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本質 · 第十章 理解概念與定義

一 概念的性質 上章從兩個觀點討論意義也暗示第三個觀點為本章的主題。已討論的兩點是:(1)意義當作一種疑問的可能,一個觀念;(2)意義當作事物的一種質量。在這裡我們說明白事物怎樣獲得意義,怎樣終於和意義牢固地聯繫起來,使我們不會把它們分開來看。 概念是確定的意義 意義的第三點是觀念於引導觀察行動以後,便經證明而成立了;以後我們不再當它是假設,而當它是可靠的工具,用以理解別的疑難的事物了。這種確定了的意義便是「概念」(conception)。概念是判斷的工具,因為它是「參照的標準」(standard of reference);也可以稱為「標準化的意義」(standardized meaning)。凡我們語彙里的公共名詞,可以用來判斷別的事物的,都是概念。桌、石、草、動物、月亮等等名詞,都是概念。例如「床」是一個概念,假如我們看見一樣奇異的東西,人家告訴我們說:這是某種人所用的床,那麼這東西便立刻有了確定的意義了。 概念使我們能夠類化 概念使我們能夠「類化」(generalize),使我們能夠把一事物的理解,轉移於別的事物的理解。我們只要知道「床」是那一類的東西,我們便知道這個別事物是什麼東西。概念代表事物的類或屬,它節省我們不少的思維。雖然我們有時也要知道事物的個性,但在實際上,只知道它的同類或所屬,也就能夠應對那一類的思維行為習慣,應付這一事物了。概念使我們能夠利用關於同類的反應,而不必費力於個別事物的認識。 概念使知識標準化 概念把知識標準化了。它使流動的化為凝固,移易的化為永恆。假使「磅」擅改它的輕重,「尺」擅改它的長短,我們還有什麼權量?我們說這包糖是兩磅重,或這塊布是一尺寬還有什麼意義?參照的標準,必須是固定的。概念是固定了的意義,不因變化的關係而移易的人們有時候互相辯難,而不得要領就因為所用的名詞的意義,於無意中移易了。舊的概念的意義,當然也不是不可由思維與發明而改變;正如磅尺的制度,也未嘗不可改為厘米的制度。但它們於意義既改之後,仍必須得到一種共同的確認,否則意義便淆亂了。 說人們相互理解,意指人們對於事物有共同的約定。這表示標準化的意義,是人們傳達意思的一個條件。當兩個人說著互不相喻的兩種語言時,只要有雙方公認的意義的姿勢的表現,多少還能夠有些相互的理解。共同意義在社會生活上的必要,也就是使意義標準化的一個主要力量。意義一經社會的確定,個人的思維便能夠穩定,因為他的思想中,有一部分是固定的,「日」「水」「地球」等等的名詞,意義總是一樣的。儘管地域、時間以及其他經驗的情境不同,人們用到這些名詞,都有共同所指的事物。 概念幫助我們認識未知補充所知 稍為變換我們的說法,則概念是:(1)認識;(2)補充;(3)列入系統的工具。例如天空發現前所未見的一點星光。除非我們有蓄積了的意義,以為推理之助,則星光便只是視覺神經的簡單刺激而已。有了以前經驗中既得的意義,我們便可以用適當的概念,來認識這點星光。這是小行星呢,彗星呢,新成的日呢,還是分解的星雲呢?每一概念,各有它的特質,而可以持續探究出來。結果,我們認定那星光是彗星了。用了一個標準的意義,我們把對它的認識確定了。再接下去,便是補充。凡我們已知的彗星的特質,現在雖沒有觀察得到,都可以移用於那一點星光。凡過去天文學者所知的彗星的運動和結構,都可以拿來作那一點星光的解釋。最後,這彗星的一意義,也不是分離孤立的;它是天文知識的整個系統里的一個相關的部分。行星、衛星、星雲、彗星、流星、星塵等等的概念,是互相照應,互相聯絡的。當那一點星光被誤為彗星的時候,它已列入我們天文知識的系統里了。 達爾文(Darwin)在自傳中說,他少年時拾到一個熱帶的貝殼,去告訴地質學者西奇維克(Sidgwick)。西奇維克以為這定是有人拋棄在那裡的;如果是深藏地中而發現出來的,那倒是地質學上的大不幸;因為這推翻了英國中部地層經過冰河時代的研究的結論。達爾文這樣寫著:「我很驚詫,西奇維克對於這貝殼的發現,一點也沒有感到愉快。原來科學所最關切的,是組織事實,以獲得普遍定律。」這類例子在科學上很多,指明概念的使用,有系統化的趨勢;在科學的概念中,這趨勢是更加顯著的。 概念在教育上的重要 在不同的事項中,意義既然普遍化了,而能夠隨事應用。有了這種標準化的參照點,我們遇著新異而未知的事物,便可以得到它們的認識。這種概念,在教育上的重要,我們是不憚重言以申明的。 兒童當然不能獲得與使用成人所用的同樣的概念。可是在他的發展的任何階段上,課業要有教育的作用,便必須有印象與觀念的相當的概念化。沒有這概念化,則得不到可以移用於新經驗的理解的知識。理解的蓄積,是最緊要的。任何暫時的濃厚的興趣,不能補償這理解的蓄積的缺乏的。 可是概念的重要,曾使人陷於教學上的錯誤。以前所述論理的方法,即根於一種信念,以為概念可以現成地提示而被吸收,使得學習敏捷而有效。它的結果,是忽視了構成概念的主要條件,而只傳授了文字的符號。和兒童理解與經驗隔著很遙遠的概念,又常常使兒童的理解更加混亂。 實驗學校對於這種方法的反動,卻又趨於另一極端。只供給許多有價值的實際經驗與活動,而絕不注意於這些活動,要有教育的作用,則絕非徒取娛樂於一時,而必求經驗的理智化,這理智化,即確定的、普遍的意義的蓄積。理智的教育和經驗的理智化,不過是一句話的兩種說法。經驗而不能有意義地增加,不能有理解地深化,不能使後來的行動有更明確的計劃和目的。總之,經驗而沒有觀念,那經驗又有什麼用處?所以教學上的問題,沒有比構成概念的問題更重要的了。我們現在專討論這問題。 二 概念的構成 概念不是由闡述事物的共同性質而得來的 我們可以從消極方面,從普通對於概念的錯誤的看法說起。概念並不起於比較已有確定意義的事物,從而去其所異,取其所同。而普通人以為兒童從個別的狗,得到「狗」的概念,便是那樣比較去取而得的。例如他有自己名為Fido的一隻狗,又看到鄰家的Carlo,又看到親戚家的Tray;他分析它們的性質,如顏色、大小、形狀、腿的數目、毛的長短、所飼的食物等等,然後去其性質的相異的(如顏色、大小、形狀、毛的長短)而留其相同的,即四足而家畜的動物。這樣,他便得到了「狗」的概念。 概念起於經驗 在實際上呢,兒童的概念,是從一隻狗的意義而開始的。他從對於這一隻狗的經驗,而移其關於狗的特質的預期於後來的經驗。任何動物,出現於他的面前的,都會引起這種預期的態度。他會把貓喚作「小狗」,把馬喚作「大狗」;等到他所預期的特質在這裡並不相符,他才不得不從他所有的狗的意義中,去掉一部分,保留一部分。然後再以這意義,應用於別的動物,則狗的意義,更加確定而精密了。兒童不是從許多已確定的事物中,闡述其共同性質而成為概念的,他是以舊經驗的結果,試用於每一新經驗,幫助對於這新經驗的理解的。 概念因使用而更確定 兒童關於每一隻狗的觀念,在開始並不是明晰而確定的。如果他所知道的狗,只有一個Fido(如果他所知道的動物,只有一個Fido),他所得的Fido的觀念,是含糊的、游移的,他只有通過對家裡的貓的觀察,才漸漸能夠辨別狗和貓的特質。再漸次及於別的動物,如馬如豬的觀察,他對於狗的特質,才更加辨別得確定。這樣,他的「狗」的概念,即使沒有Fido和其他狗的比較,也就構成了只要他從Fido的特質,而認識它是狗,不是貓,不是馬,不是別的動物,他就得到了一個參照點,以理解和辨別動物了。在這全部過程之中,他以自己經驗的階段上所有的含糊的觀念,試用於凡與狗相類的一切動物,可以應用的時候,便應用了;不可以應用的時候,他就注意到各種相異的特質。他的「狗」的觀念,是依著這樣的過程,而明晰,確定,成為一個概念的。 概念因使用而能概括 概念的具有概括性,也依著同樣的過程。其所以為概括,是由於使用,而不由於內含的成分。凡以概念為起於一種不可能的分析的人,同時也以為它成於分析後所得共同性質的一種綜合。這當然也是不對的。一個意義一經獲得,便成為理解別的事物的一個工具。從對別的事物的理解,這意義因而擴充和確定。概括性起於觀念在新事例的理解上的應用,不在於它的內含。無數事物中所列舉出來的共同性質,還只是一個列舉,而不是概括。任何性質,可以用來理解新經驗的,就因為這使用,而成為概括的。 以上所說的意思,可與我們以前關於分析綜合的討論(見第八章)相比照。凡賦予觀念以確定性而使成為概念的分析,實在只是一種選擇,一種注重,把可以解決疑難的線索加以注重而已。如果兒童遠遠看見一個動物在搖尾而認識它是狗,那麼,搖尾的這一特質,此前沒有意識地選拔出來的,現在是明晰地分辨出來了。這種例子,和動物植物的科學的分析,也只有一點分別,就是後者更著重於可以認識最多數事物的線索的尋求;科學家更急於即使事物出現於異常的情境中,隱蔽的形式下,而依然能夠認識同類事物的符號的探取。說所選擇的特質,已經明白於心中,而後與別的同樣明白而確定的特質分辨開來,那是先後倒置的說法。一種特質,之所以能夠有前所未有的明白,正以其被選擇而用為一個線索。 分析使觀念明白,綜合使觀念擴充而概括。綜合是與分析相連的。任何意義,一經辨別確定,我們的心智,便立刻注視其可以應用的事例。在應用中,原來在意義上分離的,現在融合了,認識了,而歸之於一類。小孩子學會了一個字的意義,立即會把它使用起來;得到了「圓柱形」的觀念,立即會把它移用於火爐的鐵管、木頭之類。這其實和牛頓(Newton)的萬有引力概念的構成,在原則上並沒有分別。牛頓從蘋果落地所暗示的引力的觀念,推廣於月與地球的關係,又及於行星與太陽的關係等等。在這一觀念的應用中,原來被認為許多孤立分離的現象,現在融合了,而成為一個系統:這就是理解上的綜合了。 如以綜合限於像牛頓那樣的概括的原則那就是一大錯誤了。任何人移用一事物所得的意義於前所認為不同類的事物上,都是綜合。小孩子注水於空瓶中,而有起泡的聲響,因而想到空氣的壓力;後來看到水的吸引,船的航行,都想到這一觀念:那便是綜合。把不同類的東西,雲、草、溪、石納入一幅畫圖,也是綜合。把鐵、錫、汞歸入礦物的一類,也是綜合。 三 定義與分類 意義含糊的弊害 沒有理解能力的動物,固然沒有理解,至少也不會誤解。人類既然會以推論判斷而取得知識,它的理解,卻常有陷於錯誤的危險。而錯誤的理解,常起於意義的含糊。我們對於人和物都有自己的理解,因為意義的含糊,便會錯誤;因為意義的歧義,便會歪曲。有意地歪曲意義,可因謬妄為談笑之資;顯然的錯誤意義,也不難指出而擯棄不取。獨有含糊的意義,過於糾纏,不好分析;過於纖弱,又不好證明;所以最易逃避它所應得的實驗和責任。意義一旦含糊了,我們無意間會把不同的幾個意義,互相混淆,而且指甲為乙,自掩其沒有正確的意義。這是論理上一種原始的罪惡,而為多數不良的思維結果的起因。要完全消滅這種意義的含糊,是不可能的。要減小它的程度,減弱它的力量,則有待於我們的誠意和努力。 意義的內含與外延 意義要明晰,必須界限確定,內含具足。這種意義的個別化,術語謂之「內含」(intension);它的表述,謂之「定義」(definition)。「河」「人」「誠實」「法院」等名詞的內含,便是專限於這些名詞的獨有的意義;而定義則把這獨有的意義表達出來。 意義的明晰不明晰,看它能不能表示一類事物,而截然有以別於它類,尤其是相似的它類事物。例如「河」,必須可以表示萊茵(Rhine)、密西西比(Mississippi)、亞馬孫(Hudson)諸河,不管它們所在的地域,河流的長短,或水的性質的差異;同時必須區別于海流、湖沼之類。這種意義上的界別,謂之「外延」(extension)。 定義表明意義的內含,「分類」(division)表明它的外延。內含與外延,定義與分類,顯然是相連的。內含,所以認識個別的事物;外延,所以認識同類的事物。外延而不指及個別事物,則意義是空洞的;內含而不聯結到同類事物,則意義是孤立的。 這二者合起來,使我們有明晰確定的個別事物的意義;也使我們瞭然於事物的類別,而使意義得到了組織。任何一類的經驗的意義,明晰確定了,而可以作為類別經驗的原則的時候,就成了一種科學;換句話說,定義與分類乃是科學的表征。 三種定義 定義有三種:(1)指示的(denotative);(2)說明的(expository);(3)科學的(scientific)。第一、第三種,在論理上是重要的,介於其間的第二種,尤有社會上,教學上的重要。 (一)指示的定義 盲人對於「顏色」和「紅」的意義永不會有充分的理解;能視的人,要得到這理解,也只有於某些事物的經驗中,被指示了而注意它們的顏色的質量。引起對於事物的某種態度,因而確定它的意義的,謂之指示。關於感覺的品質——如聲音、嗅味、顏色——以及一切情緒的、道德的質量,都須以指示而確定意義的。「誠實」「同情」「仇恨」的意義,只有從直接經驗中,才能把握著教育者要矯正文字和書本的訓練的弊病;只有要求個人對直接經驗的重視,人們的知識和科學訓練,無論怎樣高深,其對於新事物(或舊事物的新方面)的理解必定是由於事物的直接經驗或想像經驗的。 (二)說明的定義 直接經驗中所確定的意義既蓄積了許多,我們便可以用語言以構成想像的錯綜變化。一種沒有見過的顏色,我們給它以介於綠與紫之間的定義;一種沒有見過的動物——虎——我們選擇貓類的特質,再加上別的已知的事物的大小,輕重等觀念,而給它一個定義。凡「舉例」,皆是說明的,定義字典上的文字的意義也屬於這一類。我們把理解較切的意義,這樣聯絡變化起來,則社會裡所有的意義的蓄積,也就可以供我們使用了。不過這種定義,既是間接得來,又為習俗所限,它的危險,便是不能引起直接經驗的探求,而易於成為觀察實驗的替代。 (三)科學的定義 即使是通俗的定義,也可以作為認識和類別事物的原則。可是這種認識和類別是實際的,而非理智的。把鯨當作魚,不礙捕鯨者的成功,也不礙觀鯨者的辨認。但科學上不把它當作魚,而說是哺乳類的動物,這在實際行動上還是同樣有效,而在科學上的認識和分類,卻又有了更可寶貴的原則了。通俗的定義,選擇明顯的特質,以為分類的準據。而科學的定義,則選擇因果與發生的條件為特質。適俗的定義所用的特質,不能使我們理解一種事物為什麼有它的共同的意義和性質,只說明這事物有此意義與性質而已。至於因果與發生的定義,則確定事物的所由構成,顯示它為什麼屬於某一種類;這種定義是以發生為準據,而解釋它為什麼有那樣共同的性質的。 例如我們請一位很有實際經驗的常人,來給金屬一個定義。他大概會用認識金屬以及使用金屬的工藝中所辨別的金屬的特質來作答。光滑,堅硬發光,重量,這些特質是我們感覺所辨別的,他一定會列舉出來;就是可以錘鍊、可以熔化、保持形狀、抵抗壓力等性質,他也或許會說到的。可是科學的定義,卻並不採用這些特質而別有一種確定意義的基準。金屬在科學上的定義,大概是這樣:它是能與氧化合而成一種鹽基的任何化學的元素。這個定義,不基於金屬的可以直接知覺的特質,或它的直接的功用,而基於事物間的因果關係上;就是說,這個定義所指示的是一種關係。今日化學的概念,愈益表示物質相互作用的關係了;物理的概念,也愈益表示物質運動的關係了;數學的概念,表示形數共變與秩序的關係;生物的概念,表示物種演變與對環境適應的關係;推之於其他科學的概念,莫不如是。總之,概念能表示事物彼此的關係,而不表示其性質,則概念才能得到確定性和普遍應用性。科學概念的理想,在於使任何事實和意義,在轉化而為其他事實和意義之中,保持其連續、自由和活動;而我們如果能於事物變化的過程之中,把握住它們的動的聯繫——理解它們的因果和發生,則那個理想,也就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