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 · 第二章 人類自某一低等類型發展的方式

人類身體和心理的變異性——遺傳——變異性的原因——人類的變異法則和低於人類的動物的一樣——生活條件的直接作用——各部分增強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受到抑制的發育——返祖——相關變異——增長的速度——對增長的抑制——自然選擇——人類是世界上最占優勢的動物——人類身體構造的重要性——導致人類變為直立的諸原因——由於直立而發生的構造變化——犬齒的縮小——頭骨的增大及其形狀的改變——無毛——無尾——人類不能自衛的情況 顯然,人類現今依然受強大的變異性所支配。在同一個種族中沒有任何兩個人是完全相像的。我們不妨把無數面孔加以比較,而一個面孔一個樣。在人類身體各部分的比例和大小方面也有同等大量的多樣性,腿的長度是最易變異的諸點之一。⑴雖然在世界的某些地區一種長頭顱是普遍的,在另外一些地區一種短頭顱是普遍的,但是,甚至在同一個種族的範圍內頭的形狀還有巨大的多樣性,如美洲和澳洲南部地區的土著居民就是這樣——後一種族的「血統、風俗以及語言在現存各種族中大概是最純粹、最均一的」,甚至像區域如此狹窄的桑威奇群島(Sandwich Islands)上的居民也是如此。⑵一位著名牙科醫生向我保證說,牙齒的巨大多樣性差不多同面貌的一樣。主動脈如此常常地在歧路上循行,以致發現從1040具屍體中計算出循行路線的出現次數對解決外科問題是有用的。⑶肌肉是顯著容易變異的,例如,特納教授發現,在50具屍體中沒有兩具屍體的足部肌肉嚴格地相似,在有些屍體中其離差是相當大的。⑷他接著說,司掌運動的能力一定適當地按照若干離差而有所改變。伍德(J.Wood)先生曾做過如下記錄:在36具解剖用的屍體中,有295個肌肉變異,在另一組同樣數目的解剖用屍體中不少於558個變異,而且在身體兩側發生的變異只作為一個計算。⑸在後一組36人中,「查明並無一人與解剖學教科書中所做的肌肉系統的標準描述完全一樣」。其中一個屍體竟有25個獨特的畸形肌肉,數目之大,令人驚奇。同一塊肌肉有時以多種方式發生變異,例如,麥卡利斯特(Macalister)教授描述過副掌肌(palmaris accessorius)的獨特變異不少於20個。⑴ 著名的老一輩解剖學者沃爾夫(Wolff)堅決主張,內臟比外部器官更容易變異,「人體內部沒有一部分不變異的」。⑵他甚至寫過一篇專論,陳述如何選擇內臟的典型標本作為代表。他討論了肝、肺、腎等的至美,猶如人類外貌的至美一樣,這一討論聽起來夠奇怪的了。 人類同一種族心理官能(mental faculties)的變異性或多樣性是如此為大家所熟知,以致無須在這裡多贅,至於人類不同種族之間的更大差異,就更不必談了。低等動物也是如此。所有管理過動物園的人們都承認這一事實,而且我們在家狗以及其他家養動物中可以明顯地看到這一點。布雷姆特別堅決主張,他在非洲馴養的那些猴中,每一個猴都有它自己特殊的氣質和脾氣;他提到有一隻狒狒,以它的高度智力而著稱;倫敦動物園管理員曾向我指點過一隻屬於新世界(New World)*的猴,同樣以它的智力而著稱。倫格爾(Rengger)也堅決主張,他在巴拉圭所養的同種的猴的各種心理特徵(mental characters)也是多式多樣的,他接著說,這種多樣性一部分是先天的,一部分是它們受得何種待遇或教育的結果。⑶ 關於遺傳的問題,我在他處⑷已經做過非常充分的討論,在這裡簡直沒有什麼再需要補充的了。關於人類最細微的以及最重要的性狀之遺傳,我們所搜集到的事實比對任何低等動物的都多;雖然關於後者的事實也足夠豐富的。至於心理屬性(mental qualities)亦復如此,它們在家狗、家馬以及其他家養動物中的遺傳也是顯著的。除了特別的嗜好和習性以外,一般的智力、勇氣、壞脾氣和好脾氣等等肯定都是遺傳的。至於人類,我們在差不多每一個家族中都可以看到相似的事實;通過高爾頓(Galton)⑸先生的令人欽佩的工作,我們現在知道,天才也傾向於遺傳,所謂天才就是高度才能的異常複雜的結合;另一方面,同樣地,癲狂以及退化的心理能力肯定也在一些家族中得到遺傳。 關於變異性的原因,就所有情況來說,我們都是很無知的;但我們還能夠領會,在人類和低等動物中變異性的原因同各個物種在若干世代間暴露於其中的外界條件有某種關係。家養動物比那些處於自然狀況下的動物更多變異;這顯然是由於支配它們的外界條件性質的多樣化和變化所致。在這方面,不同的人類種族同家養動物相似,同一個種族的各個人當居住在像美洲那樣的遼闊地域時也同家養動物相似。我們看到在比較文明的民族中多樣化的生活條件所產生的影響;因為屬於不同階層的而且從事不同職業的成員比野蠻民族的成員有更大的性格差距。不過,未開化人的一致性往往被誇大了,而且在某些場合中簡直不能說有這種一致性存在。⑴即使我們僅注意到人類所暴露於其中的外界條件,要說人類遠比任何其他動物更加「家養化」⑵,也是一種錯誤。有些未開化種族,如澳洲人,並不及分布範圍遼闊的許多物種的生活條件更為多樣化。在另一個遠為重要的方面,人類與任何嚴格家養的動物都大大不同;因為人類的生育從來沒有通過有計劃的或無意識的選擇而長期受到控制。沒有一個人類的種族或個人會被另外的人所完全征服,以至某些個人由於以某種方式在對主人有用方面勝過他人而被保存下來,這樣便受到了無意識的選擇。除去普魯士擲彈兵那個著名的事例外,沒有某些男人和女人被有意識地挑選出來而令其婚配;在普魯士擲彈兵這一事例中,就像可以預期的那樣,人服從於有意識選擇的法則;因為有人斷言,在擲彈兵及其高個子妻子所居住的村莊中曾經養育出許多高個子的人。在斯巴達(Sparta),也採用過一種選擇方式,因為曾經頒布過這樣的法律:所有嬰兒在降生後不久就應受到檢查,外貌良好而健壯的被保存下來,其餘的則任其死亡。⑶ 如果我們把所有人類種族都視為單獨一個物種,那麼其分布範圍是非常廣闊的;不過有些與世隔離的種族,如美洲印第安人和玻里尼西亞人(Polynesians),也有很廣闊的分布範圍。有一條法則是眾所周知的,即分布範圍廣闊的物種遠比分布範圍狹窄的物種更加容易變異得多;把人類的變異性同分布範圍廣闊的物種的變異性相比較,比把他們同家養動物的變異性相比較,更加準確可靠。 看來人類和低於人類的動物的變異性不僅是由同樣的一般原因所誘發的,而且二者身體的相同部分也以密切近似的方式受到影響。這一點已由戈德隆(Godron)和夸垂費什(Quatrefages)充分詳細地予以證明了,所以在這裡我只要提一下他們的著作⑴就行了。逐漸成為輕微變異的畸形在人類和低於人類的動物中同樣也是如此相似,以致同樣的分類和同樣的名詞可以通用於二者,小聖·伊萊爾(Isidore Geoffroy St.-Hilaire)⑵,對此已有所闡明。我在有關家養動物變異的那部著作中,曾試圖以粗略的方式把變異的法則安排在如下的各個項目中:改變了的外界條件直接而一定的作用,這種作用可以由同一物種的一切個體或幾乎一切個體在同樣環境中按照同樣方式發生變異而被顯示出來。各個部分長期連續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同源部分的結合。複合部分的變異性。生長補償。不過關於這一法則,我還沒有找到有關人類的良好事例。某一部分對另一部分的機械壓迫的效果,如嬰兒的顱骨在子宮中所受到的骨盆壓迫。發育的抑制,導致諸部分的縮小或其生長受到抑制。通過返祖,長久亡失性狀的重現。最後,相關作用。所有這些所謂的法則可以同等地應用於人類和低等動物,其中大多數法則也可以應用於植物。在這裡對所有這些法則一一加以討論將是多餘的。⑶不過其中有幾項法則是如此重要,以致還必須以相當篇幅加以討論。 改變了的外界條件直接而一定的作用 這是一個最錯綜複雜的問題。不可否認,改變了的外界條件對所有種類的生物都會發生某些作用,有時是相當大的作用;最初看來很可能是,如果有充足的時間,這將是必然的結果。但是我沒有能夠得到支持這一結論的明顯證據;而在相反方面卻可以提出正當的理由,至少有關適應於特殊目的的無數構造是如此。然而無可懷疑,改變了的外界條件可以引起幾乎無限的彷徨變異,而整個組織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變為可塑的了。 在美國,參加最近一次戰爭的一百萬以上的士兵受到了身體測量,而且對他們的降生和成長時所在的州進行了登記。⑷根據這一數量大得驚人的觀察,可以證明某種地方性影響對身材直接發生作用;我們進一步認識到,「大部分身體成長時所在的州以及表明其祖先系統的降生時所在的州似乎對身材有顯著影響」。例如,已經證實,「當成長時居住在西部各州,有使身材增高的傾向」。另一方面,海軍生活會延緩其成長,正如下述所闡明的那樣,「十七八歲的陸軍士兵和海軍士兵的身材有巨大差別」。古爾德先生力圖查明這樣對身材發生作用的影響因素的性質,但他只得到了反面的結果,即,它們同氣候、土地高度、土壤沒有關聯,甚至同生活的富裕和貧困也不以任何支配的程度相關聯。這後一結論用維勒美(Villermé)根據法國不同地方應徵士兵身高的統計所得出的結論直接相反。如果我們把玻里尼西亞酋長和同島低層人民的身材差別加以比較,或者把肥沃的火山島居民和同海洋⑴低處的荒瘠珊瑚島居民的身材差別加以比較,再把生活資料很不相同的火地島(Tierra de Fuego)東海岸和西海岸居民的身材差別加以比較,那就不可避免地會得出如下結論:較好的食物和較大的生活舒適確可對身材產生影響。但是,上面的敘述闡明了要得出任何確切的結果是何等困難。比多(Beddoe)博士最近證明,關於英國居民,城市生活和某種職業對其身高有一種退化的影響;並且他推論這一結果在一定程度上是遺傳的,在美國同樣也有這種情況。比多博士進一步相信,「如果一個種族的身體發達到最高頂點,其身體精力和精神活力也要升到最高峰」。⑵ 外界條件對人類是否產生任何其他作用,現在還不知道。可以預料,氣候的差異將會發生一種顯著影響,因為肺和腎在低溫下的活動要加強,而肝和皮膚在高溫下也是如此⑶。以前認為,皮膚的顏色和毛髮的特性是由光或熱來決定的;雖然簡直無法否認由此產生的某種效果,但幾乎所有觀察家們現在還一致認為這種效果是很小的,即使多年暴露於其中也是一樣。在我們討論人類不同種族的時候,還要對這個問題進行更適當的探討。關於家養動物,有理由相信寒冷和潮濕對毛的生長有直接影響;但是,在人類的場合中,我還沒有遇到任何有關這個問題的證據。 各部分增強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 眾所周知,使用可以使一個人的肌肉加強,而完全不使用,或破壞其專有的神經,則可使肌肉減弱。當眼受到破壞時,視神經常常變得萎縮。當一條動脈被結紮時,其側脈管的直徑不僅在增大,而且管壁的厚度和強度也有所增加。當一個腎因病停止作用時,另一個腎就要增大,而且加倍地工作。骨如果負擔較大的重量,不僅厚度、而且長度都有所增加。⑷經常從事不同職業可導致身體各部分的比例發生變化。例如,美國「聯邦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mmission)⑸查明,參加最近這次戰爭的海軍士兵的腿比陸軍士兵長出0.217英寸,雖然海軍士兵平均要矮些;而海軍士兵的手臂卻短1.09英寸,所以,就其矮縮的身高而言,手臂的減短已越出了比例。海軍士兵手臂的減短顯然是由於它們的使用較多所致,這是一個料想不到的結果;但海軍士兵的手臂主要用於拉牽,而不是用於支持重量。海軍士兵的頸圍和腳面厚度均較陸軍士兵的為大,但其腰圍、胸圍和臀部則較小。 如果在許多世代中都遵循同樣的生活習性,那麼,上述幾種變異是否會變為遺傳的,還不知道,但這是可能的。倫格爾⑴把巴拉瓜河流域的印第安人(Payaguas Indians)的細腿和粗臂歸因於他們一代連一代地幾乎在獨木舟中過一輩子,而下肢無所運動。另外一些作者對相近的事例作出了相似的結論。按照曾同愛斯基摩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克蘭茲(Cranz)⑵的說法,「當地人相信捕捉海豹時的機靈和敏捷(他們最高的技藝和美德)是遺傳的,這確乎有些道理,因為一位著名的海豹捕捉手的兒子雖然幼年喪父,也顯示了他的英雄本色」。在這一場合中,看來心理能力和身體構造都同等多地得到了遺傳。有人斷言,英國工人嬰兒的手在降生時大於貴族嬰兒的手。⑶根據四肢發育和顎部發育之間所存在的相關作用——至少在某些場合中是如此,⑷那些不大用手和腳勞動的階級,其顎部由於這種原因可能縮小。優雅文明人的顎部一般小於辛勤勞動者或未開化人的顎部,乃是確定無疑的。但是,關於未開化人,如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⑸先生所說的,在咀嚼粗糙的、未烹調的食物時較多地使用顎部,將會以一種直接方式對咀嚼肌及其所附著的骨發生作用。遠在降生以前的胎兒,其足蹠的皮膚比身體其他任何部分的皮膚都厚;⑹簡直不能懷疑,這是由於壓力在一長系列世代中的遺傳效果。 眾所周知,鐘錶匠和雕刻匠容易近視,常過戶外生活的人,特別是未開化人,一般是遠視的。⑺近視和遠視肯定都有遺傳的傾向。⑻同未開化人相比,歐洲人的視力以及其他感官都較差,這無疑是在許多世代中減少使用之積累的和遺傳的結果;因為倫格爾說過,他曾反覆地觀察過同未開化的印第安人一起長大的、並同他們一起度過終生的歐洲人;儘管如此,這些歐洲人的感官在敏銳性上還不能同印第安人的相比。⑼同一位自然科學者還觀察到,美洲未開化人頭骨上容納幾種感覺器官的腔比歐洲人的為大;這大概暗示著這等器官本身在大小上的相應差異。布魯曼巴哈也曾談到美洲未開化人頭骨上的鼻腔很大,並且把這一事實同其顯著敏銳的嗅覺能力聯繫在一起了。按照帕拉斯(Pallas)的材料,北亞平原上的蒙古人具有異常完善的感官;普里查德相信,他們的穿過顴骨(zygomas)的那一部分頭骨非常寬闊,系由於他們的感覺器官高度發達所致。⑽ 奎丑印第安人(Quechua Indians)居住在秘魯的巍峨高原上;杜比尼(Alcide d'Orbigny)說,由於不斷地呼吸稀薄的空氣,他們獲得了異常大的胸和肺。其肺部細胞也比歐洲人的大而多。⑾這些觀察材料曾受到懷疑,不過福布斯(D.Forbes)先生對一個近似種族亞馬拉人(Aymaras)進行過多次身體測量,他們也在10000到15000英尺的高地上生活;他告訴我說,他們在身體的粗細和長短方面都同他所看見過的所有其他種族的人有明顯的差別。⑴在他的測量表格中,每一個人的身高定為1000,其他測量數據則按此標準縮減。該表說明,亞馬拉人的伸直的雙臂比歐洲人的為短,比黑人的更短。同樣地,他們的雙腿也較短;他們表現了這樣一種顯著的特徵,即每一個受到身體測量的亞馬拉人,其股骨(femur)比脛骨(tibia)為短。平均計算,股骨長度同脛骨長度之比為211∶252,而同時受到測量的兩個歐洲人,其股骨長度同脛骨長度之比則為244∶230,在三個黑人中,其比例為258∶241。同樣地,前肢的肱骨也相對的要比前臂短些。和身體最近的四肢那一部分的這樣縮短,如福布斯先生向我提示的,似乎是同軀幹長度大大增加有關的一種補償的情形。亞馬拉人還呈現一些其他獨特的構造之點,例如,腳後跟的凸出部分很小。 這些人如此徹底地適應了他們的寒冷而高峻的居住地,先前西班牙人把他們帶到低下的東部平原時,現在為高工資所誘、下來淘金時,以致死亡率有了可怕的提高。儘管如此,福布斯先生還找到了少數倖存了兩代的純粹家族;他觀察到,他們依然遺傳了其固有的特性。但是,甚至用不到測量,也可明顯看出這些特性完全縮小了;通過測量,發現他們的身體已不像居住在高原者的身體那樣長;同時他們的股骨卻變得多少長一些,脛骨也有所增長,但程度較輕。至於實際測量數據,查閱福布斯先生的研究報告便知。根據這些觀察,我以為毫無疑問的是,在一個非常高的地方居住了許多世代,直接地和間接地有誘使身體比例發生遺傳的變異的傾向。⑵ 人類在其後期生存階段,雖然通過諸部分的增強使用或減弱使用沒有發生很大變異,但以上所舉的事實闡明,人類在這一方面的傾向並沒有消失。我們確知,同樣的法則也適用於低等動物。因此,我們可以推論,當人類的祖先在遠古時代處於變遷狀況之下時,並且當他們由四足動物變成兩足動物時,身體不同部分的增強使用或減弱使用的遺傳效果很可能對自然選擇起了很大的幫助作用。 發育的抑制 受到抑制的發育同受到抑制的生長有所不同,諸部分在前一狀況下繼續生長、同時依然保持其早期狀態。各種畸形可以納入這一項目之下,有些畸形,如裂口蓋(cleft-palate)據知是偶爾遺傳的。對我們的目的來說,只要談談沃爾格的研究報告⑶中所描述的畸形小頭白痴的受到抑制的腦部發育就足夠了。他們的頭骨較小,而且腦旋圈(convolutions of the brain)不及正常人的複雜。額竇(frontal sinus),即眼眉上部的突起,非常發達,顎部以「異常」的程度向前突出,所以這等白痴同人類的低等模式多少相類似。他們的智力以及大多數心理官能,都極其薄弱。他們不能獲得說話的能力,而且完全不能長久地注意,但很善於模仿。他們是強壯的,而且顯著地活潑,不停地嬉戲、跳躍和做鬼臉。他們爬樓梯時常手腳並用,而且非常喜歡攀登家具和樹木。這就使我們想起,幾乎所有的小孩都喜歡爬樹;這又使我們想起,原本為高山動物的小羔羊和小山羊多麼歡喜在小丘上跳來跳去,不管這小丘是多麼小。白痴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同低於人類的動物相類似,例如,他們在吃每一口食物之前,都要小心地嗅味,對此已有幾個事例的記載。有一個白痴被描述常用口幫助雙手去捉虱子。他們的習性往往是猥褻的,沒有禮貌的感覺;他們的身體顯著多毛,⑴關於這一點曾經發表過幾個事例。 返  祖 這裡所舉的事例有許多大概可以納入上述項目之下。如果一種構造在其發育時受到了抑制,但仍繼續生長,直到它和同一類群(group)的某些成熟的低等成員的相應構造密切類似,那麼,在某種意義上就可把這一構造看做是一個返祖的事例。一個類群的低等成員對其共同祖先大致是如何構成的,向我們提供了某種概念;簡直不能相信一個複雜的部分在胚胎髮育的早期階段受到抑制後,還會繼續生長到終於可以執行其固有功能,除非它在某一較早的生存期間獲得了這種能力,而現今異常的,即受到抑制的構造在那時還是正常的。一個畸形小頭白痴的簡單頭腦,就其同一隻猿的頭腦相類似來看,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它提供了一個返祖的事例。⑵還有另外一些事例可以更加嚴格地納入現在這個返祖項目之中。在人類所屬於的那一類群的低等成員中正常發生的某些構造,偶爾也會在人類中出現,雖然在正常的人類胚胎中並沒有發現過這等構造;或者,這等構造如果正常存在於人類胚胎中,但它們都變得異常發達,竟達到這一類群的低等成員的那種情況,雖然在後者這是正常的。下述例證將會使這些論述更加清楚明白。 各種哺乳動物的子宮都是由一個具有兩個明顯的孔和兩個通道的雙重器官,如在有袋動物中那樣,漸漸變為一個單獨的器官;它除去有一個微小的內褶以外,如在高等猿類和人類中那樣,一點也不是雙重的了。齧齒動物顯示了這兩個極端狀態之間的一個完整的累進系列。所有哺乳動物的子宮都是由兩個簡單的原始的管發展而來的,在這兩個管下方的部分形成了兩個角;按照法爾(A.Farre)博士所說的,「這兩個角在其下端的癒合,形成了人類的子宮體;在沒有子宮中央部分或子宮體的那些動物中,這兩個角依然保持不相癒合的狀態。在子宮發展的進程中,這兩個角逐漸變短,最後終至消失,或者可以說,它們被吸收入子宮體之中。」甚至像低等猿類和狐猴類那樣的高等動物,其子宮依然具有兩個角。 且說,成熟的子宮具有兩個角或者部分地分為兩個器官的這等異常事例在婦女中並不罕見;按照歐文的說法,這等事例再現了某些齧齒動物所達到的那種「集中發育(concentrative development)的階段」。關於胚胎髮育受到簡單的抑制,以及繼之而來的生長和完全的功能發育,我們在這裡所看到的恐怕就是這種事例;因為這種局部雙重的子宮每一邊都能執行固有的妊娠功能。在另外一些更罕見的事例中,兩個明顯的子宮腔被形成了,每一個腔都具有它的固有的孔和通道。⑴在正常的胚胎髮育期間從來不通過這等階段;很難相信,雖然這也許不是不可能的,兩個簡單的、微小的、原始的管會知道如何(如果可以使用這一名詞的話)生長成兩個明顯的子宮,每個子宮具有一個構造良好的孔和通道,而且還具有無數的肌肉、神經、腺和血管,如果它們不是像在現存有袋動物的場合中那樣地曾在以往經歷過一個相似的發育過程。誰也不會妄想,像婦女的畸形雙重子宮那樣的一種如此完善的構造僅僅是偶然的結果。但返祖原理——據此一種長久亡失的構造會被召回重生——大概可以用來說明其充分的發育,即使這種發育是在間隔了非常悠久的時光之後進行的。 卡內斯垂尼教授在討論了上述事例以及各種相近的事例之後,得出了同上述一樣的結論。他提出另外一個例子,是關於顴骨的,⑵這種骨在某些四手類動物以及其他哺乳動物中正常是由兩個部分構成的。當人類胎兒在兩個月的時候,顴骨就是這種狀態;通過發育的抑制,有時在成年人中、特別是在突顎的低等種族中還保留著這種狀態。因此,卡內斯垂尼斷定,人類某些古代祖先的這種骨一定正常地分為兩個部分,而在以後卻變得融合在一起了。人類的額骨是由單獨一片構成的,但在胚胎中、在小孩中而且在差不多所有低等哺乳動物中,額骨是由兩片構成的,由一條明顯的縫分開。在人類達到成熟期之後偶爾還多少明顯地保留著這條縫;這種情形在古代的頭蓋骨比在近代的頭蓋骨中更加常見,特別是如卡內斯垂尼所觀察的,在那些從冰磧(drift)中發掘出來的、屬於短頭模式的頭蓋骨中尤其常見。在這裡就像在顴骨的近似事例中那樣,他再次得出了同樣的結論。在這個事例中,以及在就要談到的另外一些事例中,古代種族比近代種族在一定性狀上,更加常常接近低等動物的原因,看來是由於後者在漫長的系統線上距離他們的早期半人類祖先多少要遠一點兒。 人類的同上述多少相似的各種其他畸形,曾被不同作者提出來作為返祖的事例;不過對此等事例似乎還有不少疑問,因為,在我們發現這等構造正常存在以前,我們勢必在哺乳動物系統中下降到極低的地位。⑴ 人類的犬齒是完全有效的咀嚼工具。但他們的真正犬齒性狀,如歐文⑵所說的,為「齒冠呈圓錐形,其末端為一鈍點,外面凸形,內面扁平或稍凹,內面基部有一個微小的突起。黑色種族、特別是澳洲土人最好地顯示了這種圓錐形齒冠。犬齒較切齒埋植得更深,而且牙根更強固」。然而,對人類來說,這個齒已不再是為了撕裂敵物或獵物的特殊武器了;所以,就其固有的機能而言,不妨把它視為殘跡的。在人類頭骨的任何大型採集品中,如赫克爾⑶所觀察的,總可以找到犬齒相當突出於其他齒之外的一些頭骨,其方式就像類人猿的犬齒一樣,不過程度較輕而已。在這等場合中,一顎的齒間空位是留待容納另一顎的犬齒。瓦格納(Wagner)所繪的卡菲爾人(Kaffir)頭骨的齒間空位異常寬闊。⑷同近代頭骨比較,古代頭骨受到檢查的非常之少,但至少已有三例表明前者犬齒非常突出,這確是一個有趣的事實;據說腦雷特人(Naulette)的顎是異常大的。⑸ 在類人猿中,僅雄者具有充分發達的犬齒;但在大猩猩(gorilla)中並且程度較輕地在猩猩(orang)中,雌者的犬齒也相當地突出於其他齒之外;所以,我所確信的婦女有時有相當突出的犬齒這一事實,對於相信人類犬齒偶爾非常發達乃是返歸猿類般的祖先,並不是一個嚴重的障礙。如果有人輕蔑地拒絕相信他自己的犬齒形狀以及其他人的偶爾非常發達的犬齒乃是由於我們早期祖先曾經裝備有這等可怕的武器,那麼他大概在冷笑中卻揭示了他自己的由來。因為,人類雖然不再打算或者沒有能力再使用這等齒作為武器,但還會無意識地收縮他的「嗥叫肌」(snarling muscles,貝爾爵士命名⑴),以便把犬齒露出,準備動作,就像一隻狗準備咬架那樣。 四手類或其他哺乳動物所固有的許多肌肉偶爾也會在人類發育。沃拉克威契(Vlacovich)教授⑵檢查過40個男性屍體,發現其中19人具有一種被他稱為「坐恥肌」(ischiopubic)的肌肉;3人具有代表這種肌肉的韌帶(1igament);其餘18人連一點這種肌肉的殘跡都沒有。在30個女性屍體中,僅有2人在兩側具有這種發達的肌肉,另外3人只有殘跡的韌帶。所以,這種肌肉在男性中看來遠比在女性中普遍得多;根據人類起源於低等生物類型的信念,這個事實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因為在幾種低於人類的動物中,曾發現過這種肌肉,凡是具有這種肌肉動物,它的唯一作用即在於幫助雄者的生殖行為。 伍德先生在他的一系列有價值的論文中,⑶詳細地描述了大量的人類肌肉變異,這等肌肉都同低等動物的正常構造相類似。同我們最近親屬四手類動物所正常存在的肌肉密切類似的那些肌肉真是多得舉不勝舉。有一具男性屍體,體格強壯,頭骨構造良好,在其身上觀察到的肌肉變異不下七處之多;所有這些都明顯地代表了各種猿類所固有的肌肉。僻如說,這具男屍在頸部兩側各具一塊直正的、強有力的「鎖骨提肌」(1evator claviculae),就像我們在所有猿類中所看到的那樣,據說在60具人類屍體有一具有這種肌肉。⑷再者,這具男屍還有「一塊特殊的趾蹠骨展肌(abductor of the metatarsal bone),正如赫胥黎教授和弗勞爾(Flower)先生所闡明的,高等的和低等的猿類普遍具有這種肌肉」。我僅提出兩個補充的事例;在所有低於人類的哺乳動物中都可以找到肩峰底肌(acromiobasilar muscle),而且它似乎同四足行路的步法相關,⑸在60具人類屍體中有一具有這種肌肉。布雷德利(Bradley)先生⑹發現一個男人的兩隻腳都有一塊「第五蹠骨展肌」(abductor ossis metatarsi quinti);在此之前沒有記載過人類具有這種肌肉,但它在類人猿中卻是永遠存在的。手和臂——這是人類特性非常顯著的部分——的肌肉極端容易變異,結果變得同低於人類的動物的相應肌肉類似。⑺這種類似或是完全的,或是不完全的;在不完全的場合中,它們顯然具有過渡性質。某些變異在男人中較普遍,另外一些變異則在女人中較普遍,對此還不能舉出任何理由。伍德先生描述了大量變異之後,作出如下意義深遠的陳述:「在諸器官的溝中或沿著各個方面延伸的肌肉構造顯著脫離正常的模式,一定暗示有某種未知的因素,這對於一般的、科學的解剖學的全面知識有極大的重要性。」⑴ 這一未知因素乃是返歸以往的生存狀態,可以被認為是有最高度可能性的。⑵人類和某些猿類之間如果沒有遺傳的連接關係,要說一個人的畸形肌肉同猿類的肌肉相似者不下於七處之多,系出於偶然,則是完全不可相信的。另一方面,如果人類是從某一猿類般的動物傳下來的,那麼就舉不出任何有根據的理由來說明某些肌肉為什麼不會經過成千上萬的世代之後而突然重現,其方式就像馬、驢、騾經過數百代、更可能經過數千代在腿部和肩部突然重現其暗色條紋一樣。 這等各式各樣的返祖事例同第一章中所舉出的殘跡器官事例的關係是如此密切,以致把其中的許多事例放在那裡或這裡,都無可無不可。例如,一個具有角的人類子宮可以被說成是以一種殘跡狀態代表某些哺乳動物同一器官的正常狀態。人類的某些殘跡部分,如男女兩性的尾骨以及男性的乳房,是一直存在的;還有另外一些殘跡部分,如髁上孔(supracondyloid foramen),僅偶爾出現,因而可以被納入返祖項下。這幾個返祖的構造以及那些嚴格是殘跡的構造揭示了人類是從某一低等類型以準確無誤的方式傳下來的。 相 關 變 異 人類就像低於人類的動物那樣,他的許多構造如此緊密關聯,以致當某一部分發生變異後,另一部分也要跟著發生變異;在大多數場合中,我們對此還不能舉出任何理由。我們無法說,是否這一部分支配那一部分,或者,是否二者受某一較早發達的部分所支配。各種畸形,正如小聖·伊萊爾所反覆堅決主張的那樣,就是這樣緊密地連接在一起的。同源構造特別容易一齊變異,就像我們在身體兩側和上下肢所看到的情形那樣。梅克爾很久以前就曾說過,當手臂肌肉脫離其固有模式時,它們幾乎永遠模擬腿部的肌肉;相反的,腿部肌肉也是如此。視覺器官和聽覺器官,齒和毛,皮膚和毛的顏色,體色和體質,或多或少都是相關的。⑶最初是沙夫豪森教授注意到顯然存在於肌肉結構和眶上脊(supra-orbital ridges)之間的關係,眶上脊乃是人類低等種族的顯著特性。 除了多少可能地納入上列項目中的變異以外,還有一大類可以暫時稱為自發的變異,因為就我們的無知程度來說,它們似乎是在沒有任何激發的原因下發生的。然而可以闡明,這等變異無論具有微小個體差異,或者具有強烈顯著而突然的構造離差,其決定於生物體質遠比決定於它所處的外界條件性質要多得多。⑴ 增 長 速 度 文明國家的人口據知在適宜條件下,如在美國,25年可增加一倍;按照尤勒(Euler)的計算,12年稍微多一點就可增加一倍。⑵如果按照前一項增長速度,則現今的美國人口在657年間就會如此稠密地布滿整個水陸形成的世界,以致四個人只能占一平方碼的面積。對人類不斷增長的首要的或基本的抑制,是獲得生活資料以及舒適生活的困難。根據我們所看到的,可以推論情況確係如此,例如在美國,那裡生活容易,而且有大量房屋。如果在大不列顛(Great Britain)這等生活手段突然加倍,那麼我們的人口也會迅速加倍。在文明國家裡,這種首要的抑制主要是以限制婚姻來完成的。在最貧困的階級中,嬰兒的較大死亡率也是很重要的;擁擠而蹩腳的房屋中的一切年齡的居民,由於各種疾病同樣也有較高的死亡率。在位於適宜條件下的國家裡,嚴重的流行病和戰爭很快會起到平衡作用,甚至超過平衡。移民也有助於暫時的抑制,但對極貧困的階級來說,這在任何程度上都沒有作用。 正如馬爾薩斯(Malthus)所指出的,可以有理由設想,野蠻種族的生殖力實際上低於文明種族。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肯定不知道,因為對未開化人沒有進行過人口調查;但從傳教士以及其他同這等民族長久相處的人士所提出的一致證據來看,他們的家庭通常是小的,大家庭不多見。那裡的婦女據信給嬰兒哺乳的時期很長,上述情形由此或者可以得到部分的解釋;但,高度可能的是,未開化人要經歷很大的苦難,而且不會得到像文明人那樣多的營養豐富的食物,他們的生殖力實際上大概要差一些。我在前一著作中⑶曾指出,所有我們家養的四足動物和鳥類以及所有我們的栽培植物,其能育性均比處於自然狀況下的相應物種為高。動物突然被供給過剩的食物,或者長得很肥,以及大多數植物突然從很瘠薄的土地被移植到很肥沃的土地上,都會或多或少變為不育的;以此來反對上述結論是毫無根據的。所以,我們可以預期,文明人的生殖力要比野蠻人的為高,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文明人是高度家養的。文明民族的增高了的生殖力,就像我們的家養動物那樣,變成一種遺傳的性狀,也是非常可能的;至少已經知道,人類產雙胞胎的傾向在一些家族中是向下傳遞的。⑷ 儘管未開化人的生殖力低於文明人,毫無疑問他們還會迅速增加,如果他們的人數沒有在某些方面受到嚴格限制。關於這個事實,桑塔爾人(Santali)或印度山區部落最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例證;因為,正如亨特(Hunter)先生所闡明的⑴,自從施行種牛痘、其他瘟疫有所緩和以及戰爭切實受到遏制之後,他們以異常的速度增加了。然而如果這等未開化人不是進入鄰接地區做僱工,他們人口的增加大概是不可能的。未開化人幾乎都結婚;但有某種謹慎的約束,因為他們一般都不在最早可能的年齡結婚。年輕人常常需要顯示出他能夠養活一個妻子後才可以結婚;他們一般需先掙得她的身價,以便從她父母那裡把她買來。獲得生活資料的困難,對未開化人遠比對文明人以更加直接得多的方式偶爾限制其人口的數量,因為所有部落都周期地遭受飢餓的危害。這時,未開化人被迫去吃更惡劣得多的食物,他們的健康難免受到損害。關於他們在遭到飢餓之後或在飢餓期間肚子凸出和四肢消瘦,已經有過許多記載。於是,他們被迫到處遊蕩,如我在澳大利亞聽到的,這時他們的嬰兒要大量死亡。由於飢餓是周期的,主要決定於非常的季節,因而所有部落的人口數量一定波動很大。他們不能穩定地、有規律地增長,因為那裡的食物供給不會人為地增加。未開化人當窮迫過甚時,就彼此侵犯領地,結果引起戰爭,其實他們同鄰近部落的戰爭幾乎不絕。他們在陸地和水上尋覓食物時,容易遇到許多意外事情;在一些地方他們受到猛獸的危害很大。在印度由於虎患,有些地區的人口減少了。 馬爾薩斯曾討論過這幾種抑制,但他對很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抑制,即殺嬰、特別是殺女嬰以及墮胎,卻強調得不夠。今天,世界上許多地方都盛行此事;據倫南(M'Lennan)先生說,以往殺嬰的規模還要更大。⑵此事的發生與其說由於未開化人認識到養活所有生下來的嬰兒是困難的,毋寧說是不可能的。淫亂生活也可以加入上述抑制;不過這還是被作為生活手段所引起的;但有理由相信,在某些場合中(例如在日本),這是作為一種控制人口的手段而有意地受到鼓勵。 如果我們回顧一下極其遠古的時代,在人類還沒有達到人的地位以前,他大概要比今天最低等的未開化人更多地受本能而更少地受理性所引導。我們早期的半人類祖先不會實行殺嬰或一妻多夫制;因為低於人類的動物決不會如此違反常情,⑶以導致它們經常地殺害自己的後代,或全然無所妒忌。那時婚姻不會受到謹慎的限制,男女雙方在年齡很輕的時候就會自由結合。因此,人類的祖先就趨向於迅速增殖;但某種抑制,無論是間歇的或經常的,一定曾經使其數量下降,甚至比對現今的未開化人還要劇烈。這等抑制的確切性質是什麼,我們還無法說出,就像我們對大多數其他動物的情況無法說出那樣,我們知道,馬和牛不是極其多產的動物,當最初縱放於南美時,它們便以極大的速率增殖。象,為所有已知動物中繁育最慢者,在幾千年之內其子孫便可充滿整個世界。各種猴的物種的增殖一定要受到某種方法的抑制;但不像布雷姆所說的,是由於猛獸的侵襲而受到抑制。誰都不會假設美洲的野馬和野牛的實際繁殖力最初以任何明顯的程度增大了,其後由於它們充滿了各個地區,這同樣的繁殖力便縮小了。毫無疑問,在這一場合以及在所有其他場合中,多種抑制同時發生作用,而且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有不同的抑制作用;因不良季節而發生的周期的飢餓可能是所有抑制中最重要的。對人類的早期祖先來說,亦復如此。 自 然 選 擇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人類的身體和心理都是可變異的,這等變異就像在低等動物的場合中那樣,是由同樣的一般原因直接地或間接地所引起的,並且服從同樣的一般規律。人類廣布於地球的表面,在他們不斷的遷徙期間⑴,一定接觸到多種多樣的外界條件。在這一半球的火地、好望角、塔斯馬尼亞(Tasmania)的居民,以及在另一半球的北極地區(Arctic regions)的居民,當到達他們現今的家鄉之前,一定經歷過多種氣候,而且多次改變了他們的習慣。⑵人類的早期祖先還像所有其他動物那樣,一定趨向於增殖到超越他們的生存方法以外;所以他們一定不時進行生存鬥爭,因而要受嚴格的自然選擇法則所支配。所有種類的有利變異將這樣偶爾地或經常地被保存下來,而有害變異則被淘汰。我所指的並非強烈顯著的構造離差,這只是間或發生的,我所指的僅是個體差異而已。例如,我們知道決定我們運動能力的手與足的肌肉,就像低等動物的那樣⑶,是容易不斷變異的。那麼,如果居住在任何地方的、特別是居住在外界條件發生了某種變化的一處地方的人類祖先分為相等兩部分,其中一部分的所有個人由於他們的運動能力最適應於獲得生存資料或保衛自己,他們就會比天賦較差的另一部分平均存活的人數較多,而且生下來的後代也較多。 即使現今在最野蠻狀況下生活的人類,也是這個地球上曾經出現過的最占優勢的動物。他比任何其他高等生物類型分布更廣;所有其他生物都屈服在他的面前。這種巨大的優越性顯然歸功於他的智能,而且歸功於他的社會性——這引導他去幫助和保衛他的夥伴,同時還歸功於他的身體構造。這等特性的異常重要已由生活鬥爭的公斷所證明。通過他的智力,有音節的語言發展了;他的驚人的進步主要取決於此。正如昌西·賴特(Chauncey Wright)先生所指示的,「語言官能的心理分析闡明,語言的最小熟練程度比任何其他方面的最大熟練程度可能需要更多的腦力」。⑷他發明了而且能夠使用各種武器、工具、陷阱等等,藉此他保衛自己,殺死或捕捉動物,並且用其他方法去獲得食物。他曾建造木筏或獨木舟從事捕魚,或渡海到鄰近肥沃的島嶼。他曾發明取火的技術,藉此,把堅硬而多纖維的植物根弄成可消化的,並且把有毒的植物根或根部以外的部分弄成無毒的。取火的發明始於有史以前,這大概是人類在語言以外的最大發明。這幾種發明乃是他的觀察、記憶、好奇、想像以及推理諸種能力的直接結果,處於最野蠻狀況下的人類憑藉這些發明就可以變為最優秀超群的了。所以,我不能理解華萊士(Wallace)先生為什麼要主張:「自然選擇只能把略優於猿類的腦賦予未開化人。」⑴ 對人類來說,智力和社會性雖然具有最高的重要性,但我們必須不要低估他的身體構造的重要性,本章下餘部分將專門討論這個問題,關於智力和社會性即道德官能的發展,將在以下兩章進行討論。 甚至準確地使用錘子,也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每一個學過木工的人都會承認這一點。像火地人那樣,把一塊石頭準確地投擲在目標上,以保衛自己或擊斃鳥類,則需要手、臂、肩各種肌肉高度完善的協同動作,而且,進一步還需要敏銳的觸覺。一個人投石或擲槍以及進行許多其他動作,必須雙足站穩;這又需要許多肌肉的完善的相互適應。把一塊燧石削成最粗糙的器具,或者用一塊骨頭製成鉤槍或釣針,則需要使用完善的手;因為,正如最有才能的鑑定家斯庫克拉夫特(Schoolcraft)先生⑵所指出的,把碎石片製成刀、矛或箭,表明要有「異常的才能和長久的實踐」。原始人實行分工的事實在很大程度上證明了這一點;並非每一個人都製造他自己的石器或粗糙的陶器,而是某些人似乎專門從事這種工作,無疑用此來交換他人狩獵之所得。考古學者們相信,在我們祖先想到把削碎的燧石磨成光滑的器具之前,曾經歷了非常悠久的歲月。幾乎誰都不會懷疑,一種類人的動物,如果具有充分完善到可以準確投擲石塊的手和臂,或者可以把一塊燧石製成一種粗糙的器具,僅就機械技能而言,就能通過充分的實踐製作文明人所能製作的差不多任何器物。在這方面,手的構造可以同發音器官的構造相比,猿類的發音器官用於發出各種帶有信號的叫聲,有一個屬,可以發出音樂般的聲調;但是在人類,密切相似的發音器官通過使用的遺傳效果卻適於發出有音節的語言了。 現在我們轉來談談人類的最近親屬,也就是我們早期祖先最好的代表;我們發現四手類*的手是按照人手的同樣一般形式構成的,但對多種多樣用途的適應,則遠遠不夠完善。用於行進,它們的手不及狗的腳;從黑猩猩和猩猩那樣的猴類可以看到這種情形,它們用手掌的外緣或指關節(knuckles)行走。⑴然而它們的手卻極好地適於爬樹。猴類用拇指在一邊、其餘四指和手掌在另一邊以抓住細樹枝或繩索,其方式和我們的一樣。這樣,它們還能把相當大的東西,如瓶頸,舉到嘴邊。狒狒用手翻轉石頭,挖掘樹根。它們可以用拇指對著其餘四指抓住堅果、昆蟲或其他小東西,這樣,它們無疑還會從鳥巢中掏取鳥卵和小鳥。美洲猴用樹枝碰打野生橙,直到果皮裂開,然後用雙手的指頭把果皮撕去。它們以一種狂暴的狀態用石塊把堅硬的果實砸開。其他猴用拇指把貝殼掰開。它們用手指拔出身上的樹棘和果刺,而且彼此捉身上的寄生蟲。它們從高處把石頭滾下,或者向它們的敵對者投擲石塊;儘管如此,它們在做各種這樣動作時卻非常笨拙,就像我親眼所見的那樣,它們完全不能準確地把石頭投出去。 有人說,因為猴類「抓握東西非常笨拙」,所以「一種專化差得更多的抓握器官」對它們來說,其用處和它們具有現在那樣的手是同等美好的;⑵在我看來,這種說法非常不正確。相反,我看沒有理由可以懷疑,一雙構造更加完善的手,如果不致使它們因此爬樹較差,大概對它們還是有利的。我們可以猜想,完善得像人類那樣的手,大概不利於攀登;因為世界上大多數樹棲的猴類,如美洲的蛛猴(Ateles)、非洲的疣猴(Colobus)以及亞洲的長臂猿(Hylobates),或者拇指缺損,或者足趾部分地結合,所以它們的四肢已變成純粹用於把握的鉤狀物了。⑶ 靈長類(Primates)一大系的某些古代成員,由於謀生的方式發生變化,或者由於周圍環境發生某種變化,一旦達到較少樹棲的地步,它的慣常的行進方式就會跟著改變;這樣,就要使它更加嚴格地四足行動或二足行動。狒狒出沒於丘陵區或山區,只是在必要時,才攀登高樹;⑷所以它們獲得了差不多像狗那樣的步法。僅有人類變為二足動物,我以為,我們可以部分地了解他怎樣取得最顯著特性之一的直立姿勢。沒有手的使用,人類是不能在世界上達到現今這樣支配地位的;他的手是如此美妙地適於按照他的意志進行動作。貝爾爵士堅決認為,「人手提供一切工具,手與智慧相一致便使人類成為全世界的主宰」。⑸但是,只要手和臂慣常地用於行進和支持身體的全部重量,或者,如上所述,只要手和臂特別適於爬樹,那麼,它們就幾乎不能變得完善到足以製造武器或把石頭和矛槍準確地投擲到目標上的程度。手的這種簡單使用,還會使觸覺變鈍;而手的妙用大部分取決於觸覺。僅僅由於這些原因,變為二足動物對人類也是有利的;不過雙臂和整個身體上部的自由,對許多動作的完成乃是必不可少的;而且為了這個目的,他必須穩固地用腳站立。為了得到這種巨大利益,人類的腳變得扁平了;而且大足趾發生了特殊的改變,但這使它幾乎完全失去了把握的能力。因為手變得完善到適於把握,腳就應變得完善到適於支承和行進,這同通行於整個動物界的生理分工原理是相符合的。然而在有些未開化人中,腳還沒有完全失去它的把握能力,他們的爬樹方式以及手的其他用法闡明了這一點。⑴ 無可懷疑,用腳穩固地站立以及手與臂的自由對於人類是一種利益,這已由他在生活鬥爭中的卓越成功所證明,那麼,要說人類變得愈來愈直立或二足行動對他的祖先沒有利益,我看是沒有任何理由的。這樣,他們便能用石塊或棍棒去防衛自己,攻擊他們所要捕食的動物,或用其他方法獲取食物。從長遠觀點來看,構造最好的個體將會取得最大的成功,而且大量生存下來。如果大猩猩和少數親緣關係密切的類型滅絕了,那麼,可能會有這樣的爭辯:一種動物不能由四足的逐漸變為二足的,因為處於一種中間狀態的所有個體都非常不適於行走;而這一爭辯是具有巨大的說服力和明顯的真實性的。但是我們知道(這是值得好好思考的),類人猿現在實際上是處於一種中間狀態;而且總的看來,無疑它們是很適應於它們的生活條件的。例如,大猩猩以左右搖擺的蹣跚腳步奔跑,但在行進時通常是用兩隻彎垂的手來支撐。長臂猿有時把雙臂用做好像拐杖一般,它們的身體在兩臂之間懸搖而前,某些種類的長臂猿在不經教導的情況下就還算能迅速地直立而行或奔跑;然而它們行動笨拙,遠遠不及人走得穩當。總之,在現存的猴類中,我們看到一種介乎四足動物和二足動物之間的行進方式;但是,正如一位沒有偏見的鑑定家⑵所堅決主張的,類人猿在構造上距離二足動物比距離四足動物更近。 由於人類的祖先變得越來越直立,他們的手變得越來越適於把握和其他用途,他們的腳和腿同時變得適於穩固地支撐和行進,所以構造上其他無窮的變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骨盆勢必加闊,脊骨特別彎曲,頭安置在已經改變的位置上,一切這等變化都是人類所曾經完成的。沙夫豪森教授主張,「人類頭骨上強有力的乳頭狀突起就是他的直立姿勢的結果」;⑶猩猩、黑猩猩等都沒有這等突起,大猩猩的比人類的為小。在這裡還可以接著談談與人類直立姿勢有關聯的各種其他構造。很難確定,這等相關變異有多大程度是由於自然選擇的結果,有多大程度是由於某些部分增強使用的效果,或者,有多大程度是由於某一部分對另一部分所起的作用。毫無疑問,這等變化方式經常是協同進行的。例如,某些肌肉及其所附著的骨節當由於慣常使用而擴大時,這就闡明了某些動作是慣常進行的,而這等動作一定是有益的。因此,進行動作最好的個體乃有較多數量生存下來的傾向。 臂和手的自由使用,部分是直立姿勢的原因,部分是其結果,這似乎以一種間接的方式導致了構造的其他改變。如前所述,人類的早期男性祖先大概具有大型的犬齒;但是,由於他逐漸獲得了使用石塊、棍棒或其他武器以同敵對者或競爭者進行戰鬥的習慣,他們就越來越少地使用他們的頜(jaws)與牙。在這種情況下,頜與牙將會縮小,無數近似的事例使我們感到差不多確實如此。在此後一章中,我們將會遇到非常類似的例子,表明雄性反芻動物犬齒的縮小和完全消失顯然同角的發達有關係,而馬類,則同它們用門牙和蹄進行鬥爭的習慣有關係。 正如呂蒂邁爾(Rütimeyer)⑴和其他人所堅決主張的,在成年的雄類人猿中,正是由於頜肌的非常發達對頭骨所產生的效果,才使它在許多方面同人類有如此重大差異,並且使這種動物的容貌確實可怕。所以,在人類祖先的頜與牙縮小之後,成年者的頭骨就會越來越同現存人類的相類似。正如我們以後將要看到的,雄者犬齒的縮小几乎肯定要通過遺傳對雌者牙齒髮生影響。 由於心理官能的逐漸發達,腦幾乎肯定要變大。我推測沒有人會懷疑,人腦體積與其身體的比例大於大猩猩或猩猩的腦體積同其身體的比例,是與人類的高度心理能力密切關聯的。在昆蟲方面,我們遇到密切近似的事實:蟻類的腦神經節(Cerebral ganglia)異常之大,所有膜翅目(Hymenoptera)的腦神經節比智力較差的目、如甲蟲的腦神經節要大許多倍⑵。另一方面,沒有人會想像任何兩種動物或兩個人的智力可以由腦殼的容積準確地測定出來。肯定的是,有極小的一點純粹的神經物質,就可進行非凡的心理活動。例如,蟻類令人吃驚的各種各樣的本能、心理能力以及感情是眾所周知的,而它們的腦神經節還不及一個小針頭的四分之一那樣大。從這個觀點來看,蟻腦乃是這個世界上的最不可思議的物質原子之一,也許比人腦更加不可思議。 關於人腦的大小同智能的發達之間有某種密切關係這一信念,得到了未開化人和文明人的頭骨比較以及古代人和近代人的頭骨比較的支持,而且得到了從整個脊椎動物體系所看到的相似現象的支持。伯納德·戴維斯(J.Barnard Davis)博士⑶根據許多仔細的測量證明了,歐洲人頭骨的內容積為92.3立方英寸;美洲人為87.5;亞洲人為87.1;澳洲人僅為81.9立方英寸。布羅卡教授⑷發現,巴黎墳墓中的19世紀頭骨大於12世紀墓穴中的頭骨,其比例為1484:1426;而且根據測量所確定的,增大部分完全在頭骨的前額——智能的活動中心。普里查德相信,不列顛的現代居民比古代居民具有「寬闊得多的腦殼」。儘管如此,還必須承認,有些極其遠古的頭骨,如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的一個著名的頭骨,也是非常發達而且寬闊的⑸。關於低等動物,拉脫特(M.E.Lartet)⑹根據對同一類群的第三紀哺乳動物和近代哺乳動物的顱骨比較,作出如下值得注意的結論,即在較近代的類型中,一般腦要較大些,腦旋圈要較複雜些。另一方面,我曾指出,家兔的腦體積同野兔或山兔的腦體積相比較,前者是相當地縮小了;⑴這大概可以歸因於它們被嚴密地禁閉了許多代,因而很少運用它們的智力、本能、感覺以及隨意運動(voluntary movements)。 腦和頭骨重量的逐漸增加一定會影響作為支柱的脊骨的發達,特別是當變得直立的時候尤其如此。當帶來這種姿勢變化之後,腦的內壓又要影響頭骨的形狀;因為許多事實闡明了頭骨會多麼容易地受到這樣影響。人種學者相信,嬰兒所睡的搖籃種類就會使頭骨改變。肌肉的經常痙攣以及嚴重燒傷的疤痕,都會使面骨永久改變。青年人的頭由於疾病向一邊偏歪或向後歪,一隻眼睛就要改變位置,而且頭骨形狀顯然由於腦壓朝著新方向發生作用而有所改變。⑵我曾闡明,關於長耳兔,甚至像一支耳朵向前垂下這樣一種微小的原因,也會把幾乎每一個頭骨都朝著那一邊向前拉;因而相對一側的頭骨就不嚴格對稱了。最後,如果任何動物在一般體積上,大幅度地增加或縮減而心理能力不發生任何變化,或者,如果心理能力大幅度地增加或縮減而身體體積不發生任何重大變化,那麼其頭骨形狀幾乎肯定要發生改變。我是根據對家兔的觀察作出這一推論的,有些種類的家兔變得比野兔大得很多,還有一些種類的家兔保持了同野兔差不多的大小,但是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它們的腦同身體體積相比,都大幅度地縮小了。當我最初發現所有這等家兔的頭骨都變長了、即長頭(dolichocephalic)的時候,使我大吃一驚;例如一隻野兔的頭骨和一隻家兔的頭骨,其寬度差不多相等,但前者的長度為3.15英寸,而後者的長度卻為4.3英寸。⑶不同人類種族之間最顯著的區別之一,就是有些種族的頭骨是長形的,有些是圓形的;家兔事例所提供的解釋,在這裡也適用;因為韋爾克爾(Welcker)發現,矮個子「常傾向於短頭(brachycephaly),而高個子則傾向於長頭」。⑷高個子的人可以同身體越來越大的家兔相比擬,所有這等家兔都是「長頭」的。 根據這幾個事實,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人類如何獲得了大的而多少圓形的頭骨,而人類同低等動物相比,這正是最顯著不同的性狀。 人類和低等動物之間另一個最顯著的差異為人類的皮膚無毛。鯨和海豚(鯨目,Cetacea),儒艮(海牛目,Sirenia)以及河馬都是無毛的,這對它們滑游於水中可能是有利的;而且這不會散失體內熱量而對它們有害;凡棲息在寒帶的物種,都有一厚層脂肪保護身體,其效用同海豹和水獺的毛皮一樣。象和犀牛幾乎是無毛的;以往曾在極其寒冷地區生活過的某些絕滅種卻被有綿狀毛或茸毛,因此這兩個屬的現存種失去它們的毛被似乎是由於暴露在炎熱之中的緣故。因為印度的象生活於高寒地帶者比生活於低地者被有較多的毛⑴,所以上述好像越發可能了。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這樣推論,人類之所以失去他們的毛是由於原本居住在某一熱帶地方嗎?現今男人主要在胸部和面部保存有毛,無論男人和女人還在四肢同軀幹連接處保存有毛,這就支持了人類在直立以前就失去了毛的這樣一種推論;因為現在毛保存得最多的部位,正是那時保護得最好而不受太陽熱輻射危害的部位。然而,頭頂卻提供了一個奇特的例外,因為無論在任何時候它一定都是最暴露的部分之一,而它卻密被頭髮。可是,人類屬於靈長類,而靈長類的其他目(order)的成員雖然棲息於各式各樣的熱帶地方,卻周身有毛,一般朝上的表面最厚⑵,這一事實同人類通過日光作用而變得無毛的假設恰恰相反。貝爾特(Belt)先生⑶相信,在熱帶地方,無毛對人類是一種利益,這樣可以避免大群的扁虱(蟎,acari)和其他寄生蟲,這些寄生蟲常常侵擾他,而且不時引起潰爛。但是,這種弊害是否會大到足可以通過自然選擇而導致他身體無毛,尚可懷疑,因為在棲息於熱帶的許多四足動物中,據我所知,沒有一種獲得了解除這種痛苦的手段。在我看來,最可能的觀點是,男人、更確切地說是女人最初失去他們的毛,如我們將要在論「性選擇」中所看到的,是由於裝飾的目的;按照這一信念,人類同所有其他靈長類動物在毛髮方面表現有如此重大差異,就不足為奇了,因為,通過性選擇獲得的性狀在關係密切的類型中,其差異往往達到異常的程度。 按照普通的印象,以為尾的缺損乃是人類的顯著特點;但是,同人類關係最近的那些猿類也沒有這一器官,因此它的消失並非專與人類有聯繫。在同一個屬內,尾的長度常常有巨大差別。例如獼猴屬的某些物種的尾比它們的整個身體還要長,由24塊椎骨形成;而在另外一些物種中,它僅是一個剛剛看得見的德根,只包含3~4塊椎骨。有些種類的狒狒,它們的尾包含25塊椎骨,而山魈(mandrill)的尾只有10塊很小的、發育不全的尾椎,或者,按照居維葉(Cuvier)的說法,有時只有5塊尾椎。⑷尾無論長的或短的,幾乎永遠在末端逐漸變細;我假定這是由於末端肌肉通過不使用而萎縮的結果,一齊萎縮的還有它的動脈和神經,因而導致了末端椎骨的萎縮。但是,關於它的長度常常發生的巨大差異,現在還無法提出解釋。然而,這裡我們所特別關注的卻是尾的外部完全消失。布羅卡教授⑸最近闡述了,所有四足動物的尾均由兩個部分組成,一般彼此截然分開;基部所包含的椎骨就像正常椎骨那樣地具有多少完善的骨溝和骨凸(apophyses);而端部則不具骨溝,幾乎是平的,簡直不似真正的椎骨。雖然看不見人類和類人猿外部有尾,實際上卻是存在的,而且其基部和端部以完全一樣的形式構成。形成尾骨的端部椎骨完全是殘跡的,其體積和數量大大縮減。基部椎骨同樣也很少,牢固地結合在一起,發育受到抑制;但它們因此比其他動物的尾的相應椎骨寬闊得多而且扁平得多,它們構成了布羅卡所謂的副薦椎(accessory sacral vertebrae)。對於支持某些內在部分和在其他方面,它們具有機能上的重要性;而且它們的變異同人類以及類人猿的直立姿勢或半直立姿勢直接相關聯。由於布羅卡以前持有不同的觀點,而現在他已放棄,所以這一結論更可信賴。因此,人類以及高等猿類的基部尾椎的變異是直接地或者間接地通過自然選擇而完成的。 但是,關於尾端部殘跡的並且容易變異的椎骨,即形成尾骨者,我們將說些什麼呢?有一種見解曾經常常受到嘲笑,無疑今後還會受到嘲笑,即認為尾的外部的消失同摩擦多少有些關係,而這一見解最初看來好像並不那樣荒謬可笑。安德森(Anderson)⑴博士說,褐猴(Macacus brunneus)的極短的尾是由11塊椎骨形成的,嵌在肉里的基部椎骨也包括在內。尾端是腱質的,並不含椎骨;繼此之後為5塊殘跡的椎骨,它們如此之小,其長度合在一起也不過一「賴因」(1ine)*半,而且永久彎向一邊成鉤狀。尾的自由部分的長度僅為一英寸稍強,只包含4塊更小的椎骨。這個短尾可以直豎,但其全長的約四分之一向內摺疊於左方;包括鉤狀部分在內的這一末端用於「填充老繭皮上方分開部分的間隙」;這種動物坐於其上,這樣便使它成為粗糙的並且起老繭。於是安德森博士總結其觀察所得如下:「在我看來,對這等事實只能有一種解釋;由於這種尾是短的,當猴坐下來的時候,便可隨心所欲地放置它,當猴取這種坐勢時經常把它置於其下;因此尾不能伸出坐骨隆(ischial tuberosities)的末端之外,最初好像按照這種動物的意願,將其尾彎成圓形置於老繭皮間的空隙,以避免在地面和老繭皮之間受到擠壓,當彎曲變為永久性的時候,把它坐在下面自能適合。」在這種情況下,尾的表皮變得粗糙和起老繭,就不足為奇了,穆里博士⑵在倫敦動物園裡曾仔細觀察過這個物種以及另外三個尾巴稍長的密切近似的類型,他說,當這種動物坐下來時,它們的尾「必定要伸到臀部的某一邊;無論它是長的或短的,尾根因而都容易受到摩擦或擦傷」。關於肢體損傷有時會產生遺傳效果,⑶現在我們已有證據;因此,在短尾猴中,尾的突出部分既在機能上無用,且由於不斷地受到摩擦或擦傷,經歷許多世代之後變為殘跡的和彎曲的,看來並非是很不可能的事。我們看到褐猴尾的突出部分就是這種狀態,而叟猴(M.ecaudatus)以及幾種高等猿的尾的突出部分則是絕對發育不全的。最後,就我們所能判斷的來說,人類和類人猿的尾是由於其末端在悠久的歲月里受到摩擦的損傷而消失了;嵌在肉內的基部縮小了而且變異了,以致可以適於直立的或半直立的姿勢。 現在我已盡力闡明了,人類某些最獨特的性狀多半是直接地、或者更加普通的是間接地通過自然選擇而獲得的。我們應該記住,構造或體質的變異,如果不能使一個有機體適應於它的生活習性、它所消費的食物,或者被動地適應於環境條件,就不能這樣獲得之。但決定什麼變異對每種生物是有用的,我們切不可過於自信:我們應該記住,對於許多部分的用途,或者對於血液或組織中的何種變化可以使一種有機體適合於新的氣候或新的食物種類,我們所知道的是何等之少。我們也一定不要忘記,相關作用的原理,如小聖·伊萊爾在人類場合中所闡明的那樣,把構造的許多奇特離差都束縛在一起了。與相關作用無關,某一部分的一種變化通過其他部分的增強使用或減弱使用,常常會導致具有一種完全意想不到的性質的其他變化。對於下述事實加以思考將是有好處的,如一種昆蟲的毒物可以招致一些植物奇妙地生長樹癭,飼餵某些魚類或注射蟾蜍的毒物可以使鸚鵡的羽衣顏色發生顯著變化;⑴於是我們可以知道,組織系統的體液如果為了某種特殊目的而發生改變,就會引起其他變化。我們應該特別記住,為了某種有用的目的在過去時期內獲得的而且不斷使用的變異,大概會牢穩地固定下來,而且會長久地被遺傳下去。 這樣,就可使自然選擇的直接的和間接的結果擴展到巨大而無限定的範圍;讀了內格利(Ngeli)的有關植物的論文以及各位作者的有關動物的議論,特別是讀了布羅卡教授最近寫的那些文章之後,現在我承認我在《物種起源》最初幾版中,也許歸功於自然選擇或最適者生存的作用未免過分了。我對《物種起源》第五版已作了一些改動,以便把我的論述局限在構造的適應性變化方面;但是,甚至最近幾年所得到的事實也使我確信,在我們看來現今似乎無用的很多種構造今後將被證明是有用的,因而將會處在自然選擇的範圍之內。就我們現在所能判斷的來說,有些構造的存在既是無益的也是無害的,對此我以前沒有給予充分的考慮,我相信在我的著作中這是迄今所發覺的最大失察之一。作為某種藉口,或者可以允許我這樣說:我曾著眼於兩個明確的目的,其一,在於闡明物種不是被分別創造的,其二,在於闡明自然選擇是變化的主要動因,雖然它大部分藉助於習性的遺傳效果,並且小部分藉助於環境條件的直接作用。然而,過去我未能消除我以往信念的影響,當時這幾乎是一種普遍的信念,即各個物種都是有目的地被創造的;這就會導致我不言而喻地去設想,構造每一細微之點,殘跡構造除外,都有某種特別的、雖然未被認識的用途。一個人如果在頭腦里有這種設想,他自然會把自然選擇無論過去或現在所起的作用過分誇大。有些承認進化論但否定自然選擇的人們,當批評我的書時似乎忘記了我曾著眼的上述兩個目的;因此,如果我在給予自然選擇以巨大力量方面犯了錯誤——這是我完全不能承認的,或者我誇大了它的力量——在其本身來說這是可能的,那麼我希望,至少我在幫助推翻物種被分別創造的教條方面作出了有益的貢獻。 就我所能知道的來說,所有生物,包括人類在內,可能均有無論過去或現在都是毫無用處的。因而不具任何生理重要性的構造特點。我們還不知道各個物種的諸個體之間的無數微小差異何以產生,因為返祖只不過把這個問題向後推移了少數幾步,但每一個特點一定都曾經有過它的生效的原因。不管這等原因是什麼,如果它們在一個長久時期內比較一致地和有力地發生作用(沒有理由可以反對這一點),其結果大概不是僅僅的微小個體差異,而是十分顯著而穩定的變異,雖然它們不具生理重要性。變化了的構造如果完全是無益的,就不能通過自然選擇而保持一致,雖然變化了的有害構造將因此而被淘汰。然而,性狀的一致性自然是起於激發原因的假定一致性,同樣也是起於眾多個體的自由雜交。在連續的時期內,同一個有機體可能以這種方式獲得連續的變異,只要激發原因保持不變而且自由雜交如故,則這等變異將以差不多一致的狀態被傳遞下去。關於激發原因我們所能說的,就像談到所謂自發變異(spontaneous variation)時那樣,只是,它們同變異著的有機體體質的關係要比同其外界條件性質的關係密切得多。 結  論 我們在這一章里已看到,人類在今天,就像每一種其他動物那樣,容易發生多種多樣的個體差異,即微小的變異,人類的早期祖先無疑也是如此;這等變異在以往同現在一樣,都是由同樣的一般原因所引起的,並且受同樣的一般而複雜的法則所支配。由於所有動物的增殖都有超出其生活資料的傾向,所以人類的祖先一定也是如此;這就要不可避免地導致生存鬥爭和自然選擇。後一過程大大受助於身體諸部分增強使用的遺傳效果,這兩種過程彼此相作用,永無止息。還有,如我們以後將要看到的,人類似乎是通過性選擇獲得了各種不重要的性狀。此外還有無法解釋的變化,只好把它們留給那些假定的未知力量的一致作用,這種作用在我們家養生物中偶然會引起強烈顯著而突發的構造離差。 根據未開化人以及大多數四手類的習性來判斷,原始人而且甚至人類的似猿祖先大概都是過社會生活的。關於嚴格社會性的動物,自然選擇不時通過保存有利於群體的變異而對個體發生作用。一個群體如果包含大量稟賦良好的個體,就會增加其數量,而且就會戰勝其他天賦較差者;即使個別成員並不優於同群的其他成員,也是如此。例如,群居昆蟲所獲得的許多奇異構造,如工蜂的花粉採集器或蜇針,兵蟻的巨大顎部,對於個體來說都是用處不大或者毫無用處的。關於高等社會性的動物,我還不知道有任何構造專為群體的利益而發生變異,雖然有些構造變異對於群體具有第二位的用途。例如,反芻動物的角、狒狒的大型犬齒,由雄者獲得似乎是作為進行性競爭的武器,但也用於保衛獸群。至於某些心理能力,如我們在第五章將要看到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因為這等能力的獲得主要是甚至專門是為了群體的利益,而個體不過因此同時間接地得到了利益而已。 上述這等觀點常常遭到反對,謂人類乃是世界上最不能自助和自衛的一種動物,在其早期和不甚發達的狀態下,他還要更加不能自助。例如,阿蓋爾公爵(Duke of Argyll)⑴堅決主張,「人類的體制同獸類的構造之分歧,是在身體的較大的不能自助性和軟弱性那個方面的。這就是說,在其他一切分歧中,這是最不能把它歸因於單純的自然選擇的」。他提到,身體無毛和無保護的狀態,缺少用於自衛的大型牙齒或爪,人類的力氣小而且速度慢,以及用嗅覺去發現食物或避免危險的能力薄弱。在這些缺點中似乎還可以加上一個更為嚴重的缺點,即人類不能迅速登攀以逃避敵對者。體毛的消失對熱帶居民來說大概不是什麼重大損害。因為我們知道,不穿衣服的火地人在惡劣氣候下也能生存。當我們以人類的不能自衛狀態同猿類相比較時,我們必須記住,猿類所具的大型犬齒,只是在其充分發育時專為雄者所有,而且主要用於與其他雄者爭取雌者的鬥爭;雌者雖不具此,也照樣生存。 關於體格大小或體力強弱,我們還不知道人類究竟是從黑猩猩那樣的某一小型物種傳下來的呢,還是從強有力的大猩猩那樣的物種傳下來的;所以我們不能說,人類較其祖先變得更大更強些,還是變得更小更弱些。然而我們應該記住,正是體格大的、力量強的而且兇猛的、像大猩猩那樣可以保衛自己不受一切敵對者危害的一種動物,也許未曾變為社會性的:恰恰是這一點最有效地阻止了高級心理屬性——如對其夥伴的同情和熱愛——的獲得。這對於人類發生於某種比較軟弱的動物,乃是一種巨大的利益。 人類的力氣小、速度慢,本身不具天然武器等等,可由下列幾點得到平衡而有餘,即,第一,通過他的智力,他為自己製造了武器、器具等,即使依然處於野蠻狀態下,也能如此。第二,他的社會性導致了他和同伴們相互幫助。世界上沒有一處地方像南非那樣地充滿了危險的野獸,沒有一處地方像北極地區那樣地呈現了可怕的物質艱難,然而,一個最弱小的種族——布希門族(Bushmen)*屹立於南非;矮小的愛斯基摩人(Esquimaux)則屹立於北極地區。毫無疑問,人類的祖先在智力方面,大概也在社會性方面,均劣於現存的最低等未開化人;但完全可以想像得到,如果他們在智力方面進步了,同時逐漸失去了他們的野獸般的能力,如爬樹等,他們也會生存下來,甚至繁盛起來。如果這些祖先當時居住在溫暖的大陸或大島如澳大利亞、新幾內亞(New Guinea)、婆羅洲(Borneo)**——這些地方正是猩猩的現在故鄉,即使他們遠比任何現存的未開化人更加不能自助和自衛,也不致遭遇任何特別的危險。在上述那樣廣闊的區域裡,由部落與部落之間的競爭而引起的自然選擇,再加上習性的遺傳效果,在適宜的條件下足可以把人類提高到現今他在生物等級中所占據的那樣高上位置。