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直解 · 卷六
錢塘張錫駒令韶父 註解
徐旭升上扶 王良能聖欽 參訂
門人魏士俊子干 蔣弘道賓侯 校
婿 王津鶴田 校
男 漢倬云為 漢位譽皆 校
辨霍亂病脈證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是名霍亂。
夫傷寒之邪,從表而入,自有形層次第。傷寒之外,別有一種霍亂者,不從表入,不涉形層。夫邪從口鼻而入,直中於內,為病最急,故即列於傷寒之後也。霍者,忽也,謂邪氣忽然而至,防備不及,正氣為之倉忙錯亂也。胃居中土,為萬物之所歸,故必傷胃。邪氣與水谷之氣交亂於中,故上嘔吐而下利也,吐利齊作,正邪紛爭,是名霍亂。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上節論霍亂之邪在內,此節論霍亂之邪復由內而外出也,故外病發熱頭身痛身疼惡寒而復內兼吐利者,此名霍亂。蓋霍亂因吐下而名也,故曰霍亂自吐下也。又利止者,內邪解也;復更發熱者,復從內而出於外也。夫但曰利止而不曰吐止者,省文也。
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以大便,而反矢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此明霍亂之邪直入於中,先傷中胃,若從內而外即是傷寒,內而益內轉入於陰,即為不治之證。蓋言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吐利之後,中氣已虛,故氣虛而微,血虛而澀也。上文雲又利止復更發熱,是先霍亂而後傷寒,故曰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日太陰,五日少陰,至陰經主氣之上,或轉而入於二陰,必複利,何則?本霍亂嘔吐下利之後而入於陰經,是為重虛,故不可治也。若欲似大便,而反矢氣,仍不利者,不入於陰而仍屬陽明也。屬陽明,則燥氣在上,便必硬,十三日愈。然所以愈者,以十三日經盡,不復再傳故也。
下利後,當便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此承上文利止而言也,言霍亂利止之後,復更發熱而為傷寒,當便硬,硬則胃氣和,能食者愈。今反不和而不能食,到後經中,復值陽明主氣之期,胃氣和,故頗能食也,即復過一經三傳而至十三日,亦能食也。十三日復過一日,乃十四日,又當陽明主氣之期,陽明氣旺當愈,不愈者,又當於別經再求之,不專屬於陽明也。玩此節,愈知傷寒當活潑潑看去,不可膠柱而鼓瑟也。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四逆湯加人參一兩 ,服法依四逆湯。
惡寒脈微者,陽氣虛也,陽虛故複利,霍亂本先利,故曰複利也。夫中焦取汁,化而為血,下利則傷其中焦之氣,血之根源虧矣,雖利止,然血已亡也,用四逆湯以補陽氣,加入人參以滋中焦之汁。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以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
人參 甘草 白朮 乾薑各三兩
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為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一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若臍上築 (1) 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吐多者,去術加生薑三兩;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揭衣服。
此論霍亂內傷脾土,故無論傷寒熱,而皆以助脾為主也。霍亂者,嘔吐而利也;頭痛發熱身疼痛者,內霍亂而外兼傷寒也。得陽明之燥氣而熱多欲飲水者,用五苓散助脾土以滋水津之四布;不得燥氣而寒多不用水者,用理中丸理中焦而溫補其虛寒。丸不及湯者,丸緩而湯速也。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 (2) 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止,則內已解矣;身痛不休,則外之餘邪尚未盡也。是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本經 (3) 凡曰小和微和者,謂微邪而無庸大攻也。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此言四逆湯能滋陰液也。夫中焦之津液,內灌溉於臟腑,外濡養於筋脈,吐則津液亡於上矣,利則津液亡於下矣,汗出則津液亡於外矣。亡於外則表虛而發熱惡寒,亡於上下則無以榮筋而四肢拘急,無以順接而手足厥冷也,宜四逆湯助陽氣以生陰液,蓋無陽則陰無以生也。
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此言四逆湯能助陽氣也。既吐且利,則陽氣亡於上下矣;小便複利而大汗出,則陽氣亡於表里矣;下利清谷,里寒甚也;里寒甚而格陽於外,故內寒而外熱也;惟陰無陽而生陽不升,故脈微欲絕也。宜四逆湯以回陽氣。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此合上兩節之症而言也。上節以四逆湯滋陰液;次節以四逆湯助陽氣;此節氣血兩虛,又宜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生氣而補血也。吐已下斷者,陰陽氣血俱虛,水谷津液俱竭,無有可吐而自已,無有可下而自斷也,故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之亡陰證與脈微欲絕之亡陽證仍然不解,更宜通脈四逆加豬膽、人尿,啟下焦之生陽而助中焦之津。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谷氣故也。
夫人以胃氣為本,《經》曰:「得谷者昌,失谷者亡 (4) 。」霍亂吐利,胃氣先傷,尤當顧其胃氣,故結此一條以終霍亂之義。吐利發汗者,言病在內而先從外以解之,恐傷胃氣也;脈平者,外解而內亦和,外內之相通也;小煩者,食氣入胃,濁氣歸心,一時不能淫精於脈也,所以然者,以食氣入胃,五臟六腑皆以受氣也,吐利後,臟腑新虛不能勝受胃中之谷氣,故小煩也。谷氣足,經脈充,胃氣復,煩自止矣。今之治傷寒者,略與之食,微覺不安,遂禁其食,不復再與,以致絕谷氣而死者,盍三復斯言乎 (5) 。
愚按:霍亂一病,夏秋之間最多,是風寒暑濕之邪中人,皆能病霍亂,非止一寒邪也。若吐利過甚,損傷中焦之氣,以致下焦生陽不升而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者,無分寒暑,皆宜四逆理中治之。寒傷於陽,即為陽證,暑中於陰,即為陰證,是當以人身臟腑之陰陽為陰陽,而不當以天時之寒暑為寒熱也。邪盛而正實者,當瀉其邪;邪盛而正衰者,宜扶其正。正虛者,邪易入髒,入髒者死。夫正虛之人,救正尚且不暇,而何暇攻邪哉?況夏月之時,陽氣浮於外,陰氣伏於內,復以涼風寒其形,冷水寒其胃,內外皆寒,風暑之邪未有不乘虛而入於陰經者,所以夏月止有陰證而無傷寒。今人患暑證死而手足指甲皆青者,皆陰證也,古人以大順散 (6) 治暑,良有以也 (7) 。若夫氣實之人偶中於邪而霍亂者,邪去即愈,此藿香正氣平胃散之所以作也,至於里虛霍亂,非四逆理中不可,治者能審其輕重而治之,庶無失矣。
辨陰陽易差後勞復病脈證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里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沖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褌散主之。
燒褌散方
上取婦人中褌 (8) 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中褌燒服。
此論傷寒餘熱未盡,男女交媾,毒從前陰而入,傷奇經沖任督三脈,而為陰陽易之病也。成氏云:男子病新差未平復,而婦人於之交得病,名曰陽易;婦人病新差未平復,而男子與之交得病,名曰陰易。言男女互相換易而為病也。其形相交,其氣相感。形交則形傷而身體重,氣感則氣傷而少氣也。夫奇經沖任督三脈皆行少腹前陰之間:沖脈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里,上關元;督脈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 (9) ,男子循莖下至篡 (10) 。今邪毒入於陰中,三脈受傷,故少腹里急,或引陰中拘攣也。熱上沖胸,熱邪循三經而上沖於胸也。腦為髓之海,精之窠為眼。膝脛者,筋之會也。《經》云:髓海不足則腦轉脛酸眩昏,目無所見。又曰: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今房勞失精,髓海不足,故頭重不欲舉也;精不灌目,故眼中生花也;精不榮筋,故膝脛拘急也。燒褌散主之。褌襠乃前陰氣出之處,精氣之所注也,取其所出之餘氣,引傷寒之餘毒還從故道而出,是從陰而入者,即從陰而出也,故曰小便利,陰頭微腫即愈。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枳實梔子湯方
枳實三枚,炙 梔子十四枚 香豉一升
上三味,以清漿水 (11) 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夫無病之人,榮衛氣血、陰陽水火,上下交合,運行不息。病則榮衛不行,氣血不調,陰陽不和,水火不交矣。大病者,傷寒病也。差後則榮衛氣血陰陽水火始相調和而交會,若勞傷之,則形體新虛,其病復作,故名勞復,宜梔子香豉交濟水火陰陽之氣。榮衛氣血俱出中焦,故以枳實炙香,宣通中焦脾胃之氣。若胃氣新復,運化不及,有宿食停於中者,又宜加大黃以疏通之。
按:此乃交媾水火,調和氣血之劑,令其三焦通暢、氣血安和而已,然又當視其人之虛實而施之,若大病之後氣血兩虛,復勞傷其形體,是為重虛,又當補中益氣為主,此乃先賢未盡之蘊歟 (12) ?
傷寒差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此下五節,論傷寒差後,余邪未盡,有虛實,有寒熱,有水氣,有在表者,有在里者,有在表里之間者,皆宜隨證而施治之也。傷寒差已,後更發熱者,余邪未盡而在表里之間也,宜小柴胡湯以轉樞。脈浮者,仍在表也,以汗解之。脈沉實者,猶在里也,以下解之。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牡蠣澤瀉散方
牡蠣 澤瀉 蜀漆洗去腥 海藻洗去咸 括蔞根 商陸根熬 葶藶子以上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
太陽寒水之氣,從下而上,運行於膚表,今大病差後,太陽之氣不能運行周遍於一身,止逆於下焦,故從腰以下有水氣也。《金匱》曰:「諸有水者,腰以下腫,當利小便。」故以牡蠣澤瀉散主之。牡蠣水族而性燥,故能滲水氣;澤瀉久服,能行水上,其行水之功可知;蜀漆乃常山之苗,有毒,《本經》主治咳逆者,乃肺氣不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上逆而咳,故能治水氣,乃從陰出陽之品也;海藻氣味咸寒,生海中新羅國 (13) ,海人以繩系腰,沒水取之,故能下十二水腫;括蔞根引水液而上升,不升則不降也;商陸苦寒,其性下行,故《本經》主治水腫;葶藶上利肺氣,清水之上源也。諸藥性烈而下水最捷,不可多與,故曰小便利止後服,不必盡劑也。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上節差後而得實證,此節差後而得虛寒之證,虛虛實實,立論之章法也。大病差後喜唾者,脾氣虛寒也,脾之津為唾,而開竅於口,脾虛不能攝津,故反喜從外竅而出也;久不了了者,氣不清爽也。所以然者,以胃上有寒,故津液上溢而不了了也。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取其丸緩留中,而不上出也。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
竹葉石膏湯方
竹葉二把 石膏一斤 半夏半升 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 粳米半升 麥門冬一升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上節論虛寒證,此節論虛熱證。傷寒解後,血氣虛少,不能充肌肉,滲皮膚,故形體虛羸而消瘦也;少氣者,中氣虛也;胃中有寒則喜唾,胃中有熱則氣逆而欲吐。此虛熱也,宜竹葉石膏湯主之。竹葉凌寒不凋,得冬水之寒氣;石膏色白似肌,稟秋金之涼氣;半夏生當夏半,感一陰之氣而生,陰氣足而虛熱除,肌肉自不消鑠而羸瘦矣;人參、甘草、粳米補中土而生津液;麥冬主治傷中傷飽、胃絡脈絕、羸瘦短氣。胃絡和而氣逆除,津液生而虛熱去,吐自止矣。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煩,損谷則愈。
此又結谷氣一條,以明病後猶當以胃氣為本,而胃氣又以谷氣為主也。病人脈已解者,言病以脈為要,脈解而病方解也。朝則人氣生,暮則人氣衰,故日暮微煩也。然所以微煩者,以病新差,人強與谷,非其自然,脾胃尚弱,一時不能消磨其谷氣,故令微煩,不必用藥消之,宜減損其谷,則能消化而自愈矣。損谷者,少少與之,非不與也。
壻王鶴田曰:此言差後強食而為虛中之實證也,病後起居坐臥俱宜聽其自然,不可勉強,強則非其所欲,反逆其性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
辨痓濕暍病脈證
傷寒所致太陽病,痓濕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傷寒所致太陽病者,言因傷寒而致太陽病也。傷寒之外,別有痓濕暍三種,不因於寒,宜應別論於《金匱要略》中,然所因雖不同,而俱傷太陽之氣,與傷寒相似,故於傷寒之後見之。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痓。
《經》云:「風為百病之長。」又云:「風者善行而數變。」故風入於經俞則強急而為痓也。太陽病發熱者,風傷太陽而標陽外應也。風為陽邪,汗為陰液,陽邪傷陽,陰液不通,故無汗也。夫標陽外應而發熱,則不當惡寒,今反惡寒者,標本俱病也。純陽無陰,故名剛痓。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痓。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風入經俞而表氣虛也;不惡寒者,病標陽而無本寒之氣也。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汗出則剛強之氣稍折而柔和,故名柔痓。
愚按:此二節分別剛柔二痓,剛為陽,柔為陰,乃痓之冒 (14) 也,必有強急反張動搖口噤之證,方可名痓,故《金匱要略》雲其證備身體強 然此為痓,否則中風傷寒矣,何名痓乎?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痓。
《金匱要略》云:痓脈,按之緊如弦,直上下行。今不弦緊而沉細,是病太陽之表而得少陰之里脈,故《要略》 (15) 云為難治。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痓。
此言所以致痓之由,蓋因發汗太多,傷其血液,不能榮養經脈,以致身強急而成痓也。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痓病也。
此形容痓病之象,以明痓病不與傷寒中風同也。《經》云:「因於風者,上先受之。」故上而身熱,未及於下故下而足寒也;頭項強急者,風傷太陽之經也;惡寒者,風傷太陽之氣也;時頭熱面赤者,陽氣上行於頭面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風熱傷於經脈,故目脈赤也;夫頭項強急則不能轉舒而動搖,故獨頭面搖也,此風性動搖之象也;風邪客於會厭,故卒然而口噤;風邪客於經輸,故背反張。此剛柔二痓,其見病有如此也。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此論濕流關節也。關者,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也。節者,骨節之交,神氣之所遊行出入者也。神真之氣為濕邪所傷,故關節疼痛而煩也;濕為陰邪,故脈沉細。此名濕痹。痹者,閉也。然風寒濕三氣皆能為痹,非獨濕也。故又申言濕痹之候,必水道不行而小便不利,濕淫於內而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水道行而濕邪去矣。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上節論濕邪凝著於內,不能化熱而為濕痹;此節論濕邪發越於外,化而為熱,而為熏黃也。一身盡疼者,濕行於周身肌肉之間也;發熱者,濕與陽氣合併而為熱也;濕熱郁於肌表之間,故身色如似熏黃也。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口燥煩也。
合下二節,俱論濕家不可下也。此言下之而逆於胸中,而為下熱中寒之證。濕為陰邪,汗為陰液,頭為諸陽之會,陽盛陰無所容,故但頭汗出;然其人但頭汗出而身無汗,則濕氣尚在太陽之部,故經輸不利而背強也;陰氣盛,故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而中氣寒,則噦;中氣虛,則胸滿;濕邪內逆,而脾土惡濕,不能傳輸,故小便不利;夫中氣虛寒則舌上無胎,濕邪內著則舌上有胎,今舌上如胎者,以丹田素有其熱,濕邪內逆於胸而里有寒也;丹田有熱,故渴欲得水;胸中有寒,故不能飲水;欲得水而復不能飲,故口燥煩也。口燥而煩,故知舌上如胎而實非胎也。
男譽皆曰:渴欲得飲水而解,今燥不能飲,口中有難過之狀,故加一煩字,非心煩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此言下之而上脫下泄,而為不治之死證也。陽明之脈交額中,額上汗出者,陽明之氣絕而真液上泄也;太陽之氣與肺氣相合而主皮毛,微喘者,太陽之氣絕而真氣上脫也;少陽三焦主司決瀆而出水道,小便利者,少陽之氣絕而陰津下注也。三陽氣絕,上下離脫,故死。若下利不止者,中土敗而地氣陷,不必三陽氣絕而亦死也。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此節論風濕,次節論寒濕,末節論所以致風濕之因,而寒濕亦在其中矣。風勝為行痹,濕盛為著痹,一行一止,兩相爭搏,故一身盡疼痛也。法當汗出而解者,風為陽邪,濕為陰邪,汗出則陰陽和而不爭,故解也。天氣降,地氣升,陰陽和而雨澤降。陽之汗,以天之雨名之,故值天陰雨不止而醫雲此可發汗也。夫汗者,所以和陰陽也,若汗大出則陽氣衰矣,風為陽邪,故風氣去。陽衰陰盛,濕為陰邪,是以濕氣尚在而不愈也。若發風濕之汗,但微微似欲汗出,則陰陽兩不相負,故風濕俱去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此言寒濕傷於高表,里氣自和,宜通其空竅而自愈也。病身上疼痛者,身以上疼痛也;發熱者,得陽熱之化也;頭面鼻,皆身以上也,面黃頭痛鼻塞,皆身以上之病也;表氣不疏,故喘;陽不遇陰,故煩;病在表陽,故脈大;胃氣和,故自能飲食;脾氣舒,故腹中和;無病者,腹內無病也。寒濕在於頭中而為病,故止現身半以上之病而如鼻塞之類也,內藥鼻中,空竅通而寒濕之邪從空竅而出,諸症自愈也。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上節言治風濕之法,而未及致風濕之因,故特申明其故,以終濕痹之意。病者一身盡疼,即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也;發熱日晡所劇者,日晡而陽氣衰,陰氣盛,濕為陰邪,故至旺時而甚也。如此者,乃名風濕。然所以致此風濕者,乃病傷於汗出當風,汗隨風復入皮腠而為風濕也,或又久傷取冷亦能致此風濕之病。所以致風濕者以此,,。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此三節論暍傷太陽。暍者,暑也。夏間腠理開發,暑邪直入於中,故曰太陽中熱者,暍是也。暑干肌腠而表氣虛微,故其人汗出。太陽以寒為本,故惡寒。暑熱之邪內合太陽之標熱,故身熱而渴也。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此言暑熱之邪干於肌腠,水寒之氣入於皮中,陽熱之邪為陰寒之氣所遏,不得外越也。言太陽中暍,其證身熱疼重,其脈微弱者,以夏月之時因於暑熱,而復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按:夏月之時有暑證而無傷寒,今人混為傷寒固非,而混為熱證亦豈是耶?蓋夏月陽浮陰伏,虛勞之人往往形寒飲冷,病在陰經即為陰證,亦何分寒與暑哉。觀仲景論太陽中暍,而曰夏月傷冷水,其旨微矣。今人輒以清涼治暑,豈不謬哉。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病太陽標本之氣,故發熱而惡寒。病太陽所循之經,故身重而疼痛。熱傷氣,故脈弦細芤遲。膀胱者,毫毛其應,故小便已灑洒然毛聳。灑灑者,寒噤之象也。毛聳者,毫毛豎起也。手足逆冷者,陽氣虛不能榮於四肢也。小有勞身即熱者,氣虛不勝也。口開前板齒燥者,陽熱甚而陰液不能上滋也。此表里經脈俱虛,故不可汗下與溫針也。若發汗,則表虛而惡寒甚;加溫針,則經脈虛而發熱甚;數下之,則里虛而津液傷,故淋甚。
痓濕暍三種湯方,載《金匱要略》。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按要者難得 (16) ,故重集諸可與不可與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此言傷寒為病至急,倉卒之間難得其要,三陰三陽篇中頭緒繁多,故撮其大略,為諸可與不可與方治,欲人易曉也。況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亦於諸可與不可與中備之,其示人也切矣。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此六節,言胃氣五臟虛者,不可發汗也。此節言胃虛。濡弱者胃土柔和之脈也,寸關尺三部之中俱要帶濡弱之脈,方為有胃氣,今胃虛不能及於尺寸而惟見於本位,故曰弱反在關,濡反在巔。關為尺寸之中,是胃土之本位,浮起曰巔,乃關之巔頂也。按之不足為弱舉之輕微為濡,濡弱反在關巔而不及於上下,故曰微反在上,澀反在下。上為寸,寸主陽,寸微則陽氣不足。下為尺,尺主陰,尺澀則陰虛而無血。陽氣微則不能衛外而為固,是以中風而汗出。汗出則陰陽俱虛,不能交接,故反躁煩。夫血者,所以充膚熱肉者也,今澀則無血,不能充膚熱肉,故厥而且寒,此胃陽微弱之證也。若發汗,則少陰之癸水不能上合於陽明,故躁;陽明之戊土不能下合於少陰,故不得眠。胃氣虛,以致陽微而陰澀者,其不可發汗有如此也,胃為陽故曰陽微。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肺為華蓋,而位稍居右,故動氣在右者,肺虛也。動氣者,髒真虛,虛氣為之築築然而動於臍之右也,故不可發汗更傷其肺氣。發汗則血隨虛氣上奔,從肺竅而出,故衄。肺氣虛則心火乘之,故渴。心主血,血亡則心亦無所養,故苦煩。飲之入胃,由肺氣之通調,今肺氣不能通調四布,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
肝為將軍之官,而位居左,故動氣在左者,肝氣虛也。肝虛則不可發汗,發汗則動風木之氣,故振掉而頭眩。汗不止者,肝之血液與汗共並而出也。液亡則無以榮筋而筋惕,無以濡肉而肉 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
心為君主之官,而位居上,故動氣在上者,心虛也。心虛則不可發汗,發汗則腎水乘之而奔氣上沖。正在心端者,當心之中,水來克火,直入其室而無所避忌也。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 (17) ,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腎為陰中之陰,位居下焦,故動氣在下者,腎虛也,不可發汗。發汗則腎氣微,少精血,故無汗。心中大煩者,腎水虛不能上交心火也。髓不滿於骨,故骨節疼。精不榮於目,故目運。腎臟真火衰,故惡寒。火衰無以生土,故食則反吐,谷不得前往,反後卻而吐出也。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經》云:「咽主地氣。」是咽中閉塞者,脾氣虛而地道不通也。汗乃水谷之精,脾虛則水谷少不能作汗,故不可發汗,發汗則谷精不足,勢必動其中焦之汁,故吐血。氣欲絕者,即咽中閉塞之甚,血奪而氣欲絕也。脾氣不通於四肢,故手足厥冷。厥冷,故欲得蜷臥,土氣敗而不能自溫也。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干,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原。
此統三陰三陽諸病之脈而言,以見其按要而易見也。諸脈者,即三陰三陽諸病之脈也,言三陰三陽諸病之中,或得數動之陽脈,或得微弱之陰脈,皆陰陽不調之脈也,亦不可發汗,發汗則亡津液,故大便難,腹中干,胃燥而煩。其形相象者,言汗後亡津液之證相象而同形。根本異原者,言初之本脈,或數動而為陽,則陰虛;或微弱而為陰,則陽虛。陰虛陽虛則迥別而異原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上章既歷言胃氣五臟及三陰三陽諸脈俱虛者,不可發汗矣。此章凡六節,五節內復提曰寒曰厥曰逆,蓋言胃氣及三陰三陽之氣虛而且寒者,更不可發汗;末一節並論下之火熏,以終不可發汗之義。此言胃寒者,不可汗也。濡弱之脈反在關巔而不及於上下,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氣運於外,微為陰寒盛於內,陽運於外則上實,陰盛於內則下虛。陰寒盛,故欲得溫以助之。夫所謂上實者,以陽運於外而言,非真實也。故究而言之,微弦皆為內虛,故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極而戰慄,運外之陽亡於外而不能還歸於內矣。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晬時 (18) 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復堅。
此言太陰脾肺之氣虛寒而咳劇者,不可發汗也。咳者則劇,言咳則傷肺,而劇則傷脾,故數吐涎沫。涎沫者,脾之液,涎泛溢而津液竭,故咽中必干,小便不利也。心中飢煩者,津液去而脾無以資也。晬時,周時也。肺朝百脈而周時大會於寸口,病氣隨經脈而流行,故晬時而發也。然經脈雖循行如故,而毛脈不能合精,故其形似瘧。其形維何 (19) ?殆寒也,熱也。虛則有寒而無熱,惟見其寒慄之形而已,然所以致此者,皆咳之為害也。故統言之曰:咳而發汗,則太陰脾氣不能外達於肺主之皮毛,故外身蜷而內苦滿;太陰肺氣不能內交於脾主之腹,故腹中復堅也。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痿,聲不得前。
此言寒傷少陰,厥冷脈緊者,不可發汗也。陰陽氣不相接則厥,陰寒凝斂則脈緊,緊脈可汗。厥而脈緊者,病屬少陰,不可發汗也。發汗則少陰心主傷而神明昏,故聲亂咽嘶。咽嘶者,少陰心脈上挾於咽,故聲止在於咽之間,不能大聲以出,嘶嘶然而微也。又少陰腎氣傷,故舌痿,聲不得前。舌痿聲不得前者,以少陰腎脈循喉嚨挾舌本,故舌痿廢而不用,聲雖出而不得前也。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逆者,冷至肘膝也。病至於逆,則陰之極矣。夫厥陰為陰之極,貴得生陽之氣,發汗復損其微陽,病屬輕微者亦難差;若劇者,則魂去而言亂,精絕而目眩,必死矣。目眩,上視也。命將難全者,言雖欲不死而欲苟全其命,不亦難乎,甚言其必死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上節言厥逆發汗而致死,此言失小便而致厥逆,雖有輕重之分,而其不可發汗則一也。咳而小便利,則氣上逆而復下泄也。若小便自失而不覺,則氣機上下不相交矣,故不可發汗,汗出則始而上下不交,繼而陰陽不接,四肢厥而逆冷矣。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 如飢;發汗則致痓,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久則發咳吐。
此言寒傷太陽而經氣虛者,不可發汗,並不可下之熏之也。傷寒頭痛者,循經而上也;翕翕發熱者,熱在皮毛不從內出,如毛羽之浮於外也;以傷寒而翕翕發熱,無凝斂之象,而有浮動之形,故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者,邪入於經而表氣虛也;自嘔者,邪入於經而里氣虛也。下之則經脈愈虛,更益其煩,煩劇則心中懊 如飢,而實非飢也。夫既不可下,又豈可汗乎?發汗則表氣虛,故致痓,痓則身強而難以屈伸矣。汗之不可,熏之又豈可乎?若熏之,則火氣內攻不得外達而發黃,不得下行而小便不得,夫不外不下,久則反上逆而發咳吐矣。
高士宗曰:汗下火熏,施治各異,損正則一。故舉下之熏之與發汗而並論之,所以推廣其終不可發汗之義。又曰:不可汗篇,計十三節,其中五臟三陰,起止結構,為造論之章法,後不可下篇亦然,學者必明其章法,然後循文求解,若昧其大綱,徒求句釋,抑末也,未可入仲景之門牆。
辨可發汗病脈證
大法,春夏宜發汗。
夫人與天地相參,故治病者,宜法天時而治之,所謂毋伐天和也。春夏宜發汗者,春則人氣生,夏則人氣長,生長之時宜發汗,所以順天時而助人氣,此大法也。
按:一日之中,自有春夏秋冬,日出為春,日中為夏,日晡為秋,日暮為冬,發汗於寅卯之後未申之前,即一日之春夏也。
徐上扶曰:春夏之時,氣俱浮於外,腠理開發,故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似 然,一時間許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此示人以發汗之法,而又為誡慎之詞。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者,欲其血脈充溢,氣機盈滿,周遍於四肢而無不到也;時出似 然者,汗出以時,溱溱而微注也;一時間許者,約略一時而汗止也;益佳者,時出已佳,一時間許更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者,恐亡陽也。夫發汗者所以解病,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以解之,然又不可過多,多則必亡其陽矣。夫病不解,當重發汗,若陽已虛,病雖不解,而亦不得重發汗,此於可發汗之中而又叮嚀告誡,慎之之至也。
魏子干問曰汗乃陰液汗多乃亡津液何以又亡陽也答曰經雲上焦開發,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汗雖陰液,必借陽氣之熏蒸宣發而後出,故亦亡陽。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
凡作湯藥,必分溫再服,一服汗,余勿服,即中病即止,不盡劑也。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服,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此言以丸散發汗不如湯之良驗,蓋以丸散乃定劑,而湯可隨證加減也。無湯者,言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耳。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此言病脈浮大,便雖硬,可汗而不可下也。病脈浮大者,太陽之脈浮,陽明之脈大也。問病者,言但便硬,謂無有他病而惟有便硬之病也。設以為硬而利之,氣機欲從外達而反從內解,故為大逆。蓋硬雖為胃實,然此乃津液不通於外內,當汗出而解,外和內亦和也。何以知其故?以脈浮,氣機欲從外達,故當以汗解也。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下利後,下利止之後也。利止,則里已和矣。表未和,故身疼痛。里已和,故清便自調。急當救表以調和榮衛之氣,故宜桂枝湯助水谷之津而為汗也。
辨發汗後病脈證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可發汗篇雲汗多亡陽,故發汗多則亡陽。亡陽而復譫語,則陽氣亡於外而神氣復虛於內矣,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榮衛而通津液,譫語後必自愈。此以見雖亡陽譫語,而實由榮衛不和、津液不通之所致,故只宜和榮衛、通津液,而譫語自愈也。
本篇凡三十一條,已見於六經篇中,今止補集汗後亡陽譫語一章。
辨不可吐脈證
凡四條,已具太陽篇中。
辨可吐脈證
大法,春宜吐。
《經》云:「春日浮,如魚之游在波,泛泛乎萬物有餘。」是春氣主升也,故春宜吐。日出而陽氣微,少陽之所主,於此時而服吐藥,順春升之氣也。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吐藥峻劑,過服有損胃氣,故中病即止,不必盡劑。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即止。
病胸上諸實者,或痰、或食、或寒、或熱、或氣之類也。邪實於胸,氣不得上下,故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也。夫虛則喜按,今欲使人按之,似乎虛矣,而反有涎唾者,實邪因按而動,勢欲上出,故反有涎唾也。夫氣機不得上達,勢必下行,故下利日十餘行。實利脈不當遲,今脈反遲者,氣機下行之象也。寸口脈微滑者,邪實於上也,此可吐之,吐之則氣機上越而不下行,故利即止。此即吐以明氣機上下之相通也。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上脘主納,中脘主化。今食在上脘不至於中,是以不得腐化而為宿食,故當吐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病人手足厥冷者,氣機內結,不能外達於四肢也。脈來緩,時一止復來為結。脈乍結者,氣機固結而脈亦應之,故乍時而結也。所以致此者,以客氣在胸,正氣一時不能外達也。心下滿而煩者,邪實則滿,正傷則煩也。欲食者,胃強而不傷也。不能食者,客勝而不容也。此病在胸而正氣不能升,故當吐之,客氣去而正氣升矣。
愚按:此五節雖言吐法,而實明人身氣機上下、環轉相通之義,得其義,不必用吐而吐之法在其中,不得其義,徒傷正氣而變證百出矣,所以傷寒四百七十四條而吐證僅列五條,其不可輕用也明矣。
辨不可下病脈證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硬。
此凡六節,與不可汗篇詞意相同,蓋言胃陽虛者,下之則天氣不降、地氣不升,而為心下痞硬矣。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干、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右,肺虛也。肺為水之上源,故肺虛者不可下之,下之則源竭而流窮,故津液內竭。內竭,則不能上滋而咽燥鼻干,不能補益腦髓而頭眩,不能榮養經脈而心悸也。
按:《靈樞·五癃津液別》篇云: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為液。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蜷。
動氣在左,肝虛也,不可下。下之,則肝氣逆而不舒,故腹內拘急。食氣入胃,散精於肝,肝虛故食不下,動氣較前而更甚也。肝為陰中之絕陰 (20) ,故外雖有身熱,而臥則欲蜷,內真寒而外假熱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動氣在上,心虛也,不可下。下之,則心火外浮於手掌,故掌握熱煩。火氣虛微,及於掌而不及於身,故身上浮冷。真火發越於外,故熱汗自泄而欲得水自灌也。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谷,心下痞也。
動氣在下,腎虛也,不可下。下之,則下焦火衰,無以生土,故腹脹滿。生陽之氣不能上循於頭,故卒起頭眩。腎屬少陰,陰寒不殺谷,故食則下清谷。天氣升,地氣降,上下不交,故心下痞也。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咽中閉塞,脾虛而地道不通也,不可下。下之,則太陰脾肺上下之氣不交。肺天之氣,輕浮而在上,則上輕。脾地之氣,重濁而在下,則下重。水漿不下,脾氣敗於內也。臥則欲蜷,脾氣散於外也。內外皆敗,故身急痛而下利日數十餘行。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上文分言五臟與胃氣,此二節合言之曰諸外實諸虛,蓋統五臟與胃氣之虛實而結言之也。言內實可下,諸外實者不可下也。外為陽,內為陰,外實則陽盛而陰虛,下之又損其陰,故發微熱。脈乃血脈,陰血虛則不能充膚熱肉,故亡脈而厥。當臍握熱者,熱在當臍如掌握之大也,蓋任脈當臍中而上行,任脈虛,不能上行,故當臍握熱也。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者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諸虛者,言諸髒之氣血俱虛也。虛則不可下,下之則津液亡,故大渴。求水者,陽熱盛而胃氣旺也,故易愈。惡水者,陰寒勝而胃氣弱也,故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此節與不可汗章詞義相同,蓋言胃氣虛寒者不可下也。
微則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齧 (21) ,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水,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谷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難欲言,舌不得前。
此言始傷太陰肺氣而為微病,下之則五臟六腑俱傷而為死證也。微則為咳者,言初起於肺,其病微也。咳則吐涎者,繼及於脾,脾涎隨咳而吐出也。然病雖微,不可下,下之則肺氣隨下而降,故咳止;脾氣隨下而陷,故利不休。利不休,則脾傷而胃亦傷,故胸中如蟲齧而痛,粥入不納而復出也。脾胃俱傷則轉輸失職,故小便不利。兩脅為上下之樞,上下不和則兩脅不能樞轉而為之拘急。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故喘息為難。此太陰脾肺俱傷而病現於內者如此。其在外也,脾肺之氣不外行於頸背,故頸背相引。引者,頸仰而後向於背也。肺脈不下肘中,循臂內,故臂則不仁。此脾肺俱傷而病現於外者如此。不但此也,脾肺傷則三焦不能出氣以溫肌肉,故極寒。極寒則不當有汗,反汗出者,三焦少陽之真陽衰也,陽衰故身冷若冰矣。不慧者,睛定而直視也。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精氣絕則眼睛不慧。神明亂,故語言不休。其證如是,則髒絕傾危,而反谷氣多入,此胃土敗而中氣已除也。始則神明亂而語言不休,至此則神明去而口難欲言,舌不得前矣。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虛,數為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瀝,小腹甚硬,小便則尿血也。
此言陽明胃氣虛熱者,不可下也。濡弱反在關巔而不及於上下,故浮反在上,數反在下。上為陽,故上浮為陽虛;下為陰,故下數為無血。是浮則為虛而數則為熱也。浮為虛,則陽虛不能衛外,故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熱,熱邪相搏則痛,痛則正氣不能外達,故振寒而栗也。微弱者,即濡弱也。微弱在關,則陽明胃虛,不能從胸而四布,故胸下為急。外之氣不得內入,故喘汗而不得呼吸。內之氣不得外出,故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而復加以熱,故寒熱相搏而形如瘧狀也。此胃氣虛熱之證,醫反下之,故令脈數,而無復有濡弱浮之脈矣。胃無柔和之象而惟有悍熱之氣,故發熱狂走見鬼。陽明之氣出於膺胸,不出而逆於中,故心下為痞。陽明之氣下行,不行而逆於下則小便淋瀝。陽明主會於氣街,逆於氣街,故小腹甚硬。陽明多血,血為熱搏,故小便則尿血也。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里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 (22) 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谷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此言表里俱虛者,不特不可下,即發汗水灌亦不可也。雖不明言下,而其不可下之意已寓於言中矣。脈濡而緊者,陽虛而陰盛也。陽虛,故濡則衛氣微;陰盛,故緊則榮中寒。衛為陽而主表,故陽微衛中風,而有發熱惡寒之表證。榮為陰而主里,故榮緊胃氣冷,而有微嘔心內煩之里證。醫不知衛虛榮寒,而反以為有大熱,解肌發汗,則始而陽微,至此則亡陽;始而心內煩,至此則虛煩而且躁矣。心下苦痞堅者,正虛不能出入而逆於心下也。誤汗亡陽則表虛,誤汗煩躁痞堅則里虛,表里俱虛竭,則榮衛之氣不上行於頭,故卒起而頭眩;榮衛之氣不外行於皮膚,故客熱在皮膚;衛氣不內行於陰,故悵怏不得眠。此中焦之胃氣冷而下焦之關元亦寒矣。醫乃不知,是以技巧無所施也,仍疑以為有大熱,反汲水以灌其身,則在皮膚之客熱應時而立罷,熱罷則慄慄而振寒,覆之以重被,則汗反因覆而出,汗出則陽氣外亡,頭昏冒而目不明矣,故曰冒巔。體惕而又振,表陽亡於外,而通體俱寒矣。小便為微難,陽亡而氣不施化也。寒氣因水發者,內寒之氣因外灌之水而發也。水寒傷其太陰脾土之氣,故清谷不容間。不容間者,無間隙之時也。水寒之氣傷其陽明中土之氣,故上而嘔變,下而腸出。嘔變者,嘔出之味變也。腸出者,下清谷而廣腸 (23) 墜出也。顛倒不得安者,少陰水火不交也。手足微逆者,厥陰生陽已絕也。生陽絕而水火離,故身冷而內煩。陰陽之氣並竭,此誤治於前而欲從救其後,則遲矣,安可復追其生還乎?甚言其必死也。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干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此言陽氣實而陰血虛者,復以毒藥攻胃,傷其榮衛血氣之源而為死證也。浮為外有餘,故浮為氣實。大為內不足,故大為血虛。血為陰血,虛則無陰矣,無陰則陽孤,孤陽乘陰之虛而獨下於陰部,則陽熱下乘,小便當赤而難,陰血不足,胞中為血之海,必當虛,今反不赤而難而小便利,非胞中虛。夫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者,因榮血之虛而衛更實也。衛氣實,故迫其津液四射而出,或小便利,或大汗出,或成暴液,皆津液之四射也。津液四射,則榮竭血盡矣,榮竭血盡,則干煩而不得眠矣。薄,化也。暴,惡也。血化肉消,而變成穢惡之液,四射而出,從下而利也。醫不知為血化肉消之液,而反以為胃實,復以毒藥攻其胃,絕其榮衛氣血之源,此為重虛。始為孤陽,今反為客陽矣,客陽不久,其去有期,氣血俱盡,陰陽兩亡,始成暴液,至此而如污泥,必下之而死也。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髒,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此明人身之正氣出入於內外,苟邪氣勝,正氣反退而不出,下之正氣愈傷,隨下而陷矣。止則邪結,疑當作不止則邪結。數則為熱,久數不止,陽熱甚也。不止,則邪久據於中,固結而不解,正氣反退而不能復也。正氣不復,卻退結於髒,不復外出於皮毛,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邪外而正內,是以脈數者不可下也,下之則傷正氣,故必煩。正氣隨下而陷,故利不止。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此言病太陽之表者,不可下也。脈浮大,太陽之氣浮於表也。病在表,應發汗,醫反下之,則變證百出,故為大逆。
病欲吐者,不可下。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此言陽明胃氣逆者,不可下也。病欲吐者,胃氣上逆也,病氣在上,故不可下。嘔多,即申明欲吐也,雖有陽明胃實之證,亦不可攻之。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此言太陽病在肌者,不可下也。太陽病,外證未解,肌腠之邪尚未解也,故不可下,下之則變證生焉,故為逆。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硬。
此統言三陽之病熱者,不可下也,下之所以傷陰,故病陽多者,熱消津液,下之則津液去而便硬矣。
無陽陰強,大便硬者下之,則必清谷腹滿。
此言陰強者,不可下也。無陽者,無太陽之陽,無君火之陽,無下焦生陽之陽,無中見少陽之陽,無陽明胃氣之陽,皆無陽也。無陽則陰強矣。大便硬者,太陰虛而上氣不和也,下之則陽氣愈虛,陰寒愈盛,水谷不化而清谷,髒寒而腹滿矣。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針則衄。
夫汗下火熏溫針,皆治有餘之證,若正氣虛者,雖有外邪,皆不宜也,故此三節俱並汗下溫針火熏而合論之,以見經脈內虛者,不可妄施也。傷寒發熱頭痛,循太陽之經,而病於高表也,若微汗出,則表氣虛而陰液傷矣。再發其汗,則傷心液而神明昏,故不識人。若以火熏發汗,則太陽之氣隨皮毛而開發,不得歸於內,故喘;不得交於下,故不得小便;不得會於中,故心腹滿。若下之,則下氣不接於上,故短氣;上氣不接於下,故小便難。難則艱於小便,非若不得小便之竟不通也。太陽之氣不能出入外內,交通上下,是以經脈俱病而頭痛背強矣。再加溫針,則熱傷經脈,故衄。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者,便清谷;熱多者,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難者,為危殆。
此言病傷寒而經脈虛者,不宜汗下熏熨也。脈陰陽俱緊者,寒傷太陽而邪正交爭也。惡寒發熱者,病太陽標本之氣也。若經脈內虛,則正不能與邪交爭,故脈不緊而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正氣欲外出也;漸漸小,正畏邪而欲退也;更來漸漸大者,正漸起而復正也。是其候也,言是厥脈之候也。以如此之脈而惡寒甚者,乃不得標陽之化而表氣虛,故翕翕汗出;太陽與少陰為表里,不得太陽之標陽,而即涉於少陰之里陰,少陰之脈循喉嚨,故喉中痛。太陽本寒而標熱,少陰本熱而標寒,若得太陽之標少陰之本者,則熱多。太陽之脈循目內眥,故目赤脈多;少陰主水火,而睛為水火之精,故睛不慧。醫復發汗,則復傷少陰之心液,故咽中則傷,以心手少陰之脈從心系上挾咽也;若復下之,則陽入於陰,故兩目閉;若得太陽之本少陰之標者則寒多,寒不殺谷,故下之則便清谷;熱則傷絡,故下之則便膿血。若熏之以下,承熱多而言也,言若以火熏,則火氣鬱於皮毛,故發黃。若以火熨,則火氣乘於經絡,則咽燥。若小便利者,三焦不郁,而皮毛經絡之火熱得從小便而泄,故可救。小便難者,三焦怫鬱而火熱內逆,故為危殆。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兩目閉,貪水者,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則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躁。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此言傷寒熱傷陽絡,經脈空虛,不可汗下也。傷寒發熱,已得熱化也;口中勃勃氣出,循絡而上出於口也;頭痛目黃,循絡而上行於頭目也;衄不可制,循絡而上溢於鼻也。水入於經,其血乃成,經絡虛,水不由經而入,故貪水者必嘔。經脈虛寒,陰陽氣不相順接,故惡水者厥。若下之,則火熱循絡而上炎,故咽中生瘡,假令不上炎而下行,手足溫者,必下重而便膿血。始傷陽絡則衄血,下之則傷陰絡故便血。熱傷陽絡而衄血者,其不可下有如此也。若夫頭痛目黃者,亦不可下,下之則經氣下流,目系緩而兩目閉。貪水者,陽氣盛而陰氣虛,亦不可下。脈為血脈,下之則血虛,故脈必厥,即上章之厥脈也。經氣下而不上,則腎間之動氣不升,故其聲嚶而不商,咽喉閉塞而不通也。夫不可下又豈可汗乎?若發汗則亡陽,故戰慄而寒。始則陰虛,至此則 (24) 陽俱虛矣。頭痛目黃貪水者之不可汗下,又如此也。又申明惡水者,若下之則為重寒,故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夫不可下,又豈可汗乎?若發汗,則虛陽在上而中寒自若,故口中傷而舌上白胎。陰陽水火不交,故煩躁。惡水者之不可汗下,又如此也。若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而無以上之諸證者,熱入於經,經絡不虛,下溜於腸胃,又當下以泄其熱,不下,後必便血。若發汗,則毛竅開而經氣通,三焦和而小便自利矣。此脈數實者之可下又可汗,又如此也。反覆辨論,總以明虛者不可汗下,實者可汗亦可下也。學者庶無膠柱而鼓瑟,斯得之矣。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其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方載厥陰篇。
按不可汗下篇中,俱言證不立方,此獨舉一湯方,以結兩篇之義,以見兩篇中雖不立方救治,而救治之法已在於六經篇中,如當歸四逆之屬,皆救治之方也。夫下利多傷陰脫里之虛證,而下後又所以亡陰,故下利脈大者,血虛也,以其不當下而強下之故也。經 (25) 曰:「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此腸中血虛,為寒所搏,如當歸四逆湯之屬可以治之。
辨可下病脈證
大法,秋宜下。
陽明居中土,而為萬物之所歸,又為燥金,金屬秋,秋為收。邪實於中,正氣收斂而不能外出者,宜下之,此順天時之大法也。
日晡而陽明旺,乃一日之秋也。
凡服下藥,用湯勝丸,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湯者,盪也。丸者,緩也。下欲其速,故湯勝丸。下傷中氣,故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本經 (26) 云:「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下利,三部脈皆平,則脈自和也。脈和而按之心下硬者,邪氣內實而正氣不傷也,當急下之,以瀉其邪,緩則邪盛而正衰,變證百出矣,故宜大承氣湯。愚常見當下不下之證,變證百出,遂成不治之病,此先師所以教人急下也。
高士宗曰:《經》雲衛之悍氣別走陽明,其性慓悍滑疾,傷人最速 (27) 。下利者,悍氣下逆而利也。悍氣為病,行於脈外,不入經俞,故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者,神機不轉也。夫脈外之邪,慓悍罔制,心下之氣,窒礙難通,急治其邪而神機自轉,緩則譬如卒中,不可為期矣。此說亦精,宜備參之。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承上文而言也。言下利三部脈皆平,固當急下。若下利脈遲而滑,遲則正為邪礙而不及,滑則邪實於內而有餘,故為內實也。腸胃內實,故利未欲止,當下之以瀉其實。
問曰:人病宿食者,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上二節論無形之實邪,此二節論有形之實邪,實則同,而有形與無形則異,故復設問答以別之也。《金匱》云:馨飪之邪,從口而入者,宿食也。故問人病宿食者,何以別之。師答以寸口為陽,寸口脈浮而大,陽氣實於外也,按之候里,尺中為陰,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者,陰之五宮,傷在五味,實邪壅滯而里氣不利也,故知內有宿食,當以大承氣湯下之。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飲食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大腸為傳道之官,夫大腸不為傳道,則宿食停滯於中,胃與腸俱實,故不欲食。所以然者,以有宿食在腸胃故也,當以大承氣湯下之,以去其宿食。
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天有十二月,人有十二經;天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節。故人氣與天時相應。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余邪藏匿於經絡,經絡外連皮膚,內通臟腑,一歲已周,而氣復交會,正與邪合,故病復作,以余邪未盡故也,當以大承氣湯下之,使余邪下從腸胃而出也。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滑者,往來流利,有物於內,血脈形於外也。下利脈當微,今脈反滑者,內有宿物,當有所去,下之則宿物去而利自愈,此憑脈以知之也。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外無他病,而惟病腹中滿痛者,脾氣內實也,當以大承氣下之,此憑證以知之也。
傷寒後脈沉,沉者,內實也,下解之,宜大柴胡湯。
通篇言凡病之可下,不止是言傷寒,故此復言傷寒後,並以明人身之氣機降而能升,內而能外之意也。夫無病之人,氣機出入自然。若傷寒則邪氣內入,而正氣不得外出,則病矣。至於傷寒後,則大邪已去,而正氣得以出入,脈不當沉。今脈沉者,正氣不能外出而邪實於內也,宜下解之,以達正氣於外出,此內外之相通也。夫下不用大承氣而用大柴胡者,以柴胡能達太陽之氣於外出,邪氣從下而解,正氣即從外而出也。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硬,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以下之,宜大承氣湯。
雙弦而遲者,兩手之脈俱弦遲也,此氣機凝斂,不得流通,故必心下硬。大則為陽,緊則為陰,脈大而緊,此陽中有伏陰也。夫心下硬則氣內逆,可以下之以通其逆氣。陽中有陰,則陰陽紛爭,可以下之以和其陰陽,俱宜大承氣湯。夫曰可者,或可而未皆可之辭也,此當神而明之,觸類而旁通之,則頭頭是道,無微不徹矣。仲景之言,神矣、至矣。
【注釋】
(1) 築:跳動急速貌。
(2) 消息:斟酌。
(3) 本經:指《傷寒論》。
(4) 得谷者昌,失谷者亡:語出《淮南子》。
(5) 盍三復斯言乎:為什麼不反反覆覆地學習思索這些話呢?
(6) 大順散:方名。出自《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卷二。由甘草三十斤,乾薑、杏仁(去皮尖,炒)、肉桂(去粗皮,炙)各四斤組成。主治冒暑伏熱,引飲過多,脾胃受濕,水谷不分,清濁相干,陰陽氣逆,霍亂吐瀉,臟腑不調之證。
(7) 良有以也:真是很有原因的呀,真是很有道理的呀。
(8) 褌(kūn昆):褲子。
(9) 廷孔:陰戶。
(10) 篡(cuàn竄):會陰部。
(11) 清漿水:一種飲料,類似米酒而味酸,又名酸漿。明·李時珍《本草綱目·水·漿水》引陳嘉謨曰:「漿,酢也。炊粟米熱,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色類漿,故名。」《本草綱目·水·漿水》引朱震亨曰:「漿水,性涼善走,故解煩渴而化滯物。」
(12) 歟(yú於):文言助詞,此處表示感嘆語氣。
(13) 新羅國:古國名。在今朝鮮。
(14) 冒:統括,概括。
(15) 要略:指《金匱要略》。
(16) 倉卒尋求,按要者難得:《傷寒論》作「倉卒尋按,要者難得。」
(17) 目運:目眩。
(18) 晬(zuì最)時:周時,一晝夜。
(19) 其形維何:其臨床表現如何?
(20) 絕陰:據文義疑作「厥陰」。
(21) 齧(niè聶):咬。
(22) 悵怏:惆悵不樂。
(23) 廣腸:大腸。
(24) 則:此後據文義當脫「陰」字。
(25) 經:指《傷寒論》。
(26) 本經:指《傷寒論》。
(27) 衛之悍氣別走陽明……傷人最速:語出《靈樞·動輸》。原文:「胃氣上注於肺,其悍氣上沖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 ,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