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本質 · 第六章 推論與試證
在前數章里,我們已大概說明反省的思維的性質。我們已指出為什麼必須用教育的方法以謀它的發展的理由;並述及這種教育方法所憑藉的兒童固有知能以及它的困難,與訓練的最後目的,即訓練成功的論理的思維能力的養成。現在,我從學生課卷中選取幾個實在的思維的例子。
一 反省的思維舉例
我們已經一再注意到:刺激和引導反省的思維的外部和內部的情境,與自然和社會的情境相關的實際需要,都是刺激和引導思維的。現在先舉這類的一個例,我們也說過:好奇是兒童內在的一個強烈的動機,以下第二例,屬於這類。最後,已經熟悉科學問題的心智,也會由理智的問題而引起思考,第三例即屬於此類。
實際需要的例
一天,在紐約,我走到第16街,偶然看到一個鍾,鍾針正指著十二點二十分。這暗示我在一點鐘的時候,在第124街還有一個約會。我計算來的時候,乘地面電車,費了一個鐘頭。現在仍搭地面電車回去,那麼,那約會必定遲到二十分鐘了。假使乘地道快車,我可以省二十分鐘。但是車站是不是相近呢?如其不近,我還要去尋找,那倒反要費去不止二十分鐘。於是又想到乘高架電車,並且看見在距離兩連房屋之內,有一條高架電車軌。但它的車站又在哪裡呢?如其車站離此還有幾間房屋的相隔,那我不但不能省時,又要多費時了,我又想到地道快車到底比高架電車快,而且我記得它在第124街的車站,離我的目的地也較近,下車後較省時。我決定乘地道快車,終於在一點鐘達到了我的目的地。
從觀察而起的例
我每天乘渡船過河的時候,看見從上層甲板伸出一根白色的長杆和甲板幾乎相平。杆頂還有一金色的球,看上去像是一根旗杆;它的顏色、形狀和金頂,都可證明這一信念。但不久疑難發生了,這杆是橫的,和甲板相平的,不是旗杆應有的位置;而且也沒有可以懸旗的繩和環;最後,船上明明另有兩直杆,卻看不見升旗。這又證明它不是旗杆了。
我想像著這長杆的各種可能的用處:(1)是裝飾品吧,但一切渡船以至拖船都有它,這一說不能接受;(2)是無線電杆吧,那麼,上說也使其不可能。並且如其是無線電稈,應該安置在駕駛室之上,不應放在現在的位置;(3)是用以指航行的方向的吧。
為證明這結論,我發現這杆比駕駛室低,所以駕駛員容易看得見,而且杆的金頂比杆底更高,從駕駛員的位置看去,一定遠伸出於船的前面。駕駛員近在船的前面,也應該需要這樣指示方向的一件東西,拖船也一樣需要。這一說比其他都合理,所以我接受了。我的結論是:這白色的長杆,是用來指示方向而使駕駛員轉舵準確的。
包含實驗的例
用熟的肥皂水洗玻璃杯,洗好,把杯口向下放在盤上,我注意到杯口外有水池,而水泡還自外而內進入杯口裡。為什麼水泡的出現,暗示著空氣,這空氣必從杯內出來。盤上的肥皂水阻止空氣的流通;除非這空氣是在水泡內的。但為什麼空氣從杯內出來呢?並沒有什麼物體進去迫著空氣外流。那麼,必是空氣漲了。空氣的漲,是由於熱,由於壓力增加,或兩者都有。難道玻璃杯從熱肥皂水裡拿出來以後,空氣熱了嗎?顯然,這不是指已在水泡里的空氣。倘使熱空氣是原因,玻璃杯從肥皂水裡放到盤上的時候,一定有冷空氣進去了。我要試試這一說對不對,於是再多拿幾個玻璃杯出來。有幾個,我把它們搖動,使有冷空氣入內;有幾個,我拿出來的時候把杯口向下,阻止冷空氣進去。結果前者每一個杯口外都有水泡,後者一個都沒有。我的推論是對的了,外面進去的空氣,一定因為杯子的熱而膨脹,這可以說明杯口外為什麼出現水泡了。
但水泡為什麼又自外而內到杯口裡去呢?空氣遇冷則縮,杯子冷,裡面的空氣也隨著冷空氣縮了,所以水泡向裡面去。為證明這一點,我於水泡還在杯口外出現的時候,把一塊冰放在杯上,水泡便立刻向里去了。
三例成一系列
我故意選這三個例子,以示從簡單到複雜的思維的一個系列。第一例代表實際需要中的思維,其中事實和應付事實的方法,都不出日常經驗之外。第三例代表發現問題和解決的方法,都非先有一些科學訓練的人不會想到。第二例介於兩者之間,它的材料雖然仍在日常經驗範圍以內,而它的問題卻與個人實際事務並不直接相關,而只是間接地和偶發事項相關,起於一種理論的,不涉利害的興趣。
在下章,我們將給予這三例所共同的一個分析的說明。本章以下,我們第一要說一說占著智慧的行動的核心的「推論」(inference)作用的性質。第二要指出一切思維的目的,在於將一個疑難的情境轉變而為一個確定的情境。
二 推論從已知到未知
沒有無推論的思維
在任何反省的思維里,人總是遇著一個已有的情境,從而推想到一件未有的事情。根據已有而獲得未有的觀念的一個過程,謂之推論。已有的把心智帶到未有的一樁事情的接受。在第一例里,我們從已有的地點和時間,推想到為守約而趕行的方法,這守約是一件將來且未定的事情。在第二例里,我們從觀察和記憶的事實,推想到一根長杆的用處。在第三例里我們從水泡的出現和物理學的事實和原則的知識,推想到一個現象未知的原因。
推論含著一個飛躍
因為推論是從觀察和記憶所得的事實出發,而達到另外一種事實,所以它是從已知到未知的一個飛躍。推論從觀察記憶所引起的暗示而發生。一個人得到什麼暗示,第一,看他的經驗是怎樣,而這又看那個時代的文化情形如何;例如我們極尋常的暗示,野蠻人想像不到。第二,暗示也看個人的欲望、興趣、情緒是怎樣。暗示的必然發生,它活潑的力量以及我們只要沒有矛盾便會接受它的傾向:這些都指明,作為可信推論根據的暗示,怎樣有控制的必要。
證明即實驗
先於信念而引到信念的推論的控制,謂之證明。而證明的主要方式是實驗。常語說,例外證明原則,那就是說,例外的事實是這樣極端,使得原則的普遍適用性,遭著極嚴厲的實驗。如果這原則經得起實驗,那它就不必再被懷疑。沒有經過實驗的原則,是誇誕,是胡想。遭遇過實驗而勝利的,得到了它的證書,它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是可證明白的。它的價值是明顯地表證過了。推論也是這樣。推論有很大的功用,但這並不保證它的必然正確。任何推論都會誤入歧途的,引它誤入歧途的勢力是常在的。所以要緊的是每個推論,必須是實驗過的推論(如其不可能),我們必須辨別信念有沒有實驗過的證據,而選擇我們的信念。
兩種實驗
以上所舉三例中,都有轉化鬆懈的思想為反省的思維的實驗作用在內。仔細檢查,便知這實驗又有兩種。一種是把臆說放到思想中來實驗,看一看這臆說的各元素,是否互相配合融機。一種是把臆說放在行動中來實驗,看一看思想中預測的結果,能否成為事實。上舉第一例中,推想的結論是乘地道快車去準時赴約。這結論,因那人的行動而實驗證明。
第二例中,行動的實驗便只是一種想像的行動了。那人想像自己處於駕駛員的地位,而用那長杆指示方向。臆說的各部分的配合融和,在這裡非常顯現。把長杆當作旗杆,當作裝飾,當作無線電杆的臆說,因為與所觀察的事實的若干元素,不能配合所以被放棄了。至於用來指示船行的方向的結論,則和下列的元素恰相配合:(1)駕駛員的需要;(2)杆的高度;(3)杆底和杆頂的比例的地位。
第三例中,兩種實驗都用了。得到結論以後,不但以想像而且是以行動來證明的。把一塊冰放在玻璃杯上,而看水泡的動作;以不同的方法把玻璃杯從水中拿出來;這些都是行動。想到空氣遇熱則漲,而觀察所得現象與這原則符合不符合,這是思想上配合的實驗。並用二法,顯然比單用一法的實驗更準確。可是二法並非不同類的。思想配合的實驗,也就包含了想像的行軌。在另一法里不過更把想像的行動,具體表現出來罷了。真正的推論,第一是向著暗示的結論的一種飛躍;第二是暗示和實際情境符合與否的實驗。思維的起源,是行動中迫切的需要;它的價值,決定於它在行動上所得的結果。到了理智的好奇發展以後,思維和行動的關係才變成間接的、偶然的,然而在想像中,這關係還是持續著的。
三 思維從疑難的情境趨向於確定的情境
思維從直接經驗的情境而起
我們檢查前舉各例,便知思維在任何一例中,都起於直接經驗的情境。人們不會無故思維,思維不會憑空而起。第一例中,那學生在市街上忙著,而想到了另一約會的事情。第二例中,那個人搭著渡船,而引起了對於船構造的好奇。第三例中,一個有些科學訓練的學生,忙於他玻璃杯的洗濯。在每一例里,實際經驗的情境的性質,刺激思維而引起了反省。
這些例子並非特異的,找遍了你的經驗,你找不到一個思維憑空發生的例子。有時思想的紛繁的連續,使你離開出發點十分遙遠,以致不易回溯到那出發點,但細細根究起來,總是有一直接經驗的情境在背後,是你所施的,所受的,所享的,所忍的,而絕不單是所想的。思維即為此情境而起。它不僅由此而發生,也以此為歸宿。它的目的與結果,是被它所從出發的情境決定了的。
在學校里,思維訓練的失敗的最大原因,即在於不像學校以外的實際生活,沒有可以引起思維的經驗的情境。教師看到學生做小數乘法,數目是乘得對的,但小數點放錯了,價值便全錯了。320.16、32.016與3201.6這三個答數,在價值上有極大的差異。教師看到這樣的答數,每為所苦,殊不知這正顯出他一向只教學生算,而不教學生想。如其學生會運用思想,何至於有這樣價值的亂計呢?現在改變一種方法,他遣學生到木行里購買手工實習所需的木料,而預先和商人約好要讓學生計算貨價。計算的方法,還不是和教科書里的方法一樣?可是這番小數點便不會放錯了。情境迫著他去想,控制著他價值的觀念。教科書的問題和實際購買的問題一比,可以顯示引起思維的情境有怎樣的必要了。
思維趨向於確定的情境
我們檢查前舉各例,也知道其中每一情境,都是不安定的,疑難的,它給予我們一個未解決的困難,未確定的問案。其中思維的功能,即在於求得一個新情境,把困難解決,問案答明。一到情境安定了,明白了,有秩序了,思維也就結束,要等到再一困難情境發生時,才用得著思維了。
所以反省的思維的功能,在於將疑難的、矛盾的、不安的情境,轉化而為明白的、配合融和的、安定的情境。
一個命題里表述的結論,並不是最後的結論,而是獲得結論的鑰匙。例如「達到第124街的最快方法是乘地道快車」只是得到最後結論——準時赴約的鑰匙而已。思維所要達到的,是一個確定的、滿足的情境。這在其他二例里也是一樣。形式論理的一大缺點,即在它以命題始,以命題終;至於命題所指的兩個實際情境,一個是疑難,一個是求得的結果,它卻絕不提到。
要決定有沒有真正的推論,最好的方法便是問:它的結果能不能把確定的、有秩序的情境,代替原來的、疑難的、紛亂的情境。部分的和無效的思維,只有形式上正確的結論,而在直接經驗上不發生什麼影響。有效的思維,則使人所感覺到的世界,發生一點差別:因為人們對這世界裡的一部分事物獲得了清楚的了解,且對他們有秩序地進行安排。真正的思維,歸結於新價值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