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學 · 第二章 浪漫派——道家
中國之道家哲學,老莊之流,以為純粹天然境界之自身,即為最好;自現在世界減去人為,即為至善。今將其人生論及其所根據之宇宙論,分析敘述,以見此派所持之理論。
第一節 所謂道德之意義
道家亦稱道德家(司馬談《論六家要旨》);蓋道與德乃道家哲學之二根本觀念;故須先明其義。老子謂道「周行而不殆」(《道德經》二十二章)。莊子謂道「無所不在」;又云:
汝惟莫必,無乎逃物;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異名同實,其指一也。(《知北游》)
故道非超此世界之上,而實在此世界之內。此與柏拉圖之「好之觀念」大不同矣(參看下章)。又《莊子·大宗師》篇中謂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郭象注云:
無也,豈能生神哉?不神鬼帝而鬼帝自神,斯乃不神之神也;不生天地而天地自生,斯乃不生之生也。
又郭象《齊物論注》有一節說天籟者,頗可與此注相發明;彼云:
夫天籟者,豈復別有一物哉?即眾竅比竹之屬,接乎有生之類,會而共成一天耳。無既無矣,則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為生;然則生生者誰哉?塊然而自生耳。……自己而然,則謂之天然。天然耳,非為也。……故物各自生,而無所出焉,此天道也。
道亦非別有一物,居天地鬼神之上而生天生地,神鬼神帝也。天地萬物,「塊然而自生」,「非為也」。此皆本無以生之而自然而生;此全體之自然,「會而共成」一道。道即自然之總名也。老子云:「道法自然。」(《道德經》二十五章)其實道即自然也。
耶教以上帝為創造者,天地為所創造者。此則能生所生,是一非異。故言道生天地萬物,即是言天地萬物之自然而生;以道解釋天地萬物之起源,即是以不解釋解釋之也。故郭象謂道「無所不在,而所在皆無也」(《大宗師注》)。歐洲哲學家斯賓諾莎(Spinoza)所說上帝,與此所謂道極相似。不過彼主決定論,此主自由意志耳(參看下第十三章第三節)。
惟道即是天地萬物之自然,故道能「無為而無不為」。老子謂道「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道德經》二章)。莊子亦云:
吾師乎!吾師乎!萬物而不為義,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於上古而不為老,覆載天地刻雕眾形而不為巧:此所游已。(《大宗師》)
所以者,道本即天地萬物全體之自然,非別有一物,超乎天地萬物之上;故萬物之自生自長,自毀自滅,一方面可謂系道所為,一方面亦可謂系萬物之自為也。「吾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道若能言,必如此說。
道家常謂道為「無」;一方面言道生萬物,一方面又言「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道德經》四十章)。蓋因道本非別為一物,超乎天地萬物之上也,然又不能謂為直等於零,因其即天地萬物全體之自然也。所以老子云: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摶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道德經》十四章)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道德經》二十一章)
以恍惚言道,亦可謂善於形容矣。
至於所謂德者,老子云:「道生之,德畜之。」(《道德經》五十一章)莊子云:
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謂之命;留動而生物,物成生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天地》)
泰初有「無」,無即道也。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謂之德」。由此而言,則天地萬物全體之自然,即名曰道;各物個體所得之自然,即名曰德,故老子謂道生萬物而德畜之也。德即各物之所分於道者;其分已顯,則謂之命;成為具體的物,則謂之形;形體中之條理儀則,即是性也。惟因道德同是自然,故道家書中,道德二字,並稱列舉。江袤云:
道德實同而名異。……無乎不在之謂道,自其所得之謂德。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也。試以水為喻。夫湖海之涵浸,與坳堂之所畜,固不同也;其為水有異乎?江河之傾注,與溝澮之湍激,固不同也;其為水有異乎?水猶道也,無乎不之;而湖海坳堂,江河溝澮,自其所得如是也。謂之實同名異,詎不信然?(焦竑《老子翼》卷七引)
江氏謂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頗能說明道德之所以同,及其所以異。不過莊子之意,則應云:道者物(兼人言)之所共由,德者物之所自得耳。
第二節 何為幸福
凡物各由其道而得其德,即是凡物皆有其自然之性。苟順其自然之性,則幸福當下即是,不須外求。此所謂逍遙遊也。莊子之書,首標此旨,託言大鵬小鳥,「故極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適」,「苟足於其性,則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而榮願有餘矣。故小大雖殊,逍遙一也」(並郭象《逍遙遊注》)。凡物如此,人類亦然。莊子云:
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馬蹄》)
子獨不知至德之世乎?……當是時也,民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若此之時,則至治已。(《胠篋》)
泰氏其臥徐徐,其覺于于;一以己為馬,一以己為牛;其知情信,其德甚真,而未始入於非人。(《應帝王》)
此《胠篋篇》所說,亦與《道德經》八十一章同。蓋此為道家所認為之黃金時代也。
第三節 人為之害
莊子繼云:
及至聖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圭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朴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馬蹄》)
上誠好知而無道,則天下大亂矣。何以知其然耶?夫弓弩畢弋機變之知多,則鳥亂於上矣。鉤餌罔罟罾笱之知多,則魚亂於水矣。削格羅落罝罘之知多,則獸亂於澤矣。知詐漸毒頡滑堅白解垢同異之變多,則俗惑於辯矣。故天下每每大亂,罪在於好知。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亂。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爍山川之精,中墮四時之施。惴耎之蟲,肖翹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亂天下也!(《胠篋》)
此所謂人類之墮落【注】也。聖人以其聰明才力,改造天然境界,而不知人類之苦,已與人為之物而俱來矣。
【注】「墮落」(fall)系耶教書中用語,指人類始祖自「天國」謫降之事。見《舊約·創世紀》。
人為之目的不外兩種:一模仿天然;二改造天然。若為模仿天然,則既有天然,何須模仿?《列子·說符篇》云:
宋人有為其君以玉為楮葉者,三年而成,鋒殺莖柯,毫芒繁澤,亂之楮葉中而不可別也。此人遂以巧食宋國。子列子聞之,曰:「使天地之生物,三年而成一葉,則樹之有葉者寡矣。故聖人恃道化而不恃智巧。」
此即雲恃自然而不恃人為也。若為改造天然,則適足以致痛苦。莊子云:
是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駢拇》)
而人為之目的,多系截長補短,改造天然。故自有人為境界,而人在天然境界所享之幸福失。既無幸福,亦無生趣,譬猶中央之帝,名曰混沌,本無七竅,若強鑿之,則七竅開而混沌已死矣(見《莊子·應帝王》)。
第四節 社會哲學與政治哲學
夫物之性至不同矣。一物有一物所認為之好,不必強同,亦不可強同。物之不齊,宜即聽其不齊,所謂以不齊齊之;此《齊物論》之宗旨也。一切社會上之制度,皆定一好以為行為之標準,使人從之。此是強不齊以使之齊,愛之適所以害之也。莊子云:
百年之木,破為犧尊,青黃而文之,其斷在溝中。比犧尊於溝中之斷,則美惡有間矣,其於失性均也。跖與曾、史,行義有間矣,然其失性一也。……夫得者困,可以為得乎?則鳩鴞之在於籠也,亦可以為得矣。(《天地》)
禮教制度,雖為聖人所認為之好,然必欲以之「束縛馳驟」天下之人,則是強天下之不齊以至於齊也。莊子於此,有一妙喻云:
昔者海鳥止於魯郊。魯侯御而觴之於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鳥乃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夫以鳥養養鳥者,宜棲之深林,游之壇陸,浮之江湖,食之,隨行列而止,委虵而處。彼唯人言之惡聞,奚以夫為乎?《咸池》、《九韶》之樂,張之洞庭之野,鳥聞之而飛,獸聞之而走,魚聞之而下入,人卒聞之,相與環而觀之。魚處水而生,人處水而死。彼必相與異,其好惡故異也。故先聖不一其能,不同其事,名止於實,義設於適;是之謂條達而福持。(《至樂》)
「不一其能,不同其事,名止於實,義設於適」,故無須定一定的規矩準繩,而使人必從之也。道德為人性之自然,仁義為人定之標準,禮則人為之規矩形式。老子謂失道(自然之全體)而後德(自然之一部);失德而後仁(有標準而尚無區別);失仁而後義(有標準又細為區別);失義而後禮(規矩形式);蓋愈畫一則愈亂也。然義禮之施,純恃教育之鼓吹,及名譽之勸誘,尚無確切可見之威權,以為其後盾也。禮為「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以上並見《道德經》三十八章),蓋亦不過亂之開始而已。失禮而後法;現在所謂政治法律,皆法之類,其精神在用確切可見的威權,以迫人必從其所定之標準。此道家之所大惡也。故老子云: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見素抱樸,少私寡慾。(《道德經》十九章)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道德經》三章)
「為無為」即莊子所謂「在宥天下」。莊子云:
聞在宥天下,不聞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遷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遷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在宥》)
第五節 個人之修養
莊子之社會哲學,主張將現在社會回復至其原始情形;其個人修養之方法,亦主除去成人心中之私慾計畫思慮等而復返於嬰兒。《庚桑楚》云:
老子曰:「衛生之經,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無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諸人而求諸已乎?能翛然乎?能侗然乎?能兒子乎?兒子終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終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終日視而目不瞚,偏不在外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為,與物委蛇而同其波。是衛生之經已。」
道家皆好言嬰兒,如老子云:「專氣致柔,能嬰兒乎?」(《道德經》十章)「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二十章)「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二十八章)「聖人之在天下,歙歙焉為天下渾其心……聖人皆孩之。」(四十九章)「含德之厚,比於赤子。」(五十五章)嬰兒非不有活動,但一切皆出於天然,而非出於有意識的計畫;但有「行」而不知其「所之」,有「居」而不知其「所為」。一片天機,非有人為。莊子之理想人格,正是如此。故云:
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訴,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復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大宗師》)
「不以心捐道」者,章太炎云:「捐,當從郭作揖。《說文》:『揖,手著胸也。』著胸為揖,引申為胸有所著。不以心捐道者,不以心著道也。所謂『不訴』『不距』『不忘』『不求』也。」(《莊子解故》)不以心著道,不以人助天,即是不以有意識的計畫,攙入本能的活動之中。故雖有活動而不自知也。
所以道家又皆好言「愚」,老子云:「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眾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道德經》二十章)「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道德經》六十五章)蓋愚之境界,乃返於嬰兒之自然的結果也。莊子云:
性修反德,德至同於初,同乃虛,虛乃大,合喙鳴(郭象注云:「無心於言而自言者,合於喙鳴。」),喙鳴合,與天地為合,其合緡緡,若愚若昏,是謂玄德,同乎大順。(《天地》)
反德即是返於嬰兒;返於嬰兒,如何能「與天地為合」,下文自明。
第六節 純粹經驗之世界
嬰兒雖有活動而無智識;此種無智識之經驗,即所謂純粹經驗(pure experience)也。在有純粹經驗之際,經驗者,對於所經驗,只覺其是「如此」(詹姆士所謂「that」),而不知其是「什麼」(詹姆士所謂「what」)。詹姆士所謂純粹經驗,即是經驗之「票面價值」(face value),即是純粹所覺,不雜以名言分別。[見詹姆士《急進的經驗主義》(Essays in Radical Empiricism)三十九頁]佛家所謂現量,似即是此。莊子所謂真人所有之經驗,即是此種,其所處之世界,亦即此種經驗之世界也。莊子云: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惡乎至?有以為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果且有成與虧乎哉?果且無成與虧乎哉?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齊物論》)
有經驗而不知有是非,不知有封(即分別),不知有物,愈不知則其經驗愈純粹。在經驗之中,所經驗之物,是具體的;而名之所指,是抽象的。所以名言所指,實只經驗之一部。譬如「人」之名之所指,僅系人類之共同性質。至於每個具體的人之特點個性,皆所不能包括,故一有名言,似有所成而實則有所虧也。又一名只指一物,或一部分之物,其餘皆所不指;就其所指者而言則為成,就其所不指者而言則為虧;故莊子有鼓琴之喻也。郭象注云:
夫聲不可勝舉也。故吹管操弦,雖有繁手,遺聲多矣。而執龠鳴弦者,欲以彰聲也。彰聲而聲遺,不彰聲而聲全。故欲成而虧之者,昭文之鼓琴也。不成而無虧者,昭文之不鼓琴也。
凡一切名言區別,皆是如此。故吾人宜只要經驗之「票面價值」,而不須雜以名言區別。莊子云: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詭譎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齊物論》)
凡物可即可,然即然,不必吾有意識的可之或然之也。莛即莛,楹即楹,厲即厲,西施即西施,不必我有意識的區別之也。有名言區別即有成,有成即有毀。若純粹經驗,則無成與毀也。故達人不用區別,而止於純粹經驗,則庶幾矣。其極境雖止而又不知其為止。至此則物雖萬殊,而於吾之知識,則實已無區別矣。
第七節 萬物一體
若此則萬物與我,皆混同而為一矣,混同二字用於此最妙,蓋此等之「為一」乃由混而不為區別以得之者也。郭象所謂「與物冥」(《逍遙遊注》)。即是此義。至此境界,則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與變通),以游無窮」(莊子《逍遙遊》)矣。此言毫無神秘之義,蓋此乃順萬物之自然之自然結果也。郭象於此注云:
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天地以萬物為體,而萬物必以自然為正。自然者,不為而自然者也。故大鵬之能高,斥之能下,椿木之能長,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為之所能也。不為而自能,所以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順萬物之性也。御六氣之辯者,即是游變化之途也。如斯以往,則何往而有窮哉?所遇斯乘,又將惡乎待哉?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遙也。
《大宗師》中亦有一節,與此意略同。彼云:
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遁,若夫藏天下於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恆物之大情也。特犯人之形而猶喜之,若人之形者,萬化而未始有極也。其為樂可勝計耶?故聖人將游於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善夭善老,善始善終,人猶效之,又況萬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
由純粹經驗以玄同彼我者,對於天地萬物,不作有意識的區別,故其在天下,猶藏天下於天下也。藏天下於天下,則更無地可以失之;此所謂「游於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也。如此則無往而不逍遙矣。莊子云:
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為雞,予因以求時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為彈,予因以求鴞炙;浸假而化予之尻以為輪,以神為馬,予因以乘之,豈更駕哉?且夫得者,時也(郭云:「當所遇之時,世謂之得。」);失者,順也(郭云:「時不暫停,隨順而往,世謂之失。」);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謂懸解也。(《大宗師》)
既已解懸之人,謂之至人。莊子云:
至人神矣。大澤焚而不能熱;河漢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飄風振海,而不能驚(郭云:「夫神全形具而體與物冥者,雖涉至變,而未始非我,故蕩然無躉介於胸中也。」)。若然者,乘雲氣(郭云:「寄物而行,非我動也。」),騎日月(郭云:「有晝夜而無死生也。」),而游乎四海之外(郭云:「夫唯無其知而任天下之自為,故馳萬物而不窮也。」),死生無變於己(郭云:「與變為體,故死生若一。」),而況利害之端乎?(郭云:「況利害於死生,愈不足以介意。」)(《齊物論》)
「與變為體」,故無入而不自得焉,此逍遙之極致也。
第八節 餘論
以上為道家哲學之大概。在我所謂損道諸哲學中,道家所與他派不同者,即道家並不反對現在之世界。道即此世界之全體的自然;如能除去現在之人為境界,此世界究竟為和、美、幸福所充滿。道家哲學並不主張真正的清淨無為,使人如老僧之入定。大鵬之飛,嬰兒之號,實皆是為,其所以可取,只在其是本能的、自然的,非有意的、做作的。所以道家之主張,只是除去人為,返於天然。在諸損道中,道家之哲學,所損可謂最少。
道家之哲學,實亦代表人之一種欲望,表明人之一種幸福。所謂萬物一體之幸福,下文當論及(看下第十三章第二節)。今但說吾人若在天然境界,一切隨本能而行,實有一種幸福,在別處所不能得者。詹姆士有言:
我們所謂曾受過高等教育之人,多數皆遠離「天然」。我們所受的訓練,使我們只找那超越的,少的,出色的,而忽視那平常的。我們為抽象的概念所充滿,且為言語所滑;在此高等機能之教育中,快樂之特殊的源,與簡單的機能相連帶者,常變乾枯,於是我們對於人生之較基本的,較普通的「好」與喜悅,乃不能感覺。
在此情形之下,救濟方法,即是降下至較深的,較原始的地位。……我們自以為較野蠻人甚高,然對於此等方向,我們所已死者,他們「天然」之子,確切甚活。我們對於改良之無忍耐,對於人生之基本的,靜的,諸「好」之盲然,他們若能自由的作文,對此,必有動人的講演。一酋長與其白客(客而為白人者)云:「呀……我的兄弟,你將永不知無思無為之幸福,在一切事物中,此為最迷人,僅次於睡覺。我們生前如此,我們死後亦如此。至於你們的人們……收穫方了,即又另種;白晝不足,我還見他們耕於月下。他們的生活如何與我們的比——他們所視為空無所有之生活?他們真瞎,他們失了一切。我們則生活於「現在」。(《心理及人生理想談話》二五七至二五八頁)
此等「神秘的感覺的生活(mysterious sensorial life)及其最高的幸福」(亦詹姆士語),誠至少亦是一種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