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大傳 · 尚書大傳卷二
虞夏傳
《皋繇謨》:
翊,輔也。《華嚴經》第七十四音義卷下引《尚書》《大傳》
案曰:此今文尚書夙夜翊明有家之訓。今文見《史記》《五帝本紀》。
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也,三年一貢士,天子命與諸侯輔?為政,所以通賢共治,示不獨專,重民之至。大國舉三人,次國舉二人,小國舉一人。一適謂之攸好德。《注》:適猶得也。注見《後漢書》《蔡邕傳》《注》。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賜以車服弓矢,再賜以秬鬯,三賜以虎賁百人,號曰命諸侯。命諸侯得專征者,鄰國有臣弒其君,孽伐其宗者,《注》:孽,支子也。宗,適子也。注見《儀禮經傳通解集》注三十三。雖弗請於天子而征之可也。征而歸其地於天子。《注》:征,伐也。注見《儀禮通解》、《集注》。有不貢士,謂之不率正者,《注》:率,循也。正,由也。注見《儀禮通解》、《集注》。天子絀之。一不適謂之過,《注》:謂三年時也。再不適謂之敖,《注》:謂六年時也。三不適謂之誣,《注》:謂九年時也。注見《禮記射義正義》。誣者,天子絀之,一絀少絀以爵,《注》:言少絀,明以漸也。再絀少絀以地,三絀而爵地畢。《注》:凡十五年。《後漢書》左周黃傳論注、《儀禮經傳》通解王制之已有不貢士以下十字,《通解》引作諸侯之有不率正者,又見《禮記射義》、《正義》,小異《路史》後。《紀》十一陶唐氏云:三適之賞,見《虞夏傳》○《注》見《禮記》《射義正義》○又《公羊》莊元年解詁引三年一貢士,至小國舉一人。《儀禮集傳集注》三十三引伏書禮,諸侯三年一貢士,至三絀而地畢,小異。又《禮書》卷一百八《漢書》《武帝紀》《注》、《後漢書》《蔡邕傳》《注》。《通典》選舉一文選晉武帝《華林園集》詩《注》。《困學紀聞》卷五並節引。《書》稱
天工人其代之。《傳》曰:夫成天地之功者,未嘗不蕃昌也。《潛夫論》卷二《思賢篇》:
天子衣服,其文:華蟲作繢宗、彝、藻、火、山、龍。諸侯作繢宗、彝、藻、火、山龍,子男宗彝藻火、山龍,大夫藻火、山龍,士山龍。故《書》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禮書》卷三,又卷一引至士山龍止。
山龍純青,華蟲純黃,作會,宗彝純黑,藻純白,火純赤。《隋書》《禮儀志》七引《尚書》《大傳》下云:以此相閒,而為五采八字,恐非《大傳》文,今不錄。山龍,青也。華蟲,黃也。作繢,黑也。宗彝,白也。藻火,赤也。天子服五,諸侯服四,次國服三,大夫服一,士服一。《注》元或疑焉。《禮書》卷一又卷三。○案:此注有闕。○又《御覽》六百九十服章部七。《注》五采相錯,非一色也。《隋書》《禮儀志》引鄭?議已非之,雲。案曰,《續漢書》《輿服志》:孝明皇帝永平二年初詔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皋陶篇》,乘輿從歐陽氏說,公郷以下從大小夏侯氏說。又曰:衣裳玉佩備章采,乘輿刺繡,公侯九郷以下皆織成。又曰:顯宗初服旒冕衣裳,赤舄絇屨,以祠天地,養三老五更於三雍,天子三公九郷、特進侯、侍祠侯,祀天地明堂,皆冠旋冕,衣裳,?上?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九郷以下用華蟲七章,皆備五采。《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注引董巴《輿服志》日:顯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上。?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郷已下用華蟲七章,皆五色采。乘輿刺繡,公郷已下皆織成,陳留襄邑獻之。徐廣《車服注》曰:漢明帝案古禮,備其服章,天子郊廟衣皂上絳下,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然則顯宗更定服章,所謂從歐陽、夏侯說,即。此是也。然書傳之文,無日月星辰,而雲天子服五,何與?陳祥道《禮書》卷三引《尚書大傳》:山龍青也,宗彝白,藻火赤。陳氏辨之曰:大夫之服自?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固無藻火山龍矣,既日子男宗彝藻火山龍,士山龍。又曰:次國服三,大夫服二,士服一,是自戾也。壽祺案:《書傳》所言,虞制也,固與《周禮》不同。《書傳》服五服、四服、三服、二服一者,言其采色,非言其章數,前後之文,未嘗相戾。永平初,定冕服,公郷已下從大小夏侯說,乘輿服從歐陽說,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郷已下用華蟲七章,則是歐陽說冕服章數,仍以十二、九七為節。大小夏侯說冕服章數,乃自天子至公侯以九為節,郷以下以七為節,明矣。《尚書》《益稷正義》引鄭糸書《注》云:自日月至黼黻凡十二章,天子以飾祭服,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為旗旗,王肅以為舜時三辰即畫於旌旗,不在衣也。天子山龍華蟲耳。考,王肅雖善賈馬之學,而其父朗師楊賜,則治歐陽尚書者。肅解《虞書》作服,與《伏生大傳》相合。蓋亦用今文家記也。《大傳》五服無日月星辰,又無粉米黼黻,故知五服是采色,非章數也。《隋書》《禮儀志》:大業元年,虞世基奏:近代故實,依《尚書大傳》,山龍純青,華蟲純黃作繪,宗彝純黑,藻純白,火純赤,以此相間而為五采。後周故事,升日月於旌旗,乃闕三辰,而章無十二,但有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乃與三公不異。開皇中,就裡欲生分別,故衣重宗彝,裳重黼黻,合重二物,以就九章,為十二等。但每一物上下重行,袞服用九,?服用七,今重此三物,乃非典故。據此,虞世基既言:近代服依書傳,而後周于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藻、火之外,仍有粉米、黼、黻,此章數也。《大傳》以山、龍為青,華蟲為黃,作繢。宗彝四字連讀為黑,藻為白,火為赤。陳祥道引云:作繢,黑也;宗彝,白也。藻火,赤也。分作繢、宗彝為二,合藻、火為一,非伏生本文。由所見《大傳》本誤,當從《隋志》更正。又引云:子、男宗彝,藻、火、山、龍,以次國服三核之,子男下宗彝。亦誤衍宜刪。陳氏反以是疑傳文自戾,過矣。《說文》十三糸部:繪會:五采繡也。引《虞書》山龍華蟲作繪,以《後漢書》《明帝紀》乘輿刺繡,公郷已下皆織成考之,則《大傳》五服亦皆謂繡,非畫也。鄭康成注《尚書》,始云:繪讀為繢,凡畫者為繢,與伏、許異。見《尚書正義》。《左傳》昭二十五年《正義》、《文選》《景福殿賦注》作繪。何以為黑也?《說文》十上黑部:?,沃黑色。十二下女部:?,女黑色也。繪之為黑,此其義。
六律者何?黃鐘、㽔賓、無射、太蔟、夷則、姑洗是也。故天子左五鍾,右五鍾。《注》六律為陽,六呂為陰。凡律呂十二,各一鍾。天子宮縣黃鐘,㽔賓在南北,其餘則在東西。天子將出,則撞黃鐘,《周禮》《樂師注》引黃鐘下有之鐘二字。右五鍾皆應。注黃鐘在陽,陽氣動;西五鍾在陰,陰氣靜。君將出,故以動告靜。靜者皆和也。馬鳴中律,步者皆有容,駕者皆有文,御者皆有數,步者中規折,還中矩,立則磬折,拱則枹鼓。《注》:言聲合於樂,體比於禮也。然後太師奏登車,告出也。《注》:《周禮》王出入奏王夏,入則撞㽔賓,《周禮》《樂師注》引㽔賓下有之鐘二字。左五鍾皆應。《注》:㽔賓在陰東,五鍾在陽。君入,故以靜告動,動者則亦皆和之也。以治容貌,容貌得則氣得,氣得則肌膚安,肌膚安則色齊矣。《注》:入,故欲其靜也。㽔賓聲,狗吠□鳴及倮介之蟲,皆莫不延頸以聽㽔賓。《注》:皆守物及陰之類也。在內者皆玉色,在外者皆金聲。《注》:玉色,反其正性也。金聲,其事殺。然後少師奏,登堂就席。告,入也。《注》:少師,佐成大師之事者也。此言至樂相和,物動相生,同聲相應之義也。以上傳注全見《儀禮經傳通解》《集傳》、《集注》卷二十七《樂記》○又《周禮》《樂師注》、《儀禮大射儀》疏、《禮記》《玉藻正義》、《後漢書》班固傳《注》、文選《東都賦注》。《太平御覽》三百八十八卷人事部二十九。
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天子有問,無以對,責之疑;可志而不志,責之丞;可正而不正,責之輔;可揚而不揚,責之弼。其爵視郷,其祿視次國之君也。《禮記》《文王世子正義》、《通典》卷二十職官二、《儀禮經傳通解》、《集傳》、《集注》、《王制》之丙、《玉海》卷百二十○又《史記》夏本紀《注》、《漢書》伏湛傳《注》、《太平御覽》卷七十六、《路史後紀》並節引。
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天子中立而聽朝,則四聖維之。是以慮無失計,舉無過事。故《書》曰:欽四鄰。此之謂也。《通鑑》前編帝舜元載注。天子必有四鄰,前儀後丞,左輔右弼,直立而敢斷,廣心而從欲,輔善而相承謂之輔,廉潔而切直謂之弼。《華嚴經》《第八十音義》卷下○案曰:直立而敢斷下,當脫謂之儀三字。廣心而從欲下篇脫謂之丞三字,以下文輔弼二句文法知之。
案曰:《萬卷菁華前集》引云:道是周公也,克是太公也,弼是召公也,丞是史佚也,故成王中立而聽朝,則四聖維之。與前篇所引不同。此《大戴記》《保傳篇》及《賈子新書》文也。充二書作克,此以文字相近,《類書》誤耳。
古者帝王升歌清廟之樂。《注》:清廟,樂章名。大琴練弦達越,大瑟朱弦達越,以韋為鼓,謂之搏拊。何以也?《注》:練弦、朱弦,互文也。越,下孔也。凡練弦達越、搏拊者,象其德寬和。君子有大人聲,不以鐘鼓竽瑟之聲亂人聲。清廟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澤也。《注》:烈,業也。故欲其清也。其歌之呼也。《注》:呼,出聲也。曰:於穆清廟,肅簌顯相。《注》:肅簌顯相,四海敬和,明德來助祭。《傳》《注》肅簌以下共十七字,見《毛詩》《清廟正義》。於者,嘆之也。穆者,敬之也。清者,欲其在位者遍聞之也。故周公升歌文王之功烈德澤,苟在廟中嘗見文王者,愀然如復見文王。故《書》曰: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假。此之謂也。《儀禮經傳通解》《集傳》、《集注》卷二十七,《樂記》全引傳《注》。又見《通解》《續宗廟樂舞》二十五。又《禮記》《樂記正義》引首二句云:《虞書傳》○又《樂記正義》引以章。為鼓以下八字,又《毛詩》《文王周頌譜》、《清廟序》、《清廟諸正義》《文選》、江文通《雜體詩》、《白帖琴》、朱子《詩集傳》、陳暘《樂書》並節引。
拊革裝之以糠《周禮》《太師疏》載《白虎通》引《尚書》《大傳》,又見《禮記》。《樂記正義》引《白虎通》。曲阜孔廣林曰:《周禮》、禮記《疏》兩引《白虎通》如此。賈、孔皆雲今書傳無其文。案《白虎通》今亦無此文,其《禮樂篇》引《書傳》云:搏拊鼓振以秉疑,即,革裝以糠之訛。
博拊鼓,振以秉琴瑟,練絲徽弦,鳴者,貴玉聲也。《白虎通》禮樂。
舜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風俗通》卷六琴稱:謹案《尚書》云云。○案曰《尚書》無此文,蓋出書傳。
舜之時,西王母來獻白玉管,《風俗通》聲音第六,又《漢書》《律志》一上孟康注。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元首,君也;股肱,臣也。《文選》褚淵碑文注。《夏傳》
《禹貢》:
夏成五服,外薄四海。《注》:言德廣之所及。東海,魚須、魚目。《注》:所貢物。魚須,今以為簪。又魚目,今以雜珠。南海,魚革、珠璣。大貝。《注》:魚革,今以飾小車。?兵室之口。貝,古以為貨。王莽時亦然。西海,魚骨,魚乾、魚脅。《注》:魚乾、魚脅,未聞。北海,魚劍、魚石,出鎮擊閭。《注》:魚劍,魚兵如劍也。魚,石頭中石也。出鎮,狀如凝膏,在水上。擊閭,狀如鮐魚,大五六尺,今海家謂之口口。《河黿》:《注》:黿當作黿。黿狀如鱉而大。《月令》:季夏,命漁人伐鮫取鼉,登龜取黿也。江?,大龜。《注》:?或作鼉。鼉,狀如蜥蝪,長六七尺。?或為鱣,鱣鯉也。五湖?《唐注》:五湖,揚州浸也,今屬吳,元唐未聞。巨野菱《注》:巨野,大野也。魯藪今屬山陽。菱芰。巨定蠃《注》:巨定,澤也,今屬樂安,所有故縣則屬齊。蠃,蝸牛也。濟中詹諸註:詹諸,蛙黽也。孟諸靈龜《注》:孟諸,宋藪也。龜俯者靈。《周禮》:天龜曰靈屬。降谷?玉,《注》:降讀如厖降之降,或作函谷,今河南谷城西關山也。大都?魚魚刀,《注》:大都,明都。?魚,今江南以為鮑魚。刀魚,兵如刀者也。咸會於中國。《注》:言德能及之,異物來至也。《傳》《注》並見《玉晦王會解》注後。○又《初學記》政理部三、《御覽》七百六十六、雜物部一、九百四十七、蟲豸部四、九百七十五、果部十二、《禮書》五十一、《爾雅翼》卷三十、《錦繡萬花谷》後集卷十八、《困學紀聞》二。
禹成五服,齒、革、羽毛,器備,《禹貢》合注。《太平御覽》七百六十六。文皮千合,《史記》《貨殖傳》《索隱》。
白羽之矰,《路史疏仡紀》高辛。
高山大川,五嶽四瀆之屬。《史記》《夏本紀》集解。五嶽謂岱山、霍山、華山、恆山、嵩山也。《白虎通》《巡守篇》。江河、淮、濟為四瀆。《白虎通》《巡守風俗通》山澤第十:謹案:《尚書大傳》:《禮》《三正記》:五嶽皆觸石而出雲,扶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注四指為扶,《藝文類聚》卷一天部上文選應休璉與從弟君苗君胄書注○又《後漢書》《章帝紀》。《御覽》卷八。卷十天部○又《事類賦》三。
大川相間,小川相屬,東歸於海。《水經注》《序》。大水小水東流歸海也。《文選海賦》注。《郭有道碑》《文》《注》。
百川趨於東海,文選《郭有道碑》《文》注○又《吳都賦》《海賦》,孫子荊為石仲容與孫皓書注,又《長歌行注》作百川赴東海。
非水無以准萬里之平,非水無以通遠道任重也。《藝文類聚》卷八水部。《御覽》五十八地部二十三○又白帖水。《記纂淵海》卷一水。《藝文》引無遠字。《記纂》引無道字。
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山川視伯,小者視子男。《注》:所視者,謂其牲幣粢盛、籩豆爵獻之數,非謂尊卑。《禮記》《王制正義》引《夏傳》曰並注。又《尚書》《舜典正義》引《注》。○又《風俗通》山澤第十引其餘山川下作或伯或子男,大小為差。○《注》所視者三字據《書疏》增。○又《禮書》。
禹奠南方霍山,《注》謂:奠,祭也。《兩漢刊誤補遺》引《夏傳》曰:
東原㡳平,大而高平者謂之大原,水經汾水注六。
下而平者謂之隰。隰之言濕也。《御覽》五十七地部二十三。《夏傳》曰:下濕曰隰,《毛詩》《隰桑正義》引《夏傳》曰:
順流而下曰沿。《事類賦》七引《書大傳》。
圻者,天子之境也,諸侯曰境。天子游不出封圻,諸侯非朝聘不出境。《路史》《國名紀》八。
天子游不出封圻,不告祖廟。《注》:《周禮》方千里曰王圻。《詩》曰:邦圻千里,惟民所止。《儀禮經傳通解》續二十六上因事之祭。
夏傳
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二曰司馬公,三曰司空公。《注》:《周禮》:天子六郷,與太宰、司徒同職者,則謂之司徒公;與宗伯、司馬同職者,則謂之司馬公;與司寇、司空周職者,則謂之司空公。一公兼二郷,舉下以為稱。傳注並見《周禮》《地官序官疏》。又《匠人疏》引《書傳》云:司徒公、司馬公、司空公。又《大戴禮》《保傅篇》《注》引今尚書說三公:司馬、司徒、司空也。○案曰:《漢書》《百官公郷表》: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為三公。案曰:《禮記》《月令》命太尉。《正義》云:按書傳有司馬公、司徒公、司空公,領三郷,此夏制也。百姓不親,五品不訓,則責之司徒;《御覽》二百七職官部。蠻夷猾夏,寇賊奸宄,則責之司馬;《御覽》二百九職官部。溝瀆壅遏,水為民害,田廣不墾,則責之司空。《御覽》二百八職官部○案曰:朱子《文集》云:伏生書多說司徒、司馬、司空。
《注》,坐而論道,謂之三公。通職名,無正官名,《考工記》《序工疏》引夏《傳》《注》。司馬在前。周禮序官疏引《夏傳》。
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郷佐之,每一郷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故有三公,九郷、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所與為天下者,若此而已。《御覽》二百二職官部二《儀禮經傳通解》《王制》之戊、《集傳集注》三十二,又《藝文類聚》四十五職官一引至三元士佐之。《注》:自三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時之官也,周之官三百六十。《禮志》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後百,殷二百,周三百。近之,未得其實也。據夏、周推其差,則有虞之官六十,夏後氏百二十,殷二百四十,周三百六十,為有所法。《儀禮集傳》集注三十二,又《御覽》二百三引首三句。
舜攝時,三公、九郷、百執事,此堯之官也,故使百官事舜。《路史後紀》陶唐。
《注》所謂六郷者,后稷、司徒、秩宗、司馬、士共工為六郷。《路史後紀》十四《夏後紀》下引《大傳》《夏書注》,又《禮記》《曲禮》下正義
案:曰:《路史》引此條為《夏書注》,則是《注》說有虞之官制如此也。上條引舜攝時堯之官制,當與此注相屬,故人之《夏傳》此篇當是說《甘誓》乃召六郷之文。
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就川而為之。築官有三尺。《注》:官當為宮。雉長三丈,高一丈,度長以長,度高以高,則蠶宮高一丈。《禮志》曰:仞有三尺,七尺曰仞。案曰:《毛詩》《瞻卬正義》引此,傅《注》云:彼文直雲宮有三尺,宮下當脫仞字也。棘牆而外閉之。大昕之朝,《注》:季春朔日之朝也。三宮之夫人浴種於川,世婦卒蠶,獻繭於夫人。《注》:此諸侯之禮,天子則獻繭於後。繅三盆手。《注》:手猶親也。言後夫人親以手總之也。《毛詩》《瞻卬正義》分引《傳》《注》云:《尚書》《夏傳》文。○又《齊民要術》卷五節引《傳》首三句。大昕之朝二句。○又《儀禮》《鄉射記》疏引《注》。《尚書大傳》卷二下案曰:《周禮》《考工記》《輿人疏》、《禮記》《文王世子正義》、《毛詩》《文王序正義》、《路史後紀》十四、《困學紀聞》卷二並引《殷傳》。
《殷傳》
帝告《困學紀聞》卷二云:《殷傳》有《帝告篇》。○《玉海》卷三十七。
殷傳:未命為士者,不得乘飾車,《考工記》《輿人疏》引《殷傳》。
未命為士者,不得乘朱軒。《注》:軒,輿也。士以朱飾之。軒、車通稱也。《文選別賦注》、又張景陽《詠史詩注》、顏延年《曲水詩序注》、《褚淵碑文注》、《安陸昭王碑文注》。
未命為士,車不得有飛齡。《注》:如今窗車也。《文選》七發,劇奏《美新注》。未命為士,不得衣繡。《廣韻》四十九宥繡字註:《太平御覽》布帛部二。士乘飾車兩馬,庶人單馬木車。《公羊》隱元年疏。
庶人單馬木車,衣布帛。《路史後紀》十一注。
《帝告篇》:
《書》曰:施章乃服,明上下。《困學紀聞》卷二:案曰:《外紀》卷二成:《湯令》未命之為士者,車不得朱軒及有飛齡,不得乘飾車駢馬,衣文繡,命然後得,以順有德。《通志》《器服略》:湯令未命之士,不得朱軒及飛齡,不得飾車駢馬,衣文繡既,命然後得,以旌有德。據二書所言,皆本《伏生大傳》,二書皆雲湯令,則知此文在《殷傳》無疑。今並錄以補書傳之闕逸。《湯誓》
《殷傳》:
《湯誓》云:夏人飲酒,醉者持不醉者,不醉者持醉者,相和而歌曰:盍歸於亳,盍歸於亳。《注》:亳,湯之都也。《注》惟見《繹史》十四。亳亦大矣,故伊尹退而閒居,深聽歌聲。《注》:思其故也。是時伊尹在桀,更曰:覺兮較兮,吾大命格兮。《注》:覺兮謂先知者,較兮謂直道者。格,至也。吾謂桀也。去不善而就善,何不樂兮?伊尹入告於桀曰:大命之亡有日矣。桀僩然嘆,啞然笑曰:天之有日,猶吾之有民也。日有亡哉,日亡吾乃亡矣。《注》自比於天,言常在也。比於日,言去復來也。住見文選《西征賦注》。是以伊尹遂去夏適
湯。《路史後紀》十四《夏後紀》《引伏書》○又《藝文類聚》《帝王部》二。《太平御覽》八十三皇王部八。《御覽》不重盍歸於亳句。又《藝文》、《御覽》並無僩然嘆三字,今依《路史》增。○日有亡哉四字,惟見文選《西征賦》。汪《史記》《殷本紀》《集解》據增。○《藝文類聚》十二《帝王部》二;《太平御覽》八十三皇王部八。《御覽》無。注吾謂桀也四。字○《通鑑》前編夏桀四十歲引《新序》《注》云:《大傳》與此大同小異。
湯放桀居中野,士民皆奔湯。桀與其屬五百人南徙千里,止於不齊。不齊士民往奔湯。桀與其屬五百人徙於魯。魯士民復奔湯。桀曰:國君之有也。吾聞海外有人,與五百人俱去。《太平御覽》八十三皇王部八。
湯放桀而歸於亳。三千諸侯大會,湯取天子之璽,置之於天子之坐左,復而再拜,從諸侯之位。湯曰:此天子之位,有道者可以處之矣。夫天下非一家之有也,唯有道者之有也,唯有道者宜處之。湯以此三讓,三千諸侯莫敢即位,然後湯即天子之位。《太平御覽》八十三皇王部。
桀殺刑彌厚而民彌暴,故爾梁遠,遂以是亡。《注》:故爾,窮其近也。梁讀為掠。《路史後紀》十四《夏後紀》下引《殷傳》:○案:曰《傳》及《注》,故字有誤。湯之君,民聽寬而獄省。《太平御覽》八十三皇王部八。
桀無道,囚湯後釋之,諸侯八譯來朝者六國。《北堂書鈔》十帝王部來遠。漢南諸侯聞之,歸之四十國。《路史後紀》、《夏後紀》下。
湯伐桀之後,大旱七年。史卜曰:當以人為禱。湯乃翦發斷爪,自以為牲,而禱於桑林之社,而雨大至,方數千里。《左傳》襄十年《正義》:○案:曰:湯禱旱之事,見《呂覽》。
景亳之命,費昌為御。《路史後紀》十四、《夏後紀》下。
《般庚》
書曰:若德明哉!湯任父言卑應言。《困學紀聞》卷二。《漢》藝文志考證。
古者諸侯始受封,則有采地,百里諸侯以三十里,七十里諸侯以二十里,五十里諸侯以十五里。其後子孫雖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其子孫賢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謂興滅國,繼絕世。《書》曰:茲予大享於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此之謂也。《路史》《國名紀》四○案:曰:《韓詩外傳》與此同。
高宗肜,曰:
武丁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武丁問諸祖已,祖已曰:雉者,野鳥也,不當升鼎。今升鼎者,欲為用也。遠方將有來朝者乎?故武丁內反諸已,以思先王之道。三年,編髮重譯來朝者六國。《藝文類聚》鳥部、《太平御覽》九百十七,羽族部四。又《御覽》八十三、《皇王部》八。又《論衡》是應篇祖已作祖乙。又《後漢書》郎?傳《注》、《記纂淵海》六十六。孔子曰:吾於高宗肜日,見德之有報之疾也。《注》肜日,尚書篇名。《御覽》《皇王部》八〇。又《後漢書》《郎?傳》《注》。
武丁之時,《外紀》卷二此句上有成湯之後四字,下有王道虧三字。《困學紀聞》卷二此句下有先王道虧,刑罰犯七字。桑谷俱生於朝,七曰而大拱。《注》:兩手扼之曰拱。生七日而見其大滿兩手也。註上六字又見《史記》《殷本紀》《集解》。生七日以下十一字惟見《尚書》《咸乂正義》。武丁召其相而問焉,其相曰:吾雖知之,吾不能言也。問諸祖已,曰:桑谷,野草也。《注》:此木也,而雲草,未聞。劉向以為草妖,野草生於朝亡乎?武丁懼,側身修行,思昔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之禮,重譯來朝者六國。《注》:九州之外國也。《太平御覽》八十三《皇王部》八引《傳注》,惟無注生七日以下十一字。○又《尚書》《咸乂正義》引七日大拱四字。又《漢書》《五行志》引《傳》俱生於朝二句。又《外紀》卷二、《記纂淵海》卷六十六朕兆。又《史記》《殷本紀》集解《索隱》並節引。又《繹史》十七引重譯上有三年之後四字。
案曰《外紀》劉恕曰:按伏生、劉向以武丁有桑谷,而向著《說苑》,以大戊、武丁時俱有桑谷。《呂氏春秋》,湯時谷生於廷,比旦而大供。《韓詩外傳》三日而大拱,皆與《書序》不同。壽祺案:《尚書》《咸又正義》引《帝王世紀》,亦以為大戊事。鄭《注》所引劉氏說,乃劉向《五行傳》。《論語》見《漢書》《五行志》。
西伯戡耆,案曰:《尚書音義》:黎,《尚書》《大傳》作耆。《外紀》卷二西伯勝黎伏生、司馬遷作耆。路史國名紀卷一《大傳》作西伯戡耆,卷六云:《大傳》作戡耆。《漢藝文志》《考證》卷一《大傳》以西伯戡黎為戡耆。
伯夷避紂,居北海之濱,太公避紂,居東海之濱,皆率其黨曰:盍歸乎?吾聞西伯昌善養老,此二人者,蓋天下之大老也。往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曷往?《聖賢群輔錄》,引《尚書》《大傳》。
周文王至磻溪,見呂望,文王拜之。尚父曰:望釣得玉璜,刻曰:周受命,呂佐檢,德合於今昌來提。《初學記》武部漁。《御覽》八百三十四。資產十四○又白帖溪。《御覽》六十七地部十三
案:曰:釣璜事與《尚書》中候同。
周文王至磻溪,見呂尚釣,文王拜,尚云:望釣得玉黃剜曰:姬受命,呂佐檢,德合於今昌來提。《注》:釣得魚中得玉璜也。佐檢猶助。提者,取也。半璧曰璜。《開元占經》器服休咎,《占篇》引《傳》及鄭元雲。
虞人與芮人質其成於文王,入文王之境,則見其人萌讓為士大夫,入其國,則見士大夫,讓為公郷。二國相謂曰:此其君亦讓以天下而不居也。讓其所爭,以為閒田。文選《西征賦注》○又《毛詩》《綿》《正義》,《通鑑》前編舉要紂十四祀。
文王一年質虞芮,二年伐於,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畎夷,紂乃囚之。四友獻寶,乃得免於虎口。出而伐耆,《左傳》。襄三十一年《正義》○《正義》又引鄭?《尚書注》據《書傳》為說:云:紂聞文王斷虞芮之訟,後又三伐皆勝,始畏而惡之,拘於誘里。紂得散宜生等,獻寶而釋文王,文王釋而伐黎
案曰:於他書引並作邘,從《史記集解》徐廣引改正。
案曰:據《毛詩》《文王序正義》、《禮記》《文王世子正義》兩引《殷傳》,言獻寶後克耆事,則《左傳正義》引此條即殷傅文無疑。而《毛詩》《文王序》《疏》引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訟云云,稱尚書《周傳》。《禮記正義》先引《書傳》雲五年伐耆,後引《殷傳》雲五年之初,得散宜生等獻寶云云,是《周傳》別有受命一年以下之文也。西伯得四友獻寶,免於虎口而克耆。《毛詩》《文王序正義》引《殷傳》云:
五年之初,得散宜生等獻寶而釋文王。文王出則克耆,六年伐崇則稱王。《禮記》《文王世子正義》引《殷傳》云:
既伐於崇。《詩》考:《詩》異字異義。散宜生、南宮括、閎夭三子相與學訟於太公,遂與三子見文王於誘里,獻寶以免文王。《毛詩綿正義》引《書傳》。散宜生、南宮括、閎夭三子相與學訟於太公,四子遂見西伯於誘里。《毛詩》《文王序正義》引《書傳》。
散宜生等受學於太公。太公除師學之禮,酌酒切脯,約為朋友。《公羊》定四年《疏》引《書傳》。
散宜生、閎夭、南宮括三子者學乎太公,太公見三子,知為賢人,遂酌酒切脯,除為師學之禮,約為朋友。《太平御覽》四百六人事部四十七。
散宜生、閎夭、南宮适三子者學乎太公,見三子,知三子之為賢人,遂酌酒切脯,約為朋友。《御覽》六十二飯食部二十。又《藝文類聚》七十二食物部。
閎夭、南宮适、散宜生三子學於太公望,望曰:嗟乎,西伯賢君也。四子遂見西伯於誘里。注散宜生,文王四臣之一也。呂尚有勇而為將,散宜生有文德而為相。《繹史》十九。
太公之誘里見文王,散宜生遂之犬戎氏,取美馬駮身朱鬣雞目六字又見《山海經》《海內北經注》○又《爾雅翼》卷十八引作驄身朱髦,此下有除凡取九六焉六字。之西海之濱,取白狐青翰。《注》:翰,毛之辰大者。注見文選《羽獵賦》憿吳將校部曲注。又《藝文類聚》祥瑞部下作長毛也。之於陵氏取怪獸,案:曰:吳中本取怪獸下,有大不辟虎狼閒六字,《傳》文無騶字,注有閒,大也。虞蓋騶虞也八字。尾倍其身,名曰騶虞。八字見《御覽》八百九十獸部二。之有參氏取姜女;之江淮之浦,取大貝如車渠,注渠,車罔也。注見文選《江賦》注引鄭元曰:陳於紂之廷。紂出見之,還而觀之曰:此何人也?散宜生遂趨而進曰:吾西蕃之臣昌之使者。見《繹史》十九引此三十字。紂大悅曰:非子罪也,崇侯也。遂遣西伯伐崇,《御覽》六百四十一刑法部七○又《御覽》人百七、珍寶部六。又《御覽》八百九十獸部二。又《尚書顧命正義》、《儀禮》《士喪禮》貝三實於笄疏、《周禮天府疏》、《藝文類聚》八十四寶玉部下、九十九祥瑞部下文選江賦注、《爾雅翼》十八、《路史國名紀》、《路史餘論》五、《夢溪筆談》二十二、《記纂淵海》四○、《藝文類聚》《文選注》、《御覽珍寶部》、《獸部》引此文之上,並有文王囚於誘里六字。案曰:《六韜》亦說散宜生等獻寶事,與此小異。
文王以閎天、太公望、南宮括、散宜生為四友。《玉海》官制。周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誘里之害。懿子曰:夫子亦有四鄰乎?《繹史》九十五。
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門人加親,是非胥附與?自吾得賜也,遠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輳與?自吾得師也,前有輝,後有光,是非先後與?自吾得由也,惡言不人於門,是非禦侮與?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亦有四友,以禦侮《毛詩》《綿》正義○《後漢書》《祭彤傳》《注》引孔子曰至是非禦侮邪止,疏附疏作胥,奔走,走作輳,今依改。四與字皆作邪。又《世說新語》卷五品藻《注》引。與《後漢書》《注》同。《孔子集語》卷下引全與亦作邪,門作耳。又《玉海》《官制人物繹史》九十五引至是非禦侮與止。又《御覽》三百六十六人事七節引門亦作耳。又《小學紺珠》節引。又文選《安陸昭王碑》文注引《周書》。與此略同。微子。
微子將往朝周,過殷之故墟,見麥秀之蔪蔪,曰:此父母之國,宗廟社稷之所立也。志動心悲,欲哭則為朝周,俯泣則婦人。推而廣之,作雅聲文選《魏都賦》《辨亡論》下註:歌曰:麥秀蔪蔪兮,黍禾??。彼狡童兮,不我好兮。文選《思舊賦》注。《注》:狡童,謂紂文選《宣德皇后令》《注》引鄭元曰:
微子。朝周,過殷故墟,見麥秀之蔪蔪兮,禾黍之??也。曰:此故父母之國。乃為《麥秀》之歌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彼狡童兮,不我好仇。《學齊估畢》卷二:
案曰:文選《思舊賦》注引《歌》作黍禾??,於韻不協,非也。蓋緣篇首云云而誤,當從《學齊佔畢》所引作油油,與仇協韻。《禮記》《樂記正義》引黍禾之油油為《箕子歌》,亦誤。曲阜孔廣林說
史繩祖云:《史記》尚《書傳》所載之歌,只差末句一句,惟書傳《序》與歌蔪蔪??不同。宋玉《笛賦》、《枚乘七發》皆作麥秀蔪兮,《注》:麥,芒也,字之稍差,不為要切。但《史記》以為箕子,而《書》《大傳》以為微子,且稱父母之國,尤為有理。不知司馬何所據而與書傳扺梧耶?
《尚書大傳》卷二, 受業嘉應吳蘭修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