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史 · 第十八章 程端蒙、董銖、程端禮的教育理論

侯外廬 《宋明理學史》
第一節 程端蒙《性理字訓》——理學教育的啟蒙教材 理學的產生與北宋時期的書院有密切關係。而理學家們都很重視編寫理學的啟蒙教材,注意教學方法,還有一套教育理論。這是理學思想廣泛傳播的原因之一。本章以三位理學的教育家為代表,對理學的教育理論及方法進行分析。 程端蒙(公元1143—1191年)字正思,號蒙齋,江西鄱陽人。 程端蒙先師事江介,為其高足;後又赴婺源,受業於朱熹,領悟理學要旨。著有《性理字訓》《程董二先生學則》等,深受朱熹的讚賞。當其逝世時,朱熹曾書《程君正思墓表》,對其早卒「失聲流涕」,「為之痛惜」,認為他「以求道修身為己任,討論探索功力兼人,雖其精微或未究極,而其固守力行之功則已過人遠矣」(《朱文公文集》卷九十) 。這段評述,說明程端蒙是一位理學的忠實實踐者,能夠嚴守理學教義修身律己,教育後學。 程端蒙《性理字訓》三十條,基本上是四句成言,共428字。朱熹稱讚說:「小學字訓(按指《性理字訓》)甚佳,言語雖不多,卻是一部大《爾雅》」(引自《宋元學案·滄洲諸儒學案上》) 。此書形式類似詞典,其內容是根據《四書》以及朱熹《四書集注》,從中提煉出命、性、心、情、才、志、仁、義、禮、智、道、德、誠、信、忠、恕、中、和、敬、一、孝、悌、天理、人慾、誼、利、善、惡、公、私等三十個範疇,通俗疏釋,和以聲韻,便於記誦,作為青少年學習理學基本知識的啟蒙教材。其成書時間較陳淳《四書性理字義》為早,其影響亦較深遠。南宋程若庸著《性理字訓講義》,即以程端蒙《性理字訓》三十條為藍本,增廣為六門一百八十三條,明朱升又增至一百八十四條。此書是南宋末、元以至明初在教育界比較流行的一種課本。 程端蒙《性理字訓》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講人性論,包括命、性、心、情、才、志等心理分析範疇。程端蒙說: 天理流行,賦予萬物,是之謂命;人所稟受,莫非至善,是之謂性;主於吾身,統乎性情,是之謂心;感物而動,斯性之欲,是之謂情;為性之質,剛柔強弱、善惡分焉,是之謂才;心之所之,趨向期必,皆由是焉,是之謂志。 這裡,對理學家「性即理也」的人性論做了簡要的概括,其中心範疇是性,含有三點意思:第一,性根源於天理,體現了天理的必然,叫作命,命決定性。因為天所命於人的是「理」,有善而無惡,所以人所稟受的性,也是有善而無惡,即朱熹所謂天賦的「天命之性」。第二,性要通過每個個人才能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影響性善的因素,一是物慾之情,一是參差不齊的才,即朱熹所謂「氣質之性」。第三,心是一身的主宰,心雖有為情所累的一面,而心的本體本無不善,只要有堅持天理的正確志向,就能改變氣質,恢復「天命之性」。 第二部分講認識論,含「明理」和「修身」兩項內容,這是恢復「天命之性」的認識論途徑。「明理」包括仁、義、禮、智、道、德、誠、信、忠、恕等倫理道德範疇。程端蒙說: 為木之神,在人則愛之理,其發則惻隱之情,是之謂仁;為金之神,在人則宜之理,其發則羞惡之情,是之謂義;為火之神,在人則恭之理,其發則辭遜之情,是之謂禮;為水之神,在人則別之理,其發則是非之情,是之謂智;人倫物事當然之理,是之謂道;行此之道,有得於心,是之謂德;真實無妄,是之謂誠;循物無違,是之謂信;發己自盡,是之謂忠;推己及物,是之謂恕。 這是說,理就是人倫物事之當然,也叫作道;仁、義、禮、智就是愛、宜、恭、別之理的表現;德就是得道,得理,對於理的領悟,不能有一點差錯,對於理的遵守,不能有絲毫背離。如果根據理表現情,情發就會處處合理,從而符合「惻隱」「羞惡」「辭遜」「是非」等封建社會處理人倫關係的準則。文中說到的「為木之神」「為金之神」「為火之神」「為水之神」,其實就是仁、義、禮、智的代名詞,是程端蒙襲用陰陽五行說,將五行道德化,以增加「理」的神秘性而已。 「修身」,包括中、和、敬、一等內省體驗範疇。程端蒙說:「無所偏倚,是之謂中;發必中節,是之謂和;主一無適,是之謂敬;始終不二,是之謂一。」這裡,提出了情發合「理」的兩項要求:第一,必須「發而中節」,做到喜怒適當,哀樂適時;否則,就會有所偏倚,任憑私意橫溢,造成不良後果。第二,必須居敬主一,這是對朱熹《敬齋箴》的進一步概括。朱熹讀張栻《主一箴》後,續作《敬齋箴》,用居敬主一,作為理學家涵養工夫的重點。居敬與主靜不同,並不是與外界隔絕,閉戶靜坐,而是指時刻醒悟「天理」的一種精神境界。主一,即專一,就是心思集中,「不以東,不以西,不之南,不之北」。程端蒙認為,只有通過這種內省天理的體驗工夫,才是達到滅欲的正確途徑。 第三部分講宇宙觀,包括天理、人慾、誼、利、善、惡、公、私等禁欲主義範疇。程端蒙說: 天命流行,自然之理,人所稟受,五性具焉,是曰天理;人性感物,不能無欲,耳目口鼻,斯欲之動,是曰人慾;無為而為,天理所宜,是之謂誼;有為而為,人慾之私,是之謂利;純粹無妄,天理之名,是之謂善;凶暴無道,不善之名,是之謂惡;物我兼照,擴然無私,是之謂公;蔽於有我,不能大公,是之謂私。 這是程端蒙《性理字訓》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這裡集中地表現出程端蒙所概括的理學思想的僧侶主義實質,將人的耳目口鼻看作是不善的根源,將一切物質欲望看作人生不可避免的罪惡,從而加以排斥,這是宗教思想的一種特點。程端蒙同朱熹一樣,正是將人慾視為罪惡,在他的筆下,天理就是誼(義)、善、公;人慾就是利、惡、私。他講知性、明理、修身,就是為了革盡人慾,復盡天理,從而達到理學家所臆造的最高精神境界。 《性理字訓》的結尾,模仿朱熹《敬齋箴》的筆調說:「小子」啊,對於《字訓》應該「敬之戒之」,要嚴格遵循它,深刻理解它,無限崇尚它,經常學習它,「精思篤行,孜孜勉焉,聖可賢致」。總之,在他看來,《性理字訓》是通向聖賢的入門和階梯。 通過以上剖析可以看出,《性理字訓》不是從宇宙論起講,而是從性論起講,通過「明理」及「修身」等認識途徑,達到「存天理,滅人慾」的精神境界,這在理論上無甚創見,但在論證方法上卻有獨到之處。我們知道,一些理學家的先輩,其學說是以「理」為中心而展開的,從「理」及於天地、物事、人倫、格致等。《性理字訓》的作者並未固守師說,針對青少年這種教育對象的特點,以闡述如何做人為宗旨,以誘發存善去惡為內容,將「明理」和「存理」視作存善去惡的手段和目的,這就更加鮮明地揭示出理學即性命義理之學的內在本質,體現了理學家將性論同認識論相聯繫的傳統特點和心性說的本來面貌。從性論起講,比較淺近,符合理學入門書的基本要求。 程端蒙《性理字訓》的社會效果,從元代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中可窺見一斑。該《日程》將《性理字訓》(程若庸增廣者)列為學齡前(八歲前)兒童的必讀書,要求「日讀字訓綱三五段」,以此代「千字文最佳」。《千字文》為唐代的兒童識字課本,內容雖以「夫貞婦節,君聖臣良」之類的封建綱常為核心,但比較粗俗,而且沒有同《四書》中的範疇相銜接,顯得缺乏理性思維。從朱熹開始,就十分注重童蒙教育的理學化、知識化、通俗化三者的結合,寫了《童蒙須知》以及《訓蒙詩百首》,做了普及理學宣傳的嘗試。程端蒙《性理字訓》比較完滿地實現了朱熹的意願,以簡短的文字,整齊的韻語,對偶的形式,傳統的範疇,使兒童諧於唇吻,易於記誦,幼小的心靈就受到理學的薰陶。在他前後,這類通俗讀物有的還加上插圖,如李元綱《聖門學業圖》,將《大本達道》《進修倫類》《為學之序》《存心要法》《求仁捷徑》等繪為十圖,使青少年見圖知義,經久不忘。清代還出版了漢文、滿文、蒙文對照的通俗讀物,力圖將理學及其所宣揚的封建禮教灌輸到人民中間去。 第二節 《程董二先生學則》——理學教育小學階段的培養目標 程端蒙除編撰理學的啟蒙教材外,還同董銖合作,制訂《程董二先生學則》。根據朱熹的說法,理學教育分為小學和「成人」教育兩階段,小學教的是灑掃應對進退之節之類的基本行為規範,以及日用的知識技能,《程董二先生學則》就是關於這一方面的規定,可以說,它提出了理學教育中,小學階段的培養目標。 董銖(公元1152—?年)字叔重,稱槃澗先生。江西德興人。與黃榦同師。據《江西通志》記載,著有《性理注》《解易注》。 朱熹曾為《程董二先生學則》作跋,他說:「道不遠人,理不外事,故古之教者,自其能食能言而所以訓導整齊之者,莫不有法,而況於家塾黨庠遂序之間乎。彼其學者所以入孝出弟(悌),謹信群居,終日,德進業修而暴慢放肆之氣不設於身體者繇此故也。番(鄱)昜(陽)程端蒙與其友生董銖共為此書,將以教其鄉人子弟而作新之,蓋有古人小學之遺意矣。余以為凡為庠塾之師者,能以是而率其徒,則所謂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將復見於今日矣。於以助成後王降德之意,豈不美哉」(《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二) !這裡,朱熹強調辦教育要有法(即學則),他向所有學校的師長推薦《程董二先生學則》,認為如能依此訓導學生,就能培養出有德性、有造就、為封建帝王服務的人才。 《程董二先生學則》共十八條,基本上是對朱熹的許多箴言和銘記的概括與發揮。起首兩條為學生規定了在朔望(每月初一、十五)和晨昏所應進行的儀式,末條是關於懲處的辦法。余皆為學生律己、待人、接物時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它涉及封建社會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其中,講行為的有八條。地主階級要求其培養的人才具有本階級所認為的美德,其標準是所謂「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出入必省」等八項。 這八項標準對於人們的衣食住行、談吐舉止,以及容貌視聽都做了煩瑣的、使人缺乏生機活意的規定。如「居處必恭」要求根據年齡、長幼,排定座位次序,不能亂序。坐時必直身正體,不能盤腿傾倚,交脛搖足,如朱熹所說的「端席」,如後來陳淳所說「坐當如屍」,特別是反對學生白天睡覺,因為孔子就曾經斥責白天睡覺的宰我是「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就是說,人們在居處的時候,要如敬天敬神那樣肅恭。如「步立必正」,規定走路時徐行,站立時拱手,不能超越長者而行,不能背向尊者而立,不能踐踏門檻,不能跛顛偏倚,如朱熹所說「足容必重,手容必恭,擇地而蹈」那樣,舉手投足不能有一點差錯。又如「視聽必端」,規定目不能流轉張望,只能直視,耳不能傾頭左右,只能正聽,還要求人們說話時輕聲細語,時時控制自己的喜怒情感。至於穿戴,既不能穿奇裝異服,又不能簡單隨便,即使在安閒休息時,也不能「衩袒露頂」,在盛暑也不能脫鞋去襪。如此等等。理學家就是把這一類宗教色彩很濃的修養方法,視為讀書士子們德行的標誌。 講學習的有五條:「讀書必專一」,「寫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齊」,「堂室必潔淨」,「修業有餘功、遊藝有適性」。朱熹曾說:「為學之道,莫先於窮理,窮理之要,必在於讀書」(《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所以中心是讀書,其要求有五:一、先正心肅容。二、在讀誦上下功夫。每一書都規定了應讀的遍數,如遍數已足而不能背誦,必須再讀至能背誦為止。如遍數未足,已能背誦,也必須再讀,讀滿遍數。學生的學習活動就是埋頭於背書與誦經。三、非聖賢之書勿讀,無益之文勿觀,嚴防學生離經叛道。四、保持學習環境的整齊與清潔。五、課餘時可適當彈琴習射等。這同孔子的做法有別。孔子將彈琴習射等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多種技能的人,而理學家則將之列入課餘,反映出儒家教育思想的日趨沒落。 講待人接物的有兩條:「相呼必以齒」,「接見必有定」。這兩條規定了處理師生、長幼、朋友之間關係的原則,強調師道尊嚴,強調「非其類」不能親近,表現出對勞動人民的鄙視。 綜觀上述各條,其基本精神是力圖按照道學家的模式塑造學生的形象,使他們個個「道貌岸然」,成為木雞式的小學究。 黃榦的門人饒魯在評論《程董二先生學則》時認為,《學則》講述了「群居日用之常儀」,朱熹《白鹿洞書院教條》(內容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則發揮了「學問之宏綱大目」。饒魯主張將兩者並舉,才能「本末相須,內外交養,而入道之方備矣」(引自《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 ,也就是主張將小學和「成人」教育的培養目標融為一體。所以,在真德秀制訂的《教子齋規》中,第一條就是《學禮》,以下才是《學坐》《學行》《學立》《學言》等。在饒魯、真德秀兩人看來,《學則》經如此充實,才更加完備。 程端蒙《性理字訓》《程董二先生學則》所反映出的理學教育思想,實際上就是引導學生脫離生產活動和社會實踐,而專事「空口講誦」。它帶來了嚴重的流弊,當時就受到陳亮(陳亮與程端蒙同年生)的批判。他指出,理學教育將人培養成無一技之長的廢物,「為士者恥言文章行義,而曰盡心知性。居官者恥言政事書判,而曰學道愛人。相蒙相欺,以盡廢天下之實,則亦終於百事不理而已」(《龍川文集·送吳允成運干序》) 。他用「各務其實」的功利主義同理學的教育思想相對立。 第三節 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理學教育的教學方法和計劃 程端禮(公元1271—1345年)字敬叔,號長齋,人稱畏齋先生,受學於史蒙卿。祖籍江西鄱陽,後遷徙至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著有《讀書分年日程》三卷,《畏齋集》六卷。 胡文楷曾為《讀書分年日程》作跋,他說:「宋朱子有讀書法六條,曰居敬持志,曰循序漸進,曰熟讀精思,曰虛心涵泳,曰切己體察,曰著緊用力。元程畏齋因編為此書,其自稱分年日程,一用朱子之意修之。如此讀書學文,皆辦世之欲速好徑失先後本末之序,雖日讀書作文而白首無成者可以觀矣。此法似乎迂闊,而收可必之功,如種之獲云云。《元史》本傳稱其著有讀書日程,國子監以示郡邑校官為學者式。……明初諸儒讀書大抵奉為準繩。」《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端禮本其法(指朱子讀書法)而推廣之,雖每年月日讀書程限不同,而一以六條為綱領。」這兩段話,說明《讀書分年日程》是得自朱熹的真傳,若依此讀書,就可以收到實效,因而成為明初學者讀書的準繩。 《朱子讀書法》散見於《四書集注》《朱子語類》以及《朱文公文集》等著作中。據程端禮說,是朱熹門人「會粹朱子平日之訓而節取其要,定為讀書法六條」(《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以下簡稱《日程》) 。 所謂「居敬持志」,朱熹說:「心之為物,至虛至靈,神妙不測,常為一身之主,以提萬事之綱,而不可有頃刻之不存者也。……誠能嚴恭寅畏常存此心,使其終日儼然不為物慾之所侵亂,則以之讀書,以之觀理,將無所往而不通,以之應事,以之接物,將無所處而不當矣,此居敬持志所以為讀書之本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這裡,強調讀書應心思專一,不受外界物慾的擾亂,要充分發揮人的認識主體(心)在思維活動中的主導作用。程端禮對「居敬」的解釋是:「無事時敬以自持,凡心不可放入無何有之鄉,須是收斂在此,及應事時敬於應事,讀書時敬於讀書,便自然該貫動靜心無不在」(《日程》) 。即所謂無事時敬在心上,有事時敬在事上。無事時敬在心上,是集中注意力使心不受外界的物質引誘;有事時敬在事上,是使處理事情合於封建道德標準。就是說,讀書時,思想固然不能受外界物慾的擾亂;閒暇時,思想也不能受外界物慾的干擾。這是對朱熹「存心」「居敬」說的發揮。至於「持志」,程端禮認為即「立志」。他說:「朱子諭學者曰,學者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真是無著力處。只如今人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日程》) 。「四書」中有不少關於「立志」的說教,孔子說:「吾十有五而志於學」,是講立志;又說:「好學不厭」,是講立志而能篤守。顏淵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是講志大而堅定。孟子的「尚志」,是講立志的切要。朱熹也說:「立志不定,如何讀書」(《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但都說得比較原則。程端禮對「立志」做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認為讀書的宗旨在發明義理,而不在謀求功利;讀書的目的是做好人(道學家),不當貴人(事業家)。經過程端禮的解釋,「居敬持志」,實際上是指讀書的宗旨和目的,欲為聖賢,欲為蒲柳,有繫於此,這是讀書之本,故被列為《朱子讀書法》首條。 所謂「循序漸進」,朱熹《論語集注》註:「『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雲,「此但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漸進耳」(《憲問·莫我知也夫章》) 。「循序」,指的是修養工夫,循先「下學」(人事)後上達(天理)的程序。「漸進」,指的是如流水盈科而後進、音樂成章而後達那樣,學習也要在前一段學得較好的基礎上才能有所進展。在《行宮便殿奏劄二》里,朱熹根據孔子「欲速則不達」,孟子「進銳退速」的說法,反對兩種學習態度,一種是「怠忽間斷」,一種是「貪多務廣」,認為這兩者都必無所成(《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朱熹的這個觀點,是同他的性論中不求頓悟的論點一致的。程端禮在解釋「循序漸進」時,則偏重於讀書的具體做法上。他說:「朱子曰,以二書言之,則通一書後及一書。以一書言之,篇章文句,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亂也」。以字句言之,「字求其訓,句索其旨」。以進度言之,「其旨未得乎前,則不敢求乎後;未通乎此,則不敢志乎彼」(《日程》) 。這是說,讀書時寧可點滴積累,逐步深化,也不要好高騖遠,流於空虛。他批評陸王心學「不是上面欠工夫,乃是下面無根腳」(《日程》) 。「循序漸進」,既是讀書時應持的態度,又是求學問的規律。 所謂「熟讀精思」,朱熹說:「大抵觀書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於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於吾之心,然後可以有得爾」(《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 。又說:「學便是讀,讀了又思,思了又讀,自然有意。若讀而不思,又不知其意味,思而不讀,縱使曉得,終是卼臲不安,一似請得人來守屋相似,不是自家人,終不屬自家使喚。若讀得熟,而又思得精,自然心與理一,永遠不忘」(《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這裡,朱熹認為,人們的學習活動,就是熟讀書中的詞句,精思書中的義理,除此再無別的途徑;一個人學問的高低,不在於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而是看能否「讀了又思,思了又讀」,達到神秘的所謂「心與理一」。程端禮則更加強調背誦的功用,他說:「百遍時自是強五十遍時,二百遍時自是強一百遍時」(《日程》) ,讀的遍數越多越好。理學家有所謂「讀書千遍,其義自見」之說,這個「義」當指封建道義,絕非科學真理。 所謂「虛心涵泳」,朱熹說:「學者讀書,須是斂身正坐,緩視微吟,虛心涵泳」(《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又說:「看文字,須是虛心,莫先立己意」(同上) 。這也是他所反覆強調的治經必守家法的思想。如讀《易》,應以胡瑗、石介、歐陽修、王安石、程頤、張載、呂大臨、楊時等人的註疏為依據,反對傍取異說,「慢侮聖言」;否則,就是經學之賊,文字之妖。程端禮的解釋是:「學者看文字不必自立說,只記前聖與諸家說便了」(《日程》) 。朱熹要求人們在讀經時「莫先立說」,程端禮要求人們「不必自立說」,採取生吞活剝的「記」的辦法就行了。可見,他們所說的「虛心」,並不是教育人們不驕傲,不自滿,而是為了抹煞人們的獨立思考精神。 所謂「切己體察」,朱熹說:「切己體察……讀一句書,須體察這一句,我將來甚處用得」(《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又說:「讀書不可只專就紙上求義理,須反來就自家身上推究。秦漢以後,無人說到此,亦只是一向去書冊上求,不就自家身上理會。自家見未到,聖人先說在那裡,自家只借他言語來就身上推究始得」(同上) 。這裡,說明宋代理學家同漢代經學家在治經方法上有區別。朱熹既主張治經必守家法,同時又反對「守之太拘」。他要求人們以讀書為階梯去體驗天理,內心體驗「天理」與否,別人是無法知道的,全靠讀一句書,想一想,做好內心活動的記錄。程端禮要求人們著重從行為上體察,如讀到「出門如見大賓」條,就要體察一下,我做得怎麼樣。其實,內心活動也好,行為舉止也好,都是講的自我修養,同社會生活、社會實際毫不相干。 所謂「著緊用力」,朱熹說:「寬著期限,緊著課程」(《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就是說,讀書時不求速成,但必須抓緊、抓深,要有「一棒一條痕,一摑一掌血」的精神。比如,你有讀二百字的能力,只讀一百字,卻於百字中,猛施工夫,理會仔細,讀誦爛熟,這樣,記憶力差的人,也能記得,理解力低的人,也能體會。程端禮說:「為學要剛毅果決,悠悠不濟事」(《日程》) 。如救火治病一樣急切,如逆水行舟一樣堅忍。這裡所說的恆心、毅力和克服困難的精神,完全是為求取聖人之道而發的。 讀書,本來是學習的一個重要方面,必要的考證和訓詁也是治學所不可缺少的,科學的讀書方法,可以使學者少走彎路。綜觀《朱子讀書法》六條,無論是起首兩條所講讀書的宗旨和程序,中兩條所講讀書的起步和家法,還是末兩條所講讀書的印證和寬緊,都是建立在唯心主義認識論的基礎上的。它視讀書為認識的唯一途徑,內省體驗為認識的唯一源泉,從而歪曲了人類認識的過程,只能將人們引入歧途。其中,有關「循序漸進」、少而精等涉及教學法方面的論述,對後世教育曾起有益影響,但那不是主要的。理解《朱子讀書法》,必須看清這些方法為什麼服務的本質;否則,就是抽象的研究。 根據《朱子讀書法》,程端禮提出了理學教育的教學內容和計劃,即《讀書分年日程》。所謂「分年」,就是將青少年的教育依年齡劃分為三階段:八歲前為啟蒙教育階段;八歲至十五歲為小學教育階段;十五歲至二十二三歲為「成人」教育階段。「日程」,指每日每周的讀書計劃,將每日劃分為早晚和白晝三單元,又將數日劃為一周。如讀經每四日為一周,其中三日讀經,一日習字演文。讀史五日為一周,其中三日讀史,二日溫習經、傳、注。讀文六日為一周,其中三日看文,二日溫習經、傳、注,一日溫史。作業十日為一周,九日讀書,一日作文。如此周而復始。每讀一書,立一簿,按單元、日、周一一登記,逐項檢查。 八歲前的啟蒙教育,其學習內容為《性理字訓》(程若庸增廣者),程端禮將其比喻為醫家脈訣,最便初學,同時佐以《朱子童蒙須知》,使幼童記說。 八歲至十五歲的小學教育,其必讀的主要書目有《小學》《四書》及諸經(《孝經》《易經》《詩經》《禮》《春秋》並《三傳》)等十五種。 讀書的次序,先讀《小學》《大學》,次《論語》,次《孟子》,次《中庸》,後諸經。這種安排,程端禮未做說明,因為這已成為宋、元時期讀書次序的公認傳統。朱熹對於讀《四書》的次序和要求,有如下一段說得很明白的話: 某要人先讀《大學》,以定其規模。次讀《論語》,以立其根本。次讀《孟子》,以觀其發越。次讀《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處。《大學》一篇,有等級次第,總作一處易曉,宜先看。《論語》卻實,但言語散見,初看亦難。《孟子》有感激興發人心處。《中庸》亦難讀,看三書後,方宜讀之。(《朱子語類》卷十四) 朱熹的這段話有兩層意思。第一,讀《四書》有先後次序,首《大學》,次《論語》,次《孟子》,最後《中庸》。這個次序是從《四書》之間的有機聯繫考慮的,也是從《四書》理解上的難易考慮的。第二,《四書》是一套「經書」,所謂「定其規模」,就是定下三綱領、八條目的修己治人的思想規模;「立其根本」,就是打下理學的思想基礎;「觀其發越」,就是對理學義理的進一步發揮;「求古人之微妙處」,就是求得古聖人的「微妙而難見」的「道心」,即求得理學思想的極致。 《四書》同諸經的關係,據朱熹說:「《四子》,六經之階梯」(《朱子語類》卷一〇五) 。二程與門徒有過一段問答:「或問窮經旨,當何所先?於《語》《孟》二書,知其要約所在,則可以觀五經矣」(《二程全書·二程粹言》卷一) 。上了階梯,就可以升堂入室。掌握了《四書》的要領,就可以進一步讀五經。程、朱的這種讀書次序,影響封建社會後期的教育六七百年。程端禮就是羽翼其說而作如是論的。這種讀書次序是從難易、遠近、大小來確定的。 讀經的步驟:第一步是讀。讀時「句句字字要分明,不可太快」,「讀須聲實」,「不可添虛聲」,「句盡字重」,並要「點定句讀」,「圈發假借字音」。第二步是背。規定將每一經文分為大段,大段分為細段,每細段看讀一百遍,背讀一百遍,再通大段或全文背讀二三十遍。所以,每日早晚都是學生的背讀時間。第三步是思。「字求其訓,句求其義,章求其旨」,「每一節十數次涵泳思索以求其通」,背書時就要「思而又思」。第四步是說。先說句注,再通說每句大義,又通說每段大義,每句都要說得精確成文。 「讀」「背」「思」「說」都是為了「爛熟」是書。「爛熟」的標誌是:「信口分說得出,合說得出,於身心體認得出,方為爛熟」,也就是「熟讀精思」,「虛心涵泳」,「切己體察」的工夫。程端禮以此標榜他的讀書方法優於漢代的「記問之學」。其實,這只不過是用理學教條反對經學教條而已。 習字、考字、演文的訓練,也是這一階段學習的重要內容。習字先以名家字帖影寫,可以歇讀書一二月,以全日之力影寫二三千字,如此寫一二月方止。並要掌握用筆口訣:「雙鉤懸腕,讓左側右,虛掌實指,意前筆後」。據程端禮說,經過這樣嚴格的訓練,「方能他日寫多,運筆如飛,永不走樣。」考字以《說文》《字林》《六書略》《切韻指掌圖》等為依據。演文以經書為據,先逐字訓釋經文,後通解一句之意,又通解一章之意。這樣反覆進行,以收所謂「明理演義一舉兩得」之效。習字、考字、演文是為讀經服務的,是讀經的輔助手段。 學生從剛「發蒙」起,就必須從早到晚,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讀書,背書,說書,抄書,經過這樣七八年的教育,其面貌可以想見了。 十五歲至二十二三歲為「成人」教育階段。所謂「成人」,按朱熹的說法,就是要使學生達到窮理、養心、力行、泛應、節禮、和樂這六項標準。按程端禮的說法,這是學生的「志學之年」,要以「學道」「學聖」作為自己「為學」「為人」的志向。 這一階段的中心教材為朱熹的《四書集注》。《四書集注》是朱熹用畢生精力把四書納入理學軌道的書,它以洗鍊的文字闡述了理學思想,在所有闡述朱熹思想的著作中,具有最高的「權威性」。這正如他的門徒李性傳所說的那樣,是書「覃思最久,訓釋最精,明道傳世,無復余蘊」,「故愚謂《語錄》與四書異者,當以《書》為正。而論難往復;《書》所未及者,當以《語》為助」(《朱子語類大全·饒州刊朱子語錄後序》) 。這是說,朱熹的《四書集注》是經過長時間的深沉思考才寫成的,它所闡述的儒家思想最精確,是一部完美無缺的「明道傳世」之作。朱熹的其他著作、文字,內容與《四書集注》矛盾的,只能以《四書集注》為準,其他只做參考。《四書集注》與其他著作、文字的關係是「正」與「輔」的關係。因而讀了《四書集注》對於儒家經書,就有了權衡尺度,就能用理學家的「義理」解經書,改變專重名物訓詁的漢儒經注傳統。《四書集注》同四書、五經相比,它同理學教育的「成人」培養目標更接近些。朱熹曾比方說,五經是「打禾為飯」,四書是「熟飯」。那麼,《四書集注》已經把熟飯端上桌了。程端禮視《四書集注》為理學「成人」教育的中心教材,正是為這部書的性質做了鑑定。 讀《四書集注》的步驟同讀四書、五經基本相仿。不過,程端禮在這裡特彆強調「居敬持志」的重要。教育學生用「對越聖賢,夫子在座」的虔敬,反覆思量,以三年的時間,晝夜專治。這樣,「學者之終身大本植矣」。 在「成人」教育階段,程端禮也很重視基本知識的教育。其一,抄記諸經旨要,以熟記諸家經疏異同精粗,加深對朱子注的理解。如抄記《易》,在正文後,應先抄記《朱子本義》(《周易本義》),次抄記《程氏易傳》,再抄記程、朱門人的發揮,最後抄記古註疏。讀經注時,亦先讀程、朱傳疏,後讀古註疏,引導學生用理學解經學,培育實用主義學風。其二,學史以《資治通鑑》為主,旁及《史記》《漢書》《唐書》等。雖不必如讀經之遍數,亦應「虛心反覆」,熟習「一事之始末」,「一人之姓名爵里諡號世系」,尤其應用《四書集注》之「義理」,權衡當時「君臣心德之明暗,治道之得失,紀綱之修廢,制度之因革,國本之虛實,天命人心之離合,君子小人之進退,刑賞之當濫,國用之奢儉,稅斂之輕重,兵力之強弱,外戚宦官之崇抑,民生之休戚,風俗之厚薄,外夷之叛服」,如此等等。程端禮甚至還規定,如果當日無所讀項目,則應主觀玄想,如我「親立其朝」,「身任其事」,對每事的處理能否符合四書的精神,還要用簿冊抄錄,同諸儒「論斷管見」,對照「綱目凡例」,以驗所謂「學識之淺深」。紙上論事,紙上談兵,就是理學家的「學業」和職業。其三,學文以韓文(韓愈文章)、《楚辭》為重點,以韓文為例,選擇其中「敘事」「議論」兩體兼備的七十餘篇,日熟讀一至二篇,亦須百遍成誦,以打下作文的基礎。對於如何看文,亦有煩瑣的規定,每篇先看主意,次看敘述,再將一篇分為大小段,於大段中看「篇法」,小段中看「章法」,「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從中追究作者的心思意圖。程端禮似乎也反對抄襲模仿。他認為,文章篇篇「有法而無法」,「有法者篇篇皆有法也,無法者篇篇法各不同也」(《日程》) 。所以,他要求學生學習韓文,超過韓文,「將見突過退之,何止肩之而已」(同上) 。他藉機吹捧朱熹,稱朱熹「文字皆是用歐曾法(指歐陽修、曾鞏),試看歐、曾曾有朱子議論否」(同上) ? 在學經、學史、學文的基礎上,他要求學生將「性理」「制度」「治道」三者綜合思考。他認為,制度書多兼治道,而治道又以性理為依據。具體做法是,從制度入手,擇其大者,如「律歷、禮樂、兵刑、天文、地理、官職、賦役、郊祀、井田、學校、貢舉」等項,以朱熹的意見衡量是非得失。這樣,就能將經、史、文,性理、制度、治道熔為一爐。他自我吹噓說,這就是「學天下第一等學,作天下第一等文,為天下第一等人」,將來「一旦在朝廟,免禮官不識禮,樂官不識樂之誚」(《日程》) 。程端禮教育學生讀書、作文,就是為了把學生培養成統治人的「第一等人」,其教育的階級實質,昭然若揭。 「成人」教育階段的最後一項學習內容是作文,以應科舉考試,為封建王朝輸送可供選擇的人才。元代科制規定,每三年開試一次,對蒙古、色目人試兩場,對漢人、南人試三場:第一場經問,以程朱理學為主要內容;第二場古賦;第三場對策,即所謂「使經術、理學、舉業三者合一。」與此相應,《日程》制訂了作文的有關立論根據和程式。如作《經問》,必須以《四書集注》為準則,嚴守所謂「命題者必依章句,答義者必通貫經文,條舉眾說而斷以己意」的家法,不能獨立思考,不能有所發揮,更不能離經叛道。作文要「以主意為將軍」,意必先立,再以平日所記經史史料充填。據說就可「一筆掃就」了。這是使學校教育成為科舉制度的附庸。對於這種應舉式的文章,清代顏元曾斥之為國家的「四害」之一。他說:「為治去四穢,時文也,僧也,道也,娼也」(《顏習齋先生年譜》) 。時文即指這種虛文。 當然,《讀書分年日程》注意讀書的基本技能的訓練,把讀、背、寫、練貫串於教學的全過程,從方法上看,對青少年的教育是有一定裨益的。它注重經、史、文的結合,保留了文史一家的源遠流長的古老傳統,對後世治學也是有影響的。 程端蒙等人的教育思想,以宣揚理學教條為宗旨,以閉門窮經為手段,以讀書做官為號召,其流毒很深。它使廣大知識分子,以畢生的精力研讀理學經典,專門注重辭章聲韻,徒尚浮華,追求利祿,成為「弱人、病人、無用人」,甚至國家民族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