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 · 第五章 智能和道德官能在原始時代和文明時代的發展

智力通過自然選擇的進步——模仿的重要性——社會的官能和道德的官能——它們的發展限於同一部落的範圍之內——自然選擇對文明民族的影響——關於文明民族一度曾是野蠻民族的證據。 本章所討論的這個問題是極其有趣的,但我處理的方法並不完善,而且是片斷式的。華萊士先生在上述曾經提及的那篇可稱讚的論文⑴中爭辯說,人類自從局部地獲得那些智能和道德官能以區別於低於人類的動物之後,他就很少可能通過自然選擇或其他方法發生身體變異。這是因為人類能夠通過他的心理官能「使一個不變的身體同正在變化著的世界保持和諧一致」。人類有巨大能力使其習性適應於新的生活條件。他發明武器、工具以及獲得食物和保衛自己的各種策略。當他遷徙到比較寒冷的氣候中時,他穿衣裳,建棚屋,而且生火;他用火燒煮非如此不能消化的食物。他用各種方式對他的同胞們進行幫助,並且預測未來的事變,甚至在遠古時代,他就實行了某種分工。 另一方面,低於人類的動物必須在身體構造上發生變異,才能在大大變化了的生活條件下生存下去。它們必須變得更加強壯,或者獲得更加有效的牙或爪,以抵禦新的敵對者;要不它們就必須縮小,以逃避發覺和危險。當它們遷徙到比較寒冷的氣候中時,它們的皮毛必須變厚,或者體質發生改變。它們如果不能這樣變異,就要滅亡。 然而,正如華萊士先生所正確堅持的,關於人類的智能和道德官能,情況就大不相同了。這等官能是易於變異的;我們有各種理由可以相信,這等變異有遺傳的傾向。因此,它們如果以往對原始人類及其類猿的祖先有高度重要性的話,那麼它們大概就要通過自然選擇而有所完善或進步。智能的高度重要性,不容置疑,因為人類在世界上之所以能夠取得優越地位主要應歸功於他的智能。我們知道,在最原始狀態的社會中,那些最精明的、發明和使用最優良的武器和陷阱的並且能夠最好地保衛自己的個人,將養育最大數量的後代。部落如果包含最大數量的賦有這等智能的人,這些部落的人數就要增加,而且會取代其他部落。人口數量首先決定於生活資料,而生活資料則部分地決定於一個地方的自然性質,但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決定於那裡所實行的技術。當一個部落增大了而且勝利了的時候,它往往通過同化其他部落而進一步增大。⑵一個部落的人們的身材和體力對於它的成功同樣也有某種重要性,而身材和體力則部分地決定於他們所能得到的食物的性質和數量。在歐洲,青銅時代的人被一個更加強有力的種族所代替,根據他們的刀柄來判斷,後者的雙手是比較大的;⑴不過他們的成功,更多地還是由於他們在技術方面的優越性。 所有我們知道的有關未開化人的情況,或者從他們的傳說和古代碑石——其歷史已完全為現代居民所遺忘——推論出來的情況,都闡明了自極其遙遠的古代以來成功的部落就曾取代其他部落。在整個地球上的文明地方,在美洲的遼闊平原上,並且在太平洋的孤島上,都曾發現過絕滅的或被遺忘的部落廢墟。今天文明民族到處取代野蠻民族,除非那裡的氣候設置了致命的障礙,他們的成功主要是,縱使不完全是,通過他們的技術獲得的,而技術則是智能的產物。因此高度可能的是,人類的智能主要是通過自然選擇而逐漸達到完善的;這一結論就可以充分滿足我們的意圖了。當然,從低於人類的動物的智能狀態到人類的智能狀態追蹤出各個獨立智能的發展無疑是有趣味的,但我的能力和知識都不容我做這樣的嘗試。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人類的祖先成為社會性的(這很可能發生於很早的時期),模仿、理性以及經驗的原則就會在某種程度上增大並大大改變其智力,現今我們還可以在低於人類的動物中看到這等智力的僅有痕跡。猿類像最低等的未開化人那樣,很喜歡模仿;以前提到的一個簡單事實表明,經過一段時間後,在同一地方用同一種類的陷阱就不能捉住任何動物,這闡明了動物會從經驗中得到教訓,而且可以模仿其他動物的謹慎。且說,如果在一個部落中,有某一個人比其他人更精明,發明一種捕捉動物的新圈套或一種新武器或其他攻守工具,那麼,最明顯的自身利益就會鼓舞其他成員去模仿他,而無須很大推理力的幫助;而所有成員都會因此受益。各種新技術的經常實踐一定也在某種微小程度上可以使智力加強。如果新發明是一項重要的發明,這個部落的人口數量就會增加,廣為散布,並取代其他部落。一個部落的人口如果因此而愈益增多,那麼降生另外優秀的和富有發明才能的人,始終有更多的機會。如果這樣的人留下來的孩子們繼承了其心理上的優越性,那麼降生越發機靈的成員的機會,大概多少要多些,而在一個很小的部落中決定的要多些。甚至他們沒有留下孩子,部落依然包含有其血緣關係的親屬;農業學者們現已查明,⑵當一頭動物被屠宰後,如果發現它是有價值的,那麼用這頭動物的家系進行保存和繁育就可以獲得我們所需要的性狀。 現在轉來談談社會的官能力和道德的官能。原始人類或人類的類猿祖先要成為社會性的,就必須獲得那些迫使其他動物進行合群生活的同樣本能情感;而且毫無疑問,他們顯示了同樣的一般傾向。當他們離開他們的夥伴時就會感到心神不安,他們對夥伴們大概會感到某種程度的愛;他們在遇到危險時將彼此發出警告,而且在進攻或防禦中彼此進行幫助。所有這一切都意味著某種程度的同情、忠誠和勇氣。這等社會屬性對低於人類的動物的高度重要性已是無可爭辯的了,毫無疑問,人類祖先也是以相似的方式,即在遺傳的習性幫助下通過自然選擇獲得這等屬性的。當生活在同一地方的兩個原始人類的部落進行競爭時,如果(其他條件相等)某一個部落包含有大量勇敢的、富有同情心的並且忠實的成員,他們時刻準備彼此發出危險警告,相互幫助,相互防衛,那麼這個部落就要獲得較大的成功而征服其他部落。讓我們記住,在未開化人的永無休止的戰爭中,忠誠和勇氣是多麼重要。受過訓練的軍人之所以優於沒有受過訓練的烏合之眾,主要在於每個人對其同夥所感到的信賴。正如巴奇霍特⑴所很好闡明的,服從具有最高的價值,因為任何形式的政府都比沒有政府好。自私的和好爭論的人們不會團結一致,而沒有團結一致,什麼也不能完成。一個部落如果富有上述那些屬性,就會廣為分布,戰勝其他部落:但是,根據過去的歷史來判斷,經過一定的時間,這個部落又會被另一個稟賦更高的部落所征服。這樣,社會的和道德的屬性就傾向於徐徐進步,而普及於全世界。 但可以這樣問:大量成員在同一部落的範圍內最初怎樣賦有這等社會的屬性和道德的屬性呢?美德的標準又是怎樣提高的呢?比較富有同情心的和仁慈的雙親所生育的後代,或者對其夥伴比較忠誠的雙親所生育的後代,其數量是否會比同一部落的自私而奸詐的雙親所生育的後代更多,是極其可疑的。一個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就像許多未開化人所做的那樣,也不背叛他的夥伴,他大概常常不會留下後代以繼承其高尚本性的。最勇敢的人們在戰爭中永遠心甘情願奔向前方,而且慷慨地為他人獻出自己的生命;這樣的人平均要比其他人死的多。因此,賦有這等美德的人們的數量或他們的美德標準不能通過自然選擇,即最適者生存。而被提高,似乎是很可能的;因為我們在這裡所談的並非是某一部落戰勝另一部落的問題。 導致賦有這等美德的人們在同一部落內增加其數量的情況雖然過於複雜,而無法清楚地把它探究到底,但我們還能夠追蹤出某些可能的步驟。首先,當部落成員的推理力和預見力有所進步時,每一個人很快就會懂得,如果他幫助同夥,通常也會得到作為回報的幫助。從這個低等動機出發他大概可以獲得幫助其同夥的習性;行使仁慈行為的習性肯定要加強同情感,而對仁慈行為的最初衝動則是同情感給予的。加之,在許多世代中被遵從的習性很可能有遺傳的傾向。 但是對社會美德發展的另一個更加強有力的刺激則是由我們同夥的褒貶所提供的。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我們經常對他人加以讚揚或給予譴責主要是由於同情本能,如果這是施於我們自己,我們當然愛讚揚而怕譴責;這種本能無疑像所有其他社會本能那樣,最初也是通過自然選擇而獲得的。在多麼早的一個時期,人類祖先在其發展進程中變得能夠感覺到其同夥的讚揚和譴責,並被它們所激勵,我們當然無法說出。不過,甚至狗似乎也懂得鼓勵、讚揚和譴責。最原始的未開化人也有光榮感,如他們保存那些英勇獲得的戰利品,他們有過分自誇的習性,他們甚至極端注意其個人容貌和裝飾,這就明確地闡明了上述感覺,因為,除非他們重視其夥伴們的意見,否則這等習性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如果違反他們的某些次要準則,他們肯定也要感到羞愧,而且顯然要感到悔恨,例如,那個澳洲土人由於沒有能夠及時謀殺另一個婦女以安慰其亡妻之靈而日益憔悴和心神不安,就是一個說明。我雖然沒有遇到過任何其他見於記載的事例,但下述事例足以說明一個未開化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不背叛他的部落,寧願坐牢也不違反他的誓言,⑴像這樣的人當沒有完成他視為神聖的義務時,而不在靈魂深處感到悔恨,簡直是令人不可相信的。 因此我們可以斷言,在很遙遠的古代,原始人類已經受到了其同伴讚揚和譴責的影響。顯然,同一部落的成員對那些在他們看來具有普遍利益的行為將會表示贊成,而對那些看來是有害的行為則會予以譴責。為他人謀利益——汝如何施於人,人亦將如何施於汝——乃是道德的基礎。因此,關於原始時代中愛讚揚,怕譴責的重要性,我們簡直無法把其重要性再予以誇大了。一個人如果為了他人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生命,並非被任何深刻的本能情感所推動,而是被一種榮譽感所激起,那麼他就會以他的榜樣喚起其他人要求榮譽的願望,而且還會以實行這種行為來加強對其稱讚的高尚情感。這樣,他給部落帶來的好處遠比他留下一些傾向於承繼其自己那樣高尚品格的後代還要多得多。 人類的經驗和理性增長了,就可以察覺出其行為的更加遙遠的後果;而自重的美德,如自我克制、貞潔等,即將受到高度的尊重,甚至被視為神聖的,可是這等美德,像我們以前看到的那樣,在早期卻完全不受重視。然而,我沒有必要再重複我在第四章中關於這個問題的敘述。我們的道德觀念或良心終於成為一種高度複雜的思想感情——它起源於社會本能,大大被我們同胞們的稱讚所指導,還受到理性和自我利益而且晚近又受到深厚的宗教情感的支配,更被教育和習性所鞏固。 一定不要忘記,對任何人及其子孫勝過同部落的其他人來說,道德的高標準雖然僅有很少一點利益,或者根本沒有利益,但稟賦優良的人在數量上的增加以及道德標準的進步,對某一個部落勝過另一個部落來說,肯定有巨大的利益。一個部落如果包含有許多這樣的成員:他們由於高度具有愛國精神、忠誠、服從、勇敢以及同情而永遠彼此相助,並為公共利益不惜犧牲自己,那麼這個部落就會戰勝大多數其他部落;這大概就是自然選擇。某些部落取代了其他部落,遍及全世界,無論何時都是如此;因為道德是他們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道德標準和稟賦優良的人們的數量這樣就會到處有提高和增加的傾向。 為什麼某一個特殊的部落,而不是另一個部落獲得成功並且在文化等級上有所提高呢,對此很難形成任何判斷。許多未開化人現今所處的狀態同幾世紀前他們最初被發現時的狀態沒有兩樣。正如巴戈霍特先生所說的,我們容易把人類社會的進步視為正常之事;但歷史反駁了這一點。古代人甚至沒有這種進步觀念,東方民族迄今還是如此。按照另一位大權威亨利·梅因爵士⑵的說法,「人類的大部分對其文明制度的改進從來沒有顯示過一點願望」。進步似乎決定於許多同時發生的有利條件,不過這太複雜了,以致無法查明其究竟。不過常常這樣說,涼爽的氣候可以導致勤奮和許多技術的發生,所以這曾是高度有利的。愛斯基摩人為艱難的需要所迫,雖成功地完成了許多精巧的發明,但他們的氣候太嚴酷了,以致不能繼續進步。遊牧生活的習性,無論是在遼闊的平原上,還是穿過熱帶的密林,或是沿著海岸,都是高度有害的。當我對火地的野蠻居民進行觀察時,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擁有某種財產,一個固定的住所,許多家庭在一個首領下的聯合,都是文明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這等習性幾乎需要土地耕作;正如我在別處所闡明的,⑴耕作的第一步很可能是這樣一種偶然事件的結果,即一棵果樹的種子偶然落在垃圾堆上,然後產生了一個異常優良的變種。然而未開化人最初如何向著文明進步的問題迄今還是非常難以解決的。 自然選擇對文明民族的影響 迄今為止,我僅考慮了人類從半人類狀態進步到近代未開化人狀態。關於自然選擇對文明民族的作用還值得再談一談。格雷格(W.R.Greg)先生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富有才華的討論,以前華萊士先生和高爾頓⑶先生也討論過這個問題。我的論述均來自這三位作者。關於未開化人,無論身體或精神,只要衰弱,很快就會被淘汰;凡生存者普遍都顯示了精力充沛的健壯狀態。另一方面,我們文明人竭盡全力以抑制這種淘汰作用;我們建造救濟院來收容低能兒、殘廢者以及病人;我們制定恤貧法令(poor-1aws);我們的醫務人員以其醫術盡最大努力去挽救每一個人的生命直到最後一刻。我們有理由相信,種痘保存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而以前由於體質虛弱死於天花者真是成千上萬。這樣,文明社會的衰弱成員也可繁殖其種類。凡是注意過家養動物繁育的人不會懷疑這對人類種族一定是高度有害的。缺少注意或管理錯誤導致家養族退化之迅速,足以驚人;除非在人類本身的場合中,誰也不會愚蠢到允許他的最壞的動物去繁育。 我們感到被迫給予不能自助的人們以幫助,乃是來自同情本能的附帶結果,同情本能最初是作為社會本能的一部分而獲得的,但如以上所指出的,其後卻變得愈益親切而推及愈廣。即使在堅強的理性迫使下,如果我們本性的最高尚部分沒有墮落,我們也無法抑制我們的同情。外科醫生當施行手術時可能無動於衷,因為他知道他所做的是為了病人好;但是,如果我們故意忽視弱者和不能自助的人,這只能是為了毫無把握的利益,而給現在帶來的弊害卻是無窮的。因此,我們必須承擔弱者生存並繁殖其種類的毫無疑義的惡劣後果;但是,似乎至少有一種抑制作用在穩定地進行著,即:社會的衰弱成員和低劣成員不會像強健成員那樣自由地結婚;由於身體或心理衰弱的人不能結婚,這種抑制作用可能無限地增強,雖然這只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 在保持一支大規模常備軍的每一個國家裡,最優秀的青年都要被招募或被徵集。這樣,在戰爭期間就有早死之虞,而且常常被誘人腐化墮落之途:在青春時代不能結婚。另一方面,體質不良的比較矮小而衰弱的人們卻留在家中,因而結婚以及繁殖其種類的機會就要好得多。⑴ 人積聚財產,並把它傳給孩子,因此富家子弟在成功的競爭中,就比貧家子弟占有優勢,而這同身體和智力的優越性卻無關。另一方面,短壽的父母,其健康和精力平均都差,他們的孩子卻比另外的孩子繼承財產較早,而且結婚很可能較早,於是留下的遺傳其低劣體質的後代數量也較多。但是財產繼承本身遠非一種壞事;因為沒有資本的積累,技術就不能進步;文明種族主要是通過技術的力量擴大了而且今天到處擴大著它們的範圍,以取代比較低劣的種族。財富的適度積累並不妨礙自然選擇的進程。當一個窮人有了中等財產的時候,他的孩子們就會進入競爭相當劇烈的商業或其他職業,所以身體和心理都健壯的人可得到最大的成功。有一批受到良好教育的人,不必為每日的麵包去勞動,是非常重要的,對其重要程度給予怎樣估量也不會過分;因為所有高等智力工作都是由他們進行的,而所有種類的物質進步主要都是決定於這種工作,更不要不談其更高級的利益了。無疑地當財富過多時,就傾向於把人們變成無用的寄生蟲;這裡就會發生某種程度的淘汰,因為我們天天看到那些愚蠢的或生活放蕩的富人把財產揮霍精光。 長子財產繼承權是一種更加直接的弊害,雖然它以前對形成一個統治階級可能有巨大好處,因為任何政府都比沒有政府好。大多數長子雖然身體或心理可能都衰弱,卻可以結婚,而幼子即使其身體或心理都優越,一般也不能結婚。況且承繼遺產的長子即使無能,也不會把財產揮霍精光。但這裡和別處一樣,文明生活的親戚關係是如此複雜,以致有某種補償的抑制作用介入其中。富人通過長子繼承便可以逐代選娶比較美麗而媚人的婦女,而這等婦女一般必定是身體健康和心理靈敏的。連續保存同一血統而不經過任何選擇所應有的惡劣後果,為貴族永遠希圖增加其財富和權力所抑制;他們是以娶女繼承人來實現這一願望的。如高爾頓先生所闡明的,⑵只生單性小孩的父母的女兒,其本身有不生育的傾向;這樣,貴族家庭的直系就要經常被切斷,而他們的財富流入旁支;不幸的是,旁支並不是以任何種類的優越性來決定的。 這樣,雖然文明在許多方面對自然選擇的作用有所抑制,但自然選擇顯然還是偏袒那些靠著良好食物和沒有偶然困苦而身體發育較好的人。從下述情況可以推論這一點,即: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發現文明人的身體比未開化人的身體強壯。⑶他們的耐力似乎也相等,這在許多次探險考察中已得到了證明。甚至富人的窮奢極欲也沒有多大害處;因為英國貴族男女在一切年齡範圍內的估計壽命比低等階級的健壯英國人的壽命短不了多少。⑷ 我們現在來看看智能。在社會的每一個階級中,如果把其成員分為相等的兩群,一群的成員智能優越,一群的成員智能低劣,幾乎無可懷疑的是,前者在所有職業中都能獲得較大的成功,並且生育較大數量的孩子。即使在最低等的階層中,有技藝和有才智的人一定也占有某種優勢;但許多行業已經實行很細的分工,這一優勢並不很大。因此,在文明民族中無論智能的數量或標準都有增加的傾向。但是,我不願斷言這種傾向不會在其他方面受到抵消而有餘,如揮霍亂用和不顧將來所起的抵消作用即是;即使如此,有才智的人還會占有某種優勢。 上述那樣的觀點常常遭到反對,即:歷來最卓越的人士都沒有留下遺傳其偉大才智的後代。高爾頓先生說道:「我遺憾,我不能解決一個簡單的問題:具有非凡天才的男人或女人是否不生育,並且不生育到怎樣程度。然而,我曾闡明卓越的人士決非不生育。」⑴偉大的制定法典者、仁慈的宗教奠基者、偉大的哲學家和科學發明家以他們的工作對人類進步所給予的幫助,其程度遠比留下為數眾多的後代要高得多。就身體構造來說,稟賦稍好的個體的被選擇以及稟賦稍差的個體的被淘汰,並不是強烈顯著而罕見的畸形的被保存,就會導致一個物種的進步。⑵關於智能,也是如此。因為在每一個社會階層中,才智多少高些的人就比才智差些的人能夠獲得較大的成功,因而在其他方面如果沒有受到抑制就可增加其數量。在任何民族中,當智力的標準以及智力優越的人士的數量提高了的時候,正如高爾頓先生所闡明的,根據平均離差的法則我們可以預料,非凡的天才將比以前似乎多少要更加常常出現。 關於道德屬性,對於最惡劣性情的淘汰一直在進行著,即使在最文明的民族中也是如此。犯罪者被處死或長期監禁,所以他們不能自由地傳遞其惡劣屬性。憂鬱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受到隔離或自殺。凶暴的人和好爭吵的人難免流血的結局。不安靜的人不會從事任何固定的職業——這種野蠻狀態的遺風是文明的最大障礙⑶——而他們遷移到新殖民地,卻證明是有用的拓荒者。酗酒是高度有害的,例如,酗酒者從30歲算起,其估計壽命僅為13.8年;而英國農工從同一年齡算起,其估計壽命則為40.59年。⑷荒淫的女人生孩子很少,荒淫的男人則很少結婚;二者都因此得病。在家養動物的繁育中,淘汰那些有任何低劣性質的個體,即使為數不多,在走向成功方面也絕不是一個不重要的因素。關於那些通過返祖有重現傾向的有害性狀尤其如此,如綿羊的重現黑色即是;關於人類,某些最惡劣的性情,沒有任何可指出的原因,間或出現於一些家族中,這也許是歸返一種野蠻狀態,而這等野蠻狀態正是在我們很多世代中沒有被消除掉的。不錯,用普通語言來說,這種觀點似乎承認了那些人就是家族中的黑色綿羊。 關於文明民族,就道德的先進標準以及優秀人士的數量增加而言,自然選擇所起的作用顯然是不大的,雖然說基本的社會本能最初是通過自然選擇而獲得的。但是,當我討論較低等種族時,對於導致道德進步的一些原因已經作了足夠的敘述,這些原因就是:我們同胞所給予的稱讚——我們的同情通過習性得到加強——榜樣和模仿——理性——經驗,甚至自我利益——幼年時代的教育以及宗教感情。 格雷格先生和高爾頓先生⑴曾強烈主張,在文明國家中,對於優秀階級人士數量的增加有一個重要的障礙,那就是,很貧窮的人和不顧一切而亂來的人往往因惡行而墮落,他們幾乎一定早結婚,而謹慎的、儉樸的人一般在其他方面也是有道德的,他們結婚都晚,所以能夠維持自己和孩子們的舒適生活。早婚的人在一定時期內不僅產生的世代數較多,而且如鄧肯(Duncan)⑵博士所闡明的,他們生的孩子也較多。再者,母親在壯年時期生的孩子比在其他時期生的孩子要重些和大些,所以很可能精力也充沛些。這樣,社會上那些不顧一切亂來的、墮落的而且往往是邪惡的人比節儉的而且一般是有道德的人,其增加速度要快些。或者,像格雷格先生所說的那種情形:「滿不在乎的、骯髒的、不求上進的愛爾人增殖的像兔子那樣快;儉樸的、有遠見的、自尊的、有雄心壯志的蘇格蘭人,其道德是嚴格的,其信仰是高尚的,其智力是精明的而且是訓練有素的,卻在鬥爭和獨身生活之中度過其風華正茂的歲月,他們結婚晚,留下的子女很少。設有一地,最初居住著1000個撒克遜人(Saxons)*和1000個凱爾特人(Celts)**——經過12代以後,人口的5/6將為凱爾特人,而5/6的產業、權力以及才智則屬於存留下來的1/6撒克遜人。在永恆的『生存鬥爭中,低劣的和天賦較差的種族曾占有優勢——他們占有優勢並不是憑藉其優良品質,而是憑藉其缺點』。」 然而對於這種向下的傾向,則有某些抑制之道。我們已經看到,酗酒者的死亡率高、過度荒淫者留下的後代很少。最貧窮的階級湧入城鎮,斯塔克(Stark)博士根據蘇格蘭的10年統計,⑶證明了城鎮的死亡率在所有年齡中都比農村的高,「在生活的最初五年期間,城鎮的死亡率差不多正好是農村的兩倍」。由於這些統計既包括富人也包括窮人,所以要保持城鎮赤貧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人口比例不動,其降生的數量無疑需要提高兩倍以上。對婦女來說,如果結婚太早,那是高度有害的;因為在法國發現「20歲以下,已婚婦女的死亡率為未婚婦女的兩倍」。20歲以下的已婚男子的死亡率也是「非常高」的,⑷但其原因是什麼,似乎還無法確定。最後,如果男子在能建立一個舒適家庭之前,謹慎地推遲結婚,那麼,像他們常常做的那樣,將會選擇壯年的婦女,這樣,優等階級人口增長率的減少只是微乎其微而已。 根據1853年所做的大量統計,證明全法國年齡在20~80歲之間的未婚男子比已婚男子的死亡率高得多,例如:每一千個年齡在20~30歲之間的未婚男子中,每年死亡者為11.3人,而已婚男子死亡者僅為6.5人。⑸相似的規律被證明也適用於1863和1864年蘇格蘭20歲以上的男子人口普查,例如:每一千個年齡在20~30歲之間的未婚男子中,每年死亡者為14.97人,而已婚男子死亡者僅為7.24人,這就是說,比一半還少。⑴斯塔克博士關於這一點說道,「獨身比最有害健康的行業或者比居住在最有害健康的房屋或地方——那裡對改善環境衛生從來沒有過最長遠的打算——對生活更加有害」。他認為死亡率的降低乃是「結婚以及比較有規律的家庭生活習慣」的直接結果。然而他承認酗酒、荒淫以及犯罪的人,壽命不長,普遍都不結婚;還必須承認,體質衰弱的、健康不良的、身體或心理有任何重病的人們往往都不願結婚,或者人家拒絕同他們結婚。斯塔克博士似乎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結婚本身為延長益壽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他發現已婚老人在這兩點上仍然勝過同樣高齡的未婚者;但每個人一定都知道有些人的事例;他們在幼年時期不健康,沒有結婚;雖然他們終生衰弱因而壽命或結婚的機會一直在縮小,但仍然活到高齡。還有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似乎可以支持斯塔克博士的結論,即:在法國,寡婦和鰥夫同已婚者相比,前者的死亡率要高得多;不過法爾(Farr)博士把這種情形歸因於由家庭破壞而引起的貧窮和惡習,並且歸因於遭到不幸後的悲痛。總之,我們同意法爾的說法,可以作出這樣的結論:已婚者比未婚者的死亡率低,似乎是一般的法則,這「主要是由於對不完善類型的經常淘汰,以及對最優秀個體在連續世代中的巧妙選擇」;這僅僅是和婚姻情況有關的選擇,而且這種選擇對身體的、智力的以及道德的所有屬性都發生作用。⑵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健康的和善良的人們出於謹慎而暫時不結婚,其死亡率也不會高。 上述兩節所舉的各種抑制因素,也許還有其他抑制因素,如果不能制止社會上那些不顧一切亂來的、邪惡的以及其他方面低劣的分子的增長速度快於優等階層的人們,那麼這個民族就要退化,這在世界歷史中已屢見不鮮了。我們必須記住,進步並非是永恆不變的規律。為什麼某一個文明民族興起了,比另一個民族更強大,而且分布得更廣;或者,為什麼同一個民族在某一個時期比在另一個時期進步較快,對此很難有所說明。我們只能說,這是決定於人口實際數量的增加,決定於賦有高度智能和道德官能的人們的數量,同時還決定於他們的美德標準。身體構造似乎也有一點小影響,不過只是在旺盛的身體活力導致旺盛的心理活力的情況下才如此。 有幾位作者極力主張,高度的智力既有利於一個民族,如果自然選擇的力量是真實的話,⑶那麼在智力方面高出於曾經存在的任何種族的古希臘人就應該愈益提高其智力,增加其人口數量,而遍布於整個歐洲。這裡有一個不言而喻的假設,這是常常對身體構造作出的,即:心理和身體的連續發展有某種內在的傾向。但是,所有種類的發展都決定於許多共存的有利環境條件。自然選擇的作用只是試探性的。個人或種族可能獲得了某些無可爭辯的優勢,然而由於其他特性不好,也不免於滅亡。古希臘人之所以衰退,可能由於許多小邦之間缺少團結,可能由於整個國土不大,可能由於實行奴隸制,也可能由於極度耽於聲色口腹之樂;因為直到「他們削弱和腐敗到極點」⑴然後才敗亡。現今歐洲西部民族超越其以往野蠻祖先的程度是不可估量的,他們站在文明的頂峰,雖然他們受惠於古希臘人的著作至多,但其優越性來自這個非凡民族的直接遺傳都很少,或者全無。 誰能肯定地說出一度如此占有優勢的西班牙民族為什麼在競爭中被遠遠甩在後面了。自從中世紀黑暗時代以來,歐洲諸民族的覺醒是一個更加錯綜複雜的問題。正如高爾頓先生所說的,在古代那一時期,幾乎所有本性高尚的人,要想沉思冥想或進行精神修養,除了投入必須嚴守獨身生活的教會的之外,⑵簡直沒有任何隱身之所,這幾乎不可避免地要對相繼的各代發生退化的影響。在這同一時期,宗教法庭極意搜捕思想最自由和行動最勇敢的人們,把他們燒死或囚禁起來。僅在西班牙,最優秀的人士——他們遇事持懷疑態度並且提出問題,而沒有懷疑就不能有進步——在3個世紀內每年被消滅的數以千計。儘管如此,歐洲還是以無比的速度前進了。 同其他歐洲民族相比,英國人在殖民方面獲得了驚人的成功,這曾被歸因於他們的「果敢和不撓的精力」;把英國血統的加拿大人和法國血統的加拿大人的進步做一比較,就會很好地說明其結果;但是,誰能說出英國人是怎樣得到其精力的呢?有人相信美國的驚人進步及其人民的特性乃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精力較強的,勤勞勇敢的人們在最近10~12代期間從歐洲各地遷移到這片大陸,而且在那裡獲得了最大的成功。⑶從遙遠的未來來看,我並不認為津克(Zincke)以下的觀點是誇大的,他說,⑷「所有其他一系列事件——如希臘精神文明所產生的事件和羅馬帝國所產生的事件——只有同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巨大西移潮流這一事件相聯繫,毋寧說作為它的次要事件來看,似乎才有意義和價值。」文化進步的問題固然還是模糊不清,但我們至少能夠看出,一個民族如果在長年累月中不斷產生最大數量的高智力的、精力旺盛的、勇敢的、愛國的以及仁慈的人,一般就會比天賦較差的民族占有較大的優勢。 自然選擇來自生存鬥爭;而生存鬥爭則來自人口的迅速增加。對於人類的增加速度,我們不能不痛苦地感到遺憾,這是否明智,則是另一個問題;因為,這在野蠻部落中導致殺嬰以及許多其他弊害,在文明民族中導致赤貧、獨身以及謹慎小心的人們實行晚婚。但是,由於人類蒙受到的身體弊害同低於人類的動物一樣,所以他沒有權力期望去避免由生存鬥爭所引起的弊害。如果人類在原始時代未曾受自然選擇所支配,那麼他決不會達到現在這樣的地位。因為我們在世界許多部分看到還有土壤最肥沃的廣闊區域能夠維持大量的快樂家庭,但只有少數遊牧的未開化人生活於其間,因此,可以這樣辯說,生存鬥爭並沒有達到足夠的劇烈程度以迫使人類向上發展到最高的標準。根據我們所知道的人類以及低於人類的動物的全部情況來判斷,他們的智能和道德官能對於通過自然選擇而發生的穩定進步永遠有足夠的變異性。毫無疑問,這種進步需要許多共存的有利環境條件;不過,如果沒有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由此引起的極其劇烈的生存鬥爭,最有利的環境條件是否會發生足夠的作用,還是完全可以懷疑的。例如,根據我們在南美一些地方所看到的情況來說,甚至一種可以稱為文明的民族,如西班牙殖民者,看來當生活條件很安逸的時候,就容易變得懶惰而致倒退。關於高度文明的民族,其不斷進步在次要程度上還決定於自然選擇;因為,這等民族並不像野蠻部落那樣,彼此取代而被消滅之。儘管如此,從長遠觀點來看,同一群體內智力較高的成員比智力較低的成員將會獲得較大的成功,留下較多的後代,這就是自然選擇的一種形式。進步更加有效的原因似乎在於:當幼年期間頭腦易受影響時施以良好教育,由最有才能和最優秀的人士反覆灌輸高標準的美德,體現民族的法律、風俗和傳統,並且由輿論進行強制。然而,應該記住,輿論的強制性決定於我們能夠鑑別他人的稱讚和譴責;這種鑑別是以我們的同情為基礎的,而同情作為社會本能的一個最重要因素最初通過自然選擇而得到發展,簡直是無可懷疑的。⑴ 關於所有民族一度曾為野蠻民族的證據 這個問題已由盧伯克爵士⑵、泰勒先生、倫南先生等人進行了充分的和可稱讚的討論,我在這裡只是敘述一下他們所得結果的最簡短提要而已。最近阿蓋爾公爵⑶提出的和以前沃特利(Whately)大主教提出的論點支持了這樣一種信念:認為人類本來是作為一種文明者進入這個世界的,所有野蠻人是由於此後發生了退化,在我看來,這種論點同另一方所提出的論點相比似乎就顯得虛弱了。許多民族無疑都曾與文明背道而馳,有些可能墮入完全野蠻的狀態,雖然我還沒有遇到過關於後面這一點的證據。火地人大概為其他勝利的遊牧民族所迫,定居在現今那塊荒涼的地方,結果他們可能變得有點更加退化了;但很難證明他們已經降到博托克多人(Botocudos)以下,而博托克多人卻是在巴西的最好地方居住的。 所有文明民族都是野蠻人的後裔,其證據在於:一方面,在現今依然存在的風俗、信仰、語言等等之中,還有他們以往低等狀態的明顯痕跡;另一方面,已證明未開化人能夠獨立地在文明等級上提高少數幾步,而且他們確曾這樣提高過。有關第一方面的證據是極其奇妙的,我還不能在這裡舉出:我談到的這等例子是關於計數技術的,正如泰勒所明確闡述的,這同現今在某些地方依然使用的字有關,計數發源於手算,最初用一隻手,然後用兩隻手,最後連腳趾也用上了。在我們自己使用的十進制以及在羅馬數字上都有這種痕跡,羅馬數字的V料想為一隻人手的簡形,在V之後為Ⅵ等等,當時無疑兩隻手都用上了。再者,「當我們說三個20加10時,我們是用二十進制計算的,每個20在概念上代表一個整人,如墨西哥人或加勒比人(Carib)所云」。⑴按照一個日益擴大的學派的語言學者們的意見,每一種語言都有其緩慢而逐漸進化的痕跡。書法亦復如此,因為字母就是圖形代表的痕跡。凡是讀過倫南的著作⑵的人,簡直不能不承認幾乎所有文明民族至今仍然保持著用暴力搶婚那樣的粗野習俗。同一位作者問道,能夠舉出什麼古代民族原本就實行一夫一妻制嗎?正義的原始概念,如仍然保留其痕跡的戰爭法以及其他風俗所闡明的,同樣也是最粗野的。許多現存的迷信正是以往虛假宗教信仰的殘餘。宗教的最高形態——上帝憎罪惡而愛正義的崇高概念——在原始時代是不知道的。 轉來談談另一類證據:盧伯克爵士曾闡明,最近有些未開化人在某些技藝方面稍有進步。他所做的非常奇妙的敘述表明,世界各地未開化人使用的武器、工具以及技藝差不多都是獨立發明的,也許取火的技術除外。⑶澳洲土人的飛鏢(boomerang)*是這種獨立發明的一個良好事例。塔希提人(Tahitians)**當最初被發現時,在許多方面就比其他玻里尼西亞諸島上大多數居民進步。關於秘魯士著居民和墨西哥土著居民的高度文化是由國外傳來的信念⑷,並沒有充分的根據,那裡栽培著許多土著植物並飼養少數土著動物。從大多數傳教士所發生的影響很小來判斷,我們應該記住,來自某一半文明地方的一群漂流者如果被衝到美洲海岸,若非當地土著居民已經多少有點進步的話,這群漂流者對他們是不會發生任何顯著影響的。看看世界歷史的遠古時代,用盧伯克爵士的著名術語來說,我們就可以發現一個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沒有人會妄稱磨製粗陋燧石器的技術是從外邊傳來的。在歐洲的所有地方,一直東到希臘,在巴勒斯坦、印度、日本、紐西蘭以及包括埃及在內的非洲,都曾發現過大量的燧石器;而現今居民都沒有保持使用它們的任何傳統。關於中國人和古代猶太人以前都使用過石器,也有間接的證據。因此,差不多包括全部文明世界的這等地方的居民一度都處於野蠻狀態,這簡直是無可懷疑的了。認為人類原本是文明的,其後在許多區域發生了完全退化的那種信念,乃是可憐而又可鄙地低看了人類的本性。而認為進步遠比退步更加普遍,並且認為人類雖然經過緩慢而中斷過的步驟卻由低等狀態上升到今天那樣的知識、道德和宗教的最高標準,顯然是一種更加真實、更加令人振奮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