的「道」論。他說:「文公(指朱熹)既沒,其學雖盛行,學者乃不於其切實而獨於其高遠。……說《論語》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獨講一貫」(《日抄》卷八十二《撫州辛未冬至講義》) 。他指出,朱熹後學這種「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獨講一貫」的思想傾向,是對孔子《論語》所謂「吾道一以貫之」的「道」論的斷章取義,是受「異端之說」影響而產生的「盪空之說」(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同時,他還反覆批評朱熹後學中有人認為「道不必貫而本一」的觀點。他說:「近或推之愈高,謂道本自一,不必言貫,此固非後學所敢言」(同上卷二《讀論語》) 。又說:「謂不必言貫,此道不必貫而本一。嗚呼!此『有物混成』之說也,而可以亂聖言哉」(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即認為,「道不必貫而本一」的觀點,正是直接繼承了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道」論。
這裡必須著重指出:
(一)如上所述,黃震是把「理」視為亘古永存、無所不在的超時空的存在的,然而又反覆強調「道」(「理」)在事中的觀點,否認天地人事之外有什麼「道」(「理」)的存在。顯而易見,黃震的宇宙論是有著內在的矛盾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黃氏日抄》中並沒有專門闡發過「理」生「氣」的問題,而且黃震還表示強烈反對那種不知「實修」,「惟言太極」的風氣(同上卷三十三《讀周子太極通書》) 。他甚至說:對於朱熹,「世不患不見其明理之書,患不見其論政之書」(同上卷九十《晦庵與江玉汝往復帖序》) 。可見,黃震對於從本體論的角度探討「理」的問題,並不重視。
(二)黃震以上所論的「道」,既然是指所謂「人所當行」的「日用常行之理」,可知他所謂的「道」,指的是封建倫理道德規範,那麼,他所謂的「事」與「道」的關係,也就根本不是指客觀事物及其內部的規律性,而是指在人們的生活中,踐履封建倫理道德的問題。因此,他所主張的「道」在事中的觀點,並不是唯物主義的觀點,而仍屬於唯心主義理學的範疇。
第三節 黃震的性論
在性論方面,黃震繼承了程、朱「性即理」的觀點。他說:「『性即理也』一語,近世間有疑之者,愚意訓義不得不有所託以明之耳。……性本指人物之所稟賦,然不得不推所賦之實理為說,故曰:『性即理也』。陳氏曰:『理是汛言天地間公共之理,性是言在我之理,只此一理,受於天而為我所有,故謂之性。』此語足以解或者之疑矣」(同上卷二十五《讀禮記》) 。很清楚,他同程、朱一樣,認為所謂「性」,是人與物所稟賦的「天理」。
對於由張載所提出,而後為程、朱所因襲的關於「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觀點,黃震也表示贊同。他說:「橫渠先生……凡所議論率多超卓。至於變化氣質,謂『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此尤自昔聖賢之所未發,警教後學,最為切至者也。學者宜何如其遵體哉」(同上卷三十三《讀橫渠語錄》) !
黃震在繼承程、朱性論的同時,對程、朱的性論也提出了修正的見解。
首先,黃震主張以孔子的人性說統一各種人性說,反對程朱理學將性善說,「天地之性」「氣質之性」說,同孔子的人性說對立起來。他說:
孔子言「性相近」「習相遠」。此六字參之聖人,稽之眾庶,求之往古,驗之當今,無人不然,無往不合,此平實語也。孟子道性善,人皆可為堯、舜,而未嘗見有能為堯、舜者。此立為議論以誘人為善,而非復孔子平實之比也。自此眾論並興,皆不能出孔子六字之外,雖伊、洛說出天地之性、氣質之性,亦不過為孟子解性善之說。(同上卷八十五《回陳總領》)
可見,黃震認為,只有孔子的「性相近」說,才是最平實、正確的人性學說。歷史上相繼出現的其他人性學說,包括孟子的性善說和宋儒提出的「天地之性」「氣質之性」說,都不能和它相比,也不能超出它的範圍。
程朱理學的人性論認為,孔子的「性相近」說,是指「氣質之性」,孟子的性善說是指「天地之性」。據《河南程氏遺書》卷第十八載:有人問程頤:「『性相近也,習相遠也』(按,見《論語·陽貨》) ,性一也,何以言相近?」他回答說:「此只是言氣質之性。」程頤還說:「孟子言性善,是性之本。孔子言性相近,謂其稟受處不相遠也」(《遺書》卷第二十二上) 。黃震認為,程頤的這種觀點,實際是在抬高孟子的人性說而貶低孔子的人性說。所以,他指責程頤說:
陰陋吾夫子之說而不敢明言其非,則曰:性相近是指氣質而言,若曲為之回護者。然則孟子之言性何其精,而夫子之言性何其粗耶?(《日抄》卷二《讀論語》)
他進而指出:
人生而有性,已是氣質之性。天地之性已自付與在其中。所謂天地之性,既非未生以前虛空中別可言性,則亦不逃乎性相近之說也。(同上卷八十五《回陳總領》)
這裡,黃震認為,「性相近」說不僅是指「氣質之性」,而且也包括了「天地之性」。這就反駁了程頤所謂「性相近」說只是指「氣質之性」的觀點。
從這種觀點出發,黃震批評程朱理學家,在提出區分「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人性說以後,將孔子的「性相近」說丟在一邊,指責他們:「翻倒得一新說一方便,歸之為宗師。孔夫子《論語》反成堂前太公說古老言語,無復顧之者矣。若各師其師而不以孔子為師,流弊安有窮已哉」(同上) ?這裡黃震所謂的「以孔子為師」,就是說,應以孔子的人性學說來統一宋儒的人性學說。
正因為如此,黃震還為韓愈的性三品說進行了辯解。朱熹曾談到,韓愈的性三品說是指「氣質之性」,至於「天地之性」則不存在什麼「三品」。他說:「韓退之《原性》中說三品,說得也是,但不曾分明說是氣質之性耳。性那裡有三品來」(《朱子語類》卷四) ?黃震則指出:
性有三品之說,正從孔子上智、下愚不移中來,於理無毫髮之背。至伊、洛添氣質之說又較精微。蓋風氣日開,議論日精,得氣質之性與天地之性對說,而後孟子專指性善之說舉以屬之天地之性,其說方始無偏。此於孟子之說有功而於孔子之說無傷。實則孔子言性,包舉大體;孟子之說,特指本源而言。性無出於孔子者矣!奈何三品之說本於上智、下愚之說,而後進喜聞伊、洛近日之說,或至攻詆昌黎耶?(《日抄》卷五十九《讀韓文》)
由此可見,黃震認為,韓愈的性三品說不僅由來於孔子的觀點,而且同宋儒的「天地之性」「氣質之性」說也不矛盾。這就反駁了朱熹對韓愈性三品說的批評。
其次,黃震反對奢談人性。他說:
學者亦學夫子而已。夫子未嘗言性,言性止此一語(按指《論語》「性相近也」語),何今世學者言性之多也。無亦知其性之相近而戒其習之相遠可乎?(同上卷二《讀論語》)
黃震在這裡明確批評了宋代理學家,對他們熱衷於談「性」,深表不滿。在他看來,即便是為他所首肯的「天地之性」「氣質之性」說,也是大可不必多談的。
朱熹在集注《論語·公冶長》中,子貢所說「夫子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時,曾說:「蓋聖門教不躐等,子貢至是始得聞之而嘆其美也」(《論語集注》卷三) 。對此,黃震針鋒相對地予以批駁說:
子貢明言不可得而聞,諸儒反謂其得聞而嘆美,豈本朝專言性與天道,故自主其說如此耶?要之,子貢之言正今日學者所當退而自省也。(《日抄》卷二《讀論語》)
這裡,黃震一方面指出,朱熹等理學家之所以違背子貢的原意而強作解人,是為了給其奢談性與天道提供根據;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子貢的這句話恰恰是理學家們所當引起反省的。
第四節 黃震的認識論
在認識論方面,黃震繼承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說。他稱讚朱熹說:「晦翁本《大學》致知格物以極於治國平天下,工夫細密」(同上卷六十八《讀葉水心文集》) 。有人不同意朱熹將「格物」的「格」字釋為「至」字,而認為應釋為「去」字,並舉出「格鬥」一詞為證,從而把「格物」釋為「格去外物」。黃震認為,這是「晦庵之說既行,異端之辯交起」(同上卷二十八《讀禮記》) 的表現。他為朱熹的觀點辯護說:「愚謂格之義皆至也。『格於皇天』,上至於天也。『格於舜』,舜來至於前也。……若格鬥去者,亦正以兩人親手而間,彼此擊刺,皆至其身,非有間隔其間,故謂之格。安得以格鬥為格去外物之證哉」(同上) ?
黃震還沿襲朱熹的思想路徑,闡述了「心」的作用。他繼承朱熹「心者,身之所主也」(《大學章句》經一章注) 的觀點,指出:「心者,吾身之主宰,靈明廣大,與造化相流通」(《日抄》卷八十六《省齋記》) 。他所謂的「心」,顯然不是指作為人體五臟之一的心,而是指的認識主體。他還繼承朱熹「心具眾理」的觀點,認為「心所以具眾理而應萬事」(同上卷二《讀論語》) 。又說:「心具眾理,理貫萬事」(同上卷八十八《虛白觀記》) 。這就是說,作為認識主體的「心」,其思維活動的範圍是無所不至的。
黃震還闡發了程、朱的主敬說。二程和朱熹都很重視認識主體的修養。所謂「敬」,就是他們所提出的關於認識主體修養的一種方法。葉適曾批評二程說:「程氏誨學者,必以敬為始。……非孔氏本旨也」(《水心文集》卷十《敬亭後記》) 。黃震對葉適的觀點予以反駁說:
禮不先於克己,禮將何自而復?學不先於敬,己私又何自而克?己且未知所以復禮,又何以使民俗之復禮?……公(按指葉適)於義理,獨不滿於陸而不及朱,似於朱無忤者,然朱之學正主程而程之學專主敬,乃反以程子言敬為非,又何耶?且敬也者,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以來相傳之說,非程子自為之說也。蘇子瞻千古奇才,獨以輕薄仇程子,終身思所以破其敬之說,尚終其身不能,而水心欲破之,宜其說之不能自白也。(《日抄》卷六十八《讀葉水心文集》)
在這段話中,黃震把「敬」同「克己復禮」聯繫起來,認為只有「敬」,才能「克」去「己私」,從而達到「復禮」的目的。他又指出,葉適反對二程的主敬說,實際也就是在反對朱熹。同時,黃震把主敬說講成是自古以來所謂「聖賢」的「相傳之說」,這就為主敬說製造了「歷史根據」。
黃震在繼承程、朱的認識論觀點的同時,對程、朱的認識論也提出了修正的見解。
首先,他批評程、朱的「生知」說。
朱熹《論語集注》卷一《為政·十五志學章》注,引二程語云:「孔子生而知者也,言亦由學而至,所以勉進後人也。」朱熹本人在註解此章時,也說:「愚謂聖人生知安行,固無積累之漸。」黃震在《黃氏日抄》卷二《讀論語》中,明確表示不同意程、朱對此章的解釋,他說:
諸儒議論疊出,皆因待聖人過高,謂聖人不待學故也。然聖人亦與人同耳。
這清楚表明,黃震認為,即便是所謂「聖人」,也不可能生而知之,而只能是學而知之。他在閱讀王安石的《傷仲永》一文時,也寫札記說:「金谿農家子方仲永五歲能詩,父日攜之環丐於邑人,不使讀書。……年二十而泯然眾人矣。教之不可已如此」(《日抄》卷六十四《讀文集·王荊公》) 。這裡,他也強調了後天的學習對人取得知識的決定性作用。
其次,在認識主體的修養方法上,黃震雖然贊同程、朱的主敬說,但不同意二程的「靜坐」主張,並對之提出了批評。他說:
心者,所以治事,而非治於事。惟隨事謹省則心自存,正不待治之而後齊一也。……至於齋心服形之老、莊,一漲而為坐脫立忘之禪學,始瞑目株坐,日夜仇視其心而禁治之。及治之愈急而心愈亂,則曰:易伏猛獸,難降寸心。嗚呼!人之有心,猶家之有主也。家有主反禁切之,使一不得有為,其擾者勢也,而訝心之難降歟?故世有竭平生之力以從事於禪,適足以槁馘其無用之身,他尚何望?奈何世習纏染,以是易惑,雖明辟「坐忘」之為「坐馳」者,亦或諭學者之靜坐,誠不自意,滔滔流俗承虛接渺,談空演妙之極……(同上卷八十六《省齋記》)
《河南程氏遺書》卷第二上載二程語錄云:「司馬子微作《坐忘論》,是所謂坐馳也。」同書卷第二下載二程語錄云:「只閉目靜坐,為可以養心。」又《河南程氏外書》卷第十二載:「伊川每見人靜坐,便嘆其善學。」由此可知,黃震所謂「明辟『坐忘』之為『坐馳』者,亦或諭學者之靜坐」,指的就是二程,這裡,(一)黃震認為,作為認識主體的「心」,是要「治事」即應付客觀事物的,可是道家的那種叫人排除思慮的心齋 [5] 修養方法,以及禪學那種叫人息慮凝心的坐禪方法,卻仇視人的認識能力,硬要「治」「心」,這就勢必使人成為廢物。(二)黃震指出,二程所謂「靜坐」的認識主體修養方法,也是因受道、佛二家影響而提出來的。(三)黃震認為,二程的「靜坐」主張,導致了以後談虛說空的不良習氣。朱熹主張初學者也應以「靜坐」為修養方法(見《朱子語類》卷一一九) 。所以,黃震對二程主張「靜坐」的批評,同時也是對朱熹的批評。
第三,在知、行關係上,黃震強調躬行,提出「言之非艱,行之為艱」,力圖糾正朱熹後學「不知其躬行」的流弊。
《論語·里仁》中記錄了孔子這樣一句話:「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黃震在講解這句話時,說:「恥者,謂言過其行則古之人以為深恥也。夫子此意正欲學者訥於言而敏於行耳」(《日抄》卷八十二《餘姚縣學講義》) 。他還說,在《論語》中,孔子「不得已而見於問答者,亦皆正為學者躬行而發,凡今見於《論語》二十篇者,往往不過片言而止,言之非艱,行之為艱,聖門何嘗以能言為事」(同上) ?
黃震為什麼這樣強調「躬行」,提出「言之非艱,行之為艱」?其中的緣故,他曾這樣說:
自晦翁之學盛行,而義理之說大明。天下雖翕然而向方,流弊亦隨之而漸生。蓋論說之求多,恐躬行之或缺,苟誠用力於躬行,何暇往事乎口說?某行天下,今踰半生,凡見言晦翁之學者幾人,往往不知其躬行。……世所謂《中庸》《大學》者,身未必行,惟見筆舌華靡。……(同上卷九十五《祭添差通判呂寺簿》)
這就清楚表明,黃震之所以強調躬行,正是不滿於當時宗奉朱熹的理學家們,那種只知「筆舌華靡」,空談義理,不知躬行的現象。他還說:
周、程既沒,學者談虛,借周、程之說,售佛、老之私。……此而不辟,其誤天下後世之躬行,將又大於楊、墨以來之患者。文公先生(指朱熹)於是力主知行之說,必使先明義理,別白是非,然後見之躬行,可免陷入異端之弊。此其救世之心甚切,析理之說甚精,學者因言之已明,正其身之所行,為聖為賢,何所不可?顧乃掇拾緒餘,增衍浮說,徒有終身之議論,竟無一日之躬行。甚至藉以文奸,轉以欺世,風俗大壞,甚不忍言。文公所以講明之初意,夫豈若是?然則今日其將何以救此?亦在明吾夫子之訓,而深以言之輕出為恥。其行於言也,常恐行有不類,惕然愧恥,而不敢輕於言;其見於行也,常恐不副所言,惕然愧恥,而不敢不勉於行。則言日以精,行日以修,庶幾君子之歸,而不至駸駸陷入虛誕欺罔之域,則可無負於文公知行並進之訓矣。(同上卷八十二《餘姚縣學講義》)
這裡,黃震雖然提到「無負於文公知行並進之訓」,但在實際上,他卻把朱熹知行學說的主旨歸結為教人躬行。而這並不符合朱熹本人的思想實際。朱熹認為:「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過一邊,則一邊受病」(《朱子語類》卷九) 。在朱熹的知行學說中,雖然強調「行」,認為「行」重「知」輕,但也強調「知」,認為「知」先「行」後。朱熹說過「為學之實固在踐履」(《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曹元可》) ,然而又反對「只教人踐履」,認為「義理不明,如何踐履」(《朱子語類》卷九) ?顯然,黃震把朱熹的知行學說歸結為教人躬行,這正是朱熹所反對的「偏過一邊」。因此,黃震對朱熹知行學說的闡發,實際上是對朱熹這一學說的修正。正是通過這種修正,黃震才得以使自己強調躬行的觀點,同朱熹的知行學說掛起鉤來,從而取得了理論上的依據。
從這種強調躬行的觀點出發,黃震還修正了朱熹關於講學的觀點。朱熹是反對只躬行而不講學的,他曾說:「躬行固好,亦須講學。不講學,遇事便有嵲屼不自安處。講學明,則坦坦地行將去。若只躬行而不講學,只是個鶻突底好人」(同上卷一二〇) 。黃震則明確指出:「今日之所少者,不在講學而在躬行」(《日抄》卷八十二《撫州辛未冬至講義》) 。他還說:「每竊謂今日吾儕之所少者,非講說也,躬行也。向也六經之旨未大彰明,我朝諸儒所以極力辯說,至文公而精切的當矣。吾儕何幸,獲享其成。入耳著心,以正躬行,此正今日緊事,又暇於文公腳下添註腳乎?……某竊意教不止講說而已也……不能隨事寓教,以正人心,是於騰口瀾倒之中,又推其波耳」(同上卷八十四《答撫州程教授請冬至講書札》) 。
關於黃震反覆強調的「躬行」的具體含義,他自己曾談到:「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倫,反不知實踐而無愧,則……口談義理,皆非其實」(同上卷八十八《餘姚縣重修學記》) 。又說:「至今流布天下者,無非言理之書,不善學者,遂或流而為空言矣。不知古之正心誠意者,正將推以治國平天下」(同上卷九十《晦庵與江玉汝往復帖序》) 。可見,他所謂的「躬行」,主要是指對於封建倫理道德原則的踐履。黃震這種強調躬行的思想,雖然包含有維護封建綱常的一方面,但在當時民族矛盾異常尖銳的特定歷史條件下,這種思想對於反對統治集團中妥協苟安和從事抗元鬥爭,則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
第五節 黃震的道統論
黃震對韓愈、程頤、朱熹的道統論也有所繼承。他認為存在著一條所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的傳道之統,讚揚二程「發明孔、孟正學於千四百年無傳之後」(同上卷三十三《讀程氏遺書》) ,表彰朱熹「精究聖賢之傳,排辟異說,所力任者在萬世之道統」(同上卷三十九《讀南軒先生文集》) ,把二程、朱熹視為道統的繼承人。基於這種道統論,他指責蘇軾說:「蘇子謂武王非聖人,孔子所不敢言也;謂孔氏之家法,孟軻始亂之,儒者所不忍言也」(同上卷六十二《讀蘇文》) 。
程朱理學家認為,為了維護道統,就必須辟「異端」。黃震也不例外。在黃震的心目中,所謂「異端」,主要指佛、道,尤其是佛。這同程、朱的觀點也是一致的。他說:「佛、老之害極矣」(同上卷九十《欽道載閒道集序》) !「近世佛氏之害尤甚」(同上卷二《讀論語》) ,「愚平生謂禪學為異端之異端」(同上卷三十四《讀晦庵先生文集》) 。他在《戊辰輪對札子》中,陳述佛、道之害說:
厥今流弊之極,棄父母而為之(指佛、道)者半天下,竭膏血而奉之者徧天下。有家者弊於此而不可以為家,有國者弊於此而不可以為國。(同上卷六十九)
他還向封建皇帝描繪了一幅禁絕佛、道之後,所可能出現的理想圖畫:
收其莊產,上可以富軍國;鼓鑄其銅像、銅器,又可使貨泉流布天下。然此猶以近效言也。鰥寡孤獨之類少,而奸盜之罪省,使人人得正其綱常;凶愚吞併之根絕,而冤訐之獄稀,使人人得安於耕鑿;無懺罪之說以誤民,而閭里之所好皆真善……蔓延天下不可勝言之禍,不動聲色銷磨就盡,而使民俗得盡復唐虞三代之舊。如四塞之雲霧淨掃而再睹青天,如積年之蛆穢盡除而重添活水。開闢以來之奇事,未有如此之大快者!(同上)
在黃震看來,只要禁絕佛、道,就會使封建社會變成近似於桃花源式的「樂土」,這自然是一種幻想。不過,由此可以看出,黃震之反對佛、道,是從維護封建綱常倫理與鞏固封建統治的需要出發的。他的這種反對佛、道的言論代表了世俗地主階級的利益。
黃震在反對佛、道的同時,也批評了那些受到佛、道影響,特別是受到佛教影響,以及被他視為「借儒談禪」的理學家。這種批評,有的地方實際上觸及程、朱。此外,他還指名批評程門弟子楊時、謝良佐說:「龜山不免雜於佛……上蔡才尤高而弊尤甚,其於佛學殆不止雜而已」(同上卷四十一《讀尹和靖文集》) 。他進而指出,張九成、陸九淵、楊簡諸人之「借儒談禪」,都是由於受到謝良佐的影響:
濂、洛發其精微,後來遂有因精微而遁入空虛者,如張橫浦,如陸象山,如楊慈湖,一節透過一節。……蓋嘗考究三人之說,無一不出於上蔡。……上蔡於程門才最高而不幸與揔老交,故其弊如此。東坡謂其父殺人報仇,其子因以行劫。原上蔡本心不過欲用其心,禪學遂得而入之。吾儒之禍,莫烈於此矣!(同上卷八十五《回董瑞州》)
這裡,黃震認為,「借儒談禪」是「吾儒之病」。黃震之所以有這樣的認識,是因為在他看來,這種「借儒談禪」能誘使人誤入禪學而不自知,具有較大的迷惑性。他說:「上蔡以禪證儒,是非判然,後世學者尚能辨之。上蔡既歿,往往羞於言禪,陰稽禪學之說,託名儒學之說,其說愈高,其術愈精,人見其儒也,習之,不知已陷於禪。此其弊則又甚矣。」(同上卷四十一《讀上蔡語錄》)
黃震還指出,這種「借儒談禪」的傾向,在他所處的時代,已成為理學家的一種通病。他說:「近世流弊浸淫,凡言吾儒者,多陰用異端之說,甚者昌言異端之不可廢,而自貶吾儒之不及」(同上卷三十四《讀晦庵先生文集》) 。因此,他主張對這種傾向應大力摒除。他在讀石介《徂徠文集》時所寫的札記中曾說:「徂徠先生學正識卓,辟邪說,衛正道,上繼韓子以達於孟子,真百世之師也。……使先生生乎今之世,見托儒者之名售佛、老之說者,辟之又當如何哉」(《日抄》卷四十五《讀徂徠文集》) ?黃震這裡所說的「衛正道」,指的就是維護道統,而他自己則正是以道統的維護者自期的。
黃震在繼承道統論和主張「辟異端」以維護道統的同時,對程、朱的道統論也提出了修正的見解。
韓愈在《原道》中,曾這樣談到儒家的所謂道統:「吾所謂道也,非向所謂老與佛之道也。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之死,不得其傳焉」(《昌黎先生文集》卷十一) 。這裡有兩個問題:(一)所謂道統之「傳」,應當如何理解?(二)其所傳之「道」,究竟是什麼?關於第一個問題,《河南程氏遺書》卷第十八所記程頤語錄中,在談到《原道》一文時曾說:「如曰:『軻之死不得其傳』,似此言語,非是蹈襲前人,又非鑿空撰得出,必有所見。若無所見,不知言所傳者何事?」即認為韓愈是對道統之「傳」「必有所見」,才能說出「軻之死不得其傳」這樣的話來。由此可見,程頤是把道統之「傳」理解為一種難於窺見的傳授關係。朱熹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堯、舜、禹相傳之密旨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陳同甫》) 。關於第二個問題,朱熹回答說:「如《書》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此便是堯、舜相傳之道」(《朱子語類》卷五十八) 。顯然,在朱熹看來,道統之「傳」是堯、舜、禹等所謂「聖人」之間對密旨的親相授受;而《尚書·大禹謨》上所說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這十六字,就是他們所傳授之「密旨」。
黃震的看法則不同。他說:
所謂「傳」者,前後相承之名也。所謂「道」者,即《原道》之書所謂其位君臣、父子,其教禮、樂、刑、政,其文《詩》《書》《易》《春秋》,以至絲麻、宮室、粟米、疏果、魚肉,皆道之實也。故曰:「以是」而傳。「以是」者,指《原道》之書所謂「道」者而言之,以明中國聖人皆以此道而為治也。故他日論異端,又曰:果孰為而孰傳之耶?正言此之所謂「道」者無非實,而其傳具有自來,彼之所謂「道」者無非虛,而初無所自傳云爾,非他有面相授受之密傳也。託附程錄者乃發為異說,稱譽《原道》,以為此「必有所見」,若無所見,所謂傳者,傳個甚麼?嗚呼,異哉!……愚故意其為上蔡謝氏之門依仿而托於程錄也。(《日抄》卷五十九《讀韓文》)
又說:
愚按古無傳道之說,孔子之學,惟曾子弘毅,足以任道。子思、孟子皆然。至今所講明者,皆其說也。子夏、子張未見其有傳於今也。韓文公闢佛、老,故言中國之所以治者,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次第相承,具有自來,故以傳言,以闢佛氏之說。自夷狄晚入中國,於中國之治並無相干,皆平空杜撰,故他日又曰:果孰為而孰傳之耶?韓文公之言傳道者,意蓋如此。不幸釋氏以衣缽為傳,其說浸淫,遂使吾儒亦謂若有一物親相授受者,謂之傳道。此積習之誤,聖門初無是事。(同上卷四十二《讀陸象山語錄》)
由此可見:(一)黃震認為所謂道統之「傳」,根本不是什麼面相授受的密傳,而不過是前後次第相承之名。他對道統之「傳」的這種理解,不僅不同於程頤、朱熹,而且在實際上也不同於韓愈。因為,在韓愈那裡,這種所謂道統之「傳」,畢竟也是一種所謂心傳的關係。(二)黃震認為,所謂道統之「道」,即韓愈《原道》中所謂的「道」。在他看來,這種「道」是「聖人」的「治道」。由於「道統」本身就是一種歷史的虛構,因此,黃震對「道」的這種理解,不可能符合實際。但他的這種觀點對於朱熹關於道統之「道」的理解,則是一種否定。(三)黃震認為,那種把道統之「傳」說成是「若有一物親相授受」的觀點,是因襲了佛教傳衣缽的說法。(四)黃震沒有指名批評程頤,而把程頤論《原道》的語錄說成是可能為謝良佐所杜撰。這說明,他不願意直接提到程頤。
針對朱熹派理學家以《尚書·大禹謨》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十六字為道統心傳之要,黃震在所寫《讀尚書·人心惟危章》札記中,這樣批評道:
此章即堯嘗授舜之辭,舜申之以授禹而加詳焉耳。……蓋舜以始初所得於堯之訓誡並平日所嘗用力於堯之訓誡而目得之者,盡以授禹,使知所以執中而不至於永終耳。豈為言心設哉?近世喜言心學,舍全章本旨而獨論「人心」「道心」,甚者單摭「道心」二字,而直謂即心是道,蓋陷於禪學而不自知。其去堯、舜、禹授受天下之本旨遠矣!……愚按心不待傳也,流行天地間,貫徹古今而無不同者,理也。理具於吾心而驗於事物;心者,所以統宗此理而別白其是非。……禪學……以理為障,而獨指其心曰:不立文字,單傳心印。此蓋不欲言理,為此遁辭,付之不可究詰雲耳。(《黃氏日抄》卷五)
這裡,黃震不僅批評了借《尚書·大禹謨·人心惟危章》大談所謂「道心」「人心」之分以及「十六字心傳」的朱熹及其門人蔡沈等,而且也批評了「直謂即心是道」的陸九淵。他指出,「十六字心傳」之說是對《尚書·大禹謨·人心惟危章》的斷章取義,有違原文的本旨。他更進而指出,所謂「十六字心傳」之說,和陸九淵「直謂即心是道」一樣,都是來源於禪宗的影響。像黃震這樣對「道統」論的批評,在宋代理學史上,還是少見的。後來有些思想家對理學思想的批評,往往是以所謂「道統」論作為突破口的。
* * *
[1] 按,《寶祐四年登科錄》(見《粵雅堂叢書三編》)載:「黃震……年四十四,五月十四日辰時生。」依此逆推,則黃震當生於宋嘉定六年。其卒年,據近人陳垣考訂,應為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參見《輔仁學志》第十二卷第一、二合期,1943年12月版,第286頁,陳垣《黃東發的卒年》。
[2] 《黃氏日抄》卷九十四《撫州先聖殿》題下原註:「辛未四月到任」。宋咸淳七年,歲次「辛未」。
[3]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九二《子部·儒家類二》關於《黃氏日抄》云:「其中八十一卷、八十九卷,原本並闕,其存者實九十五卷也。」此系未將原佚之第九十二卷算入而致誤。
[4] 朱熹曾多次說過:「道即理」(《朱子語類》卷七十四),並說:「道只是君臣、父子日用常行當然之理」(《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吳斗南書》)。「道訓路,大概說人所共由之路」(《朱子語類》卷八)。
[5] 《莊子·人間世》云:「惟道集虛。虛者,心齋也。」郭象注云:「虛其心則道集於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