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經 · 第七章 食與刺激

張競生 《食經》
就食的衛生說(其實一切的衛生觀念都作如是觀),應以溫和無刺激的物品為主。這是對的。故我們主張一切青菜及水果,以成熟,香甜不帶辛辣刺激性者為佳品。 可是,我有進一步的見解:即以「人性」及「人生價值」為根據,而考究刺激性有存在的必要。 先以人性論,怎樣人類喜歡刺激?何以紙菸、酒類、茶、咖啡,等都為人類所嗜好?普通解說則謂「筋肉困惰,神經疲倦,所以人貪一時的興奮性」。即此已可見興奮性有一時之功效了。我意它尚有另種功用,即是除提神外,並能助消化,尤要的在能發揮食物內電子的能力,與內分泌之作用。 可是這些刺激品的取用應有兩個限制。 一、當有一定的時間(如半個月一次),但不可日日刺激。 二、其刺激量數隻到本人所能承受的十分之七八。 通常食飲刺激物之毛病在於日日一樣刺激,以致神經或肌體遲鈍,雖有刺激也等於無。而為增加感覺起見,則不得不增多刺激物的分量,終於如嗜紙菸的人非到手不離煙不可。又如好酒者,非至手不離杯不休。這些都是極有害的。 (1) 改良方法,就是隔時稍久的刺激法,並且要有目的的刺激。而刺激量數,使本人能夠充分承受為度。 為什麼要這樣刺激呢?在下就來說此中的道理。第一,菸酒、茶、咖啡等的刺激品,實有提神、助血活動與消化之功能。因為它們各有一種興奮性,遂能生出這些效果。現將它們逐件來分析。 煙,當指紙菸、雪茄,及鼻煙、食煙各種。最通行的為紙菸,比較為美趣與少毒,故以此項為標準。每於餐後在空氣流通中,凡壯年人吸一枝好的香菸。並無損害,而且助消化與趣味。 這樣物不可多吸,因它有「尼古丁」質甚重,如吸量多的則犯了口臭喉痛,胃不消化,目花或記性遺失等病患。 「近世紀乃一香菸夢想的時代。」有意國大文學家曾這樣說。奇怪是許多思想家中甚多有紙菸癖。 至於鴉片,不是刺激品,而乃麻酵物。這樣煙含毒質甚厲害,上癮者幾如死人:未食,未做,不能性慾,身枯如柴,終日奄奄要睡。如無鴉片吸足,則眼淚橫流,四肢拘攣。這是一件甚於砒霜的毒物。因為一切毒物,最多只死一次完了。唯有鴉片,使吸者不生不死。吸者終必為此而死,但不知受了多少次毒害而後才死呢!故凡文明國都懸鴉片為厲禁。獨我國尚在公賣! (2) 記得康有為曾說:「吸鴉片者雖害,但極安靜,豈如彼飲人酗酒者終夜喧嚷之害公眾?」(大意如此。)康聖人時常說錯許多話,這遭又錯了。吸鴉片是死人,酗酒者是狂人。「狂者進取」,總比死人好得多。 說到此,應來論酒。 在我國,凡發酵物成為水質而可飲者都名為酒。實則我國酒如高粱,又在廣東許多種酒都是「酒精」而不是酒。這些酒精甚激烈害身體,每次只好飲一二如茶杯大的分量,尚且不好常飲,唯有紹酒尚可稱酒,因其中酒精的度數甚低。 外國區分酒為四大類,啤酒、葡萄酒、精酒(spirit)與火酒,以其酒精的成分多數而定名。啤酒酒精最少,故德人飲此如我國人飲茶一樣多且平常。其次葡萄酒。以法國為多,他們每人餐餐可飲二三中玻璃杯也未見害,「精酒」已不好飲多,飲時在外國也只在飯後,或飯前,且用極小的杯。至於火酒,本用為燃料。先前,只有俄國鄉下人飲用,這件物甚害身體與精神,因含酒精極多之緣故。 要之,酒以啤酒,或葡萄酒,或我國紹酒為標準,余的都應名為酒精類,今就以酒來說,少飲尚可,多飲也能成酒精病。此病使人身體衰弱,精神昏悖,而且能遺傳子孫成為癲狂、衰弱與肺病之可能性! 再來說茶。 (3) 茶為我國正宗的飲料。我在上已說及。如茶薄且初泡時,則味極香,並可洗滌腸胃。但厚茶,極刺激。又茶泡過十餘分鐘後,香味已失,澀味就來,此種澀味乃一種毒質應當避去。過多飲茶,胃液薄弱,並有種種刺激病。我國富人與商人十有七八犯了「茶毒」! 論及咖啡。 這乃外來物,尚未在我國通行。至於歐人差不多每日非用幾次不可。咖啡極刺激,但極提神與富有營養質。就我個人來說,已經習慣飲此物了。但如每隔數日飲一回,每回只要幾杯極濃厚的,則終夜就不能寐,可見它的興奮性極大。我想我國人太頹靡了,太不振作了,太無精神了,若能把他們用茶的習慣改用為咖啡,則可增加剛毅與勇烈之氣不少。因為茶的刺激是無補養的,至於咖啡所含糖質甚多,甚有強健經絡振起心力之功效。現日本人已極提倡採用了。和以牛奶,更覺有益。若能多運來,則並未比茶昂貴。 以上所說四種最普通的刺激物,若用得當則於提神,與助消化之外,尚有一件極重大的功用,即在能使內分泌興奮排泄。這個可以極粗淺的推論法來推測。 (4) 當我人飲食刺激物時全身覺得興奮,內分泌腺乃我人身體內最重要的機關,豈有不受這種興奮所影響之理? 實則,一切食物苟與內分泌腺有關係者,都能由其物質的刺激,使內分泌腺同時排泄出一種吸收它的液質。 這個可用巴羅夫(Pawlow) (5) 的試驗法來證明。巴氏與其弟子們把狗作試驗品,給它一物看或放在其尾上,則狗就依物件之不同各各排泄一種特別的唾液。例如給它鹽與金雞納霜則其唾液即時流出極多,而且極清淡,極少有酵素。但若給以糖或沙,則其唾液來得極緩,極少,但極厚,而富有「亞米丹」質 (6) 。 這些經驗巴氏得了四個重要的結論如下: 一、這些響應,乃由逐漸的經驗而來,並非由於生成。如養小狗六個月久以牛奶,則它見或嗅及牛奶就流出口液。若給以他物,頭次並無響應,須經過幾次,始能逐漸使其出液。 二、所試驗的動物,如當餓時,則其響應的成績甚好。但當對其物已食飽時,則對此物之給予,並無何種影響。 三、凡同樣刺激性之物愈多時,則其響應力愈大。 (7) 例如給以切碎的肉塊,這樣使狗既看得見肉形,又能嗅得極顯著之味,那麼它所出的口液當然比僅看得肉形,或只嗅其味時較多。 四、當二物以上一塊時,如其刺激性相反愈大,則其響應的成績愈少。例如把麵包與肉放在狗前,狗是喜歡肉的,對此,它只排泄對付肉的口液。至對麵包,則毫無響應。 以上所舉例,乃證明口液的流出,竟成為有意志的物,即動物見什麼物(如它已經食過的),就能生出什麼液質。這種有意志的內分泌,關係於食物之前途甚大。因為我人由此能操縱內分泌正當之排泄,間接可以操縱身體之健康與精神之興旺。 可惜,現在內分泌的排泄,大多數都是「無意志的」。我想要使它們成為有意志,則應三法並進: 第一,在多食生素的物料:我已在上說及食植物類,泉水、礦水等,能使身體多有生素了。(我想生素乃供給內分泌的質料者。) 第二,用刺激法,使內分泌腺有適當的刺激,起了活動的功能而使多排泄其內分泌。這項即在此處要論及的。 第三,用運動法,使內分泌有適當的排泄。這待下章去討論。 (8) 今就來說第二項使內分泌多排泄的刺激法,我想上舉的煙、酒、茶、咖啡等刺激物,如用其得當則可得到相當的成績。 一切內分泌腺必與神經系有密切的關係。故如把神經刺激了,則內分泌也就排出。例如用電流刺激,Wertheimar和Lepage使胰腺排泄其液,Pawlow使胃汁排泄。 Mironow使奶汁泄出。這個刺激法,或就其腺之神經,或從其中央神經,均能奏效。並且,刺激所用的方法,無論用什麼物件,如用機械,或用化學物等,也都能奏效。 根據以上的科學標準,我們知道人們之取用煙、酒、茶、咖啡等刺激物,其直接受刺激為神經系。間接上,則其內分泌腺當必受刺激而排泄其液。由此點觀,人性好刺激物除由習俗及奢侈性外,確有一件極重大的生命關係。即它能使內分泌從豐排出,使身體與精神受了興奮之滿足。 可惜普通人不曉得刺激的方法,故常常刺激,使神經麻木不能使內分泌多出;或則過度刺激,使神經過於激昂,內分泌出得過多反常,與無目的,轉於身體與神經有礙。 我今來擬一個好的刺激法吧: (9) 每兩星期間(或每星期,或每個月),如學校或公事房中人則為星期六晚更好,則凡不能純粹素食者可於午餐或晚餐間食些新鮮的魚肉。 魚類以肝為好,小魚不能有大肝,只好全食,但以新鮮為主。其做法以煮熟為好。潮州的鮮「魚飯」(即用開水煮魚後取出的魚乾)極好,但「魚生」斷不好食,因生魚在腸內多生蟲害。 蛤類都不好食。只有蚝(牡蠣)一物極好。它富有滋養料及各種生素,但以生食為佳熟食稍遜。至市上蚝干極壞。 肉類,通常鳥類較易消化,如雞、鵝、鴨等。牛、羊,在外國特養為肉食者極好。豬肉最下,雖則滋養料甚多,但極多病菌。肉類以新鮮、柔軟與瘦肉者為上。最好用烤、炒等法,若要用湯久煮,則只可食肉,不可用湯。湯中所存毒質極多。 肉類以內臟物為妙。不但柔軟易消化,而且富有生素(看上第一章)。如肝、腎、副腎、膵、脾、心、肺、腸等都好。腦、頸下腺核,也好。 這等豐饌,專門為飲酒之用。食後,又當飲厚茶,最好就飲咖啡,並吸菸。(能少吸些雪茄菸更好。)為的酒乃酵質,與這些茶、煙、咖啡等刺激品,能把這些魚肉消化。 這樣餐,當然不是純粹為魚肉。菜與水果,也當多多加入。總之,不但以刺激品刺激內腺,並且比常餐多食些(八九成)使食物也能在腹內起了活動。 (10) 有伴侶者,這樣餐最好移在晚間。食後於性慾也有關係。 性慾廣義說,不過是營養的一種。故凡一切生物,當待其營養充足時,始能生育。以此推之(也是一種事實),凡足食之男女,類多長於性慾(其後裔也壯健),性慾之前後能食豐足之物品,類都不致因性慾而大困疲。又,性慾也是一種刺激。性具腺分泌的多少:全與刺激品相關係。 在此有兩問題應討論的, 一、素食者於性慾有損否。 二、要性慾前後不睏乏者應食何種物? 答前題是: 素食者我們在上說身體是極壯健的,若能對於性慾遵守適當的分量,斷不至於身體衰弱。 素食者因少刺激,性慾當會比肉食者減少。但有性慾者能多食些滋養品如鮮卵、牛奶、香菇、豆類等,更好。如常行素食也無妨。少欲更能清神;欲少,思想更多。 要之,素食者對性慾更須有撙節。至於肉食者的身體,並非比素食者好,不過肉質在體內發毒,不能不從性慾腺發泄。而因此發泄,同時皮膚等也排出許多毒質,使肉食者在消極上較得舒暢罷了。並非肉食者較素食家長於性慾呢。 (11) 我記得先前一班在我國所稱為名人者提倡素食。不久,有二位就變節了。曾向我說,素食實在不夠養料。這是他們的判斷錯誤,或者所食的植物不夠養料(由不曉得選擇),或者是他們夫人的話吧。 故要素食者,同時當一家人都是素食,至少也要夫妻兩人一齊取相同的態度,始不至於意見及性慾上有參差。 現再來說第二問題: 我國有許多一日坐食無事流於多欲的富人,每每考究什麼食物最能提性補精。他們以為「醉蝦」、鱔魚、鰻、龜、鱉、糟蟹、田蛙、狗肉、貓肉、魚翅等為最好。他們多數取其形似剛勁而奇突者為標準。甚且如粵人之喜食各種東西。至於其食物的質地如何則毫不知道。 實則世上無一件食物能如他們所希望的。最重要的,平時就在多食滋養品之物,如我們第一章所載富於生素之物。例如三二個香蕉比什麼補精丸、提性藥都好。因為香蕉含有百分之二十餘碳水化物。這些物最富熱力與能力。若論其形,也與東西相似呵! (12) 每見市上有所謂海狗腎、海蟾蜍等等的廣告,謊說怎樣有健腎起軟之功。實則,根本並無這件事。這些物有點效力的還在和酒的一點上。酒性確有一時的效驗。至於別物毫無力量,還比不上三兩個番薯更可支持一時的肚力。 總之,性慾不過是身體的一部分,要性慾好,應把全身弄好才對。一切食物當取其富有生素者,將全身整理好,性慾自能達到完滿之希望了。若支支節節從性慾去選擇食物,結果都不好。甚且貪一時的興奮討用一些房藥,終於把身體摧殘,同時也把性慾消滅了。 回說到上面所舉的「豐饌」與刺激品的作用,既可為臨時性慾之補助。同時,一班善於深夜用功的思想家,更可於飽食及菸酒刺激之後,全夜用功與散步。 我常覺得最樂莫如每月至少有一次,全夜不眠。(至好在月滿時。)於晚餐後,食杯厚咖啡,精神奮發,初或到明媚的地方散步,及後,則看書,或做文,或深思,夢想,這樣夜景助人觸發了心思甚多。到天將明未明時,又復出行郊外,或市場,自有一種景象與日間所感觸者完全不同。到此恍如夜間與日間有兩個世界與兩個我一樣。 (13) 如能照上說於豐饌之後,在煙、酒、茶、咖啡等刺激物之中,利用其興奮,以鑑賞夜景與燈下用功,其趣味更為雋永無窮,其創造力與想像力當較富足。 月光給予生物無窮盡的好感觸,我人腦質得此起了溫柔慈祥的變化。你切勿看她那樣的溫柔,她能把雲母石剝削呢。 夜景與露氣更是一服清涼劑。有刺激病者,多在夜中露首以飽受露氣,便可無病。在我所舉之後,即於多用刺激品之後,能在此種夜景與露氣徘徊感觸,自可得到一種神經伸縮的效能。 在夜景或晨曦之下散步思維,歐美許多名人發明了極多的事情。我國李太白便得此中三昧。故要成為大思想家,每月至少應當有一夜不眠,享受他人不能享受的幸福。 說到此,應申論我在上文所說的「人生價值」。我所謂「人生價值」者,並不是要長命。每見年老者的昏昧糊塗,反不如年少者的慷慨激烈而死。在我們稟受這樣衰弱的遺傳與不衛生的環境,只要能活到七八十歲就好了。在此生存時間,一方面要享受日日一樣平淡無奇的幸福,這個就是我上所說的素食法。 (14) 這確是一種能使心神清暢的幸福,雖則是平淡無奇。但別一方面,人生價值要享受一種變幻奇突的快樂,這個就是我所說的刺激法。一時的或稍能延續的快樂,雖則是奇突的快樂,也可練習到享受極端的快樂,即極端的刺激。縱為極端的刺激,但終要能忍受得起。這樣極端的快樂,當然又要清潔無罪過。 人生價值,就是這樣兩方面所合成,一面清淡,一面又要奇突。一面要得時時一樣的幸福,一面又要變幻不測而且極端的快樂。這個不但對於食一問題如是,一切人生的行為,應該如此。 時人不識這樣中庸與極端——幸福與快樂——的調劑,以致一味中庸者變成為普通無奇的人生,而一味極端者又變成為狂人。 在上所說的豐饌與刺激品之後翌日至少一日間要食比通常更清淡的植物,使腸臟於肉食或刺激之後,得了相反的休息。這也是一種變幻的伸縮與感觸。有動有靜,有刺激,有休止,然後生機與內分泌腺始能盡其伸縮與變幻的能事。 在此應特申明是: 「這個兩星期一次的變動食法,乃為一班要求人生兩方價值者而說——幸福與快樂的人生。至於一班要求純粹幸福而無意於快樂者,則反不如採用終身長久一樣素食法與完全勿用刺激品:這樣較經濟,較衛生,較能長命。」 (15) 寫到此,又想及科學上所說食的理想最好是:酸質與鹼質互相調和,而又常使生機內積蓄些微的鹼質以備抵抗。 凡麥、米,及五穀與魚肉、蛋等多生酸質。 凡水果、青菜、牛奶等多生鹼質。 那麼,素食之人每隔一長時間食些新鮮魚肉及刺激品,可以調和平常酸質之缺乏。(否則,應每日食一二個蛋。) * * * (1) 以上載1934年7月19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七九)》。 (2) 以上載1934年7月20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十)》。 (3) 以上載1934年7月21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一)》。 (4) 以上載1934年7月22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二)》。 (5) 即巴甫洛夫(1849—1936),蘇聯生理學家。 (6) 「亞米丹」質,即唾液澱粉酶。 (7) 以上載1934年7月23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三)》。 (8) 以上載1934年7月24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四)》。 (9) 以上載1934年7月25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五)》。 (10) 以上載1934年7月26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六)》。 (11) 以上載1934年7月27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七)》。 (12) 以上載1934年7月28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八)》。 (13) 以上載1934年7月29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八九)》。 (14) 以上載1934年7月30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九〇)》。 (15) 以上載1934年7月31日《時事新報·青光》,標題為《食經(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