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 · 第七章 論人類種族

物種性狀的性質及其價值——對人類種族的應用——支持和反對把所謂人類種族分類為獨特的物種——亞種——一元發生論者和多元發生論者——性狀的趨同——最不相同的人類種族之間在身體和心理上的無數類似之點——人類最初分布於全地球之上時的狀況——每一個種族都不是來源於單獨一對配偶——種族的絕滅——種族的形成——雜交的效果——生活條件直接作用的輕微效果——自然選擇的輕微作用或沒有作用——性選擇 我無意在這裡描述幾個所謂的人類種族;但我要在分類學的觀點下,對於什麼是種族之間的差異價值以及它們是怎樣起源的加以探索。在決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近緣類型是否應該分類為物種或變種,博物學者們實際上是以下述事項為指針的;即,它們之間差異量,這等差異是否同少數或許多構造之點有關係,而且這等差異是否具有生理上的重要性;但更為重要的是,它們是否穩定。博物學者們所重視的和追求的主要是性狀的穩定性。無論何時,只要能夠闡明問題中的類型長期保持其獨特性,或者很可能如此,這就可以成為一個很有分量的論點,把它們分類為物種。任何兩個類型當第一次雜交時,哪怕有輕微程度的不育性,或者其後代如此,那麼一般就視為這是一個決定性的證據,用來鑑別它們物種的獨特性;如果它們在同一區域內繼續持久的不相混合,通常就把這種情況作為某種程度的不育性的充分證據,或者,在動物的場合中就把這種情況作為某種程度的相互拒絕交配的充分證據。 撇開由於雜交而混合的情況不談,在一個經過充分研究的地區里,如果完全缺少一些變種來聯結任何兩個親緣密切的類型,那麼這大概就是一個最重要的準則、用來鑑別它們物種的獨特性;單單從性狀的穩定性來看,這多少是一種不同的考慮,因為兩個類型可能是高度易於變異的,而且還沒有產生中間變種。地理分布的作用常常是無意識的,有時是有意識的;因此,生活在距離遼遠的兩個區域內的類型,——在那裡大多數其他生物如果都是獨特的物種——其本身通常也會被視為獨特的物種;其實這對認識地理宗和所謂好的或真正的物種之間的區別並無助益。 現在,讓我們把這等一般公認的原理應於人類的種族,以博物學者觀察任何其他動物的同樣精神來觀察人類。關於種族之間的差異量,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從觀察自己的長期習慣中得到了良好的識別能力。在印度,正如埃爾芬斯通(Elphinstone)所論述的,一個新到的歐洲人雖然不能識別各種不同的土著種族,但他很快就會發現他們是極不相似的;⑴印度人最初也不能看出幾個歐洲民族之間有任何差別。甚至特性最明確的人類種族在形態上的彼此非常相似,也遠遠超出了我們最初所能設想的以外;羅爾夫斯(Rohlfs)博士寫信告訴我,我也曾親眼看到,有些黑人部落具有高加索人的面貌,但某些部落必須除外。在巴黎博物館人類學部的搜集品中,有一些法國人拍攝的各個不同種族的照片,它們充分闡明了人類種族的一般相似性,我曾把這些照片給許多人看過,他們都認為其中大多數可以冒充高加索人。儘管如此,如果我們看到這些真人,他們無疑還會顯得特性很明確,所以單是毛髮色和膚色,面貌的輕微差別以及表情聲調,顯然都會大大影響我們的判斷。 然而,經過仔細的比較和測量,毫無疑問各個不同民族彼此差別甚大,——如毛髮的組織、身體所有部分的相對比例⑴、肺的容量、頭顱的形狀和容量,甚至腦旋圈⑵,都是如此。但是,要列舉無數的差異之點乃是一項無盡無休的工作。各個種族在體質上、適應氣候上以及感染某些疾病上都有差別。他們的心理特性同樣的也很不相同;這主要表現在他們的表情上,部分地也表現在他們的智能上。凡是有機會進行這種比較的人,一定都會被沉默寡言的、甚至是憂鬱的南美土著居民和無憂無慮的、健談的黑人之間的鮮明對照所打動。馬來人和巴布亞人(Papuans)之間差不多也有相似的對照,⑶他們生活在同樣的自然條件之下,彼此僅僅被一條狹窄的海域所分開。 現在我們先對那些支持把人類諸種族分類為獨特物種的論據加以考察,然後再對反面的論據加以考察。一個博物學者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黑人、霍屯督人(Hottentot)*、澳洲土人或蒙古人,如果對他們加以比較,他將立刻覺察到他們的許多性狀是有差別的,其中有些性狀是微不足道的,有些性狀則是相當重要的。經過調查,他會發現他們適於在廣泛不同的氣候下生活,而且他們在體質上或心理傾向上多少有點差別。如果告訴他說,從同一地方可以找來數百種相似的標本,那麼他會有把握地宣稱,他們是不折不扣的人種,同他習慣地授以種名的那許多人種一樣。一旦他確定了這等類型許多世紀以來全都保持同樣的性狀,而且至少在四千年前生活的黑人顯然同現存的黑人完全一樣,⑷那麼上述結論就會大大得到加強。根據卓越的觀察家倫德(Lund)博士的權威材料,⑸他還會知道,在巴西洞窟內和許多絕滅動物埋藏在一起的人類頭骨,同現今遍布於美洲大陸者屬於同一模式。 於是,這位博物學者也許要轉而注意到地理分布,他很可能宣稱,那些類型一定是獨特的人種,他們不僅在外貌上有差別,而且有些適於炎熱的地方,有些適於潮濕的或乾燥的地方,還有些適於北極地區。他也許要訴諸下列事實,即在次於人類的類群——四手類中沒有一個物種能夠抵禦低溫或氣候的重大變化;而且同人類關係最近的物種甚至在歐洲的溫和氣候下也決不會被養育到成熟。亞加西斯(Agassiz)⑴最初注意到的下述事實將會給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即分布於全世界的人類諸種族所棲居的動物地理區,正是哺乳動物的確實獨特的物種和屬所棲居的那些動物地理區。澳洲土人、蒙古人以及黑人的諸種族顯然如是;霍屯督人較不顯著;但是,巴布亞人和馬來人明顯是這樣的,正如華萊士先生所闡明的,把他們分開的那條線差不多就是劃分馬來和澳洲二大動物地理區的那條線。美洲土著居民分布於整個大陸,乍一看這種情形好像同上述規律相反,因為南半大陸和北半大陸的大多數生物大不相同:然而少數某些現存類型,如負鼠(opossum),也分布於南北大陸,巨大的貧齒目(Edentata)中有些成員以往就是如此。愛斯基摩人就像北極動物那樣,環布於整個北極地區。應該看到,幾個動物地理區的哺乳動物之間的差異量同這等動物地理區的隔離程度並不一致;所以簡直不應把下述情形視為反常現象,即,如果以非洲大陸的和美洲大陸的哺乳動物與其他地區的哺乳動物之間的差別相比,黑人同其他人類種族之間的差別較大,而美洲土人同其他人類種族之間的差別則較小。還可以附帶提一下,看來人類原本不是棲居在任何海洋島上的;關於這一點,他同哺乳綱的其他成員是相類似的。 要決定同一種類家養動物的假定變種是否應如此分類,或應分類為獨特物種,這就是說,它們之中是否有來源於獨特的野生物種的,每一位博物學者都要十分強調它們的外部寄生蟲是否為獨特物種這一事實。當這是一種例外情形時,就要更加強調這一事實;因為丹尼(Denny)先生告訴我說,在英國,種類大不相同的狗、雞和鴿的身上寄生的虱子(Pediculi)是同種的。默里(A.Murray)先生曾仔細檢查過從不同地方搜集來的不同人類種族的虱子;⑵他發現它們不僅在顏色上有差別,而且爪和腳的構造也不一樣。不論採集多少標本,這種差異都是固定不變的。太平洋捕鯨船船醫向我保證說,有些擠在船上的桑威奇群島居民身上的虱子傳給英國水手之後,不出三四天就要死去。這等虱子的顏色較黑,看來同南美奇洛埃(Chiloe)土人身上固有的虱子有差別,他曾給過我後者的標本。再者,這等虱子比歐洲虱子的個兒大而且軟得多。默里先生從非洲得到四種虱子,即兩種得自非洲東海岸和西海岸的黑人,一種得自霍屯督人,一種得自卡菲爾人(Kaffirs);他還從澳洲土著居民那裡得到兩種;又從北美和南美各得兩種。在後述這些場合中,可以推定那些虱子是來自不同地區的土著居民。昆蟲只要有輕微的構造差異,如果固定不變,一般就會被估定有物種的價值,而人類諸種族身上的寄生蟲如果屬於獨特的物種,這大概可以作為一個重要的論據來說明人類諸種族本身也應分類為獨特的物種。 這位假想的博物學者的研究進行到這裡時,下一步他也許要追查人類諸種族在雜交時是否有任何程度的不育性。這時他大概要請教慎重的、有哲人態度的觀察家布羅卡教授的著作⑴,他在這部著作中將找到良好的證據來說明有些種族相交是十分能育的,不過關於其他種族也有相反性質的證據。例如,已經斷定澳洲土著婦女和塔斯馬尼亞土著婦女同歐洲男人很少生孩子;然而關於這方面的證據現在已被闡明幾乎沒有什麼價值了。混血兒要被純粹的黑人殺死:最近報道,有11個混血嬰兒同時被謀殺而且被燒掉,他們的遺骸曾被警察發現⑵。還有,常常有人說,當黑白混血兒彼此通婚時,他們生的孩子很少;另一方面,查爾斯頓(Charleston)的巴克曼(Bachman)博士⑶肯定地斷言,他知道一些黑白混血兒的家庭已經彼此通婚達數代之久,而他們的平均生育力與純粹白人或純粹黑人無異。萊伊爾爵士以前就這個問題做過調查,他告訴我說,他得到了同樣的結論⑷。根據巴克曼博士的材料,美國1854年的人口調查表明有黑白混血兒405751人;就所有情況來考察,這個數字似乎偏小;但這可以由下述情況得到部分解釋:這個階級的地位低下而且反常,同時他們的婦女淫亂。一定數量的黑白混血兒經常被黑人所同化;這就導致了前者數量的明顯減少。在一部可信賴的著作⑸中,黑白混血兒的低弱生命力被說成是一種眾所熟知的現象;這一點雖然同其能育性的變小有所不同,但或者可以作為一個證據來證明其親代種族乃是獨特的人種。毫無疑問,無論動物雜種或植物雜種,如果是由極獨特的物種產生的,都有夭亡的傾向;但黑白混血兒的雙親並不屬於極為獨特的人種範疇。普通的騾子多麼以其長命和精力強盛而聞名於世,而它又是多麼不育,這闡明了在雜種中變小的能育性和生命力之間並沒有多大的必然關聯;還可以舉出另外一些與此相似的例子。 正如今後可以證實的那樣,即使所有人類種族彼此相交而完全能育,根據其他理由把人類分類為獨特物種的人也許會正當地主張能育性和不育性並不是區別物種的安全標準。我們知道,這等特性容易受生活條件變化或密切近親交配所影響,而且受高度複雜的法則所支配,例如,同樣兩個物種之間正交和反交的能育性就是不相等的。關於必須分類為確實物種的那些類型,從雜交絕對不育到差不多或完全能育有一個完整的系列。不育性的程度同雙親在外部構造或生活習性上的差別程度並不嚴格一致。人類在許多方面可以同那些長期家養的動物相比擬,可以提出大量證據來支持帕拉斯學說(Pa1 lasian doctrine),⑴他認為家養有消除不育性的傾向,而不育性乃是自然狀況下物種間雜交的非常普遍的結果。根據這幾點考察可以正當地主張,人類種族雜交的能育性,即使得到證實,也不致絕對阻礙我們不把它們分類為獨特的人種。 撇開能育性不談,雜交後代所表現的性狀曾被認為可以表明親代類型是否應該分類為物種或變種;但經過仔細研究證據以後,我得出這樣的結論:沒有一個這類的普遍規律可以信賴。正常的雜交結果會產生混合的或中間的類型;但在某些場合中,有些後代酷似這一親代類型,有些卻酷似另一親代類型。如果雙親在最初表現為突然變異或畸形⑵的那些性狀上有所差別,上述情形就特別容易發生。我之所以提到這一點,是因為羅爾夫斯博士告訴我說,他在非洲屢屢見到,黑人同其他種族的人交配之後,所生的後代不是完全黑的,就是完全白的,很少是混合顏色的。另一方面,眾所熟知,在美洲,黑白混血兒普遍都呈現中間的外貌。 現在我們已經看到,這位博物學者也許以為他把人類諸種族分類為一些獨特的人種是正確的。因為,他已經發現,他們是以許多構造上的和體質上的差異被區分的,其中有些是重要的。這等差異還很長期地幾乎保持不變。這位博物學者在某種程度上將會被人類巨大分布範圍所影響;如果把人類看為一個單獨的物種,人類的分布範圍在哺乳綱中,就會成為一個重大的反常現象。若干所謂人類種族的分布同其他哺乳動物的無疑是獨特物種的分布彼此一致的情形將會把他打動。最後,他可能主張所有人之間的能育性迄今還沒有得到證實,即使得到證實,這也不能作為絕對的證據來說明人類諸種族是同一個物種。 現在再從問題的另一個側面來看,如果我們這位假想的博物學者去追查人類諸類型,當在同一處地方大量混合在一起時,是否像普通物種那樣地保持其獨特性,那麼他大概會立刻發現,情況絕非如此。在巴西,他會看到大量的黑人和葡萄牙人的混血居民;在智利和南美的其他部分,他會看到整個人口是由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的不同程度的混血兒構成的。⑶在同一大陸的許多部分,他會遇到黑人、印第安人和歐洲人最複雜的混血情況;根據植物界來判斷,這種三重雜交對親代類型的相互能育性提供了最嚴格的檢驗。在太平洋的某一個島上,他會找到玻里尼西亞人和英國人混血的少數居民;在斐濟群島上,有玻里尼西亞人和矮小黑人(Negritos)*的各種混血程度的居民。還可以再提出許多與此相似的事例,比如在非洲就是這樣。因此,人類居住在同一地方不會不融合而充分保持其獨特性;而不融合對於物種的獨特性乃是一項普通的和最好的檢驗。 當這位博物學者看到所有種族賴以區別的性狀都是易於變異的,他同樣會感到極大困惑。凡是最初看到從非洲各地輸入到巴西的黑人奴隸,都要被上述這一事實所打動。玻里尼西亞人以及許多其他種族也是如此。能否舉出一個種族的任何性狀是獨特的而且是固定不變的,尚屬疑問。正如常常所斷定的那樣,甚至在同一部落範圍內的未開化人,其性狀差不多也不是一致的。霍屯都婦女有某些特徵,遠比其他種族的那些特徵顯著,但是,據知這等特徵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在幾個美洲部落里,膚色和毛髮的差別相當大;非洲黑人的膚色有一定程度的差別,他們面貌形狀的差別就相當大了。有些種族的頭骨形狀變異很大,⑴各種其他性狀也是如此。所有博物學者根據高價買來的經驗現在都曉得,試圖以不固定的性狀來規定物種,則是何等輕率。 但是,一切論據中,反對人類種族是獨特物種的最有分量的論據,乃是他們可以彼此逐漸進級;根據我們所能判斷的來說,在許多場合中這與他們的相互雜交並無關係。對人類的研究要比對其他動物的研究來得仔細,而富有才華的鑑定家們的意見還是分歧至大,有的認為應該把人類分類為單獨1個種(species)或種族(race),有的認為應該分類為2個種(維瑞,Virey),分類為3個種(賈奎諾特,Jacquinot),分類為4個種(坎特,Kant),分類為5個種(布魯曼巴哈),分類為6個種(布豐,Buffon),分類為7個種(亨特,Hunter),分類為8個種(阿加西斯),分類為11個種(皮克林,Pickering),分類為15個種(聖文森特,B.st.Vincent),分類為16個種(德斯摩林,Desmoulins),分類為22個種(莫頓,Morton),分類為60個種(克勞弗德,Crawfurd),或者按照伯克(Burke)的意見⑵,分類為63個種。這樣判斷的分歧,並非證明人類諸種族不應被分類為種,而是闡明他們彼此逐漸級進,還闡明在他們之間幾乎不可能發現明顯的獨特性狀。 凡是不幸對一個高度變異的生物類群做過描述的博物學者,都會遇到過這種同人類恰相類似的情況(我是根據經驗這樣說的);如果他的性情謹慎,最終他會把彼此逐漸等級的一切類型都放在單獨一個物種之下;因為他要對自己說,他沒有任何權利對他無法確定的對象授以名稱。這類事例見於包括人類在內的「目」,即見於某些猴屬;然而在另外的屬、如長尾猴屬(Cercopithecus)中,大多數物種都可以確定無疑地被決定下來。在美洲的捲尾猴屬(Cebus)中,種種類型被一些博物學家分類為物種,卻被另外一些人士僅僅分類為地理族。於是,如果從南美各地採集來大量的所有捲尾猴標本,而且現今看來是獨特物種的那些類型被發現的緊密的階梯彼此逐漸進級,那麼通常就會把它們僅僅分類分變種或種族;關於人類種族,大多數博物學者也都遵循這種方針行事。儘管如此,還必須承認有些類型不得不被命名為物種,但它們卻被無數等級聯結在一起,而與雜交無關,至少在植物界中是如此。⑴ 有些博物學者最近使用「亞種」(sub-species)這一術語來標示那些具有真正物種的許多特性的類型,不過簡直不值得給它們這樣高的等級。現在,如果我們回想一下上面列舉的那些有力論據,一方面要把人類諸種族抬高到物種的高位,另一方面在決定此事上又有不可克服的困難,那麼,在這裡使用「亞種」這一術語恐怕還是得體的。但是,由於長久以來的習慣,「種族」這一術語也許要一直沿用下去。術語的選擇只有在所用的術語儘可能地合乎表達同一程度的差異時才是重要的。不幸的是,很少能做到這一點:這是因為較大的屬一般包括親緣密切的類型。它們只能極其困難地被區別開,而同一科內較小的屬所包括的類型則是完全區別分明的;然而所有這些都必須同等地分類為物種。還有,同一大屬內的物種彼此相似的程度決不一樣:相反,其中有些物種一般可以作為環繞其他物種的小類群加以安排,就像衛星環繞行星那樣。⑵ 人類究竟是由一個人種或幾個人種組成的,這是近幾年來人類學者們廣泛討論的問題,他們分為兩個學派,一是一元論者,一是多元論者。那些不承認進化原理的人們一定把人種視為分別創造的,或者在某種方式上把他們視為區別分明的實體;而且他們必須按照把其他生物分類為物種所通常使用的相似方法,來決定人類的什麼類型應該被視為人種。但要想決定這一點,乃是一種無望的努力,除非「物種」這一術語的某種定義能夠普遍得到公認;而且這個定義還必須不包括像創造作用那樣性質不明的成分。在沒有任何定義的情況下,或許我們也能試著決定一定數量的房屋,是否可以被稱為村、鎮或城市。北美的和歐洲的許多親緣密切的哺乳類、鳥類、昆蟲類以及植物,彼此相互代表,它們究竟應分類為物種或分類為地理族,還存在著無盡的疑點,這是一個難以作出決定的實例;距離大陸極近的許多島嶼上的生物也是如此。 另一方面,那些承認進化原理的博物學者們會認為所有人類種族,無疑都是來源於單獨一個原始祖先,並且這一原理現在已為大多數青年所承認了;不論他們是否認為應該把人類種族命名為區別分明的人種,以表達他們的差異量,都會這樣認為的。⑶關於我們的家養動物,各式各樣的族是否起源於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族,多少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雖然可以承認所有的族以及同屬的所有自然物種都發生於同一個原始祖先,但下述情況還是一個適於討論的題目:例如所有狗的家養族是否從某一個物種最初被人類家養以來就獲得了它們現今的差異量;或者,它們的某些性狀是否從一個獨特物種遺傳而來,而這個物種在自然狀況下已經發生了分化。關於人類,不會有這樣的問題發生,因為不能說人類在任何特定階段內曾被家養過。 在人類諸種族從一個共同祖先分化出來的早期階段,種族之間以及他們的人數之間的差異一定很小;因此,就其有區別的性狀而言,那時的人類種族比現存的所謂人類種族,更沒有資格被分類為人種。儘管如此,人種這一術語是如此任意使用的,以致人類的這些早期種族恐怕還會被某些博物學者們分類為獨特的物種;它們的差異,即使是極其輕微的,如果比它們現在的差異更為穩定或者沒有彼此漸進為一,那些博物學者們就會這樣進行分類的。 人類早期祖先的性狀以往也許非常分歧,直到他們彼此之間的不相似比任何現存種族之間不相似更甚;可是,如福格特所提出的,⑴此後它們的性狀又趨同了,這種情形並非是不可能的,但決不一定如此。當人類為了同一個目的選擇兩個獨特物種的後代時,僅就一般外貌而言,他時常會引起相當的趨同量。正如馮·納圖西亞斯(von Nathusius)所闡明的,⑵從兩個獨特種傳下來的豬的改良品種就是如此;牛的改良品種也是如此,但比較不顯著。偉大的解剖學者格拉條雷(Gratiolet)主張,類人猿並不能形成一個自然的亞群(sub-group);但猩猩卻是高度發展了的長臂猿、即森諾猴,黑猩猩是高度發展了的獼猴,大猩猩是高度發展了的西非狒狒。這一結論幾乎完全是以腦的性狀為依據的,如果是可以被承認的話,那麼這至少是一個外部性狀趨同的例子,因為類人猿在許多方面的彼此相似肯定比它們同其他猿類的相似更甚。所有相近的類似性,如鯨和魚的類似,的確都可以說成是趨同的例子;但這個術語決不能應用於表面的和適應的類似性。區別甚大的生物留下改變了的後裔,它們有許多構造上的性狀是密切相似的,可是,要把這種相似性也歸因於趨同,那就未免過於輕率了。一個結晶體的形態完全是由分子力來決定的,而且,不相似的物質有時呈現同樣的形態,並不足為奇。不過關於生物,我們應該記住,每一種生物的形態都決定於無數的複雜關係,即,決定於變異,而引起變異的原因又如此複雜,以致無法進行追查——決定於被保存下來的變異的性質,這等變異的性質又決定於自然條件,更加決定於彼此競爭的周圍生物——最後,決定於來自無數祖先的遺傳(遺傳本身就是一個變動無常的因素),而所有這些祖先的形態又是通過與上述同等複雜的關係來決定的。如果兩種生物的改變了的後裔,彼此差別顯著,那麼,要說它們此後又趨同到如此密切的地步,以致它們的整個體制都幾乎相等,看來那就是令人不可相信的了。關於上述豬族趨同的例子,按照納圖西亞斯的說法,它們來源於兩個原始祖先的證據,依然明顯地保存在它們的某些頭骨之中。就像某些博物學者所假定的,如果人類諸種族來源於2個或2個以上的人種,而這等人種彼此差別之大就像或差不多像猩猩同大猩猩那樣,那麼幾乎無可懷疑的是,某些骨在構造上的顯著差異,依然還可以在現存人類中發現。 雖然現存的人類諸種族在許多方面,如在膚色、毛髮、頭骨形狀、身體比例等等方面有差別,但是,如果從他們的整個構造來考慮,可以看出他們在眾多之點上還是彼此密切類似的。許多這等類似點的性質是如此不重要而且如此奇特,以致它們非常不可能是從原本獨特的物種或族那裡分別獲得的。對於最獨特的人類種族之間的無數心理上的相似點,這一意見同樣可以應用或者可以更加有力地應用。任何可以舉出的三個種族之間的心理差別也不會像美洲土著居民、黑人和歐洲人之間的差別那樣大,然而,我在貝格爾號艦上和那幾位火地人一起生活的情形時常使我激動不已,許多微小的特性闡明他們的心理狀態和我們是多麼相似;有一位純種黑人也是如此,我一度和他來往很密切。 凡是讀過泰勒先生和盧伯克爵士的有趣著作⑴的人,簡直不能不對所有人類種族在嗜好、性情和習慣上的密切相似留下深刻印象。下述情形闡明了這一點:所有他們都喜歡跳舞、原始的音樂、演戲、繪畫、文身或其他裝飾自己的方法;他們還喜歡用姿勢語言來達到相互理解,當由於同樣情感而激動時,他們的面貌有同樣的表情,而且發出同樣無音節的呼喊。如果同猴的獨特物種所做的不同表情和所發出不同叫聲相對照,上述的相似性,毋寧說一致性,就引人注目了。有良好的證據可以證明,用弓射箭的技術並不是從任何共同的人類祖先傳下來的,然而正如韋斯楚卜和奈爾遜(Nilsson)所論述⑵的,從世界最遙遠地方帶來的以及在最遠古時期製造的石箭頭差不多都是一樣的;這一事實只有根據各個不同種族具有相似的發明能力、即心理能力才可以得到解釋。關於某些廣泛流行的裝飾品,如「之」字形飾物等等,並且關於各種不同的樸素信仰和風俗,如把死人葬於巨石建築之下,考古學者們看到過同樣的情況。⑶我記得在南美曾看到,在那裡,就像在世界許多其他地方一樣,人們一般選擇巍峨的高山之頂,聚石成堆,以紀念某一異常事件,或埋葬他們的死者。⑷ 那麼,如果博物學者們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家養族之間,或在親緣接近的自然類型之間,觀察到習性、嗜好以及性情上的許多細微之點是密切一致的話,那麼他們就會利用這一事實作為論據來說明它們來源於一個具有同樣稟賦的共同祖先;因而所有它們都應分類在同一個物種之下。同樣的論據可以更加有力地應用於人類種族。 由於若干人類種族之間在身體構造和心理能力上(我這裡所說的不涉及相似的風俗)眾多的、不重要的類似點不可能全都是分別獲得的,所以這些類似點一定是從一個具有同樣特性的祖先那裡遺傳而來的。這樣,我們就能洞察人類在其逐步分布於地球整個表面之前的早期狀態。人類分布於被海洋隔離得很遠的各地之前,若干種族的性狀無疑不會有任何大量的分歧;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就應在不同大陸上時常遇到同樣的種族,但情況決非如此。盧伯克爵士在比較了世界各地未開化人現今所熟悉的技藝之一後,詳細列舉了當人類最初離開其原始誕生地時所不能知道的那些技藝,因為,如果一旦學會這些技藝,他們就永遠不會忘記。(5)於是他指出,「矛不過是小刀尖端的發展,棍棒不過是槌的延長,留下來的東西僅此兩件而已」。然而他承認取火之術很可能早已發現,因為所有現存的種族均能為之,而且歐洲古代洞窟居民也通曉此術。製造原始獨木舟或木筏的技術恐怕也早已為人所知,但是,在遙遠的古代就有人類存在,那時許多地方的陸地高度和今天的很不相同,所以人類不藉助於獨木舟大概也能廣為分布。盧伯克爵士進一步論述,「鑒於如此眾多的現存種族不會計數到四以上」所以我們的最早期祖先很不可能「計數到十」。儘管如此,即使在那樣早的時期,人類的智力和合群力也幾乎不會極端劣於今天最低等未開化人所具有的這等能力;否則,原始人類就不能在生存鬥爭中獲得如此顯著的成功,他在早期的廣泛散布證明了這一點。 根據某些語言之間的基本差別,有些語言學者推論當人類最初廣為散布時,他還不是一種有語言的動物;但可以猜測那時所用的語言並不像今天的語言那樣完善,而且還要助以姿勢,然而在此後更高度發達的語言中並沒有留下它的痕跡。如果沒有語言的使甩,不論它多麼不完善,人類的智力能否升高到他早期支配地位所暗示的那樣水平,尚屬疑問。 原始人類只掌握少數幾樣技藝,而且是最粗陋的,他的語言能力也極不完善,這樣,他們是否值得叫做人類必須決定於我們所採用的定義如何。由某一類猿動物徐徐地進級到現存人類,在這一系列的類型中,要想在某一固定之點上使用「人類」這一術語大概是不可能的。但這是一樁重要性很小的事情。再者,所謂人類種族不論是否這樣被命名,或者被分類為人種或亞種,幾乎都是無關緊要的事,不過後一名稱似乎比較恰如其分。最後,我們可以斷言,當進化原理普遍被接受的時候,肯定不久以後就會如此,一元論者和多元論者之間的論爭將會在不聲不響和不知不覺中消失。 還有一個另外的問題不應忽略而不予以注意,即人類的各個亞種或族是否出自單獨一對祖先,就像時常所假設的那樣。關於我們的家養動物,小心地使單獨一對配偶的變異著的後代進行交配,就能夠容易地形成一個新族,甚至使具有某種新性狀的單獨一個個體的變異著的後代進行交配,也能如此;但是,大多數家養族的形成,並不是由於有意識地選擇一對配偶而來的,而是由於以某種有用的或合乎人意的方式發生變異的許多個體被無意識地保存下來的緣故。如果在某一地方習慣上喜好強壯的、重型的馬,而在另一地方習慣上喜好輕型的、快速的馬,那麼我們可以肯定,在這兩處地方並不需要挑選出一對馬並使它們繁育,經過一定時間就會產生出兩個區別分明的亞品種。許多家養族都是這樣形成的,而且它們的形成方式同自然物種的形成方式是密切相似的。我們還知道,運到福克蘭諸島的馬連續經過幾代之後,就變得小而弱,而那些潘帕草原(Pampas)上的野生馬則獲得了較大的、接近原始形狀的頭;這種變化顯然不是由於任何一對配偶而發生的,而是由於所有個體都處於相同的條件之下,也許還有返祖原理的助力。在這等場合中,新的亞品種並非起源於任何單獨一對配,而是起源於以不同程度,但按同樣一般方式發生變異的許多個體;我們可以斷言,人類種族的產生也與此相似,其變異或為暴露在不同條件下的直接結果,或為某種類型的選擇的間接結果。不過以後我們還要討論後一問題。 關於人類種族的絕滅 許多人類種族或亞種族的部分絕滅或完全絕滅,乃是歷史上已知的事情。洪堡(Humboldt)在南美看見過一隻鸚鵡,它是能夠說出一個消亡部落的語言中一個單詞的唯一活生物。在世界所有地方都曾發現過古代遺蹟和石器,並且在現代居民中對此並沒有保留任何傳說,它們暗示著大量的絕滅。有些破碎的小部落作為以往種族的殘餘,依然生存在隔絕的、一般是山嶽的地區。按照沙夫豪森的說法,歐洲的古代種族「在等級上全都比最粗野的現存未開化人為低」;⑴所以他們一定在某種程度上不同於現存的種族。布羅卡曾對萊埃季斯(Les Eyzies)的出土遺骸做過描述,雖然這些遺骸不幸是屬於單獨一個家族,卻還表明了一個種族具有低等特徵(即猴類的)和高等特徵的奇異結合。這個種族「完全不同於我們聽到過的任何其他古代的和近代的種族」。⑵所以它同比利時的第四紀洞穴種族也是有差別的。 人類能夠長期忍耐那些看來極其不利於其生存的外界條件⑶。他曾長期生活在極北地區,沒有木料可以製造獨木舟或器具,僅以鯨油為燃料,而且溶雪為飲。在美洲的極南端,火地人沒有衣服,沒有任何可以稱為茅舍的建築,以資保護自己,但他們還是活下來了。南非的土著居民漫遊於乾旱的平原之上,那裡充滿了危險的野獸。人類能夠頂得住喜馬拉雅山腳下瘴癘的致命影響,還能頂得住熱帶非洲海岸流行的瘟疫。 絕滅主要是由部落與部落、種族與種族的競爭所引起的。各種抑制經常在起作用,——如周期發生的饑饉,流浪習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嬰兒死亡,哺乳的延長,戰爭,意外事故,疾病,淫亂、竊取婦女,殺嬰,特別是生育力的降低——各個未開化部落的人數因此而受到壓縮。如果這等抑制中的任何一種增加其力量,哪怕是微小的,也會使受到影響的部落傾向於減少人數;當兩個鄰接部落中的一個變得人數較少、力量較弱時,雙方之間的爭奪問題很快就會被戰爭、屠殺、吃人習俗、奴隸制以及吞併所解決。即使一個較弱的部落沒有這樣一掃而光,如果它的人數一旦開始減少,一般就要繼續不斷地減少,直至滅亡⑷。 當文明民族同野蠻人接觸之後,鬥爭是短暫的,除非那裡的嚴酷氣候有助於士著種族。導致文明民族勝利的原因,有些是清楚而簡單的,有些是複雜而曖昧不明的。我們可以知道,土地的耕種在許多方面都是決定未開化人命運的問題,因為他們不能或者不願改變他們的習性。新的疾病和惡習在某些場合中被證明是有高度破壞性的;一種新疾病看來時常會造成很大的死亡,直到那些最易感受這種破壞影響的人逐漸被清除掉為止⑸;好酒貪杯的惡劣影響以及如此眾多的未開化人的這種難改的強烈嗜好,亦復如此。還有一個更加不可思議的事實,即區別分明而彼此相隔的人民初次相遇好像會引起疾病的發生⑹。在溫哥華島密切注意過絕滅問題的斯波羅特(Sproat)先生相信,由於歐洲人到來而引起的生活習慣變化導致了嚴重的健康惡劣。他還十分強調一種顯然是微小的原因,即,土著居民「被圍繞他們的新生活弄得迷惑而遲鈍了;他們失去努力的動機,又沒有找到新動機以代之」。⑴ 競爭諸民族的文明水平似乎是他們取得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幾個世紀以前,歐洲害怕東方野蠻人的侵略,現在任何這種恐怖大概都是荒謬可笑的了。有一個更加奇妙的事實,像貝哥霍特所說的,往昔未開化人在古代文明民族之前並不像他們現今在近代文明民族之前那樣地衰亡下去;他們倘真如此,古代道德學家大概要對此事加以深思,但是那個時期的任何作者都未曾悲痛地記載過野蠻人的覆滅。⑵在許多場合中,造成絕滅的最有力的原因似乎是生育力的降低和健康的惡劣,孩子們的健康惡劣尤其會如此,這等情況是由生活條件的變化所引起的,儘管新的生活條件可能對他們本身無害,也是如此。我非常感激豪沃思(H.H.Howorth)先生,他使我注意到這個問題,並向我提供了有關資料。我曾搜集到下述事例。 當塔斯馬尼亞最初殖民時,粗略估計,有些人認為那裡的土著居民為7000人,其他人認為是20000人。他們的人數很快就大大減少了,這主要是由於同英國人進行戰爭,他們彼此也相互打仗。在全體殖民者進行了那次著名的所謂狩獵的大屠殺之後,當時向官廳自首的殘餘土著居民僅有120人⑶,這些人在1832年被運到弗林德斯(Flinders)島。這個島位於塔斯馬尼亞和澳大利亞之間,40英里長,12~18英里寬:那裡看來適於生活,而且運到那裡的土人得到了良好待遇。儘管如此,他們的健康還是受到損害。到1834年,他們的成年男子為47人,成年婦女為48人,兒童16入,共計:111人。到1835年,僅餘下100人。由於他們的人數繼續迅速地減少,而且由於他們自己認為如果在別處,死亡當不至於如此之快,所以1847年又把他們遷移到位於塔斯馬尼亞南部的蚝灣(Oyster Cove)。那時他們有男子14人,婦女22人,兒童10人(1847年12月20日)。⑷但是住地的變化並沒有帶來好處。疾病和死亡依然糾纏著他們,1864年只有1個男子(1869年死去)和3個年長的婦女活著。婦女的不孕比全部人都易患健康不良和死亡甚至是一個更加值得注意的事實。在蚝灣僅剩下9個婦女的時候,她們告訴邦威克(Bonwick)先生說(386頁),她們之中只有2人生育過,而且這兩個婦女一共只生過3個孩子! 關於這種異常事態的原因,斯托里(Story)博士述說,死亡是由試圖使土著居民文明化引起的。「如果讓他們自己像以往那樣不受干涉地到處漫遊,他們大概會養育更多的孩子,而且死亡率也會較小」。另一位對土著居民仔細進行過觀察的戴維斯(Davis)先生述說,「出生的少,而死亡的卻極多。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於他們的生活和食物的變化;更重要的是由於他們從范迪門領地(van Diemen's land)的大陸上被驅逐出來,而引起他們意氣消沉」。 在澳洲兩處大不相同的地方也曾觀察到相似的事實。著名的探險家格雷戈里(Gregory)先生告訴邦威克先生說,在昆士蘭,「黑人已經感到生殖的低落,並且已經顯出衰亡的傾向」。有13個土著居民從沙克灣(Shark Bay)遷移到穆爾其遜河(Murchison River)流域,其中12人在三個月之內都死於肺結核病。⑴ 范東(Fenton)先生曾對紐西蘭的毛利人(Maories)的減少詳細進行過研究,他寫過一篇令人欽佩的「報告書」,下面的敘述除了一個例外都引自這份「報告書」。⑵自1830年以後人口數量的減少已為每一位人士所承認,包括土著居民本身在內;而且這一減少仍在穩定地進行著。雖然迄今為止已經看到要想對土著居民進行一次實際的人口調查是不可能的,但許多地方的居民已對他們的人數進行過謹慎的估計。其結果似乎是可信的,表明1858年前的十四年中人數減少了19.42%。受到這樣調查的部落,有些相距一百哩以上,其中有些在海岸,有些在內地,而且他們的生活手段和生活習慣在一定程度上都有所不同(28頁)。據信在1858年人口總數為53700人,在1872年,即在第二個14年期間,做過另一次人口調查,總數只有36359人,表明減少了32.29%!⑶普通解釋這一異常減少的原因為新疾病,婦女的淫亂,酗酒,戰爭等等,但范東詳細闡明了這些原因不足之處以後,非常有根據地斷定,這一減少主要決定於婦女的不生育以及嬰兒特別高的死亡率(31、34頁)。為了證明這一點,他指出(33頁),1844年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比為2.57∶1;到1858年,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比僅為3.27∶1。成年人的死亡率也是非常高的。他提出人口減少的又一個原因為男女人數的不相等;因為生下來的男比女多。關於後一點,其原因恐怕大不相同,我在後面一章還要談到。范東先生把紐西蘭的人口減少和愛爾蘭的人口增長加以對比之後,感到驚訝;兩地氣候並非很不相似,而且兩地居民的現今習慣差不多是一樣的。毛利人自己(35頁)「認為他們的衰落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於新的食物和衣著的引入以及伴隨而來的習慣的變化」;當我們考慮到變化了的外界條件對能育性的影響時,可以知道他們的看法很可能是正確的。其人口的減少始於1830—1840年之間;范東先生指出(40頁),約在1830年,發明了在水中長期浸泡玉米使其發酵的精製技術,這證明了,當移住紐西蘭的歐洲人還很少時,土著居民的習慣就開始了變化。1835年我訪問群島灣(Bay of Islands)的時候,那裡居民的衣服和食物已經發生了很大改變:他們種馬鈴薯、玉米以及其他農作物,並且用這些農產品交換英國的工業品和菸葉。 從帕特森(Patteson)主教傳記⑷中的許多記載可以明顯看出,新赫布里底群島(New Hebrides)*及其毗連島嶼上的美拉尼西亞人(Melanesians)當被遷移到紐西蘭、諾福克(Norfolk)島以便對他們進行傳教士的教育時,他們的健康大受損害而且大量死亡。 桑威奇群島(Sandwich Islands)*土著居民人口的減少有如紐西蘭的情形,也是眾所熟知的。根據最有才能的判斷者的約略估計,當庫克(Cook)於1779年發現該群島時,那裡的人口大約為300000人。按照1823年不嚴格的人口調查,那時的人口約為142050人。1832年以及此後數年,官方進行了精確的人口調查,但我所能得到的只是下列統計表。 ** 根據復算,這一欄的數字按順序應為:4.17,2.03,0.79,2.07,2.05。——譯者注 從上表可以看出,從1832年至1872年這四十年期間人口的減少竟不下於68%!**大多數作者把這一情況歸因於婦女的淫亂、以往血腥的戰爭、加給被征服部落的劇烈勞動,以及若干次起過極端破壞作用的新引入的疾病。毫無疑問,這些原因和其他這樣的原因曾經是高度有效的,而且可以用來解釋從1832—1836年人口銳減的情形;但其中最有力的一個原因卻是能育性的降低。從1835到1837年美國海軍的魯申貝格爾(Ruschenberger)醫生曾經遊歷過這些島嶼,按照他的說法,在夏威夷的某一大島,每1134個男子中僅有25人的家庭有3個孩子,在另一地方每637個男子中僅有10人的家庭有3個孩子。在80個已婚婦女中,僅有39人生過孩子,而且「官方報告指出,全島每一對夫婦平均只有0.5個孩子」。這一平均值同蚝灣塔斯馬尼亞人的幾乎完全一樣。賈維斯(Jarves)於1843年發表的自傳中說道「有3個孩子的家庭可以免去一切賦稅,有3個以上的孩子賞以土地並可得到其他獎勵」。由政府頒布的這一空前的法令,充分闡明了那裡的種族已經變得多麼不育。1839年畢曉普(A.Bishop)牧師在夏威夷的《旁觀者》雜誌上寫道,大量的兒童都早期夭亡,斯特利(Staley)主教告訴我說,現今的情況依然如此,在紐西蘭恰好也是這樣。這種情形常被歸因於婦女對兒童的照顧不周,但很可能是大部分由於兒童體質的先天衰弱,而這同他們雙親能育性的降低又有關係。再者,同紐西蘭情況相似的還有如下事實,即男嬰遠遠超過女嬰,1872年的人口調查表明;一切年齡的男和女之比為31650人對25247人,即每100名婦女對125.36名男子;而在所有文明的地方,女性卻超過男性。婦女的淫亂無疑可以用來部分地解釋其能育性的衰弱;但他們生活習慣的變化則是一個遠為可能的原因,而且同時還可以解釋死亡率的增大,特別是兒童死亡率的增大。1779年庫克、1794年范庫弗(Vancouver)訪問了夏威夷群島,此後捕鯨船也常常來此訪問。1819年傳教士到達,發現崇拜偶像在那裡已被廢除,而且國王完成了另外一些改革。在這一時期以後,土著居民的差不多一切生活習慣都迅速發生了變化,不久他們就成為「太平洋島民中的最文明者」。向我提供資料的一位人士寇恩(Coan)先生出生於該群島,他說那裡土著居民50年間發生的變化比英國人1000年間發生的變化還要大。根據斯特利主教給我的資料,那裡比較貧窮的階級食物方面的變化似乎並不很大,雖然許多新種類的水果已被引進,而且甘蔗已普遍食用。由於他們熱心地仿效歐洲人,所以在早期他們就改變了服裝的樣式,而且飲酒普遍盛行。雖然這等變化看來無足輕重,但我根據所知道的動物情形,充分相信它們足可以降低土著居民的能育性了。⑴ 最後,麥克納馬拉(Macnamara)先生⑵述說,在孟加拉灣東側的安達曼群島(Andaman Islands)上的退化的低等居民「對氣候的任何變化都顯著敏感:事實上如果把他們遷移到海島家鄉之外,幾乎肯定就要死亡,而且這同食物和外在影響並無關聯」。他進一步述說,夏季極其炎熱的尼泊爾山谷中的居民,還有印度各地的山嶽部落,當在平原居住時常受痢疾和熱病的危害;如果他們試圖全年都在那裡度過,就會死去。 由此我們知道,許多人類比較野蠻的種族當遇到外界條件或生活習慣發生變化時,其健康就容易受到嚴重的危害,如果遷移到新的氣候條件下,也會如此。僅僅是習慣的改變,看來對其本身並無害處,似乎也會產生這種相同的效果;而且在若干場合中,兒童特別容易受害。像麥克納馬拉先生那樣,往往有人說,人類能夠泰然地抵抗多種多樣的氣候以及其他變化;但這只是對文明種族來說才是如此。處於原始狀態的人類在這方面似乎像其親緣關係最近的類人猿那樣,差不多具有同樣的敏感性,當類人猿離開其本土時,決不會活得很久。 由於條件變化而引起能育性的降低,如塔斯馬尼亞人、毛利人、桑威奇群島居民、顯然還有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情形,比他們容易健康惡劣和死亡更為重要;因為,甚至是輕微程度的不育性,如果同那些可以抑制人口增長的其他原因結合起來,也會遲早導致絕滅。能育性的降低在某些場合中可以由婦女的淫亂(如塔希提人*晚近的情形)得到解釋,但范東先生指出,這一解釋對紐西蘭人來說並不是充分的,對塔斯馬尼亞人也是如此。 在上面引用的論文中,麥克納馬拉先生舉出理由使我們相信,流行瘧疾地區的居民容易不育;但這對上述幾個事例不能應用。有些作者提出,海島土著居民由於常期不斷的近親繁殖使能育性和健康都受到損害;但在上述場合中,不育性同歐洲人的到達如此密切符合,以致我們無法承認這種解釋。今天我們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相信,人類對近親繁殖的惡劣效果是高度敏感的,特別是紐西蘭的地域如此廣闊,桑威奇群島的位置如此變化多端,更不致如此。相反,我們知道諾福克的現在居民差不多全是從堂兄弟姐妹或近親,就像印度的圖達人(Todas)*和蘇格蘭的某些西方海島居民那樣;但他們的能育性似乎沒有因此受到損害。⑴ 根據從低於人類的動物來類推,可以提出一個遠為可能的觀點。生殖系統對變化了的生活條件的極度敏感是能夠闡明的(我們還不知道為什麼);這種敏感性導致了有利的或有害的結果。關於這個問題,我搜集了大量事實,見《動物和植物在家養下的變異》第2卷,第18章,在這裡我只能舉出極其簡略的提要;凡是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上述著作。很輕微的變化可以使大多數或所有生物增進健康並提高其活力和能育性,而另外的變化據知可以使大量動物成為不育的。最為大家所熟知的一個例子是,印度的馴象不生育;但阿瓦(Ava)**的象就常常生育,在那裡,允許雌象在某種範圍內漫遊於森林之中,這樣它們就被置於更加自然的條件之下了。如種美洲猴的雄者和雌者在其原產地多年來都養在一起,但它們很少或者從來不生育,這是一個更加適當的事例,因為美洲猴同人類的關係很近。值得注意的是,條件多麼輕微的一種變化常常會致使被捕獲的野生動物發生不育性;而更加奇怪的是,所有我們的家養動物都比它們在自然狀況下更為能育;其中有些家養動物還能抵抗最不自然的外界條件,但其能育性並不降低。⑵動物的某些類群遠比另外一些類群更加容易受到拘禁的影響;而同一類群的所有物種一般都是按照同一方式受到影響。但是,有時只是一個類群中的單獨一個物種成為不育的,而另外一些物種並不如此;另一方面,可能只有單獨一個物種保持其能育性,而大多其他物種都不生育。某些物種的雄者和雌者在原產地如果受到拘禁,或者,如果不允許它們完全自由生活,而只是有限地自由生活,那麼它們從不交配;處於這樣環境條件下的其他物種雖然常常交配,但從不產生後代;還有一些物種產生後代,但比在自然狀況下產生的為少;同人類的上述事例聯繫起來看,注意兒童易於衰弱多病或畸形以及早期夭亡是重要的。 鑒於生殖系統對生活條件變化的敏感是多麼普遍的一項法則,而且這一法則也適用於人類的最近親屬四手類動物,所以我簡直不能懷疑,同樣它也可以應用於原始狀態的人類。因此,如果任何種族的未開化人的生活習性突然發生變化,他們就會或多或少地變得不育,而且他們孩子的健康也要受到損害,這同印度的象和獵豹(hunting-leopard)**、美洲的許多種類的猴以及所有種類的多數動物當被移出其自然條件時所發生的情況是一樣的,而且其原因也是相同的。 我們可以知道,長期生活在海島上的、而且一定是長期處於差不多一致條件下的土著居民為什麼特別容易感受生活習性任何變化的影響;事實似乎就是如此。文明種族在抵抗所有種類的變化方面肯定遠比未開化人為優;關於這一點,他們同家養動物相類似,因為後者的健康有時雖然受到損害(例如歐洲狗在印度的情況),但他們極少是不育的,不過有少數這樣的事例曾被記載過。⑴文明種族和家養動物沒有受到這種影響,很可能是由於他們比大多數野生動物曾在更大範圍內受到多種多樣的、即變化著的外界條件的支配、因而就多少更習慣於這樣條件;還由於他們以往曾到處遷徙或到處被運送;而且還由於不同家族或不同亞種族之間曾相互雜交。土著居民同文明種族只要進行一次雜交,前者似乎就可以立即免除由條件變化所引起的惡劣結果。例如,塔希提人和英國人的雜交後代當移居在皮特凱恩島(Pitcairn Island)*後,他們增加得如此之快,以致該島很快就人滿之患了;1856年6月他們又被移到諾福克島。那時他們的人數中已婚者為60人,兒童134人,共計194人。同樣的,他們在那裡也增加得非常之快,雖然1859年有16人返歸皮特凱恩島,但到1868年正月仍增加到300人,男女正好各半。這個事例同塔斯馬尼亞人的情況是多麼明顯的一個對照;諾福克島民僅在12.5年期間內由194人增至300人;而塔斯馬尼亞人在15年期間內由120人減至46人,其中只有10個兒童⑵。 再者,根據1866—1872年這一期間的人口調查,桑威奇群島的純血土著居民減少了8081人,而那些被認為健康較好的混血兒卻增加了847人。但我不清楚後一數字是否包括混血兒的後代,或者僅僅是第一代混血兒。 我這裡所舉的例子全是關於土著居民由於文明人移入而遇到新條件的情況。如果未開化人受到某種原因所迫,例如征服部落的侵入,背井離鄉以及改變習慣,大概也會引起不生育和不健康。有一個有趣的情況:野生動物變為家養的主要抑制,在於它們最初被捕獲時的自由繁育能力,而野蠻人初與文明人接觸,能否形成一個文明種族而生存下來的主要抑制,也是一樣的,即在於由生活條件變化而引起的不育性。 最後,人類諸種族的逐漸減少而終至絕滅,雖然是一個由許多原因所決定的高度複雜問題,同時這等原因又隨時隨的有所不同;但這個問題同高等動物之一,例如化石馬的絕滅問題還是一樣的,馬在南美消亡之後不久,就在同一地區內被無數的西班牙馬群取而代之了。紐西蘭人似乎已經意識到這種相似現象,因為他把自己的將來命運比做當地的鼠,現在後者差不多已被歐洲鼠消滅了。如果我們要確定其真實原因及其作用的方式,在我們想像中這雖然是困難的,而且的確是困難的,但對我們的推理來說,並不應該這樣困難,只要我們切記各個物種和各個種族的增加會不斷地受到種種方面的抑制就可以了;所以,如果增添了任何新的抑制,哪怕是一種輕微的抑制,這個種族的數量肯定也會減少;數量的減少遲早要導致絕滅:在大多數場合中,其結局將由征服部落的侵入而迅速決定之。 論人類種族的形成 在某些場合中,獨特種族的雜交曾導致新種族的形成。歐洲人和印度人都屬於雅利安(Aryan)人血統,所用的語言基本一致,但他們的面貌卻大不相同,而歐洲人和猶太人的面貌雖差別不大,但後者卻為閃米特人(Semitic)血統,並且使用一種完全不同的語言,布羅加⑴對這一奇特事實提出如下解釋:某些雅利安人的分支在其廣泛散布的期間,曾同土著部落的人大量進行了雜交。當兩個種族密切接觸而進行雜交後,其最初的結果乃是一種異質的(heterogeneous)混合:這樣,亨特先生在描述一個印度山地部落桑塔利人(Santali)時說道:「由黑色的、矮胖的山地部落到具有智慧之額、平靜之眼和高而狹之頭的高個子橄欖色的婆羅門*」可以查出成百上千的級進;所以在法庭上有必要詢問證人,他是桑塔利人還是印度人。⑵一個異質的種族,如玻里尼西亞群島上的一些居民,系由兩個獨特種族形成的,只留下少數或者沒有留下純種的成員,他們是否會成為同質的,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足以說明。但是,關於我們的家養動物,經過少數幾代細心選擇的過程,⑶肯定能夠形成一個固定的和一致的雜交種,我們於是可以推論,一個異質的混血種族在長期傳衍中的自由雜交大概可以代替選擇的作用,而勝過任何返祖的傾向;所以,雜交種族雖然沒有同等程度的具有雙親種族的性狀,它最終還會成為同質的。 關於人類種族之間的差異,皮膚的顏色最惹人注目而且最為顯著。以往認為,這種差異可以由長期暴露於不同氣候中得到解釋;但帕拉斯闡明,這種解釋是站不住腳的,以後差不多所有人類學者都追隨他的主張。⑷這一觀點之所以遭到駁斥,主要因為各種不同皮膚顏色的種族一定長期居住在他們現今的故鄉,而他們的分布同氣候的相應差異並不符合。根據最優秀的權威意見,⑸我們聽說有些荷蘭人的家族在南非居住了300年之後,其皮膚顏色絲毫也沒有發生改變,對這等事例似乎多少應該給予一點重視。屬於這方面的論據還有一個,即世界各地的吉卜賽人和猶太人的面貌都是一致的,不過猶太人面貌的一致性多少被誇大了。⑹一種很潮濕的或很乾燥的空氣曾被假定比單純的炎熱對於改變皮膚的顏色更有影響;但多比尼(D'Orbigny)在南美和利文斯頓(Livingstone)在非洲關於潮濕和乾燥所得出的結論正好相反,對這個問題的任何結論都必須看為很可疑的。⑺ 我在別處所舉的各種事實,證明皮膚和毛髮的顏色時常同完全避免某些植物毒害的作用以及某些寄生蟲的侵襲以一種可驚的方式彼此相關。因此我想到,黑人和其他黑皮膚的種族也許由於較黑的個體在一長列的世代中逃脫了他們家鄉瘴癘的致命影響而獲得了黑的色澤。 以後我發現韋爾斯(Wells)博士⑴長期以來就持有同樣見解。黃熱病在熱帶美洲是一種毀滅性的病⑵,而黑人、甚至黑白混血兒幾乎可以完全避免這種病,這種情形早為世人所知。他們在很大程度上還能避免致命的瘧疾,這種病流行於非洲沿岸至少達2600英里之遙,白人殖民者每年有1/5死於此病,還有1/5因患此病被送回家鄉。⑶黑人的這種免疫性似乎部分是先天的,這決定於某種未知的體質特性,部分乃是水土適應的結果。普歇說,由埃及總督借來參加墨西哥戰爭的黑人團隊是在蘇丹(Soudan)附近招募的,他們同那些原本來自非洲各地並且習慣於西印度群島(West Indies)的黑人,差不多同樣能夠避免黃熱病。⑷有許多事例表明,黑人在較寒冷的氣候下居住一些時候之後,⑸就變得多少容易感染熱帶的熱病,這一情況闡明了水土適應是有一定作用的。白人曾經久居其下的氣候性質同樣對他們也有某種影響;因為,1837年在德梅拉拉(Demerara)*流行可怕的黃熱病期間,布萊爾(Blair)博士發現,移民的死亡率同其家鄉的緯度是成比例的。黑人的免疫性作為水土適應的結果而言,這意味著需要非常悠久的時間;因為,熱帶美洲的土著居民自遠古以來就在那裡居住,還不能避免黃熱病;特里斯特拉姆(H.B.Tristram)牧師說,在北非有些地方,雖然黑人能夠安然無恙地住,而土著居民卻要被迫年年從那裡離去。 黑人的免疫性同其皮膚顏色的任何程度的相關不過是一種推測而已:這種免疫性也許同其血液、神經系統或其他組織的某種差異相關。儘管如此,根據上述事實,根據面色同肺病之間顯然存在的某種關聯,這種推測在我看來並非是不近理的。因此,我曾試圖確定這種推測究竟有多大可靠性,但沒有獲得很大成果。⑹已故的丹尼爾(Daniell)博士曾長期在非洲西海岸居住,他告訴我說,他不相信有任何這種關聯。他本身的皮膚異常之白,卻驚人地經受了那裡的氣候。當他在少年來到非洲西海岸的時候,一位年老的有經驗的黑人酋長根據他的面貌預言他能如此。安提瓜(Antigua)*的尼科爾森(Nicholson)博士研究了這個問題之後給我寫信說,暗色皮膚的歐洲人避免黃熱病的,比淺色皮膚的歐洲人為多。哈里斯(J.M.Harris)先生完全否認深色毛髮的歐洲人比其他人能夠更好地經受炎熱的氣候;相反,經驗教導他,當挑選在非洲海岸服務的人員時,要找那些紅髮的人。⑴有一種假說認為皮膚黑色的產生,是由於日益變黑的個體曾經長期在引起發熱的瘴癘中更好地生存下來的緣故,然而僅就以上那些跡象而言,這種假說似乎就沒有什麼根據了。 夏普(Sharpe)博士述說,⑵熱帶的太陽可以把白人的皮膚曬傷而起水皰,但對黑人的皮膚卻一點也不損害;他又說,這並非由於個體的習性所致,因為6個月或8個月的黑人小孩常常被裸體抱出,並不受影響。一位醫務人員使我確信,幾年之前每到夏季,他的雙手就出現淡褐色的斑塊,同雀斑相似但較大,一到冬季即行消失,這些斑塊決不受日灼的影響,而其皮膚的白色部分有幾次卻受到嚴重的日灼而起水皰。在低於人類的動物中,復被白毛的皮膚部分和其他部分對太陽作用的反應也有一種體質差異。⑶皮膚不被這樣灼傷對說明人類通過自然選擇逐漸獲得暗色是否具有足夠的重要性,我還不能作出判斷。果真如此,我們就應假定熱帶美洲的土著居民生活在那裡的時間遠比黑人在非洲生活的時間或巴布亞人在馬來群島南部生活的時間為短,正如淺色皮膚的印度人居住在印度的時間比這個半島中部和南部的深色皮膚的土著居民居住在那裡的時間為短。 以我們現在的知識來看,雖然還不能解釋人類種族膚色的差異是由於因此獲得任何利益,或是由於氣候的直接作用所致;但我們千萬不要對後一種作用完全加以漠視,因為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相信某些遺傳的效果可以由此產生。⑷ 我們在本書第二章中已經看到,生活條件以一種直接的方式影響身體構造的發育,而這種效果是遺傳的。這樣,正如眾所公認的,在美國,歐洲殖民者的面貌發生了輕微的、但異常迅速的變化。他們的體部和四肢都變長了;我聽伯尼斯(Bernys)上校說,在晚近的美國戰爭期間,提供了有關這一事實的良好證據,即德國軍隊穿上為美國市場縫製的現成服裝時,樣子顯得滑稽可笑,這等服裝的各種尺寸對德國人都太長了。還有大量的證據可以闡明,美國南部諸州的第三代家內奴隸在面貌上同田間奴隸已有顯著不同。⑸ 然而,如果注意看一看分布於全世界的人類種族,我們就一定會推論他們的特性差異不能由不同生活條件的直接作用得到解釋,即使受到這種作用的時間非常悠久,也是如此。愛斯基摩人完全以動物食品為生,他們穿著厚皮衣,暴露在酷寒和長期黑暗之中;中國南方的居民完全以植物食品為生,幾乎裸體,暴露在炎熱和陽光耀眼的氣候之中,但二者之間並沒有任何極度的差異。不穿衣服的火地人以荒涼海岸的水產品為生;巴西的波托鳩斗人(Botocudos)*漫遊於腹地的炎熱森林之中,主要以植物性食品為生;然而這等部族如此密切相似,以致有些巴西人誤把「貝格爾艦」上的火地人當做波托鳩斗人。再者,波托鳩斗人以及熱帶美洲的其他居民同大西洋彼岸的黑人完全不同,但他們暴露在差不多相似的氣候之下時遵循幾乎一樣的生活習慣。 人類種族的差異也不能由身體各部分的增加使用或減少使用的遺傳效果得到解釋,即便能如此,也只能起到十分輕微的作用。慣常在獨木舟生活的人們,腿多少有點短;居住在高原地區的人們,胸部可能增大;不斷使用某些感覺器官的人們,容納這等器官的腔可能多少有些增大,因而他們的容貌也會稍有改變。關於諸文明民族,顎部的縮小是由於減少使用——為了表達不同的感情,慣常運轉不同的肌肉——腦的增大是由於智力活動的增強——當同未開化人比較時,所有這些都對文明民族的一般面貌產生了相當的影響。⑴身材增大,而腦的大小不相應增加,可能使某些種族的頭骨加長,而成為長頭型(由上述家兔的例子可以推斷)。 最後,所知甚少的相關發育原理有時也會發生作用,如肌肉的非常發達同眶上脊的強烈突出的相關就是如此。皮膚顏色同毛髮顏色顯然相關,如北美曼丹人(Mandans)**的毛髮組織同其顏色就是相關的。⑵皮膚顏色同它發出的氣味同樣也有一定的關係。關於綿羊品種,一定面積上的羊毛數量同分泌孔的數量有關聯⑶。如果我們可以根據家養動物進行類推的話,則人類構造的許多變異大概也在相關發育這一原理的支配之下。 現在我們已經看到,人類外部特徵的差異不能由生活條件的直接作用,也不能由身體諸部分的連續使用、同時還不能由相關原理得到令人滿意的解釋。所以這就引導我們去追問,人類顯著容易發生的輕微個體差異是否不會在一長列的世代中通過自然選擇而被保存下來並有所擴大。但在這裡我們立刻會遇到這樣的障礙,即只有有利的變異才能這樣被保存下來;就我們所能判斷的來說,雖然對於這一問題的判斷往往容易陷於錯誤,人類種族之間的差異對他並沒有任何直接的或特別的用處。當然,智慧的、道德的或社會的能力一定不在此論之內。人類種族之間外在差異的巨大變異性,同樣地表明了它們並不具有多大重要性;如果是重要的,它們很久以前或者被固定而保存下來,或者被消除掉。在這方面,人類同那些被博物學者們稱為變化多端的、即多態的類型相類似,這等類型極其容易變異,這似乎是由於這等變異具有無關緊要的性質,而且由於它們因此逃避了自然選擇的作用。 在我們解釋人類種族之間的差異的所有試圖中,遇到了上述這麼多的阻礙;但還剩下一個重要的力量即性選擇,看來曾對人類而且也對許多其他動物發生過強有力的作用。我的意思並非斷言根據性選擇可以解釋人類種族之間的一切差異。還留有不可解釋的一點,由於我們對此是無知的,我們只能說,因為一些個體生下來,比如,就具有稍微圓一些或狹一些的頭以及稍微長一些或短一些的鼻子,所以,如果誘發這等輕微差異的未知力量比較經常不斷地發生作用,它們就會變得固定而一致。在本書第二章提到這等變異時,是把它們納入暫時的那一類的,由於還缺少較好的術語,常常把它們叫做自發性的(spontaneous)。我也並非妄說性選擇的效果能夠以科學的正確性被表示出來;但可以闡明,看來曾對無數動物發生過強有力作用的這種力量,如果沒有使人類改變,那麼這就是一個無法解釋的事實了。進一步可以闡明,人類種族之間的差異,如膚色、毛髮、面型等等,預料是處於性選擇影響之下的一類差異。但是,為了恰當地處理這個問題,我發現有必要對整個動物界加以回顧。因此,我在本書的第二部分對此進行討論。最後,我還要回到人類上來,在努力闡明人類通過性選擇發生了怎樣程度的改變之後,再對第一部分的各章做一個簡短的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