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史 · 第八章 胡宏的理學思想
胡宏是南宋有造詣的理學家,著述不多,然而其理學思想卻有獨到之處,於本體論、人性論、理欲觀以及道物、名實諸關係方面,其見解頗別開生面,具有非正宗的思想傾向,因而遭到正宗學者的非難。全祖望對其學問十分推崇,謂「中興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卒開湖湘之學統」(《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 ,說明胡宏之學在宋代理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胡宏的主要著作有《知言》六卷和《皇王大紀》八十卷。此外,尚有《易外傳》、書、表、記等。本章著重研究《知言》的理學思想及其特點。
第一節 胡宏的家學淵源
胡宏(公元?—1161年) [1] 字仁仲,胡安國的少子,學者稱之五峰先生。他一生不耽於仕途,初蔭補右承務郎,不調;後秦檜當國,留意於「故家子弟」,擬起用,遭其婉言謝絕。他在《與秦檜之書》中說,功名利祿為其「志學以來所不願也」,謂自己志在「立身行道」,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他所理想的「大丈夫」是「傑然自立,志氣充塞乎天地,臨大節而不可奪,有道德足以贊時,有事業足以撥亂,進退自得,風不能靡,波不能流,身雖死矣而凜凜然長有生氣如在人間者」(《五峰集》卷二) 。他這種潔身自好、不求富貴利達、不阿權勢者的思想性格,與其父胡安國的為人處世極為相似。秦檜死,胡宏被召,以疾辭,終避不出,竟卒於家。
雖然胡宏無意於仕途,但這並不表明他不關心國事。相反地,他時刻以社稷的安危為念。他曾為此向高宗上萬言書,陳述其治國安邦的政治主張。首先,他建議人主整飭三綱,認為三綱為「中國之道」,治國之本;只要三綱立而「邊鄙之叛逆可破也」(同上《上光堯皇帝書》) ,把維護封建綱常同抗擊金人、收復中原失地聯繫起來。其次,他建議人主要有「愛民之心」,「視民如傷」,反對朝廷「科斂無已」。他說:「夫國之有民,猶人之有腹心也;國之有兵,猶身之有手足也。手足雖病,心能保之;心腹苟病矣,四肢何有焉!是故欲富國者務使百姓辟其地,欲強兵者務使有司富其民」,而不能「行誅剝之政,縱意侵民以奉冗卒,使田萊多荒,萬民離散」(同上) 。這是對儒家傳統的重民、仁民思想的具體發揮,表明胡宏對人民的疾苦的同情。第三,他建議人主要重視人才,認為「欲成王業者必用王佐之才。所謂王佐之才者,以其有王者事業素定於胸中也」(同上) 。此外,他還提出大興屯田、罷度牒、裁汰冗兵等措施,希望高宗勵精圖治,振興宋室。這說明胡宏所說的「立身行道」,始終是同「治國平天下」的經世思想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然而,胡宏生平志在大道,以振興道學自任,謂「道學衰微,風教大頹,吾徒當以死自擔」(《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 ;又潛心於學術,視「為學是終身事」,認為只要「斷之以勇猛精進,持之以漸漬熏淘」,必能「有常而日新」(同上) 。其學術淵源,據張栻說,先生「自幼志於大道,嘗見楊中立(按楊時)先生於京師,又從侯師聖(按侯仲良)於荊門,而卒傳文定公(按胡安國)之學,優悠南山之下餘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力行所知,親切至到」(《知言·序》) 。《宋史》本傳和《宋元學案》也本此說:「幼事楊時、侯仲良,而卒傳其父安國之學」(《宋史》本傳) ;「嘗見龜山(楊時)於京師,又從侯師聖於荊門,卒傳其父之學」(《宋元學案》本學案) 。清人在評述《知言》時也稱:「宏作此書,亦仍守其家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九十二) 。
所謂「卒傳其父之學」,顯然是針對胡宏早年師事楊時、侯仲良而言的。有關胡宏與楊、侯之間的師承傳授關係,文獻有缺,無法考定。至於「卒傳其父之學」則大體可信。例如論治道,胡安國在宋哲宗紹聖四年的進士策試里曾「以漸復三代為對」,主張恢復古制(詳見本書第六章)。胡宏在《知言》中也大倡此說,認為「井田者,聖人均田之要法也」,「三王之所以王者,以其能制天下之田裡」(卷三) ,而「封建諸侯,可以持承平,可以支變故」(卷二) ;自秦、漢以來,「三代之道不行」,「井法不立,諸侯不建,天下蕩蕩無綱紀」,致使世道多變故(卷三) ,公然把復井田,行封建,視為治道的綱紀。這種崇復「三代」古制的復古理論,直接承其父之學甚明。當然,這種復古理論也是儒家的傳統思想,孔、孟唱之於前,世儒應之於後,歷代相傳,構成儒家正統歷史觀的重要部分。就此而論,胡宏的治道論可謂源遠流長。
又如,胡宏《知言》中的《春秋》說也是明顯地繼承父說的。孔子為何作《春秋》?歷來是說經家的一大論題。胡安國認為,孔子作《春秋》意在「遏人慾於橫流,存天理於既滅」(《春秋傳·序》) 。胡宏秉其父之說,認為「天理人慾莫明辨於《春秋》,聖人教人清人慾復天理,莫深切於《春秋》」(《知言》卷四) ,把孔子作《春秋》說成是為了「明辨」「天理人慾」,完全按照宋儒的倫理道德說教解釋《春秋》。關於《春秋》「筆法」,胡安國認為,其於「天象」只書「災異」不書「祥瑞」,意在戒「人主之慎所感」(《春秋傳》卷八) 。胡宏也持此說,謂「孔子作《春秋》必記災異,警乎人君,萬世不死也」,「不書祥瑞者,懼人君之自滿」(《知言》卷五) 。可見胡宏的《春秋》說也是本自家學。
至於論治學,胡安國重在匡世,他著《春秋傳》就是為了闡明「聖王經世之志」,以供時君世主取法(《春秋傳·序》) ,其目的性甚明。胡宏也十分強調治學的目的性,指出:「學道者正如學射,才持弓矢,必先知的,然後可以積習而求中的矣。……君若不在於的,苟欲玩其辭而已,是謂口耳之學,曾何足雲」(《知言》卷四) !在他看來,為學不「求中的」無異於空談,毫不足取。這種反對空談以「求中的」的治學態度,實際上是要求「通經致用」,所以他說:「故務聖人之道者,必先致知,及超然有所見,方力行以終之」(同上) 。就是說,為學、務「道」,以「致知」始,以「力行」終。所謂「力行」即是「致用」之意。這與其父治學重在「經世」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宋儒言「道」多沿襲《易傳》「形而上」之說,含義極其抽象、神秘。胡安國則認為「道」即在人們的日常物用之中:「冬裘夏葛,飢食渴飲,晝作入息……只此是道」(《宋元學案》卷三十四《武夷學案》) ,毫無抽象、神秘可言。胡宏也有類似的觀點,認為道不離物,又以性為道之體,而聲、色、食、味即是性(《知言》卷一) 。可見在道的問題上,胡氏父子的思想觀點是相通的,其家學淵源十分清楚。其弟子張栻,與朱熹、呂祖謙齊名,時稱「東南三賢」。
總之,胡宏學有淵源,而「卒傳其父之學」,此論斷大體符合事實。當然,由於胡安國沒有理學的專書,因此對於胡宏理學思想的家學淵源尚難詳論,上舉數例,只能窺其一斑而不能觀其全豹。
第二節 胡宏理學思想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胡宏的理學思想,主要反映在《知言》一書中。該書是著者平日論學言治的隨筆札記,連綴成篇,屢經改訂而成。原書無篇名,明人遂仿《論語》,以每篇開頭兩字命名,故與其內容往往不符。清人認為這是「明人傳刻古書好意為竄亂」的通病。該書唯永樂大典所藏本尚不失其真,可資研究胡宏理學思想的依據。
《知言》對於理學諸重要範疇,如道、理、心、性等,均有所論述,而尤其重在言性。門人張栻曾經指出這一點:「今先生是書,於論性特詳焉」(《知言·序》) 。因此,弄清胡宏論性的實質和特點,是了解其理學思想的關鍵。
宋儒論性,大體本《中庸》的天命說和孟子的性善說,而又有所發揮,如程、朱直接以「理」「天理」「正理」論性與天命;更分性為二,即所謂「天命之性」與「氣質之性」:前者又稱「義理之性」,指仁、義、禮、智等封建倫常;後者指人的生理要求和願望,如耳之於聲,目之於色,口之於味,飢吃、渴飲等。他們認為,「天命之性」是人的本然之性,稟受於天,孟子謂性本善,即指此而言;「氣質之性」則由後天氣稟而成,氣稟有昏、明,故「氣質之性」有善與不善;所謂「去人慾、存天理」,就是去其不善以復其本然之善,實質上是使人性復歸於天理,即以人合天。這是對思、孟以來正統儒家關於「天人合一」思想的繼承和發揮。
胡宏論性,雖本《中庸》的天命說,因而未能從根本上突破正統儒家關於「天人合一」的思想體系,然而又有其新意,他敢於對孟子的性善說和宋儒的上述觀點提出異議,因而表現出與正統儒學相離異的思想傾向。在道物和名實諸關係方面,胡宏的觀點還包含著若干合理的思想因素。這是胡宏理學思想的基本特色。對此,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一、性本論的宇宙觀
性為宇宙本體,是胡宏論性的重要特點之一,也是其理學思想的一大特色。
宇宙本體問題,是宋明理學的重大論題之一。理學家們依其對此問題的不同觀點而分成程、朱和陸、王兩派:程朱派以「理」為宇宙本體,陸王派以「心」為宇宙本體。胡宏則於「心」「理」之外,提出以「性」為宇宙本體。他說:
天命之謂性。性,天下之大本也。(引自朱熹《鬍子知言疑義》)
性也者,天地所以立也。(同上)
大哉性乎,萬理具焉,天地由此而立矣。(《知言》卷四)
萬物皆性所有也。聖人盡性,故無棄物。(同上)
非性無物,非氣無形,性其氣之本乎!(同上卷三)
像這樣立天地、包萬物、具萬理、主形氣的性,其為宇宙本體之義十分清楚。那麼,作為宇宙本體的性,其實質是什麼呢?
如果性指的是宇宙萬物的性質或本質;那麼,它應該是在宇宙萬物之中,為宇宙萬物所固有。可是,胡宏所講的性,是指作為「天下之大本」,「天地所以立」的宇宙萬物的根源:它在宇宙萬物之先而又派生宇宙萬物,它獨立於宇宙萬物之外而又君臨於其上,它體現天的意志,故說「天命之謂性」。像這樣的性,只能是一種脫離客觀世界的物質基礎而永存的抽象原則或「絕對精神」的化身。就此而言,它與程、朱的理,本質是相同的,可謂之名異而實同,同屬於客觀唯心主義的範疇。這就是被胡宏作為宇宙本體的性的實質。這樣的「性」,與「理」「心」等理學範疇又是怎樣的一種關係呢?
(一)性與理
在胡宏看來,性與理既有其同的一面,又有其異的一面。所謂同,是指同屬於天命。他說:「性,天命也」(同上卷一) ,「夫理,天命也」(同上卷四) 。程、朱也有類似的觀點,如程頤說:「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嘗有異。窮理則盡性,盡性則知天命矣」(《遺書》卷第二十一下) ;朱熹說:「天即理也,命即性也,性即理也」(《朱子語類》卷五) 。說明胡宏與程、朱在性理觀上也有相同之處,他們都把性、理與天命直接聯繫起來,視性、理同屬天命。所謂異,是指性、理的基本屬性不同,因而它們在與天命的關係方面也不相同。
胡宏認為,性是宇宙本體,而理則不具有這一基本屬性。他凡言「理」,所著重強調的,一是「物之理」,即事物的規律:
物之生死,理也;理者,萬物之貞也。……物之理,未嘗有「無」也。(《知言》卷一)
萬物不同理,死生不同狀,必窮理然後能一貫也。知生然後能知死也。(同上卷四)
二是與「義」連稱的倫常之理和治世之理:
為天下者,必本於理義。理也者,天下之大體也;義也者,天下之大用也。理不可以不明,義不可以不精。理明然後綱紀可正,義精然後權衡可平。綱紀正,權衡平,則萬事治,百姓服,四海同。(同上)
以理義服天下易,以威力服天下難。理義本諸身,威力假諸人。(同上卷三)
但從性、理與天命的關係看,胡宏認為二者不能等同。因為「性」是「天命之全體」,「理」只是天命的局部。所以他反對「世儒」以「性」類「理」,指出:「世儒之言性者,類指一理而言之爾,未有見天命之全體者也。」(同上卷四) 這樣的性、理關係,與他上述的「性具萬理」的觀點是一致的。二者的關係相當於哲學上一般與特殊的關係,簡化成一個公式,就是:性一理殊。這恰與程、朱的性理觀形成鮮明的對照。程、朱有「性即理」的命題,其意是「性」本於「理」。如果說,「理」是宇宙本體;那麼,「性」則是人化了的「理」,即「理」在人身上的體現,故說「性者,人之所得於天之理也」(朱熹《孟子集注·告子章句上》) 。這樣的性、理關係,也相當於哲學上一般與特殊的關係,同樣也可以簡化成一個公式:理一性殊。可見,胡宏與程、朱在性、理關係上,其觀點正相反對。它反映了胡宏的性理觀與程、朱的性理觀不僅有同的一面,而且還有異的一面,因而表現出偏離正宗理學的傾向。
(二)性與心
在心、性關係問題上,程、朱有心主性、統性之說:「心則性也,在天為命,在人為性,所主為心,實一道也」(《程氏粹言》卷第二) ;「心,統性、情者也」(朱熹《孟子集注·公孫丑章句上》) 。陸、王有心體性用之說:「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象山全集》卷二十二《雜說》) ,認為「心」是宇宙本體;「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王陽明《傳習錄》上) ,認為「性」是「心」的作用或功能。
與此相反,胡宏從性本論出發,主張性體心用:
道之所以名也,非聖人能名道也。有是道則有是名也。聖人指明其體曰性,指明其用曰心。性不能不動,動則心矣。(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心也者,知天地、宰萬物以成性者也。(同上)
夫性無不體者,心也。(《知言》卷二)
未發只可言性,已發乃可言心。(《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
據上文,胡宏的「性體心用」說包含著如下幾層意思:
第一,所謂「性體心用」就是說,「性」是本體,「心」是作用。這種體用關係表明:「性」是第一位的,「心」是第二位的,是由「性」之動、「性」之發所派生的。所以說「性不能不動,動則心矣」,「已發乃可言心」。
第二,所謂「夫性無不體者,心也」,就是說,「心」是「性」的體現者,「性」是被體現者。這種體現與被體現的關係表明:「性」是內在的、深藏的東西,「心」是「性」的外在表現。這大體與哲學上本質與現象的關係相類似。
第三,所謂「心也者,知天地、宰萬物以成性者也」,就是說,「心」是認識的主體,天地萬物是認識的客體,「性」則是天地萬物的本體;「心」所以知天地宰萬物,是為了通過認識這一客體去體現那作為本體的「性」,這就叫作「心以成性」。在這裡,心、性關係仍然是體現與被體現的關係,其主從關係十分清楚。
總之,通過對胡宏關於性與心、理諸關係的分析,可以清楚看到,他把心與理排除在宇宙本體之外,只有「性」才被賦予宇宙本體的屬性而被置於心與理之上。因此,也只有「性」才是其理學的最高範疇。
二、性無善惡的人性論
胡宏反對以善惡言性,認為性無善惡,但有好惡。這是他論性的又一特點。
有人問他:「孟軻氏、荀卿氏、揚雄氏之以善惡言性也,非歟?」他說:「性也者,天地鬼神之奧也,善不足以言之,況惡乎」(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認為「性」隱秘、奧妙,不易窺見,難於名狀,因而也非善惡之言詞所能盡其義。至於孟子「道性善」,他借先儒之口說:「嘆美之辭,不與惡對也」(同上) 。說明孟子也不以善惡言性,其道性善,只是對人性的美言,而不是對人性的本質善與惡的評價,所以說「不與惡對」。像這樣公然引孟子為同調,對其性善說任意加以解釋,實為前人所罕見,卻為後人說經所本。清代漢學家戴震著《孟子字義疏證》,實則承接胡宏以己意說經這一學風的餘緒。
胡宏進而從區別聖、凡的角度論證以善惡言性之為非。他指出,「凡天命所有而眾人有之者,聖人皆有之」,如人皆有情、欲,聖人亦然,「不去情」,「不絕欲」;而所以區別聖、凡者,在於是否「發而中節」:「聖人發而中節,而眾人不中節也。中節者為是,不中節者為非。挾是而行則為正,挾非而行則為邪。正者為善,邪者為惡。而世儒乃以善惡言性,邈乎遼哉!」(同上) 他認為,是否「發而中節」,不僅決定聖凡之別,而且決定善惡之分。「世儒」不明此理,以善惡言性,顯然不得論性的要領,所以他稱之為「邈乎遼哉」,意即離對於人之本性的認識相去甚遠。
胡宏所講的「中節」,語出《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按其原意,是指人的喜怒哀樂之情,其發要符合「中庸之為德」,無過無不及。孔子以之區別「君子」與「小人」。胡宏稍有變動,不但以之區別「聖人」與「眾人」,而且以之闡明「性之道」。他說:「中者,性之道也」(《知言》卷一) 。又說:「凡人之生,粹然天地之心,道義完具,無適無莫,不可以善惡辨,不可以是非分,無過也,無不及也,此中之所以名也」(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換言之,以善惡辨,以是非分,就是過和不及,各執一偏,因此不得謂之「中」,也不得謂為「性之道」。可見,胡宏所以反對以善惡言性,歸根到底,是因為以善惡言性與「中者性之道」相悖,不符合人的本性。在他看來,人性本中,無善與惡。這樣的人性論,實際上是告子的性無善惡論。告子的性無善惡論是與孟子的性善說對立的,因而遭到孟子的非難。宋代理學家多主孟子性善說,故對胡宏的性無善惡論也多有微詞。朱熹深以此論為非,張栻也謂「誠為未當」。說明胡宏的人性論並非理學的正統理論,其非正宗的思想傾向十分清楚。
胡宏在反對以善惡言性的同時,又提出「好惡為性」的命題:「好惡,性也。小人好惡以己,君子好惡以道,察乎此則天理人慾可知」(同上) 。他認為,人皆有好惡之性,只是所據以好惡的標準不同:「小人」以「己」,「君子」以「道」。說明好惡之性本身無所謂善與惡,只有從好惡的標準、對象、內容看,才有所謂善與惡。因此,性有好惡仍然屬於性無善惡論的觀點。朱熹早就覺察到這一點,指出胡宏的「性但有好惡」「即性無善惡之意」(同上) 。
胡宏關於性有好惡的觀點不但不與性無善惡論相矛盾,而且是這一人性學說的不可缺少的理論環節。宋代理學家並不都籠統地反對性有好惡的觀點。朱熹就認為「好惡固性之所有」;但又認為不可「直謂之性」。在他看來,好惡本身不能謂之性,只有「好善而惡惡」才可謂之性,這樣的性就是善。實際上,這是對性有好惡做了符合於性善論的解釋。胡宏則直謂「好惡即性」。他所謂的「好惡」,是指人的生理要求和願望,即所謂情慾,與告子的「食色,性也」是一個意思。他說:「夫人目於五色,耳於五聲,口於五味,其性固然,非外來也」(《知言》卷一) 。又說:「天命之謂性,流行發見於日用之間」(同上卷五) 。這樣,他就把被正統儒學所神化了的性,從天上拉回到了人間;而他所說的好惡之性,實質上是人的自然屬性。像這樣的好惡之性不僅與程朱理學的「天命之性」不同,而且與其所謂的「氣質之性」也有所區別。程朱理學的「氣質之性」有善與不善,胡宏的好惡之性則是人的自然屬性,無善與不善之分。如果說,程朱理學的人性論屬於儒家正統的性善論,其實質是唯心主義先驗論;那麼,胡宏的性無善惡的人性論則是屬於非儒家正統的自然人性論,其實質是接近於唯物主義的感覺論。胡宏人性論的這一非正宗性質,是其理學思想的重要特點之一。
三、「天理人慾同體異用」的理欲觀
「天理人慾,同體異用」,是胡宏基於自然人性論而提出的有別於其他宋儒的理欲觀,也是其理學思想的又一大特色。
天理人慾之辨,始見於《禮記·樂記》:「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慾者也。」其中關於天理人慾截然對立的觀點,為宋代理學家所本。他們提出「存天理,去人慾」,就是視天理、人慾為水火,「不容並立」。然而,以封建倫常辨天理人慾,則是程朱理學所發明。他們直以「仁、義、禮、智、信」,「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為「天理」(《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 ,而以違反封建倫常的思想言行、要求願望為「人慾」。
胡宏反對程朱理學離欲言理、視天理人慾勢不兩立的觀點,認為天理人慾本同一體。他說:「天理人慾,同體異用,同行異情,進修君子,宜深別焉」(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朱熹認為,「此章亦性無善惡之意,與好惡性也一章相類,似恐未安」。不過,他並不反對「同行異情」之說。相反,他本人即主此說:「蓋天理莫知其所始,其在人則生而有之矣。人慾者,梏於形、雜於氣、狃於習、亂於情而後有者也。然既有而人莫之辨也,於是乎有同事而異行者焉,同行而異情者焉」(同上) 。說明由於人們不能分辨天理、人慾,因此有同一件事而做起來不一樣,同一行為而所得的結果迥異。朱熹感到「不安」並極力加以反對的,是胡宏關於「同體異用」之說。因為在他看來,「本體實然只一天理,更無人慾」,二者不能混為一體;而謂「天理人慾,同體異用」,就是「以天理人慾混為一區」(同上) 。這就與正宗理學的理欲觀對立起來了,所以胡宏的觀點當然要遭到朱熹的非難。
朱熹對胡宏的「天理人慾,同體異用」說的非難,可以說是抓住了問題的實質,大體符合胡宏的原意。因為根據胡宏的性本論,所謂「體」即「性」之「體」,所謂「用」即「心」之「用」。就是說,天理人慾同以「性」為「體」,同處於「性」體之中,本質相同,無善惡之分,故謂之「同體」;及「性」之發,則有「心」之「用」:或「發而中節」,或「發不中節」,於是有是非、正邪、善惡之分,故謂之「異用」。由此可見,胡宏關於「天理人慾,同體異用」的理欲觀包括如下幾層含義:
一是天理人慾不相離。按照朱熹的解釋:「鬍子之言,蓋欲人於天理中揀別得人慾,又於人慾中便見得天理,其意甚切」(同上) 。就是說,天理人慾是互相包含的:天理中自有人慾,人慾中自有天理,分離不得。朱熹對於胡宏此論持反對態度,認為「不免有病」。呂祖謙則對於胡宏此論持肯定態度,認為「卻似未失」,因為天理人慾「實未嘗相離也。同體異用,同行異情,在人識之爾」(同上) 。清初思想家陳確也持胡宏這一觀點,認為「天理正從人慾中見,人慾恰好處,即天理也」(《瞽言》四) 。
二是天理人慾無先後、主次之別。胡宏在論好惡之性時,曾經有「小人好惡以己,君子好惡以道」,「則天理人慾可知」之說。朱熹指出,「君子好惡以道,是性外有道也。察乎此則天理人慾可知,是天理人慾,同時並有,無先後、賓主之別也」(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顯然深以胡宏此論為非。因為在他看來,天理在人,與生俱來,是先天的;人慾則是後天的,是氣拘、物蔽的結果。從胡宏以人慾為性來看,天理、人慾無軒輊之分,其義也是十分明白的。所以朱熹謂胡宏上述之言,「是天理人慾,同時並有,無先後、賓主之別」,無疑是說對了的。
三是天理人慾,本無善惡。這和胡宏的「好惡性也」,「性無善惡」的自然人性論觀點是一致的。不過,這是指「性」之未發而言;及其已發,則有是非、正邪、善惡:「發而中節」為「是」、為「正」、為「善」,亦即「天理」;「發不中節」為「非」、為「邪」、為「惡」,亦即「人慾」,故天理人慾又有是非、正邪、善惡之分。這說明胡宏的理欲觀,其出發點與歸結點是不一致的。他從天理人慾本無善惡開始,最後則以承認其有善惡之分而告終。就是說,他以與程、朱的理欲觀相離異開始,以最後復歸於程、朱的理欲觀而告終,這反映了胡宏理欲觀的不徹底性。
四、理學思想中的合理因素
胡宏的理學思想雖未能從根本上突破正統儒學的唯心主義體系,但是,正如他的理學思想已經表現出非正宗傾向一樣,他在哲學上,尤其是在道物和名實等關係問題上,也表現出某些合理的思想因素。
胡宏論道,不同於程、朱,沒有「形而上」或「超然物外」一類的抽象言詞和神秘色彩。雖然他也襲用「太極」,「太和」等儒家的傳統術語言道,但是他所指的,實際上是客觀事物的規律或法則:
道不能無物而自道,物不能無道而自物。道之有物,猶風之有動,猶水之有流也,夫孰能間之?故離物求道者,妄而已矣。(《知言》卷一)
這裡,胡宏既指出了道與物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道不離物,物不離道;更指出這種關係不是對等的,所謂「離物求道者,妄而已矣」,說的正是道對物的從屬關係。因此,「離物求道」,猶如無風而求風之動,無水而求水之流一樣,是荒誕不稽的。可見胡宏所講的道,不是超然物外的道,而是寓於物中之道,相當於他所講的「物之理」。這樣的道物關係,與歷代唯物主義思想家主張的「道不離器」,「道在器中」的道器論,觀點是相通的,具有合理的思想因素。
必須指出,胡宏反對「離物求道」的道物論,是針對道家以「道」為「無」、為萬物本的觀點而發的。他說:
生聚而可見則為有,死散而不可見則為無。夫可以有、無見者,物之形也。物之理則未嘗有無也。老氏乃以有「無」為生物之本,陋哉!(同上)
又說:
形形之謂物,不形形之謂道。(同上卷三)
在他看來,有、無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其區別只在「可見」與「不可見」;「可見則為有」,「不可見則為無」;物與道之間也沒有絕對的界限,其區別只在「形」與「不形」或有形與無形之間:有形則為物,無形則為道;有形則可見,故物為有;無形則不可見,故道為無。實際上「道」並非「無」,只是人眼看不到而已,所以說「物之理則未嘗有無也」。根據胡宏「道」與「理」相通的觀點,也就是「物之道則未嘗有無也」。可見,在有、無問題上,胡宏是以「道」之為「有」反對老子以「道」為「無」的觀點的。因此,他的道物論具有批判道家老子的虛無主義的積極意義。
在名實問題上,胡宏的觀點也表現出某些合理的因素。他說:
有實而後有名者也。實如是,故名如是;實如是而名不如是,則名實亂矣。名實亂於上則下莫知所從而危亡至矣。(同上卷五)
據上述,胡宏的名實論包含著兩個要點:一是先有事實,後才有事實的名稱,兩者的先後次序不容倒置;二是與此相應,有什麼樣的事實,就有什麼樣的名稱,名應如實,名實相符。由前者,他回答了名與實何者為第一性的問題。實際上這已經涉及哲學的基本問題,即存在和意識的關係問題。從胡宏的上述觀點看,可以得出存在是第一性,意識是第二性的結論來,不過他並沒有正面的回答。由後者,他回答了名與實之間是出於何種關係。唯心論者也可以承認名實相符,但只能是以實符名,即事實應該符合於名稱,而不能是以名符實。胡宏的觀點顯然與唯心論者有別,它包含著某些接近於唯物主義反映論的真理的顆粒。為什麼說「接近」而不說「就是」唯物主義反映論呢?因為從認識論來看,胡宏是一個觀照論者。他說:「人心應萬物,如水照萬象」(同上卷四) 。就是說,他把人對於客觀事物的認識、反映,看成是一種消極的、機械的反射,猶如水照萬象一樣,是靜止的、沒有變化的反應。這樣的認識論既排除了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也排除了客觀事物的發展變化的內容,更排除了聯繫主觀與客觀的紐帶——實踐,所以,胡宏的名實論只能是形式地接近唯物主義反映論,包含著某些真理的顆粒。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胡宏的名實論包含著某些合理的思想因素。
最後,還要提到胡宏之學在宋代理學中的地位。胡宏是繼楊時之後在南宋傳播洛學的最早一批理學家,與其同時的尚有李侗諸子。南宋有名的理學家朱熹、張栻、呂祖謙皆其晚輩,張栻還是其嫡傳弟子。由此看來,他是宋代理學由開創、形成、發展到集大成階段之間的關鍵性人物,居於承上啟下的重要地位,也是南宋「湖湘學統」的開創者。然而,他並沒有形成自己的、有影響的學派,因此到了元代,其思想學說就逐漸不為世人所注意而湮沒無聞了。即使在南宋理學中,他的思想觀點也沒有得到學者廣泛的承認。朱熹特作《知言疑義》力詆其非。自稱門人的張栻對其師說也多有微詞,雖說《知言》「誠道學之樞要,制治之蓍龜」(《知言·序》) ,但又謂「看多有所疑」(《南軒文集》卷一《答朱元晦》,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下同) 。唯呂祖謙對其學尚多有回護。
造成上述情況的根本原因,在於胡宏理學思想的非正宗傾向為「世儒」和後代封建統治者所不容。入元以後,程朱理學為歷代封建統治者所提倡,成為儒學正宗,於是「世儒」多聞風相從,胡宏之學自然遭到冷落,少有問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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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宏生卒年,史無明文記載。按其兄胡寅生於宋哲宗紹聖五年(公元1098年),宏生年當在其後數年之間,或曰1102年,或曰1105年,今存而不論。其卒年,據朱熹《跋五峰詩》:一則曰熹於「紹興庚辰」(紹興三十年,公元1160年)曾「戲以兩詩」,「或傳以語鬍子」,得其嘉許;再則曰「明年鬍子卒」,由此可斷卒於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