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論
音譯《那摩迦》。南傳佛教論典。為南傳上座部根本七論之一。「雙論」,是說本論由十雙相對的問答組成,故名。全論共十品:第一根本品,為總綱;第二蘊品,說三科中的五蘊;第三處品,談三科中的十二處;第四界品,闡述三科中的十八界;第五諦品,闡述苦、集、滅、道四諦;第六行品,述宗教實踐;第七隨眠品,講禪定心理變化;第八心品,敘心識活動;第九法品,概述諸法的性質;第十根品,談眼、耳、鼻、舌、身、意等諸根。論中先列舉問題,再提出各種相關的事情;接著逐一進行解答,將此問題進一步展開;最後闡明作者的看法,並對各問題給予確切的定義。這種回答的方法和步驟被稱為「施設」(內分總說和義釋)、「轉分」和「遍知」三法。全論旨在說明諸法之間的相互關係。十品中除第一品和第八品無轉分、遍知二法,其他各品皆使用三法。本論在南傳七論中排在第六,位於《論事》之前。從章節安排來看,此書有的內容比較特別,如第七品中分為隨增、有隨眠、斷、遍知、已斷、生、界七種,分類獨特,不同於一般教理上的分類方法。公元5世紀南傳上座部佛教著名論師覺音曾對此論作過注釋,近代英國學者里斯·戴維夫人(Mrs.Rhys Davids)曾刊行過轉寫為羅馬字母的巴利文本。日本渡邊昭宏則將其譯為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