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子譯註 · 六 發蒙

尸佼 《尸子譯註》
【題解】 發蒙,啟發蒙昧,解決迷惑。本文主要討論了三個問題,一是強調君主要為臣民確定名分與職責,然後循名責實,要求臣民各負其責,名實相符,如此就能綱舉目張,事半功倍。二是告誡君主要言行正確,容貌端莊,虛靜少欲,做事不急躁,不迷惑,如果能夠做到這些,君主即使錦衣玉食,也照樣能使國強民富。三是提醒君主重用賢人,並提出舉薦賢人、任用賢人、考核賢人的一些方法和賞罰措施。 若夫名分,聖之所審也。造父之所以與交者少[213],操轡[214],馬之百節皆與[215];明王之所以與臣下交者少,審名分,群臣莫敢不盡力竭智矣。天下之可治,分成也;是非之可辨,名定也。無過其實[216],罪也;弗及,愚也[217]。是故情盡而不偽[218],質素而無巧。故有道之君,其無易聽[219],此名分之所審也。 【譯文】 名分,是聖王所要審查清楚的。造父之所以與馬匹之間的糾葛很少,是因為他手拉著馬韁繩,馬的各個部位都會與他相配合;聖王之所以與臣下之間的糾葛很少,是因為聖王審定了大臣的名分,大臣們沒有人敢不盡心盡力。天下之所以能夠治理好,是因為確定了各自的職分;是非之所以能夠分辨清楚,是因為確定了各自的名稱。名過其實,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名不及實,是自己的憨愚造成的。因此要完全展示實情而不作假,本質樸素而無巧詐。因此那些掌握大道的君主,是不會輕易聽信別人的言談,這樣就能夠審查清楚一個人是否名實相符了。 若夫臨官[220],治事者案其法[221],則民敬事[222];任士,進賢者保其後[223],則民慎舉;議國,親事者盡其實[224],則民敬言。孔子曰:「臨事而懼[225],希不濟[226]。」《易》曰:「若履虎尾[227],終之吉。」若群臣之眾皆戒慎恐懼,若履虎尾,則何不濟之有乎? 【譯文】 君主在統理百官的時候,要讓治理政事的官員們依法行事,那麼民眾就能認真做事;在任用人才的時候,要讓舉薦者必須保證被舉薦者將來不犯錯誤,那麼民眾就會謹慎地舉薦;在議論國事的時候,要讓親自參與政事的官員必須如實匯報,那麼民眾就會認真對待自己的言論。孔子說:「做事的時候如果能夠謹慎、敬畏,很少有不成功的。」《周易》說:「像踩住老虎尾巴一樣戰戰兢兢,最終就會吉祥如意。」如果大臣們做事時都能夠謹慎小心、戰戰兢兢,就像踩住老虎尾巴那樣,那麼怎麼還會有辦不成功的事情呢? 君明則臣少罪。夫使眾者,詔作則遲[228],分地則速[229],是何也?無所逃其罪也。言亦有地[230],不可不分也。君臣同地[231],則臣有所逃其罪矣。故陳繩[232],則木之枉者有罪[233];措准[234],則地之險者有罪;審名分,則群臣之不審者有罪[235]。 【譯文】 君主聖明,那麼臣下就會少犯錯誤。君主在使喚民眾的時候,如果下令讓他們與自己一起勞作,他們就會消極怠工;如果分一塊土地給他們勞作,他們就積極肯干,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他們在分得的土地上勞作出了錯就無法推諉逃避。言語也像土地一樣,不能不分清責任。君臣的言論如果像大家共同耕種一塊土地那樣不分清責任,臣下就可以逃避自己的罪責。因此拉上墨繩,那麼有缺陷的彎曲木頭就顯露出來了;擺出水平儀,那麼有缺陷的險要不平的地面就顯露出來了;審查各自的名分,那麼有罪過的不符合審查標準的大臣就顯露出來了。 夫愛民,且利之也;愛而不利,則非慈母之德也。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則眾而無用也。力於朝,且治之也;力而弗治,則勞而無功矣。三者雖異,道一也。是故曰:審一之經[236],百事乃成;審一之紀[237],百事乃理。名實判為兩[238],合為一。是非隨名實,賞罰隨是非。是則有賞,非則有罰,人君之所獨斷也[239]。 【譯文】 愛護百姓,就要為百姓謀取福利;愛護百姓卻不為他們謀取福利,那就不是慈母般的美德。愛好士人,就要了解士人;愛好士人卻不能了解他們,士人再多也沒有什麼用處。在朝廷上勤於政事,就要治理好國家;勤於政事卻沒有治理好國家,那就是勞而無功。這三種情況雖然不同,但道理是一樣的。所以說:明白了統一的原則,各種事情都能成功;明白了統一的綱紀,各種事情都能得以治理。名稱與事實分開看是兩件事情,合起來實際上就是一件事情。正確和錯誤要依據名稱與事實來確定,獎賞與懲罰要依據正確與錯誤來施行。正確的就要獎賞,錯誤的就要懲罰,這些需要君主自己做出判斷。 明君之立也正,其貌莊,其心虛[240],其視不躁[241],其聽不淫[242],審分應辭[243],以立於廷,則隱匿疏遠[244],雖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用長耳目[245],不行間諜,不強聞見,形至而觀[246],聲至而聽,事至而應。近者不過[247],則遠者治矣;明者不失[248],則微者敬矣[249]。家人子侄和,臣妾力[250],則家富,丈人雖厚衣食[251],無傷也;子侄不和,臣妾不力,則家貧,丈人雖薄衣食[252],無益也,而況於萬乘之君乎[253]? 【譯文】 聖明的君王在位時言行正確,他們的容貌端莊嚴肅,他們的內心虛靜少欲,觀察事物時不急躁,聽取意見時不迷惑,審定名分以應答臣民,如此立身於朝堂之上,即使有一些隱藏的奸人和一些關係疏遠的人,對這樣的明君有所非議,但也一定不會很多。明君不需要博聞遠視,不需要秘密偵探,不需要多聞強識,可視的事物來到面前就注意觀察,可聽的聲音傳到耳邊就注意聆聽,需要處理的事情出現了就注意應對。君主身邊的人不犯錯誤,那麼遠處的人也就安寧無事;社會名人沒有過失,那麼普通百姓就會認真做事。一個家庭裡面子侄和睦,男女僕人努力勞作,那麼這個家庭就會富裕,家裡的老人即使吃好的、穿好的,也沒有什麼問題;如果一個家庭子侄不和睦,男女僕人不努力勞作,那麼這個家庭就會貧困,即使家裡的老人節衣縮食,也沒有什麼益處,更何況是大國的君主呢? 國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賢,此其一也;雖知用賢,求不能得,此其二也;雖得賢,不能盡[254],此其三也。正名以御之[255],則堯、舜之智必盡矣;明分以示之[256],則桀、紂之暴必止矣。賢者盡,暴者止,則治民之道不可以加矣。 【譯文】 國家之所以不能治理好的原因有三個:不知道任用賢人,這是第一個原因;雖然知道任用賢人,但求賢卻又得不到,這是第二個原因;雖然得到了賢人,但不能完全發揮他們的才智,這是第三個原因。定立名分以使用賢人,即使像堯、舜那樣的才華也能夠充分地發揮出來;明確職分以公示天下,即使像桀、紂那樣的暴行也必定能夠制止。賢人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殘暴的行為得以阻止,這種治國理民的方法也就是最好的了。 聽朝之道[257],使人有分。有大善者,必問孰進之[258];有大過者,必雲孰任之,而行賞罰焉,且以觀賢不肖也[259]。今有大善者,不問孰進之;有大過者,不問孰任之,則有分無益已[260]。問孰任之,而不行賞罰,則問之無益已。是非不得盡見謂之蔽[261],見而弗能知謂之虛[262],知而弗能賞謂之縱。三者,亂之本也。明分則不蔽,正名則不虛,賞賢罰暴則不縱,三者,治之道也。於群臣之中,賢則貴之,不肖則賤之;治則使之,不治則□之[263];忠則愛之,不忠則罪之。賢不肖,治不治,忠不忠,由是觀之[264],猶白黑也。陳繩而斫之[265],則巧拙易知也。夫觀群臣亦有繩,以名引之[266],則雖堯、舜不服矣[267]。 【譯文】 治理朝政的原則,就是讓每個大臣都有自己的職責。出現了非常優秀的朝臣,一定要問清楚他是誰舉薦的;出現了犯下大錯的朝臣,也一定要問清楚他是誰保舉的,從而對舉薦者進行賞罰,並以此來考察誰賢良、誰不賢良。如今出現了非常優秀的朝臣,也不去問清楚是誰舉薦的;出現了犯下大錯的朝臣,也不去問清楚是誰保舉的,那麼即使給臣下確定了職責也沒有任何益處。雖然問清楚了是誰舉薦的,但對舉薦的人不進行相應的賞罰,那麼即使問清楚了也沒有什麼用處。是與非不能完全看清楚就叫作受到蒙蔽,雖然看清楚了卻不能知其所以然就叫作徒勞無益,雖然知其所以然卻不能進行相應的賞罰就叫作放縱。這三種做法,就是國家混亂的根源。明確了群臣的職責就不會受到蒙蔽,定立群臣各自的名分就不會徒勞無益,獎賞賢能、懲罰凶暴就不會放縱,這三種方法,就是治國的原則。對於群臣,賢能的就推崇他,不賢能的就貶低他;善於治國的就重用他,不善於治國的就罷免他;忠誠的就愛護他,不忠誠的就責罰他。賢能還是不賢能,善於治國還是不善於治國,忠誠還是不忠誠,用這種辦法去考察,就會像白與黑一樣清清楚楚。拉上墨繩讓木工去砍削木材,那麼這個木工是靈巧還是笨拙就很容易考察出來。觀察群臣也有「墨繩」,依照各自的名分職責去考量他們,那麼即使是堯、舜也一定會心服口服。 慮事而當,不若進賢;進賢而當,不若知賢;知賢又能用之,備矣[268]。治天下之要,在於正名;正名去偽,事成若化;苟能正名,天成地平[269]。為人臣者,以進賢為功;為人君者,以用賢為功。為人臣者進賢,是自為置上也[270],自為置上而無賞,是故不為也[271];進不肖者,是自為置下也,自為置下而無罪,是故為之也。使進賢者必有賞,進不肖者必有罪,無敢進也者,為無能之人,若此,則必多進賢矣。 【譯文】 考慮事情恰當,不如舉薦賢人;舉薦賢人恰當,不如理解賢人;理解賢人而又能任用賢人,那就十全十美了。治理天下的關鍵,就在於確定每個人的名分。確定名分而消除偽詐,事情成功就像天地化生萬物一樣自然而然;如果能夠確定名分,那麼萬事萬物都能夠安定祥和。作為臣下,要以舉薦賢人為功勞;作為君主,當以任用賢人為功勞。作為臣下去舉薦賢人,這就等於為自己安置了一個上級,為自己安置上級而得不到獎賞,因此就不去舉薦賢人了;保舉不賢良的人,這就等於為自己安置了一個手下,為自己安置手下而沒有受到責罰,所以就去保舉不賢良的人。假如舉薦賢人必定受到獎賞,保舉不賢的人必定受到責罰,不敢舉薦的人,被視為無能之輩,如果能夠這樣,那麼一定會有許多的賢人被舉薦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