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論 · 第八章 中國詩的節奏與聲韻的分析(上):論聲

朱光潛 《詩論》
一 聲的分析 聲起於物體的震動。物體的震動釀成空氣的震動,再由空氣的震動引起耳的鼓膜的震動,成聽覺而為聲。這種震動如風起水涌,起伏成浪,所以有「聲浪」或「音波」的稱呼。在物體由震動而生「聲浪」,在知覺由聲浪刺激而生聲覺。聲浪如水浪,有長短、高低、疏密各種分別,聲的各種不同就由此起來的。 第一是長短,亦稱音長(length,quantity,duration)。比如按同一琴鍵,按一秒鐘和按兩秒鐘所發的聲音有分別。這種分別就是長短,起於音波震動時間的久暫,久生長音,暫生短音。音的長短在物理學上以時間計,在音樂上以拍子或板眼計。這是聲音的最易了解的一個分別。 第二是高低,亦稱音高(pitch)。比如彈第二協(octave)的C音和第三協的C音,或是笛子上吹「合」音和吹「凡」音,所用時間儘管相同,所發的聲音仍有分別。這種分別就是高低,起於音波震動的快慢,震動快,震動數就多,聲音就高;震動慢,震動數就少,聲音就低。第二協C音(C2)的震動數為129.33,第三協C音(C3)的震動數有C2的兩倍,為258.65,所以C3高於C2。 第三是輕重或強弱,亦稱音勢(stress,force)。比如按同一琴鍵,出力和不出力所發的聲音不同,讀同一個字,重讀與輕讀所發的聲音不同。這種分別就是輕重,起於音波震幅的大小,大就重,小就輕。 以上三種分別在物理學上通常用下列圖形表示: 此外還有一個音質(quality)的分別。比如一個高低長短輕重都相同的字音在鋼琴上奏和在笛子上奏不同,一個高低長短輕重都相同的字音張三發的和李四發的不同。這種音質的分別起於發音體的構造狀況不同。就音波說,它由於波紋的曲折式樣不同,如上圖AEB線和CGF線顯然不一樣。 灌聲音於蠟片成為留聲機片,就是根據這幾條音波的道理。「留聲片的刻紋便是聲音的全體:它的疏與密,是聲音高與低;深與淺,是強與弱;長與短,是長與短;高下間的曲折是本質」(劉復《四聲實驗錄》)。 二 音的各種分別與詩的節奏 聲音是在時間上縱直地綿延著,要它生節奏,有一個基本條件,就是時間上的段落(time——intervals)。有段落才可以有起伏,有起伏才可以見節奏。如果一個混整的音所占的時間平直地綿延不斷,比如用同樣力量繼續按鋼琴上某一個鍵子,按到很久無變化,就不能有節奏,如果要產生節奏,時間的綿延直線必須分為斷續線,造成段落起伏。這種段落起伏也要有若干規律,有幾分固定的單位,前後相差不能過遠。比如五個相承續的音成1∶5∶4∶3∶9的比例,起伏雜亂無章,也不能產生節奏。節奏是聲音大致相等的時間段落里所生的起伏。這大致相等的時間段落就是聲音的單位,如中文詩的句逗,英文詩的行與音步(foot)。起伏可以在長短、高低、輕重三方面見出,這三種分別與節奏的關係可用下列線形表示: 詩的節奏通常不外由這三種分別組成,至於音質與節奏有無關係,待下文再論。因為語言的性質不同,各國詩的節奏對於長短、高低、輕重三要素各有所側重。古希臘詩與拉丁詩都偏重長短。讀一個長音差不多等於讀兩個短音所占的時間。長短有規律地相間,於是現出很明顯的節奏。例如維吉爾的名句: Quadripe——|dante pu——|trem soni——|tu quatit|ungul|campum 含六音步,每步含三個音,第一音長,第二、三兩音短。兩短音等於長音,所以最後一音步雖僅含兩音,因為都是長音,讀起來所占的時間仍略等於其他音步。用「——」為長號,「(」為短號,拉丁詩的長短音式六音步格可以表示如下: —— ——( (——( (——( (——( (——( (—— —— 這種長短相間式是希臘詩和拉丁詩所共同的,所不同者拉丁詩音步中長音同時是重音,希臘詩音步中長音同時是高音。希臘文和拉丁文的長音都是固定的,所以一個音在音步中宜長在語氣中也一定是長的,這就是說,音樂的節奏和語言的節奏衝突甚少。 在近代歐洲各國詩中,長短的基礎已放棄——朗費羅(Longfeliow)、莫里斯(William Morris)諸人模仿希臘拉丁用長短格的嘗試不算成功——代替它的是輕重,尤其是在日耳曼系語言中。比如英文,詩的音步以「輕重格」(iambic)為最普通。重音不一定比輕音長,至於高低則隨讀者視文義為準而加以伸縮,字音的本身並無絕對的固定的高低,因為音步的輕重有規律而語氣的輕重無規律,在音步宜重的音在語氣中不一定重,在音步宜輕的音在語氣中也不一定輕,這就是說,音樂的節奏和語言的節奏有時不免衝突。例如莎士比亞的名句: To be|or not|to be:|that is|the ques-|tion 是用輕重五步格,第五步多一音,第一步、第三步的重音同時是長音,在讀時比第二、第四音兩音步都較長,但英文詩並不十分計較這種長短的分別。第四步的語氣的重音應在第一音(that),而音步的重音卻落在第二音(is)。如果嚴格地依音律讀,is應由輕音變為重音。本來輕而要變重,音調也須由低提高。不過就常例說,音的高低對於英文詩音律的影響甚微。這種以字音分步的辦法通常叫做「音組制」(syllabic system)。近代英文詩有放棄「音組制」而改用「重音制」(accent system)的傾向,就是每行不管有幾音步或多少字音,只管有多少重音。比如一行通常有五個重音,字音不必限於十個或十五個,多少可以自由伸縮,有時兩重音之間可以隔四五個輕音。這樣一來,長短對於英詩節奏的影響更微細了。 法 文 詩 不 用 這 種「音 組 制」或「重 音 制」而用「頓」(cesure),每頓中字音數目不一定。法文詩最普通的格式是亞力山大格(Alexandrine),每行十二音,分頓不分步。頓的數目與位置有古典格與浪漫格的分別,古典格每行有四頓,第六音與第十二音必頓,第六音(中頓)前後各有一頓,惟位置不固定。例如拉辛的名句: Heureux|qui satisfait|de son hum-|ble fortune.| 浪漫格每行只有三頓,第十二音必頓,余兩頓位置不固定。例如雨果的詩句: Il vit un oeil|tout grand ouvertl dans les tnbres| 每頓字音數目不一律,所以不能看作「音步」。法文音調和英文音調的重要分別在英文多鏗鏘的重音,法文則字音輕重的分別甚微,幾乎平坦如流水,無大波浪。不過讀到頓的位置時,聲音也自然提高延長著重,所以法文詩的節奏也是先抑後揚。例如上引拉辛的句子,依音律學家格拉芒(Grammant)的估定,音長、音勢和音高合在一起成下列比例: Heureux qui satisfait de son humble fortune. 2 3 1 1 1 3 1 1 3 1 1 3 所以法文詩的節奏起伏同時受音長、音勢、音高三種影響,不像英文詩那樣著重音勢。換句話說,輕重的分別在法文詩中並不甚明顯。 總之,歐洲詩的音律有三個重要的類型。第一種是以很固定的時間段落或音步為單位,以長短相間見節奏,字音的數與量都是固定的,如希臘拉丁詩。第二種雖有音步單位,每音步只規定字音數目(仍有伸縮),不拘字音的長短分量;在音步之內,輕音與重音相間成節奏,如英文詩。第三種的時間段落更不固定,每段落中字音的數與量都有伸縮的餘地,所以這種段落不是音步而是頓,每段的字音以先抑後揚見節奏,所謂抑揚是兼指長短、高低、輕重而言,如法文詩。英詩可代表日耳曼語系詩,法詩可代表拉丁語系詩。 三 中國的四聲是什麼 我們費許多工夫討論歐洲詩的音律,因為中國詩的音律性質究竟如何,最好用比較方法來說明。中國詩音律的研究向來分聲(子音)韻(母音)兩個要素。這兩個要素是否能把中國詩的音律包括無餘,此外是否述有其他要素,待下文詳論,現在先分析聲的性質。 聲就是平上去入。我們在上文說過,聲音上的節奏可以在長短、高低、輕重三方面見出。所謂平上去入究竟是長短,是高低還是輕重的分別呢?在實際上,每個人都不覺得辨別他所生長的區域中的四聲有什麼困難;但是分析起來,要斷定四聲的原素和分別,卻是一件極難的事。這種困難有兩個來源:首先是各區域發音的差異。我們通常籠統說「四聲」,但是南音的四聲是平上去入,北音無入聲,四聲是陰平陽平上去。如果再細分,廣東有九聲,浙江、福建有些地方有八聲,江蘇有些地方有七聲,西南中部各省有五聲,北方只有四聲。如果拿長短、高低、輕重做標準來分四聲,各區域的讀法不一律(比如同是平聲,北平人比成都人和武昌人讀得較短,入聲普通很短而長沙人讀得很長),也很難得到普遍的結論。其次,每聲在時間上都是綿延的,同是一聲或是先高后低,先輕後重,或高低輕重成不規則的波紋,我們不能很單純地拿高低輕重來形容它。這也是研究四聲的困難原因之一。 先說長短。四聲顯然有長短的分別,有些人在長短以外就聽不出四聲有其他的分別。顧炎武在《音論》里說:「平聲最長,上去次之,入則詘然而止,無餘音矣。」近人多持此說。錢玄同說:「平上去入,因一音之留聲有長短而分為四。」(《文字學·音篇》)吳敬恆說:「聲為長短……長短者音同而留聲之時間不同。」易作霖並且拿拍子來說四聲,他說:「四聲是什麼?……它是『拍子關係』,譬如奏1音,奏一拍便像『都』,奏1/4拍便像『篤』,就時間上分出四種不同的聲音,就是平上去入的四聲。」 四聲有長短的分別,大概無可諱言,不過這種長短的量實不能定,一則各區域發音不同,二則同一區域各人發音不同,甚至於一個人在不同狀況之下,對於同一個字發音前後也不能一致。入聲最短是通例,但據劉復的《四聲實驗錄》,北平人學發的入聲反比平聲長,武昌、長沙的入聲也特別長。北平的去聲比平聲長,長沙和浙江江山的去聲比平聲短。這是劉復所得的結果。但據高元的研究,北平陽平一拍,陰平半拍,上聲一拍,去聲3/4拍,去聲實比陽平短。據英人姜恩斯(D. Jones)和廣東胡炯堂的研究,廣東平聲與上去二聲均成一拍與半拍之比;但照劉復的實驗,它們相差似沒有這樣大。這些「結果」可以告訴我們兩件事:第一,同是一聲,各地長短不同;第二,許多測量結果常相衝突,可見聲音長短不易測量,四聲長短比例至今還是沒有解決的問題。依這樣看,四聲雖似為長短的分別而實不儘是長短的分別,因為四聲的長短並無定量。 次說高低。四聲有高低的分別,從前人似乎都忽略過去。近代語音學者才見出它的重要。劉復以為高低是四聲的最重要的分別,甚至於是唯一的分別。他說:「我認定四聲是高低造成的……我們耳朵里所聽見的各聲的區別,只是高低起落的區別;實際上長短雖然有些區別,卻不能算得區別。」至於輕重,他認為與四聲絕對地無關(下文詳論)。四聲有高低的分別大概不成問題,成問題的是高低的測定。如果一個聲音在它的習慣的音長之內,始終維持一律的音高,則高低容易斷定。比如鋼琴上第二協的C音與第三協的C音的分別不但是很明顯,而且也很純粹。四聲的高低難判定,不但因為各地發音不同,尤其因為每聲在它的習慣的音長之內,不能維持一律的音高,有時前高后低,有時前低後高,有時起伏不平。如果用線形表示,音高所走的路程不是平直線而是不規則的曲線。姑舉劉復《四聲實驗錄》所載的北平四聲為例,其線形如下: 據趙元任的《國音新詩韻》,五聲的標準讀法如下: 陰聲高而平。陽聲從中音起,很快地揚起來,尾部高音和陰聲一樣。上聲從低音起,微微再下降些,在最低音停留些時間,到末了高起來片刻就完。去聲從高音起,一順盡往下降。入聲和陰聲音高一樣,就是時間只有它一半或三分之一那麼長。 趙氏的陰聲即劉氏的上平,陽聲即下平。如果取趙氏的解釋和劉氏的線圖比較,我們可以看出,上平下平大致符合,其餘三聲都互有出入。如果取劉氏所實驗的十二個地方四聲所得的線圖看,則各地四聲的高低起伏,各不相同。不過有一點是很明白的,就是同一聲音的高低前後不一律,我們不能概括地說某聲高或某聲低,只能說某聲在某一個階段高,某一個階段低。因為各聲內部都有較高較低部分,所以四聲的分別也很難說完全在高低。 最後說輕重。從前人分別四聲,大半著重輕重或強弱的標準。最早的關於四聲的解釋當推唐釋神珙所引《元和韻譜》的話: 平聲者哀而安,上聲者厲而舉,去聲者清而遠,入聲者直而促。 流行的四聲歌訣也說: 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遠道,入聲短促急收藏。 按這兩段話的語氣,似都以平去較輕,上入較重。顧炎武在《音論》里說: 其重其急則為入為上為去,其輕其遲則為平。 依這一說,則三個仄聲都比平聲較重。近人王光祈則以為「平聲強於仄聲」(《中國詩詞曲之輕重律》)。 否認四聲與輕重有關的也有人。據高元的研究,輕重在江蘇七聲上特別重要,在其他區域影響甚微。劉復《四聲實驗錄》則絕對否認強弱或輕重與四聲有關。他的理由是:「無論哪一聲都可以讀強,也都可以讀弱,而其聲不變。」這話似有語病。我們的問題不是某一聲是否因讀強讀弱而變為另一聲,而是某一音的四聲有無強弱的比較。我們可以套劉氏話來說:「無論哪一聲都可以讀高,也可以讀低,而其聲不變。」男音低於女音,文字聲音的高低可隨意義伸縮,都是事實。我們能否據此否認聲與高低有關呢?劉氏的實驗把強弱完全丟開,我想是因為他所信任的浪紋計根本不能測聲的強弱。強弱的痕跡相當於浪紋的深淺。浪紋計用細筆尖在熏煙的滑紙上畫出聲浪的紋,而畫得又非常之快,如何能見出可測量的深淺呢? 就大體說,發四聲時所出的力有強弱,所得的音自有輕重之分。讀上入二聲似比讀平去二聲較費力,所以較重如《元和韻譜》及四聲歌訣所指示的。不過這還是臆測,各區域發音不同,同一聲的輕重容易有出入,還待精細的測驗去斷定。總之,四聲雖似有輕重的分別,而輕重的比例仍是問題。 高元謂四聲為「在同一聲(子音)韻(母音)中音長、音高、音勢三種變化相乘之結果」。就目前而論,這也許是四聲的最妥當的定義。不過這個定義對於詩音律研究有多大的價值,殊為問題,因為各聲的音長、音高、音勢都沒有定量,而且隨時隨地更動。 四 四聲與中國詩的節奏 以上分析四聲,都僅就獨立的音來說,問題已夠複雜。在詩里音沒有獨立的,都與若干其他音合成一組而成句,四聲的問題比較更複雜了。 第一,在音組裡每音的長短高低輕重都可以隨文義語氣而有伸縮。意義著重時,聲音自然隨之而長而高而重;意義不著重時,聲音也自然隨之而短而低而輕。同是一個字,在這一音組裡讀長讀高或讀重,在另一音組裡讀低讀短或讀輕,全看行文口氣。比如同是「子」字,在「子書」里比在「扇子」里;同是「又」字,在「他又來了」比在「他來了又去了」,都讀得較長較高較重。在獨立音上所推敲出來的長短、高低、輕重,在詩文里應用起來,可以完全變過。 第二,除意義輕重影響以外,一音組中每音的長短、高低、輕重,有時受鄰音的影響而微有伸縮。這可分兩層說:第一,兩音相鄰時由前一音滑入後一音,有順有拗。大約雙聲而疊韻的兩音讀來最順口,由甲聲轉入性質不同的乙聲(例如由唇音轉喉音),由甲韻轉入性質不同的乙韻(例如由開口轉撮口),則比較費力。如「玉女」的「玉」與「玉山」的「玉」,「堂堂」的第一個「堂」與「堂廟」、「堂宇」的「堂」,都略有分別。第二,各國語言節奏大半有先抑後揚的傾向(英文iambic節奏最占勢力,法文在頓上略揚,都可以為證)。中國語言中有許多疊音字,兩字同聲同韻,而長短高低輕重仍略有分別,例如「關關」、「淒淒」、「蕭蕭」、「冉冉」、「蕩蕩」、「漠漠」之類都先抑後揚。這兩層分別雖然甚微,但對於節奏仍有若干影響。 第三,如上節所分析,四聲不純粹是長短、高低或輕重的分別,平仄相間即不能認為長短、高低或輕重相間。加以詩的習慣,平不分陰陽,仄則包含上去入。在長短、高低、輕重三方面,陰陽平已有懸殊,上去入彼此相差尤遠。如「平平」為一陰一陽,而「仄仄」為一上一入,則長與短、高與低、輕與重即不免經過幾分抵消作用,結果使「平平」與「仄仄」在長短、高低、輕重上並無多大差別。 因為上述各種緣故,拿西方詩的長短、輕重、高低來比擬中國詩的平仄,把「平平仄仄平」看作「長長短短長」,「輕輕重重輕」或「低低高高低」,一定要走入迷路。王光祈在《中國詩詞曲之輕重律》里說: 在質的方面,平聲則強於仄聲。按平聲之字,其發音之初,既極宏壯,而繼續延長之際,又能始終保持固有之強度。因此,余將中國平聲之字,比之近代西洋語言之重音,以及古代希臘文之長音,而提出平仄二聲為造成中國詩詞曲「輕重律」之說。 王氏為研究樂理學者,其言殊令人失望。在音勢(並非「質」)方面,平並不一定強於仄,已如前所述。平仄的分別不能以西詩長短輕重比擬,另有一事實可證明。在希臘拉丁詩中,一行不能全是長音或全是短音,在英文詩中,一行不能全是重音或全是輕音。假如全行只有一種音,就不會有節奏。但是在中文詩中,一句可以全是平聲,如「關關雎鳩」、「修條摩蒼天」、「枯桑鳴中林」、「翩何姍姍其來遲」之類,一句也可以全是仄聲,如「窈窕淑女」、「歲月忽已晚」、「伏枕獨輾轉」、「利劍不在掌」之類。這些詩句雖非平仄相間,仍有起伏節奏,讀起來仍很順口。古詩在句內根本不調平仄,而單就節奏說,古詩大半勝於律詩,因為古詩較自然而律詩往往為格調所束縛。從此可知四聲對於中國詩的節奏影響甚微。王光祈以平仄二聲作「輕重」以及其他類似的企圖,在學理與事實上均無根據。 我們說四聲對於中國詩的節奏影響甚微,說它比不上希臘拉丁文的長短和英文的輕重,並非說它毫無影響。凡是兩個不同的現象有規律地更替起伏,多少都要產生節奏的效果。平與仄的分別究竟在哪裡,固為問題。它們有分別,則不成為問題。這顯然有分別的兩種聲音有規律地更替起伏,自然也要產生節奏。中國律詩就要把這種節奏製成固定的模型。這模型本來是死板的東西,它所定的形式的節奏在具體的詩里必隨語言的節奏而變異。兩首平仄完全相同的詩,節奏不必相同,所以聲調譜之類作品是誤人的(詳見第六章)。 五 四聲與調質 錢玄同、吳敬恆、高元諸人提倡注音字母,覺得四聲不適用,主張廢棄它們。胡適根據「由最古的廣州話的九聲逐漸減少,到後起的北部西部的四聲」之事實,斷定「這個趨勢是應該再往前進的,是應該走到四聲完全消滅的地位的」(高元《國音學·胡序》)。他在《談新詩》一文里主張「推翻詞譜、曲譜的種種束縛,不拘平仄,不拘長短」。 在我們看,語音的演變是一種自然現象,有風土習慣、生理構造以及心理性格諸要素在後面支配,決不是三數學者唱廢棄或唱保守所能左右的。至於簡單化是語音與文法的共同趨勢,但因「簡單化」而推測到「零化」,恐怕也是一個過於大膽的預言。比如英文文法,從盎格魯薩克遜時代起,一直到現在,都在逐漸簡單化,我們能由此斷定英文文法會「走到完全消滅的地位」麼? 我們研究語音,像研究任何自然現象一樣,要接受事實,就事論事,武斷和預言都是危險的事。就事實說,聲音的分別是牢不可破地在那裡。研究語音學者就要分析和解釋這分別,研究詩者就要研究它在詩里有什麼功用。從以上分析四聲與長短、高低、輕重的關係所得的結果看,我們知道四聲雖非毫無節奏性,但是這種節奏性並不十分明了確定。然則四聲對於詩,除節奏以外,還有其他功用沒有?詩的節奏,除略見於四聲以外,還有其他成因沒有?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先討論第一個。 在詩和音樂中,節奏與「和諧」(harmony)是應該分清的。比如磨坊的機輪聲和鐵匠鋪的釘錘聲都有節奏而沒有和諧,古寺的一聲鍾和深林的一陣風聲可以有和諧而不一定有節奏。節奏自然也是幫助和諧的,但和諧不僅限於節奏,它的要素是「調質」(tonequality)的悅耳性。這在單音和複音上都可以見出。節奏在聲音上只是縱直的起伏關係,和諧則同時在幾種樂音上可以見出,所以還含有橫的關係。比如鋼琴聲與提琴聲同奏,較與鼓聲同奏為和諧,雖然節奏可相同。四聲不但含有節奏性,還有調質(即音質)上的分別。凡是讀書人都能聽出四聲,都知道某字為某聲,絲毫沒有困難,但是許多音韻學專家都不能斷定四聲的長短、高低、輕重的關係。這可證明四聲最不易辨別的是它的節奏性,最易辨別的是它的調質或和諧性。 一般人以為四聲是中國語言的特殊現象。這種見解不完全是對的。比如說英文母音,長音就是上聲,e、i、o、u長音都是去聲,e、i、u短音都是入聲。獨立的母音沒有平聲,但是母音與鼻音(w、n)相拼時,如果不是重音,往往讀成陰平,例如Stephen之phen音,London之don音,phantom之tom音。子音萬國音標式發音時大率為入聲(如b讀如博,p讀如潑);用普通讀法,b、c、l都近於上聲,d、g、k、p都近於去聲,f、s、m、n都以上聲起,以陰平收。這種調質的分別在英文中叫做tonequality,在法文中叫做timbre。西方詩論家常把它稱為「詩的非節奏的成分」(non——rhythmical element of verse)。 詩講究聲音,一方面在節奏,在長短、高低、輕重的起伏;一方面也在調質,在字音本身的和諧以及音與義的調協。在詩中調質最普通的應用在雙聲疊韻。雙聲(alliteration)是同聲紐(子音)字的疊用。古英文詩不用韻腳,每行分前後二部分,前部必有一兩個字與後部一兩個字成雙聲,把散漫的音借同聲紐的字聯絡貫串起來,例如: Beowulf waes lrame blaed wide sprang. 這句詩的前後兩部用b和w的雙聲做聯絡線。這種雙聲有韻的功用,所以有時叫做「首韻」(beginning rhyme),與「尾韻」(end rhyme)相對。近代西方詩大半有腳韻,無須用雙聲作首韻,但仍常用雙聲產生和諧。中國字盡單音,所以雙聲字極多,例如「國風」第一篇里就有「雎鳩」、「之洲」、「參差」、「輾轉」等雙聲字。 疊韻(assonance)是同韻紐(母音)字的疊用。古法文以疊韻為韻腳。例如《羅蘭之歌》中用bise和dire成韻。近代西方詩於行尾母音相同之外,再加上母音後子音亦必相同一個條件,例如dire和cire成韻,bise和mise成韻,而dire和bise則不能成韻。近代中國語除含鼻音的字以外,凡字都以純粹的母音收,所以西方詩用韻的後一個條件在中文裡幾無意義,而「疊韻」和「押韻」根本只是一回事,不過普通所謂「押韻」只限於押句尾一字罷了。中國文字大半以母音收,所以同韻字特別多,押韻和疊韻是最容易的事。 雙聲疊韻都是要在文字本身見出和諧。詩人用這些技巧,有時除聲音和諧之外便別無所求,有時不僅要聲音和諧,還要它與意義調協。在詩中每個字的音和義如果都互相調協,那是最高的理想。音律的研究就是對於這最高理想的追求,至於能做到什麼地步,則全憑作者的天資高低和修養深淺。每國文字中都有些諧聲字(onomatopoetic words)。諧聲字在音中見義,是音義調協的極端例子。例如英文中的murmur、cuckoo、crack、ding——dong、buzz、giggle之類。中國字里諧聲字在世界中是最豐富的。它是「六書」中最重要最原始的一類。江、河、噓、嘯、嗚咽、炸、爆、鍾、拍、砍、唧唧、蕭蕭、破、裂、貓、釘……隨手一寫,就是一大串的例子。諧聲字多,音義調協就容易,所以對於作詩是一種大便利。西方詩人往往苦心搜索,才能找得一個暗示意義的聲音,在中文裡暗示意義的聲音俯拾即是。在西文詩里,評註家每遇一雙聲疊韻或是音義調協的字,即特別指點出來,視為難能可貴。在中文詩里則這種實例舉不勝舉。 音義調協不必盡在諧聲字上見出。有時一個字音與它的意義雖無直接關係,也可以因調質暗示意義。就聲紐說,發音部位與方法不同,則所生影響隨之而異;就韻紐說,開齊合撮以及長短的分別也各有特殊的象徵性。姑舉例為證,「委婉」比「直率」、「清越」比「鏗鏘」、「柔懦」比「剛強」、「侷促」比「豪放」、「沉落」比「飛揚」、「和藹」比「暴躁」、「舒徐」比「迅速」,不但意義相反,即在聲音上亦可約略見出差異。 音律的技巧就在選擇富於暗示性或象徵性的調質。比如形容馬跑時宜多用鏗鏘疾促的字音,形容水流,宜多用圓滑輕快的字音。表示哀感時宜多用陰暗低沉的字音,表示樂感時宜用響亮清脆的字音。例如韓愈《聽穎師彈琴歌》的頭四句: 昵昵兒女語,恩怨相爾汝;劃然變軒昂,猛士赴敵場。 「昵昵」、「兒」、「爾」以及「女」、「語」、「汝」、「怨」諸字,或雙聲,或疊韻,或雙聲而兼疊韻,讀起來非常和諧;各字音都很圓滑輕柔,子音沒有夾雜一個硬音、摩擦音或爆發音;除「相」字以外沒有一個字是開口呼的。所以頭兩句恰能傳出兒女私語的情致。後二句情景轉變,聲韻也就隨之轉變。第一個「劃」字音來得非常突兀斬截,恰能傳出一幕溫柔戲轉到一幕猛烈戲的突變。韻腳轉到開口陽平聲,與首二句閉口上聲韻成一強烈的反襯,也恰能傳出「猛士赴敵場」的豪情勝概。從這個短例看,我們可以見出四聲的功用在調質,它能產生和諧的印象,能使音義攜手並行。作詩雖不必依聲調譜去調平仄,在實際上宜用平聲的地方往往不能易以仄聲字,宜用仄聲的地方也不能隨意換平聲。例如白居易的《琵琶行》: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 第一句「嘈嘈」決不可換仄聲字,第二句「切切」也決不可換平聲字。第三句連用六個舌齒摩擦的音,「切切錯雜」狀聲音短促迅速,如改用平聲或上聲、喉音或牙音,效果便絕對不同。第四句以「盤」字落韻,第三句如換平聲「彈」字為去聲「奏」字,意義雖略同,聽起來就不免拗。第四句「落」字也勝似「墮」、「墜」等字,因為入聲比去聲較斬截響亮。我們如果細心分析,就可見凡是好詩文,平仄聲一定都擺在最適宜的位置,平聲與仄聲的效果決不一樣。(最好的分析材料是狀聲的詩文,如《莊子·齊物論》人籟天籟段,《文選》「音樂」類的賦,李頎寫聽音樂的詩,歐陽修《秋聲賦》,元曲里《秋夜梧桐雨》之類。) 平仄調和所生的影響並不亞於雙聲疊韻。胡適在《談新詩》里著重雙聲疊韻而看輕平仄和韻腳。他說: 詩的音節全靠兩個重要分子:一是語氣的節奏,二是每句內部所用字的自然和諧。至於句末韻腳,句中的平仄,都是不重要的事。語氣自然,用字和諧,就是句末無韻也不要緊。 下面他引了幾首新詩,證明雙聲疊韻的重要。他的話似易引人誤會他所說的「用字和諧」全在雙聲疊韻,而「句末韻腳,句中的平仄」,則為「用字和諧」以外的事,所以「不重要」。其實韻腳也還是一種疊韻,雙聲在古英文詩里也當作韻用過。雙聲、疊韻、押韻和調平仄,同是選配「調質」的技巧。如果論「和諧」,「句末韻腳,句中的平仄」,也似不比雙聲疊韻差一等。在同是「調質」的現象之中,取雙聲疊韻而否認押韻調平仄的重要,似欠公平。 總之,四聲的「調質」的差別比長短、高低、輕重諸分別較為明顯,它對於節奏的影響雖甚微,對於造成和諧則功用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