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本質 · 第二章 反省思維的必要性
一 思維的價值
使行動有目的
大家承認,至少口頭上承認,思維的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我們拿它的有無,來區別人和獸類。可是思維是怎樣重要?為什麼而重要呢?我們平常也只有含糊的觀念,因此值得把思維的價值,先作一說明。第一,思維使我們解脫衝動的、慣例的行為;正面地說,它使我們行為有先見和目的,它使我們做有意的行動以達到預期的結果,或把握住遙遠的將來。想到不同的行動產生不同的結果,我們便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這樣一來,思維把盲目的、情感的行動轉化為智慧的行動。獸類的動作按照我們所知道的,完全受外界刺激和生理狀態的驅使,人類能思維,他的動作可以決定於遠見,決定於多少年後才能獲得結果。一個青年為了多年後的生活而接受一種專業教育,便是例子。
獸類遇到下雨,身體受著刺激,便往洞裡跑。人類能思維,看到可以指示將要下雨的事實,就會依著預期採取適當的行動。凡播種、施肥、收穫都是有意的動作,都可以用現在經驗中認取其所預兆的價值行動,沒有思維的人就不會這麼做。哲人們常用「大自然之書」「大自然之語」等比喻「正唯有思想,才能使事物之已形者」,為未見者的象徵,只有自然界無聲之語才可以了解。對於一個會思維的人,事物是它們過去的紀錄,例如從化石可以發現地球的歷史,也會是它們將來的預言。例如從天體的地位可以預測很遠的日食。莎翁(Shakespeare)詩里所謂「樹中有舌,溪中有書」,正寫出一個能思維的人所能加於事物的意義。如果周圍的事物於我們沒有意義,如果它們不能指示我們以某種動作得到結果,那麼對於事物的有意的控制便不可能。
使預防和發明有可能
第二,人類也運用思維來安置人為的符號,以預示結果,然後有所趨避。上述思維的特點區分人與禽獸;這個特點則區分了文明人與野蠻人。野蠻人在航行中遭到覆舟的災禍,會注意到若干事物作為危險的符號;文明人卻思患預防,安設浮標,建築燈塔,作為有危險的符號。野蠻人能老練地觀測晴雨,文明人卻設置一個氣象台,在沒有任何徵兆之前,用人為的方法,探取氣候變化的符號,而且把探取得到的信息廣播出來。野蠻人能精巧地偵查荒野的路途,文明人卻開闢一條大道,給大眾指出一段途程。野蠻人會察出火的符號並且發明取火的方法,文明人卻發明燃燒的汽和油,製造電燈和蒸汽機。文明的特質,就在於人能夠有意地製成標誌,以免遺忘;有意地創作器械,以覘預兆,使得危害可以避免或減少,利益可以穩定或增加。一切人為的器械,無非是有意地對於自然物進行改變,使得它們儘量供出其未來的、隱微的、遙遠的意義。
使事物的意義更豐富
最後,同樣的事物對於能思維與不能思維的人,有不同的地位和價值。這書上的文字,在不識者看來,只是離奇的黑白不同的圖跡,在識者看來,這些符號代表著觀念和事物。我們一直以事物為有意義,而不僅僅是感官的刺激,我們這樣習以為常,以致不容易認識到這意義的由來,是為了在過去這種已見的事物能指示所未見的事物,還是這種指示又為後來經驗所證明的。假如我們在暗中碰到一件東西,我們的反應是立即避開,以免撞傷跌倒,而不問那東西是什麼,那麼這東西便只是機械的刺激了。許多事物便是這類的刺激,當然也便沒有意義,也不能成為確定的「對象」(objects)。對象不只是一件「東西」(thing),而是有了確定的意義的東西。
這個區別很容易了解,讀者只要想起自己所認為奇異的事物,和有著專門知識的人看這些事物一比,或者拿自己未有和已有理智的認識的事物一比,便明白了。一缸水,從平常人看來,只指示是可以洗濯或止渴的;從另一人看,則是兩種化學的原子化合物,或是含有病菌而危險的飲料。小孩子最初接觸的東西,只是些顏色、光和聲音的配合,要等到這些東西成為可能而未見的經驗的符號時,於他才有意義。在有學問的科學家眼裡,尋常事物所含的意義便擴大了範圍,一塊石頭不只是一塊石頭,它是一種礦質,來自一種地層,它代表著百萬年以前的地球歷史的標誌。
兩種價值:控制事物和豐富意義
以上所說思維的三種價值前兩種是實際的,它們增加我們控制事物的能力;第三種則給予事物更豐富的意義,不管控制得如何,我們知道日食和它究竟怎樣發生,日食是增加了意義,但我們並不能影響天體的現象。對於這種事情,我們不一定有思維的必要,但是如果我們以前是思考過的,則那是思考所得,便積蓄在那裡使這些事情的意義更豐富了。思維的巨大的報酬,在於已得的意義在生活中事物上的無限應用,因此生活中意義的繼續發展也無限。靠著前人思考的結果,今日兒童們所能看到的事物的意義,有昔日偉大的天文家如托勒密(Ptolemy)和哥白尼(Copernicus)所沒有看到的。
穆勒(John Stuart Mill)這樣說思維的價值:
「推論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每個人每日、每時、每刻都有確定自己所沒有直接觀察的事實的必要;這並不是為求知,而是為這種事實,與自己的利益、業務是有重大的關係的。行政官、軍事指揮者、航海者、醫生、農業家所必須做的一件事,就是判斷證據,決定行動;他對於職務的忠不忠,看他這件事做得好不好。只有這件事是永遠不能不用心的。」[(2)]
訓練思維的兩個理由
上述三種價值的積累,使得人類理性的生活,與其他動物被牽制於感覺和嗜欲的生活不同。這種價值,除在一極狹的限度內,是為生活需要必然的發生,並不是自然而然地發生,並且要有嚴謹的教育引導,還不止此,思維是可以誤入歧途而成為虛假有害的信念的;我們所慮的,不只是思維沒有發展,而是思維的錯誤發展;這樣看來,思維的系統訓練就非常必要了。
比穆勒更早的著作者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談到思維與人生的關係時,認為為使思維儘可能發揮它最大的功能,免除最壞的弊害,他說:「凡人行事,必存著一種意思,作為行事的理由。不論他運用什麼『心能』(faculties),他的『悟性』(understanding)正確或不正確,總是在前引導著決定他的行動的。表面上寺院裡的神像,影響著無數的人,其實是人們心中的意象真正主宰著他們,這些心中的意象是控制著他們的無形勢力。所以最要緊的,是對於『悟性』要注意指導,使其能求得正確的知識和判斷。」[(3)]
思維的力量,一方面使我們超脫於本能和慣例,一方面也帶來了錯誤的機會和可能。它把人類抬高到其他動物之上,同時使人類有其他完全受制於本能的動物所沒有的危險。
二 常須制約的傾向
思維的正確受自然社會的制約
在某種限度內,生活的需要不斷地執行著思維的紀律。這種紀律,是任何人為巧妙的方法所不能替代的。燒痛了手的小孩怕火,這樣得到的正確推論,比之於關於火的性質的博學演講有效得多。如果行動是與社會有關的,那麼社會的情境也制約著思維的正確。這類制約,影響到生活本身;敵人的蹤跡、住處和飲食以及其他社會情境的徵兆,都是能正確了解的。
但這種紀律在某些限度內很有效,卻不能進行得很遠。在某一方向所得的合理的推論,並不能排除在另一方向的怪誕的謬誤。野蠻人在狩獵中能精確地推斷野獸的蹤跡和住處,而對於野獸習慣的來源,以及其結構的特性卻一直接受著荒謬的臆說。只要推論不直接影響到生活的安全,就沒有自然的限制,使他不接受錯誤的信念。只因為臆說是生動而有趣的,他就接受了;習俗相沿,即使已有積聚的可靠數據,也不易使他獲得正確的推論。而且人類有一種「原始的輕信」(primitive credulity)的傾向,在有相反的確鑿的證據之前,他什麼都相信。在人類思想史上,他幾乎是窮盡了一個信念的一切錯誤的形式以後,才發現正確的思想的。科學思想史也指明,一條錯誤理論得到一般承認以後,人們寧願費盡心思再搜集錯誤事實來支持它,也不願放棄它。托勒密關於太陽系的理論,在被放棄以前,人們是費盡了心思去維護它的。就是在今日,群眾接受自然科學所給予的許多信念,也只為它們是習俗中流行的,並不是因為真的了解這些信念的根據。
迷信和科學是一樣的自然
如果只是當作「指示」的功用來說,一段水銀來預告晴雨和用獸的臟腑、鳥的飛翔來占卜戰爭的勝負一樣。蚊囋可以預兆瘧疾,也和潑鹽可以預兆吉凶是一樣的。要決定什麼是正確的推論,什麼是愚頑的迷信,只有靠觀察到的情境的系統控制,與獲得結論習慣的嚴格紀律。科學之所以能替代迷信,並不是因為我們感覺的敏銳,或指示功用的自然奏效,而是將觀察以及取得結論的「條件」(conditions)加以控制的結果。如果沒有這種控制,夢幻、星宿、掌紋、紙牌都可以做吉凶的符號,而最有意義的自然現象,反被熟視無睹了。吉凶的先兆現在是壁角里的迷信以前卻是普遍的真理,經過長久的科學紀律才被克服。
錯誤思維的一般原因——培根的偶像
錯誤信念的來源,以前有人分析過且值得我們審視的。例如培根(Francis Bacon)曾列舉過四種錯誤觀念的誘因,他用詭譎的名詞稱它們為「偶像」(idols)或魅影,包括:(1)部落的偶像;(2)市裡的偶像;(3)岩穴的偶像;(4)劇場的偶像。說得樸素些,就是:(1)人類一般本性的錯誤;(2)社交和語言的錯誤;(3)個人習性的錯誤;(4)時代流行的錯誤。我們把這四種錯誤信念的原因分為兩類,可以說,其中兩種是內含的,而另外兩種是外鑠的。內含的原因,一是人類共同的傾向(例如對於偏好的信念,只注意到與它的相符的事例,而不肯觀察它否定的事例,便是一個共同的傾向);一是個人性情習慣的偏執不明。外鑠的原因,一是由於一般社會的情境(例如把名詞當作事實,沒有名詞便當作沒有事實的傾向);一是由於一時一地社會的風尚的。
洛克論錯誤信念的形式
洛克錯誤信念的形式,不像培根那樣的整齊,但更是顯豁。引用他自己峭勁的話,他列舉幾種人展示思想錯誤的幾個樣子:
第一種人是難得思維的;為了省卻自己思考的煩難,他們的行動和思想都遵循著父母、鄰居、教師或任何所信仰的人。
第二種人以情慾代替理性;既然決定以情慾主宰自己的行動和思辨,那麼除了適合自己的利益或黨派者以外,就不運用自己的理性,也不聽從他人的理性。(洛克在別的地方說:「人的偏見和傾向,經常主宰著他。……傾向在語言中變成好聽的名詞,名詞引申出偏愛的觀念,最後,那傾向便當作明白確切的結論而化裝成功了。倘若照它固有的狀態,正確的觀念怎樣也不能被承認。」)
第三種人願意而誠心地聽從理性,可是沒有融通地識別事物的能力,沒有對於一個問題充分地觀察……他們所識的只是一種人,所讀的只是一種書,所聞的只是一種意見……是一個往還支流小港而不敢向知識的大洋去探險的「通訊員」。本來稟賦和別人也差不多,而知識的造詣卻居於人後,就為了運用「悟性」的範圍,用心搜集知識,獲得觀念的範圍,比別人顯得狹隘。[(4)]
在別的書里,洛克同樣的意思[(5)]也有略為不同的說法。他說:
(一)凡和我們的既定的原則不符的,我們不但不認為或然,並且認為必不然。對於這種原則,有這樣大的尊敬,而且給予這樣高的權威,以致不但別人相反的證明,就連自己感覺所得的相反證明,也遭到我們的擯棄。……兒童們從父母、保姆和親近的人接受了許多意思,本來是天真的、沒有戒備、沒有偏倚的理性,漸漸地被這些意思浸潤,經過長時間的習慣和教育,又不問其真偽,把這些意思緊縛得十分牢固,不可再拔。等到他們長大了,想到這些意見,和自己的記憶有同樣悠久的來源,遂不察其怎樣浸潤而來,怎樣束縛而牢不可破,把它們視為神聖的東西,絕不容許懷疑或褻瀆。他們以這些意思為標準判斷真偽,辨別一切是非。
(二)還有一種人的理性鑄成了一個固定的模型,而照著所接受的意見判斷模型的大小。這種人,雖不否認事實和證據的存在,對於事實和證據,也就不能像本無成見者一樣信從。
(三)占優勢的情慾,也使理性陷於同樣的命運。一個貪婪的人把理性所得的蓋然性和金錢秤一秤,金錢一定是重得多的。泥土般的心,像泥土築的壁壘一樣,能抵抗最強烈的炮擊。
(四)最後,理性錯誤的度量是權威。這使人放棄自己的意見,而屈服於朋友、黨派、鄰里或國家流行的意見。它使人沉溺於無知和謬誤,比前三種總合起來的力量還要大。
態度的重要
以上我們引用了有力的思想家的話。但其中所指的事實,也常見於我們日常經驗中。我們只要會觀察,便會見到我們自己或別人,都有傾向於自己欲望的觀念。我們喜歡它是真的,便認為真;不為我們所喜歡是真的,怎樣也不易為我們所相信。我們大家會輕率地得到結論;為了維持自己的態度,再也不肯檢查試證自己的觀念。我們大家會武斷地概括事實,那就是說,從一兩個事例便概括了全體。個人的欲望以外,社會的勢力無關於思想之真偽的,也有重大的影響,使得思想傾向於這些不相干勢力的限制,有幾種並不壞,也使思維的訓練更加有必要。例如對父母和有權威的人的尊重,抽象地說,是好的特質。但如洛克所說的,這種特質使我們的信念隔離或是違背理智的主要力量。傾向和別人意見的融和也是好的特質。但也容易陷於別人的偏見,而缺少自己獨立的判斷。
態度很重要,所以思維的訓練並不單靠論理形式的知識。這種知識,並不能保證好的思維的能力。而且固定的思想練習,也並不一定能養成好的思想家。知識和練習,都是有價值的。除非他個人自己的品性中有堅強的態度在激動著,否則並不會求得這樣的價值。以前,人相信心智分為各不相同的「心能」(faculties)如記憶、注意等,可以用反覆的練習來發展,正如肌肉可以用體操來鍛煉一樣。但現在,這信念在廣義上已不為人所承認了。同樣,人們也不再用論理的公式來造成一般的思想習慣。舉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專家討論到專業以外的問題,便不用自己專業以內所必須用的證明事實的思考方法。
我們所能做到的,是培養適於運用最好思考方法的態度。單是方法的知識是不夠的,須有運用方法的欲望才可以。欲望是屬於個人傾向的。但在另一方面,單有傾向也是不夠的,仍必須有表現這種態度的最適當的形式和方法。關於思想的形式和方法是以後要討論的,這裡,先略舉必須培養的幾種態度。
(一)虛心(open-mindedness)
態度與方法的合併
這種態度,便是沒有偏見和任何閉塞心思而不願考慮新問題、新觀念的習慣。但這不等於「無心」(empty-mindedness),而是有積極意義的。雖然對於新問題、新觀念是寬容的,卻不是像掛上一塊牌子說「這裡無人,請進來」那樣的寬容。它包含一種主動的欲望,去聽取不止一面的理由,去注意任何來源的事實,去充分考慮兩歧的可能,去承認自己所最珍愛的信念或許是錯誤的。心智的怠惰最會閉塞新觀念,使人走向最小抵抗力的舊途。舊信念的改變需經過很大的抵抗。自滿和傲慢以承認舊信念的錯誤,為怯弱的表征;把舊信念看成一種「寶貝」,依然蔽聰塞明來給它擁護。無意識的恐懼也會驅使人們去採取辯護的態度,像穿著護身的盔甲一樣,不但拒絕新觀念,並且拒絕新觀 察。這些勢力結合起來,就會充塞心思,拒絕接觸學習所需的理智。要戰勝這些勢力,最好是培養靈敏的好奇和求新,這也是所謂虛心的要素。至於消極地容許一些新事物滲透進來,那樣的虛心,還是擋不住這些勢力的。
(二)全心(whole-heartedness)
凡對於一種事物感到充足的興趣時,人會全心全意去應對,這個態度的重要,在實際的道德事情上,是一般人所承認的;其實在理智的發展上也同樣重要。興趣的分歧,是有效思維最大的仇敵,不幸的是這種分歧,在學校里很常見。學生表面上對教師,對功課是注意的,而他最深的內心卻另有興趣。他用耳目表示對外面的注意,用腦去尋思自己感興趣的事物。他的學習是強制的,他要答覆教師的問語,預備學校的考試,或獲得教師和父母的歡心。可是所學習的材料,本身上並不能吸引他的心思。他的學習不是聚精會神、一心一意的。這種情形,有時沒有多大關係,但有時就十分嚴重,一旦養成一種態度,會成為良好思維的最大障礙。
一個人只要能夠全心傾注於一門功課,這門功課便自會引著他前進。問題自然發生了,許多暗示或假設也就自然湧現了,進一步的探究閱覽也就循序進行了,他用不著費他的氣力在勉強的注意上,教材就夠攝住他的心思,鼓舞他的思維了。這種熱忱的態度是一種理智的力量。教師如能激發這種求知的熱忱,他的成功便非任何形式的方法所能企及的了。
(三)責任心(responsibility)
這一特質(trait)與前一種一樣,平常以為是屬於道德,而不屬於理智方面的。但要使尋求新觀念的虛心與傾注於作業的熱忱,能夠充分有效,這一態度是必需的。虛心和熱忱,可以散漫而毫無約束;它們還不能擔保思維所需的集中和專一。所謂理智的責任心,是考慮到預定步驟的所有結果;而想到這種結果既是合理的必然發生的,也願意予以承受。理智的責任心使我們的全部信念前後貫徹互相融和。平常人會接受新的信念,卻不承認其所必有的結果;他們依附於某種信念,而不願意擔負其所必須承擔的責任,於是他們陷於一種思想的混亂。信念的分裂使理解變得模糊,把握力漸漸薄弱;採用兩種不調和的標準,必然使把握力減弱。當學生們修習與自己經驗隔離得很遠,不能激發主動的好奇,不適合了解的程度的功課時,他們只有在實際生活的度量以外,另外選用一種度量,來量這些功課的價值。他們變得不負責任,他們不問學習的意義,不管學習和生活其他部分的信念行動的關係如何。
課目過於繁多,教材過於割裂,使得學生沒有工夫去衡量它們的意義時,也會造成思想的混亂。學生已學會的功課和已相信的道理,與生活行動中的信念完全不同。他的思想糊塗,不但對於任何特定的材料糊塗,連這些材料為什麼值得相信的理由也糊塗了。要糾正這樣的情形,需要減少些課目,減少些教材,而增加思維探究的責任。「透徹」(thoroughness)的意義,在於進行一件事並使它完滿成功;要能夠徹底達到完滿成功,就靠有責任心的態度。
態度與思維的意願
以上三種態度,都是個人品性上的特質。要養成反省的思維習慣,它們並不代表其所需的一切態度。但別的態度說起來,也是品性上的特質,也要從品性中培養。任何人都會對於偶爾注意的事物思考。一部分人對於自己專業上所感興趣的事物,會持續地思考。至於徹底的一種思維習慣,則範圍還要廣些。當然,沒有人能想隨便什麼事;也沒有人可以沒有經驗知識而隨便想什麼事。然而人們卻有所謂思維的「意願」(readiness)凡是自己經驗所及的問題,都願意加以合理地思考;不以習慣、傳說、偏見等為判斷的依據,不避反省的思維的艱難。上述的三種態度就是這種意願的主要成分。
如果我們在思想的態度與思想的論理形式方法二者之中只取其一的話,我們毫無疑問地選擇前者。然而幸運的是,我們不必要做這樣的取捨,個人的態度與論理的方法,並沒有什麼矛盾。在教育的目的上,我們須記住:抽象的論理原則和品性的特質,並沒有什麼分離,所需要的是將二者組織成一個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