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本質 · 一 思維的各種意義

最好的思維方法 沒有人能夠明確地告知別人應該怎樣思維,正如沒有人能夠告知別人應該怎樣呼吸或血液怎樣循環一樣。然而人們的思維方法,卻大致可以表述出來。有些方法是比較好的,為什麼好,理由是可以說明的。懂得好的思維方法與為什麼好的理由的人,如果他想,便能夠改變自己的思維方法,使它更有效能。本書所說的較好的思維方法,叫作「反省的思維」(reflective thinking),是對於問題反覆而嚴正地,持續地思考的一種過程[(1)]。在未入主題之前,我們先略說別的有時也稱為「思想」的心理過程,作為比較。 意識之流 在我們醒著,有時連睡著的時候,心裡有些事情往來著。如果是在睡眠中,我們叫它是夢。當然我們也有晝夢——幻想(如同空中的海市蜃樓),一切心慵意懶中的思緒。這種不控制的心理過程,尋常也稱為「思想」。孩子們有時試著要「不想」而不能。我們醒時的生活消磨於這種無端的心思、紛繁的意想、愉悅而無憑的希冀,倏忽而模糊的印象的時間,超過我們自己願意承認的程度。就像俗語所說,肯「給你錢而要知道你在思想著什麼」,他一定也得不到什麼。縈繞於你的心中的,過後沒有多少值得遺留的。 反省的思維是連貫的 從這種意義上來講,就連愚蠢的人也能有思想了。我曾聽到這樣的故事:一個沒有很多智慧的人,想參選做一個委員,他對身邊人說,「你們不要以為我的知識不夠,而要知道我在這大部分的時間,總是思想著這樣那樣的事情。」所謂反省的思維,包含一串所想的事情,你可能認為這種思維和散漫的思想沒有兩樣,可是它絕不止於「這樣那樣的事情」偶然的、不規則的連續,和散漫的思想是截然不同的。反省的思維,不止於觀念的「連續」(sequence),而要求它連續的「結果」(consequence)——它是一個持續的,有步驟的過程。前一步決定後一步的結果,後一步參照前一步的成因;一步一步,相因而發生,相輔而成立。不是胡亂地倏往倏來。每一步,術語上稱為思想的一個「名詞」(term),每一個名詞,遺留著在下一名詞里可以利用的成分,這全部過程成為一個連續。各個單位,這樣互相連貫,持續地向著一個共同的目的前進。 不直接知覺事物的意象 尋常所謂「思想」的第二個意義,指非直接感知,不是見著、聽著、觸著、嗅著、嘗著的事物。我們問一個講著故事的人:「你看見那事情發生的嗎?」他答:「沒有,我只是想著的。」這就是意象的創造,而不是觀察的實錄。想像的情節,多少也以一條線索貫穿起來;這種「思想」是介於虛構的幻想與有意獲得結論的思維之間的。兒童們娓娓講談的想像故事,內含的配合性的程度很有參差,有的是斷斷續續的,有的是有聯絡結構的。如果是有聯絡結構的,它們便會引起反省的思維,而這也就是思維能力的表現了。兒童的這種想像,發展在嚴正的思維之前,而為它的準備,可是在想像里,觀念只是不直接感知事物的意象,而所謂思維,只是這些意象的連續罷了。 反省的思維是要獲得結論的 反省的思維不止於以意象為娛樂,而有著一個「目的」(purpose)。在反省的思維中,意象的連續,必求達到一個目的,獲取一個於意象以外可以證明的結論。當作一個故事說,「巨人國」是有趣的,但是反省的結論,要說出這種巨人存在於何時何處,便非於意象以外有事實的證明不可了。我們口頭上所謂「要想得通」思維要能夠使糾結得以貫通:它有所要達到的目的,而這目的就控制了觀念連續的過程。 信念 尋常所謂「思想」的第三個意義,實際上便等於「信念」(belief)。說我想明天氣候會冷,說我想匈牙利比南斯拉夫要大,等於說我相信如此云云。前人想大地是平的,等於說前人相信是這樣。思想的這一意義比前述兩個意義更狹窄了。信念指超於事物以外而對這事物的判斷;它確定(肯定或否定)一個事實、一種原則或一項定律。信念的重要,不消多說。凡我們並無可靠的知識卻有充分的自信而決定的事情,都是信念。凡我們自認已有可靠的知識而將來或許證明只是偏見或謬誤的,也都是信念。 說思想等於信念,並不就是說那信念一定有根據。例如人們同樣說,「我相信地球是圓的」,而其中有人當著別人提出問題的時候,並不能拿出他這樣相信的證據來,他只是從別人那裡拾來這樣一個觀念;他接受這個觀念,也只因這個觀念的流行,並不因為自己曾經思索過,也並不因為自己曾經自動地參與過這一信念的樹立。 所以這種思想是無意識地發生,是不知道怎樣得來的;從隱微的源頭,從不知不覺的蹊徑,潛入人們的心中,而成了人們思想結構的一部分。傳說、教訓、模仿這些靠著權威、私利或強烈的情緒都要負些責任。這種思想其實是成見,而不是從直接觀察、搜集和檢查證據等思維活動中所得來的結論。即使有正確的,它的正確性也只是偶然。 反省的思維能促起探究 這樣,我們又回到反省的思維和尋常所謂思想的比較。前兩種意義的思想,是有害於我們心智的,因為它們分散了我們對於現實的注意,也浪費我們的時間。可是沉溺得如果不過分,卻也能帶給我們單純的娛樂和必要的消遣。不過無論怎樣,它們不能稱為真理,不能要求人們必須接受。它們只有情緒的約束,而沒有理智的、事實的約束。至於第三個意義的信念,卻是理智的、事實的判斷,唯其如此,信念遲早會要求我們去考查它的根據。把一片白雲想作一匹駱駝或一條鯨魚,這是想像,這並不約束我們要採取騎那駱駝或取那鯨脂的結論。但是當哥倫布想著地球是圓的時候,這是信念,這就約束著他和他的朋友,去決定別的信念和行動,去試探印度的航線,去推想從大西洋一直西航的結果;正和前人相信地球是平的,而約束著他們相信環繞地球不可能是一樣的。 地球是平的信念,當初不算沒有一點證據,它是根據人們視覺限度內觀察到的。但這點證據,沒有繼續考查,沒有與別種證據核對,也沒有對更新的證據進行搜尋,那就使這種信念由於人們的怠惰和習慣,缺乏繼續探究的勇氣。地球是圓的信念,卻根據縝密的探究和擴大的觀察,根據各種不同的臆說產生的不同結論的推測。這種思維過程,區別於第一種所謂思想,是它有觀念的秩然的連貫;區別於第二種思想,是它有受著控制的目的;區別於第三種思想,是它出於個人主動的探究。 不肯輕易接受傳統的信念,肯懷疑,肯探究,哥倫布有了他的新思想。悠久的習慣認為確定的信念,他偏要懷疑;多數的人們認為虛構的,他偏要信;他的思維這樣邁進著,直到自己能夠提出所疑所信的證據來。即使他的結論是謬誤,那也與舊的信念不同了,因為它是由不同的思維方法得到的。反省的思維就是對於信念(或假定的知識),從它所依存的根據上以及它所指向的結論上,進行自主的、持續的、縝密的思考。前三種思想,雖然都可以引起反省的思維;但反省的思維一旦開始,則必有有意的努力,把信念築在證據與合理性的堅牢的基礎上。 二 思維的中心因素 觀察不到的事物怎樣暗示起來 然而各種思想間,也沒有完全分明的界限。若使它們不是互相混合雜糅,那麼,養成正確思維習慣的問題,倒也就簡單了。我們以前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所舉的實在是各種極端的例子。現在反過來,讓我們引一個介於縝密思考與游離幻想之間的例子。一個人在熱天到外面去,起初天氣是晴明的,在路上他正想著別的事情的時候,突然注意到氣溫的降低。他想這莫非要下雨;抬頭一望,烏雲堆了上來,他就加快了腳步。在這個情境裡,什麼算是思想呢?走路的動作、氣溫的感覺和烏雲的仰視,這些活動不算思想。可是將要下雨的可能是「暗示」(suggested)起來的。他覺得涼,而想著雲;看見雲,想到看不見的雨。這暗示起來的事物,就是觀念,是思想了。如果他相信這暗示的可能,那就歸於知識的範圍而要求反省的思考了。 在若干限度內,這個情境和一個人看著雲而想像起一個人的臉也無異。在這兩種情境(一是信念,一是幻想)中,思維都是由知覺的事物(雲),暗示著另一知覺不到的事物(雨或人臉)。可是其間也有絕不相同的一點:人們並不相信雲是人臉,沒有反省的思維;反之暴雨的襲來,卻當作一個實際可能的危險。換句話說,人臉只是雲的暗示,而暴雨卻是它的意義。一種情境是我們見到一個事物,而偶然想起其他事物;而另外一種情境是我們把見到的事物和暗示的事物的關係、有什麼可能、具有什麼性質都思考過了。後者所見的事物成為暗示的事物的信念的基礎,成為它的一種證據。 指示的作用 一事物「指示」(signifies)它事物,即使人以一事物為相信它事物的根據的這種作用,就是「指示的作用」,也是反省的思維的中心因素。學者只要想到「指示」這類名詞所應用的情境,便知道思維的因素了。(如「代表」「預兆」「意含」等意義都是相似的。我們說一事物預兆它事物,是它事物的象徵、線索或暗示。)反省的思維固然不等於「一事物指示它事物」這一點。但當我們探究這指示的可靠性,試證它的價值,而求得它的證據時,反省的思維便在進行了。 反省的思維包含有證據的信念 反省的思維這樣包含事物,不是因為它的本身,而是因為它所暗示的部分,認為是一種信念的根據。「雨」有時是直接知覺的,而有時我們從樹葉和草上的水滴,可以推想到曾經下過雨;從空氣或氣壓表的變化,可以推想到將要下雨。「人」有時是直接看見的,而有時我們看不清,把其他事物作為符號或指示來推知其為什麼人。 反省的思維的定義是:它是從現有事實暗示其他事實,而以其間的實在關係作為信念的根據的一種過程。一片白雲,可以暗示一個鼬鼠或一條鯨魚,但並不真是鼬鼠或鯨魚;因為所見的和所暗示的並沒有關係。一撮殘灰不只暗示火,而且證明曾經有火;因為只有燃燒才能有灰燼,所見的可以作為所暗示的根據。 三 反省思維的各形態 進一層說,反省的思維和其他一般所謂思想不同,它包含:(1)引起思維的疑難,(2)解決疑難的探究。 疑難與探究的重要性 在前面舉出的例子中,氣溫的突然降低是一個疑難,因為出於意外,它需要一個解釋。叫它是一個「問題」或許有些勉強,可是我們如果把「問題」這一名詞的意義放寬了,使它包括一切尋常瑣碎的疑難,這就是一個真實的問題了。 抬起頭來,睜著眼,看著天,這些是尋求事實以解決疑難的動作。初得的事實是紛亂的,但至少暗示了雲;抬頭注視的動作,就是要確定所暗示的對不對,叫這個動作是「探究」或「研究」似乎也有些勉強,可是我們如果把思維的意義推廣些,使它包括一切尋常細微以致專門學術的思索,這就是一個探究了。因為這個動作的目的,在於覓取事實而得到一個有證據的結論。既然是有目的的動作,既然是為得到信念尋求根據的動作,當然要算是簡單的探究了。 再舉一個尋常而不這麼細微的事例。一個在異地旅行的人,走到一個岔路口,躊躇著不知道哪一條對。這疑難怎樣解決呢?只有兩種方法:一是盲目地,武斷地前進,聽憑命運安排;一是先思索一下,找到可以認為對的一條路的根據。如出於後者而以思維來決定,則必須從記憶或觀察再探究其他更多的事實。這位旅行的人必須回憶,必須仔細觀察,才能找得到對的一條路的證據。他可以攀升樹巔去瞭望,他可以這條那條都試走一走,探索一些線索。這時他所要的,是可以替代「路標」或「地圖」那樣的東西;他的反省的思維,目的在於這樣事實的發現。 概括說來:思維起於岔路的疑難,起於兩歧的取捨。如果行動是平順而毫無困難,如果思維只是聊以自娛的幻想,那便沒有反省的必要。只有遇到困難和阻礙,在將信將疑之時,我們才會停頓下來,細細思索。只有停頓在疑難之中,我們才會遐想高瞻,找出觀察新事實的立場,從這立場決定各事實的關係。 思維受目的的支配 解決疑難的要求,是持續與引導思維全程的因素。如果沒有要解答的問題,要克服的困境就會胡思亂想,就只有第一種的所謂思想。如果觀念的連續,只受情緒的引導,只是它和幻想或故事的配不配合,那就只有第二種的所謂思想。但到了要解答問題,決定疑惑,則觀念的流動必須向著一定的目的,循著一定的途徑;每一個暗示或假設的結論,要以目的來判斷,要問它和問題有沒有關係。解決疑難的需要也支配著探究的性質。在異地旅行的人本來的目的在於賞玩最美的風景,在於覓取最速的歸程,那麼他探究的立場也會隨之而異。問題的性質決定思維的目的,而目的支配著思維的過程。 四 總結 複述起來我們可以說,思維起於疑難。它不像「自然燃燒」,也不憑「抽象原理」而可以凌空發生。它必定要有引起它的情境。讓兒童(或成人)去思維,他的經驗中如果沒有感覺的疑難,那是完全無效的。 有了疑難第二步便是解答方法的暗示——一種暫定計劃的成立、一種解釋理論的產生。現有事實不能供給問題的答案,只能暗示這答案。暗示的來源是什麼呢?那就是過去的經驗和所有相關的知識了。如果一個人遭遇過類似的情境,處理過類似的事實,那麼暗示便容易發生。否則疑難將終於疑難,即使有問題,思維還是不會進行的。 然而有了疑難,又有了類似的經驗,思維也未必就是反省。所引起的觀念,不經過批判的檢查,所確定的結論就沒有充分的根據,倘若怠惰或輕率,不肯耐心尋思,而只以第一答案為解決者,仍舊是沒有反省的思維。只有甘願忍受猶豫和不安、不因探究煩苦的人,才會有反省的思維;而許多人就不喜歡這猶豫和苦悶,他們要直截痛快,因而養成了獨斷的習慣,並把遲疑嚴密當作思想低劣的表征。在這一點上,反省的思維和不良的思維習慣迥然不同,真正的思維,須願意延長猶豫和遲疑以促起徹底的探究,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不輕易接受任何結論或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